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税法
建筑工程税费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建筑工程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税费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对于建筑工程税费的法律规定,对于规范税收秩序、保障国家财政收入、促进建筑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建筑工程税费的概念、法律规定、征收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建筑工程税费的概念建筑工程税费是指在建筑工程过程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等缴纳的各种税费。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增值税:对建筑工程中的货物、劳务等增值部分征收的税费。
2. 印花税:对建筑工程中的合同、凭证等征收的税费。
3. 土地增值税:对土地转让、出租等行为征收的税费。
4. 房产税:对房产的拥有者征收的税费。
5.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地方性税费。
三、建筑工程税费的法律规定1. 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的税率为6%,对建筑工程中的货物、劳务等增值部分征收。
具体征收范围包括:(1)建筑工程中的建筑材料、设备等货物销售;(2)建筑工程中的劳务服务,如设计、施工、监理等;(3)建筑工程中的建筑安装工程。
2. 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的税率为0.05%,对建筑工程中的合同、凭证等征收。
具体征收范围包括:(1)建筑工程承包合同;(2)建筑工程设计、监理合同;(3)建筑工程保险合同;(4)建筑工程借款合同等。
3. 土地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增值税的税率为30%,对土地转让、出租等行为征收。
具体征收范围包括:(1)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用权转让;(3)土地使用权出租等。
4. 房产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的税率为1.2%,对房产的拥有者征收。
具体征收范围包括:(1)住宅房产;(2)非住宅房产;(3)房产租赁等。
5.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地方性税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规定,城建税的税率为3%,对建筑工程中的增值税、营业税等税费征收。
建筑业应该缴纳哪些税
建筑业应该缴纳哪些税(费)?中国商事登记网 2008-10-07建筑业是指建筑安装工程作业。
主要涉及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等、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等。
(一)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提供工程服务,向顾客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总和,又称营业额。
税目为建筑业,税率为3%。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凡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的建筑安装业务工程总承包人,均为其分包或者转包工程业务应纳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营业税扣缴义务人代扣营业税后,应依照现行有关纳税地点的规定,向其所属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三)款“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的规定,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即工程承包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的建筑安装工程业务,无论其是否参与施工,均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工程承包公司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只是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对工程承包公司的此项业务则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建筑企业以包工包料或包工代购料形式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格在内。
但对建筑企业确以包清工形式从事工程作业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其实际取得的营业收入额,照章征收营业税。
对境外机构总承包建筑安装工程的: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缴税款以代理者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者的,以受让者或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的规定,建筑安装工程的总承包人为境外机构,如果该机构在境内没有机构的,则境内所设机构负责缴纳其承包工程营业税,并负责扣缴分包或转包工程的营业税税款;如果该机构在境内未设有机构,但有代理者的,则不论其承包的工程是否实行分包或转包,全部工程应纳的营业税款均由代理者扣缴;如果该机构在境内未没有机构,又没有代理者的,不论其总承包的工程是否实行分包或转包,全部工程应纳的营业税税款均由建设单位扣缴。
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交税比例
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交税比例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其市场规模逐年扩大,税收政策也在不断完善。
在税收政策中,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税收比例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本文将从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税收政策、交税比例以及税收优惠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税收政策根据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主要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种。
其中,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是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税收负担的主要组成部分。
1. 增值税增值税是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主要税种之一。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作为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收政策。
目前,提供建筑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9%。
