第二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第一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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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环境法概述

第二章  环境法概述

第二章环境法概述第一节环境法的概念及特征一、环境法的概念环境法是调整有关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包括环境保护法或污染防治法、自然保护法、资源(能源)法、土地法、国土法、区域发展法或城乡规划建设法等法律。

二、环境法的特征(一)调整对象的特殊性环境法的调整具有不同于其他法律部门的特殊性,它既调整人与人的关系,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

1、综合性环境法具有极强的综合性,它是在以往环境保护法、土地法、自然资源法和区域开发整治法基础上的更高层次的综合。

2、科学技术性环境法具有很强的科学技术性,它不仅反映社会经济规律和自然生态规律,还反映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环境规律。

3、公益性保护环境资源已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要求,保护环境资源的事业已成为公益性事业。

同其他法相比,各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在环境资源保护的原则、手段、措施、标准、制度和程序等方面有更多共同之处和可以相互借鉴的内容。

三、环境法的本质(一)环境法是社会法环境作为全人类的共同生存条件,并不能为某个人、某个阶级或某国所私有或独占,也不能以阶级、意识形态或国界来加以划分,环境资源保护符合整个社会乃至整个人类的利益。

(二)、环境法是以社会利益为本位的法所谓社会利益就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

环境与生态是人类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秩序密切相关,因而成为社会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环境问题的产生无一不与私人利益的盲目追逐和市场机制调节失灵直接相关。

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严重问题面前,人们终于认识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并非完全一致。

在处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时,就必须从社会利益出发,对不利于社会利益的行为加以限制。

(三)环境法是公法手段干预私法领域的法环境问题是在私法秩序下产生的,它表明私法对于环境保护的支能。

而在现代社会中,环境资源与生态保护已成为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它的社会公共利益性使之作为独立利益形态的要求日趋突出,人类社会的共同利益要求公法手段必须作用于私法领域,否则,环境保护无法谈起。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课件环境与资源保护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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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的范围与分类
根据组成环境的物质和人类活动的关系不 同,分为天然环境和人文环境。
根据组成环境的物质要素的不同,分为大 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和生物环境。
根据组成环境的范围不同,分为区域环境、 地理环境、地质环境和宇宙环境等。
按照环境功能不同,分为生态环境与生活 环境
第二节 环境问题
1、不同于环境社会关系。(意志性的社会 关系、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调整的结果而 不是对象。)
2、由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构成。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事实(行为和事件)
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变化的原因。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主体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主体的 概念:参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享 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工业革命时期:环境污染日益严重,主要 表现为工业三废污染。
三、环境问题的新发展
1、大气污染:酸雨、臭氧层的破坏、温室 效应及全球气候变暖。
2、水污染 3、土地、森林遭受严重破坏。 4、物种灭绝。 5、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四、人类环境观
人类环境观的概念:又称人类环境价值观, 是人们对自然界的看法、观点、观念的总 和,是人类的环境社会意识。
种因素的总体。它是一个相对概念。 2、生态学上的定义:环境是围绕整个生物界并构
成生物生存的必要条件的外部空间和无生命物, 它是生物的生存环境。 3、在环境学上的定义:环境是围绕人群的空间, 及其可以直接或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各种 自然因素的总称。它是以人类为中心的物质环境。
环境学上的“环境”的特点:
环境立法技术
法律的内部结构:
1、法律的逻辑结构:假定、处理、后果
2、法律规范的分类:命令、禁止、授权和任 意性规范。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课件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课件
1、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世界上很多国家(包括我国在内)面临的严重 社会问题,以致必须由国家来承担保护和管理环境的职能。
2、国家对环境的管理需要通过多种手段,其中特别重要的是法律手 段。
3、环境与资源的整体性和环境保护关系的复杂性决定了必须把环境 与资源保护的社会关系视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进行整体的、 全面的保护和调整。
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关于环境的定义和范围 我国《环境保护法》把“环境”定义为“影响人类生存和发
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五、自然资源 按照自然资源的分布量和被人类利用时间的长短,自然资源
可分为有限资源和无限资源两大类。有限资源又包括两类:一类 是可更新资源,即可以更新再被利用的,如土壤、淡水、动物、 植物等。
领导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CED)于1987年在其报告 《我们共同的未来》中首先提出的。
三、突出运用环境经济学方法的原则
第六章 国家对环境与资源的管理
第一节 环境管理的概念、原则和范围 一、环境管理的概念 二、环境管理的原则
1、综合性原则; 2、区域性原则; 3、预测性原则; 4、规划和协调性原则。 三、环境管理的范围 1、狭义的环境管理主要指污染控制; 2、广义的环境管理,把污染防治和自然保护结合起来,包括资源、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要素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
一般认为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精神财富和其他权 益三种。
第三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
第一节 外国环境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环境法的产生阶段(18世纪60年代至20世纪初)
这个阶段是公害发生期,也是环境法的产生时期。 工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第一代环境污染。 西方国家早期的环境立法,主要针对当时的环境污染,即大 气和水的污染,防治范围比较狭窄;立法措施主要是限制性的规 定或采用治理技术,较少涉及国家对环境的管理。 二、环境法的发展阶段(20世纪初至20世纪60年代) 这一时期是西方工业化国家公害发展和泛滥的时期。世界上 有名的公害事件大都发生在这一时期。 这一时期的环境立法有两个重要特点: 1、由于环境问题严重化和国家加强环境管理的迫切需要,许多 国家加快了环境立法的步伐,制定了大量的环境保护的专门 法规,从数量上说,远远超过其他的部门法。 2、除水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外,又制定了一些新的环 境法规。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知识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知识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知识点第一章概论要求:把握环境问题及其出现的原因,会举例说明并加以分析,谈自己的认识。

