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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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制度

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制度

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制度工程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方的职责与义务。

具体来说,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整个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监理单位则负责检查并确认施工单位提交的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准确;施工单位需负责编制、整理和移交工程档案资料。

在工程档案资料的移交过程中,以下几点需要特别注意:1. 移交时间:工程档案资料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前进行整理,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的规定时间内完成移交。

2. 移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记录、检验报告、试验数据、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质量安全事故记录等相关资料。

3. 移交程序:施工单位应先向监理单位提交档案资料清单和电子文档,由监理单位审核无误后,再向建设单位移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档案资料。

4. 移交形式:纸质档案应按类别装订成册,电子档案应刻制成光盘或其他可靠的存储介质,并确保内容的完整与可读性。

5. 签收确认:建设单位在接收到档案资料后,应出具正式的接收凭证,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6. 保密要求:对于涉及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的工程档案资料,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密处理。

7. 责任追究:如发现档案资料有遗漏、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补充、修复或重新提交。

对于故意隐瞒、篡改档案资料的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

8. 档案保存:建设单位应将接收的工程档案资料妥善保存,确保其安全、不受损害,并便于日后查询使用。

通过上述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规范工程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保障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为工程质量提供有力的文献支持。

同时,这也有助于提升各参建单位的管理水平,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的程序和要求,保证移交工作的质量和效益,提高工程建设成果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部所有工程项目的竣工资料移交工作。

三、竣工资料的提交范围1、建筑工程示范性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竣工报告、验收合格证书、验收意见等;2、通用竣工资料包括:工程项目备忘录、验收资料、各种技术资料,竣工的详细列表表格、相关单位和环节资料等;3、竣工资料存档包括:工程施工合同文件、招投标文件、竣工资料预审等。

四、工程竣工资料移交流程1、竣工资料编制工程项目责任人和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负责组织编制竣工资料,并由项目负责人统一审核。

竣工资料应准确、齐全、清晰、规范。

2、竣工资料备份完成竣工资料编制后,应按要求备份至电子资料交接系统,并在电子资料交接系统中生成备份记录。

3、资料审核项目负责人对竣工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齐全、准确无误。

如有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

4、资料移交完成资料审核后,由工程项目负责人向相关部门递交竣工资料,并进行资料移交交接手续的签署。

5、资料存档相关部门负责竣工资料的存档工作,将竣工资料归档至工程项目档案室中,并建立档案管理登记表。

五、移交资料的保密性和安全性1、竣工资料的保密性移交资料涉及到工程项目的核心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外泄。

接收资料的部门必须确保资料的保密性,不得随意传播或泄露。

2、竣工资料的安全性移交资料应妥善保存,防止损坏或丢失。

接收部门要加强资料的保管,防止资料被盗窃或篡改。

六、责任分工1、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竣工资料,确保竣工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竣工资料的编制和移交工作。

3、相关部门负责接收竣工资料,并做好资料的保管和管理工作。

七、经费保障1、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移交工作所需的经费应由工程项目负责人自行安排,按照相关规定预算和管理。

2、如有需要额外经费支持的情况,需经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申请。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制度规定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制度规定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证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建设单位在开展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过程中移交档案工作的规范操作。

第三条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是指建设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将建设工程施工、验收、验收、竣工、使用及维护等各阶段的档案资料移交给接收单位,并经过验收确认的过程。

第四条建设工程档案应当依法保存,禁止随意丢失、损毁或私自调换。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制度内容包括档案移交的范围、对象、程序和要求等。

接收单位在签署移交协议后应切实履行移交工作职责。

第七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二章档案移交的范围第八条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应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竣工、使用及维护等各阶段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建设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做好移交准备工作。

第十条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范围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和技术规格等设计文件;(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和验收报告等施工文件;(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结构安全鉴定书等重要证明文件;(四)建设工程使用维护手册、技术资料、保养保养记录等维护管理文件;(五)其他与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有关的资料。

第三章档案移交的对象第十一条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应当将档案资料移交给接收单位,接收单位应当具有充分的档案管理能力和条件,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可查。

第十二条接收单位应当在签署移交协议后根据移交清单的要求,妥善保管和管理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查性。

第十三条接收单位应当制定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工程资料移交与归档的要求(通用版)

工程资料移交与归档的要求(通用版)

工程资料移交与归档的要求(通用版)
工程资料移交与归档的要求如下:
1、专业承包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向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移交完整的工程档案,移交数量不少于1套,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2、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各自向建设单位移交完整的工程档案,移交数量不少于1套,并办理相关的移交手续。

3、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将城建档案馆预验收合格的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4、国家和北京市重点工程及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建工程,建设单位应将列入城建档案馆保存的工程档案制作成缩微胶片,移交城建档案馆。