2.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所得利润征税的税种。
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建筑工程施工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此外,国家为了鼓励企业发展,对小型微利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等特定类型的企业,给予了较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3.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对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员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征税的税种。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分为7个级距,税率分别为3%、10%、20%、25%、30%、35%和45%。
二、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交税比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税收比例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占企业收入的比例。
税收比例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根据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税收比例大致如下:1. 增值税:根据税法规定,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提供建筑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9%。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规定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因此实际税负可能低于9%。
2. 企业所得税:建筑工程施工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在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可以享受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如减免税、抵免税等,从而降低实际税负。
工程施工缴什么税(3篇)
第1篇一、营业税工程施工单位在进行建筑、安装等业务时,需要缴纳营业税。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建筑业营业税税率为3%。
具体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二、增值税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工程施工单位在提供建筑服务时,应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税率为11%。
具体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城建税是依据营业税税额征收的附加税,税率为营业税的7%。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营业税税额×税率。
四、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是依据营业税税额征收的附加税,税率为营业税的3%。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营业税税额×税率。
五、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是依据营业税税额征收的附加税,税率为营业税的2%。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营业税税额×税率。
六、印花税印花税是对合同、凭证等征收的一种税收,税率为0.03%。
工程施工单位在签订各类合同、凭证时,需要缴纳印花税。
七、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所得额征收的税收,税率为25%。
工程施工单位需要根据其年度利润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八、房产税房产税是对房产原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税收。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按房产原值计算和按房产租金收入计算两种方式。
九、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征收的税收。
税率根据不同城市等级而定。
十、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是对车船使用人征收的税收,实行定额征收。
十一、个人所得税工程施工单位支付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等收入,需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至45%。
十二、环保税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要缴纳环保税。
环保税的计算方法根据不同污染物排放量而定。
十三、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工程施工单位在支付给建筑工人工资、费用时,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工程施工单位需要缴纳的税费种类较多,包括营业税、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环保税以及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建筑行业税率
建筑行业税率建筑行业税率是指建筑企业或从事建筑相关活动的个人在进行经营活动时需要缴纳的各类税费。
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税收政策有所不同,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下面将分别介绍这些税种的相关内容。
首先是增值税。
建筑业增值税是建筑企业在销售房地产和提供建设服务等交易中需要缴纳的税费。
根据税法的规定,增值税的一般税率为16%,适用于一般住宅房地产和一般建筑服务。
对于非居民房地产或高档物业的销售,增值税税率为10%。
此外,增值税还有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于日常工程项目的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
其次是企业所得税。
建筑企业通过建设工程的承包和劳务派遣等活动所得的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一般税率为25%,但对于小微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享受较低的税率优惠。
此外,建筑企业在所得税申报时,可以根据相关政策和标准,享受减免税、免税、抵扣税等优惠政策。
再次是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管理等对应的税种。
建筑行业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主要适用于建筑工程的施工资金和劳务费用。
根据税法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但对于农村建设,税率为5%。
此外,城市维护建设税还存在减免税、征收标准等不同政策。
