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为维护公司信息安全,保证公司网络环境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互联网使用管理互联网使用管理互联网使用管理互联网使用管理1、禁止利用公司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公司____、非法网站及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等信息。
行政部门建立网管监控渠道对员工上网信息进行监督。
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扣发工资____元/次、辞退等处罚。
2、未经允许,禁止进入公司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对公司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对公司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等其它危害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和计算机网络安全的。
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扣发工资____元/次、辞退等处罚。
3、公司网络采取分组开通域名方式,防止木马蠕虫病毒造成计算机运行速度降低、网络堵塞、帐号____安全系数降低。
二、网站信息管理1、公司____发布、转载信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包含违____各项法律法规的内容。
2、公司____内容定期进行备份,由网管员保管,并对相应操作系统和应用系统进行安全保护。
3、公司网管加强对上网设备及相关信息的安全检查,对网站系统的安全进行实时监控。
4、严格执行公司保密规定,凡涉及公司____内容的科研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或暂不宜公开的事项不得上网;5、所有上网稿件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由企划部门统一上传。
三、软件管理软件管理软件管理软件管理1、公司软件产品的采购、软件的使用分配及版权控制等由行政部门信息系统管理员统一进行,任何部门和员工不得擅自采购。
2、公司提供的全部软件仅限于员工完成公司的工作使用。
未经许可,不得将公司购买或开发的软件擅自提供给第三人。
3、操作系统由公司统一提供。
禁止____使用其它来源的操作系统,特别是的非法拷贝。
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国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电子政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电子政务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电子政务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研究制定电子政务信息安全政策、规划和管理制度;(2)审批电子政务信息安全重大事项;(3)协调解决电子政务信息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4)监督、检查电子政务信息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2. 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部门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贯彻落实电子政务信息安全政策、规划和管理制度;(2)制定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3)开展电子政务信息安全检查、评估和整改工作;(4)负责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和调查处理;(5)负责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人才的培训与选拔。
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病毒防护等安全设备;(2)对内外网进行物理隔离,防止内外网信息泄露;(3)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和升级;(4)严格控制访问权限,确保网络安全。
2. 数据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对敏感信息进行严格保护;(2)定期对数据备份,确保数据恢复能力;(3)对数据传输进行加密,防止数据泄露;(4)对数据存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和升级。
3. 应用安全管理制度(1)对电子政务应用系统进行安全开发、测试和部署;(2)对应用系统进行安全审计,确保系统安全;(3)定期对应用系统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和升级。
4. 信息安全事件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事件报告、调查、处理和总结制度;(2)对信息安全事件进行分类分级,明确责任;(3)及时处理信息安全事件,防止事件扩大;(4)对信息安全事件进行总结,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电子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本单位电子计算机安全管理,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运行,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电子计算机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电子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处理重大安全事件。
2. 设立电子计算机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电子计算机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安全事件处理等。
3.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电子计算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电子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制度1. 系统安全(1)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子计算机及网络设备。
(2)加强网络设备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维护网络设备,确保网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3)对重要网络设备实行双机热备,确保网络设备故障时能够及时恢复。
(4)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及时修复安全漏洞。
2. 数据安全(1)对重要数据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2)对重要数据实行加密存储,防止数据泄露。
(3)对敏感数据实行权限控制,确保数据仅限于授权人员访问。
3. 操作安全(1)制定电子计算机操作规范,明确操作流程和操作权限。
(2)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3)禁止操作人员随意修改系统设置,如需修改,需经相关部门审批。
