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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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审查意见

答复审查意见
专利申请与审查
第三讲:答复审查意见
答复审查意见
如何答复审查意见是专利申请过程中一项非常重要并且具有 一定难度的工作,审查意见分为两类:补正通知书和审查 意见通知书
补正通知书-----针对形式缺陷,一般是在初审阶段发,补 正书
审查意见通知书-----一般是发明专利的实审阶段发,通常 用于提出审查员对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是否充分公开等实质性问题的质疑
个别情况,初审也会发审查意见通知书,比如,保护客体属 于不授权的内容,比如,实用新型实际上要求保护的是方 法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审查意见通知书简介
审查意见通知书分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和 再次审查意见通知书。
审查意见通知书包括标准表格、正文,此外 还可以包括附件。
标准表格中写明实质审查所依据的文本、所 引用的对比文件、对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结论 性意见、实质审查的倾向性结论意见、答复期限 等;其中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还给出专利申请 的基本情况,如有无优先权要求、有无主动修改 等。
正文部分主要指出并论证权利要求书和/或说 明书的实质性缺陷,有授权前景时还指出专利申 请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 。
4
阅读审查意见通知书
1.明确通知书对该申请总体倾向性意见
肯定性结论:申请人应按照通知书正文部分提出的 要求,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不定性结论:申请人应在意见陈述书中论述其专利 申请可以被授予专利权的理由,并对通知书正文部 分指出的不符合规定部分进行修改,否则将不能授 予专利权。
答复审查意见
二个或以上的对比文件 1、罗列本发明的技术特征 2、罗列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 3、指出区别点,以及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4、说明该区别点与其他对比文件揭示的不
同,或,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不同,在其 他对比文件中并没有相应的技术启示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通用格式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通用格式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通用格式第一篇: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通用格式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通用格式尊敬的审查员:您好,本意见陈述书是针对审查员×年×月×日发出的第×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作出的答复,并随附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替换页。

申请人意见陈述如下:一、修改说明1、修改了权利要求×,增加了技术特征××,该特征在原申请文件说明书中××处有相应的描述2、修改了权利要求……3、调整了权利要求的引用关系以上修改针对了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的缺陷,且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范围,符合专利法33条及实施细则51条3款的有关规定二、对于审查意见通知书引用不当的对比文件的异议(根据具体情况可能没有这部分)三、关于修改后权利要求的新颖性四、关于修改后权利要求的创造性五、关于对原权利要求书其他缺陷的克服申请人相信,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已经完全克服了本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的缺陷,符合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及审查指南的相关规定,请求知识产权局在修改文本的基础上对本申请授权。

如审查员认为本申请人存在其他缺陷,敬请联系本代理人。

专利代理人:×××日期:第二篇: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从“公地悲剧”到“公共福祉”的技术转化ICT文化民生公共服务项目专利申报意见陈述暨光复中华“龙之魂”文明工程课题研究报告尊敬的审查员: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本申请的认真审查与辛勤劳动。

本意见陈述书是针对审查员于2011年11月3日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所作的答复。

申请人认真研究阅读了第二次审查研究通知书,基本认同审查员指出的一通修改后的申请文件文件存在1—3项缺陷。

为此,申请人按照审查员的意见修改了权利要求书与说明书,并随此意见陈述书附上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和修改后的说明书具体实施方式内容的替换段。

对于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的第4项缺陷,申请人不能认同,为此附上意见陈述书所引用的有关钱学森关于复杂系统与大成智慧探索的学术资料:《论科技革命与总体设计部》《组织管理的技术——系统工程》等,请审查时参阅。

审查意见通知书

审查意见通知书

审查意见通知书篇一: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通用格式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尊敬的审查员先生/女士:首先感谢您对本申请的认真审查。

对于审查员的意见,申请人进行了认真的研读,(简述审查员的意见,表明同意或者不同意查员的建议,)申请人对申请文件做出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1.修改说明(针对新修改的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逐一分析,说明出处。

)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三十三条的规定,具体内容参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新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为:1.本发明涉及……2.关于新颖性对比文件1涉及(简述对比文件1的发明要点)。

(与新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对比,阐明不同,可用例句如下:(1)对比文件1披露了新修改独立权利要求1前叙部分的内容,但未披露“本发明区别技术特征”;(2)与对比文件1相比,本发明具有***的区别技术特征)所以新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与文件1对比符合《专利法》二十二条二款和《审查指南》规定的新颖性的要求。

对本文件2涉及(简述对比文件2的发明要点)。

(与新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对比,阐明不同)所以新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与文件2相比符合《专利法》二十二条二款和《审查指南》规定的新颖性的要求。

权利要求2~*是对独立权利要求1进一步限定的从属权利要求,由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有新颖性,因而其从属权利要求2~*也具备新颖性。

3.关于创造性(“三步法”(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指出现有技术中不存在相应的技术启示))(第一步:确定最接近现有技术)在审查意见通知书所提供的对比文件中,由于对比文件*与本发明技术领域相同,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相近,所以,确定对比文件*为最接近现有技术。

(第二步:与最接近现有技术对比)与最接近现有技术对比文件*相比,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所述的技术方案与它之间的区别技术特征是(论述区别技术特征)。

