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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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提出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办公厅提出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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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提出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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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基础教育参考》2017年第09期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为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教育部办公厅提出以下意见。

一是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二是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三是科学合理确定课后服务内容形式;四是切实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五是进一步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领导。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2.24•【文号】教基一厅[2017]2号•【施行日期】2017.02.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近年来,各地在这方面作了积极努力和有益探索,积累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

但在一些地方还存在着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没有开展、服务机制不健全、服务行为不规范等问题。

为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

广大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

要强化学校管理,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制度。

要完善工作措施,认真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指导辖区内中小学校具体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对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有课后服务需求的,要积极协调学校、社区、校外活动中心等资源,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具体课后服务时间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二、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

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

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

课后服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

对于家长要求在校外另行实施的,中小学校要主动提醒家长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课后服务机构。

三、科学合理确定课后服务内容形式。

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回应广大家长的呼声和诉求,优化学校服务和教育服务,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8〕9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对全市有需求的中小学生提供课后服务,缓解部分学生家长接孩子难问题;利用有效时间和空间,提高全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升人文、艺术和科学素养,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延伸社区教育功能,进一步提高教育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二、工作原则(一)属地管理原则。

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旗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地区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

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二)自愿参加原则。

课后服务工作要惠及每一个有需求的学生家庭,家长自愿选择。

(三)统筹协调原则。

课后服务工作要与学校特色发展相结合,要与课内外、校内外教育相结合。

各旗县区应统筹本地区校内外场馆设施、特色课程、师资力量等资源,协调引导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四)安全第一原则。

各旗县区要落实课后服务工作的安全保障责任,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三、具体安排(一)服务范围。

课后服务的范围为小学、初中学生。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上午放学起至下午上学前、下午放学起至18时前两个时段。

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不同季节可适当调整。

(三)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是本校在读的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学生(寄宿学生和乘坐校车的学生除外),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课后服务工作开展基本情况汇报

课后服务工作开展基本情况汇报

邻水县北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开展基本情况汇报一、基本情况1.出台政策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9】11号)和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安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广市教体发【2019】17号) 《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邻水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邻教科体发【2019】33号)《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关于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邻发改价格【2019】32号)相关要求,开展好学生课后服务,是聚焦和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帮助家长解决不能按时接送孩子的困难,保障学生安全;促进学生学习、培养学生兴趣、增强学生体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激发学校办学力,增强教育服务能力,综合施策破解学生校外负担过重难题,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2.服务范围课后服务的范围为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3.服务时间课后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正常行课结束后,中小学校确保在正常行课时间内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按时上下课,不得提前放学延长课后服务时间。

4.服务内容(1)开展特长培训活动。

结合学校和美教育特色、教师专长及志愿者技能,并根据学生个性特长和兴趣爱好,组建各类社团或兴趣小组,组织开展体育、音乐、美术、科技、“三进校园”、经典诵读和手工制作等才艺培训活动,按需设置有用有效的课程,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2)开展能力提升活动。

整合各方教育资源,广泛开展法律知识、安全知识、卫生知识、自救自护、心理健康等教育;组织开展市情县情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拓展训练、课外阅读、文明礼仪、孝老爱亲、劳动实践、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素养。

(3)开展课业温习活动。

与特长培训、能力提升活动有机结合,适时安排学生进行课业知识的自主温习活动,可对学生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辅导。

2021年中小学落实双减五项管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2021年中小学落实双减五项管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2021中小学落实“双减"、"五项管理”展开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8号)和《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教基(xxxx)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特制定“XX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质量第一安全至上、自愿参与公益普惠”原则,树立“让教育更有温度,让教师更有情怀,让学生更有个性"的理念,在四个方面下功夫抓落实见实效:1.定位:办让党和政府放心的学校,让家长、社会感动的教育,让学生喜欢的校园,让教师留恋的和美家园,让同行尊重的伊甸园。

2.质量:确保延时服务课堂教学质量,做到应教尽教,彰显学校教育主阵地。

牢固树立“以完善教学管理促发展,靠提升育人质量求锐变”的观点,追求符合素质教育的绿色育人质量。

3.特色:构建“仁和"核心文化,持续赋予榕树精神新的生命力:开设经典美文诵读文化、古寨文化、南音艺术等地方文化,依托《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形成学生系列主题教育体系,提升学生社团、学生自治组织水平与水平,发现与培育勇于实践善于创新的学生。

4.服务:服务他人就是服务自己,方便他人就是方便自己。

致力于:以优秀的工作成绩丰盈向善的人生,以良好的生活习惯丰实健康的人生,以和谐的人际关系丰富快乐的人生。

二、工作目标针对我校下午放学后存有接送难问题展开课后延时服务,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学校规定的课程教学之外展开便民性服务措施,主动回应家庭需求,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水平、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管理制度为了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1.1 本制度旨在规范我校课后服务工作,保障学生、家长、教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2 课后服务是指在学生放学后,学校提供的以托管、辅导、兴趣培养等为主要内容的服务。

