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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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网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淘宝网站管理与维护,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促进公司内外部信息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拓展经营视野,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扩大公司对外知名度,提升公司外部形象,制定本规定淘宝网店是宣传产品与品牌、展示品牌概念的重要窗口。
第二条本规定使用范围为公司的淘宝网店以及有关信息流程的管理和维护。
第二章电子商务运营中心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网站管理与维护遵循“总体规划、统一格式、分工负责”的原则。以各项目组为单位开展具体工作。网店的商品设立由企划组开会讨论,上报公司批复确定。
第二条所有上网稿件必须经各部门领导审核签字确定,报总裁审批方可发表。
第三章网店版面与栏目更新
第一条运营总监负责淘宝网店的建设、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并行使下列职权:
1.审核市场组队淘宝网店推广计划:监督、检查网站推广工作;
2.指导、检查、监督各网站运行、维护共组;
第二条客服组派专人对淘宝网店上所有产品,每星期盘点一次。详细记录库存、卖出等实施概况。
第三条商品简介、商品照片以及商品煽动性语言等栏目根据商品和销售情况,每半月报审修改一次,页面应适应产品特色和客户特点。
第四条商品名称的文字以及说明文字,应具备动感和多样式。
第五条所有员工均可对页面改版预先设计出方案、企划组讨论,报运营总监审核,呈公司审批后执行。
第四章各部门的支持与协作
第一条 1.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等信息由企划组提供;
2.商品最新名称、价格以及客户服务等信息由市场组提供;
3.商品描述的准确性,由企划组随时校对;
第二条企划组及时对各部门提供信息,进行统一分类、整理、汇总成发布稿件按下列程序报审批准后发布:
1.一般信息,如商品名称、详细描述,企划组24小时内发布;
2.重要商品信息、详细描述,企划组12小时内发布。
第三条部门协同合作,及时沟通。
第五章网站管理
第一条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网站页面版式及内容。
第二条淘宝网店由公司管理层负责控制,不准向任何部门或个人泄露。
第三条任何人不得在淘宝网店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利益、公司形象以及不道德的言论。
第四条任何人不得利用淘宝网店传播反动、淫秽、不道德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的信息。
第五条任何人不得用淘宝网店发布虚假信息或违反公司规定、影响公司形象、泄露公司机密的信息。
第六条企划组一经发现有上述1-5条所示内容的信息。必须立即予以删除,并追究当事者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第七条企划组按本规定及时对淘宝网店以及公司商城进行管理、维护与更新。
第八条 . .
第九条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