5、工程各参建方应将各自的工程档案归档保存,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6、工程档案的保存期限应符合以下要求:
1)城建档案馆的工程档案保存期限应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
2)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保存期限,可根据相关规定及管理需要自行合理确定;
3)建设单位的工程档案保存期限应不少于工程实体实际使用年限。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与移交管理细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与移交管理细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与移交管理细则一、总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是建设工程交付使用的重要环节,验收资料的归档与移交管理是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细则旨在规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归档与移交管理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工程质量和施工情况。

二、归档管理1.归档责任建设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归档工作。

归档专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资格,并定期接受培训,了解最新归档管理法规和要求。

2.归档程序(1)收集资料: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规模和性质,确定应收集的验收资料范围,并建立相应的信息登记表。

项目部门应按照统一的资料收集标准收集相关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分类整理。

(3)编制档案目录:归档专人应按照归档资料的类别和属性编制档案目录,确保档案的查找和利用的便捷性。

(5)存放保管:建设单位应为归档资料设立安全、保密的存放场所,并制定相应的存放管理制度,对档案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

三、移交管理1.移交责任建设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移交工作。

移交专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资格,并定期接受培训,了解最新的移交管理法规和要求。

2.移交程序(1)初步移交:工程的初步移交应在验收合格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初步移交资料清单。

移交资料清单应包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2)验收移交: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移交。

验收移交程序包括资料清单核对、实物交接和移交记录等内容。

移交方应提供防止文件遗失、损坏和涂改的保护措施,确保移交的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四、档案的查找与利用1.查找方式建设单位应建立档案管理系统,提供方便快捷的查找方式。

归档专人应每年对档案目录进行一次更新,并进行索引和编号,以方便查找。

2.利用方式归档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可以在合适的时候进行利用,如工程维护、追溯工程质量和施工情况等。

建设单位应规定档案利用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利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地铁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移交要求

地铁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移交要求

地铁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移交要求地铁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移交是确保地铁工程施工记录、设计文件、技术规范、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完整、有序、可靠保存的重要环节,对于后续地铁线路的运营与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结合我国地铁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提出地铁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移交的要求。

第一,建立统一的档案管理制度。

地铁工程建设涉及多个环节和多个单位的合作,要求确立统一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各个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文档的格式、归档方式、命名规则等。

建立档案管理的标准和流程,确保档案整理和移交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第二,做好档案分类整理。

地铁工程竣工档案包含施工设计文件、验收报告、工程变更记录、质量检验报告等各类资料,需要根据不同的类别进行分类整理。

对于施工设计文件来说,可以按照线路划分或者行政区划进行分类;对于验收报告和工程变更记录来说,可以按照工程类型或者施工时间进行分类。

做好档案的分类整理,有助于后续的检索和管理。

第三,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是档案管理的重要原则。

在档案整理移交过程中,要求各个单位提供相关资料的清单和详细说明,对于缺失的资料要及时补充和完善。

同时,对于存在争议的资料,要进行审查和核实,确保其真实可靠。

第四,建立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数字化管理已经成为档案管理的重要手段。

在地铁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移交中,要求建立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将实物档案数字化存储、检索、传输和共享。

利用数字化管理系统,可以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可靠性,方便后续档案的查询和利用。

第五,做好档案保管和维护工作。

档案保管和维护工作是地铁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移交的重要环节。

要求各个单位建立档案保管和维护的制度,明确档案的保管责任和周期。

对于实物档案,要求做好防潮、防火、防盗等保护措施,定期检查和整理档案。

对于数字化的档案,要求进行定期备份和维护,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性。

综上所述,地铁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移交是确保地铁工程相关资料完整、有序、可靠保存的重要环节。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一、引言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的重要环节,竣工验收完成后,需要将验收资料进行归档和移交管理,以便日后进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追溯和查阅。

本文将介绍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二、验收资料归档1.归档目的验收资料归档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记录完整、准确,并能够随时进行查阅和使用。

2.归档内容主要归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竣工验收报告;(2)竣工图纸和设计文件;(3)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记录;(4)工程计量测量报告;(5)工程测试、检测报告;(6)竣工验收备忘录;(7)材料、设备、施工质量检验报告;(8)施工计划和工程进度记录;(9)施工合同和工程付款文件;(10)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记录;(11)施工过程的问题整改记录;(12)验收前的工程复核记录。

3.归档方式(1)纸质归档:将验收资料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号规则进行整理,放置于统一的归档柜或文件柜中,同时注明归档日期和归档人员。

(2)电子归档:将验收资料进行扫描或拍照转换为电子文件,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号规则进行存储,并设置权限和备份。

