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分则期末考试重点罪名整理
刑法分则罪名一览表
刑法分则罪名一览表
以下为刑法分则常见罪名一览表:
1. 故意杀人罪:指妨害他人生命,造成该人死亡的行为。
2. 故意伤害罪:指故意动手打人、用刀、棍等凶器打人、斗殴等行为,造成他人身体损伤或死亡的行为。
3. 强奸罪:指使用暴力、胁迫或利用被害人无法抵抗等手段性侵他人行为。
4. 抢劫罪:指在公共场所或者非公共场所,以暴力、威胁手段或者其他方法,盗夺公私财物的行为。
5. 偷盗罪: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包括盗窃、侵占等。
6. 贪污罪: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挪用、私分或者受贿索贿等行为。
7. 聚众斗殴罪:指故意组织或参与三人以上的斗殴行为,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8. 赌博罪:指在公共场所或者非公共场所以赌博为目的,组织、参加、开设赌博场所等行为。
9. 毒品犯罪:指非法制造、贩卖、运输、持有毒品等行为。
10. 诈骗罪:指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他人财物
的行为。
以上仅为常见罪名一览,实际上包含的罪名还有很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刑法期末复习
1.分裂国家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2.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
3.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4.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5.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
6.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遇重大损失的行为。
7.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8.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已各种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行为。
9.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10.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11.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是指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12.非法拘禁罪:是指以非法扣押、关押、绑架或者其他方法剥夺他人人生自由的行为。
13.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人质的行为。
14.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是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
15.破坏选举罪:是指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分则主要罪名
刑法分则主要罪名1.强奸罪:违背妇女意志,适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2.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3.拐卖妇女儿童罪:以出卖或收养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4.抢劫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5.抢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6.敲诈勒索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7.盗窃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8.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9.侵占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数额较大的行为10.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吞、骗取、窃取或以其他手段占有本单位数额较大的财务的行为11.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未还,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母亲的眼神是那么的慈爱,自打儿女呱呱坠地起,那一抹温柔的眼眸,就有如一道无形的细线,系在儿女的身上,儿女走到哪里,母亲的牵挂就延伸到哪里。
冬天怕儿女冻着了,夏天怕儿女热着了;晴天怕儿女晒着了,雨天怕儿女淋着了……担忧似乎就是母亲的专利,操心好像就是母亲的代名词。
俗话说得好“儿行千里母担忧”,若想让母亲不为儿女担忧,不为儿女操心,那似乎是毫不可能的事。
所以,母亲就习惯性地用她那无言的牵挂,默默地守护着自己的儿女,寸步不离。
无论什么时候,母亲都不会嫌弃自己的儿女,不会置自己的儿女于不顾。
刑法分则重要罪名整理
组织、领导,10 年以 上或者无期;积极参 加的 3 年以上 10 年以
不能预见或者不能抗拒 引起不构成此罪;没有 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造 成严重后果,但是没有 危害不特定或者多数人 生命、健康或者公私财
产安全
实施杀人、爆炸、绑架 等犯罪的,实行数罪并
罚
织罪
劫持航
故意
空器罪
盗窃、抢 夺枪支、 弹药、爆 炸物、危 险物质
罪
故意;非法 占有为目
的
非法持
有、私藏
枪支、弹 药罪
交通肇 从事交通
事罪
运输的人
员及偷开
人员、单位
主管人员、
机动车所
有人或者
承包人
故意
公共交通 安全
过失
下;其他参加的,3
年以下、拘役、管制
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1.使用暴力 2.正 10 年以上或者无期; 致人重伤、死亡包括故
在使用中或者飞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 意和过失;航空器可以
(不能履行 拘役;造成
合同的不定 重大损失
此罪)
的,3 年以 上 7 年以下
使用虚假证
明没有达到
法定数额而
虚报 ,或者
达到了报的
更高,数额
巨大后果严
重
未交付货
币、实物或
者转移财产
所有权;或
者成立后又
抽逃出资
向股东和公
可;危险物质需 窃、抢夺国家机关、
有的,构成
要危害公共安全 军警人员、民兵的枪
支、弹药、爆炸物的,
处 10 年以上、无期、
死刑
1.没有合法根据 3 年以下、拘役、管 非法制造后又持有的,
实际占有;2.非 制;情节严重的,3 为吸收犯,以非法制造
司法考试:刑法分则的434个罪名
第⼀章危害国家安全罪 1. 背叛国家罪(第102条) 《刑法》第102条 勾结外国,危害中华⼈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完整和安全的,处⽆期徒刑或者⼗年以上有期徒刑。