由此可知,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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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造性
4.对比文件无相应教导,因此谈不上结合得出权利要求(80534): 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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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造性 4.对比文件无相应教导,因此谈不上结合得出权利要求: 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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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造性 4.对比文件无相应教导,因此谈不上结合得出权利要求:
经核对对比文件1-2,发现: 1. 对比文件1转动一个盖,随位置不同而盖住管入口或不盖住管入口 (允许气体进入,导向制动器,以实现冷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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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造性 1.利用对比文件未公开技术问题本身,甚至公开的是相反的发明目的,以证明创 造性 例2: 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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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造性 1.利用对比文件未公开技术问题本身,甚至公开的是相反的发明目的,以证明创 造性 例2:权利要求1(90351)
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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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用对比文件未公开技术问题本身,甚至公开的是相反的 发明目的,以证明创造性
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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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造性 4.对比文件无相应教导,因此谈不上结合得出权利要求:
审查员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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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造性 4.对比文件无相应教导,因此谈不上结合得出权利要求:
复审: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四、创造性 4.对比文件无相应教导,因此谈不上结合得出权利要求:
1.一种静电喷雾装置,包括: 一个液体输送装置,将液体传输到雾化装置; 一个雾化装置,将来自液体输送装置的液体雾化成直径不大于60微米的液 滴; 一个静电发生装置,其正极和负极之间的直流电压>90,000伏至150,000伏, 供所述液滴穿过并因此而带电。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2.利用对比文件本身含有的信息,反证发明的“意想不到” , 以体现创造性

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

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
1、阅读审查意见通知书
• 明确审查意见通知书对申请文件的总体倾向性意见:
形式缺陷——肯定性结论意见 不可克服的实质性缺陷——否定性结论意见 实质性缺陷——不定性结论意见
• 阅读重点放在该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所指出的实质性缺陷 • 对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提出的所有审查意见进行归纳整理
三、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的主要工作
一、审查意见通知书简介
1、审查意见通知书类别
• 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为4个月
• 再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为2个月
一、审查意见通知书简介
2、审查意见通知书组成
• 专用表格 包括:所依据的文本、所引用的对比文件、对说明书 和权利要求书结论性意见、倾向性意见、答复期限等。 • 正文 包括:权利要求书和/或说明书的主要实质性缺陷, 有授权前景的,还指出次要的实质性缺陷和形式缺陷
2、说明书及其摘要的修改
• • • • • • • • • • 修改发明名称 修改技术领域 修改背景技术部分 修改发明内容部分中与该发明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有关的内容 修改发明内容部分中与该发明技术方案有关的内容 修改发明内容部分中与该发明的有益效果有关的内容 修改附图说明 修改附图 修改明显的形式错误 对摘要做适应性修改,删除商业性宣传用语
删除一项或者多项权利要求
变更独立权利要求的类型、主题名称及相应的技术特征 将独立权利要求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正确划界 修改从权的引用部分,改正引用关系上的错误 修改从权的特征部分,清楚的限定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 注意:不允许从独立权利要求中删除在原申请中明确认定为发明的必要技术 特征的那部分特征
二、修改的内容与范围
4、还可以争辩这部分内容属于公知常识,提供申请日之前 出版的教科书、技术手册、技术词典等

答复审查员意见通知书格式

答复审查员意见通知书格式

尊敬的审查员:本答复意见是关于专利申请号CN××,审查员第一次答复意见通知书做出的具体答复。

申请人认真阅读了审查意见通知书,同意审查员的意见,对申请文件进行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说明:同意与否要经过对比文件的分析,切记也有可能审查员给出的对比文件不符合抵触申请情况,抵触申请不能用来评价创造性,一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如果不同意,直接说明不同意,而后剔除第一部分,不过这种情况很难存在。

如果对比文件不能采纳,在这部分要增加说明情况,为什么不对。

一、修改说明(1)修改了权利要求1,引入了技术特征,把原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作为新权利要求的前序部分,把引入的技术特征作为特征部分。

使该修改的权利要求符合第二十二条关于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规定。

该在修改的依据来源于说明书第四页倒数第一行。

说明:有可能是从属权利要求上升,比如权利要求2上升,也有可能是全部权利要求确实无创造性,得从说明书根据对比文件对比找到有创造性的技术特征补充到独立权利要求。

(2)修改了从属权利要求.... 引用部分,只引用权利要求,克服了审查员在通知书指出的该权利要求不清楚的情况,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

(3)修改了从属权利要求4的主题名称,使其与引用的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一致。

除此之外,对说明书进行了适应性修改,由于上述修改未超出发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因此,符合专利法三十三条修改的规定,申请人认为这样的修改是允许的。

说明:还有可能标记,部件不准确,出现不确定性用语等情况。

答题时,修改说明一定要有!还要注意审题:新审查指南规定答复审查意见时不允许加新的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但是在考试中,如果考题有说明,如有必要可以增加权利要求,有必要的就写,因为有分值的!!!二、新颖性论述审查员的意见是……. 针对审查意见,申请人通过在独立权利要求1中增加对比文件1和2均未公开的技术特征….,使得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新颖性。

专利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专利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尊敬的审查员先生/女士:首先感谢您对本申请的认真地审查。

申请人仔细研读您的意见,同意您在意见中提出的有关的审查意见;但对于查员意见,申请人持不同观点。

针对您的意见,申请人重新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并陈述了意见,随此意见陈述书附上权利要求书替换页。

*************************修改说明*******************************一、修改说明(要有单独的修改说明部分)解析:这部分主要是针对“权利要求书替换页”的说明。

重点针对新修改的独立权利要求进行说明,修改了形式缺陷(使之满足实施细则第20——“权利要求书应当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重新补充了**技术特征,该技术特征记载于说明书**处,因此修改没有超出范围,符合专利法第33条规定。

注意在说明中掌握技巧,分部分说明:独立权利要求=前序部分(主题名称和共同的必要技术特征)+特征部分(区别技术特征);从属权利要求=引用部分(引用的编号和主题名称)+限定部分(附加技术特征)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三十三条的规定,具体内容参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关于公开不充分的反驳********************二、关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符合专利法第26第4款——“全权利要求应当以书明书为依据,说明请求保护的范围”。

