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斯悖论
我国保险行业中“诺斯悖论”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
_诺思悖论_及其破解
“诺思悖论”及其破解□盖志毅【内容提要】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诺思提出了著名的“诺思悖论”。
其含义是“没有国家办不成事,有了国家又有许多麻烦。
如果给国家权力,让它强制执行合同或其他规章,它就会用自己的权力强制性施加影响,造成经济效率不高的现象。
”“诺思悖论”主要发生在尚无践行西方权力制约的国家。
“诺思悖论”在我国客观存在,转型时期的我国破解“诺思悖论”是非常重要的。
破解“诺思悖论”需要制度自然演变的过程中各个利益主体的成熟壮大、不断参与以及利益博弈。
【关键词】“诺思悖论”权力制约利益集团有效组织一、“诺思悖论”的含义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诺思提出了著名的“诺思悖论”。
其含义正如1995年3月9日下午他在北京京城大厦学术报告厅答听众问时指出的“没有国家办不成事,有了国家又有许多麻烦。
也就是说,如果给国家权力,让它强制执行合同或其他规章,它就会用自己的权力强制性施加影响,造成经济效率不高的现象。
……美国总统麦迪逊18世纪末在美国联邦储备档案文集中写道:政治体制的一个根本问题就是利益集团往往要在经济市场和政治市场中活动,来改变市场经济的有效性。
”[1]国家是强制性制度的安排者,一方面,国家权力是保护个人权力的最有效的工具,另一方面,国家又是个人(包括法人)权利的最大和最危险的侵害者,因为国家权力不仅具有扩张的性质,而且其扩张总是依靠侵蚀个人权力实现的,在国家的侵权面前,个人往往是无能为力的。
国家一方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同时,又有可能是经济社会停滞、衰退甚至崩溃的根源。
孟德斯鸠等思想家对权力特质的著名判断也印证了“诺思悖论”的正确性,他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
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
”有关学者指出“在组织一个人统治人的政府时,最大的困难在于必须首先使政府能管理被统治者,然后再使政府管理自身”。
“控制统治者和他们的权力的问题,主要是防止即使是坏的统治者也不能造成太大的伤害的问题。
诺斯悖论名词解释
诺斯悖论名词解释诺斯悖论是20世纪初美国数学家约翰·霍奇( JohnHovey)提出的一个著名的悖论,以表示在许多难题中并不存在所谓的“真命题”,也就是说,要求它成立的命题有很多,但若成立,则它就必定为假。
这些命题大部分都与量子力学相关。
其中最著名的是爱因斯坦对狭义相对论的预测:任何足够长的时间内,宇宙应当膨胀。
诺斯悖论一:不管黑猫白猫,能抓到老鼠的就是好猫。
就会产生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按照“一切皆有可能”的基本定律来看待所有事物,那么当前已经被否定了的“能抓到老鼠的猫”似乎又显得荒谬而不可能。
按照这个标准,到底什么样的逻辑才是正确的?只能是一种逻辑,而这种逻辑应该使人信服。
即:如果没有能抓到老鼠的猫,那么连一条狗也算不上;而一条不合格的狗,则根本就称不上一条好狗。
那么什么是好狗呢?如果狗的定义仅限于那些能够吃到老鼠的狗,这似乎又把狗限制住了。
实际上,能够吃到老鼠的狗是肯定的,但并不是唯一的,也不一定比其他的狗好。
同理,有一些狗虽然抓不到老鼠,却仍然是一条好狗。
因此,用一个“不管黑猫白猫”的绝对定义去界定“好狗”的话,显然这不是一个完全逻辑的规定。
我们知道,科学是一种充满探索性和争论的事业,需要打破旧的观念,建立新的体系。
那么,一种新的逻辑体系或新的理论就有可能被发现和确立。
诺斯悖论二:不管黑猫白猫,抓住耗子的就是好猫。
耗子包括猫、老鼠、蛇、黄鼠狼、蝙蝠等,所以耗子包含猫。
有了这个基本的定义,那么,什么叫做“耗子”呢?也就是猫吃老鼠以后剩下的东西——对猫而言的“老鼠”的残骸。
可是,事实上,不管黑猫白猫,抓住耗子的就是好猫。
换句话说,抓住老鼠的不一定是好猫,甚至连好猫都谈不上。
因为猫还有别的生存方式。
由此,我们又不得不引入另外一种概念,这就是“黑猫”和“白猫”,即,可以指“抓住耗子的”和“抓不到耗子的”,但不能指“抓住猫的”和“抓不到猫的”。
按照这种说法,抓住猫的也不一定就是好猫,抓不住猫的也不一定就是坏猫。
“诺思悖论”的存在条
“诺思悖论”的存在条件内容提要:“诺思悖论”存在的前提条件是:(1)国家税收好象是统治者的私有财产;(2)国家似乎没有什么制度措施或其他措施来制约统治者对租金的贪娈追求。
总之,这个国家似乎是统治者的私有物,以至于统治者可以在租金最大化和税收最大化之间进行选择,并且常常选择了租金最大化。
满足上述条件的国家只能是****国家。
自由主义民主国家(以下简称民主国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诺思悖论”。
关键词:“诺思悖论”,民主国家,****国家人们谈论“诺思悖论”时,较少讨论导致该悖论的条件,往往并不指出它是否在任何国家都存在。
[1]这容易给人一种误导:似乎不论是在民主国家还是在****国家,这一悖论都同样地存在着,没有什么差别。
本文的目的是要阐明:“诺思悖论”的存在是有条件的;****国家一定存在这一悖论;民主国家的情况很复杂,但是,一般来说,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诺思悖论”。
