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病历系统系统功能分级评价自评6级目标需完善工作复习进程

合集下载

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桂卫办发〔2019〕8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加强医疗服务监管,促进“智慧医院”发展。

二、目标任务(一)指导我区医疗机构加强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并按照要求开展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评价,持续提高我区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整体水平。

(二)督促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按时参加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以下简称分级评价)。

到2019年,所有三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3级以上;到2020年,所有三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4级以上,二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3级以上。

(三)通过分级评价,全面推进我区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实现诊疗服务环节全覆盖,发挥临床诊疗决策支持功能,推进系统整合和互联互通;充分发挥在促进医疗管理水平提高、改善医疗服务体验、促进智慧医院发展上的作用。

(四)通过评价,加强对医疗机构电子病历数据传输、共享应用的监督指导和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患者信息等敏感数据对外共享的安全评估制度,促进医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步骤(一)前期准备工作(2019年5月)1.自治区制定评价实施方案。

2.组建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专家组,召开专家工作会议,布置各阶段具体的工作安排及要求。

3.举办电子病历系统功能水平分级评价培训班,对全体专家组成员进行系统培训,理解评价标准内涵,切实做好评价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5-6月)1.专家组进行分组分工,熟悉评价标准及细则,对各级医疗机构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

2专家应遵守工作纪律、履行职责、真抓实干,不走过场,保障评价各项工作扎实有效。

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分级评分标准自评

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分级评分标准自评

自评 未达到部分 4 3 4 3 3 4 达到 4.1下达申请时有适应症、标本、作用提示 达到 4.1下达申请时能查询适应症、作用、注意事项 4.2能够显示测量结果参考范围 4.3可针对病历内容进行检索 2.具有医师、护士共享的科室医疗指南 3.具备医院范围内多部门共享的满足专科要求的医疗 规范、教科书内容查询 4.具有查询医院范围内统一的与医嘱项目关联的知识 库,内容包括规范、专业知识(药品、检验)等 4.2可提示入科的基本处理流程或有可定义的入科处理 模版提醒帮助护士完成常规的处理 达到 4.2有护理计划模版并可按时间提醒 达到 4.1下达申请时有适应症、标本采集、检查意义提示 达到 4.1下达申请时能获得其他科室的病情摘要、诊断,具 有检查适应症、作用、注意事项查询功能 4.3查阅报告或图像时能够给出测量结果参考范围 1.1书写诊断、查体、用药等病历记录保存在本地 1.2病历记录可通过文件、移动存储设备方式供他人使 用 2.1病历记录的内容可以在科室内共享 2.2能够通过诊断条件检索病历号 2.3书写病历时可调用挂号和本科护士预诊采集的数据 3.1书写病历记录并在全院共享 3.2书写病历时,可通过界面集成或调用其他系统模块 方式查阅检查、检验信息 4.1病历记录能结构化存储、有可定义的病历格式和选 项 2.具有医师、护士共享的科室医疗指南
4 4级基本15 3 2 3
医疗保障4
角色
项目序号 工作项目 29 血液准备(有效应用按输血人次比例计算)
医疗保障4
自评 未达到部分 3 4.2血库能够查询和统计住院患者血型分布情况 30 配血与用血(有效应用按输血人次比例计算) 4级基本16 4 达到 4.3能够调用患者基本情况、体征、药敏数据 门诊药品准备与调剂(有效应用按处方数人次比例计 4.4能够实时进行药物之间、药物与诊断的检查 31 4级基本17 3 算) 4.5具有处方评价抽查、记录工具,对发生的用药差错 能够记录 4.4具有对药物治疗医嘱进行抽查与进行处方评价记录 32 病房药品配置(有效应用按患者数比例计算) 4级基本18 3 工具,对发生的用药差错能够记录 33 病历质量控制(实现比例按病历数量计算) 34 病历数据存储(有效应用按照已有记录年限考察) 35 电子认证与签名(有效应用按系统数考察) 36 病历数据访问控制(按照已有记录年限考察 37 系统灾难恢复体系(实现比例按系统数估算) 4级基本19 6 4 3 2 7 118 达到 达到 4.2医疗相关的所有系统能实现统一的身份认证 3.对重点电子病历数据具有访问审计记录 达到

电子病历系统系统功能分级评价自评6级目标需完善工作

电子病历系统系统功能分级评价自评6级目标需完善工作

电子病历系统系统功能分级评价自评6级目标需完善工作一、建立系统1、临床药学系统。

处方点评功能、药物不良反应上报接收功能。

1能够接收医生药物不良反应上报2具有处方评价抽查、记录工具对发生的用药差错能够记录3处方评价结果能够通过网络传输给门诊和病房医师4对用药不良反应可记录并能够将其作为知识更新知识库2、知识库管理系统。

