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 .doc
财政局财务管理规定办法
财政局财务管理规定办法1. 引言财务管理规定办法是为了规范财政局的财务管理工作,保障其财务安全和合法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财务管理水平,制定的行政文件。
2. 财务管理职责财政局财务管理职责包括以下内容:2.1 资产管理财政局应对采购的资产做好管理工作,对全部资产进行登记、分类、编号,建立全局资产档案,定期进行盘点和验收,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2 预算管理财政局应根据财务预算,制定合理的会计制度、财务计划和核算办法,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预算控制,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以及保证公司的持续发展。
2.3 会计核算财政局应按照国家的财务规定,建立完善的财务核算制度,做好日常会计核算、账务处理与报表编报等工作;同时,做好会计帐薄的保存、备份以及涉及涉外事务的会计处理。
2.4 经济责任审计财政局应对局内人员的有关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和认定相关的经济责任,对查出的经济责任进行核实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以达到完善财务管理、提高人员工作效率和保护国家财产的目的。
3. 财务管理制度为保证财务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并推进财务管理的自动化,财政局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3.1 财务制度详细规定财政局日常的财务操作流程,确保各项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3.2 预算制度明确财政局年度财务预算编制方法、编制程序、编制内容以及监督制度,并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
3.3 公款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公款管理制度,严格把关资金的使用,并定期进行资金盘点和统计,及时调整资金使用方案,确保公款的安全。
3.4 会计核算制度建立会计核算制度,明确财政局会计核算的启动、执行、制表和查验各环节的具体工作责任和要求,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3.5 审计制度建立审计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审计规定,重视审计结果的引导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效率。
4. 财务报告财政局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编制并公开发布财务报告,向社会公开财务状况和财务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公共财务安全和合法性。
县级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县级财政财务管理,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坚持依法理财,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2. 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保证财政资金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3. 坚持勤俭节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 坚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三、财务管理职责1. 财政局负责制定县级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2. 各预算单位负责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政资金按规定使用。
3. 财政审计部门负责对财政财务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四、预算管理1. 预算编制: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国家政策、财政收支情况和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年度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
2. 预算执行:各部门、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确保财政资金按规定使用。
3. 预算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的,应按程序报批。
五、财务管理1. 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和财政部门的要求,做好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工作。
2. 财务报表编制:各部门、各单位应按规定编制财务报表,真实反映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3. 财务审计:财政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审计,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规。
六、内部控制1.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内部控制职责,确保内部控制措施落实到位。
2. 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3. 严格执行审批制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规。
七、监督检查1. 财政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财政审计部门应加强对财政财务活动的审计监督。
3. 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依法予以查处。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由财政局负责解释。
财政部门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财政部门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财政部门及其所属预算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财政部门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理财,规范管理;(二)开源节流,勤俭节约;(三)民主集中,公开透明;(四)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财政部门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编制和执行部门预算;(二)管理本部门各项收入和支出;(三)监督预算执行情况,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四)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五)负责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工作;(六)组织开展财务审计和内部审计工作;(七)其他与财务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六条财政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预算管理规定,编制和执行部门预算。
第七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预算编制要科学合理,符合国家政策和部门职能;(二)预算编制要充分反映部门实际需要,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三)预算编制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部门应加强预算管理,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四章收入管理第九条财政部门各项收入应当依法征收,及时足额入库。
第十条收入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征收,公平合理;(二)分类管理,专款专用;(三)定期清理,防止流失。
第五章支出管理第十一条财政部门各项支出应当依法支出,严格控制。
第十二条支出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编制支出预算,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二)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三)支出项目应当明确、合规、真实。