一、环境资源问题及类型环境资源问题是指由于自然原因或人类活动使环境条件或因素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的现象。

环境问题主要是因自然变化或人类活动而引起或可能引起的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

环境资源问题类型多样,但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指由于自然环境本身的运动变化而给人类造成的一切有害影响,如火山、地震、洪水等,这被称为原生环境问题或第一环境问题,也叫自然灾害。

原生环境问题按其成因可分为:地质灾害、灾害性天气、水文灾害、生物灾害等;按其表现方式可分为:骤发性自然灾害和长期性自然灾害。

一类是指由于人类活动作用于自然界并反过来对人类自身造成的一切有害影响,这被称为次生环境问题,又称人为环境问题或第二环境问题。

次生环境问题的具体表现形式,又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环境污染,也称投入性损害或污染性损害;二是自然生态破坏,也称取出性损害、开发性损害或非污染性损害。

环境污染是指由于人们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使环境质量恶化,影响了人体健康、生命安全,或影响其他生物的生存和发展以至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的现象。

环境破坏指由于人们不合理的开发利用活动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和自然资源浪费。

即由于毁林毁草开垦荒地、过量放牧、掠夺性捕捞、乱猎滥采、不合理浇灌、不适当的水利工程、过量抽取地下液体资源和破坏性采掘、人口增长过速和都市化等所造成的水土流失、土壤沙漠化、耕地锐减、草地退化,盐碱化,森林蓄积量下降、矿藏资源遭破坏、水源枯竭,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渔业资源日益减少,旱、涝灾害频繁,以至传染病,地方病流行等。

二、当代环境问题(一)当今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环境问题一是发达国家的环境问题----主要是由于经济的畸形发展和生活方式上的享乐主义造成的。

第二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第一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及

第二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第一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及

