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村级组织工作职责、村级工作运行程序和村干部勤廉履职行为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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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组织规范化运行标准

村级组织规范化运行标准

鳌江镇村级组织规范化运行标准一、职责规范1、要明晰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职责分工。

2、要建立健全村级配套组织,确保共青团、妇联、民兵、老人协会、调解委员会等群团组织在党组织领导下,认真履职,发挥作用。

二、议事规范3、村级重大事项必须通过党员群众建议、村党组织提议、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的“五议决策法”进行民主决策。

4、要清楚哪些村级重大事项必须通过“五议”的程序进行民主决策。

三、队伍管理规范5、要实行村干部目标管理,做到任期有承诺,年年有计划,年底有述职述廉。

6、要建立后备干部人才库,原则上每个村都要配4名后备干部,其中2名共产党员。

7、村干部要坚持廉洁自律“十不准”。

8、党员发展程序要规范,要坚持“四推荐四票决四公示”。

9、党员发展要注重质量,严把入口关,唯贤是纳,不能任人唯亲,防止“近亲繁殖”。

10、要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先上岗、后入党”的培养模式,在支部设置的岗位下实践锻炼,在结对帮扶的引导下成长。

11、要对无职党员进行设岗定责。

12、要根据党员个人特点,有针对性地分组联户,密切联系群众。

13、党员不能信教,发现信教党员要及时进行帮扶整改。

14、每半年要对全体党员开展先锋指数星级评定,评定结果要公开。

四、党组织生活规范15、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原则上支委会每月一次,党员大会一季度一次,民主生活会半年一次,党课一季度一次。

16、每次党内组织生活至少要持续1小时以上,要提前2天通知全体党员,对连续4次不参加党内生活的,要作出书面检查。

17、要实行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每月固定日期组织一次党员活动。

18、要深入开展“五星争创”活动。

五、村务管理规范19、村级小额工程要严格根据适用额度实行招投标,村干部不得插手工程拆包,从中渔利。

20、集体土地征收及征收款发放要严格遵守有关程序。

21、公章管理要规范,村党支部公章要由支部组织委员管理,村委会公章要由报账员管理,其他人不得管理公章。

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

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

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不断增强村级班子的整体功能,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本规则。

第一章工作职责和工作体制第一条村级组织主要是指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含股份经济合作社,下同)及共青团、妇女、民兵等组织。

第二条村党组织是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党章要求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以及其他村级组织依法行使职权。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节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执行情况,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村级各项收支、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村务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村经济合作社是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分配的职能。

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以及其他村级组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具体职责。

第三条建立健全村务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和商议本村日常工作,对应当由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的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具体方案。

联席会议有村党组织书记召集并主持,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参加,不是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列席,参加会议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

2024年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总结5篇

2024年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总结5篇

2024年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总结5篇第1篇: 2024年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总结本人在担任永乐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以来,在镇(区)党委、纪委的领导和村“两委”的支持配合下,工作开展井然有序,维护群众利益,真正把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现将落实监督责任情况方面作如下汇报:1、对我村三务公开情况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等方面进行审核、检查、监督,督促“两委”及时公开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认真征求村民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意见建议,有力促进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

2、我村村监会对村级重大决策进行监督,经常开展监督小组会议,重点监督项目确立是否合理;施工单位是否按有关程序实行竞争性选择;有无随意变更工程规划设计;工程建设质量是否合格;资金管理和支付是否规范等。

3、对事关村民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关注,其中重点对农村低保、大病救助办理、粮食综合直补等各项惠农惠民资金发放,对“四位一体”保洁费的收取等各项情况进行监督。

村监会对村内各项事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将其中发现的问题及民情民意反映卡上的信息与村两委进行沟通,并做好监督活动纪实的登记,每月召开一次会议,进行研究讨论。

4、在村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监督,参照《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规范对村干部履行职责,依法办事进行监督;督促村干部在事务管理和决策等方面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督促村干部做好述职述廉工作。

加强对村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重点监督村干部履行职责及工资、补贴和奖金的发放情况;村干部工作作风、思想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情况;对其他人员领取工资、误工补贴是否使用规范清单。