与境外机构、组织、个⼈相勾结,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 分裂国家罪(第103条) 《刑法》第103条第1款 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的,对⾸要分⼦或者罪⾏重⼤的,处⽆期徒刑或者⼗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3. 煽动分裂国家罪(第103条) 《刑法》第103条第2款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要分⼦或者罪⾏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4. 武装叛乱、*罪(第104条) 《刑法》第104条 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的,对⾸要分⼦或者罪⾏重⼤的,处⽆期徒刑或者⼗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作⼈员、武装部队⼈员、⼈民警察、民兵进⾏武装叛乱或者武装*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5. *国家政权罪(第105条) 《刑法》第105条第1款 组织、策划、实施*国家政权、*社会主义制度的,对⾸要分⼦或者罪⾏重⼤的,处⽆期徒刑或者⼗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6. 煽动*国家政权罪(第105条) 《刑法》第105条第2款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式煽动*国家政权、*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要分⼦或者罪⾏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7.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第107条) 《刑法》第107条 境内外机构、组织或者个⼈资助境内组织或者个⼈实施本章第⼀百零⼆条、第⼀百零三条、第⼀百零四条、第⼀百零五条规定之罪的,|法律^教育!原创|对直接责任⼈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法考试刑法分则重点罪名及其解析
司法考试刑法分则重点罪名第一分考区危害公共安全罪重点罪名放火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劫持航空器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第二分考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重要罪名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二节走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罪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货币犯罪高利转贷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违法发放贷款罪洗钱罪第五节金融诈骗罪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逃税罪抗税罪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著作权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虚假广告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强迫交易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第三分考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重点罪名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诬告陷害罪强迫职工劳动罪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非法搜查罪侮辱罪诽谤罪刑讯逼供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重婚罪破坏军婚罪虐待罪遗弃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第四分考区侵犯财产罪重点罪名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敲诈勒索罪第五分考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重点罪名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妨害公务罪招摇撞骗罪妨害公文、证件、印章的犯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第二节妨害司法罪伪证罪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窝藏、包庇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破坏监管秩序罪脱逃罪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倒卖文物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非法组织卖血罪强迫卖血罪医疗事故罪非法行医罪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第八节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传播性病罪嫖宿幼女罪第九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第六分考区贪污贿赂罪重点罪名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第七分考区渎职罪重点罪名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漏国家秘密罪徇私枉法罪刑法分则常考罪名总结1.放火罪。
刑法分则重要罪名
刑法分则重要罪名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1、背叛国家罪:是指中国公民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2、分裂国家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与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3、煽动分裂国家罪:是指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4、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5、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是指行为人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行为。