1.3 课后服务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各年级、班级具体实施。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监督评估等工作。

2.2 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长、分管副校长、年级主任、班主任、教师代表等组成。

2.3 领导小组下设课后服务办公室,负责课后服务工作的日常管理、协调、沟通等工作。

2.4 课后服务办公室设在教导处,由教导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服务内容与要求3.1 课后服务内容包括:作业辅导、兴趣小组、课外阅读、体育锻炼、心理健康教育等。

3.2 课后服务要求:(1)教师应认真备课,针对不同学生提供个性化辅导,帮助学生完成作业。

(2)兴趣小组应充分考虑学生兴趣和特长,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3)课外阅读应引导学生选择有益身心健康的书籍,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阅读能力。

(4)体育锻炼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体质状况,合理安排运动项目和运动量。

(5)心理健康教育应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心理问题。

四、服务时间与地点4.1 课后服务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至18:00。

4.2 课后服务地点为学校教室、图书馆、体育馆等场所。

五、服务对象与收费5.1 课后服务对象为我校在读学生。

5.2 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5.3 收费方式:家长可通过学校提供的缴费渠道缴纳课后服务费。

六、服务教师与志愿者6.1 课后服务教师由学校在职教师担任,负责课后服务的具体实施。

6.2 学校可根据需要聘请校外专业教师或志愿者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1.了解学生的需求: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个性特点,针对不同学生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和辅导方案。

2.提供多元化的活动:为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活动,包括学习、游戏、体育运动等,不仅可以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还可以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

3.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与学生建立信任和互动的关系,尊重学生的个性和意见,与学生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关心学生的成长。

4.注重知识和德育的培养:除了学科知识的教育,还要注重学生的道德素养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通过活动和案例分析等方式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5.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提供安静、舒适、有利于学习的环境,确保学生能够专心学习和参与活动。

6.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鼓励他们进行体育锻炼,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同时引导学生正确应对学习和生活中的压力。

7.定期评估和改进:定期对课后服务工作进行评估,收集学生和家长的反馈意见,及时对不足进行改进和调整,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8.与学校和其他资源对接:与学校和社区的其他相关资源对接,充分利用外部资源,提供更加丰富和全面的课后服务。

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课后服务工作方案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

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作者为大家整理的课后服务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课后服务工作方案1为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孩子的难题,促进学生健康、快乐、适性成长,我校根据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幼儿园)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校务会议研究后,特制订某年春季课后服务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小学生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系列文件精神,以服务好家长、学生为宗旨,把开展好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

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等方面资源,着力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我校学生无人看管的社会性难题。

二、组织领导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管理措施,根据家长和学生自愿需求落实责任教师,安排活动场所,规范作息时间,加强管理措施,确保参加课后服务的每一名学生在校期间安全。

组长:XXX副组长:XXXX成员:XXXXXXXXX全体教师三、工作原则1.坚持规范原则杜绝集体教学、补课行为,坚持课外阅读、兴趣小组、作业辅导、答疑解惑等工作原则,学校加强监管检查力度。

2.坚持自愿参加原则开展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应遵从家长意愿,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对象、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收费、安全保障等,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3.坚持公益惠民原则开展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应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

4.坚持循序渐进原则从实际出发,根据场地、设施等资源配置情况,以及学生、家长对放学后学生活动的实际需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扎实稳妥、分步推进学生校内课后服务试点工作。

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春季(八篇)

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春季(八篇)

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春季(八篇)篇一: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春季为妥善解决部分家庭小学生放学后无人照管的问题,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民生工程,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更好的社会公共服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__〕__号和__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__教基函〔20__〕__号文件精神,我校高度重视学生托管惠民工作,落实好“一校一策、一生一策”,切实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坚持立德树人,回归教育初心,努力实现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满意、让教师满意“三个满意”的目标。

一、托管时间校内基本托管看护时间原则上为下午有课的上课日放学后开始至17:30。

第三方入校托管时间根据各校家长需求灵活定制。

二、托管方式采取校内免费基本托管与第三方入校托管相结合的方式。

校内基本托管根据各校实际情况,继续分为校内托管基本看护和校内托管社团两部分。

三、托管内容1、在托管课程内容上做好“三个结合”,即:与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学校特色相结合、与校外活动相结合。

我校托管还与“十个一”项目的实施、素质教育和学生全面发展相结合,丰富托管内容,使学生劳逸结合,高质量托管。

2、第三方入校托管主要是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特色化服务。

四、托管申请通过公众号、家长会、班级家长群向家长准确解读托管工作实施方案,将托管时间、服务内容、组织形式等告知家长。

并通过学校微信平台向社会进行公布。

五、安全保障1、健全《托管学生考勤制度》《托管学生安全交接制度》《清校检查制度》《安全应急预案》《托管教师责任书》《托管学生家长职责书》等相关管理制度。

2、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切实做到托管服务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

