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登记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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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填写“有
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
4、营业期限:请选择“长期”或者“XX年”。
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
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法定代表人信息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的
□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变更、注销登
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
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
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单位)
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组建(主办)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注意事项:1.住所和经营场所如系自有,请附房屋产权证明。
2.住所和经营场所如系租赁,请附房屋租赁合同(协议)。
3.房屋租赁期必须一年以上。
4.住所系指企业法人主要办事机构的详细通讯地址(注明邮政编码)。
经营场所地址系指企业法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场所的详细通讯地址。
地址系指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营业单位)的详细通讯地址。
填表时请根据企业性质,正确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