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的实施危害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6、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司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7、决水罪:是指故意决溃蓄水或者防水堤坝,制造水患,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8、爆炸罪:是指故意用爆炸的方法,杀死杀伤不特定多人、毁坏重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9、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0、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1、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已经或者足以使上述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2、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已经或者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颠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3、破坏电力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发电、供电、变电或输电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4、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积极参加和参加恐怖组织活动的行为。
刑法分则重点罪名
刑法分则重点罪名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罪失火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劫持航空器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2):走私罪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3):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伪造货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5):金融诈骗罪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6):危害税收征管罪偷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7):侵犯知识产权罪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著作权罪侵犯商业秘密罪(8):扰乱市场秩序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强迫交易罪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诬告陷害罪侮辱罪诽谤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重婚罪遗弃罪拐骗儿童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扰乱公共秩序罪妨害公务罪招摇撞骗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聚众斗殴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2):妨害司法罪伪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窝藏、包庇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脱逃罪(3):妨害国(边)境管理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4):妨害文物管理罪倒卖文物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5):危害公共卫生罪非法组织卖血罪医疗事故罪非法行医罪(6):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7):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8):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嫖宿幼女罪(9):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第八章贪污贿赂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第九章渎职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刑法分则重点罪名归纳表
刑法分则重点罪名归纳表
法律拟制
买卖走私的武器(非法买卖)+第一手=走私
运输、收购、贩卖武器、弹药(非法买卖)+边界水域=走私
非法拘禁+超出非法拘禁暴力限度故意杀人=故意杀人罪
非法拘禁+超出非法拘禁暴力限度故意伤人=故意伤害罪
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致人重伤=故意伤害罪
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致人死亡=故意杀人罪
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抢劫罪
携带凶器+抢夺=抢劫罪
聚众斗殴+重伤=故意伤害罪
聚众斗殴+杀人=故意杀人罪
卖淫、嫖娼(非犯罪)+通风报信=窝藏、包庇罪。
刑法分则重点罪名说明
1.妨害公务罪
2.招摇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骗罪
3.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4.伪证罪
5.窝藏包庇罪6.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7.脱逃罪
这章常考基本上就这几种,但是其他的罪名也要了解
第十九章 第二十章 这两章必须熟悉掌握
以上,是我自己复习专业课刑法分则的总结,仅供参考,详细的分则资料,见李芳晓,这份资料很好,可以打印出来,指南上的分则,加她的资料,然后多看看案例,特别是不会不了解的罪名,放在案例里很好理解。
说明:15章中大多数的罪名都是很重要的,我写的10个罪名如果看不懂的话,可以结合案例来看,十五章罪名很多,大多数都只要了解构成的四要件,看到题目能够会判定出它考得罪名就可以了。
第十六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十七章 侵犯财产罪
这两章每个罪名都要熟悉掌握,五星级的重要程度,对着指南上的分则,把每个罪名弄懂,吃透。
第十三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1.间谍罪
2.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第十四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1.放火罪
2.爆炸罪
3.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注意几种措施)
4.破化交通工具罪(与5的区别)
5.破化交通设施罪
6.组织领导 参加恐怖活动罪(考过法条题)
7交通肇事罪(真题考过大题,重点罪名,特别是注意指南分则里描写的具体内容,它与故意杀人的几种情形的区别)
8.重大责任事故罪 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注意两罪的区别和如何判定,经常出选择题)
