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民法客观题卷答案及解析(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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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卷二真题及答案解析

法考卷二真题及答案解析

法考卷二真题及答案解析法考卷二是一场被广大考生视为重要的考试。

无论是法学专业的本科生还是已经从事法律职业多年的从业人员,法考卷二都是他们职业生涯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为了让考生更好地备考和应对法考卷二,下面将对一些历年的法考卷二真题进行分析和解答,帮助考生深入了解考试的形式和内容。

第一道题目是一道案例分析题,要求考生根据所给的案例材料进行分析和解答。

案例材料主要描述了一起婚姻纠纷案件中的争议点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该题的解答主要需要考生对法律事实进行分析和归纳,并且理解和运用相关的法律理论进行推理和解答。

在解答过程中,考生不仅要理清案件中的争议焦点,还需要深入剖析相关法律规定的具体适用和解释。

第二道题目是一道刑法综合题,要求考生对一起刑事案件进行分析和解答。

题目主要涉及到被告人的行为、罪名以及刑罚情况,并要求考生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解释和运用。

这道题目的解答需要考生对刑法的基本原理和相关法律条文有一定的理解和掌握。

在解答过程中,考生需要结合被告人的具体情况,分析并判断其是否构成犯罪,并对刑罚情况进行评估和解释。

第三道题目是一道法律逻辑与写作题,要求考生根据所给的素材,运用合理的法律逻辑进行推理并写出合理的论述。

这道题目考察了考生的法律思维和表达能力。

在解答过程中,考生需要对所给的素材进行分析和理解,并提出合理的观点和论证。

此外,考生还需要注意论述的条理和逻辑性,以确保表达的清晰和完整。

以上只是对一些常见的法考卷二题目的简要解析和分析。

实际的考试中,题目的形式和内容可能有所不同,具体解答方法也要根据题目的具体要求进行调整。

因此,考生在备考过程中,除了熟悉常见题型,还应注重对法律知识和理论的深入学习和理解。

总之,法考卷二作为法学专业人员的必备神器,无论在法律理论的理解与运用,还是在解法和论述的技巧上都有严格的要求。

通过对历年真题的分析和解答,考生可以更好地了解考试的形式和内容,并找到合理的备考和应试策略。

同时也能够帮助考生提高解题的思路和能力,为顺利通过法考卷二奠定坚实的基础。

2018年法考真题客观题二及答案解析

2018年法考真题客观题二及答案解析

2018年法考真题客观题二及答案解析2018 年法律资格考试(客观题二)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

第 1 题某大师带着自己的三层镂空作品,参加电视台节目,说没人能做出更高的。

主持人问如果有人做出来了呢?大师说做出来,就把自己之前的作品赠送给他。

大师与主持人击掌为誓,并邀请观众做见证。

节目播出后,有人做出了 5 层镂空作品。

关于某大师的行为应如何定性?A.显失公平的合同B.戏谑行为C.赠与合同,大师可随时撤销D.悬赏广告,大师应交付作品第 2 题小张从小天赋异禀,聪明伶俐。

爷爷老张对孙子甚是喜爱。

在小张 6 岁时,爷爷将家中祖传的一幅价值 200 万元的名画赠与小张。

母亲刘某得知此事后,坚决表示反对。

在小张 8 岁那年,爷爷又将自己价值 27500 元的欧米茄手表赠与小张。

母亲刘某亦明确表示反对。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爷爷将名画赠与小张的行为因纯获利益而有效B.爷爷将名画赠与小张的行为因母亲刘某反对而无效C.爷爷将手表赠与小张的行为因纯获利益而有效D.爷爷将手表赠与小张的行为因母亲刘某反对而无效第 3 题某地因地理位置得天独厚经常有陨石掉落,当地人多以陨石买卖为业且收入颇丰。

一天,一块陨石从天而降,落入乙家的菜地里。

邻居甲看到后将其捡到。

关于陨石的归属,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归甲所有B.归乙所有C.归甲、乙共同共有D.归国家所有第 4 题徐某是甲公司总经理,甲公司为其配备了一辆轿车供上下班使用。

后徐某辞职,甲公司尚欠其 10 万元工资。

徐某与甲公司多次交涉无果,欲对轿车行使留置权。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徐某可以行使留置权B.徐某不可以行使留置权C.徐某向甲公司主张 10 万元工资的债权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D.徐某向甲公司主张 10 万元工资的债权请求权受 2 年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第 5 题张老汉和妻子李某居住在单位公租房内,后妻子李某因病去世。