第六章资金管理第十三条财政部门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损失;(二)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规范资金使用,防止违规违纪。
财政财务管理制度
财政财务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镇政府的财政监督和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从制度上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促进镇财政财务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长兴县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有关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财政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政预、决算管理制度预算编制要遵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应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在保证镇政府公共支出合理需要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类预算支出。
年度财政预算、决算都必须按规定报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镇政府必须严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不得擅自调整和变更。
如因特殊情况影响预算执行,确需调整的,由镇政府提出预算调整方案,提交镇人大主席团组织审查,并报下一次人代会备案。
二、财政收、支管理制度镇政府应依法组织收入,按照“统收统支、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加强财政收、支管理。
(一)财政收入管理制度镇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足额的组织各项收入。
各项收入都要按规定纳入镇财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镇政府组织和管理的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筹集的用于本镇经济建设、事业发展、公共福利等方面的资金,以镇政府名义获得的各种捐款,特定用途的资金,以及镇各部门和单位经批准收取的行政事业收费等各项收入,都必须及时、足额缴存镇财政专户,并使用统一的财政收款凭证。
(二)财政支出管理制度1.必须严格执行镇长“一支笔”审批制度。
镇政府所有发生的预算内外支出、各项专款支出都必须执行镇长“一支笔”审批管理制度,并且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必须做到“三有”:即有合法的原始凭据,有合理的支出项目,有经办人、证明人、分管领导和镇长签字,并用文字注明支出理由。
如手续不全或开支不符合财务制度的,财务核算中心应拒绝支付。
2.对重大财政事项和大额资金支出必须在党委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或经“镇财政管理例会”讨论决定后方可支出。
财局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局机关内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财政局机关内部所有财务活动,包括经费收支、资产管理、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公开透明: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三)勤俭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四)权责明确:明确各级财务人员的职责,确保财务活动有序进行。
第二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四条财务收支实行预算管理,按照年度预算执行,确保收支平衡。
第五条收入管理:(一)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确保应收尽收。
(二)加强对非税收入的征管,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三)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第六条支出管理:(一)严格执行预算,按照预算项目和标准安排支出。
(二)加强支出审批,确保支出合理、合规。
(三)严禁违规支出、虚列支出。
第三章资产管理第七条资产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使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定使用资产。
(二)安全完整: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三)效益优先: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八条固定资产管理:(一)严格按照国家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固定资产的购置、报废、处置等手续。
(二)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延长使用寿命。
(三)定期盘点,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第九条流动资产管理:(一)加强库存现金管理,严格执行现金收支规定。
(二)加强银行账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三)加强对应收账款、预付款项等流动资产的管理,降低坏账风险。
第四章财务报告第十条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十一条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十二条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扣发奖金等处理。
市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市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市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为保障市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的规范和有效性,我局制定了一整套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下面,就此对相关制度逐一进行介绍。
一、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是市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的基础。
我局财务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编制年度预算,并报市财政局核定。
预算的编制要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规范,充分考虑机关工作方向和发展要求,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理和有序。
预算执行方面,我局财务部应严格按照预算编制各项措施落实执行,保证支出真实、准确。
对于预算超支的情况,我局财务部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妥善处理。
二、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是市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
我局会计部门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会计准则执行核算工作,保证核算真实、准确。
在核算中,我局会计部门应建立健全各项账目,确保账目体系科学完整、条理清晰、管理方便。
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我局会计部门还应做好每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
一旦发现问题或错误,需要及时纠正处理。
三、审计监督制度市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的审计监督制度应该贯彻全局。
我局审计部门应对市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实行全程监督,确保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等各环节符合有关法规和规范。
