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培训之三_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
反洗钱培训之三: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

条(4个); C.《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二
十六条(5个)。 (1)《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十一条(18个):
A1.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者集中转入、分散转出,与客户 身份、财务状况、经营业务明显不符。 A2.短期内相同收付款人之间频繁发生资金收付,且交易金额接近大额 交易标准。 A3.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短期内频繁收取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 关的汇款,或者自然人客户短期内频繁收取法人、其他组织的汇款。 A4.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或者平常资金流量小的账户突 然有异常资金流入,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2020年第三期金融业反洗钱培训(银行业)终结性考试题库

2020年第三期金融业反洗钱培训(银行业)终结性考试题库2020年第三期金融业反洗钱培训(银行业)终结性考试题库注意答案的顺序是被打乱了的判断题1、在接到人民银行的行政调查通知后,金融机构可先通知被调查客户,了解一些情况。
1.对2.错标准答案:B2、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应当遵循保密性原则。
1、对2、错标准答案:A3、境外有关部门以涉及恐怖活动为由,要求境内金融机构提供客户身份信息及交易信息的,金融机构应当及时向对方提供客户身份及交易信息。
1.对2.错标准答案:B4、要求开立匿名账户不属于银行客户洗钱风险分类的参考指标。
1.错2对标准答案:A5、单笔人民币交易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元以上的现金收支属于大额交易,当日累计达到上述金额的不包括在内。
1.错2.对标准答案:A6、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初评成效均应由初评人以外的其他人员进行复评确认。
初评成效与复评成效不一致的,可由反洗钱合规管理部门决意终究评级成效。
1.对2.错标准答案:A7、从目前国内外反洗钱形势看,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工作仅涉及经济、金融方面的问题,与政治、军事无关。
1.对2.错标准答案:B8、营业机构在为客户办理业务的过程中,如无法判断客户身份证件的真实性,可以先为客户办理业务,经过进一步审核后,如发现客户身份证件为假,应及时对客户所办理的业务进行撤销。
1.对2.错标准答案:B9、根据《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金融机构的境外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按照驻在国家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对涉及恐怖活动的资产采取冻结措施的,应当将相关情况及时向我国驻所在国使领馆报告。
()1.对2.错标准答案:B10、反洗钱《执法检查事实认定书》应当包括被检查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认定的事实等事项。
1.对2.错标准答案:A11、按照《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该在对涉及恐怖活动的资产采取冻结措施前,通知资产的所有人、控制人或者管理人。
2023反洗钱专题培训考试题答案

2023反洗钱专题培训考试题答案2023反洗钱专题培训考试题答案一、单项选择题(共60题)。
1、为了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B)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A、2006年10月30日B、2006年10月31日C、2006年11月1日2、(B)是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
A、银监会B、中国人民银行C、公安部门3、(A)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接收、分析,并按照规定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分析结果,履行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
A、反洗钱信息中心B、公安部门C、银监局4、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者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C)。
A、封存B、公开C、保密5、海关发现个人出入境携带的现金、无记名有价证券超过规定金额的,应当及时向(C)通报。
A、公安局B、反洗钱信息中心C、中国人民银行6、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发现涉嫌洗钱犯罪的交易活动,应当及时向(A)报告。
A、侦查机关B、检察院C、公安部门7、金融机构应当设立(C)负责反洗钱工作。
A、部门负责人B、专人C、反洗钱专门机构或指定内设机构8、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A)制度。
A、客户身份识别B、客户身份登记C、客户身份核对9、客户由他人代理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对(C)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A、被代理人B、代理人C、代理人和被代理人10、金融机构通过第三方识别客户身份的,应当确保第三方已经采取符合本法要求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第三方未采取符合本法要求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的,由(B)承担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责任。
A、第三方B、该金融机构C、客户11、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A)制度。
A、保存B、保管C、保密12、客户身份资料在业务关系结束后、客户交易信息在交易结束后,应当至少保存(B)。
反洗钱学习培训之三:大额及可疑交易报告总结.docx

