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2019)主要修订内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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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2019主要修订内容(上)(课后测验100分)

《证券法》2019主要修订内容(上)(课后测验100分)
我的答案: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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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共2题,每题 20分)
1 . 以下( )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
A.证券交易场所从业人员 B.证券公司从业人员 C.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 D.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
我的答案: ABCD
2 . 在我国境内,以下( )适用《证券法》。 A.股票的发行和交易 B.公司债券的发行和交易 C.存托凭证的发行和交易 D.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我的答案: ABCD
判断题(共1题,每题 20分)
1 . 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强化了证券账户实名制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据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下列有关证券上市与退市的相关制度安排,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B.取消了暂停上市制度 C.证券交易所按照其业务规则决定终止证券上市交易的,应当及时公告,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D.对证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交易、终止上市交易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证券交易所设立的复核机构申请复核
《证券法》(2019)主要修订内容(上)
单选题(共2题,每题20分)
1 . 根据《证券法》,下列有关公开发行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证券的为公开发行 B.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属于公开发行,计算特定对象人数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需穿透计算 C.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D.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应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证券法》(2019)主要修订内容(中)

《证券法》(2019)主要修订内容(中)

《证券法》(2019)主要修订内容(中)证券法(2019)主要修订内容(中)2019年,《证券法》进行了一系列重要修订,旨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证券市场监管,提升市场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本文将介绍证券法(2019)的主要修订内容。

一、注册制改革注册制是本次修订的重点之一。

根据新修订,证券发行将从原先的核准制改为注册制。

这意味着,发行企业只需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提交申请并披露相关信息,而不需要再经过证券监管机构的核准。

注册制的引入将极大地提高发行效率,减少了市场准入的门槛,促进了市场的活力。

二、信息披露规范修订后的证券法更加强调信息披露的义务和规范。

新修订增加了对虚假陈述、重大遗漏和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加大了违法成本。

此外,还设立了投资者保护机制,要求上市公司和发行人在信息披露过程中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对市场操纵的监管修订后的证券法加强了对市场操纵行为的打击力度。

针对市场操纵行为,修订法案对操纵股价、操纵交易量、操纵市场等行为提出明确禁止,并增加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力度。

这将进一步提高市场的公允性,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四、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新修订的证券法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也有所加强。

修订法案规定上市公司要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将加大追责处罚力度。

此外,法案还加强了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为的监管,规范了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等方面的行为。

五、完善立法机制除了修订具体内容外,新的修订还完善了证券法的立法机制。

修订法案设立了国家证券期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监管证券、期货和资产管理业务,提高了监管的效能和协调性。

此外,修订法案还加强了对证券从业人员的监管,规范了从业资格和行为规范,确保了市场的健康运行。

六、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修订后的证券法还注重加强与国际市场的合作和交流。

新修订明确了证券监管机构与国际组织、外国证券监管机构的合作渠道和方式,加强了信息共享、监管经验交流等方面的合作,有利于提升中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水平。

2019年版《证券法》对于公司债券产品发行影响梳理(1)

2019年版《证券法》对于公司债券产品发行影响梳理(1)

2019年版《证券法》对于公司债券产品发行影响梳理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19年版《证券法》)。

修订后的《证券法》条文226条,比2014年版《证券法》的240条少14条,增加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两章,修改变动的条文在100条以上。

本文从修改公司债券审批机制、修订公司债券发行条件、减少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取消对于组建承销团的强制性要求、新增公司债券信息披露要求、明确债券投资者保护机制等六个方面重点分析2019年版《证券法》修订对于公司债券产品的影响。

一、修改公司债券审批机制【修订内容】1、2019年版《证券法》修改后,将注册制全面推广到了所有证券公开发行行为。

《证券法》第9条第一款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注册。

未经依法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2、根据2019年版《证券法》的要求,小公募和大公募将通过注册制的方式发行,具体发行注册模式预计会有明确审核细则。

【2019年版《证券法》】第二十一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依照法定条件负责证券发行申请的注册。

证券公开发行注册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证券交易所等可以审核公开发行证券申请,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信息披露要求,督促发行人完善信息披露内容。

