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企业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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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厂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

水厂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

水厂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所使用、存储的危险化学品(主要为氯气、氨气、次氯酸钠、高锰酸钾)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现场安全防护制度和事故处理报告等制度以及操作、检修企业标准。

2 制订符合要求的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定期开展操作和抢修人员安全培训,提高应急事件的处置能力。

3 设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使用、储存库区或作业车间配备兼职安全员。

危险化学品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4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定期对生产使用装置、储存危险化学品设施进行安全评价,根据安全评价结果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安全评价报告和整改情况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 使用、储存剧毒化学品的供水厂,应对本单位的使用、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使用、储存其他危险化学品的供水厂,应对本单位的使用、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6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每3年对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的防爆设施、设备进行一次检测。

7依法到公安部门申请《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后到法定的企业、单位购买。

8 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应进行入岗前体检,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体检结果记录“职工健康监护卡”。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从事相关的作业。

水厂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水厂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水厂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1. 引言水厂作为一个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经常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来维护和运营设备。

为了保障水厂生产安全和员工健康,制定水厂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非常必要。

本制度旨在规范水厂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和使用,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风险。

2. 定义和分类对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定义可以参考国家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

根据物品的物理性质和危险等级,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分为四类:A类、B类、C类和D类。

每一类物品都需要有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安全要求。

3. 危险物品的储存3.1 储存场所选择水厂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场所应远离生产区和办公区,单独设立。

储存场所的建筑材料应具备一定的防火性能,并配备防爆设备。

储存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和排风系统,确保空气质量。

3.2 储存容器和包装储存容器和包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良好的密封性和耐火性能。

每个容器和包装上都应有明确的标志和标签,标注物品的危险等级和存放位置。

3.3 储存要求•不同类别的危险物品必须分开存放,避免混合储存。

•储存场所内不得存放其他非危险物品,防止混乱和隐患。

•每个储存区域都要设有明显标识和标志,指示物品的危险性。

•储存场所要定期进行巡检和清理,防止积尘和杂物影响安全。

4. 危险物品的使用4.1 采购和入库管理所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采购程序进行。

进货时,应核对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和危险等级,并保留相应的采购记录。

入库时,要进行验收和清点,并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4.2 使用和操作规范使用危险物品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且持有相应的从业证书。

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禁止违反规程、超负荷操作、私自改动设备等危险行为。

4.3 废弃物料处理使用过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废弃物料必须依照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废弃物料应及时进行分类、包装、封存,并交由专业的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和清运。

5. 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水厂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事故应急预案非常重要。

水厂危险品管理制度

水厂危险品管理制度

花都区自来水公司危险化学品(液氯、液氨)使用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及公司制定的液氯、液氨使用、贮存管理措施。

严格按照专库储存、专人保管和“五双”(双人收发,双人入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制度执行。

2、严格执行投氯工的持证上岗要求,未经培训及未领取投氯操作证的人员,决不能上岗或顶岗。

3、执行液氯、液氨瓶装卸用的吊机必须由本公司持证人员操作。

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损坏。

4.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剧毒品专用仓库,保管员对进入剧毒品仓库的人员进行登记。

5、液氯、液氨库房全面实施“铁栏化”,“防阳化”管理,库房无人时要即时上锁,氯库必须“密闭化”运行管理。

6、严格执行液氯、液氨瓶出入库及人员出入库登记制度;所有液氯、液氨瓶入库时,收货人必须校对瓶的检验日期是否处于有效期内,瓶阀是否正常,过期的液氯、液氨瓶不得入库;保管员应对剧毒品的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对入库的液氯钢瓶号和返回的空瓶号码作好记录,每月定期向厂长报告剧毒品的领用和库存情况7、液氯吸收装置要处在全自动运行状态,每月启动检查一次和检查“吸收液”颜色、比重和液面高度;氨库内的喷淋及库处的消防喷淋设备每月不小于一次开启检查试验一次,并做好记录。

8、氯库内的通风装置,所有抽、送风机都必须安装自动控制开关,并由氯探头进行控制,当发生漏氯事故时,液氯吸收装置的同时自动关闭抽、送风机。

9、配备抢险用的呼吸器、备用氧瓶、防化服、防化手套、各种专用工具放置在当眼就手处,并确保防护用品、设施和事故抢险工具时效性。

10、无论何时进入液氯、液氨房从事何种工作,必须携带防毒面具或呼吸器,进入氨库工作时,应同时打开两扇门。

11、保管员如发现剧毒品被盗、丢失或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厂长汇报,并同时上报本地公安部门。

