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圣的生命健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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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圣的生命健康权ppt课件

神圣的生命健康权ppt课件
(美)韦伯斯 特
★说明什么道理?
法律园地
《宪法》第71条规定:公民有生命健康权。
《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公 民的生命和健康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随意剥夺。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8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 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或者有残疾 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见义勇为存在一定的风险,对于未成年 人来说,我们的态度很明确:不鼓励,不 提倡。希望未成年人能“见义智为”、 “见义巧为”,遇到危险时最好拨打“110”、 奔走呼叫等,引起其他成年人的注意。
相关链接
• 2003年,上海市新的中小学生守则首次避开了“见义勇为” 的字眼。
• 2003年,北京市把“敢于斗争”从学生手册上删除。 • 2007年6月1日施行的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
消费安全
我们应该怎样让消费变得更安全,更放心?
生产者和销售者: 树立良好的信誉和形象,遵守职业道德;加强自身的安全体系和道 德体系建设,诚实守信,依法经营;通过抓管理、抓质量提高产品 竞争力、依法保护自己的合 法权益
有关部门: 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环境;建立健全法 制,加大执法力度;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和支持群众举报违法 犯罪
假如你是小明,会怎么办?
小明:叔叔,我是小明的同学小刚,小明在家吗? 盗贼(镇静下来):小明不在家,你有事吗? 小明:你是小明的爸爸吧。老师让我告诉小明明天郊 游改7点半了。叔叔,麻烦你告诉小明一声。 盗贼:好,你请坐吧! 小明:谢谢叔叔,我要回家了。
小明离开家后,在附近公用电话亭打电话。 小明:110吗?我家被盗了,小偷正在我家。几分钟 后,110赶到。盗贼被擒获。

神圣的生命健康权

神圣的生命健康权
(1)、这个比喻强调了公民什么权利的重要性?
(2)、在我国有哪些法律保障公民的此项权利?
(3)、作为青少年,你打算怎样行使这一权利?教师导案课堂 Nhomakorabea小结
1.本节课学习了哪些知识?
2.对于本节课的学习你还有哪些困惑?
教后
反思
神木县第八中学“3+6”高效课堂导学案
科目
政治
年(班)级
八年级班
姓名




1、仔细阅读课本97页-98页的案例,思考:
A、轻易轻生是对生命不负责任的表现B、轻易轻生是与法、与理不符的C、中学生日益成熟,有了独立的思想D、是不珍惜生命健康权
3、当公民的生命健康受到非法侵害时()
①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②所有受害人都应敢于斗争,奋起反击③受害人要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④任何非法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③④D、②③④




2、这种行为给同学自己、家庭和学校分别带来了哪些影响?
3、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请你向全体同学发出倡议。
典例解析:
误区:生命健康权属于自己,所以可以自己支配、转让或抛弃
剖析:人具有社会性,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社会责任。一个人如果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属朋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较大的财产损失、还会引发老者无人赡养、幼者无人抚育等一系列社会问题。若公民损害自己的身体,如乞丐为博取他人同情而自残,必然造成更大的社会负担。因此,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
5、人人都享有生命健康权。我们珍惜、爱护自己的生命和健康,同样也要爱护、尊重他人的和。
教学重点、难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特殊保护。

神圣的生命健康权

神圣的生命健康权
A.①②③B.③④c.①②③④D.②③④
5.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1月26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
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入《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
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补充议定书》的决定,决定加入这
个补充议定书( )
①利于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②有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
2.2.2008年5月27日,集装箱车驾驶员刘某因违规操作,造成5人死亡2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被四方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这说明( )
A.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B.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都要受到刑罚处罚
C。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促进的
D.承担责任总要付出代价
3.对每个人来说,生命和健康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未成年人作为社会中的特殊群体,其生命和健康受到法律特殊的保护。下列选项中属于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法律规定的有( )
①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②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③禁止溺婴、弃婴④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A.①②③B。①②③④C.①②④D.①③④
4.下列选项中,属于尊重他人的生命健康权的是( )
①王伟护送盲人过马路②张斌路遇伤病员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和同学奋力抢救③某单位为地震灾区积极献血④刘某留下遗言,死后将自己的角摸捐出
③能够完全避免未成年人伤害事故的发生④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尊重
A.①③④B.①②③c.②③④D.①②④
八、课后作业、减负高效
我的收获:
燕子砭镇初级中学八年级政治学科教(学)案

生命健康权我国法律规定(3篇)