除了以上几种税种,建筑企业还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等涉及具体交易和资产的税费。
土地增值税根据具体的房地产交易收入和时间长短来计算,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享受减免税。
房产税是根据企业拥有的房产性质、占有面积、实际用途等来计算的,税率一般为1.2%。
印花税是建筑企业在进行合同签订、经济业务活动时需要缴纳的一种税费。
综上所述,建筑行业的税率涉及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多种税种。
建筑企业在遵守税法的基础上,可以通过合理规划和合法操作,享受相应的减免税、免税和抵扣税的优惠政策,从而降低经营成本,提高效益。
在实际操作中,建筑企业还应及时了解和适应税收政策的变化,确保合规运营,避免税务风险。
建筑业最新税收政策汇总
建筑业最新税收政策汇总建筑业是一个重要的行业,对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为了进一步推动建筑业的发展,各级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政策,以鼓励企业投资建设,提高行业竞争力。
下面将对建筑业最新的税收政策进行汇总阐述。
1.增值税优惠政策-建设企业购进建材、设备和施工服务,允许按照20%的税率实施增值税抵扣政策;-对各类住房建筑业增值税征收调整为10%;-对农民工住宅建设,减按4%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对老旧住宅和农村危房改造,允许按照简易计税方式征收增值税。
2.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中小建筑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资格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及其研发费用,允许按照175%加计扣除;-对鼓励环保建筑和节能建筑的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印花税减免政策-对建设施工协议、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等,减征印花税;-对农民工住宅建设协议、劳务派遣协议等,免征印花税。
4.土地出让金优惠政策-对建设农民工住宅的企业,优化土地出让金标准,减少收取或者免征土地出让金;-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减免土地出让金。
5.资金贷款税收优惠政策-对建筑企业发行的金融债券,免征利息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私募债项目,允许采用递延所得税制度。
6.城市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建设农民工住宅项目,减征城市土地使用税;-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减免城市土地使用税。
7.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对建设农民工住宅的企业,减免社会保险费;-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减免社会保险费。
8.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购买第一套自住房的个人,免征个人所得税。
除了上述税收政策外,各级政府还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对税收违法行为进行了惩罚。
同时,为了促进税收政策的顺利落地,政府加强了对建筑企业的税收宣传和培训,提高纳税人的税法意识和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
总的来说,建筑业的最新税收政策主要涉及增值税优惠、所得税优惠、印花税减免、土地出让金优惠、资金贷款税收优惠、城市土地使用税优惠、社会保险费减免和个人所得税优惠等方面。
建筑业税收政策解读
建筑业税收政策解读一、建筑业营业税(一)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3号)4.《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安装工程营业税计税营业额涉及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与材料划分问题的公告》(苏地税规〔2011〕11号)5.《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建筑业项目营业税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苏地税规〔2011〕12号)(二)税目及税率1.税目建筑业,是指建筑安装工程作业,建筑业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
(1)建筑建筑,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在内。
(2)安装安装,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及其他各种设备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和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在内。
(3)修缮修缮,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4)装饰装饰,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使之美观或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5)其他工程作业其他工程作业,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以外的各种工程作业,如代办电信工程、水利工程、道路修建、疏浚、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平整土地、搭脚手架、爆破等工程作业。
2.税率建筑业税目适用3%营业税税率。
(三)计税营业额1.建筑业营业额基本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工程施工都交那些税
一、营业税营业税是工程施工企业必须缴纳的一种税,按照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建筑业营业税税率为3%。
营业税的计算公式为:营业税=营业额×3%。
二、增值税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行营改增政策,将建筑业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
增值税税率为11%,但建筑业企业在购进货物、接受服务等环节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城建税是按照营业税的5%计征的,即城建税=营业税×5%。
它是为了筹集城市维护和建设资金而设立的一种地方税。
四、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是按照营业税的3%计征的,即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
它主要用于教育事业发展。
五、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按照调整后利润总额计算纳税额的,税率分为三个档次:3万元(含3万元)以下为18%,3万至10万元(含10万元)为27%,10万元以上为33%。
六、房产税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按房产原值计算,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二是按房产租金收入计算,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七、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实际占用土地面积计算,税率根据城市规模不同而有所区别。