1病房医生查阅报告时能够根据结果和患者诊断、生理指标、历史检验结果对比等自动审核并给出提示逻辑规则待明确如何与知识库结合2病房医生查阅报告时根据检验结果、临床路径、各种知识库提出处理建议3病房医生下达申请检查时可根据诊断等信息和知识库临床路径给出检查项目建议4医师查阅报告时能够根据测量结果和患者诊断、生理指标、历史检查结果、其他检查与检验结果等自动审核并给出提示。

5可根据检查结果、临床路径、各种知识库提出处理建议6具有医师、护士共享的科室医疗指南7具备医院范围内多部门共享的满足专科要求的医疗规范、教科书内容查询8具有查询医院范围内统一的与医嘱项目关联的知识库内容包括规范、专业知识药品、检验等9可访问全院统一的能够与医嘱、检验、药品的信息紧密结合的知识库10有可在医疗过程中自动进行校验的知识库内容11在医疗闭环信息监控中能够提供问题对应的解释、处理建议内容12具有适用于门诊的疾病诊断知识库辅助提供诊断方案13门诊医生查看检查报告时具有根据诊疗指南对检查结果的分析功能可根据知识库提示后续的检查与诊断鉴别14门诊病历能够将诊疗指南有关内容自动融合到病历中15检查系统记录检查结果时具有自动判断知识库如心电图分析、心脏超声测量值计算处理、判断测量结果与正常值关系等16检查系统知识库能够综合利用其他科室的检查结果或临床数据进行判断和提示17标本采集可根据检验知识库进行核对防止标本差错18检验系统有结合临床诊断、药物使用、检验结果数据进行结果核对分析的知识库并能够提供相关提示19监护系统监护获得的生理参数能够自动进行自定义的评分计算处理根据知识库提供评估分析并给出警示20监护系统具有根据体征数据与药物治疗、检验结果数据进行检测结果分析的知识库21血库系统具有根据住院患者血型分布情况提供配置血液库存的知识库和处理工具22对用药不良反应可记录并能够将其作为知识更新知识库3、身份认证、电子签名系统。

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

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

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流程,保证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以下简称分级评价工作)公正、透明、规范、有序开展,有效引导医疗机构积极开展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与分级评价工作的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所属机构、相关医疗机构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管理全国分级评价工作,具体工作由国家卫生健康委指导有关单位承担。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分级评价工作,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并开展分级评价。

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以委托所属事业单位或组建电子病历分级评价专家组承担相关工作。

第四条分级评价工作按照“政府引导、免费实施、客观公正、安全规范”的原则进行。

承担评价工作的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医疗机构收取评价费用。

参与评价工作的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五条分级评价工作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分级评价平台”进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向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放平台管理权限。

第六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要求,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按照规定时间登录“电子病历系统分级评价平台”填报数据,由平台出具自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电子病历应用水平自评等级与得分。

二级以上医院要全部按时参加分级评价工作,鼓励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参与。

第七条自评等级为0—4级的医疗机构,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后生效。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医疗机构填报信息是否真实有效等。

第八条自评等级为5级及以上的,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初核,初核其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后,提交国家卫生健康委进行复核。

第九条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以将4级及以下分级的审核权限下放至地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有条件的地级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以向国家卫生健康委申请5级初核权限,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发放相应权限,并进行动态考核管理。

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

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要求,我部于2018年启动了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医院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

为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客观、科学评价各医疗机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功能状态、应用水平,有效引导医疗机构合理发展医院信息系统,我部组织有关专家,在充分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电子病历发展实际,起草了《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方法及标准》)。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我部将按照《方法及标准》要求,组织对卫生部电子病历试点医院进行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组织辖区内在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中取得成效的医院,按照《方法及标准》的要求,开展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并及时将分级评价工作有关情况报送我部医政司。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徐凯、胡瑞荣、焦雅辉电话:、68792840传真:E-mail: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保证我国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制定本分级评价方法和标准。

一、评价目的<一)全面评估各医疗机构现阶段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所达到的水平,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

<二)使医疗机构明确电子病历系统各发展阶段应当实现的功能。

<三)为各医疗机构提供电子病历系统建设的发展指南,引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的发展电子病历系统。

二、评价对象已实施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评价分级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划分为8个等级。

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桂卫办发〔2019〕8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加强医疗服务监管,促进“智慧医院”发展。

二、目标任务(一)指导我区医疗机构加强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并按照要求开展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评价,持续提高我区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整体水平。

(二)督促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按时参加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以下简称分级评价)。

到2019年,所有三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3级以上;到2020年,所有三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4级以上,二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3级以上。

(三)通过分级评价,全面推进我区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实现诊疗服务环节全覆盖,发挥临床诊疗决策支持功能,推进系统整合和互联互通;充分发挥在促进医疗管理水平提高、改善医疗服务体验、促进智慧医院发展上的作用。

(四)通过评价,加强对医疗机构电子病历数据传输、共享应用的监督指导和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患者信息等敏感数据对外共享的安全评估制度,促进医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步骤(一)前期准备工作(2019年5月)1.自治区制定评价实施方案。

2.组建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专家组,召开专家工作会议,布置各阶段具体的工作安排及要求。

