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
成都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
成都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深入推进成都市户籍制度改革,规范积分落户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四川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积分落户,是指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的流动人口,通过累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申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办理户口迁移的行为。
3.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积分落户管理。
二、积分指标及分值1.积分指标包括:年龄、学历、技能、社保、住房、纳税、表彰奖励等。
2.各项积分指标的分值如下:(1)年龄:18-34周岁,10分;35-44周岁,5分;45-54周岁,2分。
(2)学历:高中(中专)及以下,10分;大专,20分;本科,30分;硕士研究生,40分;博士研究生,50分。
(3)技能:初级工,10分;中级工,20分;高级工,30分;技师,40分;高级技师,50分。
(4)社保:在本市连续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满1年,10分;连续缴纳2年,15分;连续缴纳3年及以上,20分。
(5)住房: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房,10分。
(6)纳税:近3年累计纳税金额1-5万元,5分;5-10万元,10分;10-20万元,15分;20万元及以上,20分。
(7)表彰奖励:获得区级表彰,5分;市级表彰,10分;省级及以上表彰,15分。
3.申请人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积分指标进行累计积分。
三、申请条件1.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的流动人口。
2.持有本市居住证。
3.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4.积分达到规定分值。
四、申请流程1.申请人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积分落户申请。
2.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公安派出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积分指标,计算积分。
4.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公安派出所将申请人名单报市公安局审批。
5.市公安局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020海归落户【成都】流程
19海归落户【成都】指南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相关精神,科学调控人口规模,推动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提高人口服务管理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按照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工作要求,根据“总量控制、人才优先、动态平衡、双轨并行”的原则和市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7〕23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居住证积分是指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规定申请积分,并根据积分申请办理积分入户或按积分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
第四条申请人申请居住证积分入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持有本市居住证;(二)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四)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第五条职责分工市发改委负责统筹协调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依据国家、省户籍制度改革对特大城市人口实行总量控制的要求,根据成都市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明确年度人口控制总量,优先满足人才发展战略,并按照条件入户和积分入户双轨并行的原则,研究提出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指标计划。
市人社局负责配合做好积分管理相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年度急需紧缺工种(职业)目录。
市公安局负责制定本办法的实施细则,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人口服务管理办)负责组织实施居住证积分管理日常工作,指导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下同)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做好申请受理、入户办理等工作。
市文明办、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部门及其分支机构、派出机构,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积分审核工作及积分服务管理相关工作。
成都市居住证管理暂行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14号
成都市居住证管理暂行规定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14号)《成都市居住证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04年12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
市长葛红林二00五年一月十一日成都市居住证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外来人员管理,保障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口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服务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含高新区,以下统称“五城区”)范围内《成都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申领、发放、使用以及相关管理活动。
外地来本市五城区的人员符合本规定第八条要求的可自愿申领《居住证》;不符合第八条规定要求的外地来本市五城区的人员,按照外来人员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载明内容)《居住证》的载明内容,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签发日期、签发机关、有效期限和证件编号等基本信息。
第四条(有效期限)《居住证》的有效期限为1年、2年、3年。
第五条(《居住证》的功能)《居住证》具有下列主要功能:(一)作为持有人在本市居住的证明;(二)用于办理或者查询接受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防疫等方面的个人相关事务和信息;(三)记录持有人基本情况、居住地变动情况等人口管理所需的相关信息。
第六条(管理部门)市公安局负责《居住证》的发放及其相关管理工作,社区居委会受委托具体承办本区域《居住证》的受理和发放工作。
人事、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税务、信息、科技、房管、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教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与本规定相关的管理工作。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1.28•【字号】成办发〔2017〕50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办发〔2017〕50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1月28日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相关精神,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7〕23号)要求,成都市实施条件入户和积分入户双轨并行的户籍迁入政策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非本市户籍中国公民申请入户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调动、安置、招录人员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机关、事业单位的。