4. 安全事件处理(1)发生安全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2)对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找出问题根源,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对安全事件进行记录、报告,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四、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在电子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电子计算机系统安全事故的个人和集体,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电子计算机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信息安全中心管理规定
信息安全中心管理规定1. 目的为了加强我国信息安全,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以及企业、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信息安全相关的企业、机构、组织和个人。
3. 信息安全责任3.1 信息系统的所有者应对信息系统安全负总责。
3.2 信息系统运营者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信息系统安全。
3.3 信息系统使用者和管理者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履行信息系统安全保护义务。
4. 信息安全保护措施4.1 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应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
4.2 信息系统运营者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信息安全管理、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应急等。
4.3 信息系统运营者应对信息系统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4.4 信息系统运营者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非法侵入、非法访问、非法篡改等信息安全事件的发生。
4.5 信息系统运营者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重要信息系统进行安全保护。
5. 信息安全违规处理5.1 对违反本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5.2 对违反本规定,导致信息系统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3 对违反本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附则6.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2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6.3 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由国家相关部门补充规定。
---本规定旨在加强我国信息安全保护,推动信息安全产业健康发展,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以及企业、个人的合法权益。
希望所有从事信息安全相关的企业、机构、组织和个人严格遵守本规定,共同维护我国信息安全。
供应链电子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供应链电子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供应链电子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提高信息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和安全性,保护用户和企业的合法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网络安全保护责任1.供应链电子信息系统网络安全保护责任由企业的网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2.网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执行网络安全策略与规范,监督网络安全工作的实施。
3.全体员工有责任遵守企业的网络安全制度和规定,积极参与网络安全工作。
三、网络安全授权与访问控制1.任何人员在使用供应链电子信息系统时,必须经过授权才能登录系统。
2.采用严格的访问控制技术,进行用户身份验证,确保只有被授权的人员可以访问系统。
3.对访问系统的人员进行权限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划分不同的权限等级。
4.禁止私自设置、更改、删除用户账户和权限设置。
如有需要,必须向网络安全管理员申请。
四、网络设备安全1.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巡检和维护,及时修补漏洞,确保网络设备的稳定和安全。
2.禁止未经授权私自携带、连接个人设备或外部存储设备到供应链电子信息系统中。
3.禁止私自修改网络设备的配置和参数,如有需要,必须向网络安全管理员申请。
五、信息传输安全1.对供应链电子信息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加密传输,确保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2.禁止使用不安全的网络连接进行工作,如使用公共无线网络等。
3.公开网络与内部网络进行隔离,并通过防火墙、网络隔离等措施保护内部网络的安全。
六、恶意代码防范与处理1.采用权威的安全产品对供应链电子信息系统进行实时的病毒和恶意代码检测。
3.出现恶意代码感染的情况,及时采取隔离、清除和修复等措施,防止进一步传播。
七、网络安全事件处理1.在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必须立即报告网络安全管理员,并进行相应的备案和处理。
2.对于网络攻击、入侵等严重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尽快进行应急处理和恢复工作。
3.对网络安全事件的处理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改进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公司信息安全治理规定Written by Peter at 2023 in January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信息安全是指通过各种策略保证公司计算机设备、信息网络平台〔内部网络系统及ERP、CRM、WMS、网站、企业邮箱等〕、电子数据等的安全、稳定、正常,旨在标准与保护信息在传输、交换和存储、备份过程中的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为加强公司信息安全的治理,预防信息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治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使用合程计算机设备、信息系统、网络系统的全部人员。
1.计算机设备安全治理1.1员工须使用公司供给的计算机设备〔特别状况的,经批准许可的方能使用自已的计算机〕,不得私自调换或拆卸并保持清洁、安全、良好的计算机设备工作环境,制止在计算机使用环境中放置易燃、易爆、强腐蚀、强磁性等有害计算机设备安全的物品。
1.2严格遵守计算机设备使用、开机、关机等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的使用方法。
任何人不允许私自拆卸计算机组件,当计算机消灭硬件故障时应准时向信息技术部报告,不允许私白处理和修理。
