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流失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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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流失现状、原因及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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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给企业带来了蓬勃生机,但是在经济大发展的同时,由于客观体制上还存着一些漏洞,国有资产流失还相当严重,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江总书记在十五大报告中也严肃提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因此,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成为亟待全体社会共同努力解决的重大社会工程。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则更应该把保护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发挥检察职能,有效地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一、国有资产流失了主要渠道及严重性

造成流失的主要表现为:

(一)规避法律和违法犯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1、国有企业向股份转制过程中,有的企业董事长兼总经理,还是单位下属公司总经理,大权独揽,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各种手段巧妙地变更股权,化公为私,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2、在生产经营中,把国有公司、企业应入正规帐的营业性收入、利润等不入帐,形成帐外资产,然后巧立名目,集体私分这部分国有资产。

3、部分国有公司、企业在相互合并、兼并过程中,采用“移花接木”的办法,通过单位间业务往来以高进低出,赔本销售等手段,转移、隐匿和侵吞国有资产。

(二)、以各种所谓正常活动的名义大量消耗国有资产赞成国有资产流失

1、借洽谈业务、接待参观、考察等为名,搞公费旅游和吃喝、玩一条龙,挥霍资产。

2、利用合资企业的身份或合作投资的名义,向国有企业和社会个人进行非法融资,然后非法占为已有,使国有资产严重损失。

3、在商贸活动中以各种名义截留贷款私用或以各种借口滥发“项目活动费”虚列中间人和开支等方式,使大量国有资产装进个腰包。

(三)、钻改革开放过程中的法治不完善和管理上的漏洞,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1、利用创办“三产”,侵吞挥霍国有资产。有的国有单位举办“三产”以后销售。尽管企业亏损,但“三产”业获利颇丰。“三产”所获之利流入小金库。这“三产”成为头头们挥霍的摇钱树,使大量国资被他们掠吞。

2、国有企业承包租赁联营,无法律约束,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流失。据调查,一些细有企业负责人将国有企业承包租赁亲戚或朋友,最后,承包人或租赁人以亏损为由拒绝交纳承

包、租赁费。还有的企业与个人联营,在联营中,企业出钱出场,有的出资额达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由于企业缺乏对联营有效合理的监督,相互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不明,几年下来联营企业瘫痪,几百万的国有资产付诸东流。

3、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国有企业组建股分公司势在必行,在组建股分公司过程中有的人乘国有企业清产时,故意涂改帐册,谎报损耗,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有的人与评估人来意串通,对国有资产低估,致使国有资产流失。

(四)、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和玩忽职守千万国有资产流失。

1、在经营活动中,一些企业负责人和业务员盲目轻信。有的轻信诈骗犯的花言巧语,导致国有资产被骗,有的严重不负责任,对国有资产缺乏保护意识导致国有资产被转移。

2、违章经营管理,随意委托他人办理业务或在与外方人员合作过程中,轻听轻信,不负责任,使外方债务转移到合资合作企业身上,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3、国有企业为私营企业盲目提供经济担保千万国有资产损失。尽管担保法1995年已颁布实施,但大多数国有企业负责人对担保法的意义不了解,对担保的法律后果不清楚也不重视,往往出于人情、私情关系或其他种种原因为私营企业提供担保,一旦担保的私营企业不能偿还债务时,损失便落到国有企业身上。该类案件在经济纠纷案件中所占的比例相当大,由此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也日趋严重。

4、国有商业银行中有的掌握信贷大树权的人,贷款审查批报不严格,即使是严重严重亏损的企业仍贷巨资,造成银行大量的呆帐和烂帐,使国家大量贷款无法收回。

5、部分掌握经营管理大权的人官僚主义思想严重,工作中不注意掌握有关业务知识和投资经营信息动态,盲目投资,在投资经营活动中千万严重亏损,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二、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因

千万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即有管理体制方面的原因,也有经营、人为原因,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规定不尽完善,对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不够。比如玩忽职守犯罪案件,往往给国家财产千万严重损失,而刑法规定处罚的幅度却很低。修订后的刑法在打击预防国有资产流失犯罪方向迈出了可喜的步伐,规定了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签订、发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等等,但是,对其它玩忽职守千万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未能明文规定。

2、寻求法律保护的积极性不高,保护国有资产的意识不强。主要表现为:国有资产所有权被侵犯后,这些企业怕麻烦或企业领导、业务人员拿了“回扣”,得了好处费而主动放弃三权:即放弃起诉权、放弃抗辩权、放弃申请权,致使国有资产千万损失。

3、国有资产还未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国家作为所有权主体,对国有资产享有占有和运用权,但这个占有和运用并不是对资产直接进行支配,资产的管理和经营建立在不同层次

的授权关系基础上。国家对不直接支配的资产如何管理,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模式。

4、企业领导权力过于集中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政企分开以后,普遍衽厂长、经理负责制。企业胡了更多的自主经营权,但从违法犯罪案件看往往由于厂长、经理“一支笔”,一个说了算或是厂长、经理身兼数职,上下一条线,缺乏专门的机构进行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千万千万的损失也难以挽回。

5、企业财务管理混乱,财产帐目不清。有的企业财务制度形同虚设,一些资金和经费掌握在个别领导和经办人手中,特别是私设名目繁多的“小金库”,这些管理上的混乱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还有的企业连对外拥有多少债权都不知道,导致企业对外的债权多年不收,超过诉讼时效而得不到法律保护,千万国有资产流失。

6、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在认识上有心理误区,千万国企犯罪增多,从而使国有资产的部分流入到个人腰包,这些误区主要表现在:藐视法制,认为工作辛苦,挣点“油水”属小节无害;贪图享乐;还有部分国企工作人员认为对企业贡献大,而得到的少,心理失衡产生通过将国有资产占为已有,弥补不足等等。

三、发挥检察职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对策

(一)发挥检察打击职能,遏制国有资产流失。

国有资产流失的严重状况表明,违法违纪等腐败现象,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以及玩忽职守犯罪是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渠道之一,只有通过严惩各种腐败现象和犯罪活动,才能斩断伸向国有资产的“黑手”,遏制国有资产流失的恶流。为此作为检察机关,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工作入手:一是自觉增强发慌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国有资产安全的意识,深入到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调查研究,摸清侵吞国有资产的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情况,把保护国有资产安全视为检察工作的一个重要着眼点和立足点来部署打击犯罪工作。二是要注意调整侦查思路,加大打击侵吞国有资产的各种犯罪分子,调动起广大干部群众与侵吞国有资产的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积极性。三是要把法律监督专门工作与群众迫切要求反贪惩腐的热情结合起来,把经济举报中心的工作做得更好,为群众积极参与惩治侵吞国有资产的各种犯罪提供有效的途径。

(二)、发挥检察服务职能,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机制。

检察机关应根据发慌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方式变化发慌的特点,在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自学强化服务观念。一是通过懂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确保进人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国有资产得到保全。同时做好刑事附带懂事诉讼案件工作,将有关国有资产合法收归国有。二是应把办案看成是检察机关促进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消除国有企业的“蛀虫和毒瘤”和保值增值的一项主要措施。三是可以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服务和开辟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直接对话的渠道,加强他们依法管理国有资产的意识和自觉性、自律性。四昌应始终办理个案,帮助企业堵漏违章,制定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措施,又结合办理类案,帮助行业系统发现漏洞,纠正国有资产动作中不合理、不科学、不完善的工作制度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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