司法考试卷二习题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卷二习题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卷二习题及答案解析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司法考试卷二习题及答案解析”,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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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卷二习题及答案解析1.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构成犯罪。

司法解释将其中的“情报”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

这一解释属于下列何种解释?A.补正解释B.当然解释C.反对解释D.缩小解释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刑法解释。

刑法解释方法分为两大类,即文理解释与论理解释。

论理解释主要有以下几种: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反对解释和补正解释。

所谓的补正解释是指在刑法文字发生错误时,统观刑法全文加以补正,以阐明刑法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

例如,认为《刑法》第63条中的“以下”不包括本数,则是补正解释。

当然解释,即刑法规定虽未明示某一事项,但依形式逻辑、规范目的及事物属性的当然道理,将该事项解释为包括在该规定的适用范围之内。

例如《刑法》第201条规定,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构成偷税罪,认为因偷税被给予三次、四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构成偷税罪,则是当然解释。

反对解释是指根据刑法条文的正面表述,推导其反面含义的解释方法。

《刑法》第50条规定,判处死缓在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据此,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满1年的不得减为无期徒刑,此即反对解释。

缩小解释,即刑法条文的字面通常含义比刑法的真实含义广,于是限制字面含义,使其符合刑法的真实含义。

《刑法》第111条规定的“情报”限定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就是缩小解释,答案D是正确的。

2.甲因为盗窃乙的自行车(价值460元)被抓获,公安机关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试题及答案二【2】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试题及答案二【2】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试题及答案二【2】11.张某旅游时抱着当地一小女孩拍摄了一张照片,并将照片放在自己的博客中,后来发现该照片被用在某杂志的封面,并配以“母女情深”的文字说明。

张某并未结婚,朋友看到杂志后纷纷询问张某,熟人对此也议论纷纷,张某深受困扰。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肖像权B.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C.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隐私权D.张某有权向杂志社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答案:ABD解析:《民法通则》第100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本题中,杂志社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了张某的肖像,所以侵害了张某的肖像权,A的说法正确;另外,张某是未婚女子,却被配以“母女情深”的文字说明,且受到熟人对她的纷纷议论,其名誉权也受到了侵害,B的说法正确。

至于隐私权,因为杂志社的行为并未对张某的隐私进行侵害,C的说法错误,不当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D的说法正确。

本题正确答案是ABD.12.甲研究所与刘某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约定由刘某为甲研究所开发一套软件。

3个月后,刘某按约定交付了技术成果,甲研究所未按约定支付报酬。

由于没有约定技术成果的归属,双方发生争执。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刘某,但刘某无权获得报酬B.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刘某,且刘某有权获得约定的报酬C.如果刘某转让专利申请权,甲研究所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D.如果刘某取得专利权,甲研究所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答案:BCD解析:《合同法》第331条规定,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完成协作事项;接受研究开发成果。

2023年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各法律法规考试练习题及答案解析

2023年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各法律法规考试练习题及答案解析

2023年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各法律法规考试练习题及答案解析行政法问下列哪些事项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A.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就甲与所在机关的公务员聘任合同争议作出仲裁裁决B.市教育委员会告知教师乙所申诉的薪酬问题,学校处理意见正确考点:不实际影响当事人权益的行政行为C.省政府依照国务院对行政区划的勘定就土地使用权争议作出复议决定D.镇政府发出通知要求辖区内的企业一次性缴纳公共厕所建设费1万元正确答案:ABC刑法问国企公司里,财务室的保险柜须有钥匙和密码共同使用才能打开,会计甲掌管钥匙,出纳乙掌管密码,甲乙均是国家工作人员。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乙捡到甲的钥匙,打开保险柜,取走现金,属于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考点:挪用公款罪的概念B.乙骗到甲的钥匙,打开保险柜,取走现金,属于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公共财物考点:贪污罪的行为对象和行为方式C.甲偷看乙的密码,打开保险柜,取走现金,属于利用职务便利窃取公共财物考点:贪污罪与相关犯罪的区分D.甲和乙共谋打开保险柜,取走现金,属于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正确答案:CD宪法问关于2023年宪法修正案涉及的内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B.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考点:宪法修改的具体体现C.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D.领导干部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正确答案:AC行政法问A市B区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朱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