第三章大额和可疑交易第一节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一、交易报告制度基础知识超过规定金额以上交易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有洗钱嫌疑的金额交易(承担反洗钱义务的机构)1.交易报告制度的分类交易报告:①大额交易报告:指金融机构按规定的标准、范围及程序,将达到规定金额的交易信息报告给人行。
②可疑交易报告:指金融机构将符合可疑交易报告标准、或经分析有洗钱嫌疑的金融交易信息(包括客户信息)报告给人行。
如金额、频率、流向、性质等存在异常,或与客户身份不符,或与经营性质不符。
2.交易报告制度的作用①交易报告制度信息来源②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行政执法部门③尽职调查④记录保存提供保障反洗钱工作开展(预防反洗钱)3.交易报告接收机构→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注意:情况一:对于重点的可疑交易报告,金融机构应当同时报告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重点可疑报告指金融机构有合理理由认为与洗钱、恐怖主义活动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交易或客户。
情况二:如果金融机构判断该线索涉嫌犯罪,为及时有效阻止和打击犯罪,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同时报人行当地分支机构。
4.交易报告主体①金融机构:a.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b.证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c.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d.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济公司;e.人行确定并公布的其他金融机构。
②会计师、律师、赌场、珠宝贵金属、房地产等行业的特定非金融机构。
5.交叉业务的报告主体客户与证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金融交易,通过银行账户划转款项的,有银行机构向反洗钱监测中心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6.开户行与业务发生行不同情况下的大额交易报告主体①通过境内银行账户或银行卡→开户行或者发卡行报告②通过境外银行卡→收单行报告;③不通过账户或银行卡→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报告二、大额交易报告的内容、程序及标准1.大额交易报告内容( 5 个)①交易主体及交易对手身份;②涉及交易的账户信息;③交易具体特征:交易金额、时间、比重、方向等;④交易性质;⑤其他。
反洗钱3号令解读及培训

10
新规章的主要内容和变化
• 大额交易报告时限
• 第八条 金融机构应当在大额交易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方式提交大额交易 报告。
• 大额交易报告主体
• 第九条 下列金融机构与客户进行金融交易并通过银行账户划转款项的,由银行机 构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 对交易报告要素内容进行调整,增加“收付款方匹配号”、“非柜台交易方式的设 备代码”等要素,删除“报告日期”、“填报人”和“金融机构名称”等要素,设 计要素更加精简的《通用可疑交易报告要素》
5
新规章的主要内容和变化
• 适用范围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下列金融机构: • (一)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 • (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 (三)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 • (四)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
• 自然人银行账户的大额转账交易:境内的报告标准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 元)、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跨境的报告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 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
9
新规章的主要内容和变化
• 特定情形的交易报告
• 第六条 对同时符合两项以上大额交易标准的交易,金融机构应当分别提交大额交 易报告。
6
新规章的主要内容和变化
• 大额交易报告标准
• 第五条 金融机构应当报告下列大额交易:
• (一)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 万美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 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反洗钱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内容宣导PPT课件

境外银行账户支付。
✓ (十四)通过第三人支付自然人保险费,而不能合理解释第三人与投保人、
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关系的。
✓ (十五)与洗钱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有业务联系的。
✓ (十六)没有合理的原因,投保人坚持要求用现金投保、赔偿、给付保险金、
退还保险费和保单现金价值以及支付其他资金数额较大的。
✓ (十七)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给付保险金时,客户要求将资金汇往被保险
放弃录入上报
各部门人员发现大额现 金交易,应立即向部门 兼职反洗钱岗报告,并 由部门兼职反洗钱岗在 反洗钱系统进行大额现 金交易信息录入操作
1个工作日
反洗钱系统 自动提取
符合 1个工作日
省级分公司专职反 洗钱岗对大额现金 交易信息进行初审
不符合
放弃上报
符合
总公司专职反洗钱 无法 总公司法律合规部
岗对大额现金交易 确认 负责人对大额现金
2020/3/20
第13页
涉嫌恐怖融资可疑交易报告报送流程
各业务节点进行黑 名单筛查,发现疑 似黑名单,临时限 制业务操作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立即报告
兼职反洗钱岗组织 人工排查,并立即 上报省级分公司
立即报告 反馈指导
排除疑似
确认黑名单
继续业 务操作
立即冻结,拒绝 服务,同时保密
报当地人行 分支机构
市级分公司
2020/3/20
省级分公司专职反洗钱岗对可疑交易信息进行人工甄别初审总公司专职反洗钱岗对可疑交易信息进行人工甄别二审放弃上报放弃上报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市级分公司省级分公司总公司1个工作日不符合符合不符合符合符合放弃上报不符合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各部门及下辖分支机构人员发现可疑交易应向兼职反洗钱岗市级分公司客服经理报告1个工作日各部门人员发现可疑交易应立即向部门兼职反洗钱岗报告并由部门兼职反洗钱岗在反洗钱系统进行可疑交易信息录入操作总公司法律合规部负责人对可疑交易信息进行人工甄别终审无法确认放弃上报不符合涉嫌恐怖融资可疑交易报告标准第10页涉嫌恐怖融资可疑交易报告管理二以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协助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
反洗钱知识培训大额交易可疑交易报告责任追究宣传课件PPT