12、剧毒品仓库内不准办公、休息、住人。

每次工作结束后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打开防盗监控报警系统方可离开。

供水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要求

供水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要求

供水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要求1一般要求1.1供水企业不应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1.2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供水企业应采购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资质供水企业的危险化学品。

1.3危险化学品存放量不大于GB28644.1规定的例外数量和GB28644.2规定的有限数量的,可按非危险化学品管理。

1.4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储存室、气瓶间或专柜等专门的储存场所内,不应露天存放。

1.5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构筑物内。

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内不应设置员工宿舍或休息室。

1.6供水企业不具备建专用仓库条件的,应通过增加危险化学品配送频次等有效措施将存放量降低至规定要求内,在本供水企业适当区域设专用储存室。

1.7下列情况应设置专用仓库:a)易燃液体类危险化学品存放总量0.5t以上;b)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类危险化学品存放总量0.5t以上;c)易燃气体存放总量36Nm3(如工作压力15MPa时相当于40L的6瓶)以上;d)腐蚀类危险化学品存放总量1t以上;e)毒性气体;f)非易燃无毒气体存放总量60Nm3(如工作压力15MPa时相当于40L 的10瓶)以上。

1.8下列情况应设置专用储存室:a)易燃液体类危险化学品存放总量0.5t以下或不超过一昼夜使用量;b)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类危险化学品存放总量0.5t以下或不超过一昼夜使用量;c)腐蚀类危险化学品存放总量1t以下或不超过一昼夜使用量。

1.9下列情况应设置气瓶间:a)易燃气体存放总量36Nm3(如工作压力15MPa时相当于40L的6瓶)以下或不超过一昼夜使用量;b)非易燃无毒气体存放总量60Nm3(如工作压力15MPa时相当于40L 的10瓶)以下或不超过一昼夜使用量。

1.10在不违反危险化学品储存禁忌规定的情况下,即符合GB15603的规定,单一储存场所内存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按照式(1)计算,若式(1)中a的值小于1时,应设置专用储存室或气瓶间;若式(1)中a的值大于等于1时,应设置专用仓库。

水厂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水厂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02
存储和使用规定
Chapter
存储场所要求
01
02
03
独立区域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存储 场所应位于一个独立的区 域,远离其他建筑物和人 员活动区域。
通风条件
存储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 条件,以防止气体积聚和 爆炸风险。
防火设施
存储场所应配备足够的消 防设施和器材,如灭火器 、消防栓、灭火用水等。
存储方法与安全措施
水厂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汇报人: 日期:
目录
• 制度总则 • 存储和使用规定 • 审批和领用规定 • 安全培训与应急处理 • 检查与监督 • 相关文件与附件
01
制度总则
Chapter
目的和依据
• 目的:为加强水厂内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 理,确保水厂生产安全,降低事故风险,依 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水厂 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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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水厂内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定义与分类
定义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 害等特性,可能对人身安全和财产造成危害的物品 ,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易燃气体、易爆液体 等。
分类
根据危险特性的不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可分为多 个类别,如爆炸品、气体类、易燃液体类、易燃固 体类、自燃物品类、遇湿易燃物品类等。
应急处理流程
制定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 事故。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检查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在处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避免事故的发生 。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和处理。

供水公司盐酸管理制度

供水公司盐酸管理制度

供水公司盐酸管理制度
制度应明确盐酸的采购与接收流程。

供水公司应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进行盐酸的采购,并
确保运输车辆符合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规定。

在盐酸到达公司时,应由专人负责检
查盐酸的包装是否完好无损,防止泄露造成危害。

同时,应对盐酸进行必要的质量检验,
确认其浓度和纯度符合要求。

制度中必须包含盐酸的安全储存措施。

盐酸储存区域应当远离火源、热源及易燃易爆物品,且具备足够的通风条件。

储存容器需为耐腐蚀材料制成,且有防泄漏设计。

储存区应设置
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配备适量的泄露应急处理设备,如中和剂、吸附材料等。

在使用环节,制度要规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盐酸的性质、危害、防护措施
及紧急处理方法。

在操作过程中,工作人员需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酸服、护目镜、耐酸手套等,并严格遵守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针对盐酸泄露或事故的情况,制度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