4.归档责任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主要包括资料的归档和档案管理。

归档人员应负责将验收资料按照规定的方式整理完成,并及时通知建设单位进行归档登记。

三、移交管理1.移交前的准备工作(1)确定移交的范围和内容;(2)编制移交清单,记录要移交的资料和文件的名称、数量及状态;(3)对要移交的资料进行整理和分类,确保完整和准确;(4)制定移交计划,确定移交时间和地点;(5)确定接收方和移交方的责任,明确各自的权限和要求。

2.移交过程(1)移交清单的核对:移交方将准备好的移交清单与接收方进行核对,确保移交的资料和文件无误。

(2)签署移交协议:移交方和接收方签署移交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移交资料的交接:移交方将验收资料交给接收方,并进行验收确认。

竣工工程技术资料整理及移交流程简述

竣工工程技术资料整理及移交流程简述

一 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移交要求
1.4 工程资料的编制要求
1.工程归档的资料必须项目完整、签证齐全、结论明确、无未了事项,能真实准确 地反映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和工程的实际状况。 2.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盖章齐全,签字必须使用档案规定 用笔,计算机形成的工程资料应采用内容部分打印,手工签名的方式。 3.工程资料中文字材料幅面的尺寸规格统一采用 A4 幅面(297mm×210mm),若有幅 面尺寸小的资料,如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应采用 A4 白纸粘贴(单边)。图纸宜采用 国家标准图幅。 4.工程资料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 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5.工程档案的填写和编制应符合档案缩微管理和计算机输入的要求。 6.工程归档的资料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 7.归档的照片(底片)都要整理成册、分类编目,并附有文字说明,注明时间、工 程部位、工程名称等。
一 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移交要求
1.7 工程资料的移交内容
声像资料包括1)建筑物、构筑物工程建设前原貌,多个不同角度的照片(远景、中景、近景) 若干张;2)工程方案论证及评选活动;3)建筑物、构筑物基础工程:基础梁分布,基础结构隐 蔽,混凝土浇灌和拆模后的情况等(每个部分要有全景、中景、近景)若干张;4)建筑物结构: 地上建筑物层面上的每一层平面、立面、结构隐蔽、钢结构柱、钢结构粱与柱、梁与梁之间连接、 屋面防水层、消防设施、给水设施;5)建筑物室外各专业管线上开挖、敷设、填埋的空间位置 及竣工后的相同位置现状情况,若干张;6)总体竣工验收实况:现场验收,建设、设计、勘察、 监理、施工、质监部门和有关领导发言拍摄等,若干张;7)建筑物、构筑物竣工后的现状照片: ①建筑物外观的正立面、侧立面4个面必须有全景照片(其中每个面要有局部照片包括:窗户、 阳台、墙面、主要进出口、单体建筑立面前的绿化、弱电设施、煤气管道、上下水管道、沉降缝、 构建、单体建筑与道路之间的相互关系等)若干张;②楼梯、电梯、主要通道(多层);③户内 (不同户型)在反映户内照片时,须有户内平面图照片,若干张;④屋面及屋面设施;⑤配电房、 水泵房(包括设施部分)若干张;⑥建筑物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如:大门、道路、绿化等若干张; ⑦小区庭院绿化、小区道路,若干张。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公司建设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建筑施工工程竣工资料是反映建筑工程质量和工作质量状况的重要依据,也是许多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等级的重要依据,是单位工程日后维修、扩建、改造、更新的重要档案材料;为加强本公司各个竣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确保向公司移交竣工验收资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同时确保各相关部门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制度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基本原则:1、凡我公司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均属工程项目资料档案范围。

2、工程项目资料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档案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3、工程项目资料档案必须要纳入公司职能部门管理制度和项目部管理人员职责范围之中,做到项目工程一开始就与建立档案工作同步进行;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与竣工资料的积累、整编、审定工作同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要与提交一整套合格的竣工图的验收同步进行。

二、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1、公司职能部门及项目部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文件、包括综合管理、工程管理文件、施工、竣工、预算、决算等方面材料,均应收集齐全,按要求整理后归档,具体归档范围及归档时间见附表一。

2、归档的文件应该是原件(材料质保书、检验报告、检测报告),使用复印件必须注明原件存放地点,如特殊原因无法归原件的请在复印件上写明原件在哪里、复印人、复印日期,并盖项目章;如竣工资料是复印件请写说明,并由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工程应在施工前确定具体归档份数.3、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4、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5、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的移交和管理,提高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水平和利用价值,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单位进行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档案移交管理工作。

三、档案移交的程序1.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立即组织编制该工程项目档案的目录,并由负责项目管理的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2.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项目档案原件及数字化档案按照《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标准》的相关规定,准备齐全,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竣工资料等全部资料。

3.建设单位应当在移交前,向接收单位提供工程项目档案的目录,确定接收单位的档案管理责任人。

4.接收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接收到的工程项目档案进行认真核对,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5.接收单位应当在接收到档案后,立即进行登记存档,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6.接收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标准》的相关规定,对接收到的工程项目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和编目,制作档案清单,并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档案管理的责任1.建设单位应当充分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对工程项目档案进行定期整理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接收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质量。