第十五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1.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2,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刑法分则罪名 法考
刑法分则罪名 法考
4. 强奸罪:指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制他人发生性行为的犯罪行为。 5. 盗窃罪:指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 6. 贩卖毒品罪:指非法生产、运输、销售毒品的犯罪行为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7. 贪污罪:指滥用职权、侵吞公共财物的犯罪行为。 8. 走私罪:指非法运输、贩卖禁止或限制进出境的物品的犯罪行为。 9. 诈骗罪:指通过欺骗、隐瞒事实等手段,获取不法利益的犯罪行为。 10. 贿赂罪:指以财物或其他利益行贿,以获取不正当利益的犯罪行为。 在法考中,学生需要了解每个罪名的相关法律条文、构成要件、刑罚等内容,并能够分析 具体案例,判断是否构成相应的罪名。掌握刑法分则罪名是法考中的重要考点之一,需要通 过学习和理解相关法律知识来提高自己的刑法分析能力。
刑法分则罪名 法考
刑法分则是刑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不同犯罪行为进行分类和规范的法律条文。在 刑法分则中,罪名是对具体犯罪行为进行命名和定义的术语。
在法考中,学生需要熟悉刑法分则中的各种罪名,包括其定义、构成要件、刑罚等相关内 容。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刑法分则罪名:
1. 杀人罪:指故意或过失导致他人死亡的犯罪行为。 2. 故意伤害罪:指故意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的犯罪行为。 3. 抢劫罪:指使用暴力或胁迫手段,抢夺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
刑法分则必背内容-
刑法分则主要罪名简答题一、危害公共安全罪概念: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侵犯客体:公共安全客观方面: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犯罪主体: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既可以表现为故意,也可以表现为过失1、放火罪(危险犯概念: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侵犯客体:公共安全客观方面:实施了危害或者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犯罪主体: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故意2、爆炸罪(危险犯概念:是指故意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实施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侵犯客体:公共安全客观方面:实施了用爆炸的方法杀伤不特定的多数人、毁坏重大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主观方面:故意3、投放危险物质罪概念: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侵犯客体:公共安全、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犯罪主体: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故意4、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概念:是指使用与放火、投放危险物质、决水、爆炸方法的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侵犯客体:公共安全客观方面:使用与放火、投放危险物质、决水、爆炸方法的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犯罪主体: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故意5、破坏交通工具罪概念:是指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颠覆、毁坏危险淌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侵犯客体:交通运输安全,犯罪对象只限于正在使用中的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客观方面: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颠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犯罪主体: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故意6、交通肇事罪概念: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刑法分则重点罪名公式表
刑法分则重点罪名公式表一、抢劫罪。
1. 基本公式:- 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方法(足以压制反抗)+当场劫取公私财物 = 抢劫罪。
- 例如:甲在偏僻小路上持刀威胁乙交出身上的财物,乙因害怕交出财物,甲构成抢劫罪。
2. 转化型抢劫罪:-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 = 转化型抢劫罪。
- 如:丙盗窃了丁的手机后逃跑,丁追赶,丙为抗拒抓捕将丁打伤,丙由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
二、盗窃罪。
1. 基本公式:-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 = 盗窃罪。
- 例如:戊趁己睡觉,偷偷拿走己放在桌上的手表(价值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戊构成盗窃罪。
- 多次盗窃是指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入户盗窃不要求数额较大;携带凶器盗窃中的凶器包括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及为实施犯罪而携带的其他器械;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
三、诈骗罪。
1. 基本公式:-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诈骗罪。
- 例如:庚谎称自己有一批紧俏商品出售,辛信以为真支付货款后,庚消失不见,庚构成诈骗罪。
2. 特殊诈骗情形:- 三角诈骗:行为人欺骗受骗人(有处分权的人),使其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被害人的财物,导致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例如:甲欺骗乙(乙为超市收银员),说丙(丙为甲的朋友)让甲来取丙已付款的商品,乙信以为真将商品交给甲,甲构成三角诈骗,对丙实施了诈骗行为。
四、故意杀人罪。
1. 基本公式:- 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 = 故意杀人罪。