1.3员工对所使用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安全负责,如临时离开座位时须锁定系统,移动介质自行安全保管。
未经许可,不得私自使用他人计算机或相关设备,不得私自将计算机等设备带离公司。
1.4因工作需要借用公司公共笔记本的,实行“谁借用、谁治理”的原则,切实做到为工作所用,使用完毕后应准时还回公司。
2.电子资料文件安全治理。
2.1文件存储重要的文件和工作资料不允许保存在 C 盘〔含桌面〕,同时定期做好相应备份,以防丧失;不进展与工作无关的下载、玩耍等行为,定期查杀病毒与清理垃圾文件;拷贝至公共计算机上使用的相关资料,使用完毕须留意删除;各部门自行负责对存放在公司文件效劳器P 盘的资料进展审核与安全治理;假设因个人缘由造成数据资料泄密、丧失的,将由其本人担当相关后果。
2. 2 文件加密涉及公司机密或重要的信息文件,全部人员需进展必要加密并妥当保管;假设因保管不善,导致公司信息资料的外泄及其他损失,将由其本人担当一切责任。
电子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电子安全管理,保障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电子信息系统的人员、部门及与公司电子信息系统相关的活动。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电子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电子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和指导电子安全管理工作。
2. 设立电子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电子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电子安全培训和宣传,处理电子安全事件。
3.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电子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本部门的电子安全管理工作。
四、电子安全管理制度1.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网络设备管理,确保网络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2)严格执行网络访问权限控制,对内部网络进行隔离,防止非法访问和攻击。
(3)定期对网络进行安全检查,及时修复漏洞,更新系统补丁。
(4)加强对无线网络的监管,禁止使用非公司指定的无线网络设备。
2. 系统安全管理制度(1)对信息系统进行分类管理,根据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加强系统账号管理,严格控制用户权限,定期更换密码。
(3)定期对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4)加强数据备份和恢复工作,确保数据安全。
3. 应用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对应用软件的审核,确保应用软件的安全性。
(2)禁止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防止恶意软件入侵。
(3)加强对应用软件的更新和维护,及时修复漏洞。
4.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严格执行信息安全保密制度,禁止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3)对离职员工进行信息清退,确保离职员工无法获取公司机密信息。
五、安全事件处理1. 发生电子安全事件时,应及时上报电子安全管理部门。
2. 电子安全管理部门接到安全事件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处理,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3. 对造成电子安全事件的责任人,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追责。
六、附则1. 本制度由电子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规定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总部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和可靠运行,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的作用,依据《结合总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信息系统,是指由网络传输介质、网络设备及服务器、计算机终端所构成的,为正常业务提供应用程序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三条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统一规划、统一规范、分级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总部是公司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其安全管理职责是:(一)负责总部互联网的运营管理,保证与城建局、各所属单位网络连接的畅通;(二)负责公司局域网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三)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总行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四)指导、协调所属单位局域网系统的安全运行管理。
第五条总行各所属单位信息员负责本单位局域网的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服从总公司办公室的指导和管理。
其安全管理职责是:(一)负责广域网本单位节点、机组局域网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保证与总公司网络连接的畅通;(二)负责本单位人员的信息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三)与总公司办公室密切配合,共同确保总部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三章网络接入和IP地址管理第六条需要接入总行网络的所属单位应当向总行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接入。
第七条总部内部局域网IP地址由办公室统一规划、管理和分配,IP地址的申请、补充、更换均需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申请与使用IP地址,注册网络计算机网卡的以太网地址(MAC地址,即硬件地址)捆绑,以保证一个IP地址只对应一个网卡地址。
第九条接入网络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使用总行和本单位网络管理员分配的信息IP地址和指定的网关和掩码。
严禁盗用他人IP地址或私自设置IP地址。
总公司办公室有权切断私自设置的IP地址入网,以保证总公司内部局域网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安全运行管理第十条总行及各所属单位应指定专人担任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故障处理及性能调优工作。
国家信息化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国家信息化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信息化系统及其相关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物联网、云计算等领域。
第三条国家信息化安全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安全与发展并重;(三)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四)依法治理、协同共治。