生命健康权我国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生命健康权的概念生命健康权是指公民享有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医疗保健的权利。

生命健康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生命权:指公民享有生命安全的权利,包括出生、生存、死亡等生命过程中的权利。

2. 身体权:指公民享有身体健康、生理和心理健康的权利。

3. 医疗保健权:指公民享有获得医疗救治、预防疾病、保健养生的权利。

二、我国宪法对生命健康权的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根本法,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

其中,关于生命健康权的保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2. 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3. 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4. 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5. 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三、我国法律对生命健康权的保障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侵犯生命健康权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规定了相应的刑事责任。

例如:(1)故意杀人罪: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2)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3)过失致人死亡罪:因过失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

(4)过失致人重伤罪:因过失行为导致他人重伤的行为。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进行了规定,包括侵权责任和合同责任。

例如:(1)侵权责任: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生命健康权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合同责任:在合同关系中,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他人生命健康权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对生命健康权的侵权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责任承担方式等。

神圣的生命健康权共23页

神圣的生命健康权共23页
神圣的生命健康权
1、合法而稳定的权力在使用得当时很 少遇到 抵抗。 ——塞 ·约翰 逊 2、权力会使人渐渐失去温厚善良的美 德。— —伯克
3、最大限度地行使权力总是令人反感 ;权力 不易确 定之处 始终存 在着危 险。— —塞·约翰逊 4、权力会奴化一切。——塔西佗
5、虽然权力是一头固执的熊,可是金 子可以 拉着它 的鼻子 走能的,因为人类必须具备一种能应付逆境的态度。——卢梭

27、只有把抱怨环境的心情,化为上进的力量,才是成功的保证。——罗曼·罗兰

28、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孔子

29、勇猛、大胆和坚定的决心能够抵得上武器的精良。——达·芬奇

30、意志是一个强壮的盲人,倚靠在明眼的跛子肩上。——叔本华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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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圣的生命健康权

神圣的生命健康权
神圣的生命健康权
授课人:贾依娜 成都市川化中学
神圣的生命健康权
一、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和健康。 生命健康权是不容侵犯的。
说一说:你的生命健康权 有受到侵害的时候吗?
当你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时,通常的 做法是: A、自行解决 B、寻求父母、老师帮助 C、请求司法机关的保护 D、其他——
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犯罪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 …………
二、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 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生 命健康受法律特殊保护。
第一届未成年人代表大会
提案: 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生命健 康权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 建议!
新闻会客厅
——直击第一届未成年人代表大会
山东省代表团 河南省代表团
四川省代表团
陕西省代表团
西藏自治区代表团
善待生命! 维护神圣的生命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的法律规定(3篇)

生命健康权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基本的人权之一,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个人尊严的权利。

生命健康权的保护是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阐述我国生命健康权的法律规定。

二、生命健康权的概念与特征1. 概念生命健康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个人尊严的权利。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的基本人权,是其他权利的基础。

2. 特征(1)普遍性:生命健康权是每个公民都应当享有的权利,不受种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等因素的限制。

(2)优先性: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当其他权利与生命健康权发生冲突时,生命健康权应当优先得到保障。

(3)不可转让性:生命健康权是公民的固有权利,不得随意转让或放弃。

(4)保护性:国家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

三、生命健康权的法律规定1.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三十四条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2. 刑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 民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因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 卫生与健康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与健康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预防为主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保障公民的健康权益。

生命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

家庭生活中—————— 学校生活中——————
社会生活中——————
家庭中:
(1)不乱摸电器 (2)独自一人在家不随便给陌生人开门 (3)冬季取暖门窗要通风,防止煤气中毒
学校中:
(1)上下楼梯不要拥挤 (2)不在楼道或教室内追逐打闹 (3)上体育课按老师要求使用体育器材
社会中:
(1)发现陌生人尾随,向人多的地方走去 (2)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闯红灯 (3)不并排骑自行车
什么是生命健康权?
——是指公民对自己的生命安全、 身体组织、器官的完整和生理机 能以及心理状态的健康所享有的 权利,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和 健康权。
阅读课本,结合前面事例说明生 命健康权的重要意义 生命健康权是 --- 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
(1)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健康是人们幸 福生活乃至生命安全的重要前提。 (2)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 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
怎样爱护、尊重他人的生命和健康?
(1)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增强法 制观念,决不做侵犯和危害别人 生命和健康的事。 (2)同学之间要相互爱护、相互尊 重,嬉闹要适度,避免因过失而 给对方造成伤害,引起不必要的 纠纷和冲突。
课堂小结
生命权 身体权 定义: 健康权 一、生命健康权 意义:最根本的 ◆ 二、法律保护公民 的生命健康权 依法保护我们的—
1
1
2
3
4
阅读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例中刘大妈的什么权利受到了侵犯? (生命健康权) (2)是谁导致了这起侵害行为的发生? (表面上是小狗造成的,但实际上是小 狗的饲养者王某因管理不善造成的) (3)对王某的拒绝赔偿的行为,刘大妈的 女儿又是如何做的? (向法院提起诉讼) (4)对于法院的判决,你有什么看法?