1、“诺思悖论”的含义“诺思悖论”是说,国家的目的是双重的:第一个目的是通过界定形成产权结构的竞争与合作的基本规则—即在要素和产品市场上界定所有权结构—而使统治者的“租金”最大化,第二目的是在第一个目的的框架中降低交易费用以使社会产出最大,从而使国家税收增加;这两个目的并不完全一致,第二个目的包含一套能使社会产出最大化而完全有效率的产权,而第一个目的是企图确立一套基本规则以保证统治者自己收入的最大化,或者,如果我们愿意放宽单一统治者的假设,那么就是使统治者所代表的集团或阶级的垄断租金最大化;使统治者(和他的集团)的租金最大化的所有权结构与降低交易费用和促进经济增长的有效率体制之间,存在着持久的冲突。
一方面,没有国家就没有产权。
另一方面,国家权力介入产权安排和产权交易,又是对个人财产权利的限制和侵害,会造成所有权的残缺,导致无效的产权安排和经济的衰落。
没有国家办不成事,有了国家又有很多麻烦。
这就是有名的“诺思悖论”。
不过,诺贝尔经济学奖1993年获得者道格拉斯·C·诺思自己并没有把国家的两个目的之间的冲突说成是“悖论”,更不用说是“诺思悖论”了。
诺斯悖论
诺斯悖论诺斯在1981年提出,国家具有双重目标,一方面通过向不同的势力集团提供不同的产权,获取租金的最大化;另一方面,国家还试图降低交易费用以推动社会产出的最大化,从而获取国家税收的增加。
国家的这两个目标经常是冲突的。
“诺斯悖论”描述了国家与社会经济相互联系和相互矛盾的关系,即“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国家又是经济衰退的根源”。
另外,由于存在着投票的悖论、理性的无知,加之政治市场的竞争更不充分和交易的对象更难以考核等因素,政治市场的交易费用高昂。
结果,政府作用的结果往往是经济增长的停滞。
诺斯第二悖论体现在这样两个方面:1.诺斯反复强调,政府界定的产权规定了经济体系中基本的激励结构,产权的变化使得组织和组织内部的企业家从事各种活动的成本收益发生变化,组织和个人因此调整自身的行为,推动制度的变迁。
由于非正式制度的存在,调整多在边际意义上进行。
调整的方向是节约交易成本。
换言之,从每一个时点上来观察,交易费用在不断下降,经济效率在不断提高。
正因为此,诺斯(1988)认为,交易费用的下降是经济增长的关键源泉。
2.诺斯和Wallis(1986)所做的工作显示,从1870年到1970年,在美国经济中,交易费用已从1870年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5%,上升到1970年的45%。
在另一篇文章中,诺思也曾估计到,在今天的西方发达国家中,交易费用大致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0%。
张五常先生也讲到,在香港这样的现代市场经济大都市中,交易费用可能要占其GDP的80%以上[ii]。
由此观之,从长期来看,交易费用是在不断上升,经济效率是在不断下降,以至于社会可能因此陷入停顿。
这又为诺斯解释历史上的经济停滞提供了理由。
悖论就出在这里。
一方面,从边际意义上的短期来看,交易费用总是在下降;另一方面,每一个时期的下降最后带来的是长期交易费用的增长!前者的推论是经济不断增长,后者的推论是经济陷入停顿。
反正无论经济出现什么情况,都可以用同样的原因加以解释[iii]。
中国经济国有企业改革中国家行为的诺斯悖论及其解决方法
中国经济国有企业改革中国家行为的诺斯悖论及其解决方法-->一、诺斯的国家理论关于国家的起源,最有影响的两种理论是契约论和掠夺论。
契约论认为:国家是公民达成契约的结果,它要为公民服务。
在国家没有成立之前,契约是人与人之间达成的协议,但是这种协议需要耗费大量的成本而且也不具有稳定性。
所以产生了国家这个组织,通过国家的力量和强制手段保证契约的实施。
掠夺论认为:国家是某一阶级或集团的代理人,国家的作用是使权力集团的收益最大化。
在诺斯看来,国家既有契约的属性,也有掠夺的属性,因此他折中这两种国家起源的理论,提出了暴力潜能分配论:若暴力潜能在公民中平等地分配就形成契约型国家,若不平等分配,便产生掠夺性国家,由此出现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即掠夺者和被掠夺者。
在此基础上,诺斯在1981年提出,国家具有双重目标,一方面通过向不同的势力集团提供不同的产权,获取租金的最大化;另一方面,国家还试图降低交易费用以推动社会产出的最大化,从而获取国家税收的增加。
国家的这两个目标经常是冲突的,这就是著名的诺斯悖论。
二、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国家行为分析国有企业在我国具有双重的地位,一方面,国有企业作为企业应该有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即产权明确;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政企分开。
另一方面,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国有企业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国有企业不仅在经济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还要承担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国有企业肩负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战略部署的责任;(2)国有企业肩负着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责任;(3)国有企业肩负着促进共同富裕的责任;(4)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承担着重大的特殊任务。
