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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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一、反腐倡廉落实情况(80分)1、研究部署工作(4项13分)评分标准:组织召开年度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对本系统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部署、党委负责人提出工作求的5分;党委年内召开2次以上专题会议研究纪检监察工作的4分;有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的2分;按时提交纪检监察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及上级规定的专项工作情况报告(总结)的2分。

2、执行党风考核(2项8分)评分标准:同本公司渠道分管领导,及所辖公司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与经营业绩考核挂钩的4分;党委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每年完成对所辖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检查并进行的量化考核和通报的4分。

3、制度学习落实(4项12分)评分标准:制定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组织不少于十次党委中心组学习任务的3分;制定和落实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计划,每年组织党员、员工集中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不少于二次,观看警示片的主题教育活动至少一次的4分;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公司销售人员相关培训计划内容,在年度内公司销售人员的各项培训中开展对风险防范和廉政文化建设内容教育至少一次的3分;对外部监督机关及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在所属单位和岗位进行的检查和督导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的2分。

4、落实监督制度(8项13分)评分标准:贯彻执行“两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2分;选拔任用干部履行组织考察程序的2分;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2分;民主生活会反馈员工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并组织落实的2分;按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开展任前谈话面达到100%的2分;组织领导干部填报廉政档案的1分;按规定对集中采购实施监督1分;开展对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情况监督检查的1分。

5、开展监督检查(8项18分)评分标准:根据上级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部监督检查方案2分;落实监督检查方案完成检查工作内容及任务的3分;发现问题向被查单位下达监督检查建议书的2分;加强督促落实整改的3分;按时上报监督检查总结报告的1分;配合上级监督检查(巡视、廉政检查及效能监察),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及时、准确、完整的2分;对上级公司反馈的监督检查整改意见,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并提供书面材料,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的4分;“回头看”时员工满意率达80%以上的1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10分)
1.发现违法违纪案件三日内上报,重大案件24小时内报公司纪监审工作部。
1.发生案件不按规定上报的,每件扣3-5分;
2.发生违法犯罪案件隐瞒不报的,每件扣5-10分。
10
2.认真查处案件和剖析。
1.压案不查每件扣10分;
2.案件查处不力每件扣5分;
3.对本支部(项目部)发生的案件未认真剖析,未采取防范措施扣3分。
3.支部班子成员未按规定进行述廉与从业承诺,每少1人扣2分。
3.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1.未按计划完善管理制度,每项扣2分;
2.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监督检查不到位的,扣2-3分。
四、严格监督制度执行,强化程序和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
(20分)
1、深化 “反嫌疑腐败”,建立“反违章”长效机制,按要求积极开展“小金库”清理工作。
2.未向纪监审工作部汇报扣5分。
六、加强监审成果应用与廉政建设信息交流
(10分)
1.各种资料、报表上报及时。
未及时上报纪监审工作部要求报送的材料、报表一次扣1分。
10
2.认真落实监察审计意见与建议。
未认真落实监察审计意见一次扣2-5分。
1.本细则每半年考核一次,各支部于6月下旬、11月下旬进行自查打分,并将自查情况报纪监审工作部。
3.认真执行投诉举报制度,按规定严格处罚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不发生影响和损害公司形象的重大事件。
1.投诉举报查处率100%,每少查一件扣3分;
2.对违规违纪的人和事,查处不力、责任人未受到责任追究的,每件扣2分;
3.发生影响和损害公司形象的重大事件扣5-10分。
4.认真及时处理听众反映问题。
1.群众反映问题没有及时处理的,扣3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细则
xx集团有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细则
考核指标
主要内容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检查考核要点
评分标准
得分
小计
履行主体
责任情况
(20分)
领导班子集
体责任落实
(8分)
1、是否制定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清单;(2分)
按各小项相应分值扣分,扣完为止。
2、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2分)
3、是否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2分)
按各小项相应分值扣分,扣完为止。
深化巡察
工作(4分)
24、是否针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4分)
突出业绩
亮点工作
(20分)
表扬表彰
(10分)
25、集团党委、纪委通报表扬、表彰或公司党委、纪委通报表扬、表彰;(10分)
按各小项相应分值扣分,扣完为止。
其他突出成绩(10分)
26、集团、公司纪委领导或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在集团、公司或上级会议上做党风廉政建设突出事迹典型发言或典型经验介绍,因成绩突出集团、公司纪委或上级组织在本单位召开现场会、观摩会,或做出其他集团、公司认可的突出成绩。(10分)
20、本单位有无因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被查处通报;(3分)
整治
“四风”
(6分)
21、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专项整治“四风”突出问题;(3分)
22、是否针对本单位“四风”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细则;(3分)
考核指标
主要内容
检查考核要点
得分
小计
历次巡视巡察整改情况
(10分)
巡视巡察反馈整改落实(6分)
23、对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是否建立整改台账,并逐项整改落实;(6分)

