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农村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培养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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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农村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培养优秀人才作者:储成来
来源:《成才之路》2013年第25期
摘要:志愿者服务是新生事物,特别就农村社区教育而言,这种志愿服务目前仍处于萌芽阶段。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随着志愿服务的不断推广和成熟,志愿服务活动的领域、内容和方式也在发生深刻的变化。

当前,着眼于优秀服务人才培养与管理,建立农村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管理机制应该是可行的,也是必需的。

关键词:社会教育;人才培养;志愿者;管理机制;农村
志愿者服务是新生事物,特别就农村社区教育而言,这种志愿服务目前仍处于萌芽阶段。

对于一个松散的组织、一个以公益为目的的组织,进行管理的理念、方式和途径,进行管理的手段和效用,这些都可能与常见的管理存在不同。

因此,志愿者队伍管理机制方面的研究和探索显得十分迫切。

从志愿者这个角度,管理的办法从志愿者诞生之初即提出。

一般的志愿者管理制度都对志愿机构和职责、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志愿者的注册和管理、志愿者活动的考核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如,共青团中央社区和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志愿者工作部提出的一个试行的《社区志愿服务团队管理办法》。

这个制度可能是目前最接近社区志愿活动的管理制度,但在某种意义上,这个制度并不能完全满足农村社区教育志愿队伍的管理要求。

从教育者的角度,对志愿者参照教育工作者来管理可能也不合适。

教育者应在教育的基本技能上、教育的实施过程上、教育的方法手段上、教育的效果检查上等方面都具备一定的专业要求。

如教学过程管理、教学业务管理、教学质量管理、教学监控管理等。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随着志愿服务的不断推广和成熟,志愿服务活动的领域、内容和方式也在发生深刻的变化。

显然,教育工作者的管理制度规定与志愿服务活动也有相当大的距离。

借鉴现行志愿者队伍管理的一些成功经验,针对农村社区教育志愿者的角色特点,结合农村社区教育活动的实际,着眼于优秀服务人才培养与管理,建立农村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管理机制应该是可行的,也是必需的。

除了应当遵循志愿者队伍的一般规定外,农村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还应该建立如下几方面的管理机制。

一、服从农村社区教育需要的志愿者选择机制
从农村社区教育的特殊性出发,需要志愿者更好的服务精神,特别是面对农村社区教育的各种困难,不仅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更要有很好的奉献精神。

同时,从教育的技能要求出发,需要志愿者具备从事教育工作的经验和能力,并且这种从事教育工作的经验和能力可以适应不同的教育对象。

因此,农村社区教育志愿者的选择,应该提出更高的要求。

选择时,也应
该根据不同的受服务对象,建立一定规模的志愿者资料库,以便为选择志愿者提供参考。

执行这种选择过程的机构应以农村社区教育中心为主体,并让已经注册的志愿服务团队参与其中。

二、促进农村社区志愿者发展的志愿者培训制度
制度化的志愿者培训对志愿者的成长是有益的,也是开展志愿者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良好的培训可以稳定志愿者的志愿心理,提高志愿服务能力和水平,培育志愿精神,弘扬志愿文化。

在培训中,安排经验分享、成果展示、自我评价等一些相关活动,可以巩固培训的效果,活跃培训的氛围,同时,志愿者在培训中加强了沟通和联系,进一步增进了志愿服务的共识,让志愿者在集体活动中建立人际关系,融入志愿者队伍,获得更多的人生体验。

三、提供稳定可靠支撑的志愿者组织机制
对志愿者的组织和管理是提升志愿活动效率的一种保障,同时,精细化的志愿者组织,一方面能唤醒志愿者的志愿精神,另一方面也能让志愿者在规范的轨道上开展活动,避免志愿活动出现不正常问题,如,法律问题、安全问题等。

组织的主体可以是社区教育机构,也可以是农村社区组织,借助这些机构和组织,可以让志愿者获得更方便的志愿服务渠道。

在组织过程中,组织者对志愿活动要形成方案,并对可能发生的情况有充分估计,一方面使志愿者顺利活动,另一方面使志愿者获得必要的资源支持。

四、形成有效正向激励的志愿者考核制度
志愿服务活动的内容将不断丰富,志愿的考核管理也将多种多样。

可能这种考核的约束性并不事实上存在,在志愿者本身而言,也可能不太重视这种考核,但这并不意味着考核没有意义。

恰当的考核将对志愿者参加活动起到一定的正向激励作用,尽管相比于志愿精神的感召,这种激励作用可能有限,但此类考核的结果将为志愿者的选择提供参考。

结合志愿服务实际,贴近志愿者本身情况,科学设置志愿者考核体系,并让这种体系成为志愿者参加活动的动力之一,将大大提升志愿者的服务效能。

五、以尊重为出发点的志愿者权利和义务规定
规定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是开展志愿活动的法理依据。

在各种志愿活动中,志愿者的权利应该得到尊重,这也是志愿活动的主要价值之一,当志愿者失去被尊重,将不可避免地丧失参加志愿活动的激情,并对该项活动产生抵触心理。

与此同时,志愿者的义务也必须得到履行。

一般的志愿者义务的履行并没有一定的强制性,但对其义务作出规定,对志愿活动本身而言,将对活动的开展起到保障作用。

六、保护志愿者身心健康的心理干预机制
志愿活动是基于人向善天性的活动,但事实上,在活动过程中,志愿者常常面对人性中不完美的一些方面,如嘲笑、冷遇等,对志愿者心理会产生不良反应;同时,劳累、健康等生理
和心理也会给志愿者心理带来损害。

应建立一种心理干预制度,尽可能让志愿者排解不良情绪,获得积极向上的心理暗示,从而有效保护志愿者的心理健康。

七、提升志愿服务效能的活动反馈机制
志愿活动的效果要通过反馈机制来获得评价和反映。

反馈的目的,就是让管理者及时了解志愿活动的进度、发现志愿活动存在的问题,掌握志愿活动的效果,以便于作出有效的调整,提升志愿活动的效能。

这种反馈机制应该与志愿者的考核相结合,方式上可采取调查、访问、成果展示、案例发现等。

八、突出人性化的志愿者退出机制
志愿者有选择退出的权利,志愿者的退出不论是何种原因和目的,但退出权是应该得到落实的。

组织者选择一种体面的方式让志愿者退出,人性化处理在退出问题上的一些纠纷,可能对志愿者队伍也不尽然是一种伤害,而是让志愿者获得了更多的尊重,更能让志愿精神得到弘扬。

(江苏省海安县城东镇成人教育中心校)
(基金项目:江苏省社会教育规划课题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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