3.档案管理责任人应当认真履行档案管理职责,及时处理档案管理中的问题和矛盾,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4.档案管理责任人应当对工作中发现的档案管理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解决方案。

五、档案的利用和保密1.接收单位应当依法保护工程项目档案的保密性,严格控制档案的查阅和使用权限,防止档案的泄露和丢失。

2.接收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利用工程项目档案,为单位工作和决策提供必要的依据和资料。

3.接收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利用制度,确保档案的合理利用和适时更新,提高档案的管理效率和利用价值。

工程档案验收移交质量要求

工程档案验收移交质量要求

工程档案验收移交质量要求一、背景介绍工程项目的完成并不仅仅意味着建筑物或设施的建成,工程档案的验收和移交是工程的最后一环,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工程档案的验收质量直接关系到后期工程维护、管理、审计等方面,因此,对工程档案验收移交质量要求的制定和执行至关重要。

二、验收移交的基本要求1. 验收准备在进行工程档案验收移交之前,必须对工程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并确保完整、准确。

同时,要确保验收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对工程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评估的能力。

2. 验收标准工程档案验收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工作要有明确的标准和指导文件,确保验收工作有章可循。

三、验收移交质量要求1. 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工程档案的完整性是工程档案验收移交的首要要求。

工程档案应当包括建设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单位组织设计文件、施工管理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质量检验记录、竣工图纸和工程定案书等,必须完整齐全,确保没有遗漏。

2. 工程档案的准确性工程档案的准确性指的是工程档案中的信息应当真实可靠。

各项资料应当与实际情况相符,数据应当准确无误,确保工程档案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3. 工程档案的规范性工程档案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整理和编制,文档格式清晰明了,档案编目规范统一,便于查找和使用。

4. 验收移交程序的规范性工程档案验收移交应当按照既定的程序和流程进行,包括验收申请、验收准备、验收会议、验收记录等环节,确保验收移交工作有序进行。

5. 验收移交人员的资质要求工程档案的验收移交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准确评估工程档案的质量,并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确保验收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总结工程档案验收移交质量要求是确保工程项目圆满结束的重要环节,只有严格执行相关要求,保证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和程序的规范性,才能保障工程项目的可持续管理和发展。

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个人能够认真对待工程档案验收移交工作,为工程项目的成功运营和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移交方案

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移交方案

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移交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建设工程的完成及验收,建设单位需要对竣工资料进行移交,确保项目管理的顺利进行及后期维护和管理的顺利开展,因此有必要对竣工资料的移交进行详细规划和方案制定。

二、移交的内容和范围1. 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2. 工程施工竣工图纸3. 工程结构、设备、设施及设备的设计、安装说明及维护手册4. 工艺流程及相关操作规程5. 工程建设规划90天内的竣工验收报告6. 水电燃气设计文件7. 工程质检报告及检测报告8. 原材料提供商信息及证明文件9. 项目管理档案及相关文件材料等三、管理程序和要求1. 建立资料移交工作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制定详细的资料移交方案。

2. 完成竣工验收后,负责竣工验收工程的人员将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统一移交资料移交小组。

3. 由质量部门负责整理、归档工程质检报告及检测报告文件,并移交给资料移交小组。

4. 设计部门负责整理、归档工程施工竣工图纸、工程结构设计文件、设备、设施及设备的设计、安装说明及维护手册,并移交给资料移交小组。

5. 必须按照资料清单对移交的文件进行标识,并逐项予以核对,并按照归档要求的格式进行管理。

6. 移交小组对资料进行详细的登记和归档,确保移交的资料全部齐全。

7. 移交小组对资料进行仔细的检查,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移交资料的细则1. 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包括竣工验收报告、设计方案评审意见及变更图纸、相关单位及部门出具的各项竣工验收文件、资料、验收照片等、与竣工验收有关的书面沟通资料、安全评价及环境影响评价等。

2. 工程施工竣工图纸:包括工程总平面布置图、平面剖面图、主要构件和安装细节图、管道、设备布置图、电气总平面、配电线路图、管道敷设图、设备运行、维护及维修指导手册等。

3. 工程结构、设备、设施及设备的设计、安装说明及维护手册:建筑物全面细节设计图、机电设备选型说明、设备维护说明书、设备、设施等检验检测证明文件及报告、相关资料、操作手册等。

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竣工资料的移交管理,确保工程竣工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竣工的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各类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应遵循“主动移交、延续管理、保密安全、规范操作”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管理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保障信息安全。

第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和移交工作。

第六条工程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协同配合,共同完成工程竣工资料的移交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程竣工资料归档第七条工程竣工资料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建立、归档。

