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电大《刑法学(1)》作业
最新十次电大专科《刑法学(1)》期末考试填空题题库
最新十次电大专科《刑法学(1)》期末考试填空题题库(2015年1月至2019年7月试题)说明:试卷号:2107课程代码:01708适用专业及学历层次:法学;专科考试:形考(纸考、比例30%);终考(纸考、比例70%)2019年7月试题及答案9.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包括、、犯罪客观方面和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客体犯罪主体10.我国刑法条文中的“但书”表示的情况有三种,即、或者是前段的例外。
对前段的补充对前段的限制11.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和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辩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12.犯罪对象是指犯罪行为所直接作用的具体或者具体_ 。
人物13.我国刑法规定的相对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为。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14.为了犯罪,、的,是犯罪预备。
准备工具制造条件15.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所实施的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
公共利益财产16.人民法院对犯罪人裁量刑罚时,必须遵循、的量刑原则。
以犯罪事实为根据以刑事法律为准绳17.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或者处罚。
减轻免除18.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年后,不再追诉。
15(年)2019年1月试题及答案9.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包括、、犯罪客观方面和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主体10.我国刑法条文中的“但书”表示的情况有三种,即、或者是前段的例外。
对前段的补充对前段的限制11.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和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12.犯罪对象是指犯罪行为所直接作用的具体或者具体。
人物13.我国刑法规定的相对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为。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14.为了犯罪,、的,是犯罪预备。
准备工具制造条件15.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所实施的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
最新电大【刑法学1】综合练习题简答题及答案全
【刑法学1】综合练习题简答题及答案刑法学1综合练习题简答题1.如何理解刑法学及其研究对象答:刑法学是研究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科学,其研究对象是刑法.而刑法的基本内容是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所以刑法学的研究对象也可以说刑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刑法学研究对象的这种特殊性是葂于其他部门法学的主要标志.2、如何理解刑法的性质阶级性质:刑法是统治阶级根据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制定的,是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实行专政的工具。
法律性质:(1)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广泛;(2)刑法的强制性最为严厉。
3、怎样理解我国刑法制定的实践根据宪法是我国刑法制定的法律根据,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和实际情况,是我国刑法制定的实践根据。
4、刑法的解释有哪些种类一按解释效力的不同可分为: 1.立法解释,就是立法机关对刑法的含义所作的解释.2.司法解释,就是由司法机关对刑法的含义所作的解释.3.学理解释,就是由国家宣传机构,社会组织,教学科研单位或者专家学者从学理上对刑法含义所作的解释.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属于有权解释,有法律约束力.学理解释在法律上没有约束力,属于无权解释.二按解释的方法不同可分为: 1.文理解释,就是对法律条文的字义,从文理上所作的解释.2.论理解释,就是按照立法精神,联系有关情况,从逻辑上所作的解释.论理解释可分为扩张解释和限制解释.5、怎样理解刑法基本原则的特征答:(一).必须是贯穿全部刑法规范的原则;(二.)必须体现我国刑事法制的基本性质和基本精神;(三.)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意义.6、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是什么?(1)法定化,即犯罪与刑罚必须事先由法律作出明文规定,不允许法官自由擅断。
(2)实定化,即对于什么行为是犯罪和犯罪产生的具体法律后果都必须作出实体性的法律规定。
(3)明确化,即刑法条文必须文字清晰,意思确切,不得含糊其词或模棱两可。
7、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含义与基本要求是什么?含义是:任何人犯罪,都应当受到法律的追究;同样情节的犯罪人,在定罪处罚时应当平等;任何人受到犯罪的侵害,都应当依法受到保护,而且被害人同样的权益应当受到刑法同样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享有超越法律规定的特权,不得因犯罪人或者受害人的特殊身份、地位、或者不同出身、民族、宗教信仰等而对犯罪和犯罪人予以不同的刑罚适用。
电大考试历年考试试卷及参考资料刑法学(1)专附答案
试卷代号:2107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5年秋季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刑法学(1) 试题一、选择题(每小题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
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字母填入题目括号内。
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每小题3分,共24分)1.我国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有( )。
A.罪刑法定原则 B.罪责刑相适应原则C.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D.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2.犯罪的最本质特征在于它是( )。