廉政考评细则

廉政考评细则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 管理和检查监督。每半年分析一次 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 罪工作状况,检查责任制落实情 况,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 施,相关情况及时向市局报告。
4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 务犯罪工作未及时进行总结分 查看有关信 析的,扣3分;总结内容存在隐 息资料 瞒实情、回避问题、无整改措 施的,一次扣2分。
18、加强作风建设,改进工作 作风,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保持良 好的工作秩序和办公环境。
4
未建立人员考勤制度的,扣 1分;不遵守工作考勤制度的, 发现一起扣2分;有人员无故旷 工的,发现一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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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
序 号 考核 项目
年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实施细则
分值 扣分因素 考核办法
考核内容及要求
19、认真落实《国土资源系统 工作人员五条禁令》、扬州市国土 资源系统“十不准”。
5
凡违反《国土资源系统工 作人员五条禁令》等有关规 定,被举报查实或发现的,除 按责追究外,有一次扣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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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严格执行市纪委规定的“ 禁钓令”及工作日中午一律不得饮 酒的“禁酒令”。
4
违反禁钓令、禁酒令规定 的,发现一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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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端正作风,廉洁自律,在 行政工作和公务活动中,严守政务 纪律,依法行政,公正廉明。
二〇一
序 号 考核 项目
年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实施细则
分值 扣分因素 考核办法
考核内容及要求 1、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反腐倡 廉、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和党纪条规 学习;各单位每季度组织两次以上 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学习活 动,并做好台账记载。
4

廉政教育
(8分)
未开展党风廉政、预防职 务犯罪教育学习的,扣2分;开 检查会议纪 展学习教育次数未达到要求 录和廉政学 的,缺一次扣0.5分;台账记载 习台账 不完全或不真实的,扣1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根据我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和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范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范围包括单位领导班子全体。

二、考核标准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遵守党的纪律(20分)(1)认真贯彻落实党支部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本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与精神文明建设和审判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的得5分。

(2)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任责任制,紧密结合本职工作相本单位实际,制定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的具体措施,并狠抓了工作落实的得5分。

(3)严格按党章办事,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原则和各项划定办事,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年内党员干部无任何违背党的纪律行为的得5分。

(4)自觉与中央和上级党委及院党组织在头脑上、政治上坚持一致,对中央和上级党委及院党组的号召、决意坚决照办。

XXX及院党组明令禁止的坚决不办,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的得5分。

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分)(1)根据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结合单位实际。

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得4分。

(2)对责任制的内容进行分解并落实到党员的得4分。

1(3)单位负责人与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得4分。

(4)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例会制度,年内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进行具体研究的得4分。

3.严格执行《廉政原则》和XXX"四条禁令"及《竹溪县党员干部十不准》的得4分。

(1)严格工作制度,防止和纠正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防止和纠正乱收费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得5分。

(2)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不为配偶、子女、亲属提供方便的得5分(3)履行监督职责,领导、组织本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的得5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根据我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和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范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范围包括单位领导班子全体。

二、考核标准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遵守党的纪律(20分)(1)认真贯彻落实党支部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本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与精神文明建设和审判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的得5分。

(2)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任责任制,紧密结合本职工作相本单位实际,制定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的具体措施,并狠抓了工作落实的得5分。

(3)严格按党章办事,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各项规定办事,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年内党员干部无任何违反党的纪律行为的得5分。

(4)自觉与中央和上级党委及院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一致,对中央和上级党委及院党组的号召、决定坚决照办。

中央相上级党委及院党组明令禁止的坚决不办,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的得5分。

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分)(1)根据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结合单位实际。

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得4分。

(2)对责任制的内容进行分解并落实到党员的得4分。

(3)单位负责人与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得4分。

(4)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例会制度,年内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进行具体研究的得4分。

3.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及《竹溪县党员干部十不准》的得4分。

(1)严格工作制度,防止和纠正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防止和纠正乱收费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得5分。