党员廉政建设方面,在换届选举时要求每名党员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每季度集体收看一次党风廉政教育视频,时刻督促党员保持党性,确保无违规、违纪的发生。

5、做好“三资”管理监督工作,加强对村级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进行监督、审计,要求财务收支情况及时公开,重点是对村级各项收支、集体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的使用和处置等情况进行监督;对财务支出事项,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逐项审核签字后生效;对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实行全过程监督,确保我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资源有效利用、资金安全使用。

村干部规章制度

村干部规章制度

村干部规章制度村干部是农村基层的领导骨干,他们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农村的发展和农民的利益。

为了规范村干部的行为和提高他们的素质,在村级组织中建立起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本文将从选拔任用、工作职责、廉政要求以及制度执行等方面,详细介绍村干部规章制度。

一、选拔任用村干部村干部的选拔与任用是确保基层组织高效运转的重要环节。

根据《乡村治理条例》,村干部的选举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选举公开、公平、公正。

村干部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品德良好、热爱农村、熟悉农业生产和农村文化知识、能够扎实工作、有亲和力和公正意识。

选拔村干部应实行多元化的方式,包括群众推荐、党组织推荐和专业部门推荐等,以确保选出的村干部具备一定的能力和素质。

二、村干部的工作职责村干部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农业生产指导、群众工作、公共事务管理等方面。

农业生产指导是村干部的重要职责之一,他们应指导农民科学种植、合理施肥、预防病虫害等,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村干部还需要积极开展群众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教育、文化娱乐活动组织以及社会援助等工作。

此外,村干部还应负责管理公共事务,包括协调解决纠纷、监督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等工作。

三、村干部的廉政要求作为基层组织的工作者,村干部必须秉持廉洁自律、先进党性和奉献精神,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对村干部的廉政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杜绝权力寻租,不以权谋私;二是遵守纪律规定,廉洁自守;三是勤奋工作,不懈怠;四是严明执法,公正司法;五是积极履职,认真负责。

四、制度执行与监督为确保村干部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首先,村级组织应当建立相应的工作考核制度,对村干部的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以激励干部们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

其次,村级党组织应对村干部的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再次,应加强对村干部的培训教育,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最后,进一步加强村级巡察工作,发现和纠正腐败问题。

总结:村干部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对于村级组织的健康发展和农村治理的有效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村级组织工作规则

村级组织工作规则

村级组织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村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促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村组两级事务议事决策应当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三条村级对事项进行商议决策,必须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议事机构及其职责和职权第四条村级和组级议事决策机构包含党员大会、村党总支委员会、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各机构应当按照本规则规定,依据程序对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行议事决策和监督。

第五条村党总支委员会职责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贯彻执行总支大会的决议。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业务知识。

三、对本总支的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四、搞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五、密切联系群众工作,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

六、认真开展党组织、党员目标管理和创先争优活动。

七、讨论全村重大事项。

发挥党总支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村委会及其他村级组织依法办理本村社会事务和公益事业。

八、组织党员大力发展生产,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

第六条村委会工作职责村委会在村党总支的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编制并实施本村经济和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管理村级财务。

二、支持和帮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按照规划搞好乡村建设,改善村容村貌,发展公益事业,搞好公共卫生,改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健康水平。

关于开展村干部勤廉双述双评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村干部勤廉双述双评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村干部勤廉双述双评活动的通知各乡镇党委、政府、纪委: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干部“四廉”工作,加强对村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监督,构建村级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经研究,决定自今年起在全区村干部中开展勤廉双述双评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勤廉双述双评对象全区各行政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班子成员。

二、勤廉双述双评内容包括履行职责(勤政)、廉洁自律(廉政)两方面内容。

(一)履行职责内容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村务公开情况;村级民主决策机制和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全体村民开展教育、管理和监督情况;发展党员情况等。

2、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半年和年度计划、目标完成情况;村集体财务管理情况;落实村级集中采购和村集体资产资源公开招投标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粮食直补和宅基地发放情况等。

3、发展村教育、文化、卫生、科技、体育、防疫、贫困户帮扶救助情况,开展计划生育、普法情况。

4、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完善落实村规民约,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推动邻里和睦、村民团结、社会和谐情况。