3.举办电子病历系统功能水平分级评价培训班,对全体专家组成员进行系统培训,理解评价标准内涵,切实做好评价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5-6月)1.专家组进行分组分工,熟悉评价标准及细则,对各级医疗机构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

2专家应遵守工作纪律、履行职责、真抓实干,不走过场,保障评价各项工作扎实有效。

《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规定》

《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规定》

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保证我国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制定本分级评价方法和标准。

一、评价目的(一)全面评估各医疗机构现阶段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所达到的水平,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

(二)使医疗机构明确电子病历系统各发展阶段应当实现的功能。

(三)为各医疗机构提供电子病历系统建设的发展指南,引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的发展电子病历系统。

二、评价对象已实施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评价分级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划分为8个等级。

每一等级的标准包括电子病历系统局部的要求和整体信息系统的要求。

(一)0级:未形成电子病历系统。

医疗过程中的信息处理由手工或独立计算机完成,未使用联网的计算机系统。

(二)1级:部门内初步数据采集。

1.局部要求:部门内部使用计算机采集医疗业务数据,这些数据能够在两台以上计算机之间共享,但数据共享过程需要手工操作(如移动存储设备、手工复制文件等)。

2.整体要求:部分医疗业务部门内部两个以上业务项目使用计算机采集数据,并能够通过移动存储设备、复制文件等共享数据(如影像科以光盘形式保存患者影像学检查资料,影像科医师需要通过调取光盘读取患者资料)。

(三)2级:部门内数据交换。

1.局部要求:医疗机构部分医疗业务部门建立了内部共享的信息处理系统,业务信息可以通过网络在部门内部共享并进行处理。

信息系统不支持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

2.整体要求:(1)部分医疗业务部门内部两个以上业务项目能够通过联网的计算机进行数据信息采集(如药剂科记录患者用药情况、药品库存情况等),但各部门之间未形成数据交换系统,或者部门间数据交换需要手工操作。

(2)部门内有统一的医疗数据字典。

(四)3级:部门间数据交换,初级医疗决策支持。

电子病历系统评级方案

电子病历系统评级方案

电子病历系统评级方案引言电子病历系统作为现代医疗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医疗效率、降低医疗成本和改善医疗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市面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电子病历系统,而它们的质量参差不齐。

为了帮助医疗机构和医生选择合适的电子病历系统,本文将介绍一个电子病历系统评级方案,以帮助评估不同系统的综合能力和可靠性。

评级指标为了全面评估电子病历系统的质量,我们设计了以下几个评级指标:1. 功能性功能性评估指标可以帮助我们了解电子病历系统是否满足实际临床需求。

在功能性评估中,我们关注以下几个方面:•基本功能覆盖:系统是否覆盖了病历记录、医嘱管理、诊断与治疗、医疗卫生统计等基本功能;•模块化设计:系统是否采用模块化设计,便于根据具体需求进行功能扩展与定制;•用户友好性:系统是否具有良好的用户界面和操作体验;•数据交互性:系统是否支持与其他医疗系统进行数据交互;•安全与权限管理:系统是否具备数据安全保护机制,并能够根据不同角色进行权限管理;2. 可靠性可靠性评估指标可以帮助我们了解电子病历系统在长期使用中是否能够稳定运行,并对数据进行正确处理。

在可靠性评估中,我们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系统稳定性:系统是否经过充分测试和验证,能够稳定运行;•数据完整性:系统是否能够保证病历数据的完整性,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数据备份与恢复:系统是否具备数据备份与恢复机制,能够应对意外情况;•系统更新与升级:系统是否能够及时提供更新与升级,修复漏洞和增加新功能;3. 用户满意度用户满意度评估指标可以帮助我们了解用户对于电子病历系统的使用体验以及满意程度。

在用户满意度评估中,我们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界面友好性:系统的用户界面是否简洁明了,易于操作;•响应速度:系统的响应速度是否快,用户操作是否流畅;•提供培训和支持:系统是否提供用户培训和技术支持服务;•用户反馈与改进:系统是否能够及时接受用户反馈,并对用户建议进行改进;评级级别根据以上评级指标的评估结果,我们将电子病历系统分为以下几个级别:•一级:符合功能性和可靠性评估指标的高水平系统,用户满意度较高;•二级:在功能性和可靠性评估指标中有较好表现的系统,用户满意度一般;•三级:在功能性和可靠性评估指标中有一定不足的系统,用户满意度较低;•四级:在功能性和可靠性评估指标中明显不足的系统,用户满意度很低;结论通过制定这个电子病历系统评级方案,可以帮助医疗机构和医生选择合适的电子病历系统,并确保其满足实际需求,具备良好的可靠性和用户体验。

《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

《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

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保证我国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制定本分级评价方法和标准。

一、评价目的(一)全面评估各医疗机构现阶段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所达到的水平,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

(二)使医疗机构明确电子病历系统各发展阶段应当实现的功能。

(三)为各医疗机构提供电子病历系统建设的发展指南,引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的发展电子病历系统。