(2)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不为配偶、子女、亲属提供方便的得5分(3)履行监督职责,领导、组织本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的得5分。

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实施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实施细则

洛南县教育体育局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实施细则一、领导班子考核的主要内容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六条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考核,重点具体考核以下情况:(一)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及组织实施的情况。

(二)党政领导班子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分工、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并组织实施的情况。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标本兼治,促进反腐败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的情况。

(五)依法加强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的情况。

(六)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的情况。

(七)执行选拔任用干部程序,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情况。

(八)其它需要考核的事项。

二、领导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一)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

(二)个人所分管的单位、股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三)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执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八项规定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四)管理好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情况。

(五)其它需要考核的事项。

三、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考核达到下列标准者,应评定为优秀等次(一)重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及主(分)管领导落实了责任,目标职责明确。

(二)结合实际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案、配套制度及抓落实措施。

(三)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清正廉洁。

(四)全面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目标任务,成效显著。

(五)民主测评和评议优秀票达到50%,优秀、合格率合计达到85%以上。

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考核符合下列标准者,应评定为合格等次(一)比较重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基本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

(二)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案及有关制度和工作措施,并得到较好的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细则
教育管理
2、按照“大宣教”工作格局,切实履行学校教育宣传职责,积极创新廉政文化建设,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营造崇廉尚德的浓厚氛围。
2、对廉政文化不重视,措施不力的,扣1分。
10分
3、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落实对中层干部的监督管理要求教师师德的监督管理无要求、无制度或措施不落实的,扣1分。领导班子内部不协调、不团结、不民主的,扣2分。
材料整理不规范,备查资料不全的,扣5分。
5
材料归档
5分
加分
1、积极探索、总结党风廉政建设新举措,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创新有特色,成效明显,其做法在区级及以上被肯定介绍,酌情加分。
2、创建廉政文化进校园市级示范点
2、创建为廉政文化进校园市级示范点的,加5分。
3、认真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向省市级党报党刊报送工作经验和信息。
廉洁
2、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对“三重一大”操作程序应是会前协调、提前通知、充分讨论、逐项表决、形成纪要,并要及时报局相关科室备案。
自律
3、开展领导干部述廉评廉工作,认真执行学校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0分
4、认真开展查摆“四风”问题
5、认真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执行收费、招生、经费发放有关规定。
20
作风
2、全面落实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有关规定,从严控制学校会议、公务接待、外出考察、办公等经费。
2、违反规定,以各种名义组织公款旅游的扣5分。
建设
3、公务接待中,超标准接待,收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的,每起扣4分。
20分
4、乱用财政资金,存在铺张浪费等行为的,每起扣5分。
(八)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材料整齐,有卷可查。

党风廉政建设量化考核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量化考核细则

工资分配
30
干部作风
10
下井按规定少1次扣1分,不按规定办理请销假1 各队长、车间主任、支部书记、小队长严格执行矿 人次1天扣1分,出现办事不公平、不透明,每发 有关下井、值班制度,请销假规定。按时按质按量 现或有职工投诉1人次扣1分。不能按时完成纪委 完成纪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交办的工作任务1次扣5分。
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20
信访工作

10
无信访台帐扣2分,对职工提出的问题无答复每 次扣2分,无举报接待记录本扣2分,党风信息员 、廉政监督员旬汇报少1人次扣2分,迟汇报一天 扣0.5分,越级上访1人次扣2分。
纠正不正之风
30
严格执行婚丧嫁娶等申报制度,各单位队长、书记 队长、书记和党员未到纪委执行申报制度1人次 、一般党员婚丧嫁娶要到矿纪委进行申报,坚决禁 扣3分,发现有过十二、乔迁、满月等大操大办 止过十二、乔迁、满月、过生日大操大办。 的1人次扣5分。 严格执行矿工资分配政策,制定合理的工资分配方 案。每月召开一次小队长以上人员参加的工资分配 会议,研究处理当月工资分配问题,做到工资分配 “三公开、五上墙”即:工资分配过程公开、工资 分配结果公开、工资分配方案公开;工资表、日货 币化分配台账、考勤表、安全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上墙。 不召开工资分配会或无工资分配会议记录扣5 分,队长、书记有一人不参加工资分配会扣3 分,上墙公示五项内容少一项扣5分,货币化分 配迟一天扣1分,辅助人员工资有一人次违反矿 规定的系数扣2分,查出违反规定计发工资每50 元扣1分。违规违纪记黑工、记黑资,克扣截留 职工工资,一经查处否决本项得分。
党风廉政建设量化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标准分 工作内容 评分办法 制定本单位全年教育计划和内容,每月组织一次全 无计划扣2分,每月没有组织学习扣5分,学习无 体党员和小队长以上人员的廉政学习,要有记录、 记录扣2分,缺1人次学习扣1分,无签到表扣1 有签到、有学习笔记,每季度组织一次学习考试。 分,季度无考试扣5分,考试卷缺1人次扣2分。 各单位要确定一名领导负责信访工作,建立信访登 记台帐,对职工反映的问题要有记录有答复。要建 立保护举报人制度,对举报人举报的问题要有初核 记录。各单位党风信息员、廉政监督员实行旬汇报 制度,每月10号、20号、30号为旬汇报日。