依照前两款规定参与证券发行申请注册的人员,不得与发行申请人有利害关系,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发行申请人的馈赠,不得持有所注册的发行申请的证券,不得私下与发行申请人进行接触。

【2014年版《证券法》】第二十三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核准股票发行申请。

核准程序应当公开,依法接受监督。

参与审核和核准股票发行申请的人员,不得与发行申请人有利害关系,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发行申请人的馈赠,不得持有所核准的发行申请的股票,不得私下与发行申请人进行接触。

新证券法学习解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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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Contents
0
资本市场证券宪法规范体系的建立
1
0
股票发行注册制和员工持股计划
2
0
股票发行市场化注册条件
3
0
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法律体系
4
0
企业发行上市时间的可预见性
5
0
严格的欺诈发行股票回购机制
6
0
股票发行时间和发行失败制度7目 录Contents
0
规范的股票限售制度
8
0
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限制交易制度
股票发行市场 03
化注册条件
新证券法赋予了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市场化法律地位,五个注册发行条件与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的发行条件基 本吻合,贯彻了科创板注册制试点成果。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展开】
公开、透明,制度化的公司治理必须建构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等制度建设和权力制衡 上。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核心技术和核心业务人员结构的稳定是保障组织机构健全且运行良好的基础, 因此该条件成为判断企业是否具备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参考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在股票发行注册规 则和指引制定具体的要求,如科创板要求发行人控制权及董监高最近2年保持稳定,不能有重大变化等。
新证券法以上交所科创板试点注册制为基础,明确了证券法规范的基本范畴,确立了注册制为核心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立了以持续 经营能力判断企业发行上市条件的基本原则;规定保荐机构、承销机构及直接责任人、证券服务机构、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 及直接责任人员与发行人因虚假上市对投资人承担过错连带赔偿责任并进行严惩;引入代表人诉讼制度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引入奖励举 报制度和高额惩罚机制规制和净化资本市场环境;引入长臂管辖制度规范资本市场全球化带来的证券市场失当行为;规范违法超比例举牌上市 公司行为,限制超比例部分36个月不得行使表决权,解决了恶意举牌上市公司的难题;对证券市场交易结果恒定原则做了例外规定,解决了光 大乌龙指等程序化交易事件引发的证券市场风险;严惩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资本市场注册制合规体系基本建成。

2019年新版证券法修订要点解读

2019年新版证券法修订要点解读
依照前款规定公开发行行证券的管理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理机构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 相比201904三审稿,上述可豁免注册条款未被采纳
10
首次公开发行行新股IPO的基本条件
具备健全且运行
行 良好的组织
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机督构 1
* 2014证券法及201904三审稿规定, “具有持续盈利利能力力,财务状况良
管理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行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5第12条 2
具好有” 持续经营能力力
人 最近三年年不不存在贪污、贿赂、 4 3 最近三年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
侵占 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
无保留留意见审计报告
主义 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 2014证券法及201904三审稿规定,
* 相比2014证券法及201904三审稿为新增
“最近三年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条款, 证监会IPO办法及实务中已执行行
, 无其他重大违法行行为”
• 上市公司增发新股(公开/非公开)的条件,授权证监会制定 • 公开发行行CDR的,应符合新股IPO条件及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11
股票公开发行行的一般程序
• 按国务院及证监会规定,交易易所可以审核公开发行行申请 • 交易易所判断发行行人是否符合发行行条件、信息披露露要求
2014.08 一审稿
• 拟取消发行行审核 • 确立股票发行行注册制
2015.12 二审稿 2018.02
三审稿 2019.12
• 注册制暂不不作规定
• 科创板注册制设专节
• 收购制度;投资者保护等 • 200人突破;众筹发行行
; 小额豁免等
05
《证券法》2019年年修订要点概览