鉴于国有企业的双重地位,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国家一方面要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另一方面在建立现代企业产权制度过程时又面临着来自利益集团和自身的利益损失的阻碍,这就造成了国家行为的矛盾,可以理解为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国家行为的诺斯悖论。
从“诺斯悖论”谈传媒公共性的重建
传 “ 斯 悖 论 ”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的 术 语 , 的是 一 种 国 家悖 其 努 力 的 目标 。从 表 面 上 看 , 媒 会 制 作 出 迎合 受 众 口味 的 诺 是 指
实际上是在迎 合广告商 , 并且按 照广告商 的需 求来制 论 , 讨 的是 国 家 自主 性 问题 。新 制度 经 济 学 家对 国 家公 共性 节 目, 探 与 国 家 自主 性 的研 究 ,对 世界 范 围 内 的政 治 经 济 改 革都 产 生 作 节 目。相 反 , 果 传 媒 公 共 性 很 强 , 会 坚决 地 维 护 公 其 利 如 就 益 , 这 么做 的 结 果 却 可 能 是 遭 受 一 定程 度 的经 济 损 失 。 因 但 了深远 的影 响 。 运用 新 制度 经 济 学 的相 关 理 论 来研 究传 媒 的
基于“诺斯悖论”的中国足球职业化改革研究
新制度经济学认 为 , 国家是一个具有 自身福利 或效用 最 大化 行 为 的“ 经济人” , 它 具 有 自身 的 目标
函数 。“ 诺斯悖论” 产 生 于 国家 政 府 相 互 矛 盾 的双
1 中国足 球职业化改革 的“ 诺斯悖论 ” 表征
政府 作 为 一个 转 型 中 的关 键 变 量 , 在 中 国足 球 的职 业化 改革 过程 中既 发 挥 积极 的 、 不 可替 代 的重 要作 用 , 同 时也对 转 轨 时 期 中 国足 球 的职业 化 改 革 产 生消极 影 响 。这 种 “ 双刃剑” 是“ 诺 斯悖 论 ” 在 中 国足 球职 业化 改革 中的一种 表征 。
基 于 “诺 斯 , I 孛 论 ”的 中 国 足 球 职 业 化 改 革 研 究
刘 苏 , 张 林
( 1 . 中国药科 大学 体育部 , 江苏 南 京 2 1 0 0 0 9 ; 2 . 上海体育学院 经济管理学 院, 上海 2 0 0 4 3 8 ) 摘 要: 运用文献资料 和逻辑 分析法 , 以足球职业化改革为分析视角 , 以足球职业化改革 “ 诺 斯悖论 ” 现象 为切入点 , 对 中
国足球 职业化改革 的“ 诺斯悖 论” 产生 的前提 、 表征 、 原因以及化解 方式进 行理性 的 阐释和论证 , 以期 为 中国的足球 职业
化改革提 供理论 向导 。
关键 词 : 中国足球 ; 职业化改革 ; 诺斯悖论 ; 政府规制 ; 政府 失灵
中图分 类号 : G 8 0—0 5 文献标识 码 : A 文章编号 : 1 6 7 2—1 3 6 5 ( 2 0 1 3 ) 0 2" 0 0 1 1 一 O 5
Re s e a r c h o n t h e Ch i n e s e Fo o t b a l l P r o f e s s i o n a l i s m Re f o r m Ba s e d o n“ No u r s e p a r a d o x ”
诺斯悖论的名词解释
诺斯悖论的名词解释诺斯悖论(Nocebo paradox)是一个心理学上的名词,它指的是人们相信会对身体或心理健康产生恶劣影响的无效治疗或医疗建议所造成的负面结果。
与安慰剂效应的正面影响相反,诺斯悖论强调了信念和期望对我们身体和心理的力量。
所谓的诺斯悖论源于希腊神话故事中的悲剧人物诺斯(Nocebo),他的名字意味着“伤害”。
诺斯悖论经常出现在医学研究或临床试验中,当医生或研究者向患者提供一种无效或虚假的疗法时,他们的信念和期望可能导致他们经历了真实的负面副作用。
在医学和心理学研究中,诺斯悖论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心理因素。
当患者相信接受的治疗或药物会引起负面反应时,他们经验到的症状就会相应增加。
这一点可以通过心理实验进行验证,在这些实验中,患者被告知他们正在接受一种可能会引起头痛或其他不适的药物。
结果显示,一些患者确实报告出现了症状,尽管他们实际上只是服用了安慰剂或普通的糖丸。
诺斯悖论凸显了人们对心理建议的高度敏感,尤其是对可能对他们健康产生负面影响的建议。
一种解释是,我们的大脑对潜在的威胁非常敏感,它会根据我们的信念和期望来识别和增强这些威胁。
这种进化上的机制使我们可以更好地应对潜在的危险,但在某些情况下,也会导致我们经历一些不必要的负面效应。
此外,诺斯悖论还可以与心理生理学和社会因素相关联。
研究表明,社会认同和文化背景对诺斯悖论存在一定的影响。
例如,对某些文化和信仰系统来说,某种草药或治疗方式可能被认为具有负面影响,从而导致更高的不良反应率。
另一方面,当人们抱有强烈的信念和期望时,他们可能更容易受到诺斯悖论的影响。
这表明,建立正面的信念和期望对促进身心健康至关重要。
然而,诺斯悖论的实际影响也受到一些限制。
首先,不是所有人都对负面建议敏感。
有些人可能对治疗或药物产生轻微或根本没有不良反应。
其次,诺斯悖论通常在负面建议和真实身体状况之间建立了一种心理联系,而这种联系并不总是持久的。
当患者发现他们的症状没有改善或改善时,他们可能会重新评估他们的信念和期望,并更加开放地接受其他治疗选择。
诺斯悖论名词解释
诺斯悖论名词解释