第二章组织保障第四条国家设立信息化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国家信息化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信息化安全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化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化安全组织机构,明确信息化安全职责,落实信息化安全责任制。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七条信息化系统建设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二)采用先进、可靠的技术手段;(三)确保数据安全、系统稳定、运行高效。
第八条信息化系统运营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加强系统安全防护,防止系统被非法侵入、篡改、破坏;(二)定期对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三)建立健全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机制,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九条信息化数据安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建立健全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确保重要数据安全;(二)加强数据传输、存储、处理等环节的安全防护;(三)定期对数据安全进行检查,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可靠。
第十条信息化网络安全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加强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二)加强对网络设备的检测、评估和监控,防止网络攻击;(三)加强网络安全人才培养,提高网络安全防护水平。
第四章应急管理第十一条建立信息化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机制,明确事件报告、处置、恢复等流程。
第十二条信息化安全事件发生时,相关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影响,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构成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
关于加强党政机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的若干规定
关于加强党政机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的若干规定为加强党政机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和国家秘密的安全,现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针对当前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本规定。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保密管理。
二、各级党政机关应当明确一名主要领导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工作,指定一个工作机构具体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综合管理。
各部门内设机构应当指定一名信息安全保密员。
三、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四、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法规和标准管理。
涉密信息系统的建设,应当与保密设施的建设同步进行,经保密工作部门审批后,才能投入使用。
五、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以下简称涉密信息)应当在涉密信息系统中处理。
非涉密信息系统不得处理涉密信息。
涉密信息系统必须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实行物理隔离。
六、要加强对与互联网联接的信息网络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规接入,防范外部攻击,并留存互联网访问日志。
七、计算机的使用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对计算机及软件安装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定期核查;(二)设置开机口令,长度不得少于8个字符,并定期更换,防止口令被盗;(三)安装防病毒等安全防护软件,并及时进行升级;及时更新操作系统补丁程序;(四)不得安装、运行、使用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五)严禁同一计算机既上互联网又处理涉密信息;(六)严禁使用含有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设备处理涉密信息;(七)严禁将涉密计算机带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
八、移动存储设备的使用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实行登记管理;(二)移动存储设备不得在涉密信息系统和非涉密信息系统间交叉使用,涉密移动存储设备不得在非涉密信息系统中使用;(三)移动存储设备在接入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之前,应当查杀病毒、木马等恶意代码;(四)鼓励采用密码技术等对移动存储设备中的信息进行保护;(五)严禁将涉密存储设备带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促进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院信息系统内所有计算机的安全保护,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工作职责一每一个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人都是计算机安全员,计算机安全员负责本人在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确使用、日常使用维护,发现故障、异常时及时向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报告;二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院内:1、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制度、安全制度的建立、健全;2、计算机信息系统档案的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情况的检查;3、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包括信息资料备份,病毒防护、系统安装、升级、故障维修、安全事故处理或上报等;4、计算机信息系统与外部单位的沟通、协调包括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产品的采购、安装、验收及信息交换等;5、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三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审查小组负责局机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