5、维护社会治安、维护本村稳定,依法调处民间纠纷、化解派性争执、村民矛盾和保护村民利益情况。

6、年内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情况。

(二)廉洁自律内容主要包括践行年初廉洁自律承诺情况,落实丰南字[2006]36号《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暂行规定》第七章廉洁从政要求第三十条内容情况。

1、遵守财务管理制度、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和其他村务管理制度情况。

重点说明落实村级招待零管理制度和控制其他非生产性开支管理情况。

2、村干部家庭成员婚丧喜庆事宜办理情况。

3、本人及亲属、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主要说明资金、土地、厂房的来源渠道。

4、村干部获得宅基地指标和房屋筹建、改建、买卖、出租、搬迁情况。

5、工作作风、思想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村级事务程序化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村级事务程序化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村级事务程序化管理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村级事务管理,提高村级事务的效率和公正性而制定的一套规定和程序。

一、组织机构1.设立村级事务管理委员会,由村委会负责组织和领导。

2.村级事务管理委员会由村委会主任任组长,其他村级干部、社区代表等担任委员。

3.村级事务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制定村级事务管理规章制度、监督事务管理的执行情况等。

二、事务管理范围1.村级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村内土地出租、宅基地分配、农民工就业安置等。

2.村级事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明确事务管理的流程和程序。

三、流程和程序1.村民需提出相应的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村级事务管理委员会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村级事务管理委员会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4.根据公示和村民的意见和建议,村级事务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批准申请。

5.批准后,村级事务管理委员会将颁发相应的证件和文件给申请人。

四、权益保障1.村级事务管理委员会要确保事务管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不得违规批准申请。

2.村级事务管理委员会要对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进行保护,不得泄露。

3.申请人可以提出异议并申请复议,村级事务管理委员会要及时处理并给予答复。

五、监督与评估1.村级事务管理委员会要定期进行工作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村级事务管理委员会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3.村级事务管理委员会应建立健全事务管理的考核评估制度,对工作进行评估并公开。

以上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实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村级事务程序化管理规章制度(二)为了更好地规范村级事务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下列村级事务程序化管理规章制度:一、总体要求1. 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积极推动阳光村务。

2. 严格遵守程序,保障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强化工作纪律,严禁擅自改变程序和超越权限进行操作。

4. 提高工作效率,及时高质量完成村级事务程序化管理工作。

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的实施办法

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的实施办法

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的实施办法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的实施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保障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有效落实,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现就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监委会)制度,制定如下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以村级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管理执行机构,监委会为监督机构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充分享有民主权利。

二、组织形式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群众性组织,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并对其负责,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同期进行,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可连选连任,设委员3人,其中设主任1名。

监委会建立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职能由村民代表会议委托村监委会履行。

(一)候选人条件。

监委会委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本村常住人口;3.年龄65周岁以下,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健康身体条件;4.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政策水平、法律法规知识和议事能力;5.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监督,没有违法违纪记录;6.热爱集体,乐于奉献,热心为村民服务,在群众中威信较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候选人:1.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组织活动,受过刑事处理的;2.受到党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3.无故拖欠村集体资金不还的;4.非法侵占村集体资产的;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6.长期外出务工的。

(二)候选人提名。

候选人提名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各镇党委要加强对村级监委会推选产生工作的领导,专门成立工作指导组,驻村现场指导。

2. 村级党组织通过召开“两委”扩大会议(党小组长和村民组长参加)推选产生监委会候选人人选(比应当选委员多1人),候选人应为村民代表,可优先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等群众认可度较高的人员中提名。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镇党委书记—11111农村干部廉洁履行职责, 是发展基层民主, 保障农民权益, 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

··镇幅员面积50.82公里, 辖24个行政村, 一个居委会, 乡镇总人口35289人, 耕地28287.16亩, 是一个典型的农业镇。

全镇涉及农村领导和管理的干部有140余人, 当前全镇基层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 但是, 少数农村基层干部也存在作风不实、办事不公、以权谋私等问题。

因此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制度, 对规范农村基层干部履行职责行为, 形成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合力, 具有重要意义。

