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责任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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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协议深圳市合同

2025年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协议深圳市合同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协议深圳市合同背景介绍注册会计师是目前全球最受认可的金融、财务和会计方面的专业人士,他们必须经过高水平的培训和学习,才能获得执业资格。

在为客户进行会计、财务和税务咨询等工作时,由于人为因素或客观条件等原因可能会发生失误,造成客户或第三方的损失,因此,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协议应运而生。

保险协议概述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是一种保障客户权益的方式,为客户提供审计、会计和咨询等服务时发生的损失提供赔偿。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并推出了《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协议深圳市合同》。

合同内容合同共分为六部分:1.特别条款:该部分包含重要的定义,对一些专业术语和法律概念进行解释,明确保险责任、范围和限制等内容。

2.保险范围:说明保险公司所承保的风险范围,明确标的、责任和保险金额等。

3.保险保障责任:该部分阐述各种承保责任的定义及不可承保责任。

4.保险费用及缴纳方式:详细说明保险费缴纳方式、支付方式和时间。

5.保险理赔流程:具体描述被保险人在发生事故后应如何向保险公司报案和理赔。

6.其他条款:包括续保、退保、合同解除和争议解决等内容。

保险责任《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协议深圳市合同》承担的责任范围包括以下几种:1.审计风险2.会计和咨询服务风险3.运用虚假录入信息和疏忽失误导致的风险4.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法律和法规的风险保险责任中明确规定了不承保范围,这些风险包括违法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等。

保险理赔流程当客户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在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告。

建议被保险人在向保险公司报案之前,依法向公安机关或政府有关部门报案,以便保险公司尽快理赔。

被保险人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损失的真实性和交纳的保险费用。

保险公司将在接到保险理赔申请后,根据理赔情况进行审核和处理,并及时将理赔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保险费用及缴纳方式保险费用是根据被保险人的业务规模、风险投资金额和承保责任来定的。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合作协议7篇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合作协议7篇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合作协议7篇篇1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注册会计师协会):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双方共同关注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为提升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降低执业风险,保障社会公众利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合作协议:一、合作目的通过本次合作,旨在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责任感与风险意识,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稳定与发展,保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二、合作内容1. 甲方根据乙方需求,提供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产品,为注册会计师因执业行为造成的第三者经济损失提供保险保障。

2. 乙方协助甲方开展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的推广、宣传及培训工作,提高注册会计师对执业责任保险的认知度和重视程度。

3. 双方共同建立沟通机制,定期交流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的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保险产品设计1. 甲方根据注册会计师行业特点,设计符合行业需求的执业责任保险产品,明确保险范围、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费标准等。

2. 双方共同制定保险条款,确保保险产品的公平、合理、透明。

四、宣传推广1. 甲方负责提供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的宣传资料,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宣传推广。

2. 乙方利用行业优势,协助甲方在注册会计师群体中推广宣传保险产品,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保险意识。

五、培训教育1. 双方共同组织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知识培训,提高注册会计师对保险产品的认知和应用能力。

2. 乙方协助甲方开展风险教育,提高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和职业素养。

六、风险管理及理赔服务1. 双方共同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对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进行风险评估与监控,预防风险事件的发生。

2. 甲方提供优质的理赔服务,确保在注册会计师发生执业责任事故时,能够及时、合理地给予赔偿。

七、合作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____年。

合作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本协议。

会计师责任保险合同6篇

会计师责任保险合同6篇

会计师责任保险合同6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为其所聘请的会计师购买乙方责任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对象及范围1. 本保险合同承保甲方所聘请的会计师在执行会计职责过程中的过失或疏忽行为导致的第三方索赔。

2. 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在财务报表编制、审计、税务咨询等会计服务中的失误或遗漏。