诺斯悖论(Nozick's Paradox)是由美国哲学家罗伯特·诺齐克(Robert Nozick)于1974年提出的一种哲学悖论。
这个悖论
涉及到了公正分配和对交易自由的权利的矛盾。
诺斯悖论中提出了一个思想实验:假设存在一个社会,初始分配是合理的且符合正义原则。
然而,在这个社会中,一些人由于自愿进行了合法合理的交易,逐渐积累了更多的财富。
这些人通过合理交易获得的财富并不影响其他人的利益,但是社会中的一些人开始感到不公平,并呼吁重新分配财富以恢复公平。
问题出现在这里:根据正义原则,重新分配财富的行为是公正的,但这也会侵犯人们进行自愿交易的自由权利。
如果重新分配财富以消除不公平,这将损害到交易自由的原则,并形成了一种悖论。
诺斯悖论意味着,追求绝对公平可能需要限制自由的权利。
在一个自由市场的经济体系中,人们有权进行自主交易,这为社会的繁荣和经济增长提供了动力。
但是,如果我们要追求绝对公平,可能需要通过限制自由的权利来重新分配财富,这对市场经济可能会产生负面影响。
该悖论还提出了一个关于正义和公平的问题:究竟应该追求绝对公平还是相对公平?追求绝对公平可能会侵犯个人的自由权利,而追求相对公平则会给每个人提供公平机会,但不一定消除所有的不平等。
诺斯悖论引发了人们对社会正义和自由的思考,并促使人们深入探讨社会分配和个人权利之间的平衡问题。
这个悖论提出了一个复杂的问题,即如何在保障自由的前提下追求公正分配,这仍然是一个全球范围内的讨论和争议的问题。
诺斯悖论的例子
诺斯悖论的例子
诺斯悖论是一种逻辑悖论,它涉及到真假陈述的相互关系。
一个著名的诺斯悖
论例子是“这句话是假的”。
这个陈述既不能被视为真,也不能被视为假。
这个悖论的核心在于,这个陈述既不能自证自辩,也不能被证伪。
如果我们假
设这个陈述是真实的,那么它实际上是对自己的否定。
然而,如果我们假设这个陈述是虚假的,那么它又实际上是对自己的肯定。
因此,无论我们如何解释这个陈述,都无法避免陷入悖论的循环之中。
诺斯悖论是逻辑哲学的一个重要命题,它挑战了经典逻辑的一些基本假设,如
陈述的二分法和排中律。
这个悖论引发了人们对于真理和逻辑的复杂讨论。
它也为哲学家、逻辑学家和数学家们提供了解决悖论的灵感。
诺斯悖论的例子不仅仅是一个有趣的逻辑问题,它也反映了人类思维的复杂性。
我们常常面临这样的情况:我们似乎可以通过逻辑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但有时候逻辑自身却成为一个问题。
同时,这个例子也提醒我们,在思考和讨论问题时,我们需要保持谨慎和批判的态度。
总的来说,诺斯悖论作为一个逻辑悖论的典型例子,使我们重新审视了真理和
逻辑的复杂性。
它挑战了我们对于逻辑的传统理解,并促使我们思考逻辑以外的思维方式。
这个悖论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和研究,对于哲学和逻辑学领域有着重要的影响。
我国职业化体育“诺斯悖论”困境的分析及对策研究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 ( 社 会科 学版)
J o u r n a l o f An h u i Ag r i c u l t u r a l Un i v e r s i t y( S o c i a l S c i e n c e s Ed i t i o n )
p r o f e s s i o n a l i z a t i o n a n d t h e d u t y o f c o n t r o l l i n g i t s d e v e l o p me n t ,f a l l i n g i n t o t h e No r t h Pa r a d o x
可 以说 , 我 国职业化体 育改革是 中国市场经 济体制 改革 的一个缩影 , “ 诺斯 障论 ” 实质上是 国家 ( 政府 ) 的权办 障论[ 】 ] , 反映 了市场 经济体制 中产权基 础上
Ab s t r a c t : Un c l e a r p r o p e r t y r i g h t s a n d i n d i s t i n c t i o n o f o p e r a t i o n b o d y a n d ma n a g e me n t b o d y h a v e l o n g b e e n t h e ma i n p r o b l e ms i n f l u e n c i n g t h e d e v e l o p me n t o f Ch i n a ’ S p r o f e s s i o n a l i z e d s p o r t s .Th e ma i n r e a s o n l i e s i n t h e g o v e r n me n t’ S a d o p t i o n o f b o t h t h e d u t y o f c l a r i f y i n g p r o p e r t y r i g h t s o f s p o r t s
构建和谐制度的经济学思考——基于“诺斯悖论”的分析
系统 中的绝大多数 的利益 , 并能 有效平衡 各方利益 , 能够 代表 先进 的生产力水平 , 有效地调 动劳动者 的生产积极性 , 能 能够 与代表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一致 。 制度 的和谐性 、 合理性 、 先进 性是衡量社会和谐的重要尺度。 和谐 制度是合 理调整人 们的社会关 系和有 效规范人们 行 为 的规范体系。 强和谐建设能够 为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扫清体 加 制性障碍 , 有助于形成使社会具有充分 自由和充 满活力的制度 空 间, 有助于为社 会公平正 义创设合 理的制度 框架 , 有助 于为 实现社会安定有序提供有效 的制度 安排 , 有助 于为建设节 约型