二、评价对象已实施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评价分级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划分为8个等级。

每一等级的标准包括电子病历系统局部的要求和整体信息系统的要求。

(一)0级:未形成电子病历系统。

医疗过程中的信息处理由手工或独立计算机完成,未使用联网的计算机系统。

(二)1级:部门内初步数据采集。

1.局部要求:部门内部使用计算机采集医疗业务数据,这些数据能够在两台以上计算机之间共享,但数据共享过程需要手工操作(如移动存储设备、手工复制文件等)。

2.整体要求:部分医疗业务部门内部两个以上业务项目使用计算机采集数据,并能够通过移动存储设备、复制文件等共享数据(如影像科以光盘形式保存患者影像学检查资料,影像科医师需要通过调取光盘读取患者资料)。

(三)2级:部门内数据交换。

1.局部要求:医疗机构部分医疗业务部门建立了内部共享的信息处理系统,业务信息可以通过网络在部门内部共享并进行处理。

信息系统不支持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

2.整体要求:(1)部分医疗业务部门内部两个以上业务项目能够通过联网的计算机进行数据信息采集(如药剂科记录患者用药情况、药品库存情况等),但各部门之间未形成数据交换系统,或者部门间数据交换需要手工操作。

(2)部门内有统一的医疗数据字典。

(四)3级:部门间数据交换,初级医疗决策支持。

电子病历系统整体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根本要求

电子病历系统整体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根本要求
5级
统一数据治理,中级诊治决策支持
20
6/19
140
6级
全流程诊治数据闭环治理,高级诊治决策支持
21
5/18
170
7级
诊治平安质量管控,地域诊治信息共享Biblioteka 224/17190
8级
健康信息整合,诊治平安质量延续提升
22
4/17
220
注:选择工程中“20/32〞表示32个选择工程中需要至少20个工程达标。
电子病历系统整体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根本要求
等级
内容
根本工程数
〔项〕
选择工程数
〔项〕
X总评分
〔分〕
0级
未形成电子病历系统
--
--
--
1级
独立诊治信息系统建立
5
20/32
28
2级
诊治信息部门内部交换
10
15/27
55
3级
部门间数据交换
14
12/25
85
4级
全院信息共享,初级诊治决策支持
16
10/23
110

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学习与解读)

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学习与解读)
统灾难恢复体系
Confidential
4、评分办法
• 定量评分
知行
对电子病历系统功能、有效应用两个方面进行评分,将两个得分相乘,
得到此评价项目的实际评分。各项目实际评分相加,即为该医疗机构电
子病历系统评价总分。
• 定性评分
基础项目 选择项目
Confidential
4、评分办法——定量评分
Confidential
6、电子病历功能6级目标分解—病历管理
Confidential
6、电子病历功能6级目标分解—电子病历基础
Confidential
感想
善于学习 追求卓越 精诚团结 完善自我
• 定量评分
对电子病历系统功能、有效应用两个方面进行评分,将两个得分相乘 ,得到此评价项目的实际评分。各项目实际评分相加,即为该医疗机 构电子病历系统评价总分。
Confidential
4、评分办法——定性评分
• 定性评分
基础项目 规定达到某个级别所必须实现的功能,必须全部满足
选择项目 医院可选择实现的功能,有最低实现数量要求
0级:未形成电子病历系统 1级:部门内初步数据采集
– 信息共享:多个环节、各个流程共享数据
2级:部门内数据交换 3级:部门间数据交换,初级医疗决策支持 4级:全院信息共享,中级医疗决策支持
5级:统一数据管理,各部门系统数据集成
– 智能支持:各医疗环节中有智能化支持 6级:全流程医疗数据闭环管理,高级医疗决策支持
Confidential
6、电子病历功能6级目标分解—病房医师
Confidential
6、电子病历功能6级目标分解—病房医师
Confidential

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 2011

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 2011

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保证我国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制定本分级评价方法和标准。

一、评价目的(一)全面评估各医疗机构现阶段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所达到的水平,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

(二)使医疗机构明确电子病历系统各发展阶段应当实现的功能。

(三)为各医疗机构提供电子病历系统建设的发展指南,引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的发展电子病历系统。

二、评价对象已实施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评价分级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划分为8个等级。

每一等级的标准包括电子病历系统局部的要求和整体信息系统的要求。

(一)0级:未形成电子病历系统。

医疗过程中的信息处理由手工或独立计算机完成,未使用联网的计算机系统。

(二)1级:部门内初步数据采集。

1.局部要求:部门内部使用计算机采集医疗业务数据,这些数据能够在两台以上计算机之间共享,但数据共享过程需要手工操作(如移动存储设备、手工复制文件等)。

2.整体要求:部分医疗业务部门内部两个以上业务项目使用计算机采集数据,并能够通过移动存储设备、复制文件等共享数据(如影像科以光盘形式保存患者影像学检查资料,影像科医师需要通过调取光盘读取患者资料)。