2.中央、本省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到本市工作的。
3.本省、市老干部管理局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
4.因参加工作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离退休人员。
5.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统招的学生。
6.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7.在本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
(二)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1.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未参加工作的子女。
2.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退役士兵。
3.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随军家属。
4.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及其配偶和子女。
(三)投靠、收养人员1.与本市人员结婚且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的。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城乡规划公开规定》的通知-成办发[2009]58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城乡规划公开规定》的通知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城乡规划公开规定》的通知(成办发〔2009〕58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市城乡规划公开规定》已经2009年10月22日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三日成都市城乡规划公开规定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增强城乡规划工作的公开性,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应当按照本规定公开。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
第三条(主管部门)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城乡规划制定与实施的公开工作,并具体负责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等五城区(含成都高新区)城乡规划制定与实施的公开工作;其他区(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规划管理职责负责所辖区域内城乡规划制定与实施的公开工作。
第四条(规划制定公开)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县域城乡总体规划、县城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村规划、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草案以及修改方案,在报送审批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公告。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的公告时间不少于10日,其他草案和修改方案的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
公告期满后,方可将城乡规划报送审批。
城乡规划经依法批准后,应当自批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
第五条(内容要求)城乡规划草案以及修改方案和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公开的内容,应当包括相应的图纸、文本和说明,并同时明确下列事项:(一)公开的起止时间、相关说明以及公众提交意见的方式、期限;(二)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生效时间;(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机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成都居住证准备开始积分落户啦 择日出台!
成都居住证准备开始积分落户啦择日出台!有效期内的《临时居住证》在6月30日前换领目前成都市居住证有两种,分为《成都市居住证》和《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是持证人在成都居住、申请登记成都常住户口、作为成都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证明。
成都市官方称:2015年12月31日前,有效期内的《成都市居住证》还是有效,在办理居住证年度签注手续后,可换领新版《成都居住证》;有效期内的《成都市临时居住证》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在2016年6月30日前予以换领。
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择日出台截至2014年底,成都市实有人口1707万人,其中户籍人口1210万人,外地来成都流动人口497万人。
其中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实有人口656万人。
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成都市制定了《实施办法》。
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中明确,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应当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据了解,目前,成都市发改委依据十三五人口发展规划,已形成了《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明确了居住证持有人可按照居住证积分享有不同层级的基本公共服务与便利,科学制定了居住证积分落户办法。
但鉴于《试行办法》还在研究论证之中,将待成都市发改委牵头继续完善后择时出台。
公安机关有权上门核查持证人信息成都市官方表示,《实施办法》共21条,主要包括法律性质和适用范围、证件申领和管理、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居住证使用和核验、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生效日期等六个方面内容。
为确保及时掌握来蓉的人员信息,依据《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对居住时间不满6个月的来蓉人员纳入居住登记范围,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居住时间满6个月的,将居住登记作为申领居住证的前置条件。
同时,明确了申报人为来蓉人员本人或用人单位、出租房主。
而为了确保来蓉人员凭证享受服务便利落到实处,明确规定持证人在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时,相关部门应当核验其居住证。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6年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函〔2016〕70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6年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6年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函〔2016〕70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四川省2016年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4月27日四川省2016年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要点2016年是我省“十三五”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省的开局之年。