- 例如:壬持斧头砍杀癸,壬具有杀害癸的故意并实施了杀害行为,壬构成故意杀人罪。
2. 间接故意杀人:- 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 间接故意杀人。
- 如:子为了吓唬邻居家小孩,在小孩经常玩耍的地方放置有毒食物,小孩误食后死亡,子对小孩的死亡持放任态度,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刑法分则-----整理笔记
刑法分则笔记害国家安全罪主观上是故意,背叛国家罪、投敌叛变罪、叛逃罪是特殊主体(只限公民)。
犯任何国家安全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
1、危害国家、颠覆政权的犯罪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
明知出版物中带有煽动分裂国家内容,按"煽动分裂国家"罪论处。
武装叛乱、暴乱罪。
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人员、警察民兵,按本罪论处。
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注意与煽动分裂国家罪的区别。
资敌罪、资助危害国家犯罪活动罪。
战时,供敌武器装备、军用物资。
后者只限本节罪,不含间谍罪2、叛变、叛逃的犯罪投敌叛变罪叛逃罪。
构成三要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公务期,危害国家安全。
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从重处罚。
军人构成,按特别法为军人叛逃罪。
和普通偷越国边境行为有别。
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为了经济的目的偷越国境,则不应按叛逃罪论处。
如叛逃后又泄露国家秘密的,数罪并罚。
3、间谍、资敌的犯罪间谍罪。
选择罪状。
①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②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注拒绝提供间谍证据罪)。
注:过失无意被骗不构成本罪。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罪。
区别: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为境外间谍组织…则定为间谍罪)。
通过互联网非法发送或公布国家秘密或情报,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行为人参加间谍组织后又犯本罪,按牵连犯处理。
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罪。
以点燃为标准。
以放火为手段,不危及公共安全的,定故意杀人罪或伤害罪;以放火为手段,破坏相应设施的,定相应的破坏设备设施罪。
爆炸罪。
行为犯,只要制造爆炸,不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
注意用爆炸作为手段的犯罪。
与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肇事罪的区别。
(后者主观上有过失,客观行为只能发生在危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
投放危险物质罪。
不须造成严重后果。
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刑法分论》期末冲刺(重点罪名+罪名比较)
《刑法分论》期末冲刺(重点罪名+罪名比较)一、危害公共安全罪:1概念:是指故意或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2特征:(1)侵犯的客体:公共安全(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已经造成严重后果,或者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3)主体多数是一般主体,少数为特殊主体(4)主观方面既有故意,也有过失。
3种类:(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2)破坏公共设备、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3)实施恐怖活动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4)违反枪支、弹药、爆炸物及危险物质管理的犯罪(5)重大责任事故的犯罪(一)放火罪:故意以放火焚烧公私财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放火罪与以放火方法实施其他犯罪的界限。
分析其放火行为是否足以危害到公共安全。
(2)放火罪的既遂和未遂。
本罪属于危险犯,只要行为人着手实施了放火的行为,已将目的物点燃,并达到脱离引燃物,也能够独立燃烧,公共安全因而处于危险状态,即使没有造成实际的危害后果,也视为放火罪的既遂。
反之未遂。
(3)主体为一般主体,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本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已经造成严重后果或者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倾覆:是指使车辆倾倒、颠覆,船只翻沉,航空器坠毁(2)毁坏,是指上述交通工具被烧毁、炸毁、坠毁等完全报废或被严重破坏的情况(3)判断是否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考虑①看交通工具是否正在使用期间②看破坏的方法和部位(4)破坏交通工具罪与盗窃罪、故意毁坏财务罪的界限:①本罪的对象只能是正在使用中的交通工具,盗窃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则无此限制②看盗窃和毁坏的部位和强度,是否足以危害到公共安全。
(5)正在使用:指正在行驶中或交付使用、停机使用。
(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是指以进行恐怖活动为目的,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的行为。
刑法分则罪名 法考
刑法分则罪名法考一、故意杀人罪根据我国刑法,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犯罪行为。
为了构成故意杀人罪,需要具备以下几个要件:主观方面,犯罪人必须具有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他人死亡,并有预谋实施杀人行为;客观方面,犯罪人必须实施一系列危害生命的行为,而这些行为最终导致了被害人的死亡。
故意杀人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其刑罚也相对较重。
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的最高刑罚是死刑,但我国实行死刑缓期执行政策,大部分故意杀人罪犯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
当然,在特殊情况下,如故意杀人罪犯主动投案自首或立功立业,法院也可以酌情从轻或减轻刑罚。
二、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侵入他人住宅或者其他场所,盗窃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
刑法规定,盗窃罪是一种财产犯罪,主要针对的是财产权益的侵害。