)解析:具体说明,在具体实施方式中虽然仅仅描述了A,但是在说明书中记载了B、C、D,又A、B、C、D同属于一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推知将B、C、D同样依照A的实施方式,解决同样**问题,取得同样**效果。

在判断权利要求是否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时,应当考虑说明书的全部内容,而不是仅限于具体实施方式部分的内容。

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确定本申请给出的技术方案同样适用于B、C、D,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审查意见回复意见书

审查意见回复意见书

审查意见回复意见书尊敬的XXX先生/女士:首先,感谢您对我们产品/服务的审查并提供宝贵的反馈意见。

我们对您对我们的意见表示衷心的感谢,并非常重视您的意见。

经过我们团队的认真讨论和综合分析,我们希望通过回复您的意见来解答您的疑问,并对您的建议进行回应。

首先,针对您提到的产品质量问题,我们向您表示由衷的歉意。

我们非常重视产品质量,我们的生产和质检团队一直严格把控产品的生产和质量。

但是,作为一个制造产品的公司,我们无法避免偶尔出现的瑕疵。

在接到您的意见后,我们立即进行了调查,并对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排查。

发现问题后,我们迅速采取了相应的纠正措施,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同时,我们也会对生产和质检流程进行进一步的改进,以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关于您提到产品使用方便性的问题,我们对给您带来的困扰表示歉意,并非常感谢您提供这一重要的观点。

我们会认真研究您的建议,并通过技术和设计的改进来提升产品的易用性。

与此同时,我们也会加强用户的培训和使用说明的编写,以帮助用户更好地使用我们的产品。

在您的审查意见中,您还提到了我们的售后服务问题。

对于这一问题,我们深感抱歉。

我们的售后服务一直是我们公司的关注重点,我们的目标是为客户提供满意的售后服务。

在您反馈的情况中,我们似乎没有达到您的期望,这是我们的失职。

我们将立即采取措施,加强我们的售后服务团队,并将提供更加完善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同时,请您提供具体的联系方式,我们会尽快与您取得联系,以解决您在售后服务上的问题。

此外,我们也注意到您对产品包装问题的提及。

产品包装不仅仅是我们产品的一部分,也是我们对产品质量和形象的体现。

我们会认真审视您的指出的问题,并与我们的包装设计团队进行沟通,改进和加强产品包装的设计和实施。

我们希望通过精细的包装设计,为顾客营造更好的购物体验。

最后,我们再次感谢您对我们产品/服务的审查,并为给我们提供了宝贵的改进意见表示感激。

我们会认真对待您的建议,并以此为契机,不断改善和提高我们的产品和服务。

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

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

3. 说明书的修改 -克服说明书所存在缺陷的修改
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续)
-相对于修改的权利要求书作适应性修改 根据不同情况可能涉及到: 名称 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发明内容中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发明内容中的技术方案 发明内容中的有益效果 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 说明书摘要 针对几种情况的说明 通知书中给出更相关的现有技术、独立权利要求修改后 主题名称未变但缩小了保护范围 删除一部分主题名称不同的独立权利要求或者独立权利 要求修改后变更了主题名称
关于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实例一 1.一种平焰烧嘴,由可燃气体喷嘴、吸入口、 混合管、扩压管和旋流器组成,其特征在于:该 可燃气体喷嘴有一根与高压气源相通的中心管。
对比文件1
对比文件2
如何具体分析论述权利要求具有创造性实例
1. 一种自动烹调设备,包括: 一个用于烹调食物的烹调室; 一个设置在烹调室内、用于转动 食物的转盘; 一个用于获取被烹制食物表面辐 射红外线的红外线获取装置,其包 括一用于收集和反射来自被烹制食 物表面辐射红外线的窗口; 一个用于检测被烹制食物表面温 度的温度检测装置,其包括一用于 接收红外线的窗口; 其特征在于:所述红外线获取装 置的反射器具有椭圆形视角,此视 角覆盖转盘的中心和一部分边缘, 从而通过旋转所述转盘能够检测转 盘的整个表面。
发明实质审查
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
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
审查意见通知书简介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的主要工作
意见陈述书的主要格式
对通知书中几类主要实质性缺陷的处理
审查意见通知书简介
审查意见通知书分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和 再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又称中间通知书)。 审查意见通知书包括标准表格、正文,此外还 可以包括附件。 标准表格中写明实质审查所依据的文本、所引 用的对比文件、对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结论性意 见、实质审查的倾向性结论意见、答复期限等;其 中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还给出专利申请的基本情 况,如有无优先权要求、有无主动修改等。

审查意见答复模板

审查意见答复模板

审查意见答复模板之邯郸勺丸创作尊敬的审查员:您好!以下意见陈述是针对审查员xx年xx月xx日发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所做出的。

申请人仔细研究了审查意见通知书与审查员提供的对比文件1-2,针对审查员所指出的缺陷,申请人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附上修改的权利要求书替换页,并意见陈述如下:一、修改说明:1、增加了权1的技术特征,将….增加到权1中,修改依据来源于说明书和实施例x。

说明书第xx段有相应的描述…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权利要求书和原说明书的范围,符合专利法33条和实施细则51条3款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的新颖性:1、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依照单独对比的原则,权利要求1公开了x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1中并没有披露此特征,二者属于分歧的技术方案。

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有专利法22条2款规定的新颖性。

依照单独对比的原则,权利要求1公开了x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并没有披露此特征,二者属于分歧的技术方案。