为进一步做好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特制定2016年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要点。
一、深入推进“五个统筹”(一)统筹城乡规划。
1.制定出台《四川省省域城镇体系和四大城市群规划实施办法》。
(住房城乡建设厅)2.开展省级空间规划研究,探索省级空间规划编制技术路径。
(省发展改革委)3.启动制定《四川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住房城乡建设厅)4.制定出台《四川省市(州)、县(市、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
(环境保护厅)(二)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5.新(改)建农村公路1.5万公里。
实施渡改桥90座。
(交通运输厅)6.建设高标准农田528万亩。
加强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新增有效灌溉面积40万亩。
(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7.改造城镇危旧房棚户区27万户,实施农房建设35万户(其中农村危房改造15万户)。
(住房城乡建设厅)8.推动60个省级管廊建设项目示范,新建地下综合管廊200公里。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境内来蓉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人口服务管理水平,有序引导人口向中心城区以外城镇梯度转移,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对象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办理《成都市居住证》并在蓉参加社会保险的来蓉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居住证积分制度按照总量控制、梯度转移、存量优先的原则,设置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规定申请积分,并根据积分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或申请办理积分入户。
第四条职责分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办法在其行政区域内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指标计划和年度重点发展区域范围。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本市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制定本试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发改、经信、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社、房管、文化、卫计、工商、金融、政务服务办、残联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与本办法相关的服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积分指标及分值第五条积分指标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导向指标组成,其中导向指标为加分指标。
第六条基础指标及分值1. 合法稳定就业。
持证人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试用期除外),或持有登记地址在蓉的工商营业执照连续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纳税的,积10分。
2. 合法稳定住所。
持证人在蓉实际居住,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按照面积计算积分,最高不超过40分;租赁住房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积5分。
成都积分入户申请流程
成都积分入户申请流程【中英文版】英文文档:Title: Chengdu Point-based Residence Application ProcessChengdu, as a rapidly developing modern metropolis, has become an attractive destination for many people seeking to settle down.One of the ways to obtain residence in Chengdu is through the point-based residence system.So, how can you apply for point-based residence in Chengdu? What is the application process? This article will provide you with the answers and help you understand the process better.(1) Conditions for Applicants:To apply for point-based residence in Chengdu, applicants must meet the following conditions:- Hold a valid residence permit in Chengdu.- Be male and under the age of 55, or female and under the age of 50.- Have continuously paid urban employee basic old-age insurance and urban employee basic medical insurance in Chengdu for more than 5 years according to national and provincial regulations.- Have no criminal record and have not participated in any activities prohibited by the state.(2) Materials for Point Application:According to the "Chengdu Point-based Residence Management Measures (Trial)", applicants need to submit the following application materials:- "Chengdu Point-based Residence Application Form".- Valid residence permit and identity card.- Labor (employment) contract, or registration address of the unit"s business license (public institution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 social organization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 etc.) in Chengdu.- Proof of social security insurance participation and payment.- Legal proof of residence.In addition to the basic materials for point application, applicants should also provide materials corresponding to the point indicators of the residence permit.Remember, the above information is for reference only, and it"s important to check the official websites or consult relevant authorities for the most up-to-date and detailed information.中文文档:标题:成都积分入户申请流程随着城市化建设的加快,成都已经成为一座现代化的都市,许多人希望能在成都落户。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全文与解读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全文与解读政策全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相关精神,科学调控人口规模,推动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提高人口服务管理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按照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工作要求,根据“总量控制、人才优先、动态平衡、双轨并行”的原则和市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7〕23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居住证积分是指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规定申请积分,并根据积分申请办理积分入户或按积分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