预案中需包括立即启动应急响
应程序、现场人员的疏散路线、应急联络网络、泄露区域的隔离与控制措施以及泄露物质
的收集与处理步骤。

环保方面,制度强调对盐酸使用后产生的废液进行分类收集,交由具备相应处理资质的单
位进行处理,严禁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以保护生态环境不受污染。

制度还应涵盖定期的安全检查与评估。

这包括对盐酸储存场所的定期检查,确保无泄漏风险;对工作人员的操作规范性进行监督,防止操作失误;以及对整体盐酸管理体系的有效
性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并改进管理漏洞。

水厂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水厂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厂危险品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水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厂所有涉及危险品的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处置等环节。

第三条水厂危险品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水厂成立危险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危险品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设立危险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危险品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制定和完善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2. 负责危险品的安全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处置等工作;3. 负责危险品安全培训、宣传教育;4. 负责危险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报告;5. 负责危险品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6. 负责危险品安全档案的管理。

第三章危险品管理第六条危险品分类1.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水厂使用的危险品分为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腐蚀性物品、放射性物品等类别;2. 按照危险程度,将危险品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

第七条危险品采购1. 采购危险品前,需进行风险评估,确保采购的安全性和合规性;2. 采购危险品时,需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确保危险品的质量;3. 采购的危险品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八条危险品储存1. 危险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仓库应通风、干燥、防火、防爆;2. 仓库内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3. 仓库内应分类存放危险品,不得混放;4. 仓库内应配备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九条危险品使用1. 使用危险品前,需进行安全培训,确保操作人员掌握安全操作技能;2. 使用危险品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3. 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将危险品放回原位,并做好记录。

第十条危险品运输1. 运输危险品时,需遵守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确保运输安全;2. 运输车辆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防护措施;3. 运输过程中,应保持车辆通风,避免阳光直射。

自来水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

自来水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自来水公司危化品的安全管理,确保供水安全,防止环境污染和人员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自来水公司所有涉及危化品的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废弃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章定义和范围第四条定义:危化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化学品。

第五条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自来水公司使用的所有危化品,包括但不限于消毒剂、清洗剂、腐蚀性化学品等。

第三章采购管理第六条采购部门应根据生产、维修等部门的实际需求,合理采购危化品。

第七条采购危化品时,应选择有资质的生产厂家,并索取相关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第八条采购部门应建立危化品采购台账,记录采购时间、数量、生产厂家、有效期等信息。

第四章储存管理第九条危化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内,仓库应满足防火、防爆、防腐蚀、防泄漏等要求。

第十条仓库应按照危化品的性质分类存放,不同类别的危化品应分开存放,避免发生化学反应。

第十一条危化品储存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

第十二条仓库内应保持通风良好,防止气体积聚。

第十三条定期检查危化品的储存环境,确保仓库安全。

第五章使用管理第十四条使用危化品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危化品的性质、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五条使用危化品时,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防护服等。

第十六条使用危化品后,应及时清洗双手,避免对皮肤造成伤害。

第十七条使用危化品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避免误操作。

第六章运输管理第十八条运输危化品时,应选择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运输危化品时,应遵守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的规定,确保运输安全。

第七章废弃管理第二十条危化品废弃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二十一条废弃危化品应储存在专用容器内,并定期清理。

第八章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二条对在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水厂危险化学品储藏使用管理制度

水厂危险化学品储藏使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储藏使用管理制度第一条药品储藏室房间应干燥,通风良好,门窗应坚固,储藏室仅用于存放少量近期要使用的化学药品,且要符合危险品存放安全要求。

第二条药品柜和试剂溶液均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暖气等热源,要求避光的试剂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纸或黑布包好存于暗柜中。

第三条要注意化学药品的存放期限,一些试剂在存放过程中会逐渐变质,甚至形成危害物。

第四条化学药品试剂应放在储藏室中由专人保管,保管人员应对药品试剂中易燃易爆、剧毒、腐蚀等药品分类存放,不得混存。

第五条易燃、易爆试剂应贮于铁柜(壁厚1mm 以上)中,严禁在化验室存放大于20L的瓶装易燃液体。

易燃、易爆药品不要放在冰箱内(防爆冰箱除外)。

第六条相互混合或接触后可以产生激烈反应,燃烧,爆炸,放出有毒气体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化合物称为不相容化合物,不能混放。

第七条腐蚀性试剂宜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盘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第八条剧毒药品应锁在专门的铁柜中,应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双人登记签字,建立领用需经申请、审批的制度。