(三)科学技术性 它不仅反映社会经济规律和自然生态规 律,还反映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规律(有 人称为环境规律)。
(四)公益性 保护环境资源已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要求, 保护环境资源的事业已成为公益性事业。 同其他法相比,各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在环境资源保护的原则、手段、措施、 标准、制度和程序等方面有更多共同之 处和可以相互借鉴的内容。
(一)调整对象的特殊性 既调整人与人的关系,也调整人与自然 的关系;既保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 环境、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也保护人 类共享的自然环境,更强调保护人与自 然和谐共处的关系和秩序。
(二)综合性 环境问题的综合性、环境保护对象的广 泛性和保护方法的多样性,决定了环境 资源法是—个高度综合化的法律部门; 相关法律部门的交叉和相关学科的渗透, 则为这种综合性奠定了雄厚的基础。
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 的客体
(一)概念和种类 是指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又称权利客体或义务客体。 反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特点的主 要客体是: 1、环境资源 2、环境资源行为。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客体的 特征 (1)作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客体 的环境资源具有强烈的生态性。 (2)环境资源行为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律关系的最重要、最经常的客体。
年9月,县环保局、县工商局组成了联合执法 组,联合签发了《环境保护听证告知书》和 《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通过法院审查,同 年11月,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又联合签发了 《撤销环境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在 2000年12月,县环保局以“未执行环境影响 报告书(表)审批和‘三同时’制度”为由, 单独签发了《环境保护听证告知书》和《行政 处罚决定书》,责令该饭店停止生产。 问:联合执法机构是否可作为行政执法主体?

第2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55页PPT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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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征 生态环境科技与法的结合
社会法 综合部门法
以可持续发展为价值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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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环资法的调整对象
调调 整整 人人 与与 自人 然的 的关 关系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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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环资保护法律关系
(一)主体 (二)内容 (三)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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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如何理解?能否包括联合执法机构形式? 自然物能否成为环资法律关系的主体? 人能否代表自然物行使权利? 后代人能否成为环资法律关系的主体? 可以成为环资保护法律关系主体的有哪些?
问:联合执法机构是否可作为行政执法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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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链接: 《行政处罚法》第15条规定:行政处
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 责范围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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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人是人吗? 动物不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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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资管理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1)管理主体的权利:规范制定权、行政处理权、 处罚强制权、环资司法权。
(2)管理主体的义务:管理性义企业 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等。
可分为管理主体与被管理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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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初,王女士租用新建居民楼门市房从事 餐饮业,在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未履行环保 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张营业。随着居民先后 入住,油烟、噪声等环境问题引起的店群矛盾和纠 纷日趋突出。从2000年初开始,该楼住户多次向县 政府、县环保局、县工商局等单位投诉,强烈要求 取缔该饭店的违法经营活动。接到投诉后,环保局 会同工商等部门数次责令该饭店进行整改,并帮助 解决店群纠纷,但成效不明显。
第二章 环资法概述
第一节 环资法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环资法的调整对象 第三节 环资法的法律关系 第四节 环资法体系 第五节 环资保护监督管理体制 第六节 环资法的基本原则
案例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最完整的笔记)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最完整的笔记)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最完整的笔记)第一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总论绪论环境与自然资的源的概念环境的一般概念围绕某个中心事物的外部空间、条件和状况,便构成某一中心事物的“环境”。

一般意义上的“环境”是一个相对的、可变的概念,它因中心事物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含义和范围。

人类环境“人类环境”这个概念是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提出的。

人类环境指的是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天然的和人工改造过的各种自然因素的综合体。

人类环境与生态学中环境的区别。

生态学所讲的环境,是以整个生物界为中心、为主体,围绕生物界并构成生物生存的必要条件的外部空间和无生命物质,如大气、水、土壤、阳光及其他无生命物质等,是生物的生存环境,也称为“生境”。

作为主体的生物,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当然也包括人类在内。

人类环境,是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除了无生命的自然因素以外,还包括人类以外的生物界。

人类环境的分类按环境要素的形成,分为自然环境、人工环境两大类。

(环境科学中最常用的分类)自然环境,是指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各种天然形成的物质和能量的总体,如大气、水、土壤、日光辐射、生物等。

人工环境,也叫人为环境、经人工改造过的环境,是人类为了提高物质和文化生活,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经过人类劳动的改造或加工而创造出来的,如城市、居民点、水库、名胜古迹、风景浏览区等。

按环境的功能不同,分为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宪法)按环境范围的大小,分为室内环境、村镇环境、城市环境、区域环境、全球环境、宇宙环境。