第二部分 反洗钱工作意义
反洗钱工作的意义
反洗钱工作的核心:审慎地识别可疑交易。 对经济、社会:
对金融:
反洗钱工作的意义
第三部分
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交易一方为自然人、单笔或者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以及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 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客户。
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关注的风险
关注的风险
关注的风险
替换文字
关注的风险
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关注的风险
关注的风险
关注的风险
关注的风险
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第四部分
责任追究
责任追究
ANTI MONEY LAUNDERING
反洗钱培训
洗钱即是将黑钱伪装起来,使之看起来合法的行为
ANTI MONEY LAUNDERING
反洗钱培训
洗钱即是将黑钱伪装起来,使之看起来合法的行为
目 01 录 02
03
04
洗钱的定义 反洗钱工作的意义 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责任追究
第一部分 洗钱的定义
洗钱的定义
通俗而言,洗钱即是将“黑钱”伪装 起来,使之看起来合法的行为。
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 动犯罪、走私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 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 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即为 洗钱。
洗钱的定义
基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等犯罪所得。
上游犯罪获得的违法所 得,为了保障安全会放 入不同渠道洗钱。
银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实施细则

银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实施细则(节选)第一章总则第三条本细则下列用语的含义:“大额交易报告”是指我行对规定金额以上的资金交易依法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包括大额现金交易报告和大额转账交易报告。
“可疑交易报告”是指我行按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怀疑或者有理由怀疑某项资金属于犯罪活动的收益或与恐怖分子筹资有关而按照要求,将资金交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
“重点可疑交易报告”是指对已提交的所有可疑交易报告涉及的交易进行重点全面的分析、识别后,有合理理由认为交易或者客户可能与洗钱、恐怖主义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可疑交易。
“短期”是指10个工作日以内,含10个工作日。
“长期”是指1年以上。
“大量”是指交易金额单笔或者累计低于但接近大额交易标准的。
“频繁”是指交易行为营业日每天发生3次以上,或者营业日每天发生持续3天以上。
“以上”包括本数。
“T+1”天是指交易发生后的第二天。
“T+2”天是指交易发生后的第三天。
第二章组织及管理第四条总行合规和风险管理部反洗钱合规专员、情报专员负责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报送的监督和检查,以确保我行能及时按相关规定做好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报送工作。
第五条总行职能部门、各支行反洗钱管理员、各营业网点反洗钱信息报告员是执行落实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岗位责任人,应每天登录反洗钱系统进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处理。
“镇级信用社审批”用户由各支行反洗钱专职管理员担任,“市联社审批”用户由各支行反洗钱兼职管理员担任。
第六条为确保各类反洗钱数据按时上报,各单位必须确保每天人员到位、工作到位,保证反洗钱日常信息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正常、准确无误、有序开展。
第七条客户经理应加强客户身份识别工作,提高客户识别责任意识,对在面向市场开发、拓展客户过程发现的异常或可疑的客户(存款客户或贷款客户),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所在支行的反洗钱专职管理员反馈。
第八条审计员在反洗钱常规检查或专职管理项检查中,应对客户身份识别、大额和可疑交易进行重点检查,发现异常或可疑的客户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所在支行的反洗钱专职管理员反馈。
大额可疑交易自查报告(共6篇)

大额可疑交易自查报告(共6篇)第1篇: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流程图大额交易报告流程图根据要求筛选数据交易数据仓库大额交易记录…大额交易记录二大额交易记录一大额交易报告...大额交易报告二大额交易报告一不合要求返回上报反洗钱信息监测中心数据验证验证符合要求公司反洗钱人员数据不符合要求,转营业部反洗钱指定人员进行修改、补充、完善不合要求返回验证符合要求对相关数据修改后营业部反洗钱指定人员在检查数据不符时发现可疑交易线索,在进行大额交易报告的同时转入可疑交易报告处理流程数据验证可疑交易报告流程可疑交易报告流程图软件进行可疑交易特征筛选可疑特征记录…反洗钱信息传递可疑特征记录二可疑特征记录一营业部...反洗钱信息传递反洗钱信息系统将可疑特征记录发送到营业部指定反洗钱人员营业部二公司交易数据仓库客户身份识别、资金股票变动等发现可疑特征营业部柜台人员、出纳、客户服务人员等书面可疑交易报告报告给营业部指定反洗钱人员营业部反洗钱指定人员客户身份等尽职调查资金来源去向尽职调查结合尽职调查资料和可疑交易记录进行综合分析,情况复杂的由反洗工作小组集体讨论重要可疑情况,应立即向营业部经理汇报尽职调查客户开发人员、柜台人员客户服务主管相互沟通财务主管尽职调查出纳反馈给反洗钱指定人员尽职调查资料报告营业部经理分析记录(包括可疑和不可疑的书面原因分析)形成书面分析记录可疑交易初步分析认定营业部经理审核…...可疑分析资料尽职调查资料……可疑交易报告二归档保存相关资料营业部反洗钱指定人员进行系统录入资料不齐分析有误等要求重新录入反洗钱信息上报反洗钱信息监测中心要求重报、补报可疑交易报告一审核相关资料公司稽核合规部反洗钱人员可疑交易复核判断交公司相关部门、反洗钱工作办公室及公司领导审批公司相关部门、反洗钱工作办公室、及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报反洗钱信息监测中心第2篇: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纠错删除报告关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批量纠删的自查报告人民银行XX支行:根据XX文件精神,现就对我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数据的报送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建立反洗钱内控制度根据反洗钱法律法规的相关规范要求,严格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数据报送的接口规范,根据XX文件要求规范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批量纠删操作的工作流程,将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数据的纠删工作纳入数据报送质量管理纳入考核。
反洗钱培训资料

