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纪律十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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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纪律十不准
为了加强管理,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全体员工须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不准迟到、早退;
2、保持工作相关区域6S标准,不准随地丢弃垃圾;
3、工作期间,接听与工作无关的来电,不准超过三分钟;
4、工作期间,相互间除工作交流外,要保持安静,不准嬉笑闲谈;
5、工作期间,除查阅工作资料外,不准上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工作期间,除工作需要外,不准到其他部门逗留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下班后,要完全关闭电脑,不准待机或不关闭电脑;
8、下班后,除因工作需要,加班使用电脑或了解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以及行业信息外,不准使用公司电脑玩游戏、打牌、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9、同事间要坦诚相待,密切配合,不准拨弄事非,搞不团结;
10、树立上下级观念,提高服从力和执行力,不准有令不遵或者搞阳奉阴违。
备注:
(1)行政办公室将对各部门不定时进行检查,并接受举报;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遵守纪律情况负有监管的权利,各部门间、部门工作人员之间,有相互监督举报的权利,举报查实,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3)部门间举报,经调查核实,将对不履行监管职责部门负责人和违反规定部门人员进行处罚;(4)以上十条,每违反一条,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以警告、罚款(10-500元)、转岗、辞退等处理;100元以下罚款、警告处分由部门负责人决定执行,100元以上罚款、辞退等处分由部门负责人将情况汇总,上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举报电话: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批准:审核: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