在审计监督中,我局审计部门应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审计工作,持续对各项财务活动进行实时监管。
同时,我局审计部门还应及时处理、通报审计发现的问题,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财务资产管理制度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是市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局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财务资产登记、监督、保管和使用的规范和制度。
同时,建立财务资产明细账,做好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做到财务资产使用科学、安全、规范。
对于盘亏、损坏的情况,我局财务部门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妥善处理,保证资产的安全。
五、经费报销管理制度经费报销管理制度是市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的一项关键工作。
我局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做好各项费用的报销工作。
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完善财务制度,强化财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机关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保障工作需要,量入为出、增收节支。
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审批、集中管理、加强监督”的财务管理体制。
财务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财经法纪,坚持分管财务工作的副书记“一支笔”审批报销,协管的领导“核签”的原则。
第三条财务支出预算,根据财政下达的年度预算,年初会计提出年度支出预算建议方案,报书记、分管财务的副书记审核,由财务室执行。
如支出预算在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的,须经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报书记批准执行。
第四条财务室要加强对收支的管理。
(1)收入管理:一是要积极与财政局对接,将预算收入、拨款收入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及时拨入账户;二是非税收入(罚没款等)按程序及时缴入,有计划地申请指标,确保单位运转正常。
(2)支出管理:各项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设立内部审计制度,由分管财务的副书记负责内审。
会计每月向书记、分管副书记报送实际支出报表,每半年向书记、副书记报告经费开支情况,年终向常委会报告财务决算情况。
(3)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每月要按时进行会计核算,会计凭证要及时处理,录入账务系统。
第六条账务工作实行集中管理原则,财务室具体负责单位行政经费开支、票据审核及有关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工作。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委机关各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第二章经费管理第一条单位经费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严格执行年度经费预算,严格控制超预算支出,杜绝预算支出的随意性,确保财务支出的合法、真实、准确、有效。
凡原始凭证要素不全或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财务室有权退回,要求补充完整。
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
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为加强单位财务管理与监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控制经费支出、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会计基础管理规范》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上级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等有关财务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收入管理全面足额管理单位预算收入,严格按规定做好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及其他收入的账务核算;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使用符合规定的合法票据,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等违法乱纪行为。
经费支出管理一、报账要求报帐内容必须符合有关财经法规、票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项目真实完整,用途清楚,时间准确,摘要简明,大小写人民币金额相符;经办人签名,处(室)负责人签名、单位分管领导及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审批等手续齐全。
二、支出标准及日常管理(一)公务费支出:包括单位日常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一般材料购置和日常维修等。
、办公费支出:办公用品以必需、实用、节俭为原则,由办公室统一采购、配发;购买协议供货目录内的办公耗材,应到区每年招标的中标协议供货单位采购。
凭供货发票及明细报销。
、印刷费支出:严格控制单位印刷费用,各业务处室印刷业务资料须填写《打/印通知单》,凭发票、印刷明细及《打/印通知单》按规定予以报销。
、会务费、培训费支出:会议费报销实行一会一结算制度,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通知、实际参会人员名单、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以及应报批会议的批复文件等凭证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培训费报销应附领导签批的通知文件、培训费的发票,超出审批标准的培训费不得报销。
(详见青发([]号)文)、招待费支出: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
不得擅自扩大公务接待,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建立公务接待公函制度。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公务活动的内容、时间、行程、人员等。
财务管理制度与报销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与报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与报销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预算管理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三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财政局按法定程序审核、批复。
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组成,单位所有的收入和支出要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确保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第四条单位要依法将取得的各项收入列入预算,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更不得隐瞒或少列。
第五条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要严格按照定员定额标准,据实申报和核定。
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要严格依据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及中期财政规划相关要求,紧密结合单位主要职责任务及工作目标,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执行严格的申报、评审、立项、审核等程序,由财政局结合年度财力状况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等审核后报请市政府审议。
第六条单位要加强对基本建设、维修改造项目资金预算的编制。
在部门预算中未统筹安排的小型或零星维修项目,当年不予追加。
第七条政府采购项目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不予采购。