依法保护生命健康权

依法保护生命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的法律保护
宪法保护
宪法明确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 康权,国家和社会应采取措施
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
刑法保护
刑法规定了侵犯公民生命健康 权的犯罪行为,如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等,并规定了相应的 刑罚。
民法保护
民法规定了侵犯公民生命健康 权的民事责任,如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等,受害者可以要求 赔偿。
加强执法力度
强化执法力度,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侵害生命健康权的行为进行严厉打 击,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对执法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 责,提高执法效率和公正性。
提高公众法律意识
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生命健康权的认识和理解, 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寻求法律途径
在遇到侵权行为时,可以向有关部 门投诉、起诉等,通过法律途径维 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寻的法律援助机构,如法 律援助中心、律师协会等,以便
在需要时寻求帮助。
申请法律援助
在遇到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的情 况时,可以根据当地法律援助机 构的规定申请法律援助,获得免
费的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
配合律师工作
在获得法律援助后,要积极配合 律师的工作,提供相关证据和材 料,以便律师能够更好地维护自
己的合法权益。
建立维权组织
了解维权组织
了解当地的维权组织,如消费者协会、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组织等, 以便在需要时寻求帮助。
参与维权组织
加入相关的维权组织,与其他受害者一起维权,可以增加维权的力 度和效果。
案例三: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害案
总结词
交通事故中,因车辆碰撞、刮擦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
详细描述
某驾驶员因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受伤。经交警调查认定 责任,驾驶员需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受害者。

教学设计:神圣的生命健康权

教学设计:神圣的生命健康权

神圣的生命健康权教学设计教学目标:情感、态度、价值观:不得侵犯和危害别人的生命健康权利。

能力: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掌握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他人生命健康的本领。

知识: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特殊保护及相关规定。

学情分析本课题是教会学生在不得侵犯和危害别人的生命健康权利,以及如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掌握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他人生命健康的本领。

本课是法律知识是初中生很少了解的知识,初中生也很难理解,本课通过知识和案例相结合的方式向学生教授。

重点难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的特殊保护是本课的重点也是难点。

教学过程教学活动活动一:歌曲欣赏导入:《天堂里有没有车来车往》这首歌曲讲述了一个美丽、聪慧的小姑娘遭遇车祸的故事,伤感的歌曲,使学生联想到了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遭受的侵害。

导入新课——神圣的生命健康权。

活动二:活动探究一:生命如花——脆弱多媒体播放一段上海外滩的踩踏视频和一组溺水的图片。

让学生了解在我们生活中的威胁和侵害生命健康的因素有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等,还有交通事故、火灾、煤气中毒、食物中毒等等。

活动探究二:生命如花——呵护师生共同探讨四个案例:案例一:1998年,山西朔州市平鲁区与城区部分群众,在春节前后因饮用含有过量“甲醇”的散装白酒,1月中旬就开始有人中毒,后来中毒的人越来越多,从朔州扩散到吕梁、忻州等地,共发现有千余人中毒,其中27人死亡。

这一假酒中的相关人员均受到了应有的制裁。

讨论:制造假酒侵害了公民的什么权利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和国家有关部门各应履行什么义务学生讨论:略师总结:1 生产者应该: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如《产品质量法》生产合格产品,不得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2 销售者应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销售货真价实的产品,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3 消费者应该: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懂得消费者自己享有哪些权利,当权利受到侵害时怎么维护。