第四条申请人申请居住证积分入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持有本市居住证;(二)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四)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第五条职责分工市发改委负责统筹协调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依据国家、省户籍制度改革对特大城市人口实行总量控制的要求,根据成都市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明确年度人口控制总量,优先满足人才发展战略,并按照条件入户和积分入户双轨并行的原则,研究提出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指标计划。
市人社局负责配合做好积分管理相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年度急需紧缺工种(职业)目录。
市公安局负责制定本办法的实施细则,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人口服务管理办)负责组织实施居住证积分管理日常工作,指导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下同)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做好申请受理、入户办理等工作。
市文明办、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部门及其分支机构、派出机构,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积分审核工作及积分服务管理相关工作。
2022成都居住证新政策[2022年成都居住证新政策规定]
2022成都居住证新政策[2022年成都居住证新政策规定]一、成都将施行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2022年1月1日,《居住证暂行条例》将实施,今后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陈欣新,他表示,《居住证暂行条例》的意义,主要在于让常住人口享受应有的待遇。
居住证持有人可享有包括义务教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在内的六大服务以及包括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在内的气象便利。
据了解,在户籍改革方面,四川省在2022年就出台了《四川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放开除成都外的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
目前,成都已初步制定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规定“达到积分入户标准的外地来蓉人员可以申请。
”在12月14日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解读系列发布会第七场——“全面深化改革”新闻发布会上,省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联络员邵小龙表示,该办法将待国家的《居住证暂行条例》公布后施行。
二、2022《成都市居住证》办理条件:拟居住时间应在一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人员;3、己购买房屋或者己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4、符合成都市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人员;5、《成都市居住证》持证人的未成年子女。
1、来蓉人员在蓉滞留24小时以上的,应当由本人或者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及中介机构按照《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申报居住登记;2、流动人口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6个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居住地详址受理机构审核后,可以发给《成都市居住证》:(1)在我市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符合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成都市工商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等条件之一的;(2)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住房;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3)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4)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尚未迁移户口的;(5)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
2022年成都积分落户制度细则,成都积分入户政策是什么
2022年成都积分落户制度细则,成都积分⼊户政策是什么《成都积分落户制度细则,成都积分⼊户政策解读》是店铺⼩编为⼤家提供的⼀篇最新此类资讯,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成都落户新政策居住证也可落户据了解,⽬前,市发改委依据“⼗三五”⼈⼝发展规划,已形成了《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成都积分落户制度细则,成都积分⼊户政策是什么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成都积分落户制度细则,成都积分⼊户政策解读》是店铺⼩编为⼤家提供的⼀篇最新此类资讯,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成都落户新政策居住证也可落户据了解,⽬前,市发改委依据“⼗三五”⼈⼝发展规划,已形成了《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办法》(以下简称《试⾏办法》),明确了居住证持有⼈可按照居住证积分享有不同层级的基本公共服务与便利,科学制定了居住证积分落户办法。
“但鉴于《试⾏办法》还在研究论证之中,将待市发改委牵头继续完善后择时出台。
天府新区落户问题,以及天府新区⼊学问题:成都天府新区落户条件:1、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买建筑⾯积在90平⽅⽶(含90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配偶和未成年⼦⼥的户籍。
2、在直管区注册纳税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的业务⾻⼲、科技⼈才和管理⼈才,在直管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配偶和未成年⼦⼥的户籍。
成都天府新区落户福利:可参加四七九摇号购房⼊户⼦⼥即可就近⼊读幼⼉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升初享受成都市中⼼城区招⽣⼊学政策(含可以参加⽯室中学、成都七中、树德中学等学校初中部摇号)和华阳⽚区中学初中部摇号及艺体特长⽣招录。
在直管区购房⼊户⼈员,未达法定退休年龄且未享受基本养⽼保险待遇的就可办理基本医疗保险个⼈账户和基本养⽼保险关系转⼊。
外地户⼝在成都买房条件:1、购房家庭需要提供在成都市⼀年以上纳税证明或者社保缴纳政策。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总则1.为贯彻落实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规范积分管理流程,保障积分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成都市范围内申请居住证积分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申请人平等享有积分权益。
二、积分指标及分值1.基础指标:(1)年龄:18-30岁(含),积30分;31-40岁(含),积25分;41-50岁(含),积20分;51岁以上,积15分。
(2)教育背景:高中(中专)学历,积20分;大专学历,积30分;本科学历,积40分;硕士研究生学历,积60分;博士研究生学历,积80分。