第八条工程竣工资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纸、竣工报告、施工日志、质量检验报告等。

第九条工程竣工资料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分类整理,采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归档管理。

第十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制定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计划,并按照计划逐步完成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第十一条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应当保证资料的完整、清晰、准确,便于后续管理和查询使用。

第十二条工程竣工资料的原件应当保存在资料室内,严禁擅自移动或外借,必须经过审批才能出库。

第十三条工程竣工资料的电子档案应定期进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工程竣工资料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系统运行畅通。

第十五条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计划应当合理安排时间节点,确保资料按时完成归档。

第十六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定期对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进行检查和审核,确保资料的规范管理。

第三章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第十七条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的程序应当包括:申请移交、准备资料、协商确认、移交验收等步骤。

第十八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提前向监理单位通报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的时间和地点,确保工程竣工资料的顺利移交。

竣工档案移交要求

竣工档案移交要求

竣工档案移交要求
一、必须按《北流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及排序》顺序整理。

二、所提交档案每卷的装订不能超过2.8CM,每卷档案必须有卷内目录,一个工程按所有卷内目录统一在一个文件内。

卷内目录内容格式统一模块,可到档案馆拷贝或发电子邮箱。

三、在进行竣工档案预验收前先进行档案电子目录审查,合格后再进行纸质资料审查。

四、凡涉及到所申请工程竣工档案验收的工程档案资料必须为原件。

因地块未开发完毕的,部分移交资料可为复印件,但在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在承诺书中做好承诺。

如因历史原因造成原件遗失的,需作出书面说明。

五、小区内的市政设施资料、竣工图(含电子版)独立成册进行移交,电子版要求统一用AUTOCAD2004版。

六、项目工程档案排序依次为:建设方资料——监理方资料——施工方验收资料——施工方质量控制资料——施工安全与功能资料——施工隐蔽工程资料——施工砂浆与混凝土资料——施工材质证明——图纸会审资料——逐套验收资料——小区市政设计资料——竣工图。

工程档案审核移交方案(3篇)

工程档案审核移交方案(3篇)

第1篇一、方案背景随着我国工程建设的快速发展,工程档案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成果,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的质量和使用安全。

为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工程档案审核移交方案。

二、方案目标1. 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为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2. 规范工程档案审核移交流程,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3. 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档案管理队伍建设。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工程档案审核移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程档案审核移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工程档案审核移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3. 工程档案审核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如下:(1)制定工程档案审核移交方案,明确审核移交流程、时间节点、责任主体等。

(2)组织工程档案审核移交培训,提高相关人员业务水平。

(3)监督工程档案审核移交工作,确保档案质量。

(4)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档案管理队伍建设。

四、工程档案审核移交流程1. 工程档案收集(1)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按照工程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工程档案。

(2)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收集的工程档案进行审核,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2. 工程档案审核(1)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档案进行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 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② 工程档案的编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③ 工程档案的格式、装订、编号等是否符合要求。

(2)监理单位在审核过程中,对不符合要求的工程档案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3. 工程档案移交(1)施工单位在整改完成后,将工程档案移交给监理单位。

(2)监理单位对移交的工程档案进行验收,确认档案质量。

(3)监理单位将验收合格的工程档案移交给建设单位。

4. 工程档案归档(1)建设单位对移交的工程档案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竣工项目资料移交要求

竣工项目资料移交要求

竣工项目资料移交要求
以建安公司名义中标项目,在项目完工后需向公司档案室移交竣工资料,现将资料移交中相关内容做以下说明:
一、公司档案室移交大纲有:
1、招投标:招投标文件项目上已有的可直接作为移交资料,没有的可与分公司经开部联系找取资料;经开部也没有的可电子版代替(不用打印),进行情况说明即可。

2、中标通知书、合同正副本:中标通知书项目上已有的可直接作为移交资料,没有的可与分公司经开部或项目管理部联系找取资料;合同正副本项目上已有的可直接作为移交资料,没有的可与分公司项目管理部联系找取资料。

3、开工、竣工报告验收记录(必须原件):此项内容所有资料必须是原件,不接收复印件;卷内目录中每一项必须注明原件(彩印的要加盖原章)。

4、施组、方案;
5、分部、分项、检验批验收记录;
6、隐蔽、试验记录、测量;
7、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设计联系单等;
8、材料报验资料;
9、施工日志;
10、图纸:项目在移交前做好图纸折叠工作,用以节省时间。

二、装订及打码:所有资料要求线装,封面与备考表均为白纸打
印;打码需在右下角打码(已经打码的就不做修改);案号由公司档案室统一给。

三、其他要求
已完工项目移交资料时需带上项目部公章、打码机。

资料没有寄回分公司的项目可在项目上做好移交清册及卷内目录资料再回公司进行资料移交工作。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一、总则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归档及移交管理工作,提高项目资料的保存和利用效率,特制定本细则。