对内、对外发布信息审查工作;第二章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人员要求第四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审查员必须取得省计算机安全培训考试办公室颁发的计算机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并由局领导任命,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方面接受局领导的直接领导;第五条计算机安全员必须经安全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第六条由计算机信息管理员根据环境、条件的变化,定期组织计算机安全员开展必要的培训,以适应计算机安全防护和操作系统升级的需要;第三章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第七条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制度一计算机机房由计算机信息管理员专人管理,未经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许可,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计算机房;二计算机房服务器除停电外一般情况下全天候开机;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暂停联网、暂时停机等安全应急措施;如果是电力停电,首先联系医院后勤部门,问清停电的原因、何时来电;然后检查UPS电池容量,看能否持续供电到院内开始发电;三计算机房服务器开机时,室内温度应控制在17度,避免温度过高影响服务器性能;四计算机房应保证全封闭,确保蚊虫、老鼠、蟑螂等不能进入机房,如在机房发现蚊虫、老鼠、蟑螂等,应及时杀灭,以防设备、线路被破坏;五计算机房应具备基本的防盗设施,防止失窃和人为破坏;第八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和系统升级管理制度一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应使用国家公安部指定的系统软件、安全软件,并及时对系统软件、安全软件进行升级,对系统漏洞进行扫描,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系统安全;二在进行系统升级、安全软件升级前,应进行文件备份,以防信息丢失;第九条操作权限管理制度一局机关内的计算机必须设置开机密码、管理员密码,开机密码由计算机安全员设置,管理员密码由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设置,密码不得少于六位,并定期进行变更,密码不得告诉他人,不得窃取或擅自使用他人的密码查阅相关的信息;二每台计算机应设置屏幕保护密码,并定期变更,以防暂时离开时,计算机被他人操作;三在内部网中的共享文件,应由责任人将文件的属性设置为“只读”,以避免被别人更改;四办公软件中的权限、密码由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根据软件的使用及管理需要设置,以确保各计算机使用人能正常使用;第十条用户登记制度一由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在内部局域网中为每个计算机用户设置用户名,各计算机使用人凭用户名和本人的密码登录内部局域网;二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应启动系统使用日志,对用户登录及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记录,使用日志由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管理,保存时间不少于90天;第十一条信息发布审查、登记、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信息群发服务管理制度一凡向公共信息网站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先经局机关信息审查小组审查批准,统一交办公室登记发外,在发外的同时,应对信息进行备份,并与公共信息网所发布的信息进行核对,发现不一致时应及时与公共信息网协调处理;二向公共信息网提供的信息的备份按档案管理制度保存;三由办公室跟踪对外提供信息的及时更新、清除工作,确保网络信息时效性和准确性;四由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定期对局域服务器信息进行备份,备份件保存期为三个月,以确保信息安全;五在局域网内登录办公自动化软件OA时,可以使用信息群发功能;登录互联网时,严禁使用信息群发功能;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下列行为:一查阅、复制、制作、传播有害信息;二侵犯他人隐私,窃取他人帐号,假冒他人名义发送信息,或者向他人发送垃圾信息;三以盈利或者非正常使用为目的,未经允许向第三方公开他人电子地址;四未经允许修改、删除、增加、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功能、程序及数据;五擅自修改计算机和网络上的配置参数、程序和信息资源;六安装盗版软件;七输入有害程序和信息;八窃取他人密码或冒用他人名义处理业务;九使用“黑客”手段,故意越权访问他人信息资源和其他保密信息资源或窃取、破坏储存在服务器中的业务数据和其他业务信息;十未经防病毒检查,随意拷入或在互联网上下载程序或软件;十一在计算机上拷入各种与工作无关的应用程序,占用硬盘空间,影响业务处理的速度;十二将游戏软件拷贝到办公用计算机或在上班时间运行游戏软件;十三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行为;第四章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规定第十三条登录互联网的计算机严禁录入、储存涉密信息;第十四条涉密计算机必须与互联网及局域网物理隔离;第十五条凡秘密级以上内容的文件和资料,严禁在非保密传输信道上传输;第五章软件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办公自动化软件和由局统一开发或应用的业务软件,由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管理和维护;第十七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对统一维护的软件应严格管理,不断完善,发现问题要及时诊断和排除,保障软件的长期稳定运行;第十八条各科室在本制度实施前已使用的各种应用软件,由开发该软件的公司负责维护,每次维护的情况各科室应书面报告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备案;第十九条各科室开发或应用新的软件,应先向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申报,经批准才能应用;如属上级或政府职能部门指定统一使用的,在使用前应向办公室申报备案;如应用新的软件对原有软件的运行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办公室协调解决;第六章计算机使用及故障维修第二十条计算机使用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正确开启和关闭电源,启动和关闭系统,正确使用移动存储媒介、打印机等设备;不得频繁开启和关闭电源,违反操作步骤强行关闭系统或带电拔插硬件和接口电缆;不得随意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硬件;第二十一条为确保计算机的正常运作,任何人不得使用来历不明或未经检查、杀毒的软盘、光盘、U盘等储存介质,以防感染、扩散病毒;第二十二条局机关计算机实行专人专机,谁使用谁保养,谁使用谁维护;出现故障时,先找有经验的人员协同诊断、处理,确需委托专业人员维修时,应由该计算机使用人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报修;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电子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电子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电子信息系统在现代社会中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信息系统普及程度的提高,信息安全威胁也日益严峻。