神圣的生命健康权

神圣的生命健康权
• • • 4月30日,山东淮坊尚庄小学校园血案,一男子在小学内用铁锤伤5人 后自焚。 4月29日,江苏泰兴中心幼儿园伤人事件,一男子在幼儿园持刀砍伤32 名师生。 12日上午8时左右,陕西省南郑县一幼儿园发生一起砍伤儿童事件,9 人死亡,其中包括7名儿童和2名成人,另有20多人受伤。犯罪嫌疑人 吴焕明行凶后返回家中自杀身亡。
• 未成年人本身就是国家和社会保护的对 象,生理和心理上都处于弱势,要求他 们在危险情况中救人超出了他们的能力 范围,往往会付出沉重的代价。学校和 有关单位不组织未成年人承担理所不能 及的社会责任,并不和传统美德矛盾, 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保护。

观察漫画,谈谈公民应该怎样对待生 命与健康?
一、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和健康, 生命健康权是不可侵犯的。
为什么?(重要性)
1.字写错了可以擦掉重新写,画画坏了可以重新 画,但生命对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人最宝贵 的是生命和健康。 2.生命、身体、健康是人本身存在的前提,是公 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和行使其他一切权利 的基础。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意义。 3.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所以不容 侵犯。
如果你遇到类似的情况,你会怎么处理? 我会像小王一样离开餐馆,并且把这种情 况反映给公安机关或工商部门,对此餐馆 进行整改,避免出现事故。
阅读材料,思考问题。P98
• 法院对该案的判决表明: • 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特殊保护, 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违法行为要承担 法律责任。
★ 想一想:在你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中
作业:
• 1、什么是生命健康权,列举生活中侵犯公民 生命健康权的现象。 • 2、公民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怎么办? ①受害人有权依法进行自卫,其他公民有权制 止侵害行为 • ②与侵权人协商,要求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 ③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究其法律责任 • 3、未成年人需要特别保护的原因是什么 ?

八年级政治上册 第8课 第二课时 神圣的生命健康权课件 陕教版

八年级政治上册 第8课 第二课时 神圣的生命健康权课件 陕教版

新闻回放:
山西沁源21名师生公路晨跑被撞身亡
2005年11月14日凌晨5点40分,山西沁源二中初三53名同学和往常一 样,排成两男两女四列纵队,男队在外,尾随着初二初三共13个班级, 蜿蜒100多米,一起沿着学校旁边的汾屯公路往东行进500米,横穿公路 后再折回学校。
往常这段大约1400米的路程15分钟就可以跑完,可是在11月14日 却成了悲伤的例外,就在处于队伍尾部的121班横穿马路的同时,一辆 从东向西行进的空载带拖挂大货车犹如脱缰野马,冲向学生,当场造成 17名学生、1名教师死亡的惨剧。悲剧没有停止,1名学生在送往距离车 祸事发地2公里的沁源中医院途中死亡,2名学生在经过半小时抢救后死 亡。
二、娇嫩的花更需要呵护
统计资料
2004 年 9 月 13 日,多名手持凶器的歹徒冲入湖 北省大冶市罗家桥中学学生宿舍抢劫 , 砍伤 15 名学 生 , 抢走现金 742 元 ;2004 年 11 月 25 日 , 一 歹徒闯进河南某高中男生宿舍行凶 , 造成8 人死亡、 4人受伤 ; 某校学生由于下楼拥 挤,造成多人受伤 ; 某某学生不堪学习重负而跳楼自杀·…··据有关资料统 计 , 每年我国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都在一万 人 以上 , 平均每天因食物中毒、交通事故、溺水、他杀、 自杀等原因而死亡的中小学生人数达 40 余人 , 相当 于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在消失。血的事实摆在我们面 前 :一个小小的过错 , 有时会酿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 甚至会令花季中的孩子过早地凋谢。
1、图片展示 2、材料一:防蛆“绝活”:醋厂掺农药
材料二:美国烟草公司被罚两千万 二、娇嫩的花更需要呵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受特殊保护)
统计资料、新闻回放 学生活动:“谁”使花儿过早凋谢?(威胁未成年人生命健 康权的因素还有哪些) 1、未成年人的护花使者(法律捍卫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 )

法律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法律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法律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法律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议题。

生命和健康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也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石。

在法律的保护下,我们可以获得医疗资源、保障一定的待遇和权益,并得到对抗不公正对待的机会。

本文将探讨法律在保护生命健康权方面的作用,并对一些相关的法律措施和措施进行介绍和分析。

法律保护生命健康权的意义生命健康权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是国际人权法和大多数国家宪法法律确保的。

在保护生命健康权方面,法律的作用和意义主要有以下几点:1. 保障医疗资源的公平分配法律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确保医疗资源的公平分配。