(三)2级:部门内数据交换。

1.局部要求:医疗机构部分医疗业务部门建立了内部共享的信息处理系统,业务信息可以通过网络在部门内部共享并进行处理。

信息系统不支持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

2.整体要求:(1)部分医疗业务部门内部两个以上业务项目能够通过联网的计算机进行数据信息采集(如药剂科记录患者用药情况、药品库存情况等),但各部门之间未形成数据交换系统,或者部门间数据交换需要手工操作。

(2)部门内有统一的医疗数据字典。

(四)3级:部门间数据交换,初级医疗决策支持。

11[137]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的通知

11[137]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1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要求,我部于2010年启动了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医院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

为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客观、科学评价各医疗机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功能状态、应用水平,有效引导医疗机构合理发展医院信息系统,我部组织有关专家,在充分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电子病历发展实际,起草了《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方法及标准》)。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我部将按照《方法及标准》要求,组织对卫生部电子病历试点医院进行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组织辖区内在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中取得成效的医院,按照《方法及标准》的要求,开展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并及时将分级评价工作有关情况报送我部医政司。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徐凯、胡瑞荣、焦雅辉电传?附件: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doc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保证我国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制定本分级评价方法和标准。

一、评价目的(一)全面评估各医疗机构现阶段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所达到的水平,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

(二)使医疗机构明确电子病历系统各发展阶段应当实现的功能。

(三)为各医疗机构提供电子病历系统建设的发展指南,引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的发展电子病历系统。

二、评价对象已实施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借鉴]

《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借鉴]

办法收拾|学习参阅collection of questions and answers电子病历系统功用运用水平分级点评办法及标准以电子病历为中心的医院信息化建造是公立医院变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为确保我国以电子病历为中心的医院信息化建造作业顺利开展,逐渐树立合适我国国情的电子病历系统运用水平点评和继续改善系统,拟定本分级点评办法和标准。

一、点评意图(一)全面点评各医疗组织现阶段电子病历系统运用所到达的水平,树立合适我国国情的电子病历系统运用水平点评和继续改善系统。

(二)使医疗组织清晰电子病历系统各开展阶段应当完结的功用。

(三)为各医疗组织供给电子病历系统建造的开展攻略,引导医疗组织科学、合理的开展电子病历系统。

二、点评目标已实施以电子病历为中心医院信息化建造的各级各类医疗组织。

三、点评分级电子病历系统运用水平划分为8个等级。

每一等级的标准包含电子病历系统部分的要求和全体信息系统的要求。

(一)0级:未构成电子病历系统。

医疗进程中的信息处理由手艺或独立核算机完结,未运用联网的核算机系统。

(二)1级:部分内开始数据收集。

1.部分要求:部分内部运用核算机收集医疗事务数据,这些数据可以在两台以上核算机之间同享,但数据同享进程需求手艺操作(如移动存储设备、手艺仿制文件等)。

2.全体要求:部分医疗事务部分内部两个以上事务项目运用核算机收集数据,并可以经过移动存储设备、仿制文件等同享数据(如印象科以光盘办法保存患者印象学查看材料,印象科医生需求经过调取光盘读取患者材料)。

(三)2级:部分内数据交流。

1.部分要求:医疗组织部分医疗事务部分树立了内部同享的信息处理系统,事务信息可以经过网络在部分内部同享并进行处理。

信息系统不支撑部分之间的信息同享。

2.全体要求:(1)部分医疗事务部分内部两个以上事务项目可以经过联网的核算机进行数据信息收集(如药剂科记载患者用药状况、药品库存状况等),但各部分之间未构成数据交流系统,或许部分间数据交流需求手艺操作。

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

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

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电子病历系统是医疗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医疗质量、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全面评价电子病历系统的应用水平,制定了一套科学的分级评价标准,以便对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评估和指导。

本文将围绕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展开讨论,旨在为医疗机构和相关管理部门提供参考。

一、基本要求。

1. 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电子病历系统的覆盖范围、使用率、数据完整性等情况。

2. 系统功能完善度,包括系统的基本功能、扩展功能、用户友好性等方面的评价。

3. 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系统数据的安全性、隐私保护措施、应急预案等方面的评价。

二、一级评价标准。

1. 信息化水平,电子病历系统已经在全院范围内实现全面覆盖和使用,数据完整性高,实现了医疗信息的全面数字化管理。

2. 功能完善度,系统功能完善,不仅包括基本的病历录入、查询、打印等功能,还具备了电子处方、医嘱管理、护理记录等扩展功能。

3. 安全保障措施,系统数据安全可靠,具备完善的权限管理、数据加密、备份和恢复机制,能够有效保障患者隐私和医疗信息安全。

三、二级评价标准。

1. 信息化水平,电子病历系统在部分临床科室已经实现全面覆盖和使用,数据完整性良好,实现了部分医疗信息的数字化管理。

2. 功能完善度,系统功能较为完善,包括基本的病历录入、查询、打印等功能,部分科室已经具备了电子处方、医嘱管理等扩展功能。

3. 安全保障措施,系统数据安全可靠,具备基本的权限管理、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能够有效保障患者隐私和医疗信息安全。