反洗钱培训资料一、什么是洗钱与反洗钱洗钱,简单来说,就是将非法所得的“脏钱”通过各种手段转化为看似合法的资金。
犯罪分子为了掩盖其非法来源和性质,常常采用复杂的金融交易和操作来混淆视听。
而反洗钱,则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二、洗钱的常见方式(一)利用金融机构这是最常见也是最复杂的一种方式。
犯罪分子可能会将非法资金分散存入多个银行账户,进行多次复杂的转账和交易,以混淆资金的来源和去向。
或者通过购买高价值的金融产品,如保险、基金等,再将其赎回,使非法资金看起来像是合法的投资收益。
(二)利用地下钱庄地下钱庄在国内外非法转移资金,避开正规的金融监管。
他们通常以现金交易为主,操作隐蔽,难以追踪。
(三)利用贸易活动通过虚构贸易交易,比如开具虚假发票、虚报进出口价格等,将非法资金混入正常的贸易款项中。
(四)利用赌博在赌博场所,将非法资金投入赌博,然后以“赢钱”的名义获得看似合法的资金。
(五)利用投资和房地产购买房产、企业等资产,然后通过出售或抵押获取合法的资金。
三、洗钱的危害(一)损害经济发展洗钱活动会干扰正常的金融秩序,导致资金流向不明,影响资源的合理配置,阻碍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破坏金融稳定大量非法资金的流动会增加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可能引发金融危机。
(三)助长犯罪活动洗钱为各类犯罪提供了经济支持,使得犯罪活动更加猖獗,危害社会安全。
(四)损害社会公平非法所得通过洗钱变得合法化,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原则,损害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四、反洗钱的重要性(一)维护金融安全有效的反洗钱措施可以保障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安全,防止金融机构被犯罪分子利用。
(二)打击犯罪截断犯罪分子的资金来源和渠道,有助于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合法的经济活动不受非法资金的干扰,保障社会的公平竞争环境。
人民银行反洗钱3号令解读及培训

新规章的主要内容和变化
大额交易报告时限 第八条 金融机构应当在大额交易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方式提交
大额交易报告。
大额交易报告主体 第九条 下列金融机构与客户进行金融交易并通过银行账户划转款项的,由
银行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二)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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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章的主要内容和变化
交易监测标准 第十二条 金融机构应当制定本机构的交易监测标准,并对其有效性负责。
交易监测标准包括并不限于客户的身份、行为,交易的资金来源、金额、 频率、流向、性质等存在异常的情形,并应当参考以下因素: (一)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发布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规定及指引、 风险提示、洗钱类型分析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 (二)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发布的犯罪形势分析、风险提示、犯罪类型报 告和工作报告。 (三)本机构的资产规模、地域分布、业务特点、客户群体、交易特征, 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结论。 (四)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出具的反洗钱监管意见。 (五)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关注的其他因素。
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第十六条 既属于大额交易又属于可疑交易的交易,金融机构应当分别
提交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
大额交易免报 第七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大额交易,如未发现交易或行为可疑的,
金融机构可以不报告: (一)定期存款到期后,不直接提取或者划转,而是本金或者本金加全
部或者部分利息续存入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账户。 活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转为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 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账户内的定期存款。定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 部或者部分利息转为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账户内的 活期存款。 (二)自然人实盘外汇买卖交易过程中不同外币币种间的转换。
大额可疑交易报告