二、归档原则1.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的要求,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归档。

2.归档资料以纸质文件为主,电子文件为辅。

3.归档资料应按照文件的属性和内容分类,并建立相应的分类目录。

4.归档资料按照工程项目的编号和名称进行编号、命名和存储,确保查找方便和准确。

5.归档资料的保存期限应根据工程类型、重要程度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三、归档流程1.竣工验收资料的归档工作由工程项目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

2.竣工验收资料的归档分为三个阶段:整理准备、移交归档、存储管理。

3.整理准备包括:收集、整理和核对竣工验收资料、编制目录和编号等。

4.移交归档包括:制定移交计划、整理归档资料、设计移交手续等。

5.存储管理包括:建立归档库房、制定归档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维护归档资料等。

四、归档资料1.归档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合同变更和索赔文件、施工日志、质量检测报告、工程结算文件、竣工图册等。

2.归档资料的著作权归建设单位所有,不得随意使用和外传。

五、归档库房1.建设单位应配备相应的归档库房,用于存放纸质归档资料。

2.归档库房应具备防火、防潮、防鼠等基本条件,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

3.归档库房应设置相应的标识和编号,方便查找和管理。

六、移交手续1.建设单位应按照移交计划,编制归档资料移交清单,并与施工单位核对。

2.移交手续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署确认,并建立移交档案。

3.归档资料的移交应包括纸质文件和相关电子文件的转交。

七、保密措施1.归档资料的保密程度根据工程的性质和需要确定,并在归档目录中标明。

2.对于涉及商业机密、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资料,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并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放和使用。

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制度

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制度

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制度一、目的和意义工程档案是记录工程建设全过程的重要资料,不仅对今后的工程运维和管理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还是后续工程改进和升级的基础。

因此,建立健全的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制度对于保护工程资料,维护工程质量,促进工程管理效率,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档案资料移交,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市政工程等。

三、移交时间1.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完成工程档案资料整理和移交。

2. 监理单位应及时协助施工单位完成工程档案资料的整理和移交工作。

3. 工程归档单位应于收到工程档案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确认收件,并核对资料完整性。

四、移交内容1. 工程档案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标准规范;(2)施工合同、变更单;(3)施工日志、检测报告、验收证书;(4)工程竣工报告、项目总结报告。

2. 工程档案资料应按照规定格式整理、编号和存档,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移交流程1.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向监理单位申请工程档案资料移交。

2. 监理单位应审核工程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工程归档单位提交资料。

3. 工程归档单位收到资料后,应按照规定格式核对并确认收件。

4. 工程归档单位应对工程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和保管,并提供查询服务。

六、责任和义务1. 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的要求整理和移交工程档案资料,并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监理单位应及时协助施工单位完成工程档案资料的整理和移交工作,并保障资料的保密性。

3. 工程归档单位应对收到的工程档案资料进行核对、整理和存档,并提供必要的查询服务。

七、监督和检查1. 工程归档单位应定期对工程档案资料进行检查和审核,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档案资料移交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3. 监理部门应建立工程档案资料移交的监督检查机制,并定期发布检查结果。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办理指南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办理指南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办理指南
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办理工程档案的移交。

工程档案的移交,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工程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后2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工程档案管理的规定,整理工程档案资料。

主要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会议纪要、验收报告、质量检测报告等内容。

2. 工程承包方将整理好的工程档案目录和资料,报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审核。

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核,如果发现存档资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通知承包方整改。

3. 承包方整改后,建设单位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档案进行全面复核。

确认工程档案内容完整、符合规定后,由双方签署工程档案移交接收书,移交给建设单位。

4.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档案后,应妥善保管和管理。

重大工程应存入档案馆,一般工程应存入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

同时,应建立工程档案目录和检索系统,方便后续查阅和利用。

5. 如果工程承包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移交工程档案,建设单位有权采取经济处罚措施,以确保工程档案按时移交。

工程档案的规范移交,是保障工程质量和保存工程资料的重要环节。

工程各方应认真按照规定和上述步骤,做好工程竣工档案的移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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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要求一、验收及移交程序移交时间期限:竣工后六个月内验收及移交程序:由建设单位提出验收及移交,按项目验收及移交。

由建设单位先对各单位工程档案进行验收及审查,满足档案归档要求后向档案主管部门提出验收及移交申请。

二、城建档案归档和移交进馆范围(一)城建档案归档范围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工程声像档案等六个部分。

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主要包括:立项文件;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勘察、测绘、设计文件;招投标及合同文件;开工审批文件;工程概预算等财务文件;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机构设置、资质及人员任命文件等。