构建和谐 制度 的经济学思考
基 于“ 斯悖论 ” 诺 的分析 张建斌
( 内蒙古财经学院 经济学院 , 内蒙古 呼和浩特 00 5 ) 1 0 1
【 摘 要 】 制度和谐是社会和谐的体现, 更是社会和谐的根本 保障。文章应用新制度经济学的有关理论 , 分析 了制
度体系 不和谐的 原因 及表现, 在此基础上分析了 并 构建和谐 制度的 相应对策。
的创 造 ,是 由一个人或一群人在 响应 获利 机会 时 自发倡导 、 组 织和实行 。 它是由单个行为主体 在给定 的约束条件下 , ② 为确立 预期 能导致 自身利益最 大化 的制 度安排 和权利界 定而实施 的 自下 而上 的制度创新 。 强制性制度变迁是指政府国家或政府借 助行政 、 经济和法律手段 , 自上而下组织实施的制度变迁。 从某 种现 行的制度 安排到另 一种不 同制度安排 的过程 是一个需要 支付费用 的过程 , 而且新 的制度一旦 确立 , 就会成 为“ 公共品” 。 因而 , 外部性和“ 便车” 搭 便成 为制度变迁的 固有问题 。而 自下
诺斯悖论
李枢川吴波:“诺斯悖论”与中国行政体制改革一、“诺斯悖论”:政府行为对经济产生的双重影响经济体制指的是一定区域内(通常是一国)政府、企业、家庭以及其他组织在资源占有和配置方面的一系列制度安排(艾登姆等,1978)。
经济体制涉及到经济活动参与者之间的各种安排,其中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可以放在首位。
自由市场存在诸如垄断定价、外部效应、失业、地区之间发展失衡等方面的失灵,而政府则可以通过税收、价格管制等措施来对市场的这些失灵进行矫正。
从这一点来说,政府可以被称为市场的“扶持之手”(斯蒂格利茨,1989)。
另一方面,由于政府本身也存在一定的利益取向,这种取向未必与社会福利最大化目标一致,因此政府为了加强自身的发展从而可能会损害公共福利,这时政府就充当了所谓的“掠夺之手”(施莱弗、维什尼,1998)。
制度经济学用“诺斯悖论”来描述政府这两种角色之间的矛盾。
诺斯(1981)认为“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又是经济衰退的根源”。
这个矛盾决定于政府的双重目标。
一方面,政府试图降低交易费用推动社会产出的最大化以获得税收的增加,另一方面政府又通过向不同的利益集团提供不同的产权以获取租金的最大化。
诺斯从交易费用的角度论证了政府这两种目标之间的内在矛盾。
制度经济学认为受到政府保护的产权规定了经济体系基本的激励结构,产权的变化会使得组织内部活动的参与者从事各种活动的成本与收益发生变化,这些参与者会调整自身的行为以节约交易成本,其中就包括节约交易费用,交易费用的下降能够带来经济效率的提高和促进经济的增长。
政府双重目标的前者能够推动经济的增长,后者则由于会带来长期费用的增长而会抑制经济的增长,因此这两者是相互矛盾的,政府行为会对经济产生不同的结果。
作为转型国家,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没有脱离制度经济学的这种分析框架。
在转型国家改革的实践上,政府往往作为转型的关键变量参与到这些国家的转型模式选择中,因此不同的政府在这个过程中会选择不同的职能模式。
诺斯第二悖论及其破解——制度变迁中交易费用范式的反思(一)
诺斯第二悖论及其破解——制度变迁中交易费用范式的反思(一)一、诺斯第二悖论的提出诺斯在1981年提出,国家(state)具有双重目标,一方面通过向不同的势力集团提供不同的产权,获取租金的最大化;另一方面,国家还试图降低交易费用以推动社会产出的最大化,从而获取国家税收的增加。
国家的这两个目标经常是冲突的。
另外,由于存在着投票的悖论(theparadoxofvoting)、理性的无知(rationalignorance),加之政治市场的竞争更不充分和交易的对象更难以考核等因素,政治市场的交易费用高昂。
结果,政府作用的结果往往是经济增长的停滞。
这就是为人们所熟知的“诺斯悖论”。
本文对此存而不论,我们要讨论的是诺斯体系中另外一个悖论,这里称之曰“诺斯第二悖论”。
我们对这一悖论的解读,试图在一定程度上还诺斯以本来面目,辨析诺斯整个研究思路的转型及其对于制度经济学研究的意义。
与此同时,我们也试图辩明交易费用的社会功用、交易费用作为制度效率标准的含义等。
诺斯第二悖论体现在这样两个方面,1.诺斯反复强调,政府界定的产权规定了经济体系中基本的激励结构,产权的变化使得组织和组织内部的企业家从事各种活动的成本收益发生变化i],组织和个人因此调整自身的行为,推动制度的变迁。
由于非正式制度的存在,调整多在边际意义上进行。
调整的方向是节约交易成本。
换言之,从每一个时点上来观察,交易费用在不断下降,经济效率在不断提高。
正因为此,诺斯(1988)认为,交易费用的下降是经济增长的关键源泉。
2.诺斯和Wallis(1986)所做的工作显示,从1870年到1970年,在美国经济中,交易费用已从1870年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5%,上升到1970年的45%。
在另一篇文章中,诺思也曾估计到,在今天的西方发达国家中,交易费用大致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0%。
张五常先生也讲到,在香港这样的现代市场经济大都市中,交易费用可能要占其GDP的80%以上ii]。
诺斯悖论名词解释
诺斯悖论名词解释诺斯悖论是指当一个理论被发现时,总有其他的理论会推翻它。
因为一个理论在提出来之后,就必然有与之相对立的理论产生,这些理论通常都只是与原来的理论说的不完全一样而已。
而这种“不完全”所造成的影响有可能是很大的。