二、保险金额及期限1. 保险金额为甲方选择的金额,具体金额见本保险合同首页。

2. 保险期限为一年,自本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险期限届满日二十四时止。

三、保险费用1. 甲方应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保险费用。

2. 保险费用支付后,如因甲方未履行支付义务导致保险合同失效或解除,乙方不承担保险责任。

四、保险责任1. 在保险期间内,如发生会计师因执行会计职责过程中的过失或疏忽行为导致第三方索赔,乙方将根据甲方在保险金额内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 乙方对下列原因导致的损失不承担保险责任:(1)甲方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2)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军事行动等不可抗拒力;(3)间接损失或间接责任;(4)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的事项。

五、赔偿处理1. 甲方应在知道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乙方,并填写索赔申请书。

2. 乙方收到索赔申请后,有权对事故进行调查和核实。

3. 若乙方确认赔偿责任,将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4.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协助乙方完成赔偿事宜。

六、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保险合同可在保险期限届满时自动终止。

2. 甲乙双方均有权在保险期间内提前解除本保险合同,但应提前通知对方。

3. 若甲方违反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并不承担保险责任。

七、争议解决1. 本保险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协议3篇

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协议3篇

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协议3篇篇1本保险协议旨在明确注册会计师(被保险人)与其保险公司(保险人)之间的职业责任保险关系,保障注册会计师因其专业服务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得到妥善处理。

一、协议双方甲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乙方(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注册会计师二、保险标的本保险协议标的是乙方因提供注册会计师专业服务而产生的法律赔偿责任。

该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过失、疏忽、错误或违法行为导致的第三方对乙方的索赔。

1. 乙方在履行注册会计师职责过程中,因提供的专业服务导致第三方遭受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2. 乙方因职业行为涉及的诉讼、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等。

四、保险期限本保险协议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保险金额与保费1. 保险金额:本保险协议的最高赔偿限额为人民币____元。

2. 保费:乙方应支付的保险费为人民币____元。

六、保险责任1. 乙方在保险期限内因提供注册会计师专业服务而产生法律赔偿责任时,保险人应按照本保险协议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应及时向保险人通报任何与保险责任有关的事件,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 乙方故意违法行为导致的赔偿责任。

2. 乙方从事非注册会计师职业范围内的活动产生的赔偿责任。

3. 乙方因从事其他职业或个人活动导致的赔偿责任。

4. 其他在保险条款中明确列为除外的事项。

八、保险赔偿1. 乙方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件时,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并按照保险人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

2. 保险人收到乙方提交的索赔请求后,应及时对索赔请求进行评估和处理。

3. 赔偿金额确定后,保险人应在约定时间内支付赔偿款项。

九、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保险协议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双方协商一致;保险期限届满;乙方支付保费逾期超过约定时间;出现其他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情形。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合同协议书范本6篇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合同协议书范本6篇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合同协议书范本6篇篇1甲方(投保人):XXXX会计师事务所地址:XXXX乙方(保险人):XXXX保险公司地址:XXXX鉴于甲方为提供更全面的服务,保障客户的权益,特此购买乙方提供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本保险合同所称“保险标的”是指甲方因提供注册会计师服务,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保险责任乙方同意承保甲方因提供注册会计师服务,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 甲方因过失或疏忽未能发现客户的财务舞弊行为,导致客户遭受损失,甲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2. 甲方因未能按照注册会计师服务协议的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注册会计师服务,导致客户遭受损失,甲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3. 甲方因未能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客户的财务舞弊行为,导致客户遭受损失,甲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三、免除责任乙方不承担以下责任:1. 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赔偿责任;2. 甲方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导致的赔偿责任;3. 甲方因未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或被暂停执业资格导致的赔偿责任。

四、保险期限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为一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 年XX月XX日止。

期满后,甲方可向乙方申请续保。

五、保险费及支付方式甲方应按照约定的保险费率支付保险费,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如下:1. 保险费金额:人民币XX元;2. 支付方式:甲方应在保险合同签订之日起XX个工作日内,将保险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六、理赔程序1. 甲方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和证明材料后,应及时进行核实并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3. 对于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乙方应在核实后及时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七、其他事项1.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如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 本保险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3. 本保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协议5篇