要构成盗窃罪,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件:犯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犯罪人以秘密手段进行犯罪行为,即悄悄地进入他人住宅或其他场所;成功实施盗窃行为,即从被害人处获得非法财物。
盗窃罪的刑罚较为灵活,根据盗窃财物的价值、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等因素,法院可以判处不同程度的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等。
三、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实施殴打、打击、踢踹等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受到轻伤或重伤的犯罪行为。
与故意杀人罪相比,故意伤害罪的主要区别在于伤害结果,即被害人是否死亡。
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件:主观方面,犯罪人必须具有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的身体造成伤害,并有预谋实施故意伤害行为;客观方面,犯罪人必须实施一系列危害他人身体的行为,而这些行为最终导致了被害人的身体受伤。
故意伤害罪的刑罚程度与伤害的严重程度有关。
一般而言,轻伤的故意伤害罪可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而造成被害人重伤的故意伤害罪则会面临更重的刑罚,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
四、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藏真相等手段欺骗他人,导致他人财产受损的犯罪行为。
刑法分则期末考试复习指南
刑法分则期末考试复习指南
提醒:学习功在平时,此复习指南仅可对考试起到有限作用,不可过于迷信。
对于因过于迷信本指南而造成考试失误者,本人不承担责任。
1.重点章节(以重轻顺序排列)
(1)侵犯财产罪
(2)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
(3)贪污贿赂罪
(4)危害公共安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破坏交通工具罪等犯罪。
交通肇事罪等犯罪。
(5)破坏社会场经济秩序罪: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走私罪。
金融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等场秩序罪
(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扰乱公共秩序罪。
妨害司法罪
(7)渎职罪
(8)危害国家安全罪
2.1些经验
1.考察内容:特别的构成款件,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1罪与数罪。
2.注意1些热门名词,注意有危害行为情形多样的罪名。
以应对简答及多选。
3.案例分析需层次清晰.说理详细.把握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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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期末案例题涵盖罪名
1。
放火罪。
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
爆炸罪
指故意引起爆炸物或者其他设备、装置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
盗窃枪支罪
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枪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盗窃以火药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1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两支以上,或者虽未达到上述要求,但是造成严重后果的以本罪论处。
盗窃军用枪支,或者达到上述数量标准的5倍以上的或者有其他严重后果的,从重处罚。
4。
非法持有枪支罪
指不具有配备,配置枪支条件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擅自持有枪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非法持有军用枪支1支,或者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1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2支以上的构成本罪。
非法持有军用枪支2支以上,以火药为动力大的非军用枪支2支以上,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5支以上的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从重处罚。
5。
危险驾驶罪
6。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案例中,刘某违反海关法规,通过虚报货物量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机械部件2千多个,逃避应缴关税81521元,数额较大,因此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未经海关批准并补交税款,擅自讲国家批准进口的保税物品在境内非法销售牟利的行为构成本罪。
明知为走私货物仍向其收购走私货物,也构成本罪。
数额较大的标准为逃避应缴税款5万元以上的构成本罪。
7。
伪造货币罪
指不具有货币发行权的个人,仿照真货币的外部特征,伪造假货币,冒充真货币的行为。
案例中,张某除了伪造货币还实施了走私和使用假币的行为,但是由于张某走私和使用的假币是其自己伪造出来的,因此属于吸收犯,故只按伪造货币罪一罪从重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
伪造货币总面额在2000元以上或者200枚/张以上的
8。
洗钱罪
案例中,张某在明知钱款是刘某等人通过走私的犯罪途径得来的,仍旧为其提供银行账户帮助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性质和来源,因此构成洗钱罪。
洗钱罪的7种上游犯罪类型:毒品犯罪,走私犯罪,金融诈骗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破环金融管理秩序犯罪。
9。
保险诈骗罪
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个人骗保在1万元以上、单位骗保在5万元以上构成保险诈骗罪)
数罪并罚的情况。
保险诈骗罪属于结果犯,因此只有当行为实施的行为使保险人做出了错误的认识进行了理赔,才构成犯罪否则不构成犯罪。
10。
假冒注册商标罪
指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标准:个人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受过两次行政处罚再犯的)
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或者在相同商品上使用类似商标不构成本罪。
