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法考商经知总结笔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1年《商经知》总结笔记
注:本份总结由商法(除证券法)、市场规制法(即竞争法、消费者法)、知识产权法三大部分组成。
目录
商法
公司法 (3)
合伙企业法 (13)
企业破产法 (17)
票据法 (22)
保险法 (25)
市场规制法
竞争法 (29)
消费者法 (31)
知识产权法
著作权法 (36)
专利法 (39)
商标法 (41)
知识产权诉讼对比 (43)
2021 年《商经知》总结笔记之公司法
1.公司分类:子公司 VS 分公司
项目子公司分公司独立人格有无
独立诉讼主体资格有有营业执照有有(分公司所在地申领,总公司所在地备案)名称独立名称需要体现总公司字样缔约能力独立缔约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缔约地域无要求总公司住所地以外设立经营负责人无要求无要求
责任承担母子公司责任彼此独立,互不连带总分不分家(执行路径有顺序)
2.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解题三步骤:
第一步:找到题目中的“坏股东”,即滥用股东权利,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的股东;第
二步:找到题目中的受害者;(公司?股东?债权人?)
第三部:确定责任承担规则;(①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直接赔;②害债权人,揭开法人面纱,债权人可直索坏股东,即坏股东和公司对受损害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3.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3 个点一道题)
(1)财务会计报告制度(每年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外审)
(2)公司的收益分配制度
股东利润分配的诉求保护
①证明:原则上,公司有利可分且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分红决议。例外,大股东违反法律规定滥用股东权利导致公司不分配利润,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
②当事人:股东为原告;公司为被告;不同意分红的股东为第三人。
(3)公积金
项目来源用途使用限制
法定公积金法定提取:公司应当提取税后(补亏
后)利润的 10%入法定公积金。
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
的,可以不再提取。
弥补亏损
扩大经营
转增资本
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
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记忆:经营补亏竭尽全力,转增资本
有所留存。
任意公积金自治,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自行决
定提取的金额或比例。
无法定限制。
资本公积金股票发行额溢价款;
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
金的其他收入。主要是股东出资自然
增值或公司接受赠与财产。
扩大经营
转增资本
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1.发起人责任
2.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
(1)代持股协议:只要没有法定的无效事由,一般认定为协议有效。
(2)三种纠纷处理:
①“钱”的问题:分红→名义股东;实际投资收益→实际股东;
②“身份”问题:实际投资人“显名化”需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变更公司的名册、章程,办理工商登记。
③名义股东处分股权:有权处分+善意第三人保护,实际投资人受到损害可依据代持股协议向名义股东追偿。(3)出资瑕疵:名义股东作为股东承担瑕疵出资的法律责任,之后可依据代持股协议向实际投资人追偿。
3.公司资本制度
(1)注册资本无底线(注册资本要在营业执照、章程中记载,登记机关登记;注资的增或减,登记生效)(2)认缴资本制:出资期限股东与公司自由约定,特殊情况才会加速到期;法定验资程序取消(募集设立
除外);货币出资比例股东与公司自由约定;股东实缴出资及公司实收资本不要求登记。
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形式及程序(P19,此处需看看书,重点是股权出资条件与瑕疵补正措施)
5.出资瑕疵
表现形式法律责任
出资不足没有足额“出资”;①对公司补缴,发起人连带;②对债权人补充赔偿,发起人连带;
③对其他足额缴付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出资不实非货币财产过高估值;①对公司补缴,发起人连带;②对债权人补充赔偿,发起人连带;
③中介机构除能证无过错,在其评估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增资瑕疵认股人增资;①对公司补足出资;②对债权人,补充赔偿;
③有过错的董高承担相应的责任(后可向被告股东追偿);
抽逃出资假债权;假报表;关联
交易;
①抽逃行为人对公司退,对债权人补充赔;
②“帮凶”连带(无论是股董高还是外部人);
(1)出资瑕疵的权利限制:
①股东未足额出资或抽逃出资→股东会决议合理限制其相应的“新、剩、利”;(新剩利,看实缴)
②解除股东资格:股东未出资或抽逃全部出资+合理期限未修正;
③被限权或解除资格的股东应回避相应的股东会,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其他无关股东同意可作出决议。
④相应股权处理前,原股东及相关责任人仍应按照登记对债权人承担出资相应的责任;(内外有别)
⑤出资责任不受诉讼时效约束或保护;
6.章程效力约束公司股东董监高,董监高越权时保护善意第三人,外部行为有效,内部可向越权人追偿。
7.募集设立
三、公司的运行
(一)公司组织结构
8.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的职权对比
9.董事会
10.股东(大)会
PS:表决权在两种公司中的不同含义:
股份公司股东表决权=持股比例=持股份额=出资比例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章程分配→出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