第八条单位要按严格按照“二上二下”的程序上报部门预算,经财政局审核后上报市政府审定。
部门预算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依法批复。
预算一经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
第九条单位应当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完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
单位要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开展绩效评价。
对专项资金使用未开展绩效评价的,以后年度不再安排资金,并予以通报。
对项目执行中问题较多、使用效益差的,除督促整改外,还要削减或取消以后年度专项预算。
第三章支出管理第十条单位要严格执行下达的财政预算批复,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
财政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合规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财政部门和财政预算单位,以及其他与财政财务管理相关的机构和个人。
第三条财政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二)公开透明,民主决策;(三)勤俭节约,提高效益;(四)分级管理,权责明确;(五)预防腐败,严肃纪律。
第二章财政预算管理第四条财政预算编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编制预算草案;(二)征求意见,进行修改;(三)审查批准;(四)执行预算。
第五条财政预算执行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严格执行预算,不得擅自调整;(二)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三)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调整预算。
第三章财政资金管理第六条财政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和支出计划使用资金;(二)加强资金支付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三)加强资金使用效益分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建立健全资金使用档案,确保资金使用可追溯。
第四章财务会计管理第七条财务会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二)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和制度,加强会计核算和监督;(三)定期进行财务报告编制,如实反映财政财务状况;(四)加强财务审计,确保财政资金合规使用。
第五章财务审批管理第八条财务审批管理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严格执行审批程序,确保审批权、执行权、监督权分离;(二)审批权限明确,审批责任到人;(三)审批事项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四)建立健全审批档案,确保审批过程可追溯。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九条财政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二)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三)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四)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第七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XX财政局负责解释。
县级财政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县级财政财务管理,规范财政收支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县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
第三条县级财政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理财,规范管理;(二)公开透明,民主决策;(三)勤俭节约,合理使用;(四)强化监督,确保安全。
二、预算管理第四条县级预算编制实行部门预算制度,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一致、依法理财”的原则,合理编制预算。
第五条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单位编制预算草案,报送主管部门审核;(二)主管部门审核预算草案,形成部门预算;(三)财政部门汇总编制县级预算草案,报县政府审批;(四)县政府审批预算,下达预算指标。
第六条预算执行中,单位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三、收支管理第七条县级财政收支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严格执行财政收支平衡。
第八条收入管理:(一)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二)严格执行税收优惠政策,防止税收流失;(三)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规范非税收入征管。
第九条支出管理:(一)合理安排支出,确保重点支出需要;(二)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超范围支出;(三)加强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资产管理第十条县级财政资产管理遵循“资产保全、合理配置、有效利用、规范处置”的原则。
第十一条资产管理包括:(一)固定资产管理;(二)流动资产管理;(三)无形资产管理。
第十二条资产处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禁违规处置国有资产。
五、监督与考核第十三条县级财政财务管理实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一)财政部门定期对单位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二)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对单位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第十五条外部审计:(一)审计机关对县级财政财务管理进行审计;(二)上级财政部门对县级财政财务管理进行审计。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中央和省市关于财务管理的办法和意见,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工作按照“主体明确、分级负责;预算管理、严格收支;厉行节约、保障重点”的原则实施。
第二章预决算管理第三条局计划财务科预算编制应遵循“编制合法,内容完整,保障重点,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各二级单位、机关各科室应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计划及时向财务科提供资料编报下一年度的支出、采购计划和预算,大型会议、培训等专项经费预算,需报具体项目。
固定资产购置、房屋维修、车辆维修费、网络建设维护及邮电和报刊订阅等预算草案,由财务科根据经费的需求和可能,初审汇总平衡后提交局领导审定。
第五条年度预算经批准下达后,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第六条计财科应当确实履行预决算的编制、报送、信息公开,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内容完整、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表表相符。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七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单位各项收入要及时全额缴入市财政专户。
单位各项收入应全部纳入单位预算同一管理,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它单位或小我发生的一切款项,应该及时开具财务票据、收取款项、登记入帐,不得截留、坦白、挪用。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八条所有支出均应纳入预算管理。
第九条严格执行国家工资和津贴补贴政策。
严禁自行扩大发放范围,擅自设立发放项目和自行提高发放标准。
人员经费支出由人事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核定标准,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报经分管人事和财务领导审核后交局计财科执行。