扬中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百分考核细则

扬中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百分考核细则
4
涉及的科室(所)要切实履行职责,职责履行不到位、配合不力的有一次扣1分,造成群众投诉举报,经调查属实的有一例扣2分。
行风评议
按照上级部署,结合本单位、科室(所)实际,开展评议活动,通过评议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成效明显。
4
不能按要求参与有关测评的有一人次扣1分,应聘请而不聘请行风监督员的扣1分,不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的扣1分,对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力的扣1分。
5
未按局要求开展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活动扣1分,未实行绩效考核挂钩的扣1分,落实投资优惠政策不到位的扣1分,效能监察不到位、信访办结不及时扣1分,对工作不作为、乱作为的责任人不及时处理的有一次扣1分。
参与纠风工作
积极参与治理教育乱收费、减轻农民负担和企业负担等项目的治理工作。切实履行本单位、本科室的纠风工作,积极参与“行风热线”活动。
6
单位、科室责任人不清楚自身责任范围和内容的扣1分,责任制(含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分解任务)没有落实到相关人员、落实不力的扣1分;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及苗头性问题少一次扣1分。全年工作计划中没有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或内容不详的扣1分,未按要求召开会议的扣1分。
重视纪监工作
认真完成局党组、纪检组交办的工作,积极协助局纪检组、监察室组织的各项活动,支持配合局纪检组、监察室依法履行职责。结合本单位、科室(所)制定有关廉政工作制度。
6
发现配偶、子女有违规从业情况的有一次扣1分,对配偶子女、身边人员教育管理不严,导致其发生相关问题的,发生一例扣1分,性质严重的此项不得分,并按年度责任书的有关规定及党纪政纪进行处理。
制止奢侈浪费行为
禁止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禁止安排私人高消费娱乐和变相公费旅游,不准向管理对象借钱、借物,不得擅自在任何单位从事第二职业,不准参与赌博活动,不得随意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吃请。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查考核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查考核细则

纠风 治乱 10分 信访 及案 件查 处 10分
1.积极营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良 好氛围,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风廉政 宣传 建设和廉政法规,认真开展廉政文化进校 教育 园工作。 5分 2.及时准确反映、报送本单位党风廉政 建设方面的情况和信息,做好宣传报道工 作。
督查组长:
督查组成员: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查考核细则
单位(盖章): 项目 责任制内容 考核标准
1 .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制定计划,提出目标 、任务和措施。无年度计划扣 1 分;班子一年中研究党风 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两次,每少一次扣0.5分。 2 .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有明确的责任分工。每 少一项扣1分。 3.未组织开展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扣1分。 4.规范性工作不到位,档案资料不齐全的酌情扣1-3分 1.有下列情况,每一例扣2分:⑴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 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⑵为请托人谋取非法利益的;⑶违 反规定干扰或插手工程建设的;⑷违反规定用设立小金库 的;⑸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⑹违反有关廉 洁自律、厉行节约、禁止奢侈浪费的其的规定被查处的。 2.班子成员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重大决策、干部任 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不执行议事规则 和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每起扣2分。 3.不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扣2分;召开民主生活 会,但无整改措施、整改措施不落实的,每项扣0.5分。 4.单位人员受纪律处分的,班子成员每例扣2分,中层干 部每例扣1分,一般教师每例扣0.5分。班子成员受诫勉谈 话、书面检查等组织处理的,每例扣1分 1.未实行公开制度的,扣2分;公开不到位的,扣1分。 2.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关规定,私设“小 金库”或违反规定发放资金福利,被有关部门查处的,每 起扣2分。 3.未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选拔任 用干部的,每起扣1分。 4.未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大宗物品采购等制 度,或该用公开方式交易而未公开交易的,每起扣1分。 1.办学行为不规范,纠风治乱工作不力,出现教育乱收 费,违规办班、违规补课、教辅材料散乱等行为的,每起 扣2分。 2.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被有关 部门查处或新闻媒体曝光的,每起扣2分。 1.交办的案件和来信来访不及时处理的,每起扣2分。 2.出现集体越级上访的,每起扣3分。 3.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每起扣1 分。 4.对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设置障碍,干扰、阻碍查案的,每 起扣2分;违反办案纪律的,每起扣2分。 1.对上级布置的党风廉政教育任务不如期完成的,每项 扣0.5分。 2.组织党员干部党风廉政理论学习每学期不少于两次, 每少一次扣1分。 3.没有认真开展廉政。 4.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的信息和宣传文章被各级 纪检监察报刊、各级党报采用加 2分。

