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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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0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细则

一、督查考核范围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汶单位

二、督查考核方式及评分标准

考核总分为100 分。采取责任目标考核、民主测评和日常工作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责任目标考核。根据《关于 2013 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确定的任务目标和本办法确定

的考核内容,由县委考核组对被考核单位的整体工作、牵头

部门负责的工作,以及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进行现场

考核打分或扣分,确定得分结果。责任目标考核得分或扣分,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项目及分值划分标准》确

定。责任目标考核占总分的40%。

2.民主测评。由所在单位全体人员对被考核对象进行民

主测评,并由考核组结合与被考核单位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个

别谈话,综合确定得分结果。测评票分为满意、基本满意、

不满意三个档次,满意票按100 分计算,基本满意票按70分计算,不满意票按零分计算。民主测评占总分的40%。

3.日常工作考核。由县纪委 (监察局 ) 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室(中心),根据被考核对象日常工作开展情况,不同时期工

作任务完成情况,年度整体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群众来信来

访情况等,进行评议打分,确定得分结果。日常工作考核占

总分的 20%。

4.考核档次。综合考核分为优秀、较好、一般、差四个

档次。综合得分:90 分(含)以上为优秀档次,70 分(含)至90 分为较好档次, 60 分(含)至 70 分为一般档次, 60 分以下为差档次。

三、督查考核程序

1.单位自查。每年12 月底前,被考核单位按照县委、

县政府制定的《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

见》,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开展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认真进行自查,写出书面报告,领导干部写出述职述廉报告,

一并报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实地考核和民主测评。与县年度考核同步进行实地考

核,主要采取听取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

组织进行民主测评和个别座谈,核查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和相

关材料等方式进行,根据实地考核情况计分。

3.汇总审核。根据责任目标考核、民主测评、日常工作

考核的结果,由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统计汇总被考核对象的综合得分,初步拟定被考核对象的考

核档次,经县纪委常委会审核后,报县督查考核委员会。

4.反馈存档。向被考核单位反馈考核结果和民主测评情

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考核资料存

入廉政档案。

四、督查考核结果的运用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

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评先树优、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

依据。

在党风廉政建设督查考核中,被确定为一般以下档次的领

导班子,取消其当年评先树优资格;被确定为差档次的,给予诫

勉;若连续两年确定为差档次的,对班子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干

部给予组织处理;问题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本办法由县纪委、县监察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纪检监察工作考核计分表

序内容分得

计分标准

号要求值分

党委、政府重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定期召开领导

15党委会专题研究,全年不少于 6 次。抓好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重视

务的分解和实施,目标分工明确具体,推进措施得力。

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工作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组织

25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完善,各阶段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建设

措施等明确具体。

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建立纪委

制度委员分工负责和工作述职制度;健全乡镇纪检组织重大问题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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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体研究决定、定期向县级纪委报告工作制度;建立内部学习调

研、情况通报、工作例会制度,进一步规范信访、办案、监督

检查等工作程序。

作风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超时默认、一次告知制、并联审批、联合审批和“一站式”审批、涉企收费一费制和涉企检查收费罚款登记备案、首违不罚等制度情况;健全民生服务员制度。

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认真落实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廉政谈话、诫勉函询、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

严格执行接访制度;完善民主决策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

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十不准”要求。出现干部顶风违纪被上级督查暗访的扣 1 分;因不负责任导致发生有影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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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基层访案件的扣 2 分;纪检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扣

2 分。每月自主开展纠风检查活动不少于 1 次。

领导班子及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和村两委成员认真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并开展培训,未培训不得分。

建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健全管理台账,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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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廉规章制度,配齐专职人员;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每个乡镇不少于10-15 个村,少一个村扣 1 分;加强对农廉网

的管理监督,成立管理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及时更新、报送

有关信息;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面积不小于300 平方米,实现“应

进全进”的目标;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规

范、完善县、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村居(社区)两委班

子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助党委、政府制定2013-2017 年工作意惩防见;联席会议、协作配合、信息反馈、检查考核等配套制度健

6 体系 5 全完善,推进措施有力;领导组织健全,工作机构运转有序;

建设在惩防体系建设单项工作或工作机制建设方面有创新性经验。

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

制定公开目录,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公开栏等公开载体,

乡镇建立公开网站或网页且信息更新及时,建立监督员队伍。

党务统筹推进党务、政务和村务公开,搭建一体化公开平台,公开

政务档案资料齐全、规范,建立工作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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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实施行政决策公开,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程序规则,增强公共政公开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实现流程再造,规范行政审批收费,行政审

批过程公开,推行网上审批。

业务范围内个访,来县到市到省进京每起分别减 1 分、2 分、3

分、 4 分,重复的加倍减分;业务范围内集体访,来县到市到

来信省进京每批分别减 2 分、 3 分、 4 分、 5 分,重复的加倍减分。88

来访在敏感时期和重要节点发生越级上访的加倍减分。业务范围外越级上访每季度重复访只算 1 次,分值减半计算。未按时报送

越级上访调查处理情况的,每次减 2 分。无进京到省到市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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