按环境的不同要素,分为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地质环境等。

自然资源是在一定经济和技术条件下,自然界中可以被人类利用的物质和能量,如土壤、阳光、水、空气、草原、森林、野生动植物、矿藏等等。

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利用程度取决于当时的经济能力和技术水平。

人们把已被利用的自然物质和能量称为“资源”,把将来可能被利用的物质和能量称为“潜在资源”。

第2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第2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2000年9月,县环保局、县工商局组成了联合 执法组,联合签发了《环境保护听证告知书》和《 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通过法院审查,同年11月 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又联合签发了《撤销环境违法 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12月,县环保局以“未执 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和‘三同时’制度” 为由,单独签发了《环境保护听证告知书》和《行 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饭店停止生产。
1999年8月6日原国 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 法》同时废止。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实施主体与管辖 第三章 一般程序 第一节 立案 第二节 调查取证 第三节 案件审查 第四节 告知和听证 第五节 处理决定 第四章 简易程序 第五章 执行 第六章 结案和归档 第七章 监督 第八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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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包括国家、国家机关、企业 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等。
可分为管理主体与被管理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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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初,王女士租用新建居民楼门市房从事 餐饮业,在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未履行环保 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张营业。随着居民先后 入住,油烟、噪声等环境问题引起的店群矛盾和纠 纷日趋突出。从2000年初开始,该楼住户多次向县 政府、县环保局、县工商局等单位投诉,强烈要求 取缔该饭店的违法经营活动。接到投诉后,环保局 会同工商等部门数次责令该饭店进行整改,并帮助 解决店群纠纷,但成效不明显。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不包括( C )。 A、技术性 B、综合性 C、区域性 D、社会性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包括:( C)。 A、物 B、精神财富 C、物和行为 D、物、精神财富和行为
第二章 环资法概述
第一节 环资法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环资法的调整对象 第三节 环资法的法律关系 第四节 环资法体系 第五节 环资保护监督管理体制 第六节 环资法的基本原则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试重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试重点
第二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指采取各种预防措施,防止环境问题的产生和恶化,或者把环境污染和破坏控制在能够维持生态平衡、保护人体健康和社会物质财富及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限度之内。?
明确了预防和治理的关系,确定了治理环境污染和破坏的途径和方式。它要求:防治环境污染和破坏,要以预防为主,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应采取各种措施,综合治理已经产生的环境污染和破坏。?
3、自然资源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自然资源权属制度;自然资源规划制度;自然资源调查和档案制度;自然资源许可制度;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4、环境标准的概念:环境标准是国家为了维护环境质量、控制污染,从而保护人群健康、社会财富和生态平衡,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各种技术规范的总称。?5、环境标准体系:由五类三级组成:五类: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基础标准;环境方法标准;环境标准样品标准。三级:国家级、地方级(省级)、国家环保总局?。?
第二章: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与改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综合性、技术性、社会性、共同性。?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概念:是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主体之间,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与资源的活动中形成的,由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特征:(一)通过人与人的关系体现人与自然的关系;(二)环境法律关系是一种受自然因素制约的思想社会关系;(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具有广泛性。?
三、环境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所谓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涵义的两个最基本的要点是:?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知识点总结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知识点总结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讲义(二)第二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考情分析:本章重点阐述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中一些最基本的问题,要求考生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基本问题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和了解,为学习和掌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提供一些基本原理,重点掌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和任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征。

以选择、简答的形式出现。

考生应注意掌握,如:【02、10多选】、【04、10单选】、【05、10简答】、【07、1多选】、【08、1简答】。

串讲内容:第一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一、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名称欧洲国家多称其为“污染控制法”,日本称其为“公害法”,俄罗斯和东欧国家称其为“自然保护法”,我国以前称“环境保护法”,美国一般称“环境法”。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定义我们认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与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个规范的总称。

其主要包含三个主要含义:(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法律规范;(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是通过防止自然环境破坏和环境被污染来保护环境与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协调人类同自然的关系;(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所要调整的是社会关系的一个特定领域,即人们在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中所要产生的同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