1第九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思想,在储藏、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对危险化学品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条发现试剂瓶上标签掉落或将要模糊时应立即贴好标签,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辨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物品重新鉴别后处理,不可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

第十一条操作、倾倒易燃液体时应远离火源,瓶塞拧不开时,切忌用火加热或贸然敲打。

第十二条加热易燃溶剂必须在水溶或严密的电热板上缓慢进行,严禁用火焰或电炉直接加热。

第十三条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有关国家规定执行,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第十四条化验员应熟悉有关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第十五条如发生有被盗或丢失危险化学品,应立即报告公安、环境保护、质检部门。

自来水公司危险品管理制度

自来水公司危险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自来水公司危险品管理,保障公司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涉及危险品的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处置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危险品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无事故。

第二章危险品分类与识别第四条公司危险品分为以下类别:1. 易燃易爆品:如氧气、乙炔、天然气等;2. 有毒有害品:如氯气、氨气、硫化氢等;3. 爆炸品:如炸药、雷管等;4. 水质处理剂:如次氯酸钠、臭氧等;5. 其他危险品:如腐蚀品、放射性物质等。

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危险品识别制度,对各类危险品进行标识,并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

第三章危险品采购与储存第六条公司危险品采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选用合格产品,并签订安全协议。

第七条危险品储存仓库应满足以下条件:1. 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2. 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射;3. 温湿度适宜,防止危险品变质;4. 仓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品、腐蚀品等。

第八条危险品储存实行专人负责制,仓库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确保储存安全。

第四章危险品使用与运输第九条公司员工使用危险品前,应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危险品运输应遵守以下规定:1. 运输车辆应具备防火、防爆、防静电等安全设施;2. 运输途中应避免高温、潮湿、剧烈震动等恶劣环境;3. 运输人员应携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卡》,遵守交通规则;4. 运输危险品时,应与普通货物分开装载,防止污染。

第五章危险品处置与废弃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危险品处置制度,对废弃危险品进行安全处置。

第十二条废弃危险品处置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不得随意丢弃,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处置;2. 处置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污染;3. 处置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水处理车间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范本

水处理车间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范本

水处理车间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范本1. 引言危险化学品是水处理车间不可避免地接触到的一种特殊物质,它们的不当使用和管理可能对人员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为了确保水处理车间的安全运营,保护员工和环境的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规范水处理车间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使用。

2. 目的本管理规定的目的是:(1) 确保水处理车间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储存和使用,预防事故和事故后果;(2) 保护员工免受危险化学品的伤害,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性;(3)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3. 职责和义务3.1 负责人责任(1) 水处理车间的负责人应确保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并提供必要的资源和培训;(2) 负责人应制定和实施紧急情况应对预案,包括事故应急、泄漏处理和事故调查等程序;(3) 负责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时及时纠正。

3.2 员工责任(1) 员工应遵守本管理规定和相关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2) 员工应参加相关培训,了解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和正确的应对措施;(3) 员工应对发现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等情况立即上报,并积极参与应急处理工作。

4. 危险化学品管理4.1 危险化学品清单(1) 水处理车间应编制危险化学品清单,包括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数量、存放位置和风险等级等信息;(2) 危险化学品清单应定期更新,并在水处理车间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4.2 危险化学品储存(1) 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门的安全存储柜或储存区域,保证通风良好、干燥清洁,并与其他非危险化学品进行隔离;(2) 危险化学品储存柜或区域应装有防火、防爆设施,并定期检查和维护;(3)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4.3 危险化学品使用(1)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员工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知识,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2) 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佩戴个人防护设备,确保人员安全;(3) 使用后的危险化学品容器应妥善处理,严禁进行随意丢弃或混合处理。

水厂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水厂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水厂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一、制度的目的水厂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水厂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减少危险事件的发生,确保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二、制度的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水厂内所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包括危险品的储存、使用、运输等。

三、制度制定程序制度的制定程序分为以下四个步骤:1. 确定制度制定需求,明确制度的目标和任务。

2. 收集和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制定制度内容。

3. 由制度负责人进行审核,并经过讨论和沟通,并征求有关人员的意见,最终确定制度。

4. 完成制度的审批、签署和发布流程,组织全员培训和落实制度的执行。

四、制度的内容1.制度名称:水厂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2.制度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水厂内所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包括危险品的储存、使用、运输等。