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2具有专利法22条2款规定的新颖性。

2、权利要求2-5的新颖性:在独立权利要求1有新颖性的基础上,从属权利要求2-5也具有专利法22条2款规定的新颖性。

三、关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的创造性:1、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1)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技术领域相同、所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同,且公开了本申请的技术特征最多,因此对比文件1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2)对比文件1公开一种…..,权利要求1公开了xx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如下:XXXX因此,本申请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3)对于此区别特征:对比文件2中并没有公开这个区别特征,也没有任何暗示,(或者对比文件2虽然公开了这个特征,但是作用分歧),此区别特征也不是公知知识。

本申请还取得有益效果,具体….综上所述,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2或者两者的结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性进步,具有专利法22条3款规定的创造性。

答复复审通知书

答复复审通知书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尊敬的审查员先生/女士:首先感谢您对本申请的认真审查。

对于审查员的意见,申请人进行了认真的研读,(简述审查员的意见,表明同意或者不同意查员的建议,)申请人对申请文件做出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1.修改说明(针对新修改的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逐一分析,说明出处。

)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三十三条的规定,具体内容参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新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为:1.本发明涉及……2.关于新颖性对比文件1涉及(简述对比文件1的发明要点)。

(与新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对比,阐明不同,可用例句如下:(1)对比文件1披露了新修改独立权利要求1前叙部分的内容,但未披露“本发明区别技术特征”;(2)与对比文件1相比,本发明具有***的区别技术特征) 所以新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与文件1对比符合《专利法》二十二条二款和《审查指南》规定的新颖性的要求。

对本文件2涉及(简述对比文件2的发明要点)。

(与新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对比,阐明不同)所以新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与文件2相比符合《专利法》二十二条二款和《审查指南》规定的新颖性的要求。

权利要求2~*是对独立权利要求1进一步限定的从属权利要求,由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有新颖性,因而其从属权利要求2~*也具备新颖性。

3.关于创造性(“三步法”(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指出现有技术中不存在相应的技术启示))(第一步:确定最接近现有技术)在审查意见通知书所提供的对比文件中,由于对比文件*与本发明技术领域相同,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相近,所以,确定对比文件*为最接近现有技术。

(第二步:与最接近现有技术对比)与最接近现有技术对比文件*相比,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所述的技术方案与它之间的区别技术特征是(论述区别技术特征)。

由此可知,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

最接近现有技术对比文件*并没有给出解决此技术问题的技术手段,也没有给出解决此问题的相关启示。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11、根据权利要求9或10所述的微波炉,旋转天线装有涡轮叶片。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微波炉,旋转天线由直接导向涡轮叶片的气流 驱动旋转。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微波炉,该微波炉配置有一个提供驱动旋转天 线旋转、冷却炉子发热部件和排出烹调蒸汽用气流的鼓风机。 14、根据权利要求1或5或6或9或10或12或13所述的微波炉,旋转天线是通 过波导管与微波发生器耦合的。 1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微波炉,旋转天线是通过波导管与微波发生器 耦合的。 16、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微波炉,旋转天线是通过波导管与微波发生器 耦合的。 17、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微波炉,旋转天线是通过波导管与微波发生器 耦合的。 18、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微波炉,旋转天线是通过波导管与微波发生器 耦合的。 19、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微波炉,所述波导管的纵截面呈渐缩形。 20、根据权利要求15、16、17、18所述的微波炉,所述波导管的纵截面呈 渐缩形。 21、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微波炉,所述波导管是与炉膛壁和反射器组合 成一体,由二块金属薄板制成。 22、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微波炉,所述波导管是与炉膛壁和反射器组合 成一体,由二块金属薄板制成。
例如,本领域的技术人员会认识到,反射器可以是说明书中 所描述的适当的截头圆锥体形状,其角度最好在 25度至 40度的 范围内。圆锥体的角度可以根据炉膛的特性来选择,以保证能 量集中,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在所述范围之外取值。本 领域的技术人员也可能会认识到,反射器可以是杯形的,或具 有抛物曲面,但仍能满足本发明的要求。所述认识并不需要创 造性技能。 修改的权利要术1的特征部分在对比文献Ⅰ、Ⅱ或Ⅲ中都没有 公开,而且也不是一种常规改进。因此,与这些对比文献,特 别是对比文献Ⅲ相比,修改的权利要求1体现的技术方案不仅具 备新颖性,而且具备创造性。 此外,为了支持本发明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申请人认为本发 明关键在于认识到反射会导致炉子效率降低的问题。所有对比 文献都沒有公开或甚至沒有提及这一问题,对比文献Ⅲ与此背 道而驰,它说需要反射来获得均匀微波场。 确实,对比文献Ⅲ作为一个整体考虑,所讲的内容是背离本 发明的。事实上,对比文献Ⅲ与本发明所提出的是对不同问题 的不同解决方案,其内容是不一样的。

浅谈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及修改申请文件应注意的问题

浅谈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及修改申请文件应注意的问题

浅谈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及修改申请文件应注意的问题浅谈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及修改申请文件应注意的问题专利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这说明发明专利申请若要获得专利权,申请人必须在自申请日起三年内提请实质审查,超过三年的期间,就会导致该发明专利申请被视撤回的法律后果。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后,审查员会依法提出各种审查意见,指出申请文件中存在的缺陷,包括形式上的和实质性的缺陷。

申请人必须深入理解审查员的各条审查意见,有的放矢地进行答复,否则,会延长审查的周期,推迟授权的日期,不利于申请人,而且申请人在陈述意见的同时经常还要修改申请文件。

审查员很多时候会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关于创造性的规定和专利法第三十三条关于申请文件的修改不能超范围的规定提出审查意见通知书,本文仅就如何更好地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提出一点拙见,以便抛砖引玉。

