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违纪行为处罚管理规定(新改)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垣曲县凯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违章违规违纪行为处罚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及自我防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操作规程,杜绝违章,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矿山安全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凯源矿业违规违纪处罚细则。
二、适用围
适用于本公司矿山管理人员和施工单位项目部及其所有员工。
三、职责
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建立矿山及施工队的安全生产处罚台账;
四、一般处罚规定
五、其他处罚规定
1、项目部人员有其他违反全生产规定行为的,一经发现可视情节处以50—200元/次罚款;
2、项目部所有人员违反公司及项目部生活管理规定的,可视情节处以50—200元/次罚款;
六、处罚程序及罚款缴纳和使用
1、公司和项目部管理人员发现违规违章行为,必须予以现场指出并责令纠正,实施处罚的,由公司或项目部管理人员开具处罚通知单。处罚通知单必须载明违规、违纪及违章的人员、时间、地点、违规违章情节和处罚金额;
2、对发生事故的处罚,按事故调查报告中的处罚意见进行处罚;
3、对项目部实施的处罚,由公司向项目部开具处罚通知书;
4、由公司或公司矿山管理人员决定实施的处罚,处罚通知书交项目部,由项目部按月将处罚资金缴纳至公司财务部;由项目部自行决定实施的处罚,处罚资金也必须按月上缴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代管。每年年中、年末分两次用于矿山安全建设或对遵章守纪较好的员工的奖励。项目部不按时上缴的,公司有权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并不予返还使用。
5、所有处罚通知决定均在矿山培训室贴公示。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