因朱与征收部门未能达成《征收补偿协议》,B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决定货币补偿60万元,朱在接到决定之日起7日内搬迁完毕。

朱向A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以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驳回其申请。

朱遂以B区政府和A市政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如朱与B区政府达成《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而不履行,后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考点:决定强制执行,非诉行政执行的适用范围B.法院应当通知朱更换被告C.A市政府有义务证明《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的合法性D.如A市政府负责人不能出庭,可委托区政府的工作人员出庭正确答案:BD法理学问周半夜驾车出游时发生交通事故致行人鲁重伤残疾,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起诉周。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通关考试题库带答案解析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通关考试题库带答案解析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通关考试题库带答案解析单选题(共30题)1、2010年2月甲将自己位于某小区的公寓出租给乙使用,双方约定的租期为2年,1年后房价上涨,甲向乙讲明要涨房租,但是遭到乙的断然拒绝。

甲心有不甘,于两月后对乙称自己要结婚不能再出租给乙。

软磨硬泡之下.双方终于达成提前终止租房合同的协议。

但是不久乙发现甲其实根本不打算结婚,而是以更高的租金租给了丙。

对此,乙提出的下列主张不会得到支持的是:()A.主张终止租房合同的协议无效,因其受到欺诈B.主张终止租房的协议不发生终止租房合同的效力C.有权要求甲承担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责任D.有权要求甲因其欺诈行为给自己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答案】 A2、唐宁是沃运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和董事之一,持有公司15%的股份。

因公司未能上市,唐宁对沃运公司的发展前景担忧,欲将所持股份转让。

关于此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A.唐宁可要求沃运公司收购其股权B.唐宁可以不经其他股东同意对外转让其股份C.若章程禁止发起人转让股份,则唐宁的股份不得转让D.若唐宁出让其股份,其他发起人可依法主张优先购买权【答案】 B3、兴业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与某企业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申请。

某企业为逃避责任,遂出示了一份伪造的证人证言,仲裁庭根据这份证人证言,裁决申请人兴业公司赔偿被申请人损失50万元。

兴业公司不服该裁决,并且在收到仲裁裁决后发现了这一情况,则兴业公司如何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A.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B.待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时,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法院申请不予执行C.起诉对方当事人D.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答案】 A4、海昌公司因丢失票据申请公示催告,期间届满无人申报权利,海昌公司遂申请除权判决。

在除权判决作出前,家佳公司看到权利申报公告,向法院申报权利。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2).doc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2).doc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2)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2)1.关于民事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乙对甲享有的要求其还款的权利不具有排他性B.丙公司与丁公司协议,丙不在丁建筑的某楼前建造高于该楼的建筑,丁对丙享有的此项权利具有支配性C.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人以债权人未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为由拒绝履行,保证人的此项权利是抗辩权D.债权人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赠与合同的权利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答案:ABCD解析:民事权利根据作用划分,可以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所谓的支配权是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其权利客体,而具有的排他性的权利,物权是典型的支配权,知识产权、人格权也是支配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A中要求还款的权利就是债权请求权,不具有排他性,说法正确,当选;B中丁公司享有的权利是地役权,是物权的一种,具有支配性,说法正确,当选;抗辩权是指对抗他人行使权利的权利,抗辩权分为永久性抗辩权和延期性抗辩权,C中一般保证人以债权人未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为由拒绝履行,行使的就是先诉抗辩权,C正确,当选;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自己的单方意思,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D中撤销权即是形成权,对于形成权,适用的除斥期间,而不是诉讼时效,所以D的说法正确,当选,本题正确答案是ABCD.2.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B.一般诉讼时效期间属可变期间C.诉讼时效期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所受领的给付构成不当得利答案:AB解析:《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由此,A选项正确,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2023年-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综合检测试卷B卷含答案

2023年-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综合检测试卷B卷含答案

2023年-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综合检测试卷B卷含答案单选题(共45题)1、甲村与乙村相邻。

1990年,为保证甲村A种经济作物的生长,甲村和乙村商量,由甲村每年支付乙村30000元钱,乙村则同意20年内,在与甲村接壤30米的范围内不种植B种经济作物,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

