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应急抢险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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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工程应急抢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地铁工程突发事故及灾害应急机制,防范地铁工程突发事故、事件及洪涝、台风、地质等各类灾害的发生,及时、有序、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故及灾害,有效控制和减轻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市地铁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意外事故,或遭受灾害,以及因地铁建设造成危及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导致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损失的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事故的应急处理。

(四)突发事故及灾害的分级

根据事故及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或灾害(Ⅰ级),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或灾害(Ⅱ级),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或灾害(Ⅲ级),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或灾害(Ⅳ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组织指挥机构和职责

(一)市地铁工程突发事故及救灾应急抢险指挥部

设立市地铁工程突发事故及救灾应急抢险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地铁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抢险工作。市地铁应急指挥部人员名单如下: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建委主任、市安监局局长、地铁集团董事长、地铁集团总经理。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市应急办、市建委、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管办、市交通局(市港航局)、市林水局、市劳动保障局、市质监局、市房管局、市气象局、市电力局、市环保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市信息办、市城建投资集团、上海铁路局xx办事处、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发生特大、重大、较大突发事故时,由市地铁应急指挥部发布应急抢险指令;全面组织协调和指导应急抢险行动;调用抢险物资、设备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二)地铁工程突发事故应急日常工作机构

市地铁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地铁集团),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全市地铁工程突发事故及抗灾应急处置的协调和日常管理。办公室主任由市地铁集团总经理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地铁集团分管副总经理担任。

(三)各相关部门及其职责

1.指挥部办公室:接受地铁突发事故灾害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抗灾救援进展情况;传达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和批示。

2.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指导地铁工程突发事故及抗灾的新闻报道,指导拟定对外宣传口径,协调地铁工程突发事故及抗灾的新闻发布,指导对各类新闻报道的管理和应对处置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对赴现场采访记者进行统一管理。

3.市应急办:协助市地铁集团,组织调用(征用)应急抢险救援物资和设备等工作。

4.市建委:负责综合组织协调突发事故的抢险;协调抢险物资的保障工作;协调开展全市地铁应急救援模拟演习;参与地铁事故调查。

5.市安监局:负责建立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组织或参与地铁事故调查处理。

6.市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负责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7.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预案。确定救治医院;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院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组织现场救护及转运伤员,并统计伤亡人员情况;预防传染病的爆发。

8.市民政局:负责事故死亡人员的殡葬事宜,配合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9、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好地铁突发事故附近地区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协助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10.市城管办:突发事故危及到桥梁、地下通道等设施安全时,为抢险提供技术支持并组织协调专业抢险及修复工作。在河道部位出现突发事故时,提供抢险的技术支持及协助做好临时断流改道等措施。

11、市交通局、市港航管理局:负责制定水上应急救援预案,负责落实水上应急力量的调度,做好水上救援的技术指导,必要时实施水上交通管制。

12、市林水局:负责雨情、水情、灾情和防洪抢险信息处理,提供洪水预报调度和防洪抢险救灾技术方案;参与防洪抢险救灾决策。

13.市劳动保障局:负责为突发事故中遭受伤害的职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为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落实工伤保险待遇,配合责任单位做好伤亡人员及亲属的赔偿工作。

14.市质监局:负责起重机械、塔吊、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对相应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15.市房管局:负责对事故影响区域内的建筑物进行检查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16.市气象局:发布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负责制定应急气象服务预案。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

17.市电力局:负责电力线路发生故障时的紧急抢修,确保设备的正常供电;必要时配合做好突发事故情况下供电设施的恢复工作。

18.市环保局:负责处理地铁事故区域内环境污染事故的监测与调查,并协助做好事故处置工作。

19.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本辖区内一般地铁工程施工突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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