A.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B.违反法律的行为C.触犯刑律的行为 D.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3.犯罪行为的两种基本表现形式是( )。
A.故意行为与过失行为 B.主行为与次行为C.作为与不作为 D.主动行为与被动行为4.生理醉酒后犯罪的人属于( )。
A.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B.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C.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D.减轻刑事责任能力人5.避险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 )处罚。
A.减轻或者免除 B.免除或者减轻C.酌情减轻或者免除 D.酌情免除或者减轻6.我国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 )处罚。
A.从轻或者减轻 B.从轻、减轻或者免除C.减轻 D.从轻7.根据刑法规定,对于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对于( )也不适用死刑。
A.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 B.审判时不满18周岁的人C.犯罪时怀孕的妇女 D.审判时怀孕的妇女8.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最低为( )。
A.三个月 B.六个月C.一年 D.二年二、填空题(每小题2分,共20分)9.我国刑法条文中的“但书”所表示的情况有三种,即:对前段的补充、____ 或者是____。
10.根据属人原则,我国的------------ 和 -------------- 在我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不论该罪的法定最高刑是否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均适用我国刑法。
11.享有 ------------和 --------------- 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问题应当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刑法学1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精选电大专科形考答案【荐】.doc
《刑法学1》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作业一:一、名词解释1、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2、刑法解释是指对刑法规范含义的阐明。
3、刑法溯及力:刑法生效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就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不具有溯及力。
4、犯罪是指严重危害我国社会,触犯刑法并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二、1.犯罪刑事责任刑罚2.组成结构3.保护犯罪地4. 1997 10 1三、1.A 2. BCD 3. A 4. ACD四、1.基本原则:罪行法定、适用刑法人人平等、罪责刑相适应。
取消类推制度的意义:一是实现犯罪法定化和刑罚的法定化;二是罪行法定原则真正贯彻的重要前提;三是重申从旧兼从轻原则,并作进一步明确具体的规定;四是罪名规定已详备;五是法条具有可操作性。
2.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对地域和对人的效力,所要解决的国家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刑事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组成部分。
我国刑法采取属地原则为基础,兼采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原则的刑事管辖权体制。
五、 1.对刘X枝的行为应适用我国刑法予以处理。
因为其按我国刑法属地管辖权的规定, 即第六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以外,都适用本法。
”第六条三款规定:“犯罪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刘X枝虽然具有加拿大国籍,但其在我国境内实施违反我国刑法的犯罪行为,即变造护照的行为,按上述规定应予以处罚。
并且其不具备刑法中特别管辖条件,即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
2.不构成犯罪。
(1)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在方家第一次相关行为,金、陈等人均是未婚青年,未发生性关系。
虽然违反男女之间保持恋爱关系,不得与他人再有类似行为社会道德规范,但并不具备刑法中规定的社会危害性。
(2)没有触犯刑法。
刑法中有规定聚众淫乱罪的条款,但在本案中的相关当事人没有发生性行为,故其不构成犯罪。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刑法学(1)》期末题库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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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1)》题库及答案一一、选择题(每小题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
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字母填入题目空格内。
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每小题3分,共24分)1.我国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有()oA.罪刑法定原则B.罪责刑相适应原则C.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D.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2.我国刑法分则中“侵犯财产罪” 一章规定有13种具体犯罪,这些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属于()。
A.一般客体B.同类客体C.直接客体D.复杂客体3o犯罪目的只存在于()犯罪中。
A.故意B.直接故意C.间接故意D.既遂4.某甲在与某乙争吵中捅了某乙一刀后扬长而去,某乙因失血过多死亡。
对于某乙的死亡,某甲的行为属于()。
A.意外事件B.过失犯罪C.直接故意犯罪D.间接故意犯罪5.某甲已满15周岁不满16周岁,当其犯()时,应当负刑事责任。
A.盗窃罪B.敲诈勒索罪C.放火罪D.抢劫罪6.管制的执行机关是()。
A.人民法院的执行部门B.人民检察院的监所检察部门C.公安机关的看守所D.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管理的社区矫正机构7.死刑不适用于()oA.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B.审判时不满18周岁的人C.犯罪时怀孕的妇女D.审判时怀孕的妇女8.某甲被判处无期徒刑,依法假释时,其考验期限为()A.五年B.十年C.十五年D.二十年二、填空题(每小题2分,共20分)9.根据解释的效力不同,刑法解释可以分为、司法解释和10.我国刑法解决溯及力问题的原则是 o11 .犯罪构成是指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及其,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的整体。