最全题库《证券法》(2019)主要修订内容(中)100分答案

最全题库《证券法》(2019)主要修订内容(中)100分答案

最全题库《证券法》(2019)主要修订内容(中)返回上一级单选题(共2题,每题20分)1 . 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妥善保存客户委托文件、核查和验证资料、工作底稿以及与质量控制、内部管理、业务经营有关的信息和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 A.三十年• B.二十年• C.十五年• D.十年2 . 根据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下列有关上市公司股东权利代为行使征集的相关制度安排,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征集人公开征集股东权利时,应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 B.依法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上市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C.不得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D.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致上市公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多选题(共2题,每题20分)1 .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投资者在购买证券或者接受服务时,如拒绝提供或者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信息的,证券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按照规定拒绝向其销售证券、提供服务• B.证券公司未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并导致投资者损失的,证券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C.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发生纠纷的,举证责任倒置,证券公司证明自己合法,而非投资者证明证券公司违法• D.专业投资者的标准由证券公司根据投资者财产状况、金融资产状况、投资知识和经验、专业能力等因素制定2 . 以下()可以作为征集人,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 A.上市公司董事会• B.独立董事• C.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D.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判断题(共1题,每题20分)1 . 上市公司应当在章程中明确分配现金股利的具体安排和决策程序,依法保障股东的资产收益权。

对错《证券法》(2019)主要修订内容(中)1: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妥善保存客户委托文件、核查和验证资料、工作底稿以及与质量控制、内部管理、业务经营有关的信息和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新证券法修订总结与解析

新证券法修订总结与解析
8
9
02证券发行的条件与 注册要求
全面推行注册制
《证券法》(2019修订)第9条: 《证券法》(2014修订)第10条: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 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 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 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 授权的部门注册。未经依法注册, 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 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2020年3月 正式实施, 注册制全面 推行
2014年8月
现行《证券法》
2015年4月
一审稿
2015年12 月
Hale Waihona Puke 取消发行审核 确立股票发行注册制
2017年4月
二审稿
2018年2月
注册制暂不作规 定
收购制度;投资 者保护等
2019年4月
三审稿
2019年12月
科创板注册制设 专门章节
200人能突破;众 筹发行;小额豁 免
13
4
03 证券交易
锁定期与减持规则的调整
与《公司法》转让限制衔接
• 第三十六条 依法发行的证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 的,在限定的期限内不得转让。
减持规则仅保留原则性规定
• 受限制主体:上市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其他持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或者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的股东。
在这些修改中,有几项内容受到了市场的广泛关注,也是本次修法的重点、亮点。一是对证券发 行注册制度作了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二是显著提升证券违法违规成本。三是着重完善投资者保 护制度。

新证券法的主要修订内容

新证券法的主要修订内容

新证券法的主要修订内容新证券法是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历程中的一个里程碑,它的颁布实施对于推动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新证券法的主要修订内容围绕着市场主体、监管机构、发行人、投资者、信息披露等方面展开,下面对其中的主要修订内容进行介绍。

一、增设了新的证券产品流通方式新证券法明确规定了三项新的证券产品流通方式: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创新企业股票发行制度、资产支持证券交易制度和实物质押登记制度。

其中,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创新企业股票发行制度主要针对未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该制度允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提供特殊的购买渠道,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权益;资产支持证券交易制度主要是针对发行人对资产的分割和转移,提高债券等固定收益产品的流通性;实物质押登记制度则旨在保障抵押资产的真实性和效力,为实物质押提供了一种标准的的登记制度。

二、强化了证券市场主体的责任和义务新证券法强化了证券市场各方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从而形成了更加完善的证券市场治理和风险防控机制。

新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要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不实信息出具虚假陈述的,将会承担法律责任;中介机构需要对其提供的服务负责,并要对客户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证券交易服务机构要认真履行自律监管职责,保护客户利益,并加强风险管理。

三、完善了信息披露制度新证券法完善了信息披露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标准和时限。

发行人在信息披露时需要有透明度和规范性,及时公开公司发展状况、财务状况以及其他对投资决策有影响的信息,同时,也规定了信息披露过程中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此外,新证券法还明确规定,要建立证券市场信息披露自律机制,鼓励投资者积极参与对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四、规范了信用评级机构行为新证券法的修订对于信用评级机构的行为进行了规范,明确了评级机构的职责和义务,并规定机构应该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信用评级工作,遵守职业道德和业务准则,避免出现利益冲突和信息不透明状况。