自规定实施以来, 本人以身作则, 切实做好了各方面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提高认识、深刻领会, 明确精神实质《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共29条, 提出了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的41个不准, 并明确了违反这些不准后的责任追究方式。

包含了基层干部工作的各个突出方面, 对妨害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 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行为, 都做出了禁止性的要求, 同时, 第四章也专门规定了责任追究方式和处理依据。

从而保障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深刻的体现了“民本”思想, 将更好的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是构建服务性政府的又一重大举措。

相信该规定实行后, 我们会看到一个更加安定和谐发展的新农村。

(二)严于律己, 切实做好表率认真履行好《规定》贯彻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严格遵守各项规定。

不插手工程承包, 不坐超标公务用车, 不利用虚假发票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资金。

加强学习, 树立终身学习理念。

主动将学习作为生活的一部分, 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用先进的理论武装头脑, 以王瑛、吴大观、沈浩等同志为榜样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 切实解决好权力关、地位关、利益关的问题;不断锤炼政治成熟、思想坚定的政治立场, 提高自己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充分发挥班子的整体合力, 凡是涉及大额资金的使用, 重要人事安排, 都经班子集体研究;不断丰富基层工作经验, 锻炼处理复杂问题综合领导能力;不断磨练勤奋敬业, 开拓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勤俭节约, 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

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

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浙委办[2005]34号【发布部门】浙江省政府【发布日期】2005.04.19【实施日期】2005.04.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浙委办[2005]34号2005年4月1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不断增强村级班子的整体功能,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村级组织体制和职责第二条行政村设党组织(含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下同)、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团组织(含团委、团总支、团支部,下同)、妇代会、民兵连等组织。

第三条村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以及上级党组织和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二)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三)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领导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四)搞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五)负责村组干部、财务人员及村集体(控股)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六)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工作。

2024年村干部廉洁自律制度(二篇)

2024年村干部廉洁自律制度(二篇)

2024年村干部廉洁自律制度1、勤政为民,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依法依章为村民办事,不准推诿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事项,实行办事“首长责任制”。

2、廉洁自律,不准公款赠送和收受“红包”或索贿受贿、行贿,不准接受有碍公务的宴请或借各种名义用公款旅游和大吃大喝,不准用公款报销各种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挥霍集体钱财,不准以任何方式侵吞国家、集体和私人财物不准干扰各项经济项目和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

3、作风民主、深入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办事公道、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

4、诚信坦诚,不准伪造和销毁证据,不准隐瞒案件真相,歪曲事实,推卸和逃避责任,不准捏造事实告陷害他人,不准对发表批语评意见者检举、揭发者进行报复,不准拉帮结派影响团结。

5、严格守法,不准参与、支持包庇走私、骗税逃税、贩黄制黄、吸贩毒、赌博等非法活动。

回顾十几年来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历程,每一次换届选举都是一次民主政治建设的跨越,特别是第六次村委会换届选举,按照“四个提倡、一个注重”的精神,实行了村、支两委交叉任职,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一肩挑”,这不仅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村民自治有机结合起来了,而且从体制上消除了“两委”矛盾的根源。

但是,这种“一肩挑”模式也存在权力集中与运行监督的矛盾,如何确保“一肩挑”模式下的村干部廉法自律?笔者认为在完善“一肩挑”制度,科学设置“一肩挑”职能的基础上,还必须做到“三个坚持”:一、坚持民选民推。

民选民推是选好配强村级班子的有效途径,也是村干部廉法自律建设的首要任务。

只有通过民选民推,才能选出廉法自律、作风优良、能力较强的村级班子。

怎样做好民选民推呢?一方面,坚持把廉洁自律作为推选村干部的重要标准。

在村干部的选任上,主要坚持“四看”:一看是否廉洁自律,行为能否上过得硬;二看作风是否务实,群众能否接受和认可;三看是否有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四看是否坚持原则,敢于负责。

另一方面,还权于民,坚持民主选任村级干部。

2022年村两委工作制度

2022年村两委工作制度

2022年村两委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规范村两委(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工作,保障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村两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努力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宏伟目标。

第三条村两委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发挥集体智慧,确保村级组织工作的正确方向和决策的科学性。

第四条村两委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洁自律教育,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保障村级组织清正廉洁。

