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团大舞台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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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团大舞台管理制度

XX群团活动中心

2016年5月31日

入室须知

第一条本活动室对所有群众免费开放。

第二条遵守秩序,出入不拥挤,不霸位,不蹬踏桌椅。第三条仪容端庄,举止文明,不得穿拖鞋、背心或赤膊入室。

第四条禁止高声喧哗,保持安静,说话走路要轻声,进入群团大舞台自觉将手机调为静音或振动模式。

第五条注重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杂物等,禁止在室内用餐。

第六条自觉爱护桌椅、设备和一切公共财物,群团大舞台内物品不准私自带出,不得外借,不得损坏。

第七条禁止在室内吸烟、用火和使用各种充电设备,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室。

第八条自觉遵守群团大舞台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群团大舞台管理员工作职责

第一条全面负责群团大舞台的日常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群团大舞台的各项规章制度,保

持室内的清洁卫生和良好秩序。

第二条每次活动前,工作人员须提前1小时到达活动场所,与演出单位做好接洽,并进行室内通风换气,整理

内务,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和设备整齐完好无

损。

第三条负责群团大舞台内公共秩序维护,正确、合理操作各种音箱设备、投影仪等器械。

第四条负责群团大舞台内基础资料建立,填写各种安全运行记录和各类台帐。

第五条负责各种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活动器械使用良好,对存在隐患或破损不能使用的器械要设

置标识,防止意外发生。

第六条负责对进入群团大舞台人员进行行为规范的要求和监督,做到优质服务,讲究职业道德,树立良好

的文明礼貌形象。

第七条活动结束后,服务人员应将活动用品摆放整齐到位,

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群团大舞台管理制度

群团大舞台是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公共文化活动场所,为群众提供文娱活动、演讲比赛、健康讲座、知识讲座等文化服务,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升文化服务水平,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群团大舞台的开放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

14:00-17:30。活动人员必须遵守开放时间,不得

随意要求提前或延长,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第二条讲文明、有礼貌、团结友爱、互尊互敬,自觉按规定在群团大舞台内进行活动。

第三条参加活动的人员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群团大舞台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群团大舞台环境要求保持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整齐、室内空气通风良好。

第五条室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不得乱扔垃圾、杂物,

禁止高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

第六条请自觉爱护室内设备设施及用品,群团大舞台内物品不准私自带出,不得外借,损坏照价赔偿。第七条不得带宠物入室,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群团大舞台参加活动。

第八条服务人员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工作,活动结束后,将物品归放原位,将所有设施置于停机

关闭状态。

第九条为确保群团大舞台的安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群团大舞台。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群团大舞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群团大舞台面向社会公众开放,涉及参与群众人数较多,为确保活动安全开展,特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安全防火规定及相关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

第二条群团大舞台内禁止吸烟、严禁明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室内,确保安全通道通畅无阻。第三条服务人员要经常进行防火检查,确保室内电器、线路及设施无不安全因素,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排除、

消缺、整改并汇报。

第四条服务人员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并填写好消防卡片,确保消防器械完好无损。

第五条服务人员需熟悉掌握安全防火常识及要领,做到会正确使用操作灭火器材。

第六条发生火灾时,按照事故预案组织人员撤离、疏散,及时拨打119报警救助。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群团大舞台设备(器材)管理制度

第一条建立器材管理明细帐,做好账物相符,根据器材的性能、形状分类存放,摆放整齐。

第二条活动室内在用的健身活动设施或使用的器材,每周应当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对不能使用的活动设施要

及时上报。

第三条活动设施出现故障或损坏后,由负责人申报中心领导,并及时组织维修。

第四条对活动器材由于使用不合理,造成损坏者,照价赔偿,对有意破坏者,要要视其情节,根据损坏程度

进行赔偿。

第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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