四、三级评价标准。

1. 信息化水平,电子病历系统在部分临床科室已经开始试点应用,数据完整性有待提高,尚未实现全面数字化管理。

2. 功能完善度,系统功能尚不完善,主要包括基本的病历录入、查询、打印等功能,尚未具备扩展功能。

3. 安全保障措施,系统数据安全性有待提高,权限管理和数据备份措施尚不够完善,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2011年11月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

2011年11月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

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保证我国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制定本分级评价方法和标准。

一、评价目的(一)全面评估各医疗机构现阶段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所达到的水平,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

(二)使医疗机构明确电子病历系统各发展阶段应当实现的功能。

(三)为各医疗机构提供电子病历系统建设的发展指南,引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的发展电子病历系统。

二、评价对象已实施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评价分级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划分为8个等级。

每一等级的标准包括电子病历系统局部的要求和整体信息系统的要求。

(一)0级:未形成电子病历系统。

医疗过程中的信息处理由手工或独立计算机完成,未使用联网的计算机系统。

(二)1级:部门内初步数据采集。

1.局部要求:部门内部使用计算机采集医疗业务数据,这些数据能够在两台以上计算机之间共享,但数据共享过程需要手工操作(如移动存储设备、手工复制文件等)。

2.整体要求:部分医疗业务部门内部两个以上业务项目使用计算机采集数据,并能够通过移动存储设备、复制文件等共享数据(如影像科以光盘形式保存患者影像学检查资料,影像科医师需要通过调取光盘读取患者资料)。

(三)2级:部门内数据交换。

1.局部要求:医疗机构部分医疗业务部门建立了内部共享的信息处理系统,业务信息可以通过网络在部门内部共享并进行处理。

信息系统不支持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

2.整体要求:(1)部分医疗业务部门内部两个以上业务项目能够通过联网的计算机进行数据信息采集(如药剂科记录患者用药情况、药品库存情况等),但各部门之间未形成数据交换系统,或者部门间数据交换需要手工操作。

(2)部门内有统一的医疗数据字典。

(四)3级:部门间数据交换,初级医疗决策支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电子病历系统系统功能分级评价自评6级目标需完善工作电子病历系统系统功能分级评价自评6级目标需完善工作一、建立系统1、临床药学系统。

处方点评功能、药物不良反应上报接收功能。

1能够接收医生药物不良反应上报2具有处方评价抽查、记录工具对发生的用药差错能够记录3处方评价结果能够通过网络传输给门诊和病房医师4对用药不良反应可记录并能够将其作为知识更新知识库2、知识库管理系统。

1病房医生查阅报告时能够根据结果和患者诊断、生理指标、历史检验结果对比等自动审核并给出提示逻辑规则待明确如何与知识库结合2病房医生查阅报告时根据检验结果、临床路径、各种知识库提出处理建议3病房医生下达申请检查时可根据诊断等信息和知识库临床路径给出检查项目建议4医师查阅报告时能够根据测量结果和患者诊断、生理指标、历史检查结果、其他检查与检验结果等自动审核并给出提示。

5可根据检查结果、临床路径、各种知识库提出处理建议6具有医师、护士共享的科室医疗指南7具备医院范围内多部门共享的满足专科要求的医疗规范、教科书内容查询8具有查询医院范围内统一的与医嘱项目关联的知识库内容包括规范、专业知识药品、检验等9可访问全院统一的能够与医嘱、检验、药品的信息紧密结合的知识库10有可在医疗过程中自动进行校验的知识库内容11在医疗闭环信息监控中能够提供问题对应的解释、处理建议内容12具有适用于门诊的疾病诊断知识库辅助提供诊断方案13门诊医生查看检查报告时具有根据诊疗指南对检查结果的分析功能可根据知识库提示后续的检查与诊断鉴别14门诊病历能够将诊疗指南有关内容自动融合到病历中15检查系统记录检查结果时具有自动判断知识库如心电图分析、心脏超声测量值计算处理、判断测量结果与正常值关系等16检查系统知识库能够综合利用其他科室的检查结果或临床数据进行判断和提示17标本采集可根据检验知识库进行核对防止标本差错18检验系统有结合临床诊断、药物使用、检验结果数据进行结果核对分析的知识库并能够提供相关提示19监护系统监护获得的生理参数能够自动进行自定义的评分计算处理根据知识库提供评估分析并给出警示20监护系统具有根据体征数据与药物治疗、检验结果数据进行检测结果分析的知识库21血库系统具有根据住院患者血型分布情况提供配置血液库存的知识库和处理工具22对用药不良反应可记录并能够将其作为知识更新知识库3、身份认证、电子签名系统。

1医疗相关的所有系统能实现统一的身份认证2病房病历有法律认可的可靠电子签名3门诊病历有法律认可的可靠电子签名4检查报告要求具有法律认可的可靠电子签名5所有医疗记录处理系统产生的最终医疗档案具有可靠电子签名6重点电子病历相关记录门诊、病房、检查、检验科产生的医疗记录的最终医疗档案至少有一类可实现具有法律效力的第三方可信时间戳4、建立治疗科室信息管理系统。