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协议5篇

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协议5篇篇1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协议(以下简称“保险协议”)是注册会计师(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CPA)在执业过程中购买的责任险,旨在为其在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错误、疏忽或疏漏等问题提供保障。

本文将就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协议的背景、内容、购买方式以及相关注意事项进行分析和讨论。

一、保险协议的背景注册会计师是负责审核、监督和审计公司财务报表的专业人员,其身份和责任使其承担了较高的风险。

在执业过程中,由于人为因素或其他原因可能发生错误,给客户或利益相关方带来经济损失,因此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协议应运而生。

这种保险协议能够保障注册会计师在受到起诉或索赔时的资产安全,减轻其承担风险的压力。

二、保险协议的内容保险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保险金额、保险范围、保险期限、责任免除等条款。

保险金额是指在一定的保险期限内,保险公司对注册会计师因执业活动而引发的责任索赔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保险范围包括责任范围、赔偿范围等内容,其中责任范围通常包括审计、报告、建议、咨询等工作内容;赔偿范围通常包括经济损失、诉讼费用、律师费等。

保险期限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起止时间。

责任免除则是指在一定情况下,保险公司不对某些指定责任进行赔偿。

三、购买方式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协议的购买通常由注册会计师自行选择和购买,可以通过注册会计师协会、保险公司、保险经纪人等途径进行购买。

在购买时,注册会计师应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情况和需求选择适合的保险金额和保险范围。

购买成功后,保险公司将核发保单给注册会计师,保单上会详细列出保险金额、保险范围、保险期限等信息。

四、注意事项注册会计师在购买保险协议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注册会计师需要了解保险公司的信誉和实力,选择一家有良好服务和理赔记录的保险公司。

其次,注册会计师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责任范围、赔偿范围、责任免除等内容,确保自身权益受到保护。

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协议6篇

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协议6篇

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协议6篇篇1本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作为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审查等职业活动过程中可能因疏忽、过失或错误导致第三方损失,为转移和分散相关风险,确保公众利益,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保险协议:一、保险标的本协议保险标的是乙方在从事注册会计师职业活动中因疏忽、过失或错误导致的第三方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二、保险期限本协议保险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保险金额与保费1. 保险金额:本协议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2. 保费:乙方应支付的保费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四、保险责任1. 乙方在从事注册会计师职业活动中,因疏忽、过失或错误导致第三方损失时,由甲方按照本协议及保险单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2. 甲方赔偿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职业责任导致的经济损失、法律费用等。

五、投保人义务1. 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与投保有关的一切信息,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保费。

3. 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尽职尽责履行注册会计师职责。

六、保险公司义务1. 甲方应按协议及保险单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投保信息进行核实。

3. 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投保信息,并遵守保密义务。

七、免责条款1. 因乙方故意违法行为导致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 本协议规定的免责事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 其他根据本协议及保险单约定免于赔偿的情形。

八、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条款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

有关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协议7篇

有关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协议7篇

有关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协议7篇篇1本协议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以下双方签订: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位注册会计师,为加强职业风险管理,减少因职业责任引发的经济损失,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保险协议:一、保险标的本协议保险标的是甲方作为注册会计师在执行职业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疏忽、遗漏等行为导致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保险期间与金额本保险的保险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

三、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甲方应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或按照年度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四、保险责任与范围(一)保险责任范围包括:甲方因职业行为造成的对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以及因此产生的仲裁或诉讼费用。

(二)本保险的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被指控违反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疏忽大意导致的经济损失等。

但不包括甲方故意违法行为导致的赔偿责任。

(三)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发生的任何可能导致保险赔偿的事件,并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

乙方有权对事故进行调查,并据此做出理赔决定。

五、赔偿处理与理赔程序(一)甲方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件,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文件和证据。