此后多年,双方均照约定行事。

2005年,乙村将与甲村接壤的一块地承包给了村民张某,承包期为20年。

张某承包该地后,由于自己是种植B种经济作物的能手,于是准备种植一些,遭到了甲村的强烈抗议,乙村村委会也出面干涉,张某无奈只好暂时搁置。

2010年,张某考虑到甲乙两村之间承诺的期限已满,又开始筹划种植B 种经济作物。

这时乙村和甲村又达成书面协议,决定将先前的约定再延续20年,同时考虑到张某的损失,甲村每年支付乙村的费用今后全部由乙村补偿给张某。

张某则认为,自己有权决定承包地的使用方式,遂与两个村委会发生纠纷。

关于本案,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张某随时有权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种植B种经济作物B.张某应自2005年至2010年期间承受不得在承包土地上种植B种经济作物的义务C.张某应自2005年至2025年期间承受不得在承包土地上种植B种经济作物的义务D.张某应自2010年至2025年期间承受不得在承包土地上种植B种经济作物的义务【答案】 B2、兴业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与某企业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申请。

某企业为逃避责任,遂出示了一份伪造的证人证言,仲裁庭根据这份证人证言,裁决申请人兴业公司赔偿被申请人损失50万元。

兴业公司不服该裁决,并且在收到仲裁裁决后发现了这一情况,则兴业公司如何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A.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B.待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时,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法院申请不予执行C.起诉对方当事人D.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答案】 A3、王某在踢球时将一手机遗失,为刘某拾得。

最新法考客观题试题复习题含答案解析 (2)

最新法考客观题试题复习题含答案解析 (2)

司法考试法律客观题复习卷(含答案解析)一、选择题(40题,每题2.5分,共100分。

)1.小郝在全市中学生游泳比赛中荣获200米自由泳冠军,获奖照片被刊登在当地报纸和主办方的新闻网页上。

后来她发现,一家体育用品商店的灯箱广告上印有她的获奖照片和名字,小郝认为商家侵害了她的权利。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该商店做法虽有不妥,但客观上扩大了小郝的知名度,谈不上侵权B.当地报纸和主办方新闻网页上已经公开了小郝的获奖照片和姓名,商家使用的是小郝已公开的信息,不属于小郝的隐私,不构成侵权C.商家没有侵害小郝的隐私权,而是涉嫌侵害小郝的姓名权和肖像权,但因是公开获取的,所以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D.商家的行为不属于新闻报道、公共利益等合理利用情形,未经小郝的许可,私自使用小郝的照片和姓名,侵害了小郝的姓名权和肖像权答案:D【详解】A:商店将小郝的照片用做商业盈利,并未经本人同意,商店做法属于侵权行为,A错误。

B:商店将小郝的照片用做商业盈利,并未经本人同意,侵犯了小郝的姓名权和肖像权,B错误。

C:虽然是公开获取的,但是将小郝的照片用做商业盈利,并未经本人同意,不属于合法使用,C错误。

D:商店未经本人同意将其照片、名字用做商业宣传,不属于新闻报道、公共利益等合理利用情况,侵犯了小郝的姓名权和肖像权,D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D。

2.张大妈的承包地被乡政府修路占用了,至今没得到补偿,她多次到乡政府要求赔偿,但都得到否定的答复。

为此,张大妈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A.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B.到上一级行政复议机关请求行政复议C.到村民委员会申请调解D.到基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答案:B【详解】B:材料内容属于行政复议机关的管辖范围,乡政府无故不给予赔偿,可到上一级行政复议机关请求行政复议,B正确。

A: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材料不属于仲裁范围,A错误。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含答案 (2)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含答案 (2)