大额可疑交易报告大额可疑交易报告是一项重要的金融反洗钱措施,旨在捕捉可能涉及洗钱、恐怖主义融资和其他非法活动的交易。
金融机构需要对高风险客户进行尽职调查、监测和报告可疑交易。
以下是三个关于大额可疑交易报告的案例。
案例一:洗钱嫌疑一位顾客在一家银行开设了多个账户,并进行了多次转账,涉及的金额高达200万美元。
然而,账户的资金流动痕迹极其复杂,让银行怀疑这个顾客可能在进行洗钱活动。
银行随后提交了大额可疑交易报告,调查结果显示,这个顾客涉嫌洗钱,之后有关部门展开了进一步的调查。
案例二:非法获利一位顾客在一家证券公司买入了一大笔股票,并迅速以高价卖出,获得了巨额利润。
尽管这个交易看起来合法,但证券公司发现这个顾客在之前从未进行过任何投资活动,也没有显著的经济来源。
证券公司决定提交大额可疑交易报告,并要求该顾客提供更多的资料。
调查结果显示,这个顾客涉嫌在非法活动中获得利益。
案例三:恐怖主义融资一位客户在一家金融机构开设了多个账户,并多次进行转账。
一些转账涉及到一个国外机构,该机构被认为与恐怖主义组织有关。
此外,这个客户与一些已知的恐怖主义分子有联系。
金融机构怀疑这个客户可能在融资恐怖主义活动,并随即提交大额可疑交易报告。
公安机关展开了进一步的调查,并最终将这个客户逮捕。
总之,大额可疑交易报告对于防范洗钱、恐怖主义融资和其他非法活动具有重要的作用。
金融机构需要注意对高风险客户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可疑交易,并及时向相关机构报告。
通过长期坚持有效的反洗钱措施,我们可以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同时,金融机构需要培养和加强员工的反洗钱意识和素养,加强内部监控和管控机制,确保全面有效的反洗钱措施得以落实。
此外,政府部门也需要加强反洗钱工作,提高监督和执法水平,加大对洗钱、恐怖主义融资和其他非法活动的打击力度。
需要注意的是,大额交易不一定就是可疑交易,但对于涉及到资金来源不明、资金用途不明确,或者与高风险客户、高风险行业有关的大额交易,必须进行尽职调查、监测和报告。
反洗钱培训-判断题

客户身份识别中的禁止性要求是指,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 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
信息与交流包括获取充足的信息、有效的管理和交流以及开辟畅通的信息反馈和报告渠道,保证 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完整地为最高层掌握。
第三章 客户洗钱风险分类管理
1、银行客户洗钱风险分类的指标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标准。 2、银行客户洗钱风险分类的指标中的行业因素包括贵金属、稀有矿石或珠宝行业;与武器有关的 行业;房地产行业;现金业务等。 3、要求开立匿名账户不属于银行客户洗钱风险分类的参考指标。
4、金融机构破产或者解散时,可将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自行处理。
5、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资料与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妥善保管客户身份资料、交易记录等文 件资料和数据,便于反洗钱调查、侦查和监督管理,杜绝非法修改客户资料。 金融机构应当建立数据信息案例血仇制度,采取多介质备份相结合的数据备份方式,确保交易数 据的安全、准确、完整。
第二章 客户身份识别
1、客户身份识别也称“了解你的客户”。 2、自然人客户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银行应将客户的住所地作为客户身份基本信息进 行登记。 为对私客户办理一次性金融业务和以开立账户等方式建立业务关系需登记的客户身份基本信息, 若客户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登记客户的住所地。 3、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的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码属于其身份基本信息。 4、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银行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当对客户及其交易的 风险认知程度发生变化时,银行应重新识别客户身份,及时调整其风险等级分类,以确认其身份 和有关交易是否可疑。 5、银行委托其他银行或银行以外的第三方识别客户身份的,应由受托方承担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 义务的责任。 6、在与客户建立金融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规定金额以上的一次性金融服务时,银行应当进 行客户身份识别。 7、单位客户的票据背书、资金去向、资金规模与单位的经营范围、背景、规模的关系是否匹配是 判断客户身份是否异常的一个重要关注点。 8、银行提供保管箱业务时,仅需了解保管箱名义使用人的身份即可。 9、对公人民币存款类业务的识别工作主体只包括银行营业网点经办人员和经营部门负责人。„
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规定