为了保护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的安全,制定并遵守电子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是至关重要的。
第一、电子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定义电子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是指针对电子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和管理制度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
其目的是确保电子信息系统的可用性、保密性和完整性,防止信息泄露、篡改和破坏的风险。
第二、电子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1. 主动性原则:及时发现和主动解决安全问题,预防潜在威胁的发生。
2. 全面性原则:全方位、全过程地管理和保护电子信息系统的安全。
3. 适度性原则:根据电子信息系统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合适的安全管理措施。
4. 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防止信息安全行为违法违规。
5. 风险评估原则:定期对电子信息系统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检查,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第三、电子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基本措施1. 安全策略和规范制定:制定并实施安全策略和规范,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用户的责任和义务。
2. 身份认证与权限管理:建立合理的身份认证和权限管理机制,确保只有授权的人员可以访问和操作系统。
3. 数据保护与备份:采取措施保护数据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并定期进行数据备份。
4. 系统监控与日志审计:建立系统监控和日志审计机制,及时掌握系统运行状况和安全事件。
5. 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部署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保护系统免受网络攻击和入侵。
6. 安全培训与意识教育: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意识教育,提高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和保护能力。
第四、电子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风险评估方法1. 威胁分析:识别可能的威胁和攻击方式,评估其对系统安全的威胁程度。
2. 资产评估:对系统中的关键数据和设备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和安全等级。
3. 漏洞扫描:利用专业工具进行漏洞扫描,发现系统中存在的安全漏洞。
电子设备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电子设备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维护企业的信息安全,保护资产和客户信息的机密性和完整性,促进信息技术的合理使用,订立本《电子设备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企业员工和管理人员,在企业内部或外部使用任何形式的电子设备和信息系统。
3. 电子设备管理3.1 电子设备调配1.全部员工使用电子设备需事先申请,经授权后方可领取,并签订领用登记。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所属员工的电子设备进行管理和监督。
3.2 电子设备使用1.员工需妥当保管个人电子设备,禁止私自转借、买卖或外借他人使用。
2.任何有心损坏电子设备的行为都将被追究责任,并要求赔偿。
3.禁止擅自更改或破坏电子设备的配置、系统和软件,禁止安装未经授权的应用程序。
4.员工应定期备份电子设备中的紧要数据,以免丢失或损坏。
3.3 数据存储与处理1.企业内部数据应存储在企业内部网络或专用服务器中,禁止存储在个人电脑或移动存储设备上。
2.数据存储时应考虑数据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加密、备份等。
3.各部门负责人应对所属员工的数据进行监督和审核,禁止未经授权将数据传递给外部人员或泄漏。
4.企业内部数据的处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依照相关要求进行文档管理和签署。
4. 信息安全管理4.1 密码管理1.员工应定期更改电子设备和各种应用程序的密码,并确保密码的多而杂度和安全性。
2.禁止将密码告知他人,包含同事、伙伴和亲属等,严禁使用他人的账户和密码。
3.员工应采用双因素认证等安全措施来加强密码的保护。
4.2 网络安全1.员工在使用企业内部网络时,应遵守网络安全规定,禁止访问未经授权的网站、应用程序或下载未经验证的软件。
2.禁止在企业网络中传播、存储或使用病毒、木马、恶意软件等不良信息,不得从事任何网络攻击行为。
3.员工离开工位时,应锁定电子设备或注销账号,以防止他人非法使用。
4.3 外部通信安全1.员工在使用企业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工具时,应保护机密信息,禁止传输敏感数据或机密文件。
电子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电子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任务为规范企业电子信息的安全管理,保护企业信息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性,提升企业整体的信息安全水平,保障企业的连续稳定发展,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全部电子信息系统的管理和操作。
第三条定义和术语1.电子信息:指以电子形式存储、传输、处理和呈现的信息。
2.电子信息系统:指由硬件、软件、数据、人员、程序等构成的,用于电子信息的存储、传输、处理和呈现的系统。
3.信息安全:指保护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披露、修改、破坏和丢失。
4.信息资产:指企业拥有并管理的任何形式的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数据、文档、软件、硬件、网络、通信设备等。
第二章信息安全责任第四条信息安全责任及权限1.企业领导层负有最终的信息安全责任,并应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安全工作。
2.信息安全责任人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具有充分的权威和管理本领。
3.信息安全责任人应订立信息安全政策和规程,并监督实施情况。
4.全部员工都有信息安全的义务,并应严格遵守信息安全政策和规程。
第五条信息分类和保密等级1.企业应对信息进行分类,并依据其紧要程度和敏感性确定保密等级。
2.信息的分类和保密等级应明确标记,便于管理和掌控。
3.不同等级的信息应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加密、备份、访问掌控等。
第六条信息安全培训1.企业应定期组织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和技能。