司法考试法律客观题复习卷(含答案解析)一、选择题(40题,每题2.5分,共100分。

)1.甲乙结婚的第一年,甲父去世留下遗嘱,将其拥有的一套房子留给甲,并声明该房屋只归甲一人所有。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该房屋经过八年婚后生活即变成夫妻共同财产B.如甲将该房屋出租,租金为夫妻共同财产C.如甲将该房屋出租,该房屋及租金均属共同财产D.甲乙即使约定将该房屋变为共同财产,其协议也无效2.下面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是()赵对公安局用手铐强制其去公安局接受审查的行为不服管向法院起诉小霞欠款不还李先生对工商局的处罚不服察院对俞某的谋害孕妻案提起公诉A. B. C. D.3.甲、乙、丙、丁打算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各合伙人不得以劳务作为出资B.如乙仅以其房屋使用权作为出资,则不必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C.该合伙企业名称中不得以任何一个合伙人的名字作为商号或字号D.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并经登记后生效4.关于刑法解释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将盗窃罪对象的“公私财物”解释为“他人的财物”,属于缩小解释B.将《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假币罪中的“出售”解释为“购买和销售”,属于当然解释C.对随身携带枪支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解释为以抢劫罪定罪,属于扩张解释D.将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解释为“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属于类推解释5.单选题假定甲有外遇,为达到和第三者结婚的目的,准备杀妻,己将毒药放入妻子的碗中,妻子发觉饭有异味而将饭倒掉,幸免于难,则甲的行为属于()A:犯罪预备B:犯罪未遂C:犯罪中止D:不构成犯罪6.单选题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是()A:管制B:拘役C:刑事拘留D:有期徒刑7.创办企业应当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法人登记,下列属于公司设立必须登记的事项的有()名称、住所册资本收资本业期限长姓名A. B. C. D.8.老人王某80岁亲笔写下遗嘱:“我所遗房两间全部归小儿子王三继承,两个女儿都己嫁人,不再给她们留财产。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客观题试题 (2)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客观题试题 (2)

司法考试法律客观题复习卷(含答案解析)一、选择题(40题,每题2.5分,共100分。

)1.甲乙系邻居,乙每周末都要在家练钢琴,因甲的孩子6月要参加高考,为此甲与乙订立了一份5月至6月高考结束前,乙周末去某琴行弹钢琴、甲负责付费的口头合同。

对此说法错误的是()A.该合同中乙的权利是5月至6月高考结束前周末不在家弹钢琴B.订立该合同需要甲乙双方平等协商C.负责乙去某琴行弹钢琴的费用是合同中约定的甲的义务D.该合同应该在双方自愿基础上订立2.王某和于某,在王某表哥李某所开的茶室签订了一份委托加工合同,离开茶室前王某又口头提出一项附加条件,于某表示同意,李某目睹全过程。

交货后王某发现于某未按附加条件供货,遂诉至法院。

本案中()加工合同既是书证也是物证某出庭作证,于某有申请其回避的权利加工合同是书证而不是物证若于某否认口头答应过附加条件,无需举证A. B. C. D.3.中国甲公司将其旗下的东方号货轮光船租赁给韩国乙公司,为便于使用,东方号的登记国由中国变更为巴拿马。

现东方号与另一艘巴拿马籍货轮在某海域相撞,并被诉至中国某海事法院。

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两船碰撞的损害赔偿应适用中国法B.如两船在公海碰撞,损害赔偿应适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C.如两船在中国领海碰撞,损害赔偿应适用中国法D.如经乙公司同意,甲公司在租赁期间将东方号抵押给韩国丙公司,该抵押权应适用中国法4.德胜公司注册地在萨摩国并在该国设有总部和分支机构,但主要营业机构位于中国深圳,是一家由台湾地区凯旋集团公司全资设立的法人企业。

由于决策失误,德胜公司在中国欠下700万元债务。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B.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和萨摩国总部及分支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C.无论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能否清偿,凯旋公司都应承担连带责任D.当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凯旋公司承担补充责任5.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A.夫妻一方的生活用品B.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C.经过若干年以后的夫妻一方婚前财产D.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的收益6.某市劳动部门与市职业技术学校在暑假联合举行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班。

司法考试二卷真题和答案

司法考试二卷真题和答案

司法考试二卷真题和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每题1分,共5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下列哪种行为不构成犯罪?A. 故意杀人B. 过失致人死亡C. 正当防卫致人死亡D. 非法拘禁答案:C2. 甲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抢劫罪,甲的行为属于:A. 累犯B. 再犯C. 惯犯D. 初犯答案:A3. 乙向丙借款10万元,约定年利率为10%,借款期限为一年。