第二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性质和特点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性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性质和特点主要为强烈的社会性、自然性和技术性。

关于其性质和特点大体有三类主张:1.认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没有阶级性;2.强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阶级性;3.不否认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具有阶级性,但阶级性不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唯一的本质属性,应该全面把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产生的背景、任务、性质和特点,进行具体分析,防止简单化。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区别于一般法律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综合性(二)技术性(三)社会性(四)共同性第三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和任务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环境保护法》第1条规定:“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PPT课件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PPT课件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含义:
1、环境法是法的一种——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
2、环境法是某类法律规范、法律规定和其他 有关法律形式的总称或综合体。
3、环境法调整的是因为环境问题而产生的社 会关系,即因环境行为而形成的环境社会关系: 包括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环境的关系。这些环 境行为主要有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 改善以及管理。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
1、综合性——保护对象的广泛性和保护方法的
多样性,决定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一个极其综合 化的法律部门。
2、科学技术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通过调
整一定领域的社会关系来协调人同自然的关系。
3、社会性——解决人同自然的矛盾。 4、共同性——污染没有国界的限制,环境问题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和任务
《环境保护法》第1条规定:“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 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 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这个规定包括三项任务: ⑴合理利用环境与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⑵建设一个清洁适宜的环境,保护人民健康; ⑶协调环境与经济的关系,促进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3)环境法的调整机制包括市场机制、行政机制和社会机制 等三大机制,它的法律措施涉及经济的、行政的、技术的、 宣传教育的各种手段。
(4)环境法的法律规范是有关法律规范、技术规范和道德规 范的综合,不但包括具有特色的环境法规范,而且包括有关 的宪法、民法、行政法、刑法、经济法、诉讼法和国际法规 范。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定义
生态法是为了当代人的利益,调整社会与自 然界相互作用领域里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和。它规定了人们在利用和保护自然环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全文资料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全文资料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第一章导论第一节环境与环境问题1.环境,指人群周围的境况及其中直接、简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总体,包括自然因素的各种物质、现象和过程及在人类历史中的社会、经济成分。

环境既包含自然因素,也包含社会和经济因素。

2.立法给环境下定义:一是用概括的方法对环境的内涵进行描述。

分为自然环境和人类环境。

二是采用列举方法对环境外延进行描述。

分为自然环境和人为环境。

三是采用概括加列举的方法在立法上对环境的内涵和外延都作出规定。

3.我国1989年《环境保护法》的“环境”定义和含义: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足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4.自然资源1972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定义为:在一定时间条件下,能够产生经济价值,提高人类当前和未来福利的自然环境因素的总称。

1987年《中国自然保护纲要》的概括性解释为:是在一定技术经济条件下,自然界中对人类有用的一切物质和能量,如土地、森林、草原和荒漠、物种、陆地水资源、河流、湖泊和水库、沼泽和海涂、海洋矿产资源、大气、以及区域性自然环境与资源等。

中国《宪法》第9条中所说的自然资源,指的是与环境融为一体、突然存在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环境要素。

5.生态系统:指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生物与其生存环境以及生物与生物之间相互作用,彼此通过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信息交换,形成的不可分割的自然整体,不仅包括生物群落,而且还包括环境条件,它们在一定范围内共同组成了一个动态的平衡系统。

生态系统在结构上包括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无生命物质。

6.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与生态保护的关系联系:环境、自然资源与生态系统在性质上属于自然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存在的有机和无机物质的统一体。

区别:环境体现自然界的静态属性,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知识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知识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知识点一、知识概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①基本定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呢,简单说就是为了保护环境还有资源,国家制定的一堆规则。