二、组织结构第五条村党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党支部)是村级组织的领导核心,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向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党支部设书记1人,必要时设副书记1人。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是村级群众性自治组织,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向村民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村委会设主任1人,必要时设副主任1人和委员若干人。

第七条村两委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思想政治觉悟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二)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团结和带领群众开展工作;(三)熟悉农村工作情况,热爱农村事业,为村民谋福祉;(四)作风正派,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三、工作职责第八条村两委共同负责村级组织的全面工作,主要包括:(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二)组织党员和群众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宣传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稳定;(三)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四)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培养选拔村后备干部,发展党员;(五)保障村民民主权利,开展村民自治活动;(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七)完成上级党组织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党支部的主要工作职责:(一)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主持村级组织的日常工作;(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三)领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群众组织,支持它们依法开展工作;(四)培养选拔村后备干部,发展党员,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五)贯彻落实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六)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村干部职责与工作要求

村干部职责与工作要求

村干部职责与工作要求一、职责作为一名村干部,你需要承担以下职责:1. 村级层面的经济、社会、文化等工作的规划和组织实施;2. 组织协调村级公共事务,如卫生、环保、安全等;3. 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解决群众关注的问题;4. 经济发展方面的工作,如引进扶贫项目、组织农业生产等;5. 公务审批和监管等。

二、工作要求在具体实施职责时,需要满足以下工作要求:1. 具备突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2. 具备政策熟悉和政策协调能力;3. 具备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能力;4. 具备具有市场化思路的农业经济运作能力;5. 具备较强的人际沟通和协商能力。

以上就是村干部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希望每一位村干部都能够严格按照这些要求履行自己的工作,服务好村民,促进村庄的发展。

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村干部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关切一个优秀的村干部必须聚焦群众最关切、最想解决的问题,分析掌握解决问题的关键,制定出符合实际的解决方案,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同时,要注重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协调组织力量,切实解决好村民的各种问题。

二、保持清正廉洁,做一个忠诚干净的村干部一个优秀的村干部必须要时刻保持清正廉洁,将一切为了群众、为了农村发展。

同时,要做到公私分明,不能瞒报不报,不能有私心干预工作,不能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个人私利。

三、精心组织策划,积极推进村级工作一个优秀的村干部必须要具备精心组织策划的能力,针对村级工作的情况制定出详细的计划,以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同时要能够在工作过程中善于总结,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和方案。

四、熟悉村情民意,善于协调处理矛盾纠纷一个优秀的村干部必须要深入了解村情民意,了解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准确判断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及时处理各种矛盾纠纷,以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五、不断学习,开拓进取一个优秀的村干部必须时刻心存感恩之情,对工作充满热情,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增强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积极开拓进取,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1.05.23•【文号】中办发[2011]21号•【施行日期】2011.05.23•【效力等级】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反腐倡廉建设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1]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已经中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规定》的颁布实施,是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农村基层干部行为规范、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重要举措。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规定》的重要性,深入学习宣传,认真查找和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规定》的行为,确保把《规定》落到实处。

要坚持从严要求和关心爱护相结合,切实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要认真执行《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杜绝违反《规定》行为的发生。

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规定》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中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利益,推动农村科学发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总则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党的执政基础。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造就高素质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重要内容;是保证农村基层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发展基层民主,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必然要求。

村级两委负责人“勤廉双述”流程图

村级两委负责人“勤廉双述”流程图
巴彦港镇村级两委负责人“勤廉双述”流程图
宣读《巴彦港镇关于在村级干部中开展“勤廉双述”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
宣布村干部“勤廉双述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评议标准。
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围绕工作的落实情况、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进行述职述廉。
进行民主测评。
宣布测评结果。
镇党政班子会议,由党政班子成员
填写考评意见表,
对村两委负责人“勤廉双述”情况作出评价,然后由党委根据个人述职述廉、群众反映的意见和群众及党政班子成员测评结果,结合工作考评和考察,对村两委负责人“勤廉双述”情况作出评价形成综合考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本人,并将结果装入个人廉政档案。
在村务公开栏中,对村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和群众民主测评、组织考评结果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

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

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不断增强村级班子的整体功能,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本规则。