到期后,乙未按约定还款,丙要求乙支付逾期利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应为:A. 10万元 × 10% × 1年B. 10万元 × 10% × 2年C. 10万元 × 10% × 1年 + 10万元 × 10% × 1年D. 10万元 × 10% × 1年 + 10万元 × 10% × 1年 × 50%答案:D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下列哪种情形下,赠与合同可以撤销?A.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前反悔B.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的合法权益C. 赠与人因重大误解而赠与D. 赠与人因受胁迫而赠与答案:B5.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一批货物,货款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未按约定交付货物,乙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公司应支付的违约金数额为:A. 100万元B. 50万元C. 20万元D. 10万元答案:C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哪种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不予受理?A. 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B. 当事人未按规定交纳诉讼费用C. 当事人未提供证据材料D. 当事人未委托代理人答案:A7.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两年。

司法考试2024年客观题

司法考试2024年客观题

司法考试2024年客观题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下列哪项行为不构成诈骗罪?A. 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B. 乙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购物C. 丙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D. 丁通过编造虚假项目骗取投资款(答案:C,招摇撞骗罪)二、关于民事诉讼中的管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合同纠纷案件必须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B.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答案)C. 不动产纠纷案件只能由不动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D. 所有的民事诉讼均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下列关于取保候审的说法错误的是?A. 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B.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C.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D. 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无需遵守任何规定(答案)四、关于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一项表述不准确?A. 合法行政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B. 合理行政原则要求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应当公平公正C. 程序正当原则强调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法定程序D. 高效便民原则意味着行政机关可以随意简化程序以提高效率(答案)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列关于遗嘱继承的说法正确的是?A. 口头遗嘱在任何情况下均有效B. 自书遗嘱必须经公证后才具有法律效力C.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答案)D. 打印遗嘱无需遗嘱人签名即可生效六、在民事诉讼中,下列哪项证据不属于书证?A. 合同文本B. 电子邮件打印件C. 录音资料(答案)D. 账单记录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的“三同时”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 “三同时”制度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B.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答案:此选项表述正确,但为题目设置需要,将其视为错误选项的对比项)C. “三同时”制度旨在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D. 未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注:由于需要选出错误项,而B选项为“三同时”制度的正确定义,故本题实际为考察对“三同时”制度理解的反向设问,若严格按题意,此处应理解为要求选出一个与“三同时”制度通常理解不符的选项,若无其他明显错误选项,可视为题目设置上的特殊考虑,实际上B选项为正确表述。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2)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2)

2020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2) 2020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2)1.关于民事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乙对甲享有的要求其还款的权利不具有排他性B.丙公司与丁公司协议,丙不在丁建筑的某楼前建造高于该楼的建筑,丁对丙享有的此项权利具有支配性C.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人以债权人未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为由拒绝履行,保证人的此项权利是抗辩权D.债权人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赠与合同的权利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答案:ABCD解析:民事权利根据作用划分,可以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所谓的支配权是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其权利客体,而具有的排他性的权利,物权是典型的支配权,知识产权、人格权也是支配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A中要求还款的权利就是债权请求权,不具有排他性,说法正确,当选;B中丁公司享有的权利是地役权,是物权的一种,具有支配性,说法正确,当选;抗辩权是指对抗他人行使权利的权利,抗辩权分为永久性抗辩权和延期性抗辩权,C中一般保证人以债权人未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为由拒绝履行,行使的就是先诉抗辩权,C正确,当选;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自己的单方意思,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D中撤销权即是形成权,对于形成权,适用的除斥期间,而不是诉讼时效,所以D的说法正确,当选,本题正确答案是ABCD.2.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B.一般诉讼时效期间属可变期间C.诉讼时效期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所受领的给付构成不当得利答案:AB解析:《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由此,A选项正确,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2023年-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高分通关题型题库附解析答案

2023年-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高分通关题型题库附解析答案

2023年-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高分通关题型题库附解析答案单选题(共45题)1、甲工厂因建造办公楼,与乙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乙承建该办公楼建设工程。

楼房建好后,甲因向丙银行借款900万元,将该办公楼抵押给丙,双方办理了该办公楼的抵押登记,但未办理办公楼占用范围内的建设使用权的抵押登记。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尚欠乙工程价款600万元,乙催告后经过合理期限,甲仍未支付。

丙见状行使抵押权,将办公楼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拍卖,共获价款1000万元(经法定机构评估,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变卖的价款为400万元;办公楼变卖的价款为600万元)。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对于变卖办公楼的600万元,丙银行优先于乙受偿600万元B.对于变卖办公楼的600万元,乙优先于丙银行受偿600万元C.登记为不动产抵押设立的生效要件,丙银行对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变卖所得400万元价款不享有优先受偿权D.若乙将对甲享有的600万元工程价款债权让与丁,对办公楼拍卖所得的600万元,丁优先于丙银行受偿600万元【答案】 B2、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承揽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关于合同的任何纠纷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机构仲裁。

