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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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书
篇一:学校
治理教育乱收费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及社会的稳定,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以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部署要求,确保我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卓有成效,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状,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与各部门、年级主任签订。
一、责任要求
第一条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出台的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旗帜鲜明地治理教育乱收费。学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政策。
第二条建立健全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主动向社会、家长汇报教育收费的政策和工作情况,积极争取纠风、物价、财政、审计、税务、新闻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优化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环境。
第三条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严格实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投诉电话“五公开”,主动接受家长、学生和社会监督。
第四条加大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教育收费
收支管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条认真对待群众的投诉,对群众投诉经调查属实
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责任范围
第一条根据本责任状,结合工作实际,年级要与班主任签订责任状,将责任分解到人,加强工作考核,建立奖惩机制,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条年级主任对所辖范围内的教育收费工作负总责,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乱收费行为,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规定,越权批准或擅自制订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的。
(二)对已经明令取消或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仍按原定项目或标准收取的。
(三)违反规定举办各种名目的“学科竞赛培优班”、“重点班”、“特长兴趣班”等,另行收取费用的。
(四)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出版物、学具或各种用品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社会服务类自选项目,或在学生中从事商业性推销活动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
(五)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实施教育乱收费的。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社会捐资助教款收入不按财政
部门规定的资金储存、管理、使用办法进行操作的
(七)隐瞒、包庇、袒护教育乱收费行为,对举报乱收费行为
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八)其他应不追究责任的乱收费行为。
三、责任追究
第一条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学校总务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乱收费案件的查处,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负责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条凡有教育乱收费行为的,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外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直接领导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人)特别是主要领导责任人的责任。责任追究采取以下方式处理:(一)书面检查;(二)通报批评;(三)诫勉谈话;(四)免职、撤职、调离工作岗位等组织处理;
(五)党纪、政纪处分。以上处理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第四条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条对违反规定进行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由学校给予通报批评,五年内不得评优秀教师或特级教师,情节严重,学校将上报市
教育局对其予以解聘。
第六条经查实因教育乱收费被追究责任的,一律取消
当年度被追究责任人及其所在单位各类评优评选资格。
第七条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学校和各部门、年级各一份,自签
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责任教师:
校长(签名):20XX.3
篇二:教师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
沙湾镇混子小学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目标
责任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坚决遏制教育乱收费,根据省市县关于集中清理中小学教育收费行为的通知精神以及教科局局的具体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签定本责任书。
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范围,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得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
2、不准在县教育局颁发的订书目录之外,强迫学生统一订购教学辅导材料、知识读本和各类报刊。
3、学校及教师不准向转入我校的学生收取择校费、捐资助学费或以其它名义变相购买实物赞助,教职工严禁接受学生家长馈赠等。
4、学校教师不得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公休日组织学生补课
并收取费用。5 、班主任是本班学生收费的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好上级收费政策。有文件规定的代收费,严格按公示收费通知收取。
6、统一使用中心学校下发的“中小学收费专用票据”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管理规定,定期公布学校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7、认真执行学校收费公示制度,将开学后的收费内容,向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家长公示,在学校醒目位置张贴经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收费通知,接受社会监督。
8、凡出现乱收费现象,经家长向学校、报刊、上级相关部门等进行投诉后,经查实,该教师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开检查,退还所收费用,服从上级处理,并取消当月的绩效考核,当年不参与评先、评优。
治理教育乱收费,事关教育形象和依法治教的大事,每位教职工必须高度
重视,严格自律,如有违犯,将依法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沙湾镇混子小学责任教师签字:
20XX 年3 月
篇三:教育收费治理责任书
20XX年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书根据县教育局《关于继续实
施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
的通知》精神, 制定本责任书
一、明确责任主体。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校长为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的第一责任人, 对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负总责。坚持把治理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 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