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规定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规定是指对发生的大额以及可疑交易进行报告和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预防和打击洗钱、恐怖主义融资等非法活动,保护金融机构和经济的稳定和安全。
以下是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
1.大额交易的定义: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对于金融机构进行的超过一定金额的交易属于大额交易,具体金额的界定由监管机构进行规定。
2.大额交易报告要求:金融机构在进行大额交易时,要及时将交易信息和资金流向等相关信息报告给监管机构,以便监管机构对交易进行监控和分析。
3.大额交易报告的时限:金融机构要在交易发生后的一定时限内向监管机构报告大额交易,具体时限由监管机构制定,通常在交易发生后的24小时内报告。
2.可疑交易报告要求:金融机构在发现可疑交易时,要及时将相关交易信息和客户身份等相关信息报告给监管机构,并配合监管机构进行调查和处置。
3.可疑交易报告的时限:金融机构要在发现可疑交易后的一定时限内向监管机构报告可疑交易,具体时限由监管机构制定,通常在发现可疑交易后的72小时内报告。
三、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的内容1.交易信息:包括交易的时间、地点、金额、交易方式等信息。
4.可疑交易的特征:对于可疑交易,金融机构应提供交易的可疑之处和不符合常规的经济活动特征等信息。
四、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的保密性1.金融机构和相关人员要对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2.监管机构在处理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时也要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3.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的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相关调查和处置工作,不得用于其他非法用途。
总结起来,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规定是金融机构为了防范和打击非法活动而制定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通过及时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可以帮助监管机构进行非法活动的监控和分析,保护金融机构和经济的稳定和安全。
同时,保密性也是该管理规定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保护相关信息的安全性和机密性,确保相关信息不被滥用。
大额可疑交易自查报告

大额可疑交易自查报告篇一:支付机构2014大额和可疑交易自查自纠报告法人机构的大额与可疑交易自查自纠报告按照人行长沙支行反洗钱处的文件要求,我公司根据贵处文件要求,展开了大额与可疑交易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工作报告如下:一、建立反洗钱内控制度。
由反洗钱管理人员与销售中心管理人员对日常工作事务进行监督。
对公司员工尤其是公司一线员工进行定期的反洗钱培训与宣传工作,通过上述工作,让员工了解到洗钱犯罪活动的危害和反洗钱工作的必要性。
并且对于公司员工提出的反洗钱工作的各项问题,安排了专人进行解答。
二、对客户的资料事前确认。
对于购卡客户发生交易前,我公司按照反洗钱内控制度的相关要求对客户进行信息调查。
个人或单位购买记名预付卡或一次性购买不记名预付卡 1 万元以上的,必须使用实名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达到转账金额水平的,客户必须实名转账,账号与登记证件名称一致。
经过自查,没有发现任何可疑与不明身份人员进行购卡。
三、交易实时监管。
按照预付卡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每张预付卡的限额最大不得超过5000元,由此也限制了交易最大限额也不得超过5000元。
我公司反洗钱岗位员工对每日交易进行人工筛选监控,对于连续多笔5000元的整数消费,进行特别核查,对客户进行询问同时对商户进行确认。
经过核查,暂未发现疑似洗钱大额可疑交易。
四、大额可疑交易预警预案。
对于确认为疑似洗钱的大额交易,我公司在遵照反洗钱内控制度的要求下,对客户交易卡进行冻结,并及时联系客户进行交易查询,限制其使用,待确认排除洗钱嫌疑后再进行解冻。
在此次自查期间,暂未发现类似交易事项。
五、对于购卡人收卡确认的方式改进。
此次自查期间,公司对购卡流程进行重新梳理,为防止非客户本人操作,我公司改进原客户签收程序,要求客户除签字外,需留下本人联系方式。
销售人员现场确认后,再由专人进行收卡回访,采取电话确认方式,保证客户本人收卡。
此次自查自纠工作提高了全公司员工的反洗钱风险意识,对参与业务流程的相关岗位提高了风险防范技能,同时改进了工作方法,进一步降低了公司业务开展中的洗钱风险,我公司将一如既往,将反洗钱工作作为公司重点工作事项,提高日常工作中对洗钱犯罪活动的警惕性与识别能力。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金融机构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承担着资金的存储、调剂和再投资等重要职能。
在金融活动中,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一直是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就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进行深入探讨。
首先,大额交易是指超过一定金额的交易,一般由监管部门规定具体的金额标准。
金融机构在进行大额交易时,需要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义务。
金融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大额交易监测和报告机制,及时发现异常交易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同时,金融机构还应加强对大额交易客户的风险评估,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防范金融风险。
其次,可疑交易报告是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重要环节。
金融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发现的涉嫌洗钱、恐怖融资等可疑交易,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金融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可疑交易识别和报告机制,加强对客户交易行为的监控和分析,及时识别和报告可疑交易,防范金融犯罪活动。
在进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时,金融机构需要重视客户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金融机构应加强对客户身份、背景、交易目的等信息的收集和核实,确保客户身份真实合法,交易用途合理合法。
同时,金融机构还应建立完善的客户交易行为分析模型,及时识别异常交易和可疑交易,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
综上所述,金融机构在进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时,需要加强对监管规定的遵守,建立完善的交易监测和报告机制,加强客户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及时识别和报告可疑交易,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
只有如此,金融机构才能更好地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职责,为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银行反洗钱与大额、可疑交易