新《证券法》修改要点介绍

新《证券法》修改要点介绍

新《证券法》修改要点介绍一、背景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新《证券法》)。

新修订的《证券法》将于2020年3月1日开始实施。

《证券法》于1998年12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迄今已经20年,其间,历经了2004年、2013年、2014年3次修正(只修改了少量条款和文字)和2005年第1次修订(大幅度修改),该次修订奠定了适用至今的现行《证券法》框架。

本次证券法修订,历时六年,社会各方广泛关注并积极参与。

原证券法一共240条,这次共修改166条、删除24条、新增24条,作了较大调整完善。

总结起来主要有十个方面,包括对证券发行制度的修改完善;大幅提高违法成本;专章规定投资者保护制度;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完善证券交易制度;取消多项行政许可;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职责履行;建立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强化监管执法和风险防控;扩大证券法适用范围,增加存托凭证为法定证券,将资产支持证券和资管产品写入证券法等。

在这些修改中,有几项内容受到了市场的广泛关注,也是本次修法的重点、亮点。

一是对证券发行注册制度作了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

二是显著提升证券违法违规成本。

三是着重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

二、新《证券法》对市场改革发展的意义根据《上海证券报》于2020年1月20日发布的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先生就证券法修订与施行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新《证券法》具有以下特征:一是为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明确了方向。

证券法修订完善本身就夯实了诸多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并对制定相应的配套行政法规和监管规章、规则作出了必要的授权。

二是为全面推进以注册制为龙头的资本市场改革提供了坚强的法制保障。

新证券法考虑到注册制改革是一个渐进过程,授权国务院对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进行规定,为平稳实施注册制留出了必要空间。

《证券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证券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证券法》修改的主要内容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曾招文第一部分证券法的地位和作用一、证券法是证券立法的全然大法。

二、证券法是一部行政治理法。

三、证券法是一部以行政处罚为主的行政处罚法。

四、证券法是一部以证券公司为主角的法律。

第二部分证券法的修改内容介绍第三部分反商业贿赂法律法规介绍第四部分案例分析第二部分证券法的修改内容介绍新通过的《证券法》共有240条(旧法共有214条),其中新增53条,删除27条,从公司法中并入的有8条,还有一些条款作了文字修改。

要紧修订在证券发行、证券交易、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收购、证券公司、监管机构及法律责任等方面。

按《证券法》篇章顺序介绍。

一、第一章总则(第1——9条)(一)扩大证券法调整范畴。

(第2条)1、除旧法规定的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2、新增了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3、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

(二)对分业经营中显现的混合经营和金融改革给予了法律的支撑,为银行、信托、保险资金间接进入资本市场预备了条件。

(第6条)二、第二章证券发行(第10——36条)(一)公布发行证券统一实行核准制,将过去公司债券的审批制改为核准制。

对公布发行的情形进行界定,未经依法审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布发行证券。

非公布发行证券,不得采纳广告公布劝诱和变相公布方式。

(第10条)(二)将保荐制度法定化,明确了保荐制度的适用范畴(第11、26条)1、保荐制度的适用范畴2、保荐人的义务3、保荐人的法律责任(三)调整了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第13条)。

1、删除“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2、删除“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3、将“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更换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4、将“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更换为“具有连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5、增加了“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6、增加了“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治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新证券法修订解析及实操解读

新证券法修订解析及实操解读

新证券法修订解析及实操解读2020年3月1日《证券法(2019修订)》生效施行。

本次修订后形成的新《证券法》特色鲜明,亮点突出一一分述如下。

一、新《证券法》的法律渊源与注册制推进安排(一)新《证券法》的法律渊源从法理上看,新《证券法》的法律渊源不仅限于《证券法(2019修订)》,而由“一法”(一部法律)、“三规”(三个规范性文件)和“两则”(两个业务规则)构成:1.《证券法(2019修订)》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5号,下称“国办5号文”)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实施注册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20〕298号)4.《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办发〔2020〕14号)5.《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相关业务安排的通知》(上证发〔2020〕13号)6.《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相关业务安排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号)(二)注册制的推进安排新《证券法》的第一大亮点就是正式推出注册制。