3.制度目的:确保水厂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减少危险事件的发生,确保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4.执行程序:(1)危险品的储存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危险品的使用必须经过专业人员的培训和授权。

(3)危险品的运输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4)危险品的事故应急预案必须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

(5)对危险品的管理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

5.责任主体:水厂所有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6.责任追究:(1)对于未按照该制度执行的人员,本制度负责人将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

(2)造成重大事故和损失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究责任。

五、符合法律法规本制度符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行政管理法》等。

自来水企业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自来水企业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自来水企业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流程,使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管理活动得到有效控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使用、储存、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一)化学品:指各类化学元素、化合物和混合物,无论其为天然的或人造的。

(二)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燃烧、爆炸、腐蚀、有毒有害等性质,在生产、使用、储存、保管和运输过程中能引起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化学物品。

危险化学品按其性质和运输要求可分为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腐蚀品等。

(三)剧毒化学品:国家《剧毒化学品名录》所列品种。

(四)易制毒化学品:国家《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所列品种。

(五)监控化学品:指下列各类化学品:第一类: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第二类: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前体的化学品;第三类: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主要原料的化学品;第四类:除炸药和纯碳氢化合物外的特定有机化学品。

以列入国家公布《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中的监控化学品为准。

(六)隔离贮存: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七)隔开贮存: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

(八)分离贮存: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

(九)禁忌物料: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

(十)作业场所使用化学品:指可能使工人接触化学制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包括:1.化学品的生产;2.化学品的搬运;3.化学品的贮存;4.化学品的运输;5.化学品废料的处置或处理;6.因作业活动导致的化学品的排放;7.化学品设备和容器的保养、维修和清洁。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分公司负责:(一)所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装卸、运输、交付、使用过程的日常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对所有的危险化学品实行出入库管理,核对危险化学品的品名、编号、数量、包装等与采购计划一致后方可入库,及时更新清单。

供水公司危险药品管理制度

供水公司危险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供水公司危险药品的管理,确保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供水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险药品的分类及范围1.危险药品分为以下几类: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2.供水公司危险药品包括但不限于:消毒剂、化学试剂、腐蚀性液体等。

三、危险药品的管理职责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危险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的管理。

2.各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危险药品的使用、储存、废弃等环节的管理。

3.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危险药品的安全管理。

四、危险药品的采购1.采购危险药品应选择有资质的生产商和供应商,确保药品质量。

2.采购前,采购部门应了解危险药品的性质、危害程度、储存条件等信息。

3.采购合同中应明确危险药品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交付时间等条款。

五、危险药品的储存1.危险药品应按照国家规定和药品说明书的要求,分类存放于专用储存室。

2.储存室应配备通风、防潮、防高温、防泄漏等设施。

3.储存室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储存危险药品的容器应密封,防止泄漏。

六、危险药品的使用1.使用危险药品前,操作人员应了解药品的性质、危害程度、使用方法等。

2.操作人员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如防护服、手套、口罩等。

3.使用危险药品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避免交叉污染。

4.使用后的废弃物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七、危险药品的运输1.运输危险药品应选择有资质的运输单位,确保运输安全。

2.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泄漏、火灾等事故发生。

3.运输车辆应配备应急处理设施,如灭火器、防护用品等。

八、危险药品的废弃1.废弃危险药品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制度进行处理。

2.废弃危险药品应装入专用容器,并密封。

3.废弃危险药品的容器应标明药品名称、废弃日期等信息。

水厂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

水厂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厂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厂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运输、废弃等环节。

第三条水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定义和范围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水厂内以下危险化学品:1. 用于水处理、消毒、净化等环节的化学药剂;2. 用于设备清洗、润滑、冷却等环节的润滑油、溶剂等;3. 用于实验室分析、检测等环节的试剂、仪器等;4. 其他可能对职工、环境造成危害的化学品。

第三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六条水厂法定代表人对本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和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培训;3. 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措施;4. 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演练;5. 指导、监督各部门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职责。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职责如下:1. 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2. 配合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3. 确保本部门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4. 及时报告和处置本部门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第四章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运输管理第九条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使用前,操作人员应了解所使用化学品的性质、危害及安全防护措施;2. 使用时,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如防护服、手套、口罩等;3. 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泄漏、火灾等事故发生;4. 使用完毕后,及时清洗、回收、处理废弃物。

供水公司危化品管理制度

供水公司危化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水公司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维护公司财产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水公司所有涉及危化品的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废弃处理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危化品的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供水公司安全生产。