第十条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政部有关开支范围、标准的规定,以年度预算定额标准为依据,实行总额控制,节约使用;原则上当月的票据当月报销。
一)差旅费用1.报销依据:根据都办发[2014]32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操作流程:事前审批—出差—报销3.报销费用附件:1)公务差旅费审批单:由出差个人填写《公务差旅费审批单》,出差人、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市外外出按审批权限报批)签字。
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及流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财务管理,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政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财政局及其所属各单位、各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二)勤俭节约、合理使用;(三)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四)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财政局设立财务科,负责全局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科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二)编制和执行年度财政预算;(三)管理财政资金收支;(四)监督管理预算执行情况;(五)负责财政票据管理;(六)组织实施内部审计;(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六条年度财政预算编制:(一)根据国家财政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编制年度财政预算;(二)财政预算编制实行分级管理,各级预算单位根据上级预算和本部门实际编制本单位预算;(三)财政预算编制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结构优化、注重效益”的原则。
第七条财政预算执行:(一)财政预算执行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随意调整;(二)各级预算单位应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确保预算资金合理、合规使用;(三)财政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四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八条财政资金收支管理:(一)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收支政策,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合规使用;(二)加强财政资金收支计划管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三)建立健全财政资金收支台账,及时、准确记录收支情况。
第九条财政资金支付管理:(一)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支付审批程序;(二)加强支付凭证审核,确保支付凭证真实、合法、有效;(三)加强支付资金跟踪管理,确保支付资金安全、合规。
第五章财务票据管理第十条财政票据管理:(一)严格执行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确保财政票据合法、合规使用;(二)建立健全财政票据台账,及时、准确记录票据使用情况;(三)加强财政票据监督管理,防止票据违规使用。
镇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全文)
镇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全文)镇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操作流程,确保财务资金的安全合理利用,提高财务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合于我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资金收支、会计核算、财务监督等方面。
第三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依法、规范、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财务处理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规避财务风险。
第四条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职业操守,严于律己,诚信敬业,秉公用权,依法办事。
第五条财务部门要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
第六条财务部门要加强对财务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和研究,确保财务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章财务预算管理第一条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监控与评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的要求。
1. 财务预算的编制(1)按照年度计划,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财务预算。
预算编制应当精确、科学、合理,并报经主管领导审批。
(2)财务预算应当包括预算支出、预算收入、预算资金来源等内容,并根据需要分项细化。
(3)财务预算编制过程中,财务部门应当与各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确保财务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 财务预算的执行(1)财务部门负责监督各部门按照财务预算执行,并及时进行预算决算核对。
(2)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预算变动的情况,需及时报经主管领导批准。
(3)财务部门应当按照预算执行情况,及时调整财务计划,确保预算目标的完成。
3. 财务预算的监控与评审(1)财务部门应当对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与评审,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
(2)对于预算执行情况不符合要求的部门,财务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及时报经主管领导批准。
(3)财务预算执行结束后,应当进行评审,总结经验教训,并及时调整下一年的财务预算。
第二条财务预算的执行过程应当遵循审核、批准、支付的程序,确保资金的合规使用。
1. 预算审核(1)各部门提出的预算申请经过财务部门审核后,符合要求的方可提请审批。
财政局管理制度
财政局管理制度1. 引言本制度是为了加强财政局内部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证财政局各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确保企业财务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和稳定性。
2. 财政局组织架构财政局由以下职能部门组成: - 财务管理部门 - 预算管理部门 - 资金管理部门 -会计核算部门 - 审计监督部门 - 税收管理部门3. 管理标准3.1 财务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具体管理标准如下:1. 财务报告:及时编制、审核和审核财务报告,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2.预算控制:制定财务预算计划,实施预算控制,确保财政局的资金使用符合预算计划。
3. 合同管理:负责管理财政局的合同事务,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效力。
4. 内部财务控制:建立健全内部财务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5.资产管理:负责财政局的固定资产和非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3.2 预算管理部门预算管理部门负责财政局的预算编制和执行,具体管理标准如下: 1. 预算编制:及时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和财务预测报告,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预算执行:监督各部门按照预算计划进行资金支出,并及时调整预算计划,确保预算的有效执行。