第一章工作职责和工作体制第一条村级组织主要是指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含股份经济合作社,下同)及共青团、妇女、民兵等组织。

第二条村党组织是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党章要求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以及其他村级组织依法行使职权。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节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执行情况,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村级各项收支、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村务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村经济合作社是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分配的职能。

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以及其他村级组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具体职责。

第三条建立健全村务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和商议本村日常工作,对应当由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的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具体方案。

联席会议有村党组织书记召集并主持,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参加,不是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列席,参加会议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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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办发〔2011〕88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熟市规范村级组织工作职责、村级工作运行程序和村干部勤廉履职行为实施办法》的通知各镇、碧溪新区(街道办事处),东南街道办事处,服装城,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虞山林场):现将《常熟市规范村级组织工作职责、村级工作运行程序和村干部勤廉履职行为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常熟市委办公室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12月31日主题词:农村工作规范实施办法通知抄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工办,市民政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人口计生委、司法局、信访局。

中共常熟市委办公室 2011年12月31日印发常熟市规范村级组织工作职责、村级工作运行程序和村干部勤廉履职行为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切实规范村级组织工作职责、村级工作运行程序和村干部勤廉履职行为(以下简称“三规范”),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组织和制度保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村级组织工作职责第二条村党组织村党组织(含党委、总支部、支部)是村级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村党组织书记负责村全面工作。

主要工作职责:1、推动科学发展。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推进强村富民。

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立足本村优势,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发展村级主导产品和产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致富项目,搞好生产经营服务和资源开发,努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3、密切联系群众。

坚持党的群众工作路线,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及时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做好困难群众帮扶工作。

坚持服务群众、依靠群众,组织村民群众有序参与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

要求,对其他事项进行监督。

第六条村党员大会村党员大会是村级党内重大事务的决策机构,由村全体党员参加。

党员大会由村党组织负责召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有关问题。

主要工作职责: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研究确定村党组织工作规划、计划;2、听取和审议村党组织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本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3、选举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4、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处分和处置,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党委、总支部建制的村党组织由各所属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处分和处置,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委、总支进行审核。

)第七条村党群议事会村党群议事会是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党员群众代表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与监督的组织,既发挥议事协调作用,又参与事务决策过程。

议事会议由村党组织召集。

党群议事会成员的产生:1、议事会成员由村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构成,可适当安排村企业负责人或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种养大户经相关程序担任议事会成员,一般不少于20人,其中,非党群众占比不少于40%;原则上要有1名村党务干部进入议事会;2、议事会成员的产生,由村党组织按1:1.2的比例确定名额及推选方案,通过召开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联合大会选举产生,并予公布;3、议事会成员任期与两委会班子任期一致。

党群议事会主要工作职责:1、听取和审议村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事项,以及涉及村民和集体利益等其他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2、汇集、反馈党员群众对村工作的意见、建议,并以书面形式提交村两委会,由村两委会商议决策;3、参与对两委会班子工作的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

第八条村民会议村民会议是村级重大事务的决策机构,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对村级组织提出的重大议案进行决策。

村民会议的召开,应当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由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决议须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为有效。

主要工作职责:1、选举村民委员会,罢免和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2、讨论制定或修订《村民自治章程》及《村规民约》;3、讨论制定村级经济建设、社会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4、讨论通过村级财务预决算、村建设规划、村内兴办公益事业、新建项目、人口规划等重大事项;5、听取并审议村委会工作报告;6、改变或撤销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7、讨论决定其他涉及村和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

涉及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除选举、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外,可由村民会议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第九条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会议的重要补充形式,遵循民主、合法、代表民意的原则,代表村民日常行使对重大村务的决策权和对村民委员会的监督权。

村民代表的产生:1、由村民按居住或生产区域每15户推荐一名代表,总人数由村民委员会确定,但不能少于20人,原则上普通党员、群众所占比例要分别达到三分之一以上;2、村民代表任期与村民委员会委员任期相同,一般在村民委员会换届后十日内,推选产生村民代表。

