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计划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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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计划考核方案

一、生产计划的实施

1.生产计划部根据市场部下发的投产通知单编制月生产计划,并于每月的

月底下发下月的计划到生产相关的各个部门、班组。

2. 周生产计划应在上周末之前完成本周计划的编制,通过审批的周生产计

划,应及时下发至相关班组。

3.生产各部门按月生产计划作好前期的生产准备工作(包括人力、设备、

工装、技术等),及时将信息反馈至相关部门;各生产班组长按周生产

计划及时调整人员和设备以满足要求。

4. 生产各部门要服从公司生产的统一指挥协调,从而保证公司生产顺利进

行,对于不服从统一指挥而影响生产的情况,每次给予50元的罚款。

5.对于订单交货期的临时变更,计划员应在第一时间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

通知各部门生产经理,有特殊需求的应加以说明。

6. 各部门生产经理在组织生产时,如遇有特殊交付需求的,应及时调整,

以保证产品按时交付;当班组长发现因其它原因导致有可能无法按期完

成计划时,应及时通知各部门生产经理,由部门生产经理与其他各部门

之间协调并解决。

7.各部门、班组制定的计划都必须符合生产制造中心制定的计划,考核以

制造中心制定的计划时间为准。(返修时间不予考虑,周日用于计划达

成率的调整)

二、生产计划的考核由制造中心总经理进行考核,范围从下料至产品交付全过

程,以班组为考核单位,部门为考核实体。考核的主体是班长、部门经理或负责人。

三、生产计划完成情况考核细则

1、生产计划要按期完成,对于无故拖期情况考核如下:(参见表一)

①.普通订单拖期2天以内,罚款50元,拖期2天以上罚款100元;

②.重点订单拖期2天以内,罚款100元,拖期2天以上罚款200元;

③.特急订单拖期每天罚款200元.

2、生产计划按期或提前完成给予奖励(参见表一)

①.重点订单提前1-2天,奖励50元,提前3天,奖励200元。

②.特急订单每提前1天奖励500元。

四、生产车间对于完成的生产任务要及时到成品库办理入库手续,一般每天17:00

前办理完毕,生产计划员根据入库单在下周一上午12:00确认周生产计划完成率。根据完成率进行考核。(参见表二)

重点订单(B):客户急需施工、需调解的订单;

特急订单(A):送检产品、投标样品等。

附:不予考虑的因素

1.人员变动的各种情况。

2.各种质量问题导致的返修返工。

3.吊车、叉车等转运。

4.设备故障在一个工作日内排出故障。

5.停电4小时以内。

予以考虑的因素

1.计划的变动。

2.材料未到位。

3.重大设备故障、停电等。

4.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排除。

5.恶劣天气。

6.下达停产命令。

7.因技术质量问题无法解决而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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