保护环境包括像空气、水、土地这些,资源呢,像森林、矿产之类的资源都涵盖在里头。

它规定了人们该怎么做,不能怎么做,就是要在发展的同时让环境和资源不被过度破坏。

②重要程度:在现在这种全球环境问题很严重的情况下,它可太重要了。

要是没有这个法,那企业就会为了挣钱无限度地排污、乱开采资源,咱们的生活环境会变得超级糟。

在这个学科里,它也是核心内容之一,就像房子的承重墙一样,整个环境学科的规则性都靠它撑着呢。

③前置知识:得知道基本的环境知识,像是自然界里哪些东西是宝贵的资源,像水对万物的重要性这种。

还有对社会基本运行规律的了解也很必要,毕竟这个法得在社会里执行。

比如知道企业是怎么运作的,人们平时的生活方式对环境有啥影响等。

④应用价值:实际中用处可多了。

像咱们常见的禁止工厂乱排污水到河里,靠的就是这个法。

又比如森林被乱砍乱伐,执法部门能依据它来处罚。

要是有这个法,环境就有人撑腰,子孙后代也能有好的环境生活。

就好比家里订了规矩才能井井有条,地球这个大家也需要这个法来维护秩序。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在整个环境学科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处在规范整个环境相关事务的核心位置。

周围串连着像环境科学的基础知识、环境影响评价这些周边的知识点。

②关联知识:和环境生态学相关,因为保护法得根据生态学原理来制定规则,什么样的生态平衡需要维护这些都有关。

和资源管理学也有关联,毕竟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得靠它来规范。

③重难点分析:- 掌握难度:说实话有点难。

首先,它的条文特别多,而且还得理解每个条文背后的立法目的。

比如说对于一些处罚条款,为啥要这么定,这需要理解很多相关知识。

- 关键点:要重点理解不同环境要素和资源对应的各种保护规定。

像土地保护和海洋保护规则差别就很大,要搞清楚到底咋回事。

④考点分析:- 在考试中的重要性:特别重要。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汇报人: 2023-11-24
contents
目录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概念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发展历程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与内容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实践与问题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对策与建议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案例分析
01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概念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定义
参与国际环境与资源保护条约和协议
积极参与国际环境与资源保护条约和协议的制定和实施,加强国际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范 和约束力。
加强国际环境与资源保护项目合作
加强国际环境与资源保护项目合作,共同开展环境保护项目,推动全球环境保护事业的发 展。
06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案例分析
案例一:空气污染防治法案
总结词
空气污染防治法案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的重要案例,旨在减少空气污染,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
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了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范了开发建设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 程序。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重要性和作用
01
02
03
04
保护生态环境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旨在保护生 态环境,确保人类与自然和谐
共生。
促进可持续发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强调在经济 发展过程中,注重环境保护和 资源节约,实现可持续发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意义在于,它既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人类文明进步 的体现。通过规范人类对环境资源的利用行为,防止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促进 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环境保护优先原则
可持续发展原则
在制定和实施环境政策时,必须将环境保 护放在优先位置,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负 面影响。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PPT 36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PPT 36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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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念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
(1)综合性环境保护法的目的 (2)单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的立法目的 (3)国际环境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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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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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概念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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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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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念
定义包含三点主要内涵: 第一,调整对象是人类在从事环境与资源利用 行为中形成的与环境和资源的关系; 第二,目的是保护和改善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 与资源,预防和治理人为环境破坏; 第三,范畴既包含直接确立合理开发利用和保 护环境与资源行为准则的法律规范,也包括其 他部门法中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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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
行为:指参加法律关系的主体的行为,包括作为 和不作为。 作为(又称积极的行为):
指要求从事一定的行为。
不作为(又称消极的行为):
指不能从事一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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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主要知识点
1 外国环境法的产 生和发展 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 法的产生和发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成 为独立法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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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
客体: 指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也称“权 利客体”或“权义客体”。一般法律关系的客 体包括物、行为、精神财富和其他权益,而这 里一般只有物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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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
物:指可作为权利、义务对象的物品或其他物质。 民事法律关系的物是具有经济价值的物或其他 物质财富;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中的物是指表现为自 然物的各种环境要素,且人们可以影响和控制、 具有环境功能。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第三版)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第三版)