3. 预算考核:建立预算执行考核制度,对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及时纠正偏差。
3.3 资金管理部门资金管理部门负责财政局的资金运作和资金风险管理,具体管理标准如下: 1.资金监控:及时监控企业的资金流动情况,进行资金预测和分析,确保资金的充分利用和安全管理。
2. 资金筹措:负责制定资金筹措计划,寻求多样化的资金来源,并优化资金结构,确保企业正常运营。
3. 资金投资:制定资金投资策略和管理制度,进行有效的资金配置和风险控制。
3.4 会计核算部门会计核算部门负责财政局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具体管理标准如下: 1. 会计准则遵循:严格按照国家财会准则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和合规性。
番禺区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
番禺区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一、概述本文档旨在规范番禺区财政局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规范运行,严格遵循国家和地方财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财务管理的合法性、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二、财务管理职责1.财政局局长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总责,负责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工作流程、管理监督和考核财务人员的工作。
2.财务处主任负责组织财务制度建设、财务管理规范化,负责编制年度预算,并对财务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3.财务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和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违反规定和操作程序。
三、财务管理制度1. 财务管理流程1.财务流程包括:预算编制、拨款、收付款、账务处理、账务审核、账务结账等。
2.各个环节必须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的操作程序执行。
2. 预算管理1.编制程序:财务处根据国家和地方财政管理规定和财政局的实际情况,制定财务预算计划。
2.功能管理:编制的预算计划应该包括财政收支情况、各项经费、财务报表、预算分配、费用申请和报销等内容。
3. 拨款管理1.拨款程序:由财务处根据预算和拨款计划安排拨款。
2.拨款功能:拨款时必须核实拨款单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 收付款管理1.收款程序:根据收款单据由财务处进行付款。
2.付款功能:付款时必须核实单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在付款时进行签字和盖章。
5. 账务管理1.账务管理流程包括记录、归档和结账等环节。
2.账务管理要做到记录准确、清晰、完整,不得有账目漏报、错报、重复报等情况,账目归档要按照规定进行,结账时要认真核对账务并进行盖章和签字。
6. 审核制度1.财务审核流程包括对票据、凭证、会计账薄等核对,对账户余额、账户余项和未决收支的核对。
2.审核把关、审批程序严格执行,不得私自通过或拒绝。
四、财务管理安全制度1.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必须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检查和保密工作。
2.不得私自泄露财务信息,不得挪用财务资金。
3.确保网上交易和系统账户的安全性及防止黑客攻击、电脑病毒等不法行为的发生。
财政部门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财政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财政部门的各级预算单位、直属事业单位和财政部门内部各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财政部门财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理财,规范管理;(二)预算管理,严格审批;(三)科学理财,提高效益;(四)加强监督,防范风险。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四条财政部门预算编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预算编制方案;(二)各部门按照预算编制方案,编制部门预算;(三)财政部门对各部门预算进行审核,提出调整意见;(四)财政部门与各部门协商一致后,将预算草案提交财政部门领导审批;(五)预算草案经领导审批后,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第五条财政部门预算执行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严格执行预算,不得随意调整;(二)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确保预算资金合理使用;(三)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六条财政部门收入管理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征收各项税费;(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三)规范收入核算,确保收入真实、准确。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七条财政部门支出管理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支出政策和预算规定,合理安排支出;(二)加强支出预算执行监督,确保支出合规、有效;(三)严格控制支出规模,防止浪费和违规支出。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八条财政部门资产管理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加强资产清查盘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二)规范资产购置、使用和处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三)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安全防范。
第六章财务监督第九条财政部门财务监督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确保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运行;(二)加强对预算执行、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三)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023年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2023年机关财务管理制度2023年机关财务管理制度1为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机关财务管理,达到节减支出、合理负担、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用经费实行“厉行节约,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其他;统一管理,严格审批”的管理办法。
二、委机关各科室业务费开支一律集中由局财务室管理,各科室不得自行设立现金和费用支出账户。
委财务室必须在每月10日前向局领导通报上月经费收支情况,正确反映收支结果,定期进行财务分析。
三、委各项经费支出,坚持先报告后审批,先批后用的原则,实行书记“一支笔”审批。
每张票据有经手人、审批人,做到手续齐全。
四、严格现金管理。
发生现金业务时,必须实行规定范围内提取现金额度。
库存现金严格执行有关部门规定的限额。
五、加强银行存款账户管理。
办理存入业务时,经办人要对票据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方可填制记账凭证;办理支付业务时,经办人要凭经过领导审批、审核、经手人签字(或盖章)的票据办理转款;办理拨款业务时,经办人员要根据计划,凭经过领导审批、股长审核的收款单位收据办理拨款;办理结算业务时,经办人要凭经过收款单位领导审批,代办员、经手人签字(或盖章),主任审核签字的票据办理付款。
并提高对原始凭证审核管理,随时向主管领导提供存款余额等信息。
六、严格财务审批程序。
各类专项拨款、指标外拨款必须经县领导、委领导审批,各项指标内拨款必须经委领导。
七、加强印鉴、支票管理。
财务印鉴、支票管理实行内控制度。
财务公章、转账支票由会计保管;八、杜绝借用公款。
凡委机关干部、职工因公出差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借用公款的,需本人自行垫付,公事结束后将原始凭证按时上交财务,并按财务规定执行报销。
九、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采购。