境内公开发行证券审核制度,先后经历了审批制、核准制和注册制三个发展阶段。

所谓审批制,是经行政机关层层实质审查最后决定是否批准的制度,特点是没有公开透明的标准,完全计划发行。

所谓核准制,即虽有公开透明的标准,但仍需行政机关予以实质审查然后予以发行许可的制度。

所谓注册制,就是不但标准公开透明,而且注册主管机构仅对发行人提交的材料作形式审查,核查无误后予以发行许可的制度。

过去29年中,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经过了如下演变过程:1990年至1999年,证券市场实行单一审批制。

1999年7月1日,《证券法》施行,核准制与审批制并行,直至2005年12月31日才告结束。

2006年1月1日,《证券法(2005修订)》生效施行,实行单一核准制。

2019年1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实施《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监会公告〔2019〕2号,下称“证监会2号公告”),注册制在新开设的科创板率先试点。

新《证券法》及配套监管规则修订要点解析

新《证券法》及配套监管规则修订要点解析

新《证券法》及配套监管规则修订要点解析⽬录⼀、修订背景和历程⼆、主要修订内容三、信息披露相关内容重点解读⼀、修订历程和背景2013年6⽉2016年7⽉(调整⽴法思路)2015年12⽉注册制授权稳中求进,突出重点,问题导向,有限⽬标,简洁务实2015年4⽉⼀读2017年4⽉⼆读2019年4⽉三读2019年12⽉表决通过专节规定科创版注册制?众筹发⾏、⼩额发⾏豁免全⾯推⾏注册制?继续提⾼违规成本2020年3⽉1⽇起施⾏注册制暂不规定?加强监管规范上市公司收购?强化信息披露?突出投资者保护?完善证券交易规则?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2018年2⽉注册制授权延期2018年11⽉总书记宣布设⽴科创板并试⾏注册制全⾯修改?新增122条、修改185条、删除22条12章240条14章226条背景拓展全⾯推⾏注册制:降低发⾏门槛,提⾼信披要求修法主线为市场化、法制化改⾰⽅向;强化信息披露是全⾯推⾏注册制的⼀⼤前提、重要保障措施之⼀;信息披露制度是资本市场的“灵魂”。

确⽴“以信息披露为核⼼”的监管法律制度框架前端市场化放开,后端强化监管执法,⼤幅提升违法违规成本新法正式将现⾏证券法第三章“证券交易”中第三节“持续信息披露”扩充为专章规定全⾯升级三、四审稿进⼀步强化⼀审稿就将信息披露升级为专章规定,⼆审稿丰富内容01正式规定02信息披露专章规定约束机制2、⾃律监管——有利于发挥交易所⼀线监管职能明确交易所系依据业务规则开展⾃律管理认可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普适效⼒4、司法约束——重在克服集体⾏动困境有中国特⾊的集体诉讼制度?投保机构代位诉讼制度3、市场约束——有助于发挥公司治理机制严格了“关键主体”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责任?征集表决权显著提⾼了虚假陈述等违法⾏为的处罚标准充实监管⼯具箱,明确监管措施法律地位,建⽴健全有奖举报1、⾏政监管——丰富⼿段、强化责任信息披露监管分⼯证监会对“信息披露⾏为”进⾏监督管理?交易所对“信息披露⾏为”进⾏监督强化交易所⼀线监管是新证券法的⽴法导向?市场约束、⾏政监管和司法约束将与⾃律监管形成更强⼤的监管合⼒优化⾃律监管,与其他约束机制相互配合,协同推进提⾼上市公司质量对监管理念的影响中介机构:取消会计师事务所证券从业资格影响?监管协作:投保机构可能带来的影响?对⽇常监管带来的潜在影响⼆、主要修订内容全国⼈⼤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稳中求进,实现有限⽬标,坚持问题导向,⼒争简洁务实。

新《证券法》修订要点详解

新《证券法》修订要点详解

新《证券法》修订要点详解2020年3月1日,修订后的《证券法》正式施行。

作为证券领域的基本法,新《证券法》既是资本市场创新发展和平稳运行的制度保障,更是确保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职、防范职业风险的必要保障。