会计师责任保险合同5篇

会计师责任保险合同5篇

会计师责任保险合同5篇篇1甲方(委托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鉴于甲方系一位注册会计师,为保障甲方因从事会计服务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责任风险,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会计师责任保险合同协议:第一条保险标的本合同保险标的是甲方作为注册会计师从事会计服务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责任风险。

具体包括甲方在进行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咨询等活动中,因疏忽、过失等行为导致第三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二条保险金额及保险期限本合同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保险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甲方应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支付保险费用。

本合同的保险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支付方式为_________(如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

乙方在收到保险费用后,将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第四条保险责任范围1. 甲方因从事会计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赔偿责任;2. 因甲方违反法律法规或职业道德规范导致的赔偿责任;3. 因甲方在从事会计服务过程中过失或疏忽导致的赔偿责任;4. 其他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赔偿责任。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上述责任范围内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除外责任以下情形不属于本合同的保险责任范围:1. 甲方从事非法活动导致的损失;2. 甲方故意行为导致的损失;3. 甲方与他人的共同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失;4. 因战争、军事冲突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5. 其他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除外责任情形。

第六条保险赔偿处理1. 在保险期间内,若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将根据事故情况及时进行处理;2. 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核实后,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3. 若甲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乙方有权拒绝承担赔偿责任;4. 若甲方要求赔偿的金额超过保险金额,超出部分由甲方自行承担。

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合同

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合同甲方(投保人):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第一条保险条款1.2甲方从事的业务范围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并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1.3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其业务状况、财务状况及与保险事项有关的其他情况,并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二条保险责任2.1乙方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对甲方在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过程中因过失行为导致第三者遭受经济损失,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2.2甲方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第三者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3甲方因违法行为导致第三者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3.1甲乙双方根据甲方的业务规模、风险状况等因素,共同确定本保险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

3.2甲方应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费率支付保险费。

保险费率根据甲方的业务规模、风险状况等因素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3.3甲方应按照乙方规定的支付方式及时足额支付保险费。

保险费支付期限为保险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

第四条保险期限4.1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为_______年,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4.2保险期限届满,甲方需要续保的,应在本保险期限届满前_______个月内向乙方提出申请。

第五条保险赔偿处理5.1发生保险事故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5.2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后,应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赔偿计算并通知甲方。

5.3乙方应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赔偿款项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6.1在保险期限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解除本保险合同。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6.2保险期限届满,本保险合同自行终止。

第七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会计师责任保险合同5篇

会计师责任保险合同5篇

会计师责任保险合同5篇篇1甲方(保险公司):乙方(会计师事务机构/会计师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会计师责任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本合同保险标的是乙方在从事会计师业务过程中因疏忽、过失或违法行为导致的第三方损失赔偿责任。

二、保险责任1. 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会计师责任保险,对乙方在从事会计师业务过程中因疏忽、过失或违法行为导致的第三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 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提供的专业服务导致的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及和解费用等。

三、保险金额与保费1. 保险金额:本合同保险金额为人民币XXXX万元。

2. 保费: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保费。

保费金额根据乙方的业务规模、风险程度等因素确定,具体金额详见附件《保费计算表》。

四、保险期限本合同保险期限为XX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五、投保人声明与义务1. 乙方应如实向甲方申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重要事实,如业务范围、风险状况等。

2. 乙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勤勉尽责地履行会计师职责。

3. 乙方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六、赔偿处理1. 发生保险事故后,乙方应提交完整的索赔资料,甲方将在收到完整索赔资料后一定期限内予以核定。

2. 甲方在确认赔偿请求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后,将在约定时间内支付赔偿金。

七、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内不得随意解除。

2. 如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 合同到期或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八、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会计师责任保险合同6篇