3、托管时间内由托管教师全面负责学生的安全问题,每日进行托管点名签到;当天带班领导实时托管监督,对托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托管工作顺利进行。

2022年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22)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假托管服务的通知(教基厅202230号)、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教基(xxxxx号)和xx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x教基函2022)x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开展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以下简称课后服务),是回应社会关切,帮助家长破解因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时接送学生难题的重要举措;是综合施策破解中小学校学生负担过重难题,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心工程;更是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体现。

全市义务教育中小学要从“立德树人、培根铸魂”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出发,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学校管理,创新服务模式,保障学生安全,确保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二、基本原则(-)属地管理各镇街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属学校是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镇街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承担具体组织工作,同级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根据职责协同推进。

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要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

(二)自愿申报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有需求的学生参加。

(三)公益普惠各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公益普惠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予以学生资助政策支持。

(四)合理设置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结合学校现有的场地、人员、校本课程等资源现状,合理设置菜单式服务项目和内容,供自愿选择,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4期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9〕11号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8〕9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帮助家长解决不能按时接送孩子困难,保障学生安全,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是回应社会关切,综合施策破解中小学生校外负担过重难题,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各地各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切实承担起课后服务工作责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家长需求,积极构建课内外相结合的良好育人生态。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公益普惠。

课后服务应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

有条件的地方可由财政投入为主提供课后服务。

确实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可由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二)坚持公开服务。

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费用标准、第三方机构等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坚持自愿选择。

中小学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

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征求家长和教师的意见,并签订自愿服务协议书,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要求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学生选择在校外参加课后服务的,学校要提醒家长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课后服务机构。

(四)坚持安全第一。

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2023学生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精选8篇)

2023学生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精选8篇)

2023学生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精选8篇)2023学生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精选8篇)1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小学生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系列文件精神,以服务好家长、学生为宗旨,把开展好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

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等方面资源,着力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我校学生无人看管的社会性难题。

二、总体目标1、让每位家长放心。

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我校公信力。

2、对每位学生负责。

以“放学后延时服务”为平台,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三、组织机构为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__x副组长:__x成员:__x、__x、__x、__x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高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班主任成员。

四、放学后延时服务具体要求1、服务对象。

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

2、服务主体。

校内延时看管服务工作,有学校安排教师值日直接看管,也可由学校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义工进行看管3、服务时间。

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学校工作日下午放学后,一般情况下冬季到17:00,其它季节到17:30。

4、服务场所。

学校教室、活动室、运动场等地5、服务内容。

遵循教育规律,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活动,包括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等教育娱乐活动。

(1)快乐游戏课程。

鉴于放学后学生刚从课堂出来,需要放松,缓解疲劳,因此要设计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游戏课程。

如三年级段可以“跳房子”“捉小鸡”“击鼓传花”“足球操”等,四、五、年级段可以“猜字谜”“成语接龙”“病句诊所”“足球操”等游戏。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粤教基[2018]9号【发布部门】广东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8.03.20【实施日期】2018.04.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18〕9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满足新时代广大家长对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省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开展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是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1 / 2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要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出发,不断创新校内课后服务模式,积极开展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家长需求,提供丰富多样的校内课后服务。

二、基本原则(一)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监督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费用标准等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二)坚持自愿选择,健全工作机制中小学生是否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

学生选择在校外参加课后服务的,学校要提醒家长选择合法合规、安全有保障、服务质量高的课后服务机构。

(三)坚持公益普惠,量力而行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普惠原则。

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以财政投入为主,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地方,可探索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山西省发布《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山西省发布《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文本刊记者Focus·关注本期特稿山西省发布《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回应新时代广大家长的现实需求,切实解决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无人管”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总体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及《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教财〔2020〕5号)的具体安排,经山西省政府同意,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等五部门发布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帮助家长解决因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时接送学生难题,保障学生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民生实事。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高度重视并做实做细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积极构建课内外相结合的良好育人生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公益属性。

课后服务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财政投入为主。

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有需求的地区,可采取财政补贴、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予以保障。

(二)坚持公开透明。

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费用标准等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坚持自愿申报。

课后服务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

中小学生放学后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主选择、自愿申报。

(四)坚持遵循规律。

中小学校要根据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积极创造条件,开展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无
【期刊名称】《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8(000)010
【摘要】粤教基[2018]9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满足新时代广大家长对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省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总页数】5页(P12-16)
【作者】无
【作者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31.3
【相关文献】
1.做好校内课后服务为家长排忧解难——我区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J],
2.《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 [J], ;
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J], 无;
4.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陕教规范[2019]12号 [J], 5.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晋教[2020]2号)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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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教基一厅[2017]2号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2017.02.24
【实施日期】2017.0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基一厅[201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近年来,各地在这方面作了积极努力和有益探索,积累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

但在一些地方还存在着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没有开展、服务机制不健全、服务行为不规范等问题。

为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

广大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


强化学校管理,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制度。

要完善工作措施,认真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指导辖区内中小学校具体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对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有课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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