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汇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4、2015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试行办法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根据《安徽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评选对象
2014年以来入学的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根据学校研究生院规定,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一律不参加奖学金评选。
二、评选时间、等级、名额和金额
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共评三次,第一次评选时间为新生入学的第一学期,第二次评选时间为学习满一学年后,第三次评选时间为学习满两学年后。评选工作每年九月份下旬开始,十月份完成。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一般不超过参评人数的70%,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一般不超过参评人数的40%,各培养单位学业奖学金评选具体名额由学校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经费情况分配。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标准为10000元/(人·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标准为8000元/(人·年)。
校外奖学金的评选将依据学校相关通知精神实施,奖学金的名额、评选条件、程序及方法均按学校原则要求执行。
三、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在本专业当中名列前列;
3、积极参加学术科研活动,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4、参评研究生须参加院系一定量的助教、助研或助管(简称“三助”)工作;
5、团结友爱,关心集体,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四、参评学年内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评:
1、本学年内受“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其行为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者;
2、本学年内有必修课程未通过需要重修者;
3、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或公益活动者;
4、无故旷课三次及以上者;
5、在学术或科研活动当中弄虚作假者。
五、评选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选前通知所有学生,公布参评条件、名额、评选原则及评选程序等;评选初步结果要进行公示,并进一步听取意见。
2、综合评价原则。评选中既要考查研究生的学习成绩、科研水平等业务能力,也要考查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团队精神,以及遵守纪
律和为同学服务意识等方面的表现。优先考虑综合排名居前者,同时兼顾专业分布。
3、同一个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和(校内、校外)奖学金不可兼得;
六、评选程序:
成立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一般情况下,由辅导员担任评选小组组长,按下列程序组织实施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
(一)个人申请。对照奖学金评选的具体条件,由学生个人自行提出申请,填写《安徽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发表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参与项目的证明材料(需有安徽大学科技处盖章以及本院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及其他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等;
(二)导师推荐。导师对申请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推荐意见;
(三)奖学金评选小组对学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评审,并提出初步意见;
(四)院系评议。院系对评选小组评审结果进行评议,并确定获得奖学金同学的名单以及等级;
(五)公示。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复审;
(六)研究生院审核无异议后,公布获奖同学名单;
(七)获得奖学金的同学由学校负责发放奖学金及证书。
七、评选细则
1、研究生一年级奖学金评选:来自高校的推免生,第一学年自动享受学业奖学金;其他学生,按照研究生院分配的名额,根据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排名进行评选。
2、研究生二年级奖学金评选以第一学年学位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选修课程)总评成绩为主(约占60%),以发表学术论文(约占30%)为辅,同时考虑其他社会工作情况(约占10%)。其中,所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须是参评人或所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为导师、参评人为第二作者,其余情况不予考虑。
3、研究生三年级奖学金评选以发表学术论文为主(占80%),参加社会活动为辅(占20%)。其中,论文的第一作者是参评人或者论文的第一作者为导师,参评人为第二作者,其余情况不予考虑;另外,活动包括学生干部加分,各种竞赛加分,参加院、校及以上级别的社会活动加分等。
4、课程计分原则:
英语和政治成绩不计入课程成绩,当学年有考试不及格科目的学生不参与奖学金评选。计分公示如下:
所获成绩=∑(必修课程×学分+选修课×学分×0.5)÷∑(必修课程学分之和+选修课学分之和×0.5)×N
二年级奖学金评选时N=60。
5、科研成果的计分原则:
(1)成果的认定与时限:
1)科研论文是指在正式出版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有录用通知但
未出版的也可计分,但每篇次仅用一次,且在下次申请评奖前须公开发表,否则会被认为是学术造假,将收回荣誉和奖金,且会影响毕业;
2)SCI和EI级别的论文小修,或者JCR三区及以上的论文大修,也可以作为论文成果,但是需要导师出具事实证明,并附上论文修改通知截图文件;
3)科研成果的级别分类详见附件;
4)成果时限:从评选前一年9月1日至评选当年8月31日期间正式取得的成果,以录用通知书时间为准;
5)去年参与评奖的论文,今年只能拿来参与评选国奖;
6)得分相同条件下,以论文成果为主.影响力高的论文,排名靠前.
7)科技专利要求第一专利人,或者除导师外为第一专利人。
8)会议论文需提供录用通知,且按照会议等级减一作为期刊等级计分
9)可被EI等检索的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否则按照原期刊等级加分
10)期刊一律按照最新期刊等级算。
11)所有同学务必近期缴纳学费。
(2)科研成果计分
1)科研论文计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