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对“视觉即思维”的视觉思维理论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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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对“视觉即思维”的视觉思维理论的理解

摘要:视党思维及其概念是一个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从审美直觉心理学的角度明确提出“视觉思维”概念,以揭示视觉器官在感知外物时的理性功能以及一般思维活动中视觉一向所引起的巨大作用,以化解“视觉”与“思维”、感性与理性、艺术与科学之间的割裂、矛盾和对立,是阿恩海姆在视觉艺术理论或审美直觉心理学方面的重要贡献,而蕴含在这种贡献背后的另一个贡献,就是提出了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的思考的问题,包括视觉思维提法的科学性问题、视觉思维的本质问题和视觉思维的创造性问题。

一切知觉中都包含着思维,一切推理中都包含着直觉,一切观测中都包含着创造。概念思维与人的视觉活动水乳交融,并不是一条单独的至上的线路。--阿恩海姆

视知觉,具有思维的一切本领。这种本领不是指人们在观看外物时,高级的理性作用参与到低级的感觉(视知觉)之中,而是说视知觉本身并非低级,它本身已经具备了思维功能,具备了认识能力和理解能力。--阿恩海姆

视觉思维不等于我们只能认识看得到的东西,而无法认识看不到的东西。在科学中,我们“看”到了我们肉眼所看不到的东西,照阿恩海姆说来,它正是“隐藏”在人眼所能看到的东西中间。视觉思维的“底线作用”往往是科学中的“看不见的手”。

不能低估一句“大俗话”——眼睛是心灵的窗口。这句话可以与海德格尔的“此在是存在的——展示口”比美。人眼是——懂得看空间“位置”的“展示口”。在阿氏看来,视觉思维训练有素者,在任何方面的创造力都会有——基础和底气。视觉训练是提高人的综合素质的关键和基础;理性生于视觉;理性和逻辑的“老家”在视觉。视觉是人类认识活动中最有效的感官;视知觉(即视觉思维)是一切艺术乃至一切文化的基础所在。感知,尤其是视知觉,具有思维的一切本领。这种本领不是指人们在观看外物时,高级的理性作用参与到低级的感觉(视知觉)之中,而是说视知觉本身并非低级,它本身已经具备了思维功能,具备了认识能力和理解能力……所谓认识,无非是指积极的探索、选择、对本质的把握,而这一切又都涉及着对外物的形态的简化和组织(抽象、分析、综合、补足、纠正、比较、结合、分离、在背景是突出某物)。而认出某物是某物,实际上就等于一个问题的解决。这一切都是在视知觉中发生的。(他提出的“概念形式中的视觉因素”这一课题理论,早就被美国教育部列入艺术与人类学教学大纲中。)

阿恩海姆重视情感和知觉的互发性的创造力,认为特别是绘画艺术创造中,视知觉(中的意象和抽象)明显体现出是概念思维的灵魂。他力求弥合视觉与理性、艺术与科学的鸿沟;看重绘画艺术训练对恢复视知觉的地位的重要性。他的科学的理论意义也远远超过了绘画领域,延伸到一般的哲学和美学实践的范围。创造性思维超越了审美与科学的界限。(《视觉思维》)

阿恩海姆的话让人觉得“亲近”。用他的话可以检验我们的切身的视觉经验。因为视觉经验中有实在的头脑里的图像活动经验可以对照,无须概念语言的中介。阿氏力图以“(视知觉)弥合艺术与科学的鸿沟”;强调“绘画艺术训练对恢复视知觉的地位的重要性”——这在我们看来,其必然的逻辑便是——色彩(光)是弥合艺术与科学鸿沟的“东西”。因为,视觉与色彩相属,人睁开眼就看到色彩(《辞海》中的“视觉”与“色觉”是同义词)。

阿氏把理性、认识、理解,统统“还原”到——视觉。这在我们看亦即“还原”

到——色彩。如果说视觉能思维,那么等于说“色彩能思维”、“光能思维”。(这样的逻辑是有意义的。)在他看来,创造性思维,以视觉为中心。这意味着视觉中有“未来学”,视觉面对的是“可能世界”,而不是一个“物自体”或“给定的世界”。阿恩海姆说:……艺术活动是理性活动的一种形式,其中知觉与思维错综交织,结为一体,然而思维与知觉的这种结合并不是单单是艺术活动特有的……在任何一个认识领域中,真正的创造性思维都是通过“意象”(指视觉意象)进行的。这就是说,心灵在艺术中活动与它在其他领域中的活动极为相似。这种相似性促使我们对人们长期以来的那种抱怨(即对艺术在社会和教育中受到孤立和忽视的抱怨)有了新的理解。真正的问题或许并不在于此,而是存在于一个更基本的领域--感知与思维之间的分裂中。正是这种分裂,才引起了现代人的各种“营养缺乏症”……如果有人断言,哲学或科学领域的创造性思维都包含着“意象”的形成,他就本能地说出了一个人类理性发展的原初阶段的事实。这就是,在这一阶段上,理论大都来自于人们亲身感受到的事物或想像的事物的感性形式。虽然我们并不否认原始人类对自然的探索方式同现代人对原材料的加工技术有关原则的不同,但这种不同并不是指他们在发明和创造时所涉及的那种极为关键的思维活动。在这个分界线的另一方(指美学领域),假如声称艺术是人类理性活动的手段,就很难使那些把艺术看作从理论性秩序和许多困难问题中逃避出来的避难所的人所信服。阿恩海姆所言“避难所”并非贬义,恰恰相反,视觉艺术之所以能够在理性社会中成为安全的“避难所”,正是因为它具有理性的一切能力,否则不能与“理性”相抗衡。

在我们看来,阿恩海姆的“视觉思维”与“色彩思维”——等价。因为我们所看到的一切图像、符号,都是本身有深浅反差的色彩构成的,色彩象视觉一样分明地向我们的意识显示着各种图像、符号。没有色彩(光彩),我们的眼睛就根本没有性能。

一种想像是有必要的:灵感,往往与人所处环境中的光度、色相的刺激相关,环境中的光度、色相可以促生某种相关或对应的灵感。视觉思维是开放的,随机应变的。自然中的光色现象,无限丰富,怎么变化,一切皆有可能。光色世界是一个可能世界。它对应着人所面对的各种可能世界。阿恩海姆的视觉思维,我们可以将其“扩大化”。即不限于视觉在建构“形”的方面,而扩大到人在特定的光度色彩环境中的“整体反应”的方面。

从西方哲学史(或认识论研究历史) 来看,阿恩海姆的“视觉思维”概念及其理论对西方传统的哲学认识论显然构成了挑战。因为在西方哲学史上,尽管一些先哲都曾从不同角度强调感性与理性之间的渗透关系,也肯定了感知与思维的联系;但从近代以后发展的总体来看,感知与思维之间的界限划分仍然是非常明确的。一般认为,知觉(或感知觉) 属于获取经验知识的感性认识范畴,思维则属于理性认识范畴。感知是主题与客体进行信息交流的直接通道,是思维的基础和源泉;思维则是在感知提供的感性材料的基础上,在主体头脑中进行加工的产物,因此它具有间接性、概括性和抽象性。

所以,知觉与思维这两个概念是不容混淆的。知觉就是知觉,它不可能是思维;思维也只能是思维,而不能把它说成是知觉。这是西方哲学从方法论原则上对它们的严格区分。其实,西方哲学史上的唯理论与经验论之间的长期争论也说明了这一点。

参考文献:

1.鲁道夫·阿恩海姆《视觉思维——审美直觉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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