2.信息安全培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信息安全政策和规程、网络安全基础知识、信息安全事件处理等。
3.新员工应在入职时接受必需的信息安全培训。
第三章信息安全管理第七条信息安全政策和规程1.企业应订立并实施信息安全政策,明确信息安全的总体目标和原则。
2.信息安全规程应具体规定各类信息的分类和保护要求,明确员工的管理责任和行为规范。
3.信息安全政策和规程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第八条信息资产清单和风险评估1.企业应建立信息资产清单,明确各类信息资产的属性和价值。
网络安全与电子数据管理制度
网络安全与电子数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企业网络安全、规范企业电子数据管理,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维护企业与客户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网络安全与电子数据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全部员工、供应商、合作伙伴等与企业信息系统有关的人员。
三、网络安全管理3.1 网络访问掌控1.全部人员使用企业内部网络,需申请并经过网络管理员审核后方可获得网络访问权限。
2.全部网络访问权限及账号信息须妥当保管,严禁转借、共享或泄露他人。
3.禁止未经授权而扫描、测试等非法手段对企业内部网络进行攻击。
3.2 密码管理1.全部员工在系统登录、邮箱等应用中所使用的密码需符合肯定的安全要求,包含但不限于长度要求、字符组合要求等。
2.严禁将个人账号密码以明文形式保管或告知他人,改密应立刻执行,并确保新密码满足安全要求。
3.3 病毒防护1.全部计算机需安装并定期更新正版杀毒软件,保持实时监测和防护功能。
2.对于疑似病毒感染的计算机,应立刻隔离并上报网络管理员。
3.4 网络异常处理1.全部网络异常、故障或可疑行为需立刻上报网络管理员,包含但不限于网络延迟、网页无法打开、电子邮件异常等。
2.未经网络管理员允许,严禁私自更改网络配置、擅自安装或卸载网络设备。
3.5 网络安全意识培训1.全部员工在入职时应接受网络安全意识培训,了解并掌握相关安全规定、操作流程和举报渠道等。
2.针对网络安全热点问题,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网络安全意识和应对本领。
四、电子数据管理4.1 数据归档1.企业内部全部紧要数据、文档等需定期归档备份,并确保备份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访问性。
2.归档数据的存储设备(包含磁盘、光盘等)需妥当保管,避开损坏或丢失。
4.2 数据分类与权限管理1.对企业内部全部电子数据、文档等进行分类管理,明确不同级别和类型的数据的访问权限和使用规定。
2.对高敏感性数据,如客户个人信息、企业核心技术等,需进行严格的访问掌控,仅限授权人员访问。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有限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规范信息系统管理,合理利用系统资源,推进公司信息化建设,促进计算机的应用和发展,保障公司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
依据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规定以及自律机构的自律指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信息系统,包括计算机硬件、软件、打印机、电子邮件、办公应用系统、局域网和广域网的访问等,及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第三条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应当保障计算机及其相关的配套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的正常发挥,保障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以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的含义是通过各种计算机、网络、密码技术和信息安全技术,保障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及其系统中的数据,不受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泄露,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网络服务不中断。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实习生及其使用的信息系统。
第二章计算机使用管理第六条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人,负责保管所用的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的完好。
做到谁使用谁领用,且由部门经理进行确认。
第七条公司员工应服从公司对计算机分配,不得私自调换计算机及外围设备。
第八条计算机领用人严禁使用公司计算机玩游戏、看影碟及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第九条计算机领用人应对外来软盘,光盘,U盘,移动硬盘及其他便携式存储设备进行严格的病毒监测,方可使用。
第十条计算机领用人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设置,杜绝一切影响网络正常运行的行为发生。
第十一条计算机产生异常情况,计算机领用人应暂停计算机的使用,并将计算机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告知公司网络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计算机领用人对于计算机的系统登陆必须设置帐号密码,且不得将密码告诉其他人员,严格控制非使用人员使用计算机。
电子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电子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电子数据成为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电子数据的安全问题也引起了广泛关注。
为了保护个人隐私和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健全的电子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电子数据安全,指的是保护电子数据免遭非法侵入、篡改、丢失或泄露等风险的技术和管理措施。
在现代社会中,电子数据涉及到个人隐私、企业机密以及国家安全等重要领域,一旦泄露或被恶意利用,后果将不堪设想。
因此,建立一套完整的电子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显得至关重要。
首先,电子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应明确相关责任。
对于电子数据安全工作,应有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他们需要负责制定安全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企事业单位的电子数据安全工作。
此外,制度还应规定对于违反电子数据安全规定的行为,应进行相应的惩罚和处理。
其次,电子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应注重技术防护。
电子数据的安全性主要依靠技术手段来保护,如防火墙、加密技术、入侵检测和防御系统等。
各类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技术手段来保护电子数据的安全。
同时,还可以利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来提升电子数据的安全水平。
此外,电子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还应注重管理、监督和培训。