甲公司根据事先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但是甲乙两公司对于合同履行地在何处发生争议。

此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甲乙两公司可以对仲裁机构重新达成补充协议B.甲乙两公司不能再对仲裁机构重新达成补充协议C.即使甲乙公司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原仲裁协议仍然有效D.以上均不正确【答案】 A3、甲在2010年7月将自己所有的住房楼卖给乙,约定半年后交房,乙于同年8月6日申请办理预告登记。

9月15日甲因资金周转困难,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该层楼抵押给银行并登记。

期间,丁一直认为自己对于该楼房享有共有权,并于9月5日申请异议登记。

异议登记后,丁发现自己的证据不足,遂对此事不再理会。

下列哪一判断是错误的?A.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不能设立,因为丁进行了异议登记B.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不能设立,因为乙进行了预告登记C.乙、丁的登记效力期间分别为3个月、15天D.如当时银行认为已经有丁的异议登记,所以拒绝接受该楼房抵押,致使甲未得到贷款,则甲可以追究丁的赔偿责任【答案】 A4、郑某因与某公司发生合同纠纷,委托马律师全权代理诉讼,但未作具体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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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民法客观题卷答案及解析(二)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于9月22日开始考试,备考时间已经进入百日倒计时,各位考生抓紧时间复习,不熟悉计算机化考试的学生,也要开始适应电脑答题了,希律法考整理了客观题考试民法模拟测试,供大家复习。

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哪一情形构成无权代理?A.甲冒用乙的姓名从某杂志社领取乙的论文稿酬据为己有B.某公司董事长超越权限以本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C.刘某受同学周某之托冒充丁某参加求职面试D.关某代收某推销员谎称关某的邻居李某订购的保健品并代为付款【答案】D【考点】无权代理的概念【解析】A项:无权代理是指本身没有代理权但是以他人的名义所实施的,其效果归属于他人的行为。

本题中甲冒用乙的姓名实施行为,但目的确实为了据为己有,因此不符合无权代理的条件,故此项错误。

B项:首先,公司的董事长并非公司的代理人,而是公司的代表人,代表人代表公司时,其人格被法人所吸收,代表人的行为即是法人的行为,此时就不存在代理的了,故此项错误。

C项:《民法总则》第161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此项当中的求职面试明显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不可以由他人代理,因此也不存在无权代理,此项错误。

D项:此项中关某没有得到授权,同时又以李某的名义为其代收货物并付款,属于无权代理,故此项正确。

2.甲以正常速度驾驶汽车(已投保)途中,突遇行人乙在非人行道处横穿公路,甲紧急刹车,但仍将其撞伤。

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对乙支付保险金后,乙尚有一部分损害未获赔偿。

对于这部分损害赔偿费用的承担问题,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B.由乙自行承担C.由甲承担部分赔偿责任D.由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答案】C【考点】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解析】《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行人乙在非人行道处横穿马路,存在过错,但并非故意,因此C项表述符合题意。

3.甲公司向乙公司转让了一项技术秘密。

技术转让合同履行完毕后,经查该技术秘密是甲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从丙公司获得的,但乙公司对此并不知情,且支付了合理对价。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技术转让合同有效,但甲公司应向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B.技术转让合同无效,甲公司和乙公司应向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C.乙公司可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向丙公司支付合理的使用费D.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返还其支付的对价,但不能要求甲公司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答案】C【考点】技术合同【解析】《合同法》第329条规定:“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

”《技术合同解释》第12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他人技术秘密的技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善意取得该技术秘密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当向权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并承担保密义务。

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或者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另一方侵权仍与其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属于共同侵权,人民法院应当判令侵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保密义务,因此取得技术秘密的当事人不得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

”甲、乙之间的技术合同无效,A项错误。

乙公司为善意,故其无须承担连带责任。

B项错误。

根据前述法条规定,乙公司可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向丙公司支付合理的使用费。

C项正确。

合同无效后,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返还其支付的对价,并可以要求甲公司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