在有限的医疗资源下,法律要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据公正的原则来分配资源,不偏向任何一方。

这种公平分配的原则使每个人在面临疾病和健康问题时都能够得到平等的治疗和照顾。

2. 保障合理的待遇和权益法律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还包括保障我们可以获得合理的待遇和权益。

医疗机构应按照法律规定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医疗服务,并合理计费。

此外,法律还明确了病人和患者的权益,比如知情权、隐私权和决策权等,保证他们在治疗过程中能够获得尊重和合理对待。

3. 提供合法途径对抗不公正对待在现实生活中,有时我们可能会遇到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不公正对待。

法律为我们提供了合法的途径来对抗不公正对待。

我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并要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负起应有的责任。

这种法律保护的作用使我们在面对不公平和不合理对待时能够有相应的救济机制。

相关的法律措施和措施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许多国家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措施和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法律措施和措施:1. 医疗执业许可和管理制度医疗执业许可和管理制度是保证医务人员合法执业和提供合格医疗服务的基础。

医疗执业许可制度要求医务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通过相关考试和评估来获取执业资格。

此外,相关部门还会对医疗机构的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进行监管,以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法律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法律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美)韦伯斯特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健康是人们幸福生 活乃至生命安全的重要前提。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 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 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意义。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
药家鑫,西安音乐学院 大三的学生。2010年10月 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 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后 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 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 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 释放。2010年10月23日, 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 下投案。
放学后,小明回家看见门已开,一个 陌生人正在翻箱倒柜。小明顿时明白家中遭 遇盗贼。但这时,小明想退出已经来不及了, 和他硬拼又有生命危险。
假如你遇到这种情况,会怎 么办?
小明:叔叔,我是小明的同学小刚,小明在家吗? 盗贼(镇静下来):小明不在家,你有事吗? 小明:你是小明的爸爸吧。老师让我告诉小明明天郊 游改7点半了。叔叔,麻烦你告诉小明一声。 盗贼:好,你请坐吧! 小明:谢谢叔叔,我要回家了。
法律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什么是生命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生命安全、 身体组织、器官的完整和生理机能以及心理 状态的健康所享有的权利,包括生命权、身 体权和健康权。
如果将生命健康与其他利益相比, 生命是“1”,名誉、金钱、友情、荣誉等 都是“1”后面的“0”。有了“1”,这个数 可以是10、100、1000、10000乃至无穷大; 若失去“1”,即失去了生命,后面的名誉、 金钱等再多也是“0”。
小明离开家后,在附近公用电话亭打电话。 小明:110吗?我家被盗了,小偷正在我家。 几分钟后,110赶到。盗贼被擒获。
2.加强自我保护,学习自 我保护的方法,提高自我 保护能力。
家庭中:
温馨小贴士

法律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法律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1.案例中刘大妈的什么权利受到了侵犯? 生命健康权 2.是谁导致了这起侵害行为的发生? 表面上是小狗造成的,但实际上是小狗 的饲养者王某因管理不善造成的。 3.对王某拒绝赔偿的行为,刘大妈的 女儿如何做的? 向法院提起诉讼 4.对于法院的判决,你有什么看法? 法律是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任何侵 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都应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一、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
2005年11月14日清晨5时许,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境 内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带挂东风大货车突然 驶入正在公路上跑早操的沁源县第二中学学生队伍中, 造成21人遇难,18人受伤。
议一议
1.以上组图中公民的什 么权利受到了侵害? 2.我们为什么要依法维 护这些权利?
我的收获
通过这节课的学习,我懂得了————,今后
我会这样去做————。
生活剧场
二、依法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小华被李某打伤后躺在医院里,由妈妈陪护这一 天,小华的表弟和表姐来看他。 表弟说:“表哥,你好好养伤,等你伤养好之后, 我也找几个‘哥们儿’,到时候连本带利还给他。” 妈妈说:“算了吧,人家的势力多大,我们是惹 不起的。” 表姐说:“法律才是我们的护身符,我们不能义 气用事。” 对上面观点你是怎么认识的?如果你是小华的话, 你会怎样做?说说理由。
放学后,小丽回家看见门已开,一个陌生人 正在翻箱倒柜。小丽顿时明白家中遭遇盗贼。 但这时,小丽想退出已经来不及了,和他硬拼 有生命危险。怎么办呢?
小丽:你是小梅的爸爸吧?老师让我告诉小梅明 天郊游改7点半了。叔叔,麻烦你告诉小梅一声。 小丽:110吗?我家被盗了,小偷正在我家。几 分钟后,110赶到,盗贼被擒获。
参考答案
(1)我不同意表弟的观点。现实生活中,有人 总认为拳头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冤冤相报何时了。妈 妈的说法也欠妥,一味的退让会让对方以为你好欺负, 甚至会变本加厉。