会计师责任保险合同6篇

会计师责任保险合同6篇篇1甲方(委托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保险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一位持有有效会计师执业证书的会计师,且乙方同意就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可能面临的职业责任风险提供保险保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甲方作为会计师因从事相关职业活动而产生的责任风险。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因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评估、税务咨询等专业服务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二条保险范围1. 甲方在履行会计师职责过程中因过失或疏忽导致的第三方索赔或损失,乙方将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2. 甲方因职业行为被提起民事诉讼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合理费用,乙方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

3. 甲方在履行合同中遭受的恶意攻击、诽谤、欺诈等侵权行为产生的责任风险,乙方亦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三条保险期限及续保本合同保险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合同到期前,双方可协商续签本合同。

第四条保险金额与保费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甲方应支付乙方相应的保险费,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详见附件《保费支付协议》。

第五条赔偿处理1. 甲方在保险期间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2.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索赔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应及时审核。

如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3. 赔偿范围及金额依据合同约定及实际损失情况确定,赔偿程序按照乙方相关理赔规定执行。

第六条除外责任本保险合同不涵盖以下损失或责任:1. 甲方故意违法行为导致的损失;2. 战争、军事行动、核辐射等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3. 甲方从事超越执业范围的活动所产生的责任风险;4. 其他非因提供会计师服务导致的损失或责任。

注册会计师责任保险协议书范文(七篇)

注册会计师责任保险协议书范文(七篇)

注册会计师责任保险协议书范文甲方:_____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_分公司乙方:_____注册会计师协会为了更好地发展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业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就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责任保险条款问题进行研究,共同制定有关条款。

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在双方确定的条款基础上,对保监会批复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条款)(以下简称《条款》)中不明确和不具体的地方在本协议中作进一步的解释和规定,此解释和规定具有法律效刀。

一、《条款》第三条被保险人定义为:本保险所指被保险人为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正式聘用的注册会计师。

二、《条款》第三条国内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修改为:审计业务是指被保险人出具的审计报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规范和管辖的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师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管理条例》规定的必须由注册会计师承办的会计报表审计、企业资本验证、企业改组、合并、分立、整顿、解散清算审计、净资产验证、纳税申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三、《条款》第三条利害关系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有权使用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的投资人,债权人及政府部门。

四、《条款》第三条每次保险事故,是指委托人及利害关系人因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的过失行为导致出具的审计业务报告失实而向被保险人提出的单个索赔或系列索赔。

五、《条款》第四条修改为:在列明的追溯期开始后,被保险人在承办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过程中,因过失行为造成委托人和利害关系人的经济损失,委托人及利害关系人在保险期内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本公司依照本条款及补充条款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六、《条款》第六条删除第十一项,第三项修改为: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私自接纳的审计业务。

第五项修改为:被保险人在本保险生效日期之前已知道的索赔情况。

第六项修改为:“在保险单规定的追溯期之前被保险人签署的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合作协议书3篇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合作协议书3篇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合作协议书3篇篇1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署:甲方:[甲方名称或组织],乙方:[保险公司名称]。

鉴于甲方为一家合法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注册会计师执业活动,承担相应风险;乙方为专业的保险公司,愿意为甲方提供专业保险服务,共同保障甲方在执业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一、协议目的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甲方在注册会计师执业活动中因工作过失或疏忽导致的责任得到妥善解决,减轻甲方的经济压力,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二、保险范围乙方提供的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及其注册会计师在履行服务过程中因疏忽、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的第三方财产损失、人身伤害以及相关的法律费用等。

具体保险范围、保险金额及赔偿限额等详见保险条款。

三、保险期限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保险期限为______年。

协议到期前,双方可协商续签。

四、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保险费用。

2. 保险费用根据甲方的业务需求、风险状况及保险金额等因素确定,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详见本协议附件的保险单。

3. 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保险费用,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不承担保险责任。

五、双方义务与责任1.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投保信息,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乙方应按时为甲方提供保险服务,并尽力确保甲方在遭遇风险时得到合理赔偿。

