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制品专业审核指导书--(职业健康安全认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密级:
识别号:CQM/SZY-04-05001
控制状态:受控
分发号:
方圆标志认证中心专业审核指导书
职业健康安全认证
塑料制品专业审核指导书
2003-01-15批准2003-01-15实施
方圆标志认证中心发布
1.适用范围
本审核指导书是《中国方圆委方圆标志认证中心》认证程序和审核工作规范的支持性文件,适用于对塑料制品专业生产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 适用的法规、标准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GBZ1-200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2-200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J87-1985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J16-1987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GB50034-1992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GB50057-1994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GB5083-1999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4053.3-199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
GB/T4064-1983 《电器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原劳动部1996年3号令
原劳动部1998年10号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1(39)号文
国家技术监督局第13号令
质技监局锅发1999第154号文
3.专业特点、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
3.1 塑料的分类
塑料有多种分类方法,一般来说按其使用特性可分为通用塑料、工程塑料和功能塑料,按其受热所呈现的基本行为可分为热塑性塑料和热固性塑料。
其中:热塑性塑料是指在特定温度范围内,能反复加热软化和冷却硬化的塑料。这类塑料基本是以聚合反应所得到的树脂为基础制成的,受热时不产生化学反应,因而当它再一次受热时具有可塑性。如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聚氯乙烯、聚碳酸脂等。
热固性塑料是指受热后能成为不溶性物质的塑料。这类塑料基本以缩聚反应所得到的树脂为基础制成,受热时发生化学变化使线性分子结构的树脂转变为体型结构的高分子化合物,当再一次受热时不再具有可塑性。如酚醛塑料、氨基塑料等。
3.2塑料配制及加工成型
塑料制品按其几何形状并结合用途,可分为管、膜、板、片、袋、容器、塑料建材、电线电缆、工业零部件、日用塑料制品、工艺美术塑料制品以及文教体
育用塑料制品等多种,但究其制造过程而言,则可归结为塑料配制和成型加工两大过程:
a)塑料配制:工业上用作成型的塑料有粉料、粒料、溶液和分散体等多种,但不管采用哪一种状态的物料,通常都不是单一的聚合物(合成树脂),或多或少都加有各种助剂(添加剂)。一般来说,粉料和粒料在生产上使用得较为普遍,而溶液和分散体只是在流延法薄膜、某些铸塑产品和涂层类制品等方面使用。
塑料配制的工艺过程包括:混和、捏合、塑炼
粉料配制工艺流程如下图:
粉料助剂
粒料制备是利用已制备好的粉料,进行塑化和粒化,其工艺过程为:
溶液和分散体的配制一般为溶解过程和配制悬浮液的过程,此处不再赘述。
b) 塑料成型及其加工
塑料制品的生产一般由成型、机械加工、修饰、装配四个连续过程组成,其
成型机械加工
成型是将各种形态的塑料(粉料、粒料、溶液或分散体)制成所需形状的制
品和坯件的过程,是一切塑料制品或型材生产的必经过程。成型按其不同的工艺可分为挤出、吹塑、压延、模压(层压)、浇铸、搪塑、发泡、热成型等多种。
机械加工过程指的是在成型后的工件上钻孔、切螺纹、车削或铣削等过程,主要用来完成成型过程中所不能完成或完成得不够准确的一些工作;修饰过程的目的是美化塑料制品的表面或外观,包括磨削、挫削、抛光、彩饰、涂饰等;装配过程主要有粘合、焊接、机械连接等,是将各个已经完成的部件连接或配套以使其成为一个完整制品的过程。
机械加工、修饰、装配三个过程习惯上统称为塑料制品的后加工过程,不是必须过程,通常应根据制品的要求来决定取舍。从对比角度来说,后加工过程属于次要地位。
3.3 主要生产设备
3.3.1塑料配制过程的主要生产设备有:混和机、高速捏合机、三辊研磨机、密闭式塑炼机、开放式塑炼机、切粒机等。
3.3.2成型过程的主要生产设备有:挤出机组、吹膜机组、注塑机、压延机、液压机、发泡及浇注设备等。
3.3.3后加工过程的主要设备、设施有:各类机床(车、铣、钻床等)、锉刀、刮刀、砂轮、抛光机械、喷枪、空压机、压印机、焊接机械等。
4.危害辨识及危险评价
塑料制品生产过程中,需识别和控制的危险源主要包括:
4.1粉尘:在塑料配制、捏合过程中,除树脂外一般需添加各类助剂,其中有铅盐类热稳定剂、碳酸钙等填充剂,这些助剂大多为粉状物质,因而在配制过程中会产生粉尘、铅尘等危害。
4.2化学有害气体:在塑化过程中,塑料在一定的温度、压力作用下会产生热分解现象,释放出氯化氢、氯乙烯、苯等有毒有害气体。
4.3噪声:空压机、切粒机、切割机、粉碎机、高速捏合机、注塑机等生产和辅助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连续或间歇噪音。
4.4机械伤害:开放式塑炼以及塑料注塑、挤出、模压成型过程和后加工过程,均可能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导致机械伤害。
4.5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锅炉、压力容器、电器设备(设施)、油库、化学危险物品(如有机过氧化物、化学粘合剂等)的操作、使用、贮存、管理不当,均可能导致上述危害的发生。
4.6其他伤害:如设备检修、模具安装、运输、搬运过程中发生的物体打击、机械、车辆伤害等。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危险源在不同的塑料制品和不同的生产工艺中,其表现形式会有所差异。如塑料硬制品一般由于不使用邻苯二甲酸二辛脂等增塑剂,故无苯的危害;而对象聚氯乙烯这类热分解温度较低的塑料而言,对化学有毒气体的监测和控制就是一个重点;在对医药、食品、玩具类塑料制品的生产中,塑料及助剂的无毒要求应是首要考虑的因素;而对阻燃性、抗静电等的性能要求,则又是电器类塑料配件及制品的关键性指标。再如:使用开放式或密闭式塑炼设备的企业,需要有锅炉供汽;而采用电加热工艺的厂家,则可能就没有锅炉。因此,在进行危害辨识及危险评价中,应根据具体的产品及其工艺过程,有重点地予以识别和实施风险控制。
5.审核要点
5.1第一阶段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