市县级党风廉政建设考评细则

市县级党风廉政建设考评细则
0.5分
廉政档案不全不得分
5、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能遵纪守法,年内没有违纪问题发生;
4分
本单位内部党员干部和隶属管辖单位党政正职每发生1人违纪减2分,每发生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减3分(减分不封底);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本部门干部的违纪不过问,不查处,负有失职责任不得分
6、对本地区、本部门重大责任事故及时处理,及时进行责任追究。
(2)严格执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各项规定,认真查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1分);
(3)乡镇有机关食堂,实行工作餐,无饭店招待问题,对村级取消伙食点的规定执行情况认真检查,对大吃大喝问题能够认真查处(2分);
(4)对救灾、扶贫款物的发放及西部大开发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执法监察,对挤占挪用问题及时进行处理。(1分)
凡所管辖地区发生“三乱”问题并发生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事件又不认真解决的,在总分中减5分。
凡发现乡镇机关不履行工作餐制度,村级组织存在设立伙食点,不执行派饭制的乡镇不得分。
4、纪检干部队伍建设(2分)
(1)县直各纪检组专兼职纪检干部队伍健全;
(2)乡镇纪检干部专职专用,并在村党支部设立纪检委员
2分
凡队伍不健全的不得分
1分
不及时上报或漏报不得分
(二)建立和完善本单位、本部门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推进公开办事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
(3分)
1、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范审批权力,完善审批程序,改进审批方式方法。
0.5分
2、继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深化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做到公开及时、全面、真实,有公开档案,有公开专栏。
1分
不报告、不及时报告不得分;凡违反《通知》规定的不得分

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

中卫市科学技术局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科技局的实际,制定以下考核细则。

一、考核范围局属各科室及其成员。

二、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一)各科室高度重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重要日程来抓(60分)1、及时贯彻落实局支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有关会议精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领导和机构健全,召开了总结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会议。

(30分)2、制定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

(20分)3、全年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总结(10分)(二)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40分)1、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健全(10分)2、按规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5分)3、严格按规定办事,不准配备通讯工具,没有违反规定的计5分。

4、按规定配置、使用小汽车5分;有一台违规车不得分。

5、实行财务公开,无私设小金库10分,未达标准不得分。

6、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出国(境)考察的规定,全年没有用公款旅游和到高消费娱乐场所进行娱乐活动的(5分)三、加减分项目和标准(一)加分项目和标准(20分)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被上级机关评为先进单位的,年终考核职工测评中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被评为满意的加10分;班子成员在职工测评中被评为满意的每人加0.5分。

2、国家级、自治区、市新闻媒体发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道稿件,国家级每篇5分,自治区级加3分,市级加2分,3、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注重培养和发挥典型作用,被自治区级推广的加5分,被市级推广的加3分,被局推广的加2分。

(二)减分项目和标准(20分)1、不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建立帐外帐,私设小金库每起减10分。

2、单位发生一起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班子成员受到责任追究的,每发生一起减5分。

3、年终考核在职工测评中班子被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满意的单位减5分;班子成员被评为不满意的每人减0.5分。