第二章定义和范围第四条定义: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第五条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供水公司所有危化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1. 清洁剂、消毒剂;2. 防冻剂、腐蚀抑制剂;3. 防爆器材、安全防护用品;4. 其他可能对人体、设施、环境造成危害的化学品。

第三章采购管理第六条采购部门负责危化品的采购工作,应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 采购前,需进行市场调研,选择符合国家规定、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供应商;2. 采购合同中应明确危化品的种类、规格、数量、质量标准、交货时间、运输方式等;3. 采购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危化品的性质和危害。

第四章储存管理第七条储存部门负责危化品的储存工作,应遵循以下规定:1. 建立危化品储存库,库房应通风、干燥、防火、防爆、防腐蚀、防泄漏;2. 按照危化品的性质分类储存,不同类别的危化品应分开存放;3. 储存库内应配备必要的消防、通风、防泄漏等安全设施;4. 定期检查危化品储存情况,确保储存安全。

第五章使用管理第八条使用部门负责危化品的使用工作,应遵守以下规定:1. 使用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了解危化品的性质、危害及使用方法;2. 使用危化品时,应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3. 使用后,应妥善处理残留物,不得随意丢弃;4. 使用部门应建立危化品使用台账,记录使用情况。

第六章运输管理第九条运输部门负责危化品的运输工作,应遵循以下规定:1. 选择符合国家规定、资质齐全的运输单位;2. 运输车辆应具备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设施;3. 运输途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危化品泄漏、污染;4. 运输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危化品的性质和危害。

自来水厂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自来水厂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自来水厂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为切实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和正常工作秩序,针对本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和使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总公司法人代表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负总责:各使用单位和部门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公司保卫处处长为总公司与公安机关或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络员,具体负责管理工作。

二、公司购买和储存的易制毒化学品只供制水工艺和水质检测需要时使用,不能用于其它目的。

三、易制毒化学品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购计划,总公司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物资处负责购买。

四、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时应对卖方资质进行确认,证照合法方可购买。

五、易制毒化学品使用部门在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应有两个以上的人员随车押运。

六、易制毒化学品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每个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员。

七、领用易毒化学品时,须持有使用单位领导批准的领用单,经管理员和领用人员签字后方可领出。

八、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和部门必须建立易制毒化学品台账,注明使用量、存余量、使用人、并按公安机关的规定向其定期报
送领用量、使用量、存余量等相关信息。

九、各单位和部门之间需要调节使用易制毒化学品时,需经总公司领导批准。

十、需销毁的易制毒化学品,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并报告公安机关按规定执行。

十一、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操作程序,造成易制毒化学品外流的,将查找责任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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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企业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流程,使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管理活动得到有效控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使用、储存、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一)化学品:指各类化学元素、化合物和混合物,无论其为天然的或人造的。

(二)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燃烧、爆炸、腐蚀、有毒有害等性质,在生产、使用、储存、保管和运输过程中能引起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化学物品。

危险化学品按其性质和运输要求可分为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腐蚀品等。

(三)剧毒化学品:国家《剧毒化学品名录》所列品种。

(四)易制毒化学品:国家《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所列品种。

(五)监控化学品:指下列各类化学品:第一类: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第二类: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前体的化学品;第三类: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主要原料的化学品;第四类:除炸药和纯碳氢化合物外的特定有机化学品。

以列入国家公布《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中的监控化学品为准。

(六)隔离贮存: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七)隔开贮存: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

(八)分离贮存: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

(九)禁忌物料: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

(十)作业场所使用化学品:指可能使工人接触化学制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包括:1.化学品的生产;2.化学品的搬运;3.化学品的贮存;4.化学品的运输;5.化学品废料的处置或处理;6.因作业活动导致的化学品的排放;7.化学品设备和容器的保养、维修和清洁。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分公司负责:(一)所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装卸、运输、交付、使用过程的日常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对所有的危险化学品实行出入库管理,核对危险化学品的品名、编号、数量、包装等与采购计划一致后方可入库,及时更新清单。

(二)定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演练。

(三)定期开展危险化学品防护知识培训。

(四)为接触危险化学品的岗位和作业人员配发安全防护用品,定期组织接触危险化学品岗位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五条公司运营管理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废弃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各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和演练情况。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六条危险化学品辨识公司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年》要求,每季度对本单位使用、储存及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进行辨识、分析,发现有新增或停止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及时告知员工并更新危化品管理档案;发现危险化学品信息有更新时,应及时联系危化品供货商提供更新后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及安全标签,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学习,并对现有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进行评审、修订完善。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一)采购的危化品必须是有资质单位生产的正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范要求。