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但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一节环境影响评价与“三同时”制度
2 评价报告编写和审批 3 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效力及法律责任 1 规划编制机关的法律责任。 2 规划审批机关的法律责任。 3 建设单位的法律责任。 4 此外,法律还规定,对有关的行政主管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第五节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为我国环境法所规定或体现的,调整因保护和 改善环境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基本准则,它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 适用于所有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贯穿于整个环境法体系,反映环境 法本质和特征,对贯彻和实施环境法具有普遍的指导作用。
第五节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一、保护优先原则 (一)概念和意义 (二)产生和发展 (三)内容和实施 二、预防为主原则 (一)概念和意义 (二)产生和发展 (三)内容和实施
重要意义。
第二章 环境法概述 第一节环境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环境法的概念
• 环境法的概念可整合为:环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 力保障和推动的,为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目的,调整有关保护 和改善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等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环境法的特征
1 环境法是生态环境科技与法的结合。 2 环境法是社会法。 3 环境法是综合部门法。 4 环境法是以可持续发展为价值的法。
第二节环境法的目的和价值
二、环境法的价值 (一)环境法的工具性价值 1 环境法的确认性价值 2 环境法的分配性价值 3 环境法的衡量性价值 4 环境法的保护性价值 5 环境法的认识性价值
第二节环境法的目的和价值
(二)环境法本身的价值 1 环境法是国家进行环境管理的依据 2 环境法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法律手段 3 环境法是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环境的法律武器 4 环境法是增强全民环境意识的精神准则 5 环境法是加强国际环境保护合作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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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第一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
念及特征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调整有关环境资 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的社会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污染防治法、 资源(能源)法、自然保护法、土地法、 国土法、区域发展法或城乡规划建设法 等。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
(二)主体的特征 第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主体 具有广泛性。 第二,国家环境资源管理机关是环境与 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中最重要的主体之。 第三,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具有对应性。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 的内容
(一)环境与资源法律关系内容的含义
是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 利和承担的义务的总和。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中的权利,是指环境 与资源保护法律赋予主体某种权能、利益和自 由,表现为法律对主体可以作出一定行为或者 可以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中的义务,是指环境 与资源保护法规定主体必须履行的责任,表现 为法律对主体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者不作出一 定行为的约束。
(一)调整对象的特殊性 既调整人与人的关系,也调整人与自然 的关系;既保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 环境、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也保护人 类共享的自然环境,更强调保护人与自 然和谐共处的关系和秩序。
(二)综合性 环境问题的综合性、环境保护对象的广 泛性和保护方法的多样性,决定了环境 资源法是—个高度综合化的法律部门; 相关法律部门的交叉和相关学科的渗透, 则为这种综合性奠定了雄厚的基础。
案例分析
1998年初,王女士租用新建居民楼门市房从 事餐饮业,在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未 履行环保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张营业。 随着居民先后入住,油烟、噪声等环境问题 引起的店群矛盾和纠纷日趋突出。从2000年 初开始,该楼住户多次向县政府、县环保局、 县工商局等单位投诉,强烈要求取缔该饭店 的违法经营活动。接到投诉后,环保局会同 工商等部门数次责令该饭店进行整改,并帮 助直辖市店群纠纷,但成效不明显。在2000
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 的客体
(一)概念和种类 是指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又称权利客体或义务客体。 反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特点的主 要客体是: 1、环境资源 2、环境资源行为。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客体的 特征 (1)作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客体 的环境资源具有强烈的生态性。 (2)环境资源行为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律关系的最重要、最经常的客体。
三、适人范围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全国性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适用于全 国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地方环境与资源 保护法规仅适用于所辖区域的一切单位 和个人。
四、适时范围
是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在什么时候有效, 包括何时生效、何时失效,以及对开始 生效以前的活动和事件有无溯及力的问 题。
第五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 法律关系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 概念
(三)科学技术性 它不仅反映社会经济规律和自然生态规 律,还反映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规律(有 人称为环境规律)。
(四)公益性 保护环境资源已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要求, 保护环境资源的事业已成为公益性事业。 同其他法相比,各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在环境资源保护的原则、手段、措施、 标准、制度和程序等方面有更多共同之 处和可以相互借鉴的内容。
第二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的本质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社会法