2、监理文件主要包括: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文件;监理定期报告及专题报告等。

3、施工文件主要包括:施工技术准备文件;施工现场准备文件;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施工联系文件;工程事故处理记录;施工原始记录及汇总;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试验记录及汇总;施工过程性观测记录;功能性试验记录;施工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及抽样检测报告;竣工测量资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文件等。

4、竣工图:包括项目建设工程全套纸质竣工图及相应的CAD电子文件。

国标或部委发布的通用图集不归档。

经批准,部分行业工程和特种工程可提交PDF格式竣工图电子文件。

5、竣工验收文件:包括工程竣工总结及评估报告、工程验收记录、工程交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验收证书、决算和审计文件等。

6、工程声像档案:记录工程项目规划征地、勘探、设计、奠基、施工、竣工验收等方面的照片、录像带等音像材料。

(二)城建档案移交进馆范围1、房建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产生和形成的档案,移交进馆范围依据市档案局发布的《建筑工程A类工程档案卷内目录》、《建筑工程B类工程档案卷内目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卷内目录》执行。

2、对于行业工程和特种工程,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初期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根据本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和相关的标准规范,制定本工程项目的归档细则,明确项目建设各阶段和各专业工程或分部分项(单元)工程应形成的工程文件材料以及使用的施工用表。

归档细则由建设单位报市档案局确认,档案移交进馆范围按归档细则确定的内容执行。

三、档案形成要求(一)按实际情况形成工程档案一般情况下,按照施工合同承包范围形成相应的工程档案。

在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若遇到合同无法履行或变更的情况下,需书面写明情况。

特殊情况下,施工内容与合同发生差异或人员有变更,按实际形成工程档案。

(如○1项目经理或总监发生了变更,而建设单位未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时,由建设单位提交情况说明。

○2现监理无高压外线监理资质,由建设单位另外请有资质的监理专门对高压外线施工内容进行监理的情况。

)(二)原件、复写件、复印件1、原件:是指第一手签名盖章的文件。

(注:变更文件复印后补签章的按原件处理)2、复写件:一般出现在材料的检测报告。

(如钢筋力学检测报告的第2联)3、复印件:有完整的签章后再复印的文件。

(注:用有完整签章的文件复印后再加盖印章和签字的文件按复印件处理)(三)签字1、手签名2、复印的签名3、打印的签名①若打印的签名在表格的表头(如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表表头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则允许。

②若打印的签名是在表格下方(如质检员、施工员、班组长、监理工程师等),则不允许。

针对第②点解决方法:请当事人补签名。

4、无资质签署如:要求监理工程师签署的文件由监理员签署。

解决方法:请相关有资质的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补签名5、超职责或超范围签名如:要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签署的文件由其他工程师签署的。

解决方法:请相应人员补签名。

6、使用个人手签章代替本人签名常见使用人群: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经理。

解决方法:1)请相关人员补签名。

2)补声明。

声明需由本人所在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用章申请,并有本人手签字确认所用手签章与本人手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再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使用。

7、签字及盖章不一致情况主要反映在监理工程师签署处,则签名的是张三,盖注册章的是李四。

解决方法:一般有盖注册章的工程师补签名或补盖签署人的注册章。

8、代签名(四)盖章在项目中一般使用的有公章、项目章、业务章、分公司章、注册章、出图章等。

1、公章、项目章、业务章、分公司章反映类型:1)使用项目章,未经授权。

2)使用分公司章,与合同签署的公章不符,未经授权。

3)使用其他业务专用章等,未经授权。

解决方法:合同单位公章对其他用章给予授权(一般一个专业工程只授权一个用章,需写明其授权范围;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及结算文件一般不允许盖以上用章)。

2、注册章在工程资料中,常见的有项目总监注册章、建筑、结构设计师注册章、项目经理注册章。

总监注册章要求跟总监签名一起使用。

建筑、结构设计师注册章要求在建筑、结构的变更通知单和竣工图中使用。

项目经理注册章按相关规范要求使用。

3、出图章一般在工程设计变更单、施工图和竣工图中要求使用。

(五)档案的完整性和原件控制档案的完整性可分为专业的完整性和文件的完整性两种类型。

专业的完整性是指一个项目工程按照实际情况应产生的专业档案不能缺失,如主体结构、屋面防水、水电、消防等专业。

文件的完整性是指在一个专业工程档案中应形成的工程档案不能缺失,如工程施工合同、项目经理(总监)任命书等。

归档的工程文件应当为原件,工程文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工程文件应当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六)档案的真实准确性档案的真实准确重点检查文件签署、文件逻辑性和竣工图三个方面。

1、文件签署(见第三、四点)2、文件逻辑性竣工档案中不出现重要的逻辑性错误,包括变更汇总与变更文件无法对应;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与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见证送检/抽检报告无法对应;合同或施工许可证所列的工程内容或单位与资料不一致;总监或项目经理签署人与报建登记的不一致;分包报审与实际分包工程施工不一致等情况。