3. 双方应共同维护本协议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内容。

4. 甲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职业道德,诚信执业。

乙方应依法履行保险责任。

六、协议变更与终止1. 本协议的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2. 本协议到期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终止。

3. 若甲方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职业道德的行为,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七、争议解决因执行本协议引发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合作协议书5篇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合作协议书5篇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合作协议书5篇篇1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合作协议书甲方:(执业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乙方:(保险公司名称)为明确双方在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事项上的合作关系,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合作协议:第一条目的为保障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产生的责任和风险,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执业责任保险服务。

第二条保险范围1. 执业责任保险的范围覆盖甲方所提供的全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审计、会计、税务咨询等业务。

2. 保险承保范围包括甲方及其从业人员因执行业务而导致的责任事故,如遗漏、误导、疏忽等。

3. 保险金额、承保期限及保险责任范围详见保险单。

第三条保险费用1. 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支付方式为年度一次性缴纳。

2. 保险费用计算以甲方的业务规模、风险等级为依据,具体金额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条保险理赔1. 发生责任事故时,甲方有责任及时通知乙方,提交理赔申请材料。

2. 乙方在收到完整的理赔申请材料后,将依据保险合同规定,对承保范围内的责任事故进行理赔处理。

3. 乙方承诺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理赔审核,向甲方支付理赔款项。

第五条保密条款1. 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保险合同及保险单,避免泄露。

2. 甲、乙双方及相关的第三方在合作过程中应保护双方的商业机密及敏感信息,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

第六条保险监督1. 乙方应按照保险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合法经营执业责任保险业务。

2. 甲、乙双方及监管部门有权监督协议的履行情况,保障保险服务的合规性和质量。

第七条合同变更1. 在协议有效期内,如需变更合同内容,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2. 双方承诺在变更后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第八条争议解决1. 合作过程中出现争议时,双方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2. 如协商无果,应提交至相关法律机构进行裁决。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有效期)。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协议7篇

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协议7篇

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协议7篇篇1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职业责任保险服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保险范围甲方同意就乙方在从事注册会计师职业过程中因过失或疏忽导致的第三方索赔或损失进行赔偿。

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评估、税务咨询等。

三、保险期限本协议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1.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保险费。

2. 保险费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

3. 乙方应在协议签订后XX日内支付全部保险费。

五、保险责任限额1. 本协议下的最高赔偿限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

2.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职业背景、工作经验和风险状况调整保险责任限额。

六、保险事故处理1. 若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索赔请求后,按照约定的程序进行核实、处理。

3. 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事故调查,并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

七、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以及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非公开信息予以保密。

2. 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内容以及对方的商业秘密、非公开信息。

八、违约责任1.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按时支付保险费或故意隐瞒与保险有关的重要事实,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不承担赔偿责任。

2.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按照约定履行赔偿责任,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合作协议书5篇

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合作协议书5篇

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合作协议书5篇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合作协议书甲方:注册会计师乙方:保险公司为了规范双方合作关系,提供更好的保险服务,保障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险的投保和理赔事宜,现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保险范围1.1 本协议所指的保险范围为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险,包括但不限于因工作职责产生的责任及赔偿金额,具体保险内容详见《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险保险条款》。

1.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实际需要提供相应的保险产品,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供相应的赔偿金及理赔服务。

第二条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2.1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保险条款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并在约定的时间内付清。

2.2 乙方应及时提供保险费用支付方式、账户信息等相关资料,以便甲方按时足额支付保险费用。

第三条保险合同签订3.1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根据实际需要及保险条款签订具体的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

3.2 保险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保险金额、保险期限、免赔额、保险责任等内容,双方应在签订合同前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

第四条保险索赔4.1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甲方发生相应的责任事件,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便乙方进行理赔审核。

4.2 乙方应在收到申请理赔资料后尽快进行审核,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赔偿金额及方式进行赔付。