关于发明专利申请不具有创造性的意见陈述通过统计审查员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可知,审查员在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提出发明专利申请不具备创造性的几率较大。

因影响创造性的因素很多,审查员和申请人对所申请的专利是否具备创造性持不同看法的情况时有发生。

申请人一定要实事求是,若该发明专利申请真的不具有创造性,也不必费时费力地争辩。

但有时由于审查员所掌握的专业领域知识与该发明的技术领域相距较远,因而对发明的技术方案没有完全理解的情况是存在的,申请人就应该协助审查员更好地理解其发明内容,通过意见陈述,互相交流形成一致的看法,说服审查员接受其意见,并获得授权。

收到《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补正通知书》怎么答复

收到《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补正通知书》怎么答复

收到《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补正通知书》怎么答复当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补正通知书》的时候不要慌!具体应该如何答复,这里有一些知识要点。

首先是,在什么情况下会下发《审查意见通知书》及《补正书通知书》?一般来讲,在专利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针对实质性问题下发《审查意见通知书》,而针对形式问题下发《补正书通知书》;《审查意见通知书》在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中比较常见,《补正通知书》在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专利申请中比较常见,在绝大部分发明专利审查过程中均会碰到《审查意见通知书》。

其次是,对于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及《补正书通知书》的期限是否有做限定?一般来说,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四个月,答复《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两个月,答复《补正书通知书》的期限为两个月;上述期限的计算方法是:从通知书的发文日起,先向后推算15日作为文件传递时间,再以上述期进行计算。

最后对如何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及《补正书通知书》进行解答下。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及《补正书通知书》时,主要应针对审查员在通知书中所指出的问题进行答复,一般来讲,不要针对审查员通知书意见之外的事项作过多陈述;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及《补正书通知书》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申请文件的修改,此时应严格遵循“修改不超范围”的原则,也就是说,从原始申请文件中不能明确、唯一导出的内容,均不能加入到新的申请文件中,“修改超范围”是专利审查过程中的驳回理由,也是专利授权后的无效理由;在发明专利的审查过程中,最常见、最难答复的是关于专利“新颖性”及“创造性”的问题,通俗的讲(但不严谨),“新颖性”是指本申请与现有技术相比,两者在实质上不相同;“创造性”是指本申请与现有技术相比,不但在实质上不相同,而且这种区别是普通技术人员来说是不易想到的,也就是需要达到一定的创新高度;如果审查员指出,本专利申请与现有技术相比,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需要针对具体情况分析:1.首先,我们需要分析审查员所提供的对比文件,如果审查员对本专利申请或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理解有误,则可以指出审查员审查意见中的错误,指出两者在工作原理、领域,效果等方面不一样的地方,应详细论述两者的区别,希望以此说服审查员;2.若审查员在审查意见中指出某项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但对其它权利要求没有作任何评述,则有可能该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及创造性,申请人可以通过缩小保护范围而获得专利权;3.若审查员在审查意见中指出所有权利要求均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而申请人经对比后认为,原权利要求书中所记载的技术方案确实是现有技术或创造性不大,本申请的创新点仅仅记载于说明书中,此时可以将记载于说明书中的创新点补入权利要求书中,通过缩小保护范围而获得授权;4.如果审查员指出所有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及创造性,申请人经对比后认为,权利要求书及说明书中均没有记载具有创新点,此时,不能将原来没有记载的创新点补入权利要求而获得授权(因为专利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申请文件所记载的范围),该专利被驳回的可能性极大。

专利-审查意见答复要点

专利-审查意见答复要点

1、如何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对于大多数发明专利申请,审查员均采用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方式将实质审查意见告知专利申请人。

如果能够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撰写出令人信服的意见陈述书,并修改出合格的专利申请文件,就有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获授权。

因此,如何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是专利代理人的一项基本功。

根据审查意见通知书对专利申请文件的审查意见来看,大致分为存在形式缺陷和存在实质性缺陷两类;其中存在实质性缺陷又可分为不可克服的实质性缺陷和可以克服的实质性缺陷。

如果专利申请文件仅存在形式缺陷,那么,通过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即可获授权;如果申请文件存在实质性缺陷,将会导致专利申请被驳回。

因此,在阅读审查意见通知书时要特别重视其指出的实质性缺陷。

专利申请文件缺乏新颖性和/ 或创造性是常见的实质性缺陷之一,审查员判断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具备新颖性和 / 或创造性的主要依据是通知书中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仔细研读对比文件是理解审查员观点的基础。

在研读对比文件之前,首先需要明确对比文件的类型,如果对比文件为抵触申请,则只能用于评价新颖性,接着分析对比文件的技术领域与本申请的技术领域是否相同、相近或相关,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解决本申请的技术问题时是否会去了解该对比文件所述领域现有技术的现状。

然后,逐篇研读对比文件,理解并分析对比文件所披露的技术内容,将它们分别与本申请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进行对比分析,确定对比文件究竟披露了本申请权利要求中的哪些技术特征,而本申请权利要求中哪些技术特征还未被对比文件披露,只要存在对比文件未披露的技术特征,则本申请相对该对比文件具有新颖性。

通常对比文件 1 为审查员认定的与本申请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将对比文件 1 与本申请的技术方案,特别是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进行对比,确定哪些是共有的技术特征,哪些是对比文件1未披露的技术特征,即区别技术特征,进而确定审查员的审查意见是否正确,如果审查意见有不准确的地方,需要指出来,并充分论述理由。

发明专利第一次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实例1)[教学]

发明专利第一次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实例1)[教学]