中小党风廉政及反腐败工作考核细则

中小党风廉政及反腐败工作考核细则

全,有公开目录,运行机制规范。学校严 不全扣1分;无教职工参与学校管
行风工作
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教职工参与学 理具体措施和途径的扣3分。台帐 校管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重大开支集 记录不规范、不完整每扣1分(每
20
体监督、教代会、校监会有会议记录。 学期末上报校务公开资料及总
(查看学校重大重要事项民主决策台帐) 结)
出现后不得分;
2
做好信访工作,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 坚持就地解决问题,做到件件有交待,事 事有结果。
对群众来信来访未及时或认真处 理,造成越级上访的每件扣2分。
3
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学校工作计划。
未纳入不得分;
5
对群众信访件及时作出明确处理;督促认 未及时办理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
负责人考核 真办理。
5
档,资料齐全。
学校领导进行学期述职述廉述责述德。 未开展不得分(上报)
2
严肃执纪,对职责范围内的违纪案件及时 凡失察或隐瞒不报被相关部门通
查处,并上报教育局。
报的案件不得分;
3
对交办的案件(包括信访件)在规定的时 间内办结,并上报结果。
敷衍塞责、拖延不查不得分;
2
信访和案件查
处工作
出现被教育局或其他执法机关、新闻媒体 处理、曝光的人和事。
中小党风廉政及反腐败工作考核细则
20**年 月 日
考核项目
工作部署
考核内容
具体考核细则
有安排、有计划、有总结。每季度研究党 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一次以上。学 校党风廉政工作有具体的兼职工作人员。 制定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情况一览 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 并落实党风廉政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 改清单。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集团公司的贯彻执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配套制度, 根据省国资委党委的要求,结合《河北旅游集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二条河北旅游集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所属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适用本考核细则。

第二章考核方法和内容第三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采用单位自查与上级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第四条集团公司所属单位于每年年底对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写出书面自查报告, 并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自评计分,填写考核自评表。

自查报告和考核自评表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集团公司党委。

第五条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会同有关部门, 对各单位上报的自查自评情况进行审核,结合日常检查和年底考核的情况,对各单位作出综合评价,报公司党委审定。

第六条集团公司对所属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主要考核内容如下:(一)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情况;(二)执行《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全面履行领导职责的情况;(三)执行《暂行办法》的规定, 实施责任追究的情况;(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完成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的情况。

第七条集团公司党群部每年将检查考核情况向省建投党委书面汇报。

第三章考核成绩评定及奖励第八条根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和考核细则进行评分。

第九条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年度考核结果要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作为文明单位考核的重要条件。

第十条考核结果纳入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及领导班子双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 考核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当年成绩,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本考核细则由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第一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市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全面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根据郴水电党字[XX]02号《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对象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局机关各科室。

二、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三、考核等次的评定(一)局属单位领导班子考核等次评定1、优秀。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制定完备的廉政建设计划、目标和配套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党委(总支、支部)每年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2次以上,有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专职或兼职纪检监察干部。

(2)认真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和文件精神,每月至少组织观看一次廉政教育录相片,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廉政建设活动,廉政建设活动形式新颖,效果明显。

(3)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组织有关部门严格按要求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任务。

(4)认真实行厂务公开,对经营、采购、人事、利益分配、接待费开支等事项能做到完全公开,认真接受群众监督。

(5)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本单位案件,无瞒案、压案现象。

(6)严格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质量高,效果好。

(7)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严格执行党纪政纪法规,年度内无违法违纪现象,本单位无严重违法违纪现象。

(8)领导班子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时优秀票数占90%以上。

2、合格。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位置,能制定廉政建设计划、目标和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党委(总支、支部)每年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1次以上,有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专职或兼职纪检监察干部。

(2)能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文件精神,每二个月至少组织观看一次廉政教育录相片,每年至少开展二次廉政建设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

党风廉政建设考评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考评细则

20XX年度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考评细则主题创建目标考核内容和扣分标准分值管理规范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规范村级集体资产和工程项目管理,在“人、财、事”方面形成比较完备的管理制度。

30分①不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扣3分/例;②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一次未召开的,扣3分;③村级重大事项未交村两委联席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扣3至5分/例;记录不规范,扣2分;④未执行招投标管理制度或违反镇招投标管理规定,扣2分/例;⑤村财结算不及时、多头开户、坐收坐支、帐实不符、资金管理与审批不规范等情况,扣3分/例。

