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专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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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一、工程概况
金融广场工程位于合肥市杏花公园东北角,南临寿春西路延线,东临蒙城路,北临阜南路,地下室车库外墙距离阜南路路牙14.7m,距离合肥市地税局大楼29.3m,距离寿春路路牙10.2m。分为A、B楼、裙房及地下室;主要功能用房包括行政办公、商务办公、银行营业大厅、证券大厅、商场、饭店、配套职工餐厅、地下停车库及设备用房等。主体建筑A座24层;B座46层,16、32层为避难层;裙房1-4层,建筑总高度为192m,总面积为165283m2。地下停车库为三层,负1层标高为-6.m,负2层标高为-9.9m,负3层标高为-15.050m。主楼为框架核心筒结构,裙房及地下室为框架结构。基础为筏板基础加独立基础。本工程设计使用年限100年,设置防火、节能、环保及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等。地下室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平时作为停车场,战时作为掩蔽部,设地下室防水。外装修为玻璃幕墙,部分内墙面、地面为毛墙面,毛地面,局部为二次装修;门窗为铝合金,部分门为防火门,地下室为防爆防毒门。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二、编制依据
1、《东怡金融广场施工图纸》
2、《东怡金融广场施工组织设计》
3、《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5、《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6、《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
7、《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J84-2001(2002版);(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支撑体系)
8、《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J43-2001(2000版);(门式钢管脚手架支撑体系)
9、《建筑工程模板施工手册》(第二版)
10、《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2、《高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3)
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5、《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B/BY
16、《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17、参考资料:《建筑施工计算手册》江正荣著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建筑施工手册》第四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建筑施工脚手架实用手册(含垂直运输设施)》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等。
三、职工安全,卫生管理目标
1、将触电、脚手架坍塌、模板坍塌、基坑支护坍塌、高层建筑火灾和塔吊伤害等六项职业安全卫生风险从4级降为3级。
2、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和食物中毒事故。
3、事故频率、歇工率均控制在2‰以内。
四、职工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方针
降低风险,保障健康,改进绩效,为员工、相关方营造和現场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五、风险因素控制
1、电工用电的触电事故因素;
(1)、电工未经培训,无证上岗,作业前无交底;
(2)、400KVA高压线在塔吊大臂旋转的范围上面越过,无防护措施;(3)、在配电房未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4)、导线老化,破损严重;
(5)、漏电保护器失灵或选用型号不匹配;
(6)、未做好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7)、特殊场所未使用安全电压;
(8)、电焊违反操作规程或一次绝缘损坏,防护用品有缺陷;(9)、随地拖拉电线;
2、脚手架坍塌因素:
(1)、操作工未经教育培训,无证上岗,作业前无技术交底。(2)、主体与基础施工不符合施工方案,作业前无技术交底。(3)、架体与建筑物拉结不符合要求。
(4)、杆件问题(立杆、纵横杆、小横杆)超过规范规定。
(5)、剪刀撑不按规定放置或角度不符合要求。
(6)、杆件搭接不符合要求。
(7)、材料不符合要求
(8)、无施工方案或设计计算书。
(9)、未及时办理验收手续就使用。
(10)、荷载超过规定,施工荷载不均匀。
(11)、天气恶劣(如台风等)未能及时采取加强措施。
(12)、拆除时未按规定进行拆除。
3、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因素
①、无施工方案或有方案未经审批。
②、支撑系统未经设计计算或不符合设计要求。
③、施工荷载超过规范或堆料不均匀。
④、立柱材料不符合要求。
⑤、作业前无技术交底,不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⑥、立杆间距不符合规定,未放置纵横向支撑。
⑦、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规定,提前拆模。
4、基坑支护坍塌因素
①、基础施工无支护方案或未经审批。
②、特殊支护的做法不符合设计方案的要求。
③、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变形而未采取措施调整。
④、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
⑤、坑边积土、料具堆放过多,不符合要求。
⑥、未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观测。
⑦、支护材料或施工质量不合格。
⑧、挖土作业时,未按规定程序挖土或超挖。
⑨、天气恶劣,夜间施工照明不足。
5、高层施工火灾因素:
①、未制定高层建筑防火技术措施。
②、灭火器具配备不齐或不符合要求。
③、易燃物品管理控制不严。
④、未落实消防责任制,无义务消防队或未对消防队员进行培训。
⑤、重点防火部位(油漆仓库,木工仓库,配电房等)管理控制不严。
⑥、职工安全消防意识不强,施工现场随便抽烟,。
⑦、使用明火审批手续不全、无监护人。
⑧、电焊火花,电瓶未进行有效控制,成为火源。
6、塔吊机械伤害因素:
①、钢丝绳断裂。
②、防护缺陷。
③、控制信号故障。
④、指挥不当,违章作业,司机疲劳操作。
⑤、冒险、侥幸心理。
7、食堂饮食卫生因素:
①、炊事员未经体检,未持上岗证。
②、食堂通风和卫生环境保洁不良。
③、食堂储藏间生、熟食物未分开。
④、变质、腐烂食物不及时清理,重新出售。
⑤、食堂内有蚊蝇、老鼠等疾病传播物。
⑥、食物采购者素质不高,采购已变质,腐烂过分劣质食物。
8.高空作业因素
(1)、卸料平台无防护门或不起作用和有防护门不使用。
(2)、物料提升机作业人员违章乘坐吊篮上下。
(3)、卸料平台两侧无防护栏杆或防护不严。
(4)、塔吊上人爬梯无护围或护圈不符合要求。
(5)、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安全休息平台。
(6)、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间距大于200毫米时,未设置平台板。
9、施工全过程物体打击因素:
(1)、职工未戴好安全帽。
(2)、外脚手架上杂物、方木、扣件等未及时清理干净。
(3)、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拆除区域未设置警戒线且无人监护。
(4)、拆除时未进行安全交底,随意拆除。
(5)、职工安全意识不高,随意高处抛掷。
(6)、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和脚手杆等。
(7)、在建筑外侧未采用安全网封闭或洞口封闭不严。
(8)、通道口无防护措施或防护不严。
(9)、電梯井、楼梯口、屋面等临边也无防护或防护不严。
(10)、安全帽、安全网规格、材料不符合标准要求。
(11)、楼梯口、电梯口、予留洞口,坑无防护或防护不严。
(12)、作业人员垂直交叉作业,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13)、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未封闭或封闭不严。
(14)、作业层下无防护措施或防护不严密。
(15)、未搭设操作棚或搭设不符合要求。
(16)、物料提升机地面进料口无防护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