1治疗申请、预约、记录数据能够与其他临床科室、收费部门共享2具有自动的预约提醒功能3可提供治疗数据访问界面或程序供其他部门调用4治疗记录数据可供全院访问有数据交换接口、5治疗记录纳入全院统一的医疗档案体系6在必要的治疗项目中可根据检验结果对治疗参数自动给出建议7治疗过程各环节可监控和记录8对于高风险治疗有警示和必要的核查9对全部病历数据具有指定访问者、控制访问时间、访问审计控制机制5、历史病历数字化管理系统。

1住院历史病历完成数字化处理并可查阅2住院病历具有分块安全控制机制和访问日志3门诊历史病历完成数字化存储并可查阅4对全部病历数据具有指定访问者、控制访问时间、访问审计控制机制二、完善系统1、病房cis系统解决住院部份问题1病房医生能够接收到处方点评的反馈。

2病房医生对药物治疗医嘱药物的不良反应有上报处理功能3病房医生下达医嘱时能够针对临床路径要求自动对比路径执行与变异情况并有记录和提示功能4病房医生下达检验申请时有适应症、标本、作用提示5病房医生下达检验申请时可根据诊断等信息和知识库临床路径给出检验项目建议6病房医生下达检验申请医嘱时能查询临床医疗记录能够针对患者性别、诊断、以往检验申请与结果等进行自动审核并针对问题申请给出提示7病房医生查阅报告时能够根据结果和患者诊断、生理指标、历史检验结果对比等自动审核并给出提示逻辑规则待明确如何与知识库结合8病房医生查阅报告时根据检验结果、临床路径、各种知识库提出处理建议9病房医生下达申请时能查询适应症、作用、注意事项10病房医生下达申请检查时可根据诊断等信息和知识库临床路径给出检查项目建议11病房医生下达申请医嘱时能够针对患者性别、诊断、以往检查结果等进行自动检查并提示逻辑规则待明确12病房检查申请可利用全院统一的检查安排表自动预约。

13利用pacs接口检查执行状态可实时查看功能14查阅报告时能够根据测量结果和患者诊断、生理指标、历史检查结果、其他检查与检验结果等自动审核并给出提示。

逻辑规则待明确15病房医生查看报告时可根据检查结果、临床路径、各种知识库提出处理建议16配血、血液使用记录、输血反应等数据纳入医院统一医疗记录系统17系统中在各个环节有根据患者体征、基本情况、检验结果、诊断等进行用血安全检查监控环节出现不符合安全条件时自动给出警示18对全部病历数据具有指定访问者、控制访问时间、访问审计控制机制2、门诊cis系统1能够接收到处方点评的反馈2就诊数据能够自动作为门诊病历内容3发生药物不良反应时能够有记录与上报处理功能4下达检验申请时有适应症、标本采集、检查意义提示5下达检验申请单时能够针对患者性别、诊断、既往检验结果等进行自动检查并提示6检验申请、标本情况能够随时跟踪7具有适用于门诊的疾病诊断知识库辅助提供诊断方案8查阅检验报告时能够根据结果和患者诊断、生理指标、历史检验结果对比等自动检查并给出提示逻辑规则待明确9可随时跟踪检验进展情况和结果10出现危急值时能够随时通知申请医师。