各股室无自行采购权。
小额采购办公用品,由办公室人员采购;各科室特殊需要的大额物品,由相关科室提出申请,经分管书记同意,书记批准。
十、加强财务监督。
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会计法》,以身作则,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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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批程序
为加强支出监督,规范报销程序,对经费报销及拨款事项原则上应实行“四级”审核制度,每笔报销事项,首先应由处室负责人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然后由单位审核人对报销单据的合法性进行审核,经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付款(特殊支出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4、招待费支出: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不得擅自扩大公务接待,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建立公务接待公函制度。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公务活动的内容、时间、行程、人员等。接待单位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建立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安排公务接待活动应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有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人数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公务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派出单位公函、公务I接待审批单、财务票据和接待清单等。(详见青发([2014]4号)文)
3、职工探亲、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报销: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基本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职工探亲往返车船费按下列标准开支: 乘火车(包括直快、特快)的,不分职级,一律报硬席座位费。年满五十周岁以上并连续乘火车四十八小时以上的,可报席卧铺费。 乘轮船的,报四等舱位(或比统舱高一级舱位)费。 乘长途公共汽车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凭据按实支报销。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范围和乘座条件,由各省、直辖市自行规定。 探亲途中的市内交通费,可按起止站的直线公共汽车、电车、轮渡费凭据报销。但乘座市内出租机动车辆的开支,应由职工自理,不予报销。 职工探亲不得报销飞机票。因故乘飞机的,可按直线车、船票价报销,多支部分由职工自理。(人薪发[1994]11号;国发(1981)36号;(81)财事字第113号摘录)
5、差旅费支出:各处室要合理安排出差人数,充分利用通讯、通信工具,尽量压缩差旅费的支出。要严格出差审批程序,中层干部出差,须经局长批准,一般干部出差须经各处室负责人批准,并严格执行《青岛市黄岛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6、交通费支出:指车辆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车辆租用费用报销应附租用合同及发票;车辆燃料费按局办公室统一要求报销;车辆维修费支出应附修理厂家的正式发票和机动车维修审批单,以及修理厂家的维修明细结算清单,由局办公室统一报销;过路过桥费报销应附票据、车辆使用申请单报销;车辆保险应附保险发票、车辆保险合同、青岛开发区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确认单报销(车辆保险须到我区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的保险公司投保)。
经费支出管理
一、报账要求
报帐内容必须符合有关财经法规、票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项目真实完整,用途清楚,时间准确,摘要简明,大小写人民币金额相符;经办人签名,处(室)负责人签名、单位分管领导及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审批等手续齐全。
二、支出标准及日常管理
(一)公务费支出:包括单位日常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一般材料购置和日常维修等。
2、干部职工子女托幼费报销: 报销标准,月托幼费低于每人每月130元的,据实报销。月托幼费超过130元(含130元)统一按每人每月130元报销;取暖费我区幼儿园取暖费为每人每月23元,收取时限为4个半月,有条件的单位,取暖费可以按照政府财政拨款的托幼园所的收费标准报销一半。 独生子女及计划内生育子女的,托幼费按以下规定报销:单月份由子女父亲单位予以报销;双月份由子女母亲单位予以报销;父母一方在本区工作,另一方在外地工作的(含现役军人、公费出国的留学生),其子女户口在本区并在本区入园所,由本区工作一方的所在单位每月报销;父母一方为在职职工,子女在本区入园所的,由在职一方所在单位承担全年托幼费报销部分的50%;丧偶或离婚的,其子女入园的,由领养一方所在单位每月报销;父母双方均在本区工作,其子女在外地入托者,单位不予报销。父母双方均在外地工作,其子女在本区入托者,是否报销执行其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地规定。(青开发改发〔2009〕35号文件摘录)
7、修缮费支出:各部门零星维修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并附发票、维修明细及审计报告报销。
8、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由各处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统一报局领导审批后,按照区协议供货要求采购,凭供货发票、供货合同、验收报告和《青岛开发区办公家具协议供货确认单》或《青岛开发区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及确认单》报销。
(二)职工个人费用支出
1、干部职工独生子女医疗费:户口在市区和本区的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非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两胎子女,可凭单位指定医院的医疗单据,由单位报销50%,年单位报销额度为76元以内。男孩由男职工单位报销,女孩由女职工单位报销。单职工、丧偶或离婚的子女由现供养的职工单位报销。(青开财税发[1996]第175号摘录)
1、办公费支出:办公用品以必需、实用、节俭为原则,由办公室统一采购、配发;购买协议供货目录内的办公耗材,应到区每年招标的中标协议供货单位采购。凭供货发票及明细报销。
2、印刷费支出:严格控制单位印刷费用,各业务处室印刷业务资料须填写《打/印通知单》,凭发票、印刷明细及《打/印通知单》按规定予以报销。
3、会务费、培训费支出:会议费报销实行一会一结算制度,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通知、实际参会人员名单、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以及应报批会议的批复文件等凭证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培训费报销应附领导签批的通知文件、培训费的发票,超出审批标准的培训费不得报销。(详见青发([2014]4号)文)
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单位财务管理与监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控制经费支出、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会计基础管理规范》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上级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等有关财务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收入管理
全面足额管理单位预算收入,严格按规定做好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及其他收入的账务核算;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使用符合规定的合法票据,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等违法乱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