国家开放大学《刑法学(1)》填空题(排序版)参考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刑法学(1)》填空题参考答案1.(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2.(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我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不论我国刑法规定该罪的最高刑是否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均适用我国刑罚。
3.(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4.(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最基本的特征。
5.(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6.(刑罚)是刑事责任的的主要体现形式。
7.(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A1.按照犯罪行为所直接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的多少,犯罪客体可以分为(复杂)和(简单)。
A2.按照犯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的范围大小不同,犯罪客体可以分为(一般同类)和(直接客体)。
A3.按照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要求,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A4.按照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法按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未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A5.按照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刑)和(承担责任)相适应。
B1.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和(服刑法),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属于特别自首,亦称准自首。
B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B3.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4.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B5.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单位组织)予以配合。
B5.避险过当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处(免除)处罚。
C1.常见的酌定情节主要有犯罪的动机(手段)犯罪的时间地点(侵害对象犯罪分子的一贯表现(态度损害结果)等。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刑法学(1)》期末试题标准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07)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刑法学(1)》期末试题标准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07)盗传必究一、选择题1.犯罪既遂是指( )A.犯罪结果已经发生B.犯罪人的目的已经达到C.犯罪行为已经完成D.犯罪行为已经具备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2.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 )处罚。
A.从轻B.从轻或者减轻C.减轻D.免除3.缓刑适用于被判处( )的犯罪分子。
A.管制B.拘役C.三年以下有期徒刑D.五年以下有期徒刑4.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 )以后,可以假释。
A.十年B.十三年C.十五年D.十八年5.某甲并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对其判处法定最低刑还是过重,经( ),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A.高级人民法院判决B.高级人民法院核准C.最高人民法院判决D.最高人民法院核准6.犯罪的最本质特征在于它是( )。
A.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B.违反法律的行为C.触犯刑律的行为D.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7.各国刑法解决刑法空间效力的原则有( )。
A.属地原则B.属人原则C.保护原则D.普遍原则8.构成犯罪的不作为应以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为前提a这种特定义务来源于( )。
A.社会公德的要求B.职务上或者业务上的要求C.法律的明文规定D.行为人先行的行为导致的危险状态9.管制的执行机关是( )。
A.人民法院的执行部门B.人民检察院的监所检察部门C.公安机关的看守所D.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管理的社区矫正机构10.某甲已满15周岁不满16周岁,在对其所犯抢劫罪量刑时,应当( )处罚。
A.从轻B.从轻或者减轻C.减轻D.免除11.死刑不适用于( )。
A.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B.审判时不满18周岁的人C.犯罪时怀孕的妇女D.审判时怀孕的妇女,12.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最低为( )。
A.三个月B.六个月C.-年D.二年13.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期:限从( )之日起计算。
中央电大法学专科《刑法学1》期末考试填空题题库
中央电大法学专科《刑法学1》期末考试 填空题题库 (2015年2月整理、更新至14年7月试题) 9.刑法就是规定____、刑事责任和____的法律。
10.我国刑法解决溯及力问题的原则是____。
11.犯罪构成,就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______及其____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的 整体。
12.按照犯罪行为所直接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的多少,我国刑法理论将犯罪客体分为二种,即____ 和____。
13.犯罪主体就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____或____。
14.违反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进行____或者____的情形,在刑法理论上被称为防卫不适时。