尊敬的审查员:申请人仔细地研究了您对申请号为201110261793.9,发明名称为“甘蔗组培苗小拱棚大田移栽方法”的审查意见,针对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陈述意见如下:在审查意见通知书所引用的三部分对比文件,对比文件2(CN101904262A)与本发明的技术领域相近,所解决的技术问题相近,公开申请的技术特征较多,故认定对比文件2(CN101904262A)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⑴首先申请人同意审查员关于本发明权利要求1中“所述瓶苗生根后从瓶中取出洗干净”相对于对比文件2(CN101904262A)公开的“将经过炼苗后的甘蔗试管苗用自来水洗干净培养基”无创造性的看法,现将该部分内容从权利要求1中删除。

⑵其次申请人对审查员关于对比文件2(CN101904262A)公开的“将甘蔗试管苗单株或小丛移植于育苗盆孔穴内,种植后尽快用多菌灵溶液淋定根水,并尽快搭小拱棚覆盖薄膜保湿”相当于权利要求1所述“移栽完毕在植蔗沟上方搭建小拱棚,根据行距及小拱棚高度选择尺寸合适的薄膜覆盖在小拱棚上”有如下不同意见:对比文件2中的“小拱棚”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使尚未生根的甘蔗组培苗在人工营造的育苗大棚拱小拱棚内发育出根并生长成完整健壮的植株,以便下一步移栽大田(相当于本发明的种苗繁育大田);本发明权利要求1中的“小拱棚”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使已经经过假植苗圃(相当于对比文件2中的育苗大棚拱小拱棚)培育的较幼小的甘蔗组培苗在移栽种苗繁育大田时也能保证较高的成活率,且生长发育速度较快。

此外,申请人对审查员关于对比文件2(CN101904262A)公开的“育苗大棚”相当于权利要求1所述种苗繁育大田有以下不同意见:根据本领域公知常识育苗大棚一般都具备一定的固定设施(如水泥立柱、棚架结构、喷淋系统及遮阴网等),目的在于营造区别于大田自然环境(相当于本案例的种苗繁育大田)的有利于种苗成活生长的小环境。

基于上述,申请人认为对比文件2中公开的有关“拱棚”的内容与权利要求1中的“小拱棚”作用完全不同等。

2如何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2如何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2)、“否定性结论意见” 专利申请存在着不可克服的实质性缺陷,这类专利 申请无授权前景,如果意见陈述书没有足够理由来改 变审查员的观点,该专利申请将被驳回。



(3)、“不定性结论意见”。 专利申请存在着实质性缺陷,需要根据专利申请的 修改来确定其是否已消除这类缺陷,或者是审查员对 该专利申请的内容尚无把握的情况。通常此时将根据 申请人在意见陈述书中的观点以及修改后的申请文件 是否已克服缺陷进一步判断是否授予发明专利权 。


c、基本不同意审查意见
向委托人转达审查意见和详细说明专利代理人自己 的观点和具体分析意见,但也需要告知委托人若按照 通知书意见修改会导致较窄保护范围。而不修改申请 文件则有可能导致延长审批程序,甚至会导致驳回, 请委托人作出抉择。

4、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的监视 在向委托人转达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就应当监视宙 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期限。建议对于第一次审查意见 通知书期限届满前 20 天,中间通知书期限届满前 10 天 尚未收到委托人的指示意见,就应当快速通知委托人 要求他在 1 一 3 天内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返回指示 意见,以确保不耽误审查意见通知的答复。如果在期 限之内得不到委托人的指示,应当在征得委托人同意 的情况下,办理延期手续。

c、如果在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对某个从属权利要求 并未指出其实质性缺陷,在这种情况下很可能是一种 暗示:将此权利要求限定部分的技术特征补充到引用 的权利要求中并将其改写成新的独立权利要求,就有 可能取得专利保护。



(4)、将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提出的所有问题进行归 纳整理 专利代理人在阅读审查意见通知书时应当将通知书 中所指出的全部问题进行整理,加以归纳,最好列表; 并仔细理解通知书中对这些问题所论述的理由,以便 向申请人转达。 为避免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出现遗漏、可以在 按照委托人的意见答复审查意见和修改申请文件时借 助该所归纳﹑整理的问题表逐一核对,以保证在意见 陈述中对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

如何有效答复发明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

如何有效答复发明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

如何有效答复发明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在发明专利申请过程中,审查员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其目的主要是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在发现存在可以补正的缺陷时,审查员通知申请人以补正的方式消除缺陷,使其符合公布的条件;在发现存在不可克服的缺陷时,审查员作出审查意见书,指明缺陷的性质,并通过驳回的方式尽早结束审批程序,另外还要确定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应当授予专利权,特别是确定其是否符合专利法有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规定。

在这个必经过程中,申请人可能会多次收到审查意见书,对审查意见书的答复将直接影响到专利申请的过程及结果。

为了使申请人早日顺利取得发明专利权,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应注意的以下几个问题:先看一个例子:在申请号为xxxxxxxxxxxx的专利申请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在一通中指出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步骤存在不清楚的问题。

申请人在一通答复时,在说明书中添加了一些说明性的文字,而这些并不能从原始文件中直接推导出来,因此导致修改超出范围,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在二通中,审查员指出超范围的问题,要求申请人删除超出范围的内容。

结果,在答复二通时,申请人仅仅在意见陈述书中说明将所修改的一部分说明书内容还原为原说明书内容,而未提交替换页。

审查员只有发了三通,发明人的申请才最终得以授权。

我们来分析一下本案审查过程中都存在哪些问题:首先是,申请人在一通中没有更好地理解审查员的意图。

审查员指出权利要求中存在不清楚的问题,申请人只要针对问题所在修改权利要求很容易就可以克服该缺陷,而申请人却以为是说明书中描述不清楚,因此对说明书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和解释,而未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