诺斯悖论的解释是:一个理论一旦被发现,就有其他的理论随即跟着被发现。
由于真理越辩越明,新的理论不断被发现,已经被证明了的理论又不断被修正、补充和发展,结果是旧的理论无法解释新的事物,因此得不到自圆其说的圆满解释。
5。
前景理论与背景理论(Prospect theory and backdrop theory)背景理论,又称背景信息,是针对那些具有高度分散性和非线性关系的因素的理论或模型,主要研究该因素对其他因素影响的一般条件。
背景理论与基本变量的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一个基本变量的确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推导出相应的背景理论的存在,但是没有直接的证据表明二者之间有必然的联系。
所谓的“前景理论”和“背景理论”之间并不是同义词,更不是互斥关系。
6。
概率与参数统计方法与概率思想方法(P-statistics and probability and concept ofP-statistical methods)通过对概率统计方法的定义和对概率统计方法的认识,进一步探讨P-Statistics和P-Phthetic Concept的内涵和外延,引导学生走出这一误区。
通过定义和理解概率统计方法的含义,掌握概率的几种类型及其特点。
5。
简化和假设检验(Simulation and hypothesis testing)7。
假设检验与检验(Indication and the test)判断和检验(Interpretation and the test)二者均是判定或预言的过程。
不同的是,假设检验用以检验人们对某些特定情况的看法是否合理;而检验则是检验事物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
假设检验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实际中哪些关系是有意义的,哪些关系是没有意义的,或者是有意义但还没有被人们所发现的。
克洛诺斯悖论
克洛诺斯悖论
克洛诺斯悖论是一个思辨性质的哲学问题,源自于古希腊神话中克洛诺斯(Cronus)吞食自己的子女的故事。
根据神话,克洛诺斯担心自己将被自己的子孙推翻,因此他吞食了自己的子女。
然而,他的妻子赫拉发现了这一事实,于是将最小的儿子宙斯(Zeus)藏在了一个山洞中,后来宙斯长大后推翻了父亲克洛诺斯,成为了众神之王。
克洛诺斯悖论的问题在于,如果我们假设时间是线性的,即过去、现在和未来是有先后顺序的,那么在克洛诺斯吞食自己的子女之前,他们必须已经存在。
然而,根据故事,克洛诺斯终将会吞食这些子女,导致他们不再存在于未来。
这样看来,子女既存在又不存在的情况似乎是矛盾的。
克洛诺斯悖论引发了一系列关于时间和存在的讨论。
一种解释是,克洛诺斯悖论揭示了时间的相对性和不确定性,在某种程度上挑战了我们对时间的常识性理解。
另一种解释是,克洛诺斯悖论是一种逻辑悖论,表明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概念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不一致的。
无论采取何种解释,克洛诺斯悖论都引发了对时间和存在本质的深入思考。
诺斯教授的悖论
诺斯教授的悖论2007-01-1111:03:11大中小诺斯教授因提出有效的产权制度对经济增长至关重要的观点闻名天下,尽管这一观点是革命性的,其实并不完善。
为此,诺斯潜心钻研,最终形成了包括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在内的严密的理论体系。
1981年,他的又一代表作——《经济史中的结构和变迁》出版,标志着诺斯教授的这项工作大功告成。
如果产权制度富有效率,就能促进经济增长。
但诺斯颇有点令人沮丧地说:“有效率的产权在历史上并不常见。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产权的界定不是免费的。
众所周知,产权的界定是一件很扯皮的事,有关纠纷无论在国家之间,还是在日常生活中都屡见不鲜。
据称,海湾战争的原因之一,就是伊拉克和科威特关于石油的产权之争。
两国的油田在地下是相通的,并且向科威特倾斜,伊拉克觉得自己吃了大亏,在双方争执不下的情况下,竟然诉诸武力,酿成了战争悲剧。
在日常生活中,关于一片树林、一条河、一处矿产的争端也是时有所闻,电影《老井》,就是描写两个村子的村民为争一口井而大动干戈的事。
再说,即使产权得以明晰,但有时实施起来,代价也相当高昂,令人不堪承受。
对此,诺斯举了一个海洋运输的例子。
在茫茫大海上,武装的海盗十分令人憎恶,他们神出鬼没,随时觊觎着过往商人的钱财,使人惶惶不安。
在这里,产权是明晰的,商人们拥有船上货物的产权,但要实施这种权利,却很困难。
无论商人自己成立一支武装来保驾护航,还是花钱雇用护航队,费用都相当高,甚至超过海盗掠夺造成的损失。
可见,产权完全由私人来界定和实施,成本会很高。
所以,必须凭借国家之力。
我们可以把国家看作我们的佣人,当然,她的作用不只是端茶送饭、洗衣刷碗,而且还要为我们建立和实施产权,作为回报,我们付给她税收。
由于国家拥有暴力机器和至高无上的权威,与私人相比,实施产权时的成本要低得多。
既然产权制度的好坏,决定了经济增长与否,而国家在制定产权方面又是大权在握,所以,无论经济是增长还是衰退,与国家都有很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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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斯悖论诺斯在1981年提出,国家具有双重目标,一方面通过向不同的势力集团提供不同的产权,获取租金的最大化;另一方面,国家还试图降低交易费用以推动社会产出的最大化,从而获取国家税收的增加。