11下达检查申请时能获得其他科室的病情摘要、诊断具有检查适应症、作用、注意事项查询功能12检查申请后可随时跟踪检查进展情况13查阅报告或图像时能够给出测量结果参考范围14查阅报告时能够根据测量结果和患者诊断、生理指标、历史检查结果、其他检查与检验结果等自动检查并给出提示15在医师工作站能够跟踪检查过程和结果16具有根据诊疗指南对检查结果的分析功能可根据知识库提示后续的检查与诊断鉴别17对全部病历数据具有指定访问者、控制访问时间、访问审计控制机制3、门诊电子病历1书写病历时可调用挂号和本科护士预诊采集的数据2书写病历记录并在全院共享3书写病历时可通过界面集成或调用其他系统模块方式查阅检查、检验信息4病历记录能结构化存储、有可定义的病历格式和选项5能够全院共享和进行内容检索6病历书写有智能提示功能可定义病历结构和格式7能提供插入检查检验结果功能8病历数据与处方、检查报告等数据全院一体化管理9病历具有分块安全控制机制和访问日志10有法律认可的可靠电子签名11能够将诊疗指南有关内容自动融合到病历中12对全部病历数据具有指定访问者、控制访问时间、访问审计控制机制4、护理系统1可提示入科的基本处理流程或有可定义的入科处理模版提醒帮助护士完成常规的处理2入院评估记录在医院统一医疗数据管理体系中管理3书写入院评估时有智能模版4有患者检查等跟踪5对高风险医嘱执行时有警示6有护理计划模版并可按时间提醒7护理记录生成与临床路径相衔接可与医师医嘱紧密结合8具有分块安全控制机制和访问日志以保障分组护理时信息的安全性9有法律认可的可靠电子签名10系统能够根据体征数据自动完成设定的护理评估11配血、血液使用记录、输血反应等数据纳入医院统一医疗记录系统12系统中在各个环节有根据患者体征、基本情况、检验结果、诊断等进行用血安全检查监控环节出现不符合安全条件时自动给出警示13对全部病历数据具有指定访问者、控制访问时间、访问审计控制机制5、护理监护系统1监护过程的异常情况能够记录并报警2能够提供1种以上风险评分功能3监护获得的生理参数能够自动进行自定义的评分计算处理根据知识库提供评估分析并给出警示4具有根据体征数据与药物治疗、检验结果数据进行检测结果分析的知识库5对全部病历数据具有指定访问者、控制访问时间、访问审计控制机制6、手术系统1根据检验结果和知识库对高风险手术能给出警示2具有对手术全过程显示与跟踪功能3对全部病历数据具有指定访问者、控制访问时间、访问审计控制机制7、药品管理系统1药房能够调用患者基本情况、体征、药敏数据2能够实时进行药物之间、药物与诊断的检查3具有处方评价抽查、记录工具对发生的用药差错能够记录4药品知识库能够全面对药品使用进行检查与提示5门诊药房能够跟踪患者治疗周期的药品使用情况能够调取既往药品使用数据进行药品使用核查6药品检查能够利用诊断、检验结果结合知识库提供比较全面的核查与提示7住院药房能够根据临床路径进行药品的准备8、电子病历1可进行病历内容检索2病房病历有法律认可的可靠电子签名3能够将临床路径有关内容自动融合到病历中4对全部病历数据具有指定访问者、控制访问时间、访问审计控制机制9、 Pacs系统、检查系统待解决问题1建立全院统一的检查安排表并支持自动预约。

2提供检查执行状态可实时查看接口3临床医生查看报告时提供能够显示测量结果参考范围功能4能自动安排检查时间5可根据检查内容生成注意事项并与临床沟通6检查安排数据可被全院查询7能够提供全院检查安排表供门诊或病房进行预约安排处理8能够实时掌握患者在其他检查和治疗部门的状态9可结合其他部门检查、治疗安排、智能提示并动态安排检查顺序10记录检查结果时具有自动判断知识库如心电图分析、心脏超声测量值计算处理、判断测量结果与正常值关系等11知识库能够综合利用其他科室的检查结果或临床数据进行判断和提示12检查数据记录过程有查询和跟踪工具13检查全过程数据记录有智能化的核对与查错功能具有防止患者、检查数据、图像不对应的自动核查策略与手段14书写报告过程中有智能提示检查报告内容有可定义格式与模板15报告书写环境中有查询与引用临床信息、其他科室信息工具16具有法律认可的可靠电子签名17检查报告有安全控制机制与访问日志18具有图像质控功能19有完整的数据访问控制体系支持指定用户、指定患者、指定检查的访问控制20图像产生过程、图像质控、图像重现均有跟踪与管理21提供图像注释说明记录并能够与临床科室共享22历史图像完成数字化处理23对全部病历数据具有指定访问者、控制访问时间、访问审计控制机制10、 Lis系统1临床科室有与实验室共享的标本字典并具有采集要求提示与说明2标本采集可根据检验知识库进行核对防止标本差错3能够提供与患者用药、生理周期、检验项目等相关联的自动核对避免获得不正确标本4检验结果作为医院整体数据管理体系内容可达到CDA标准L35有结合临床诊断、药物使用、检验结果数据进行结果核对分析的知识库并能够提供相关提示6能够根据检验结果、历史检验情况自动进行报告是否需要人工审核的判断可根据性别、年龄、诊断、历史检验结果等情况自动给出检验结果性质的判断7对全部病历数据具有指定访问者、控制访问时间、访问审计控制机制11、血库管理系统1库存血液情况供全院共享2血库能够查询和统计住院患者血型分布情况3具有根据住院患者血型分布情况提供配置血液库存的知识库和处理工具4可按照住院患者情况动态调整库存血液配置或根据血液配置提示临床科室适当调整手术安排5配血、血液使用记录、输血反应等数据纳入医院统一医疗记录系统6能够查询到临床医疗数据、检验数据7用血整个过程有完整记录8系统中在各个环节有根据患者体征、基本情况、检验结果、诊断等进行用血安全检查监控环节出现不符合安全条件时自动给出警示9对全部病历数据具有指定访问者、控制访问时间、访问审计控制机制12、麻醉系统1可提供1种以上自动风险评分功能2在麻醉过程中出现危急生理参数时根据知识库进行自动判断并给出提示3对全部病历数据具有指定访问者、控制访问时间、访问审计控制机制13、病历归档系统1对全部病历数据具有指定访问者、控制访问时间、访问审计控制机制2全部医疗记录和图像形成统一管理体系能够集中长期存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