因而不仅没有克服权利要求的缺陷,致使修改超范围。

在二通答复中,申请人虽然认为应该删除超出范围的内容,却没有提交替换页,而只是将说明书内容还原为原说明书内容。

而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的规定,除审查员依职权修改明显错误的情况外,不论采用什么方式提出修改意见,都必须以申请人正式提交的书面修改文件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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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申请文本
权利要求书 1、 一种微波炉(10),包括安置待加热的食物(17)的炉膛(14),一个耦合到一 、 一种微波炉( ) 包括安置待加热的食物( )的炉膛( ) 根旋转天线( )上的微波发生器( ) 该旋转天线与炉膛的一壁( 根旋转天线(32)上的微波发生器(28),该旋转天线与炉膛的一壁(14a)相邻,用 )相邻, 于将微波发生器( ) 所产生的微波能量辐射到炉膛( ) 于将微波发生器 ( 28)所产生的微波能量辐射到炉膛 ( 14)中 , 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炉 膛壁(14a)带有一个凹面反射器(22),该反射器位于所述旋转天线(32)之后,以 膛壁( ) 带有一个凹面反射器( ) 该反射器位于所述旋转天线( ) 之后, 便向待加热的食物( )直射微波能量。 便向待加热的食物(17)直射微波能量。 2、 根据权利要求 所述的微波炉,旋转天线(32)和反射器(22)被一个能透过微波 所述的微波炉, 、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波炉 旋转天线( )和反射器( ) 的隔油物( )与炉膛( )隔开。 的隔油物(46)与炉膛(14)隔开。 3、 根据权利要求 或2所述的微波炉,旋转天线(32)被支撑在反射器(22)所带的 所述的微波炉, 、 根据权利要求1或 所述的微波炉 旋转天线( )被支撑在反射器( ) 一个绝缘衬套(36)中。 一个绝缘衬套( ) 4、 根据权利要求 至3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微波炉,旋转天线由一股气流所旋动,该 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微波炉, 、 根据权利要求1至 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微波炉 旋转天线由一股气流所旋动, 气流是直接导向旋转天线( ) 气流是直接导向旋转天线(32)的。 5、 根据权利要求 所述的微波炉,旋转天线(32)装有涡轮叶片(33)。 所述的微波炉, 、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微波炉 旋转天线( )装有涡轮叶片( ) 6、 根据权利要求 至5中任何一项所述的微波炉,微波发生器(28)通过波导管(26 中任何一项所述的微波炉, 、 根据权利要求1至 中任何一项所述的微波炉 微波发生器( )通过波导管( )耦合到旋转天线(32)。 耦合到旋转天线( ) 7、 根据权利要求 所述的微波炉,旋转天线(32)通过经由反射器(22)延伸到波导 所述的微波炉, 、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微波炉 旋转天线( )通过经由反射器( ) 管(26)中的一个耦合传感器(34)耦合到波导管(26)。 )中的一个耦合传感器( )耦合到波导管( ) 8、 根据权利要求 所述的微波炉,耦合传感器(34)也构成旋转天线(32)在绝缘衬 所述的微波炉, 、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微波炉 耦合传感器( )也构成旋转天线( ) 套(36)中的一根旋转轴。 )中的一根旋转轴。 9、 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何一项所述的微波炉,旋转天线(32)具有定向特征,并 、 根据权利要求 至 中任何一项所述的微波炉,旋转天线( ) 具有定向特征, 中任何一项所述的微波炉 且产生平面微波场。 且产生平面微波场。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2006.6.24—2006.6.25
目 录
审查程序 审查程序中发出的通知书 原始申请文本(权利要求书) 原始申请文本(权利要求书) 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正文) 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正文) 答复与修改的原则 修改的法律依据 争辩与修改的实质内容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意见陈述书(正文) 意见陈述书(正文) 微波炉技术方案组合分析 技术方案组合(权利要求包含174种组合) 174种组合 技术方案组合(权利要求包含174种组合) 本答复的核心
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正文
(模拟) 模拟) 本审查意见通知书是以申请人 年 月 日提供的申请文本的权利要求书作出 经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的。经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1.本通知书引用以下对比文献: 本通知书引用以下对比文献: 本通知书引用以下对比文献 (1)对比文献Ⅱ; )对比文献Ⅱ (2)对比文献Ⅲ。 )对比文献Ⅲ 这两篇对比文献均是本发明专利申请之前公开的。 这两篇对比文献均是本发明专利申请之前公开的。 2.文献Ⅲ公开了 ( 所用的标示号是对比文献 Ⅲ 所用的标示号 )一个微波炉 文献Ⅲ 文献 公开了(所用的标示号是对比文献Ⅲ所用的标示号) (10),该微波炉包括用于安放待加热食物的一个炉膛(12),以及耦合到 ) 该微波炉包括用于安放待加热食物的一个炉膛( ) 一根旋转天线(30)的一个微波发生器(40),旋转天线(30)紧邻炉膛( 一根旋转天线( ) 的一个微波发生器( ) 旋转天线( ) 紧邻炉膛( 12)的一壁(底壁 )的一壁(底壁12b),用于将微波发生器所产生的微波能量辐射到炉膛中 ) 。 此外,如对比文献Ⅲ所示,上述侧( 壁装有一个凹面反射器( 此外,如对比文献Ⅲ所示,上述侧(底)壁装有一个凹面反射器(反射凹 槽20),该反射器放在旋转天线(30)的后面,向待加热的食物直射微波能 ) 该反射器放在旋转天线( )的后面, 量。 