阳光村务对村级事务、党务进行定期上墙公开;对工程建设等重大事项做到随时公开。

20分①克扣、截留、拖欠支农、扶贫、救灾、移民、征地补偿款物以及合作医疗资金的,扣4分/例;②村财每季与镇代理中心结算一次,结算不及时的每次扣4分;③党务、村务村财一季一公开、未按公开目录进行全面公开、公开内容没留档的,扣2分/项;④对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和工程建设等事项未及时公开,扣2分。

监督有整合与发挥村级民主监督力量,认真①村监委未列席村两委联席会议,在重大事务决策和财务结算中未发挥监督作用的,扣3至5分/例;②村干部未执行廉政承诺、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制度,扣力落实村级民主监督各项制度。

20分2分/例;③村民到县级以上部门越级访、集体访、重复访,每例扣1至2分;因村务、财物问题引发扣3至5分/例。

干部廉洁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积极推进党纪法规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村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30分①村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被查处,扣3至5分。

②村干部违反村级财务管理规定,出现用集体资金为他人提供担保或擅自出借集体资金,以个人名义储存集体资金,村两委主要干部亲属从事村级财务管理,借用公款逾期不还等情况,扣3-4分/例;③村党员开展廉政教育一年未达到4次,村“三委”干部未开展村级党风廉政制度学习,未开展廉政文化宣传,各扣2分;④村两委党员干部受党纪处分,扣4分/例,普通党员扣2分/例;属重处分的,加倍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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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0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细则一、督查考核范围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汶单位二、督查考核方式及评分标准考核总分为100 分。

采取责任目标考核、民主测评和日常工作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责任目标考核。

根据《关于 2013 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确定的任务目标和本办法确定的考核内容,由县委考核组对被考核单位的整体工作、牵头部门负责的工作,以及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进行现场考核打分或扣分,确定得分结果。

责任目标考核得分或扣分,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项目及分值划分标准》确定。

责任目标考核占总分的40%。

2.民主测评。

由所在单位全体人员对被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并由考核组结合与被考核单位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个别谈话,综合确定得分结果。

测评票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满意票按100 分计算,基本满意票按70分计算,不满意票按零分计算。

民主测评占总分的40%。

3.日常工作考核。

由县纪委 (监察局 ) 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室(中心),根据被考核对象日常工作开展情况,不同时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年度整体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等,进行评议打分,确定得分结果。

日常工作考核占总分的 20%。

4.考核档次。

综合考核分为优秀、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

综合得分:90 分(含)以上为优秀档次,70 分(含)至90 分为较好档次, 60 分(含)至 70 分为一般档次, 60 分以下为差档次。

三、督查考核程序1.单位自查。

每年12 月底前,被考核单位按照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开展反腐败工作的情况,认真进行自查,写出书面报告,领导干部写出述职述廉报告,一并报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实地考核和民主测评。

与县年度考核同步进行实地考核,主要采取听取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组织进行民主测评和个别座谈,核查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和相关材料等方式进行,根据实地考核情况计分。

3.汇总审核。

根据责任目标考核、民主测评、日常工作考核的结果,由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汇总被考核对象的综合得分,初步拟定被考核对象的考核档次,经县纪委常委会审核后,报县督查考核委员会。

4.反馈存档。

向被考核单位反馈考核结果和民主测评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考核资料存入廉政档案。

四、督查考核结果的运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评先树优、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在党风廉政建设督查考核中,被确定为一般以下档次的领导班子,取消其当年评先树优资格;被确定为差档次的,给予诫勉;若连续两年确定为差档次的,对班子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干部给予组织处理;问题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本办法由县纪委、县监察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纪检监察工作考核计分表序内容分得计分标准号要求值分党委、政府重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定期召开领导15党委会专题研究,全年不少于 6 次。

抓好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重视务的分解和实施,目标分工明确具体,推进措施得力。

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工作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组织25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完善,各阶段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建设措施等明确具体。

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建立纪委制度委员分工负责和工作述职制度;健全乡镇纪检组织重大问题集36建设体研究决定、定期向县级纪委报告工作制度;建立内部学习调研、情况通报、工作例会制度,进一步规范信访、办案、监督检查等工作程序。

作风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超时默认、一次告知制、并联审批、联合审批和“一站式”审批、涉企收费一费制和涉企检查收费罚款登记备案、首违不罚等制度情况;健全民生服务员制度。

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认真落实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廉政谈话、诫勉函询、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