(3)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初级职称(职业资格五级),积20分;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四级),积40分;高级职称(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4)社会保险: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每满1年积10分。
2.加分指标:(1)表彰奖励:获得区县级以上表彰奖励,每次积10分。
(2)专利创新:取得实用新型专利,每项积10分;取得发明专利,每项积20分。
(3)投资纳税:在本市投资创办企业,正常经营满1年,且近3年累计纳税额在10万元(含)以上,积20分。
(4)社会服务:参加志愿者服务、无偿献血等公益活动,每次积5分。
三、积分申请及审核1.申请人需向居住地所在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积分申请。
2.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1)有效身份证件及居住证。
(2)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
(3)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4)其他加分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3.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
四、积分查询及异议处理1.申请人可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个人积分情况。
2.申请人对积分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审核结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办理成都户口迁入需要哪些流程
办理成都户⼝迁⼊需要哪些流程为深⼊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的相关精神,根据《成都市推进户籍制度改⾰的实施意见》,成都市实施“条件⼊户”和“积分⼊户”(户籍迁⼊登记和居住证积分⼊户)双轨并⾏的户籍迁⼊政策体系。
那么办理成都户⼝迁⼊需要哪些流程,店铺⼩编为⼤家整理了相关的知识,欢迎⼤家阅读。
⼀、成都户⼝迁⼊办理流程(⼀)第⼀阶段:准备资料(⼆)第⼆阶段:准迁证办理办理事项:持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办理《准予迁⼊证明》。
注:除了房屋所在地区公安局办证中⼼外,还可以⾄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办理(限中⼼城区)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对资料审查稍微松⼀些,如果在区公安局办证中⼼⽆法办理,可以尝试在市公安局办理。
如有⼈随迁,请准备随迁⼈员关系证明材料:(三)第三阶段:原籍下户持准迁证、户⼝薄、⾝份证原件在原籍办理下户⼿续,拿到《户⼝迁移证》⼩窍门:可以由亲朋好友代办。
(四)最后阶段:上户办事部门:成都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办理事项:持户⼝迁移证、⾝份证、⼀⼨照⽚,⾄办理准迁证的公安局办证中⼼办理上户⼿续。
办理费⽤:6元如果办证中⼼没有要求换⾝份证,也可由他⼈代办。
⼆、成都户⼝迁⼊办理条件1、积分⼊户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户管理办法(试⾏)》的规定,在成都市有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员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积分,并根据积分申请办理⼊户或按积分享有相应的公共服务。
2、条件⼊户根据《成都市户籍迁⼊登记管理办法(试⾏)》的规定,⼀是执⾏国家层⾯规定23项政策:调动、安置、招录,军队安置、家属随军,直系亲属投靠,国(境)外来蓉定居,海内外⾼层次⼈才,博⼠后,刑满释放回原籍等可以申请⼊户。
⼆是符合成都市⼈才优先发展战略4项政策:全⽇制普通⼤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本市同⼀⽤⼈单位⼯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才,经单位推荐,⼈⼒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取得“蓉城⼈才绿卡”的⼈员可以申请⼊户。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17.12.26•【字号】成公发〔2017〕191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公发〔2017〕191号各分局,市、县公安局:《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已经正式颁布,市公安局制定《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及时安排培训,认真组织实施。
成都市公安局2017年12月26日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更好地发挥户籍管理工作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市政府办公厅于2017年11月28日颁布了《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我市现行户籍迁入政策进行了调整。
为认真贯彻《办法》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非本市户籍中国公民申请入户的。
二、办理原则申请规则:办理户籍业务应本人到场申请,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出具申请人填写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可委托直系亲属办理。
办理回国定居、刑满释放、本科学历持证入户、持准迁证入户必须本人到场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双方到场申请;继子(女)投靠继父(母)由负责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到场申请。
基本材料: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户主首页、空白内页、无房证明)。
所有材料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入户地点: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公共集体户顺序办理入户。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全文与解读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全文与解读目录政策全文政策解读问题解答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政策全文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相关精神,科学调控人口规模,推动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提高人口服务管理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按照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工作要求,根据“总量控制、人才优先、动态平衡、双轨并行”的原则和市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7〕23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居住证积分是指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规定申请积分,并根据积分申请办理积分入户或按积分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
第四条申请人申请居住证积分入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持有本市居住证;(二)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四)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第五条职责分工市发改委负责统筹协调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依据国家、省户籍制度改革对特大城市人口实行总量控制的要求,根据成都市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明确年度人口控制总量,优先满足人才发展战略,并按照条件入户和积分入户双轨并行的原则,研究提出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指标计划。