15.刑罚的目的在于预防犯罪,具体包括____ 和____两个方面。
16.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为____以上___以下。
17.缓刑只能适用于被判处____或者____的犯罪分子。
18.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____年。
参考答案: 9.犯罪 刑罚 10.从旧兼从轻原则 11.社会危害性 程度 12.单一(简单)客体 复杂客体 13.自然人 单位 14.事先防卫 事后防卫 15.特殊预防 一般预防 16.六个月 十五年 17.拘役 3年以下有期徒刑 18.5(年) 9.按照解释的效力划分,刑法解释可以分为____、司法解释和____。
10.我国刑法典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有:____、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和____。
11.我国刑法解决刑事管辖权范围问题即空间效力的原则是:以____原则为基础,兼采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____原则中的合理因素。
12.犯罪行为的两种基本表现形式是____和 ____。
13.所谓刑事责任能力,就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 ____和____自己行为的能力。
14.犯罪的故意有两种类型,即____与____。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本科刑法专题平时作业(一)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本科刑法专题平时作业(一)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的,必须严格依照法律定罪量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不得定罪量刑(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2.单位犯罪------由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3.犯罪未遂------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具体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
4.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二.简答题:(每题15分,共45分)1.简述罪刑法定原则的完整涵义及派生原则答:罪刑法定原则的完整涵义有两层:法律明文规定的,必须严格依照法律定罪量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不得定罪量刑。
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有:(1)罪与刑的公开性和明确性(2)禁止类推(3)禁止溯及既往,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4)禁止绝对不定期刑2.单位犯罪的构成条件及处罚原则答:单位犯罪的构成条件有:1.是否以单位名义进行2.是否基于单位的意志A.经单位集体讨论(形式上的讨论)即使领导做出决定,个人附和未提出否定意见的,以集体讨论论处。
B.企业负责人所做出的决定,就是单位意志的体现。
(单位负责人,代表企业、单位,为了大家的利益,基于特殊的身份)C.经过企业负责人的授权认可或事后追认的。
3.为了单位的利益。
出发点是为了单位而非中饱私囊。
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是双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对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3.犯罪未遂的基本构造是什么?(分别进行阐述)答:犯罪未遂的基本构造是:在犯罪实行阶段,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停止下来。
A.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这是犯罪未遂区别于犯罪预备的标志。
B.犯罪未得逞。
这一特征使犯罪未遂区别于犯罪即遂。
C.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这一点把犯罪未遂与着手实行犯罪情况下的犯罪中止区别开。
《刑法学(1)》作业形成性考核册-国家开放大学电大
刑法学(1)形成性考核册
专业:
学号:
姓名:
作业1
分析案例(每小题50分)
第一题:
{案情}
山本XX,女,42岁,日本国籍。
马XX,男,35岁,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公民。
2005年11月25日,山本XX乘坐XXX次航班入境,过海关时选走的是绿色通道,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但旅检现场关员在对山本XX进行例行检查时,却从其携带的硬质行李箱夹层中发现了可疑粉状物9包,经化验证实该批粉状物为毒品“可卡因”,共计4512克,纯度为70%。
经审查,山本XX交代,这批货是他从巴西带来的,有人会在广州XX路XX酒店接货。
海关缉私局马上在该酒店周围布控,接货人马XX携款前来酒店找山本XX交接时被当场抓获。
问题:
1.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来判断,山本XX和马XX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2.对于山本XX和马XX的行为是否应当适用我国刑法管辖和处理?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处理原则)。
2015年电大《刑法学(1)》作业
成绩:刑法学(1)形成性考核册专业:法学学号:*************:通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院(请按照顺序打印,并左侧装订)作业1分析案例(每小题50分)第一题:{案情}山本XX,女,42岁,日本国籍。
马XX,男,35岁,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公民。
2005年11月25日,山本XX乘坐XXX次航班入境,过海关时选走的是绿色通道,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但旅检现场关员在对山本XX进行例行检查时,却从其携带的硬质行箱夹层中发现了可疑粉状物9包,经化验证实该批粉状物为毒品“可卡因”,共计4512克,纯度为70%。
经审查,山本XX交代,这批货是他从巴西带来的,有人会在XX路XX酒店接货。
海关缉私局马上在该酒店周围布控,接货人马XX携款前来酒店找山本XX交接时被当场抓获。
问题:1.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来判断,山本XX和马XX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2.对于山本XX和马XX的行为是否应当适用我国刑法管辖和处理?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处理原则)答:1.构成犯罪2.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走私毒品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本案中的可卡因属于毒品的一种。