故D项错误。

4.物权人在其权利的实现上遇有某种妨害时,有权请求造成妨害事由发生的人排除此等妨害,称为物权请求权。

关于物权请求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是独立于物权的一种行为请求权B.可以适用债权的有关规定C.不能与物权分离而单独存在D.须依诉讼的方式进行【答案】D【解析】A选项,物权请求权是在物权受到妨害时物权人请求特定的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不以对物权标的物的支配为内容,物权是指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因此,物权请求权是独立于物权的一种行为请求权。

A项正确不应选。

B选项,物权的保护方法包括确认产权、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碍、损害赔偿。

其中损害赔偿就是债权的保护方法,因此物权请求权可以适用债权的有关规定,例如债的履行及转让。

B 项正确不应选。

C选项,物权请求权是物权的派生,是以物权为基础的,不能与物权分离而单独存在。

C项正确不应选。

D项,《物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因此,物权人在其物权受到侵害时,也可以直接向侵害人提出请求,物权请求权并非必须依诉讼的方式进行。

D项错误应选。

二、多项选择题5.张某和柳某婚后开了一家美发店,由柳某经营。

二人自2005年6月起分居,张某于2005年12月向当地法院起诉离婚。

审理中查明,柳某曾于2005年9月向他人借款2万元用于美发店的经营。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该美发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应以共同财产清偿C.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张某应承担一半的清偿责任D.该债务系二人分居之后所负,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应由柳某独自承担清偿责任【答案】【考点】夫妻财产【解析】本题考查夫妻财产。

在法定夫妻财产制下,我国采取婚后所得共同制,所以张某和柳某二人婚后所开的美发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正确。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根据题意可知,柳某借款用于美发店的经营,所以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D错误。

根据《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B 正确。

C错误。

6.甲研究所与刘某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约定由刘某为甲研究所开发一套软件。

3个月后,刘某按约定交付了技术成果,甲研究所未按约定支付报酬。

由于没有约定技术成果的归属,双方发生争执。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刘某,但刘某无权获得报酬B.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刘某,且刘某有权获得约定的报酬C.如果刘某转让专利申请权,甲研究所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D.如果刘某取得专利权,甲研究所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答案】【考点】委托开发的发明权益归属【解析】根据《合同法》第339条规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

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甲研究所委托刘某开发,支付报酬是合同义务,刘某作为开发人,权利归属于刘某,故A错误,B正确。

根据上述规定,也正确。

7.甲根据乙的选择,向丙购买了1台大型设备。

出租给乙使用。

乙在该设备安装完毕后,发现不能正常运行。

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A.乙可以基干设备质量瑕疵而直接向丙索赔B.甲不对乙承担违约责任C.乙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D.租赁期满后由乙取得该设备的所有权【答案】【解析】A选项,根据《合同法》第240条:“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

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

”之规定可知,承租人乙可以直接向出卖人丙索赔,A选项正确。

选项,根据《合同法》第244条:“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

”以及第248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之规定可知,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甲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乙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选项正确。

D选项,根据《合同法》第250条:“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

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之规定可知,甲乙之间对大型设备的归属没有约定,所以租赁期届满后应当归出租人甲所有,D选项错误。

8.甲以自有房屋向乙银行抵押借款,办理了抵押登记。

丙因甲欠钱不还,强行进入该房屋居住。

借款到期后,甲无力偿还债务。

该房屋由于丙的非法居住,难以拍卖,甲怠于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

乙银行可以行使下列哪些权利?A.请求甲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防止抵押财产价值的减少B.请求甲将对丙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自己C.可以代位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D.可以依据抵押权直接对丙行使返还请求权【答案】【考点】抵押权保全请求权【解析】《物权法》第193条规定:“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

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甲怠于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导致乙银行的抵押财产价值降低,乙银行可以要求甲停止其不作为,向丙主张返还请求权。

故A项正确。

乙银行也可以请求甲将对丙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自己,由乙银行来行使返还请求权,从而保全抵押财产的价值。

故B项正确。

由于代位权只能针对金钱债权,故C项错误。

抵押权不包括占有权能,故乙银行不能依据抵押权直接对丙行使返还请求权。

故D 项错误。

三、不定项选择题9.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1吨药材,乙公司付款100万元。

乙公司将药材转卖给丙公司,并约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交付,丙公司收货后3日内应向乙支付价款120万元。

张某以自有汽车为乙公司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未办理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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