14 对私客户的职业 16 对公客户注册资金
17 对公客户法定代表人姓名
18 对公客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类型
19 对公客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号码
20 账户类型
21 账号
22 开户时间
23 销户时间
24 交易日期
25 交易方式
26 业务标示号
27 资金收付标志 29 币种
28 资金来源和用途 30 交易金额
反洗钱与大额、可疑交易
2021/8/17
合支行存款部
1
目录
一、反洗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 二、大额和可疑交易识别与报告 三、大额和可疑交易具体报送方式
2021/8/17
2
一、反洗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
1.1洗钱及反洗钱的概念
洗钱是指将毒品犯罪、黑社 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 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 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 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 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 金融机构以各种手段掩饰、 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 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
3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自然人银行账户与法人、其他 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 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4交易一方为个人、单笔或者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跨 境交易。
2021/8/17
9
大额交易报告标准
交易 类型 现金交易
转帐交易 跨境交易
交易主体
个人
单位
单位之间 个人之间 个人与单位之
间 一方为个人
大额交易报告标准
人民币
金额
外币
单笔或当日累计20 单笔或当日累计等值
万元以上
1万美元以上
单笔或当日累计200 单笔或当日累计等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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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采取必要措施后,仍怀疑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的;
D5.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时发现的其他可疑行为。
4.同时符合两项报告标准.
①既属于大额,又属于可疑→分别提交。
②同时符合两项以上大额交易标准的,应分别提交。
5.可疑交易分类
1客户可疑:
4同一账户有多人拥有签字权,但这些人相互没有关系。
5法人实体或组织开设账户时,使用同其他法人实体和组织相同的地址,但却有同一个人或多个人对所开账户有签字权,二这种安排有没有明显的经济或合法理由。
6※用新成立的法人实体名义开立账户,二存入该账户的存款余额与该实体创办者的收入相比,远超出其预期存款水平。
A18.多个境居民接受一个离岸账户汇款,其资金的划转和结汇均由一人或者少数人操作。
(2)《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7个):
B1.怀疑客户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恐怖活动犯罪募集或者企图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的。
B2.怀疑客户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从事恐怖融资活动的人以及恐怖活动犯罪提供或者企图提供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的。
⑧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下债务掉期交易。
⑨本行发起的税收、错帐冲正、利息支付。
⑩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情形。
5.累计交易金额的计算
·应以单一客户为单位,按资金收入或付出的情况,单边累计计算,即:
将某一客户在同一银行的不同营业网点开立的所有账户发生的交易累计计算。
三、可疑交易报告的容、程序及标准
B.《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7个)、第九条(4个);
C.《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5个)。
(1)《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十一条(18个):
A1.短期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者集中转入、分散转出,与客户身份、财务状况、经营业务明显不符。
A6.没有正常原因的多头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A7.提前偿还贷款,与其财务状况明显不符。
A8.客户用于境外投资的购汇人民币资金大部分为现金或者从非同名银行账户转入。
A9.客户要求进行本外币间的掉期业务,而其资金的来源和用途可疑。
A10.客户经常存入境外开立的旅行支票或者外币汇票存款,与其经营状况不符。
第三章大额和可疑交易
第一节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
一、交易报告制度基础知识
1.交易报告制度的分类
交易报告:
1大额交易报告:指金融机构按规定的标准、围及程序,将达到规定金额的交易信息报告给人行。
2可疑交易报告:指金融机构将符合可疑交易报告标准、或经分析有洗钱嫌疑的金融交易信息(包括客户信息)报告给人行。如金额、频率、流向、性质等存在异常,或与客户身份不符,或与经营性质不符。
7※同一个人开立多个账户,存入多笔小额存款,而总额同其预期收入不相符。
8开立账户的法人实体,参与一个组织或基金会的活动,而该组织或基金会的宗旨同恐怖组织有关。
9可能与恐怖组织有关系的法人实体、基金会或组织开立账户,且转移资金量超过预期收入水平。
(2)存取款特征(9个)
①企业实体多采用多种金融票据存款,而这些金融奥局不属于正常业务活动所采用的典型金融工具。
共有4个步骤:
3.大额交易标准(4个)
①现金大额交易:
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②单位大额交易:
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A2.短期相同收付款人之间频繁发生资金收付,且交易金额接近大额交易标准。
A3.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短期频繁收取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汇款,或者自然人客户短期频繁收取法人、其他组织的汇款。