山本某某违反我国的出入境管理制度,携带毒品进入我国境,不向海关申报而选择绿色通道,意图逃避海关监管,其行为构成走私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马某某携款接货的行为属于走私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国领域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处,都适用我国刑法;只要犯罪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国领域的,就认为是在华人民国领域的犯罪。
山本某某和马某某的走私行为开始于我国境外,但完成于我国境,属于在我国境犯罪。
同时,山本某某虽然是外国国籍,但并非是享有外交特权和外交豁免权的外国人,而马某某虽然是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公民,但其行为并不是发生在香港区域,因而二人的行为均不属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形,因而适用我国刑法管辖。
对山本某某和马某某的行为应适用我国刑法关于走私毒品罪的规定予以处罚,毒品的数量应以查证属实的数量计算,不进行纯度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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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法学学号:*************姓名:**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院(请按照顺序打印,并左侧装订)作业1分析案例(每小题50分)第一题:{案情}山本XX,女,42岁,日本国籍。
马XX,男,35岁,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公民。
2005年11月25日,山本XX乘坐XXX次航班入境,过海关时选走的是绿色通道,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但旅检现场关员在对山本XX进行例行检查时,却从其携带的硬质行李箱夹层中发现了可疑粉状物9包,经化验证实该批粉状物为毒品“可卡因”,共计4512克,纯度为70%。
经审查,山本XX交代,这批货是他从巴西带来的,有人会在广州XX路XX酒店接货。
海关缉私局马上在该酒店周围布控,接货人马XX携款前来酒店找山本XX交接时被当场抓获。
问题:1.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来判断,山本XX和马XX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2.对于山本XX和马XX的行为是否应当适用我国刑法管辖和处理?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处理原则)答:1.构成犯罪2.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走私毒品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本案中的可卡因属于毒品的一种。
山本某某违反我国的出入境管理制度,携带毒品进入我国境内,不向海关申报而选择绿色通道,意图逃避海关监管,其行为构成走私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马某某携款接货的行为属于走私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处,都适用我国刑法;只要犯罪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犯罪。
山本某某和马某某的走私行为开始于我国境外,但完成于我国境内,属于在我国境内犯罪。
同时,山本某某虽然是外国国籍,但并非是享有外交特权和外交豁免权的外国人,而马某某虽然是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公民,但其行为并不是发生在香港区域内,因而二人的行为均不属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形,因而适用我国刑法管辖。
对山本某某和马某某的行为应适用我国刑法关于走私毒品罪的规定予以处罚,毒品的数量应以查证属实的数量计算,不进行纯度考虑。
并以此作为刑事定罪量刑的依据。
第二题:{案情}习某,男,20岁,某县农民。
习某与王某(女,16岁,该县某中学学生)于2009年10月相识后经常在一起玩耍,渐渐地两人的“友情”演变成了“恋情”。
2010年5月4日下午,习某、王某和几个朋友在当地一山上玩耍,都喝了不少啤酒,后又下山道一酒楼接着喝,直至次日零时左右才离开。
习某让王某回家,王某说:“太迟了,今晚回去也是打(指被父母殴打),明天回去也是打,干脆不回去了。
”于是,习某领着王某到某招待所等急了一个房间。
两人依偎着看了会电视后,习某要与王某发生关系,王某起初不同意,习某说:“你要连这都不同意,那咱两就算了(只不再谈朋友)”。
王某看到习某很生气,便不再坚持,与习某放生了性关系。
次日上午8时许,习某仍在熟睡时,王某独自离开招待所回了家。
王某因夜不归宿遭到其父母痛斥,被迫说出了自己与习某之间的关系。
王父遂将习某带至家中盘问,并要求习某的父母前来“谈判”。
“谈判”未果,王父报警,警方已习某涉嫌强奸将其刑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浅见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问题: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能否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为什么?答:王某的行为与陈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王某的行为构成了不作为形式的过失杀人罪。
从客观方面看,王某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
王某负有实施保护陈某安全的特定义务,这种特定义务是由王某先行的行为使陈某处于危险状态所产生的。
陈某是儿童,王某答应他将他带到离河岸七米多远处的深水处游泳,这无疑使陈某的生命处于危险状态,因而就产生了王某应当保护陈某的特定义务。
王某有履行保护陈某的特定义务的可能而未能履行。
王某的不作为行为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客体和对象,即陈某的生命权。
并且,王某的不作为与陈某的溺水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所以,从客观方面看,李某的不作为行为构成犯罪。
从主观方面看,王某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
王某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预见到如果自己不陪同保护或把陈某带回到岸边。
陈某很可能会发生溺水死亡的危险。
然而他却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正是由于这种不负责任的疏忽大意导致了陈某溺水死亡结果的发生,所以,从主观方面看,王某的行为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
作业2分析案例(每小题50分)第一题案情:赵某,男,1989年3月出生,XX学校初一学生。
2003年2月7日晚上7点至11点短短四个小时之内,XX 市XX镇XX村先后5户村民房屋旁的草堆发生火情。
幸亏发现扑救及时,村民房屋都安然无恙,但由于天干物燥,草堆均被烧毁。
此后几天,又有几个村民家的草堆被烧。