国家的这两个目标经常是冲突的。
“诺斯悖论”描述了国家与社会经济相互联系和相互矛盾的关系,即“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国家又是经济衰退的根源”。
另外,由于存在着投票的悖论、理性的无知,加之政治市场的竞争更不充分和交易的对象更难以考核等因素,政治市场的交易费用高昂。
结果,政府作用的结果往往是经济增长的停滞。
诺斯第二悖论体现在这样两个方面:1.诺斯反复强调,政府界定的产权规定了经济体系中基本的激励结构,产权的变化使得组织和组织内部的企业家从事各种活动的成本收益发生变化,组织和个人因此调整自身的行为,推动制度的变迁。
由于非正式制度的存在,调整多在边际意义上进行。
调整的方向是节约交易成本。
换言之,从每一个时点上来观察,交易费用在不断下降,经济效率在不断提高。
正因为此,诺斯(1988)认为,交易费用的下降是经济增长的关键源泉。
2.诺斯和Wallis(1986)所做的工作显示,从1870年到1970年,在美国经济中,交易费用已从1870年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5%,上升到1970年的45%。
在另一篇文章中,诺思也曾估计到,在今天的西方发达国家中,交易费用大致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0%。
张五常先生也讲到,在香港这样的现代市场经济大都市中,交易费用可能要占其GDP的80%以上[ii]。
由此观之,从长期来看,交易费用是在不断上升,经济效率是在不断下降,以至于社会可能因此陷入停顿。
这又为诺斯解释历史上的经济停滞提供了理由。
悖论就出在这里。
一方面,从边际意义上的短期来看,交易费用总是在下降;另一方面,每一个时期的下降最后带来的是长期交易费用的增长!前者的推论是经济不断增长,后者的推论是经济陷入停顿。
反正无论经济出现什么情况,都可以用同样的原因加以解释[iii]。
我们将诺斯体系中的这一矛盾称作“诺斯第二悖论”,但它决不仅仅是诺斯的悖论,而是整个新制度经济学的悖论。
包括科斯(1937)、威廉姆森(1985)在内,他们都认为组织的选择标准、制度变迁的方向就是交易费用的节约。
科斯认为,市场和企业的切换旨在降低交易费用;威廉姆森反复了组织的形式,但他的看法总体上和科斯是一致的。
其他制度经济学家也同意,短期内交易费用是下降的。
但是,长期的交易费用是在不断地上升。
这样一来,我们就产生了这样的疑问:制度变迁的交易费用标准还正确吗?如果不正确,制度变迁的方向是什么?如何对不同的组织、不同的制度进行比较?编辑本段诺斯第二悖论的形成诺斯体系中隐含的悖论,和诺斯学术思想的形成、发展、转向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我们通过梳理诺斯的研究历程,试图说明的是,诺斯的转向代表了新制度经济学应该会发生的、未来的转向。
诺斯曾回忆到,他在早期是马克思主义者,后期转向了对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
在20世纪70年代张五常和巴泽尔去华盛顿大学之前,诺斯几乎没有受到现在所称的新制度经济学的影响。
他在1960、1971、1973的著作都是坚持典型的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方法。
他认为,制度一定是有效率的。
个人、自愿团体和政府会考虑现有制度之外的所有可能的赢利机会,并对所有可能机会在未来各期的成本收益进行计算,结果贴现之后,他们会挑选出净收益最大的制度安排。
因此,新产生的制度一定是有效率的。
但是,此效率并不是用交易费用来衡量。
为了论证制度在经济增长过程中的重要性,加之张五常等人在20世纪70年代来到华盛顿大学,诺斯开始注意并接受交易费用的分析框架。
他认为,交易费用的存在是制度存在和起作用的前提。
交易费用存在的情况下,制度的差别是解释经济增长业绩悬殊的关键性因素。
接受科斯、张五常等人思想的同时,诺斯接受他们隐含的判断:交易费用(作为费用)阻碍了经济增长。
具体而言,在诺斯看来,交易费用耗费掉人们可能从交易中获取的交易剩余,阻碍一些获利性交易的发生,最终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因此,诺斯和其他新制度经济学家的看法趋同,他们认为,制度变迁的目的在于节约交易费用,从而提高人们相互交易的效率。
于是之,交易费用成为了衡量制度效率的标准。
在诺斯的学术生涯中,我们需要注意到,诺斯首先是一位经济史学家,然后才是经济学家。
诺斯考察了工业化革命以来经济生活的变化,他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古典经济学,尤其是斯密的思想。
在1990年著作的第一页和1995年的著作中都提到了斯密及其《国富论》。
我们甚至认为,诺斯的思想可以被视为对斯密思想的深化。
诺斯注意到,伴随着市场的扩大,人们交换的范围越来越大,“这一进化要求社会创立的制度能允许匿名的、不局限于某个人的跨越时空的交换。
”,随着交换范围的扩大,专业化分工在不断深化。
“……超越个人的交换对于获取从专业化和分工产生的收益是十分必要的,正是专业化和分工产生了国民财富”。
在交易(直接或间接地)带来国民财富增长的同时,伴随着市场的扩大和分工的深化,交换的次数越来越多,交换的环节越来越多。
如同庞巴维克提到的“迂回生产”一样,交易也在越来越“迂回”。
毫无疑问,“随着交换日益复杂,人类变得愈加相互依赖。
交易费用不断地上升。
为了获取交易中的潜在收益,必需建立更加复杂的制度结构。