如上所述,权利要求1相关于对比文献 而言不具备新颖性,因此, 相关于对比文献Ⅲ 如上所述 , 权利要求 相关于对比文献 Ⅲ 而言不具备新颖性 , 因此 , 根据 中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权利要求1不能被允许 不能被允许。 中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权利要求 不能被允许。 3、权利要求 限定部分记载的特征也在对比文献Ⅲ中被公开(见图 、3, 限定部分记载的特征也在对比文献Ⅲ 、权利要求2限定部分记载的特征也在对比文献 中被公开(见图2、 , 特别是天线30,反射槽20和平板 和平板23) 特别是天线 ,反射槽 和平板 )。 文献Ⅲ也公开了一个绝缘衬套,如权利要求3所述(见图3垫圈 ),该绝 文献Ⅲ 也公开了一个绝缘衬套, 如权利要求 所述(见图 垫圈36) 所述 垫圈 缘衬套安装在反射槽( ) 缘衬套安装在反射槽(20)中。 如上所述,权利要求2和 的主题与对比文献 相比也不具有新颖性, 的主题与对比文献Ⅲ 如上所述,权利要求 和3的主题与对比文献Ⅲ相比也不具有新颖性,因此 根据中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权利要求2和 也不能被允许 ,根据中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权利要求 和3也不能被允许。
答复与修改的原则
正确理解发明与对比文件所涉及的技术 内容 争辩据 条理清晰、措辞严谨、 条理清晰、措辞严谨、文笔简练 以第三人身份角度撰写
修改的法律依据
页第4行 法33条、审查指南 条 审查指南2-130页第 行2-138页 页第 页 第5行 行 主动修改的时机(细则51条 款 主动修改的时机(细则 条1款) 按审查意见通知书修改(细则51条 款 按审查意见通知书修改(细则 条3款) 修改的例外(审查指南2-128) 修改的例外(审查指南 )
审查程序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前的初步审查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公告前的 初步审查 发明专利申请公告前实质审查 复审请求的形式审查 复审请求的前置审查 复审请求的合议审查 无效宣告请求的合议审查
审查程序中发出的通知书
补正通知书 审查意见通知书 视为撤回通知书 视为未要求优先权通知书 视为未提交相关文件通知书 视为未保藏通知书 视为未要求不丧失新颖性宽限通知书 驳回决定通知书 授权公告和办理授权登记手续通知书 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权利通知书 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通知书…… 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通知书
4、就权利要求 的主题而言,值得注意的是,对比文献Ⅱ公开了采用直接导 、就权利要求4的主题而言 值得注意的是,对比文献Ⅱ 的主题而言, 向天线的气流来驱动旋转天线的概念(见对比文献Ⅱ最后一段) 向天线的气流来驱动旋转天线的概念(见对比文献Ⅱ最后一段)。对于本领城 的技术人员来说,很容易想到在对比文献Ⅲ中所公开的炉子中采用这一概念, 的技术人员来说,很容易想到在对比文献Ⅲ中所公开的炉子中采用这一概念, 以便避免对比文献Ⅲ的电机( )的损耗。对比文献Ⅲ中也强调指出了这一点, 以便避免对比文献Ⅲ的电机(45)的损耗。对比文献Ⅲ中也强调指出了这一点, 即天线还可以“由任何适当的装置”来驱动(见对比文献Ⅲ倒数第二段) 即天线还可以“由任何适当的装置”来驱动(见对比文献Ⅲ倒数第二段)。 对比文献Ⅱ也公开了权利要求5限定部分记载的特征 见最后一段) 限定部分记载的特征( 对比文献Ⅱ也公开了权利要求 限定部分记载的特征(见最后一段)。 因此,权利要求4和 的主题不具备创造性 的主题不具备创造性, 因此,权利要求 和5的主题不具备创造性,根据中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 款的规定,权利要求4和 也不能被允许 也不能被允许。 款的规定,权利要求 和5也不能被允许。 5、权利要求 至8的主题也被对比文献Ⅲ所公开(特别参见波导管 ,耦合 的主题也被对比文献Ⅲ 、权利要求6至 的主题也被对比文献 所公开(特别参见波导管41, 感应器43也构成天线 和垫圈36的旋转轴 也构成天线30和垫圈 的旋转轴) 感应器 也构成天线 和垫圈 的旋转轴)。 当权利要求6至8单独从属于权利要求 单独从属于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权利要求时 权利要求6 中任一项权利要求时, 当权利要求6至8单独从属于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权利要求时,权利要求6 不具备新颖性, 至 8不具备新颖性, 在其他情况下不具备创造性 。 因此 ,根据中国专利法第二 不具备新颖性 在其他情况下不具备创造性。因此, 十二条第二款或第三款的规定,权利要求6至 不能被允许 不能被允许。 十二条第二款或第三款的规定,权利要求 至8不能被允许。 6、最后,如权利要求 所述采用定向天线产生平面微波场,对于本领域的技 所述采用定向天线产生平面微波场, 、最后,如权利要求9所述采用定向天线产生平面微波场 术人员来说是公知的一种常规设计,因为对比文献Ⅱ 术人员来说是公知的一种常规设计,因为对比文献Ⅱ就提出了在微波炉中采用 这样一种天线(见对比文献Ⅱ全文,特别是第一段) 这样一种天线(见对比文献Ⅱ全文,特别是第一段)。 因此,权利要求9的主题不具备创造性 的主题不具备创造性, 因此,权利要求 的主题不具备创造性,根据中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的规定,权利要求9不能被允许 不能被允许。 的规定,权利要求 不能被允许。 7、如果您认为发明专利申请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主题,请您对该审查意见 、如果您认为发明专利申请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主题, 通知书作出答复,并提交经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和相应的说明书。 通知书作出答复,并提交经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和相应的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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