有的学者认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介于公 法与私法之间的法;有的学者认为环境与 资源保护法是与公法和私法相并列的独立 的第三法域的法。我们认为:环境与资源 保护法律规范在性质上属于社会法规范, 它是典型的以社会公共利益为立法目的的 法律部门。
是指由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所调整的各种 关系,包括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定或 涉及的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 合称为环境资源社会关系。
案例分析
了邻近的滩涂水产养殖场。受 影响的个体养殖户李某等人要 求
富运渔业公司清除污染并赔偿损失,富 运渔业公司以这种损害是不可抗拒的自 然灾害造成的为由加以拒绝。 问:富运渔业公司与李某之间的环境法 律关系是否成立?富运渔业公司的拒赔 理由是否成立?
(二)环境与资源法律关系的具体内容 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管理主体和受控 主体的权利义务分: 1、环境资源管理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1)管理主体的权利:规范制定权、行 政处理权、处罚强制权、环境司法权 (2)管理主体的义务:管理性义务、服 务性义务
2、受控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1)受控主体的权利:参加环境资源管 理权、环境资源使用权、保障权、受益 权、申诉和控诉权 (2)受控主体的义务:遵守环境与资源 2 保护法律秩序的义务、服从国家环境资 源管理的义务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以社会 利益为本位的法
环境问题的产生无一不与私人利益的盲目 追逐和市场机制调节失灵直接相关。在社 会经济发展的严重问题面前,人们终于认 识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并非完全一致。 在处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时,就必须从 社会利益出发,对不利于社会利益的行为 加以限制。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以公法 手段干预私法领域的法
相关法条链接:
《环境保护法》41条规定:造成环境 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 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 失。 完全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并经 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 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
《海洋环境保护法》第43条规定:遭 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经过及时采 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对海洋环境 造成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赔偿责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包括三方面的 构成要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主体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内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 的主体
是指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中享有 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或参加者,又 称权利义务主体。
(一)主体的种类 国家、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从环境资源管理的角度来划分,还可将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主体分为管理主体和 受控主体两类。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作用
1.国家进行环境资源管理的法律依据 2.合理开发和利用环境资源,防治环境污染, 保护环境质量的法律武器 3.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有效手段 4.促进公众参与环境管理,普及环境科学知识 的教材 5.处理环境国际关系,维护我国环境权益的重 要工具
第四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的适用范围
相关法条链接:
《行政处罚法》第15条规定:行政处罚 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 责范围内实施。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内容的 特征 ①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都与开发、利 用、保护、治理环境资源有关 ②权利义务既是把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 关系中的主体双方联结起来的纽带,又 是把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中的主体 和客体,即人与环境资源联贯起来的纽 带。 ③各种主体的权利义务既不均衡,也不 对等。
环境问题是在私法秩序下产生的,它表 明私法对于环境保护的无能。 在这种情况下,环境问题的解决当然不 能指望私法,必须采取新的法律手段和 措施,即公法手段。
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以可持 续发展为价值目标的法
社会公共利益有诸多方面,但主要表现 为人类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这正是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价值之所在。
第三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的目的和作用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
(一)不同的国家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 立法目的有不同的表述。 (二)不同级别的环境法规的立法目的也 不尽相同
(三)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立法目的 规定为五个方面: 1.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2.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3.合理开发、利用环境资源 4.保障人体健康 5.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年9月,县环保局、县工商局组成了联合执法 组,联合签发了《环境保护听证告知书》和 《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通过法院审查,同 年11月,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又联合签发了 《撤销环境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在 2000年12月,县环保局以“未执行环境影响 报告书(表)审批和‘三同时’制度”为由, 单独签发了《环境保护听证告知书》和《行政 处罚决定书》,责令该饭店停止生产。 问:联合执法机构是否可作为行政执法主体?
一、适地范围
(一)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 以外的区域 (三)不同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可能 有不同的适地范围
二、适事范围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适用于所有对环境有 影响的活动,包括开发、利用、保护、 治理和管理环境资源的各种活动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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