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室中学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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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室中学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2012年秋修订)
为充分发挥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规范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报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试行办法》(川教[2009] 155号)、《巴中市中小学教职工绩效考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巴教发[2009]101号、《通江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万针,着力构建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真正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教研工作任务,不断推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考核对象
1、瓦室中学全体正式工作人员。
2、下列人员不参加本学年度绩效考评:
(l)病(事、假(工伤除外)累计超过5个月以上的;
(2)累计旷工达15个工作日的;
(3)当年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和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经市、县政府教育、人事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况。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为不合格,其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由学校
考核委员会根据其平时表现进行综合核定,并经教代会表决同意。但总额不得超过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一半。
(l)在“德”的考核中,综合得分低于60分的;
(2)在教育教学中,因敷衍塞责造成严重教学事故的;
(3)教学质量严重下滑,引起家长、社会强烈不满的;
(4)一期旷课累计达到15节及以上的;
(5)因工作不力造成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6)违规越级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考核内容
考核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主要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增加管理工作、其他工作。
1、德的方面包括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廉洁从教,遵纪守法等内容。
2、能的方面包括教育能力,教学能力,教研能力,专业学习与发展等内容。
3、勤的方面以工作量为核心,由工作出勤、各类值班、教学工作、教研工作、安全工作等部分组成。(工作量的计算见《瓦室中学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工作出勤包括:签到、签离、会议出勤、教研出勤等。
值班包括:年级室值班、公寓值班、护送值班、派任值班等。
4、绩的方面包括教学效果(学科班级平均分,前20%平均分,后20%平均分,及格率,巩固率等),教研业绩(在学校教科室组织下参加的各级各类竞赛,或完成学校教科室布置的其他教研业务;获奖情况,学校及主管部门,政府等评优表彰,所教班级(学科)学生参加活动获奖)等。
5、管理工作:包括班主任工作、学校副校长、工会主席、中层干部、年级
组长、教研组长、后勤管理等。
6、其他工作:包括各类加班及临时性、突发性工作,值周工作等。
7、特别奖励:包括课题成果奖,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并引起行业、跨行业关注的原创性重要影响论文等。(该项另行奖励,其金额由学校行政根据其级别与影响核定,并报教代会通过后执行。)
四,考核程序与方法
本考核由德、能、勤、绩、其他工作、特别奖励等部分组成。其中管理工作、工作出勤、各类值班和其他工作先行考核计算,(特别奖励不在绩效考核中列支)然后由德占15%,能占10%,勤占55%,绩占20%按本程序与方法进行考核和量化。
1、管理工作考核:
○1校长考核按通教发[2009]200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副校长、工会主席、中层干部管理部分由教代会量化考核;报帐员、团委书记、妇分会主任等的考核内容和方法按《瓦室中学各类人员考评办法》执行,其中副校长、工会主席由教代会量化考核,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由分管部门考核;班主任由相关部门按《瓦室中学班主任考评办法》进行量化考核。上述人员的考核额度参照班主任的考核额度执行,但其平均额度不得超过班主任的考核平均值。
○3班主任的的考核额度为:在扣除值班、值周、加班及临时性、突发性工作奖励后,按不低于奖励性工资总量10%,不高于奖励性工资总量15%执行。值班、值周、加班、临时性工作等的额度在不超过总量10%的情况下由分管部门报学校行政同意后执行,若超出10%,由学校报教代会讨论同意后执行。
班主任的考核由月考核和学期考核两种,其中月考核占70%,期考核占30%,并按以下办法进行考核。
A、月考核
(1)班主任月考核=月考核总额÷全校班主任月考核总得分×该班班主任月考核总得分。
班主任月考核得分=常规管理得分(含安全)×50%+班级文化建设得分×20%+卫生与财产管理得分×20%+表册使用与上交得分×10%。
常规管理得分=该班常规管理得分÷该年级常规管理最高分×100%。
班级文化建设、卫生与财产管理、表册使用与上交的得分计算方法与常规管理得分计算方法同
(表册使用与上交,由教导处、政教处、办公室共同考核,其中教导处、政教处各占40%,办公室占20%。)
(2)特殊扣惩:因缺位、到位不及时,管理不当等原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由相关部门提出初步意见交行政讨论通过后执行。
B、期考核
班主任期考核=期考核总额÷全校班主任期考核总得分×该班班主任期考核总得分。
班主任期考核得分=班级学生成绩得分×60%+班级集体活动得分×40%。
班级学生成绩得分=该班班级成绩总平分×40%+班级前20%学生平均分×40%+班级后20%学生平均分×20%。(均以100分计)
2、各类值班考核
(1)请假及缺勤:
(A)学校实行收假签到,放假签离,凡不签到,每次扣8元;凡不签离,每次扣6元(因公除外);升旗、政治业务学习、会议、教研出勤,每迟到早退一次扣3元;病假每次扣4元、事假每次扣8元,缺席每次扣20元。
(B)上课上班,协助管理寝室,每迟到早退一次扣4元;病假每节扣5元,每天扣10元;已调课的事假每节扣6元,每天扣12元,无调课的事假每节扣12元,每天扣30元;缺席每节扣20元每天扣60元。非教学人员以40分钟为一节,照上述标准执行。
(C)按请假程序调课、调班而代课、代班人员未代课代班的,请假者按上述B款的1.2倍执行。
(D)对非教学人员实行工作定时定质派任制,凡超过规定完成任务时间,每小时扣罚10元,每天扣罚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