系统梳理了《证券法》修订的主要内容,供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参考学习,以促进依法履职,防范违法风险。

1.扩大证券定义将CDR、资管产品和ABS纳入证券的定义。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存托凭证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适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产品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扰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秩序,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2.规定证券发行实行注册制本次新修《证券法》在第九条中直接规定证券发行实行注册制,并在其余条款中做出相应调整,如删去证监会发改委相关描述(《证券法》第二十二条),并在第二十一条中明确证券发行的注册权归属证监会或其他国务院授权的主体,证券发行的审核权归属证券交易所或其他国务院授权的主体(《证券法》第二十三条),有助于注册制的全面实施。

目前,仅有科创板实行的是注册制,其他板块仍为审核制还没有完全注册制,但可以参考科创板的流程。

《证券法》修订要点详解第九条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注册。

未经依法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新《证券法》制度变化解读

新《证券法》制度变化解读

新《证券法》制度变化解读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次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新《证券法》”),并将于2020年3月1日实施。

本次证券法修订,按照顶层制度设计要求,进一步完善了证券市场基础制度,系统总结了多年来我国证券市场改革发展、监管执法、风险防控的实践经验,在深入分析证券市场运行规律和发展阶段性特点的基础上,作出了一系列新的制度改革完善。

本文拟就新《证券法》中所体现的制度变化从以下几方面解读:一、我国证券发行制度从核准制向注册制的全面转变1.宏观层面。

注册制改革是我国资本市场改革的首要内容,新《证券法》从法律层面确立了这一证券发行的基本制度。

注册制是资本市场市场化程度提高的标志,近年来无论是新三板的备案制还是科创板的注册制,都为我国从法律层面全面确立注册制准备了条件、积累了经验。

注册制虽然主要体现在证券发行环节,但其对证券制度的影响是系统性的,证券市场的其他环节如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中介机构责任、证券监管职责等方面的制度都需要相应地作出调整。

这在新《证券法》中均有相应体现。

2.微观层面。

从审核到信息披露的转变,从实质判断到形式审查,从发审委到交易所,定价从证监会到市场,使股票本身不再具有稀缺资源属性,引导更多关注上市公司自身价值,从投机到价值投资。

新《证券法》授权国务院对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进行规定,这表明注册制向核准制的转变需要一个过程,具体进展需视各交易板块、证券品种的不同而分步实施,注册制和核准制会在一定时期内并行。

二、证券发行条件由紧到松的转变新《证券法》总体上放宽了证券发行的条件,主要体现在:1.放宽了IPO中财务审核标准的要求。

新《证券法》将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之一“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修改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参考科创板相关规则,“持续经营能力”标准可以体现为收入、利润、市值、研发投入等方面设置的五套标准,发行人只要符合其一即可。

新《证券法》修订要点与解读

新《证券法》修订要点与解读

新《证券法》修订要点与解读此前几次修正和修订分别是:1、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一次修正;该次修正涉及两条:第二十八条修改为“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

”第五十条修改为“公司申请其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由证券交易所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

”此次修订主要是推动股票发行询价机制改革和完善公司债场内交易机制。

2、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这次修订有五大亮点:一是明确国家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二是规定了对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误导投资者行为的罚则。

三是为开展融资融券以及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交易打开大门。

四是明确客户交易资金所有权,严格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

五是解除了部分限制性规定,调整优化了有关规定。

原证券法中“分业经营和管理”、“禁止国企炒股”和“禁止银行资金违规入市”等规定,在修改后的证券法中有了“新的说法”:修改后的证券法在相关条款强调分业管理的同时,新增“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表述;规定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依法拓宽资金入市渠道,禁止违规资金流入股市”。

这次大修适应了资本市场进一步深化改革、稳步有序发展的新形势。

此次修法后,具有历史意义的股权分置改革开始实施,并且取得成功。

2、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此次修正,只修改一条,将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证券公司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变更业务范围,增加注册资本且股权结构发生重大调整,减少注册资本,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章程中的重要条款,合并、分立、停业、解散、破产,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证券法》(2019)主要修订内容(中)80分(2)