严格执行接访制度;完善民主决策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

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十不准”要求。

出现干部顶风违纪被上级督查暗访的扣 1 分;因不负责任导致发生有影响上410建设基层访案件的扣 2 分;纪检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扣2 分。

每月自主开展纠风检查活动不少于 1 次。

领导班子及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和村两委成员认真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并开展培训,未培训不得分。

建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健全管理台账,制定512党廉规章制度,配齐专职人员;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每个乡镇不少于10-15 个村,少一个村扣 1 分;加强对农廉网的管理监督,成立管理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及时更新、报送有关信息;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面积不小于300 平方米,实现“应进全进”的目标;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完善县、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村居(社区)两委班子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助党委、政府制定2013-2017 年工作意惩防见;联席会议、协作配合、信息反馈、检查考核等配套制度健6 体系 5 全完善,推进措施有力;领导组织健全,工作机构运转有序;建设在惩防体系建设单项工作或工作机制建设方面有创新性经验。

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

制定公开目录,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公开栏等公开载体,乡镇建立公开网站或网页且信息更新及时,建立监督员队伍。

党务统筹推进党务、政务和村务公开,搭建一体化公开平台,公开政务档案资料齐全、规范,建立工作台账。

75村务实施行政决策公开,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程序规则,增强公共政公开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实现流程再造,规范行政审批收费,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推行网上审批。

业务范围内个访,来县到市到省进京每起分别减 1 分、2 分、3分、 4 分,重复的加倍减分;业务范围内集体访,来县到市到来信省进京每批分别减 2 分、 3 分、 4 分、 5 分,重复的加倍减分。

88来访在敏感时期和重要节点发生越级上访的加倍减分。

业务范围外越级上访每季度重复访只算 1 次,分值减半计算。

未按时报送越级上访调查处理情况的,每次减 2 分。

无进京到省到市来县非正常上访的加 3 分。

成功化解进京到省到市来县上访,每起分别加 5分、4 分、3分、2 分。

完成县纪委安排的办案指导数,未办案不得分,每多办 1 起加1 分。

结案率达 100%,每下降 1 个百分点相应减少 0.2 分。

给予党内撤职或行政降级以上的案件每人加 2 分。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每人加 2 分。

被上级机关抽调人员参与案件调查的查办98每人加 1分案件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办案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每次扣 5 分。

年内至少查结一起经济类案件。

自办案件违纪总金额在 0.5 万元至 1 万元的每件加 1 分,1万元至 10 万元的每件加 2 分, 10 万元以上的(不含失职渎职类案件)每件加 3 分。

认定违纪要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审理报告、请示、批复、处分决定等文书符合行文格式要求。

严格按照《关于乡镇所办案件交由上一级案件纪检监察机关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进行乡案县审。

审105审理慎稳妥处理申诉复议。

处分决定按照规定及时送达、宣布并归入受处分人档案。

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及时办理受处分人员的职级变动、工资调整、年度考核等事宜。

及时办理恢复党员权利、解除行政处分事项。

公共政府投资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政府采购的,每一个11 资源5项目扣 2 分,三个及以上项目本项不得分。

本部门、乡镇的政交易府投资项目,发现违规借用挂靠资质行为未上报的,一起扣2管理分。

执法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12监督5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检查策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民主开展基层站所负责人和村两委成员评议活动,并积极参加服务135评议窗口公开评议、中层干部评议、“双评”等活动。

开展企业发展环境专项治理。

开展涉企“三乱”专项治理。

开展优化“为企业排忧解难服务活动”。

做好“一对一”企业帮扶工作。

开14发展6展本级本部门“满浮庸怕慢”行为专项治理,明确整改目标,制环境定整改措施。

每月报送不少于 4 条信息,全年被县纪委采用不少于 5 条,每信息超 1 条计 1 分;被市纪委采用每条计 1 分。

每年至少上报 2 篇15调研5调研报告,被县纪委网站调查研究网页采用的每篇计 2 分,被宣传市纪委《反腐倡廉建设研究》采用的每篇计 3 分。

重视新闻媒体宣传,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稿件,每篇计 2 分。

认真开展安排部署的反腐倡廉主题教育,及时报送图片信息和廉洁经验材料;每年建立县级廉政文化示范点至少 1 个,完成廉政165教育文化文艺作品至少 1 个;创建“廉洁教育讲堂”3-5 个,积极打造廉政文化一条街、廉政广场、廉政公益广告等廉政文化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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