村民代表可连选连任,对村民代表的撤换应经原选区村民会议通过,缺额的村民代表从原选区中推荐产生。

村民代表会议的主要工作职责:1、代表村民参政议政,讨论决定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决算以及村民委员会提出的村务方面的重要问题;2、监督村民委员会工作,定期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对二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不信任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可劝其辞职或提请村民会议予以罢免;3、向群众宣传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并带头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4、广泛搜集村民意见,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工作建议;5、改变或撤销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6、必要时提请召开村民会议;7、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决议时,以超过代表总数的半数以上同意为通过。

村民代表会议下设专项工作机构:1、村务公开监督小组。

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成员11人左右,主要负责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

成员任期与村民委员会委员相同,组长一般应由具备专业知识的成员担任。

主要职责是审查村务公开各项内容的真实性,征求和反映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对村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村民委员会及时做出答复或者进行整改,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汇报村务公开的监督情况。

2、民主理财小组。

由村民代表会议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中推选产生,成员5至7人,严格按照村帐镇代管要求做好村级财务的日常监督工作。

主要职责是参与研究制订村委会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研究决策,审查村委会每月的财务收支和债权债务的核销处理情况,监督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发包,向村民代表会议汇报民主理财工作及村委会的财务运行状况,提出今后财务管理的建议。

村工作人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第十条村(社区)股份合作社“三会”1、股东(代表)大会。

股东(代表)大会是股份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实行一人一票制,审议股份合作社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重大投资决策、年度计划及其执行情况、财务预决算和年终分配方案。

2、董事会。

董事会是由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在股东(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具体行使职能的决策机构和经营管理机构。

董事长是股份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对股东(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制定股份合作社的发展规划和资产经营方案以及日常的资产经营管理。

3、监事会。

监事会是股份合作社的监督机构,承担对董事会的监督职能,对集体资产的投资、经营、收益、分配和非经营性开支等实行有效监督,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村级工作运行程序第十一条本办法规定的村级工作运行程序规范共包括七大类 19项,未纳入本办法规定的村级工作可参照执行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二条村党组织活动类工作运行规范1、规范村党组织设置(1)党员100人以上的村,一般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2)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村,一般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3)党员50人以下的村,一般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4)村党委(总支部)下设支部,一般按区域、行业、产业等划分;(5)村党委(总支部)下设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以30人以下为宜;若下设支部党员人数较多,可按不同类别划分若干个党小组。

2、规范村党组织活动(1)村党委(总支委、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2)村党委(总支部、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全年不得少于2次;(3)村党委(总支部)下设支部党员活动一般每月进行1次,全年不得少于8次;(4)村党组织应将活动开展情况每季度上报镇党委。

第十三条村务决策类工作运行规范1、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内容(1)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任期目标或年度目标;(2)村集体单笔万元以上资金使用;(3)财力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方案,包括集体经济建设项目立项等;(4)公益事业项目的可行性方案,包括公建设施、村道建设、污水管网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村庄整理等;(5)村庄建设规划、土地调整方案;(6)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与修改;(7)其他应当民主决策的事项。

2、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遵循“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即:重大事项由党委(总支委、支委)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群议事会或党员大会审议,再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并做到决策结果公开、实施情况公开。

(1)党委(总支委、支委)会研究提出拟决策重大事项,以及事项的初步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村委会的提案,或10名以上党员、1/10以上村民、1/3以上村民代表联名的提案,党委(总支委、支委)会应统一受理,并作提议;(2)两委会就党委(总支委、支委)的提议事项,进行讨论研究,完善该事项实施的具体方案或建议。

会议采用表决方式,依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商议意见;(3)党群议事会或党员大会对商定的拟决策事项,进行酝酿、论证。

会议采用表决方式,决策事项须由2/3以上成员到会并过半数同意才能通过审议。

会议形成审议意见;(4)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对通过审议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大会表决。

未通过事项,视情况或终止、或暂缓、或重新完善再次进入“四议两公开”决策程序;(5)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须在党务村务公开栏内公告不少于7天;(6)决议事项的实施结果向全体村民公布不少于5天。

两委会对收集的群众意见在30日内给予答复;(7)党委(总支委、支委)会提出的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议题,以及“四议两公开”形成的决议,不得违反上级政策文件规定;(8)村级重大事项讨论通过后不得随意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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