《证券法》(2019)主要修订内容(中)80分(2)

《证券法》(2019)主要修订内容(中)
1 . 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妥善保存客户委托文件、核查和验证资料、工作底稿以及与质量控制、内部管理、业务经营有关的信息和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 A.三十年
• B.二十年
• C.十五年
• D.十年
我的答案: D
2 . 根据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下列有关上市公司股东权利代为行使征集的相关制度安排,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征集人公开征集股东权利时,应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
• B.依法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上市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 C.不得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 D.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致上市公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我的答案: B
多选题(共2题,每题 20分)
1 . 除证券公司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 A.证券承销
• B.证券保荐
• C.证券经纪
• D.证券融资融券
我的答案: ABCD
2 . 发行人因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可以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就赔偿事宜与受到损失的投资者达成协议,予以先行赔付。

• A.控股股东
• B.实际控制人
• C.相关的证券公司
• D.相关的证券服务机构
我的答案: ABC
判断题(共1题,每题 20分)
1 . 证券交易出现重大异常波动的,证券交易所可以按照业务规则采取限制交易、强制停牌等处置措施。

我的答案:对。

2019年《证券投资学》作业2.doc

2019年《证券投资学》作业2.doc

第五证券市场概述一、单选题1.证券市场按其职能(即纵向结构)划分,可分为()。

A.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B.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C.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D.国内市场和国外市场2.下列不属于证券市场的基本职能的是()。

A.筹措资金B.资本定价C.资本配置D.国有企业转制3.证券市场按对象(即横向结构)划分,可分为()。

A.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基金市场B.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C.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D.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4.证券发行人是指为筹措资金而发行债券和股票的()。

A.政府及其机构、金融机构、公司和企业B.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公司和企业C.政府机构、中央银行、公司和企业D.政府机构、金融机构、财政部、公司和企业5.机构投资者主要有()。

A.企业B.金融机构C.公益基金D.以上都是6.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内容有()。

A.股票、债券和基金B.发行、自营和基金管理C.承销、咨询和基金管理D.承销、经纪、自营、投资咨询、购并、受托资产管理、基金管理7.证券业协会和证券交易所属于()。

A.政府组织B.政府在证券业的分支机构C.自律组织D.证券业最高监管机构8.资本市场是融通长期资金的市场,它又可进一步分为()。

A.证券市场和回购协议市场B.证券市场和中长期信贷市场C.证券市场和同业拆借市场D.证券市场和货币市场9.以银行金融机构为中介进行的融资活动场所,即为()市场。

A.直接融资B.间接融资C.资本D.货币10.以下的()是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构。

A.会员大会B.董事会C.理事会D.监察委员会二、多选题1.资本市场可划分为()。

A.中长期信贷市场和证券市场B.中长期信贷市场、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C.证券市场和回购市场D.中长期信贷市场、证券市场和回购市场2.证券市场按其纵向结构可以划分为()。

A.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B.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C.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D.初级市场和次级市场3.20世纪70年代开始,世界证券市场出现了高度繁荣的局面,形成了()的全新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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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2019)主要修订内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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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共2题,每题20分)
1 . 根据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下列有关上市公司股东权利代为行使征集的相关制度安排,说法不正
确的是()。

• A.征集人公开征集股东权利时,应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
• B.依法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上市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 C.不得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 D.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致上市公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 根据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下列关于证券调解和诉讼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投资者与发行人、证券公司等发生纠纷的,双方可以向投资者保护机构申请调解
• B.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发生证券业务纠纷,投资者提出调解请求的,证券公司不得拒绝
• C.投资者保护机构对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支持投资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D.投资者提起虚假陈述等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且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可以依法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
多选题(共2题,每题20分)
1 . 发行人因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可以委托投资者保护
机构,就赔偿事宜与受到损失的投资者达成协议,予以先行赔付。

• A.控股股东
• B.实际控制人
• C.相关的证券公司
• D.相关的证券服务机构
2 . 除证券公司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 A.证券承销
• B.证券保荐
• C.证券经纪
• D.证券融资融券
判断题(共1题,每题20分)
1 . 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当为债券持有人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

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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