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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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
辽宁佳合鹏程粉体科技有限公司各部门:
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增强全员意识,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常效安全管理机制,促进企业基础管理不断提高,经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会议研究决定,成立辽宁佳合鹏程粉体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现将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关职责要求通知如下: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张春涛
副组长:刘峰周宁骁
组员:曹栋义宋国平庞宝铮徐延良
总经理办公室设劳动与安全部,负责检查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各部门要建立安全保证体系,配专职安全员,并保证相对稳定,工班设兼职安全员,跟班作业。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劳动与安全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见附件。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公司安全生产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对车间日常生产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及时做出决策。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以及上级有关规章制度、指示、决议、并组织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制定生产车间安全生产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
4、每月对生产车间进行至少一次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召开专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制定预防因工伤亡事故的措施和对策。
5、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二、安全领导小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总经理
在安全生产方面对公司主要负责,是车间日常生产第一责任者和管理者,对生产车间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其安全生产责任是: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生产车间特点及工作性质,制定有针对性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主持监督其实施。
2)根据生产车间的特点和车间规模,建立车间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符合要求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成立生产车间生产领导小组。
3)组织建立生产车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
责任考核办法,严格奖惩制度。
4)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上级在安全生产检查中提出的事故隐患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应按照“三定”原则(定人、定时间、定措施)予以解决,并按时将解决情况向上级反馈。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施工生产,待隐患消除,方可恢复施工生产。
5)坚持把安全管理作为车间管理重要内容。
6)负责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确保安全防护费用及有效使用。
7)组织车间生产人员的生产教育和培训。配备安全可靠的防护用具和劳动保护用品。发动群众,实行全员、全面、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经常听取广大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总结推广科学管理经验,及时表彰先进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
8)发生事故后,做好事故现场保护与伤员抢救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虚报和故意拖延不报。组织事故救援、妥善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认真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防止发生重复事故。
2、厂长
厂长对生产车间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负技术管理责任。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负责主持制定专项标准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编制审定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处理和解决施工现场安全技术问题。
(3)组织编制生产组织设计,负责识别重大危险源,制定、审查危险源控制和安全设施,保证其有可行性和针对性,并认真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发生问题及时解决。
(4)制定车间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生产方案的同时,必须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技术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主持车间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
设施投入使用;使用中的设施设备,按规定组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在生产车间生产前及重要工序阶段前,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7)负责组织对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组织落实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标准规程,必须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处理车间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对重大事故隐患的预防和整改提出技术措施和技术方案。
(8)参加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对车间生产中出现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提出改进措施,对危及员工生命重大事故隐患有权停止生产,以确保员工人身安全。
(9)参加配合项目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从技术上分析原因,提出技术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
3、副厂长
对本车间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章、规范、标准,覅在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2)组织实施车间生产总体和各阶段安全生产活动计划,参与审查并组实施安全专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3)配合或组织车间的安全检查等活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控制危险源。
(4)发生事故时,协助厂长组织事故现场保护、防范措施的落实等具体工作。
4、劳动与安全部负责人
(1)积极贯彻和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上级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国家、地方、行业法律法规,落实公司管理规定,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完善项目部安全工作计划、安全生产规章、办法和体系文件。
(2)负责制定车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针对车间生产特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细则,并负责贯彻实施。
(3)协助厂长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并监督检查车间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厂长和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汇报情况。
(4)负责员工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组织管理,配合后勤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办证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车间班组生产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
(5)开展“危险预知”活动,辨识危险源,参与危险性评价工作;建立车间班组安全活动和班前安全讲话制度,针对各车间生产,组织开展事故隐患预测、预控、预防工作,简历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并逐级做好各项整改记录。
(6)参加生产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和会审,参加车间生产会。参加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建立生产车间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7)对重大事故隐患、严重违章生产、违章作业,有权下令停止生产并越级上报上级部门或领导,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生产车间有权制止投入使用。
(8)对生产车间劳动保护用品采购、使用、管理有监督、检查权,对进入生产车间单位或者个人,有权检查、监督是否符合车间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发现问题责令其改正。
(9)参加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进行统计分析,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车间建设,并负责申报工作。
5、技术部负责人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有关规范、标准,并组织落实。
(2)对安全质量环境管理体系中的相关要素达标负责。
(3)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五同时”。
(4)合理组织生产,遵守生产顺序,将安全生产所需的工序、资源排入计划。
(5)组织编制和审批车间生产设计或专项生产组织设计,进行安全技术的改进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