四、竣工图1、竣工图纸的编制编制工程竣工图必须根据“变更文件”(包括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经设计单位确认的工程洽商单等)修改完善,保证图物相符,确保竣工图准确性。

2、竣工图编制方法(1).按设计施工图施工没有发生变更的,可采用施工图作为竣工图;(2).在施工中,有一般性变更,能将变更文件中的所有变更内容修改补充完整的,可直接在施工图中采用“扛改”或“叉改”或“引线修改”方法修改后作为竣工图(“扛改”方法一般适用于字数更改,“叉改”方法一般适用于删除的更改,“引线修改”方法一般适用于要修改的内容无法在所在位置进行更改);(3).平面、结构形式、工艺、项目等较大改变,无法将变更文件中的所有变更内容修改补充完整的,必须重新绘制竣工图;(4).为了统一工程项目竣工图的格式,建设单位可委托设计或施工等其他单位将所有变更内容修改补充完整,重新绘制新版竣工图。

3、竣工图归档质量要求(1).竣工图的所有修改和签字应使用不褪色黑色绘图墨水,图面整洁、字迹工整清晰。

(2).管线竣工图必须把施工范围各种室外管线的转角点和交叉点以及主要阀门点设置技术要素测量点,并在各个测量点注明准确的各种技术要素据。

(3).由设计院(公司)编制的竣工图应加盖“出图专用章”和“注册建筑或结构工程师资质章”,相关人员签署完善;由其他单位编制的竣工图,可不盖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和“注册建筑或结构工程师资质章”,但应保留原设计单位图签栏和所有原设计信息,并在紧挨原图签栏(左下右上)空白处增加竣工图编制单位的副图签栏,相关人员签署完善(编制单位图签栏样式参照附件)。

(4).所有竣工图必须经施工单位(包括总包和分包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相关技术人员对照变更内容进行详细逐条审核,审核无误后由施工单位在竣工图图签栏附近空白处盖上红色印油国标规格的“竣工图章”,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5).竣工图纸以内折手风琴式折叠,整齐散装在档案盒内,一盒为一卷,每张折叠的图纸不必打页号,直接在右上角空白处加盖归档章。

(6).移交进馆的竣工图必须加盖竣工图章,由施工及监理单位签署确认,竣工图章中各人员签署不允许代签。

4、竣工图出图方式现阶段,深圳市城建档案馆接收的竣工图出图方式共有三种。

(1)、由设计单位编制出的新蓝图。

此类竣工图必须加盖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和“注册建筑或结构工程师资质章”,相关设计人员签署完善。

(2)、变更不多,修改不大的情况下,可在最终版施工图用黑色签字笔进行工整修改后移交。

(3)、由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出图。

此类竣工图必须保留原设计单位图签栏和所有原内容,并在紧挨图签栏左下右上空白处增加竣工图编制单位的副图签栏,相关人员签署完善。

5、竣工图电子文件竣工图电子文件不须移交进馆,但燃气及涉及市政地下管线施工内容的工程应提供CAD电子光盘,以便城市地下管线数据的录入。

五、档案整理质量要求(一)、组卷方法1、建设单位:先项目准备阶段文件后竣工验收文件。

2、施工单位:先文字后图纸,施工管理文件→施工技术文件→竣工图。

(二)、整理要求1、文字资料以一本为一卷,竣工图以一盒为一卷。

文字资料卷每卷厚度原则上不超过2cm,一个档案盒内可装多卷文字材料。

2、卷内目录内容应填写完整,“序号”填写本卷文件材料的顺序号;“文件编号”填写本份文件材料的编号;“文件材料题名”填写本份文件材料的名称;“日期”填写本份文件材料的产生起止日期,对产生周期长无法填写准确的起止日期的可填写开工至竣工日期;“页次”填写本份文件材料的起始页号,一卷内最后的那份文件材料应当填写起止页号(例150/151);“备注”填写本份文件材料应说明的内容(例:复印件、增加10-1、28-1页等)。

3、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使用市档案局发布的印制或下载打印的标准目录,行业和特种工程使用空白国标卷内目录。

卷内目录可手工填写或打印填写。

目录所不能涵盖的文件依次排列在各专业卷内目录最后一份文件后的空白各栏,尚不能满足的可使用空白国标卷内目录手工或打印填写。

4、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使用打号机以黑色印油打号。

单面书写的文件页号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

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文字资料卷中每卷重号、漏号累计不超过5页(含5页)的,以前正确页号加“-1”、“-2”等的方式改正并在卷内备考表中说明;重号、漏号超过5页的应重新编号,错码应工整地杠改。

竣工图卷不允许出现重号、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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