政治八年级上陕人教版2.8.2神圣的生命健康权教案

政治八年级上陕人教版2.8.2神圣的生命健康权教案

政治八年级上陕人教版 2.8.2神圣的生命健康权教案一、《课程标准》原文:3.3 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了解法律对未成年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得侵犯和危害别人的健康、生命和权利。

二、《课程标准解读》要求达到的教学目标:1、我国法律对公民的人身权予以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公民的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婚姻自主权、隐私权。

2、生命健康权可以分为生命权和健康权。

3、让学生知道我国相关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犯,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和健康予以法律的特殊保护。

(1)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条明确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益不受侵,第8条规定:“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第15条规学校教职员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第16条规定:“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第17条规定:学校安排未成年学生参加集体活动,“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2)我国劳动法第64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3)我国婚姻法的第21规定:“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4)我国刑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都有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规定。

4、中学生重在预防、免受伤害,学会自我保护的基本方法,一旦受了伤害,要懂得用法律武器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以讨回公道。

三、教学重点和难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的特殊保护四、依据《课程标准解读》和教学目标设计教学用题:1、出示两组图片,让学生思考生命健康权的含义?2、出示材料请学生感悟生命健康权对于公民的重要地位?3、(1)利用酒后驾车引起重大事故的肇事者背叛死刑的案例,给学生带来的思考?(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不容侵犯的,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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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态度,价值观:不得侵犯和危害别人的生命健康权利
水平:提升自我保护水平,掌握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他人生命健康的本领.
知识: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特殊保护及相关规定.
学习重难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特殊保护.
自主学习:资料链接
2008年6月28日,位于兰州市的解放军第一医院收治了首例患“肾结石”病症的婴幼儿,据家长们反映,孩子从出生起就一直食用河北石家庄三鹿集团所产的三鹿婴幼儿奶粉。

7月中旬,甘肃省卫生厅接到医院婴儿泌尿结石病例报告后,随即展开了调查,并报告卫生部。

随后短短两个多月,该医院收治的患婴人数就迅速扩大到14名。

后来经检验,发现“三鹿”牌奶粉中含有对人体有害的一种化学物质——三聚氰胺。

1.请思考:此奶粉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是什么权?我们该如何理解这种权利?
2.讨论:如何维护这种权利?
3.想一想:未成年人是否享有这种权利?你了解哪些相关规定?
自我检测:
【2011江苏南京】14.我国公民首要的人身权是
A.名誉权 B.隐私权 C.财产所有权 D.生命健康权
【2011山东泰安】6.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酒驾车、飙车等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定为犯罪。

这个法律规定
①说明只要是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就是犯罪②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健康权
③是尊重生命、关爱生命的体现④能够有效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A.①② B.②④ C.②③ D.③④
【2011江西】9.(3分)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

今年的5月至12月,我省将全面展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

这个行动()
①能够彻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②有利于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③有利于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④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A.①②B.①④C.②
③D.③④
【2011天津】12.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身权利。

下列属于尊重他人生命健康权的行为有
①死后捐献角膜②故意造成他人生病
③护送儿童过马路④路遇伤病者奋力抢救
A.①②③ B.①③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2011河北】6.2011 年5 月1 日起施行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我国当前吸烟人数已超过3 亿,约7.68 亿非吸烟者被动吸入“二手烟”,其中约2 亿为儿童。

每年有100 多万人死于与烟草相关的疾病。

可见,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①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②有利于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③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④杜绝了香烟对未成年人的诱惑
A.①③
B.②④
C.①②③
D.①③④
【2011山东滨州】26.情景三:张三与李四因一件小事发生冲突,张三一记重拳,打掉了李四的一颗门牙。

李四怀恨在心,偷偷将张三的身体缺陷在同学间散布。

法律讲堂:请你从法律角度对张三、李四的行为实行评价。

(4分)
【2011山东滨州】26.情景二:星期天,小李与表哥范某参加一个聚会。

酒后,范某坚持要自己开车回家。

设身处地:假如你是小李
⑴你会。

(1分)
⑵你这样做的理由是(4分)
①;
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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