第五条协议变更及解除5.1 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变更,需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5.2 双方拥有解除本协议的权利,需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于解除协议后双方均不承担额外责任。

第六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6.1 本协议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___年,并可续签。

7.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进行补充协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以上为《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合作协议书》,请双方仔细阅读并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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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责任保险合同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为提高_________地区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防范能力,促进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事业的发展,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在征得被保险人同意的情况下,本协议可作为乙方与其被保险人签订的《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合同》的补充说明,与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合作范围甲乙双方合作为甲方的团体会员(以下简称会员)办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适用条款为_________《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条款》。

二、合作方式1、在坚持自愿投保的前提下,甲方向其会员推荐乙方作为办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险人。

2、甲方向乙方提供其全部会员的有关资料。

具体保险业务(承保、理赔)由乙方直接与甲方的会员办理,必要时可由甲方出面协调。

3、保险合同双方就保险赔偿事宜产生争议时,可委托甲方进行调解,调解结果对保险合同的双方具有约束力。

如调解不能达成一致,保险合同双方可提起仲裁或诉讼。

三、保险合同内容说明(一)除本协议特别约定的事项外,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赔偿限额、保险费计收等方面内容,均按已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的《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条款》,《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费率规章》办理。

(二)关于追溯期问题1、追溯期连续投保连续计算,最长不超过5年。

2、首次投保的业务,在补交以前年度保险费后可给予追溯期。

补交的年份最长不超过3年。

在最初连续投保的5个年度内,其追溯期均可扩展至补交保险费的最早年度。

3、投保人中断保险后重新投保,在补交中断期间的保险费后可按最长不超过5年的原则确定追溯期,乙方对中断期间签发的业务承担保险责任,但对中断期间已获悉发生的过失行为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不承但赔偿责任。

4、本协议签定之前,已在其他保险公司投保的会计师事务所,如改在乙方投保,已投保年份视同在乙方投保,追溯期连续计算,乙方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三)保险条款中有关词语的解释:1、被保险人:指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

2、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指被保险人正式聘用的注册会计师。

3、委托人:指与被保险人签有审计业务约定书,委托被保险人为其办理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4、利害关系人: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有权使用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的使用人。

5、失真:指验资、审计报告具有重大遗漏,或验资、审计结果虚假失实。

6、在追溯期或保险期内完成验资、审计的业务:指验资报告日、审计报告日在保险合同追溯期或保险期限内,并已列入投保业务清单的验资、审计业务。

7、非职业行为:被保险人或其注册会计师以普通民事主体身份所实施的与其法定职责无关的任何行为,如交通肇事、购置办公用品、租赁房屋以及与职责无关的民事侵权行为等。

8、私自接受委托业务:指注册会计师所接受的业务未经过被保险人登记、认可,或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兼职所接受的业务。

9、协议约定的责任:本条款中协议所约定的责任指被保险人与委托人签订的协议所特别约定的、超出法律规范明确规定的民事责任。

10、首次索赔:委托方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于追溯期内所完成的业务提出索赔,第一次提出索赔的时间必须在保险期限内,保险人予以负责。

对于起保日期之前,被保险人已就某项业务接到索赔,视为保险期限开始之前索赔已提出,即使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又因此项业务接到索赔,保险人不予赔偿。

11、他人冒用被保险人的名义执业:被保险人及其雇员以外的机构或个人,冒用被保险人或与被保险人签订劳动合同人的名义执行业务,因被保险人对此项业务没有保险利益,保险人不予负责。

12、过失与故意:本条款中的疏忽与过失均指过失。

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

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四、保险服务(一)全过程服务:乙方应积极与甲方的会员进行业务合作。

乙方做到具体业务专人负责,承保前设计承保方案,承保后定期回访。

保险期限内,与被保险人保持密切联系,为被保险人提供全过程的保险服务。

(二)理赔服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索赔单证齐全,保险合同双方就赔款金额达成一致的,保险人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

