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三会一层”管理机制运行现状调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村信用社“三会一层”管理机制运行现状

调查

20

08

.

工作研究

农村信用社”三会一层”

管理机制运行现状调查

各联社产权关系得到明晰,”三会一层”

法人治理结构初步完善,内部约束机制

基本形成.农村信用社的决策权,经营

权和监督权得到了分离,变权力相对集

中为权力相互制约.

(二)经营机制逐步转换,内部运转

相对顺畅.各县级联社结合辖区实际需

求,对原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逐

步形成主动识别违规,纠正违规,惩戒

违规的内控管理制度,内部管理水平不

断提高.经营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轨

道,内部运转比较顺畅,合规经营意识

得到强化,风险控制能力得到提高,业

务得到快速发展,经营效益明显提高.

二,辖区五县联社法人治理存在的

口]题

(一)”三会”制度形式化,职责不

清,导致了”三会”议事的随意性和混乱

性.一是社员代表大会没有真正发挥作

用,社员代表无法行使其权力.由于社

员代表大会很少召开会议,即使按时召

开会议也只是按规定走走过场,流于形

式,加上社员受金融知识,文化素质,收

入水平等的影响,缺乏行使社员权力的

意识和能力,参政议政意愿不强,农村

信用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受到质疑.

社员代表大会的职能得不到应有的发

辫海南银监分局课题组

挥,大部分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投向,财务收支,利润分配等重要事项不能定期向社员公布并接受社员监督,社员对信用社经营情况知之甚少,社员代表的表决权,罢免权,决议权,分配权均得不到有效保证,使得农村信用社民主管理的质量和效果严重削弱.二是职工代表大会与社员代表大会并存,个别县联社以职工代表大会意见决议代替社员代表大会意见决议,仍然存在内部人控制的现象.三是股权设置分散,股金结构呈现”三多三少”的特点:自然人多,法人股少;资格股多,投资股少;股民多,股

额少.社员入股主要目的不是为了获瞰红利,而是为了获取信用社贷款.而真正意义上的投资股,其投资人主要是内部职工及少量贷款大户,仅占股金总额2.6%.从而导致外部社员对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漠不关心,内部职工由于内部管理的多重因素,真实意思不愿表达,最终致使县联社的社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成为”有形无神”.

(二)”三会一层”的议事规则,工作

制度不严谨,缺乏权力制衡机制.目前. 各县联社虽然搭建了”三会一层”架构, 但在”三会一层”相互权力制衡方面没有详细的硬性制度规定.一是理事会主2008.9膏每主融,51

工作研究

要成员——理事长是经上级主

管部门提名,再由社员代表大

会投票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

会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会不

能真正代表社员代表大会的真

实意思,其权力是否超出社员

大会的授权也缺乏硬性约束.

二是高级管理层与理事会的制

衡机制没有真正形成,理事会

与高级管理层负责人均有上级

主管部门提名,然后由社员代

表大会表决同意,从而造成高

级管理层不用对理事会和理事

长负责,而是对上级主管部门

负责的观状.三是监事长与理

事长,主任相比低半格,按副职

对待,其独立性受到限制,致使

监事会不能对理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进行有效监督.

(三)”一把手”角色转换缓慢,其决

策职能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一是部分县联社搭建法人治理结构后,虽然实行了理事长,主任分设,名义上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但实质上有的联社还是理事长全权负责,仍沿用原来的“干部”管理模式,理事长是”一把手”,抓全面;主任列第二位,主管业务经营; 监事长列最后,主管内部稽核.二是理事会的定位不够明确,理事会成员与经营层高度重合,理事长,主任职责范罔没有细化,权限界定不清.有的联社理事长受传统管理习惯及利益驱动的影响,对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心理上不适应,对应由其他经营层实施的职能和权力(如贷款审批,财务开支)明放暗不放,”拉紧缰绳扶上马,送了一程又一

程”,影响和削弱了经营管理工作的

积极性,主动性.

(四)经营管理层职责模糊,工作缺

乏主动性.~是由于没有制定和实行经营层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责,权,利不对等,影响了经营层的工作积极性,部52jf澎謇融2008.9

分联社经营层工作主动性不强,不思进取,等理事会安排部署,将自己定位于“二把手”位置;二是个别联社经营层不能自觉接受理事会的领导和监事会的质询,相互不协调,不配合,没有按照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确定的发展规划, 经营方针和目标,制定切合实际,积极有效的实施意见和保证措施,不按规定向理事会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也未向监事会通报工作.

(五)监事会T作不到位,监督制衡

作用尚未得到有效发挥.由于目前在农村信用社还没有推行独立监事制度,临事长在高管层中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

用.一是监事长在县级联社中仅相_当于“三把手”,工作上一般是听命于理事长和主任,不能真正形成三足鼎立的格局,没能切实担负起”监事”职责.二是

对联社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监督不够,对内部稽核工作指导不力,对制约和危害农村信用社健康发展的人和事,查处力度不大,督促整改不力,监督制衡作用不能得到有效发挥. 三是个别联社监事长角色转换缓慢,职责不清晰;履行职责错位,越位,”监上

不监下”,对理事会,经营管理层的职能和权力进行不正当的干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削弱了理事会,经营管理层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六)行业管理”越位管理”,县联社

法人”有名无实”.改革后农村信用社名为以县联社为法人,实为省联社的分支机构,行业管理的越位性与县联社自身管理的滞后性严重影响了农村信用社的发展.一是在业务经营管理方面,行

业管理部门简单效仿国有商业银行的管理方式,省联社理事长与各县联社理事长签订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过度集中权利,违背了农村信用社”自主经营, 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白担风险”的原则,阻碍了信用社经营机制的转换和改革目标的实现.二是在联社经营管理上,上级行业管理部门存在干预县联社具体业务和经营活动的现象,上级行业管理部门上收了财务支出,收入分配, 人事管理等职权,不适合各地实际情况一

刀切的”利润指标”,”绩效考核”,”人

均费用额控制”,股金分红,大额费用开支等硬性规定,使县级联社自身的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等职能实质已被架

空,自身独立自主经营受到了较人的限制.

三,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的对策和

建议

(一)继续深化改革,完善”三会”制

度.要借统一法人社改革的契机,使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