市人社局负责配合做好积分管理相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年度急需紧缺工种(职业)目录。
市公安局负责制定本办法的实施细则,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人口服务管理办)负责组织实施居住证积分管理日常工作,指导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下同)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做好申请受理、入户办理等工作。
市文明办、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部门及其分支机构、派出机构,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积分审核工作及积分服务管理相关工作。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办发〔2017〕51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办发〔2017〕51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1月28日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相关精神,科学调控人口规模,推动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提高人口服务管理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按照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工作要求,根据“总量控制、人才优先、动态平衡、双轨并行”的原则和市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7〕23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居住证积分是指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规定申请积分,并根据积分申请办理积分入户或按积分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
第四条申请人申请居住证积分入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持有本市居住证;(二)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四)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第五条职责分工市发改委负责统筹协调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依据国家、省户籍制度改革对特大城市人口实行总量控制的要求,根据成都市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明确年度人口控制总量,优先满足人才发展战略,并按照条件入户和积分入户双轨并行的原则,研究提出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指标计划。
成都积分入户政策2021年是怎么规定的
成都积分⼊户政策2021年是怎么规定的《成都市居住证积分⼊户管理办法(试⾏)》的规定,在成都市有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外来⼈员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积分,并根据积分申请办理⼊户或按积分享有相应的公共服务。
长期在⼯作和⽣活的外来务⼯⼈员,⾃从政府的落户政策有所调整以后,基本上多数符合条件的⼈员都顺利的办理了⼤成都的户⼝。
其中有⼀项政策是可以通过积分⼊户,所以如果说想要⼊户成都的话,也可以了解⼀下成都积分⼊户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如果⾃⼰符合积分⼊户的话,直接通过这种⽅式办理成都户⼝就可以。
⼀、成都积分⼊户政策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成都市积分⼊户管理办法(试⾏)》的规定,在成都市有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外来⼈员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积分,并根据积分申请办理⼊户或按积分享有相应的公共服务。
申请⼈申请居住证积分⼊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持有本市居住证;(⼆)男55周岁以下,⼥50周岁以下;(三)在本市⾏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基本和城镇职⼯基本5年以上;(四)⽆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的组织或活动。
积分指标包括:缴纳、合法稳定居住、教育背景、引导⼈⼝合理布局、引导⼈⼝梯度转移、急需紧缺⼯种(职业)指标、个⼈贡献、⿎励创新创业、年龄、个⼈不良信⽤记录、个⼈违法犯罪记录以及违反计划⽣育政策等12项指标。
值得⼀提的是,在引导⼈⼝合理布局上,申请⼈就业所在区域属于“东进”(包括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简州新城、淮州新城)和“南拓”(包括天府新区⿅溪智⾕科技创新和⾼新技术产业服务功能区、天府新区天府中⼼总部经济功能区、天府新区天府中⼼国际会展功能区、天府新区南区产业园、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区域的,将可按照每年20分进⾏累积计算,促进合理分布,凸显地⽅特⾊。
针对⼈才的贡献不同和创新创业的不同也给予了相应的分值,充分体现“⼈才优先、争先创优”。
持的总积分等于各项指标积分之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
办法(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户籍与身份证
【发文字号】成办发[2017]51号
【发布部门】成都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11.28
【实施日期】2018.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成办发〔2017〕51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28日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相关精神,科学调控人口规模,推动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提高人口服务管理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按照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工作要求,根据“总量控制、人才优先、动态平衡、双轨并行”的原则和市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7〕23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居住证积分是指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规定申请积分,并根据积分申请办理积分入户或按积分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
第四条申请人申请居住证积分入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
(二)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第五条职责分工
市发改委负责统筹协调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依据国家、省户籍制度改革对特大城市人口实行总量控制的要求,根据成都市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明确年度人口控制总量,优先满足人才发展战略,并按照条件入户和积分入户双轨并行的原则,研究提出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指标计划。
市人社局负责配合做好积分管理相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年度急需紧缺工种(职业)目录。
市公安局负责制定本办法的实施细则,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人口服务管理办)负责组织实施居住证积分管理日常工作,指导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下同)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做好申请受理、入户办理等工作。
市文明办、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