A4.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或者平常资金流量小的账户突然有异常资金流入,且短期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A5.与来自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赌博严重地区或者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的客户之间的资金往来活动在短期明显增多,或者频繁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③个人大额交易:
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4跨境大额交易:
交易一方为自然人、单笔或者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4.大额报告豁免规定
《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十条:(9+1)
4.交易报告主体
①金融机构:
a.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
b.证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c.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d.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济公司;
e.人行确定并公布的其他金融机构。
②会计师、律师、赌场、珠宝贵金属、房地产等行业的特定非金融机构。
(1)账户特征
①账户的使用有固定的规律,在一定时期受到资金,而在另外的时间段确没有任何资金流动。这些账户看似进行合法的金融交易,但往往可能存在诈骗等因素。
※②长期闲置的账户仅保有最低余额,突然间接收一笔存款或一系列存款,随后每日提取现金存款,指导所有资金全部提取完毕。
③账户开立时,开户人不愿提供要求的有关必备材料,或故意提供最为简单的材料,又或者提供容易被误解或不容易被验证的资料。
(1)融资主体:
①恐怖组织、恐怖分子: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募集、占有、使用资金或其他形式财产。
②他人或其他组织:以资金或其他形式协助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
(2)融资目的:
①有特定目的:为恐怖主义和实施恐怖活动犯罪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其他形式财产。
②无特定目的: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其他形式财产。
1.可疑交易报告的容
①交易主体的身份信息
②交易明细信息
③交易特征描述
2.可疑交易报告程序
分析识别→有合理理由认为该交易或客户与洗钱、恐怖注意活动及其犯罪活动有关的
→人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
3.可疑交易标准
客观标准:指反洗钱规章中明确列出的可疑交易报告标准。
A.《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十一条(18个);
C4.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关注的其他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嫌疑人。
(3)《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5个):
D1.客户拒绝提供有效件或其他明文件的;
D2.对向境汇入资金的境外机构提出要求后,仍无法完整获得汇款人或者名称、汇款人账号和汇款人住所及其他相关代替性信息的;
②自然人实盘外汇买卖交易过程不同外币币种间的转换。
③交易一方为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人民政协机关和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但不含其下属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④同业拆借、在银行间债权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
⑤本行在黄金交易所进行的黄金交易。
⑥本行部调拨资金。
⑦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项下的交易。
5.交叉业务的报告主体
客户与证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金融交易,通过银行账户划转款项的,有银行机构向反洗钱监测中心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6.开户行与业务发生行不同情况下的大额交易报告主体
①通过境银行账户或银行卡→开户行或者发卡行报告
②通过境外银行卡→收单行报告;
3不通过账户或银行卡→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报告
A15.保险机构通过银行频繁大量对同一家投保人发生赔付或者办理退保。
A16.自然人银行账户频繁进行现金收付且情形可疑,或者一次性大额存取现金且情形可疑。
A17.居民自然人频繁收到境外汇入的外汇后,要求银行开具旅行支票、汇票或者非居民自然人频繁存入外币现钞并要求银行开具旅行支票、汇票带出或者频繁订购、兑现大量旅行支票、汇票。
a.客户在交易时不愿提供真实、深入的身份信息和其他信息。
b.客户不是真实的交易者,或者交易被人控制。
c.客户试图与银行员工发展亲密且不正常的关系,如要求银行职员不要记录其交易等。
2账户可疑:
a.开立假名账户。
b.客户请他人代理开立异地账户。
c.客户开立过多的个人账户。
3交易可疑:
a.客户的交易与其身份、财务状况、经营业务等明显不符;
①定期存款到期后,不直接提取或者划转,而是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续存入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账户;
活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转为在同一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账户的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转为在本行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账户的活期存款。
2.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报告标准
(1)涉嫌有关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的情形
(2)非涉恐黑的可疑情形
金融机构怀疑客户、资金、交易或者试图进行的交易与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以及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从事恐怖融资活动的人相关联的,无论涉及资金金额或财产价值大小,都应提交涉嫌恐怖融资的可以交易报告。
3.涉恐融资的主要特征
二、大额交易报告的容、程序及标准
1.大额交易报告容(5个)
①交易主体及交易对手身份;
②涉及交易的账户信息;
③交易具体特征:交易金额、时间、比重、方向等;
④交易性质;
⑤其他。(详见附件1:银行机构反洗钱大额交易报告要素容)
2.大额交易报告程序
根据《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的要求,
承担报告义务的金融机构应通过其总部或者由总部制定的一个机构,在大额交易发生后5个工作日以电子形式向中国反洗钱监测中心报送大额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