(二)具有标识、标签并有可追溯性,经营资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三)合同应明确供应方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交付过程的安全管理。

(四)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必须要求供应方提供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发放给使用单位。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的标签和标识:分公司采购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合格证等信息。

第九条危险化学品的风险警示:分公司应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以提供其类别、危害性、安全使用的注意事项、应急措施和方法。

第十条危险化学品的交付:所有采购的危险化学品在交付使用时,接收单位应先核对包装(或容器)上的标签和信息,若标签不清楚或信息不完整,可以拒绝接收。

第十一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一)分公司对本区域的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数量及品种进行登记。

建立“危险化学品清单”和“危险化学品台帐”。

(二)一般化学品使用时,必须核对包装(或容器)上的标签,确认无误时方可使用。

(三)危险化学品的作业场所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的接触限值。

(四)在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设置“风险告知牌”,给所有使用人员提供危险化学品特性、分类、危害、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置方法。

(五)分公司应每年定期组织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岗位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掌握员工接触危险化学品的程度。

(六)分公司应为员工配备适当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淋浴器、洗眼器、个人防护器具、防酸碱手套和鞋、空气呼吸器、可燃气有毒气体报警器等,并统一管理,设置明显标志,便于员工取用。

(七)分公司在使用液氯时(剧毒品),必须核对产品的名称(含学名和通用名)、化学分子式和成分、包装和使用说明书。

对剧毒危险化学品要做到专人(两人以上)保管、专柜储存。

(八)分公司在使用盐酸、硫酸等易制毒化学品时,应将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日期、购买方、使用量等情况进行记录。

建立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台账,使用台账应当保存2年备查。

(九)分公司要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完好。

设备、设施出现故障,需要及时检修处理。

(十)分公司每月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场所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降温、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消除风险分公司应通过下列方法,消除、减少和控制工作场所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替代品;——选用可将危害消除或减少到最低程度的技术;——采用能消除或降低危害的工程控制措施(如隔离、密闭等);——采用能减少或消除危害的作业方法和作业时间。

第十三条危险化学品的搬运(一)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

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二)搬运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三)危险化学品不准超量充装,流速不得大于规定值。

第十四条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一)危险化学品存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具体执行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区域应有明显的标志。

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

各类危险化学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

(三)液态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储罐必须设置围堰,围堰的容积不小于存放的危险化学品数量(储量)。

(四)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储存。

(五)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应采取避光措施。

(六)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储存,其周围10米内不得有木制品、杂草、落叶等其他易燃物品。

具有还原性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七)有毒物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

(八)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

(九)每月对危险化学品分类、分区、分堆存放以及标识情况进行检查,使储存场所要满足安全要求。

(十)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废弃管理(一)按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二)对不再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和可能残留危险化学品的空容器(包括桶、箱、包装袋等)要分类存放,做好标识,不得随意抛弃,应按照危险废物处理办法,统一回收处理。

第十六条安全培训分公司依据本单位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一)使员工了解作业场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有关危害;(二)对员工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进行培训;(三)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四)经常性对员工进行危险化学品相关知识的培训,使其了解危险化学品的物理性质、危险特性、应急防护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操作规程等;(五)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

第十七条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一)分公司在使用、储存、交付、废弃处置危险化学品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引发事故的单位和人员必须采取应急措施,避免事故扩大,立即通知到可能受到危害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二)危险化学品事故抢救原则1.统一指挥,防止中毒、窒息和烧伤,先救人,后救灾;2.火灾扑救时,要根据危险物品种类、性质及现场情况,正确选用灭火剂;3.液体、气体火灾,要尽快切断物料来源,然后集中力量一次灭火成功;4.要正确选用防护器具和用品,及时切断物料来源,清除现场残留物。

(三)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建立安保措施,发现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八条监督检查(一)公司安监部对分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防护情况、应急演练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

(二)分公司定期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九条职业健康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定期组织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的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二十条其他化学品可参照此制度执行,具体管理环节执行《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及《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劳部发[1996]423号)。

第四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委会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三条支持性文件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3.《危险化学品名录》4.《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第二十四条记录、报表1.危险化学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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