损失折合人民币共计6000余元。
经XX市公安局侦查,这些其放火事件都是本村的赵某一人所为,应为他觉得防火啥草堆很好玩。
问题:赵某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答:赵某焚烧他人房屋边的草堆,造成较大的财产损失,且对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形成了严重威胁,其行为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赵某实施放火行为时不满十四周岁,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符合犯罪主体的成立条件,其行为不构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题:案情:李某,男,45岁,农民。
李XX男,15岁,李某之子。
某日,李某见一群农民在他家承包的林地山坡上挖蒿做柴烧,很是生气,遂对李XX说:“咱俩从后名爬上去,往下面滚石头,砸死他几个,看他们以后谁还敢来挖!”于是,父子俩悄悄爬到山顶,并不断的往下滚石头。
一时间,乱石飞舞,有的石头差一点就砸着人,挖树藳的人见状四处躲避。
李XX见状有些害怕,便停了下来,对其父亲说:“别砸了,真要砸着了就麻烦了!”里边说“怕什么?谁然他们来挖的!”边继续往下滚石头。
就在这时,一块石头在往下滚动的途中由于撞到一块巨石而横着飞向一挖树蒿的农民,将其击倒,致使其滚落山脚死亡。
问题:1.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问什么?如果其行为构成犯罪,其行为使得心理态度应当务和认定?2.李XX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答:1.李某行为时的心理态度是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故意(间接故意)杀人的行为。
犯罪的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李某明知山坡上有许多人,而与其子一道从山上向下滚石头,导致他人死亡。
李某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采取放任的态度,属于故意(间接故意)杀人的行为。
2.李XX的行为构成犯罪。
李XX明知山坡上有许多人,而与其子一道从山上向下滚石头,导致他人死亡。
李某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采取放任的态度,属于故意(间接故意)杀人的行为。
作业3分析案例(每小题50分)第一题:案情:王某,女,33岁。
王某经人介绍与汤某像是结婚。
婚后,两人常为家庭琐事争吵,加之家境贫困,王某对汤某渐生厌心。
一日上午,两人又因家中所养的鸡发生瘟疫相互埋怨,继而发生争吵。
汤某动手打了王某两巴掌,王某遂产生杀害汤某之意。
当日午饭前,王某将灭鼠药放入汤某准备要吃的稀饭中。
汤某吃后即出现恶心、呕吐症状,随之倒在地上痛苦呻吟。
王某见状十分恐慌,后悔不该投毒杀夫,于是忙向邻居呼救。
在邻居的帮助下,王某将汤某送到医院。
经抢救,汤某脱险。
问题:1.王某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2.对于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处理原则)?答:1.王某的行为属于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
王某出于杀害汤某的目的,实施完成了投放毒药的故意杀人的行为,因而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是其很快就基于自己的意志,将被害人送至医院抢救脱险,有效地阻止了既遂结果的发生,因而其行为符合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构成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中止。
2.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王某的故意杀人罪已经给被害人造成了相当程度的身体伤害。
因此对王某的故意杀人罪的处罚原则是应当减轻处罚而不是免除处罚。
第二题:案情刘某,男,17岁,某中学学生安某,男,16岁,某中学学生周某,男,15岁,某中学学生张某,男,15岁,某中学学生刘某、安某、周某、张某四人在假期里无所事事,为了寻求刺激,刘某提议玩一次“绑架”游戏,四人商议后,于2010年8月21日上午10时许,在某学院门口,将一名初中学生金某拦截并带至某区某大厦附近一树林内,从金某身上搜走起随身携带的400余元现金及一部手机。
刘某觉得东西太少,便以手机短信方式向金某家人索要10万。
随后,安某、周某、张某看住金某,刘某到约定的地点去收取赎金,结果被当场抓获,安某、周某、张某三人随即也被抓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问题:刘某、安某、周某、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对于他们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处理原则)?答:刘某、安某、周某、张某四人均已年满16周岁,属于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应当对自已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周某、甘某(要具体描述犯罪情节)出于共同的故意,共同实施了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共同犯罪。
周某属于强奸罪的教唆犯,孔某、胡某直接实施了强奸行为,因此属于强奸犯的实行犯。
周某既有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又有强奸罪,就对其实行数罪并罚。
根据刑法规定,满14不满18的人犯罪应当从轻减轻处罚,不满18的不适死刑。
周某、甘某犯罪时均不满18,因此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且不适用死刑。
作业4分析案例(每小题50分)第一题:案情李某,男,36岁,无业。
1998年11月,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00年6月,李某再次因故意伤害他人被抓获,依法应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李某在被羁押期间主动教导处其在1997年12月曾盗窃他人财物(价值1000余元人民币)的事实,经查属实。
问题:1.李某是否属于累犯?为什么?2.对于李某的后一次故意伤害行为和盗窃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处理(处理原则)?为什么?答:1.李某不构成累犯。
我国刑法典规定的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
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在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本案中,被告人李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但他不构成累犯,因为缓刑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刑罚,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而不是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因而不符合累犯的构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