”不同国家和地区“由于文化和本地经验,建立的制度和信仰体系多种多样”,最后经济增长绩效自然也多种多样。
诺斯由此解答了不同国家历史的多样性。
从诺斯接受的古典经济学的思想来看,经济增长的过程不仅是斯密提到的分工深化的过程,也必然伴随着交易费用的增加,以及适当的组织变革和制度变迁以支持更加复杂的交易。
因此,交易费用的增加并不能够简单地归结为成本的增加,它是一个无法避免的副产品。
但是,诺斯为了沿着科斯等人的思路推导出制度的重要性时,又必须把交易费用视为成本,把降低交易费用当作制度变迁的任务。
不同的理论来源才是诺斯第二悖论形成的根本。
因为,按照古典经济学的思想,长期来看,交易费用下降了,意味着交换的萎缩和分工的退化,继而是经济的退步而非增长。
因此,为了破解诺斯第二悖论,要么放弃新制度经济学对交易费用的看法,要么放弃古典经济学的看法。
二者必居其一。
编辑本段导致诺斯悖论的原因为什么“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国家又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呢?让我们来看看诺思自己的分析。
首先碰到的问题是如何看待“国家”。
不同于政治学家的思路,经济学家诺斯的思路是联系产权来分析国家的。
产权的本质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界定和行使产权最终需要在暴力方面具有比较优势。
在经济学家诺斯的眼中,国家就是“在暴力方面具有比较优势的组织”,它因此处于界定和行使产权的地位。
既然国家可视为一种组织,那么关于企业的理论也就可以用来分析国家问题了。
这样,对于国家行为进行深层分析就开始依赖经济学。
经济学家假定人是理性的、追求效用最大化的“经济人”。
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不相信国家是善良仁慈、没有私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组织,诺思也属于这一类经济学家。
他的国家模型考察的是一个有“统治者”的国家;统治者的目的是福利或效用最大化。
诺斯认为,统治者的收入来源有两个。
一是歧视性地在要素和产品市场上界定所有权结构,从而使其租金最大化。
一是努力降低社会的各个经济单位之间的交易费用以使社会产出最大,从而使统治者的税收增加。
国家的两个目的分别与这项收入相对应。
总的来说,依我之见,国家的双重目的其实属于同一个总的目的,即收入总额最大化。
统治者能不能努力使两项收入都最大化从而使收入总额最大化呢?据说不能。
这两项收入无法同时最大化,因为国家的两个目标存在着内在的矛盾。
第二个目标包含一套能使社会产出最大化而完全有效率的产权,即只有在有效率产权的基础上才能使社会产出最大化,而第一个目标是企图确立一套基本规则以保证统治者自己收入的最大化。
统治者要使租金最大化(其措施是以国家权力干预市场,尽量多的限制生产要素的供给量,从而使其市场价格长期高于成本),就必然会降低社会总产出,最终减少统治者的税收。
统治者要使社会产出最大化,从而最大程度地增加税收,就必须建立一套最有效率的产权制度。
这就要求统治者放弃对生产要素供给量的限制,放弃对租金的追求,使市场尽可能接近成为完全竞争的市场。
根据福利经济学第一定理,满足完全竞争的条件以及一些其他条件的市场能够导致社会稀缺资源的帕累托最优配置。
所谓帕累托最优是指这样一样状态:社会中的每一个人的效用都不可能变大,除非其他人(至少一个)的效用变小。
显然帕累托最优状态要求所有生产要素都得到最优配置,交换达到均衡状态。
如果人为限制某些生产要素的供给量,交换就不会真正达到均衡状态。
对于任何一个统治者来说,租金最大化和税收最大化都是不可兼得的。
编辑本段诺思悖论的预设前提了解了“诺思悖论”之后,我们不禁要问:这样的国家是什么类型的国家?更明确的问题是:它是专制国家,还是民主国家,或者其他什么类型的国家,如既有专制国家的特征又有民主国家的特征的中间状态的国家?诺思说他的国家模型考察的国家具有三个基本特征。
第一,国家为获取收入,以一组服务—诺思称之为保护和公正—与“选民”作“交换”。
第二,国家象一个带有歧视性的垄断者那样活动,为使国家收入最大化,它将选民分为各个集团,并为每个集团设计产权。
第三,由于同时存在着能提供同样服务的潜在竞争对手,国家受制于其选民的机会成本。
它是民主国家呢还是专制国家?诺思没有明确地说明。
我们只能靠推理。
诺思考察的国家既有专制国家的特征,也有民主国家的特征,以前者居多。
说它具有专制国家的特征,是因为它有五个表现。
◆国家有一个统治者,一般来说,他是终身制的。
诺思说,由于“统治者终有一死”及其他一些原因,国家是内在地不稳定的。
◆统治者的国内“竞争”对手依靠“相对暴力潜能”特别是(现成的)“军事力量”来竞争,而不是依靠和平竞选来竞争。
◆“革命将是由统治者的代理人或由相竞争的统治者或列宁主义者式的少数精英集团发动的宫廷式革命。
”民主国家由于存在和平地权力更换机制,至今还没有发生过“革命”,所以这不象是谈论民主国家。
◆税收好象是统治者的私有财产。
◆国家似乎没有什么制度措施来制约统治者对租金的贪娈追求。
这后两点最能反映专制国家的特征:这个国家似乎是统治者的私有物,以至于统治者可以自由地选择是要租金最大化还是要税收最大化。
但是,诺思考察的国家也有一个民主国家的特征:它有“选民”;诺思有时也说统治者是“候选统治者”。
当然,在诺思的论述中,我们没有看到“选民”进行选举,也没有看到几个“候选统治者”和平竞争政权。
民主国家的特征只表现在诺思所用的这两个词语上。
至于国家为获取收入,以一组服务—诺思称之为保护和公正—与“选民”作“交换”,这一点无法告诉我们这个国家是民主国家还是专制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