制度应规定各类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包括权限分配、访问控制、备份和恢复等措施,以确保电子数据的安全。
另外,相关部门可以定期对企事业单位进行数据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此外,对员工进行电子数据安全方面的培训也是必不可少的,使他们能够正确使用和保护电子数据。
最后,电子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还应强调跨部门合作。
电子数据的安全问题与各个部门、企事业单位都密切相关,需要形成合力来保护电子数据的安全。
政府部门可以发挥监督和指导作用,促使企事业单位加强电子数据安全工作。
同时,企事业单位之间也可以加强合作,共同推动电子数据安全管理的不断完善。
总之,建立健全的电子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对于保护个人隐私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学生电子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电子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互联网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学生们越来越依赖电子设备,如手机、电脑等,以获取和传递信息。
然而,电子信息的安全问题也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为了保护学生的隐私和信息安全,学校需要加强学生电子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二、加强教育学校应该加强对学生的电子信息安全教育。
这包括培养学生正确使用电子设备的意识,提醒他们保护个人隐私,不随意泄露个人信息。
同时,学校还应该教育学生如何判断网络信息的真实性和安全性,避免受到网络诈骗的伤害。
三、建立管理制度学校需要建立完善的学生电子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这包括对学生使用电子设备的时间和方式进行规范,禁止学生在课堂上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以保证学习的质量。
此外,学校还应该制定明确的违规行为和相应的惩罚措施,以确保学生遵守规定。
四、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学校应该在网络上设置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学生访问不良网站和受到网络攻击。
同时,学校还应该定期检测网络系统的漏洞,并及时修复,以避免学生的电子信息被泄露或盗取。
五、加强监测学校需要加强对学生电子设备使用的监测。
这可以通过安装监控软件来实现,以便及时发现学生存在的问题,如沉迷于游戏、上瘾于社交媒体等。
监测的目的不是侵犯学生的隐私,而是为了确保他们的学习和生活的正常进行。
六、倡导正面价值观学校应该积极倡导正面的网络价值观。
教育学生文明上网,不传播谣言,不参与网络暴力等不良行为。
鼓励学生通过网络获得有益的知识,培养他们良好的上网习惯。
七、与家长合作学校需要与家长密切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电子信息安全问题。
学校可以定期组织家长会,向家长介绍学校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征求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学校还可以通过家访等方式,了解学生在家中的电子设备使用情况,与家长共同管理学生的电子信息安全。
八、建立网络安全团队学校可以组建网络安全团队,由相关专业人员负责网络安全事务。
他们可以负责检测网络系统的安全性,处理学生的电子信息安全问题,并向学生和家长提供相关的咨询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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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电子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为提高公司信息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安全性,降低人为因素导致信息系统失效的可能性,形成良好的信息传递渠道,特制定本规范。
1.机房管理规范
1.1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出机房。
工作人员出入机房注意锁好房门,未经上级批准,禁止将机房相关钥匙、密码等物品或信息外露给其它人员,同时有责任对信息保密。
1.2机房工作人员必须熟知机房内设备的基本安全操作和规则。
定期检查机房的防晒、防水、防潮;检查、整理硬件物理连接线路;定期检查硬件运作状态(如设备指示灯)。
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应选用安全、有保证的供电、用电器材,严禁随意对设备断电、更改设备供电线路,严禁随意串接、并接、搭接各种供电线路。
1.3机房内禁止吃食物、抽烟、随地吐痰,对于意外或工作过程中弄污地板和其它物品的,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清理干净;禁止在服务器上进行试验性质的软件调试,禁止在服务器随意安装软件。
1.4机房工作人员必须定期检查软件的运行状况、定期调阅软件运行日志记录,进行数据和软件日志备份,做好硬件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1.5任何人均不得在服务器、交换设备等核心设备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任何操作。
未经上级允许,更不允许他人操作机房内部的设备。
2.计算机操作人员管理规范
2.1计算机操作员应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熟练使用windows、office、长安福特DMS系统及常用软件,并对其所使用的计算机软、硬件负有维护保管责任。
2.2任何员工未经授权,不得修改计算机软硬件设置。
严禁在工作机共享文件,员工所掌握的工作数据、文件等均属公司所有,严禁拷贝、传播、修改、破坏。
凡违反网络操作规程,影响网络运行者罚款100元。
2.3计算机操作人员离开工作区域时应保证重要文件、资料、设备、数据处于安全保护状态;个人的工作文件应随时做好安全存放与备份,不得将个人工作文件存放于“C盘我的文档”。
如有问题及时联系系统管理员,与系统管理员一同维护好日常网络的安全运行。
2.4计算机操作人员每次开机确保病毒实时监测程序和黑客防火墙程序的正常运行;日常工作中注意保持计算机等相关设备的清洁,下班时务必关掉所有办公设备的电源。
3.计算机系统安全性维护
3.1计算机信息系统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行系统软件的删除、拷贝、修改等操作,不得擅自升级、改变系统软件版本或更换系统软件,不得擅自改变软件系统环境配置。
3.2硬件设备的更新、扩充、修复等工作应当由相关人员提出申请,报上级主管负责人审批。
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拆装硬件设备。
3.3在使用任何外来的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外来媒体的文件前,必须进行杀毒;严禁浏览任何非法网站、黑客网站及不健康的网站,严禁下载带有附件的不明邮件;
3.4系统管理人员负责长安福特DMS系统工作权限的设置,员工只能使用自己的工作权限,严禁盗用他人用户名与密码,严格执行工作流程;长安福特DMS系统上使用的密码一经启用,不得随意修改、公开,并需在行政部做备份,如需修改须事先告知行政部。
3.5各部门如有计算机操作员人员更替,必须及时通知行政部,系统管理员注销或开设新用户。
3.6系统管理人员须严格管理公司无限网络的使用,接入密码要经常更新,以保证无线网络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