如单证不齐,但保险责任明确,损害事实清楚,保险人可预付部分赔款。

(三)风险管理服务1、乙方将不定期的与甲方召开风险管理会议,聘请有关专家对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并协助改进。

2、乙方可负责为被保险人员工提供保险培训,提高风险意识。

3、乙方可负责向被保险人提供其他类似项目的风险管理经验及损失信息,共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四)乙方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悉的被保险人的有关业务和财产情况负有保密义务。

(五)乙方与甲方共同定期组织被保险人进行交流。

(六)乙方每年定期组织被保险人(人数视被保险人规模而定)开展国内外学习交流。

五、协议的变更或补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经甲方会员认可,可对本协议的有关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变更或补充,变更或补充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协议中的各项约定。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协议终止如一方要求终止本协议,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确认,合同终止。

如不提出终止,协议持续有效。

八、附则(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二)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与原已备案的保险条款存在差异时,由乙方负责及时向有关管理机构申请变更原条款。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附件一: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条款第一条凡依法设立的各会计师事务所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第二条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追溯期或保险期限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承办审计业务时,由于疏忽或过失造成委托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经济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该委托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首次在本保险期限内向被保险人提出赔偿要求,并经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时,保险人负责赔偿。

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诉讼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但此项费用与上述经济赔偿的每次索赔赔偿总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的每次索赔赔偿限额。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委托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经济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三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或其受雇人员的故意行为或非职业行为;(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盗窃、抢劫;(三)政府有关当局的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四)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五)地震、雷击、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六)火灾、爆炸。

第四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一)委托人提供的账册、报表、文件或其他资料的损毁、灭失、盗窃、抢劫、丢失;(二)被保险人被指控对委托人的诽谤或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经法院判决指控成立的;(三)未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私自接受委托业务或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四)被保险人从事的非审计业务;(五)被保险人或其注册会计师对外担保所承担的连带责任;(六)他人冒用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的名义执行业务。

第五条下列各项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对委托人的身体伤害及有形财产的毁损或灭失;(二)被保险人对委托人的精神损害;(三)罚款、罚金、惩罚性赔款或违约金;(四)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追溯起始日之前执行业务所致的赔偿责任;(五)被保险人与委托人签定协议所约定的责任,但依照法律规定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不在此列;(六)直接或间接由于计算机XX年问题引起的损失;(七)本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每次索赔免赔额。

第六条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一切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七条被保险人应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提供全部在册执业会计师名单,并如实回答保险人就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八条被保险人应按约定如期缴付保险费,未按约定缴付保险费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在本保险期限内,保险的重要事项变更或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时,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应办理批改手续或增收保险费。

第十条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缩小或减少损失;立即通知保险人,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程度。

否则,对扩大部分的赔偿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被保险人获悉可能引起诉讼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接到法院传票或其他法律文书后,应及时送交保险人。

第十二条被保险人对保险人就有关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进行检查应予以协助,对保险人提出的合理建议,被保险人应认真实施。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师法》中的各项规定,制定相应规章制度并要求其执业人员恪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尽责尽力维护委托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七条至第十三条的各项义务,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或从解约通知书送达十五日后终止本保险。

第十五条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时,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自行对索赔方作出的任何承诺、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保险人均不承担责任。

必要时,保险人可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对诉讼进行抗辩或处理有关索赔事宜。

第十六条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每次索赔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裁定的或经双方当事人及保险人协调确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金额为准,但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索赔赔偿限额。

在本保险期限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多次索赔的累计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第十七条保险人根据上述第二条的规定,对每次索赔中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委托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经济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诉讼费用予以赔偿。

第十八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提交保险单正本、证明执业人员责任的法律文件、索赔报告、损失清单、执业人员的《注册会计师证书》、与委托人签定的委托合同和其他必要的证明损失性质、原因和程度的单证材料。

第十九条必要时,保险人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向有关责任方提出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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