是否数罪并罚:行为人未经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的商标,并且自己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属于吸收犯,因此只按假冒注册商标罪一罪从重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
但是如果行为人自己有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又销售他人生产的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应当按照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数罪并罚。
11。
侵犯著作权罪
指以盈利为目的,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数额较大的标准为:非法经营所得在5万元以上,或出版、发行/复制1000张以上)
不以盈利为目的不构成本罪。
12。
非法经营罪
违反国家有关。
的规定,非法。
,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构成本罪。
对象为:国家专营专卖商品,限制买卖的商品(食盐、烟草、煤矿、石油、麻醉品/金银),传销、国际港澳电信业务、非法出版,非法经营期货、证券,非法买卖外汇。
13。
故意杀人罪
14。
过失致人死亡罪
15。
强奸罪
指违背妇女意志(通过。
的方式,使被害人不敢反抗/不能反抗/不知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
强奸幼女,强奸多名妇女,两人以上轮奸,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从重处罚16。
非法拘禁罪
指故意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的行为。
具有以下行为构成犯罪:使用器械,有捆绑或者殴打行为/非法拘禁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非法拘禁造成他人轻伤、重伤、死亡的/非法拘禁3次以上/造成被害人自杀自残
或者重伤精神失常的
非法拘禁具有殴打情节的从重处罚。
非法拘禁造成轻伤的属于想像竞合,不实行数罪并罚。
造成重伤、死亡的直接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过失杀人罪定罪
17。
绑架罪
18。
诬告陷害罪
指行为人捏造犯罪事实,并向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进行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行为
即遂与未遂:只要犯罪嫌疑人捏造了犯罪事实并进行了告发,无论被害人是否受到刑事追究,均构成犯罪的即遂。
(行为犯)
判断一般诬告行为与诬告陷害罪的界限:
19。
刑讯逼供罪
构成犯罪的情况:使用器械、具有殴打,捆绑的情况/造成被害人轻伤,重伤或者死亡或自杀的或者严重损害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健康的/造成错案的/纵容他人刑讯逼供的/或对三人以上进行刑讯逼供的
与非法拘禁罪一样,当只构成轻伤时,属于想像竞合,不实行数罪并罚。
当构成重伤以上,直接以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20。
抢劫罪
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与盗窃罪、抢夺罪、诈骗罪不同的是抢劫罪没有“数额较大”的要求。
盗窃、诈骗、抢夺向抢劫罪的转化:
抢劫从重处罚的情况:入户抢劫,致人重伤死亡,多次抢劫数额巨大(5000-20000)持枪抢劫。
预谋抢劫而杀人,或者在劫去财物的过程的为了制服被害人的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从重处罚。
如果是为了灭口而故意杀人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这一点与抢夺罪有点不同。
21。
抢夺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数额较大为500-2000
实施抢夺附带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的,属于牵连犯,应择一重罪处罚
飞车抢夺从重处罚,抢夺老人不满14周岁的小孩
22。
盗窃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务或者多次盗窃公司财务的行为。
盗窃500至2000为数额较大/盗窃三次以上/秘密窃取通信线路逃避维护费的
23。
诈骗罪
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个人骗取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
24。
敲诈勒索罪
25。
妨害公务罪
26。
招摇撞骗罪
原则上没有数额较大的要求,犯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
当行为人实施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招摇撞骗的行为时,事实上构成与诈骗罪的想象竞合,应当从一重罪进行处罚。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存在许多不同之处,其中诈骗罪有数额较大的要求,个人骗取财物在2000元以上方构成犯罪,而招摇撞骗罪没有,因此如果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的,往往会有诈骗数额较小,因此不能构成诈骗罪,但是足以构成招摇撞骗罪。
27。
窝藏、包庇罪
知而不报不构成包庇罪。
与伪证罪的区别在于,伪证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四个: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
而窝藏包庇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8。
医疗事故罪
29。
非法行医罪
指不具备从医资格的人员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
情节严重:造成他人身体健康严重受损,延误病情的,牟取暴利的,行医的环境条件恶劣的。
30。
贪污罪
贪污罪的犯罪构成不能简单的以数额为标准,而要结合数额和情节来考虑,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宁外如果行为人有贪污救济款项、捐款的情况或者转移赃物,毁灭证据等恶劣的贪污手段应当构成本罪。
31。
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归个人生活使用,数额较大,三个月内未归还的(数额较大1万元起);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使用的,数额较大的(数额较大1万元起);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不受数额较大和时间的限制(但是实践中以5000为起点);以上三种情况均构成挪用公款罪
32。
滥用职权罪
33。
玩忽职守罪
34。
徇私枉法罪
徇私枉法罪与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额最大区别在于,徇私枉法罪为故意犯罪,而滥用职权罪为间接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玩忽职守罪为过失犯罪。
此外徇私枉法罪的主体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