八、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是以应税车船为征税对象的,实行定额征收。
九、印花税印花税共有13个税目,如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借款合同、营业帐簿等。
税率分为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十、个人所得税工程施工人员的工资、费用是很少有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如果是承包经营,甲方在付工程款的时候应按照比例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是施工企业自己给职工发放工资,则由施工企业代扣代缴。
十一、环保税环保税是针对大气污染物排放征收的一种税,应纳税额=应税大气污染物当量数×单位税额。
十二、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对于工程施工人员的工资、费用,企业应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税率最新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税率最新我们需要了解当前的税法环境。
近年来,国家对税收政策进行了一系列调整,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税率都有所变动。
这些变化直接影响到工程建设项目的成本和利润。
因此,在制定合同时,必须依据最新的税法规定来确定税率。
我们将重点介绍几个关键税种的税率及其在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中的应用。
1. 增值税:这是工程建设项目中最为常见的税种之一。
根据最新的税法规定,建筑业的增值税一般税率为9%。
在合同中,应明确列出增值税的计税方式、税额以及支付责任方。
同时,如果项目涉及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还需要考虑不同地区的税率差异。
2.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这两项税费通常与增值税一并征收。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一般为7%,教育费附加为3%,地方教育附加为2%。
在合同中,应注明这些税费的计算基础和责任方。
3. 企业所得税:对于工程项目的利润部分,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目前,企业所得税的标准税率为25%。
在合同中,应明确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和扣除项目,以确保双方对税收负担有清晰的认识。
4. 资源税和环保税:如果工程建设涉及特定的资源开采或者对环境有一定影响,可能还需要缴纳资源税和环保税。
这部分税费的税率和计算方式较为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规来确定。
在制定合同时,除了上述税种,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明确各项税费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确保税款的正确申报和缴纳。
- 考虑到可能存在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小微企业减免、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等,应在合同中对这些内容进行说明,以便双方合理利用政策减轻税负。
- 考虑到税收法规可能会有变动,合同中应包含关于税率调整的相应条款,以便及时适应税法变化。
为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和避免未来的税务争议,建议在签订合同前,由专业的法律顾问或税务专家进行审核。
这样可以确保合同中的税率条款符合最新的法律规定,同时也保护了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2022年建筑税率是多少
2022年建筑税率是多少由于营改增后,各种税率也做出了⼀些调整,⼤多数⼈也不知道建筑税率的变化是怎样的,那么建筑税率是多少,下⾯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家解答。
建筑税率建筑业营业税改征为增值税,税率为11%。
建筑业“营改增”,涉及建筑业及其上下游产业链,施⼯企业的实际税负很可能会增加:⼀般纳税⼈和⼩规模纳税⼈定义⼀般纳税⼈采⽤基本税率加低税率模式;⼩规模纳税⼈采⽤征收率模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主营业务收⼊(不含税)*税率-(材料+劳务⽀出)*税率销项税额计算很简单直接,即建筑业务的主营业务收⼊乘以税率(11%);进项税额的计算相对繁琐,是企业⽀付分包、材料、设备、办公⽤品和劳务款项时说收取的增值税专⽤发票中的税款。
建筑业的征税范围⼀、建筑业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建筑业税⽬规定的征税范围建筑业税⽬的征税范围是,在中华⼈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建筑、修缮、安装、装饰和其他⼯程作业的劳务。
建筑: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程作业。
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柱、操作平台、窑炉及⾦属结构⼯程作业在内。
修缮: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价值或延长其使⽤期限的施⼯作业。
安装:是指⽣产设备、动⼒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及其他各种设备的装配、安置⼯程作业,包括与设备相连的⼯作台、梯⼦、栏杆的装设⼯程作业和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程作业在内。
装饰: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装饰,使之美观或具有特定⽤途的⼯程作业。
其他⼯程作业:是指建筑、修缮、安装、装饰以外的各种⼯程作业,如代办电信⼯程、疏浚、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利⼯程、道路修建、平整⼟地、搭脚⼿架、爆破等⼯程作业。
(⼆)建筑业征税范围的⼏项具体规定根据建筑业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现⾏税法中对下列具体项⽬作了⼀些具体规定。
应当指出,这⾥所说的具体规定,是指根据基本规定,对⼀些认识上容易产⽣分歧的事物进⾏的具体认定。
建筑业税种及税率介绍
建筑业税种介绍(广东)2008年04月10日建筑业,是指建筑安装工程作业,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
其他工程作业,是指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工程作业以外的各种工程作业,如代办电信工程、水利工程、绿化工程、道路修建、疏浚、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平整土地、搭脚手架、爆破、送电线路等工程作业。
(含有线电视初装费)从事建筑业的纳税人应按如下规定缴纳地方税:一、营业税(惠州市按营业额的3%征收)以向顾客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营业额依3%税率计算缴纳。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惠州市按营业税的7%征收)以缴纳营业税税款为依据按7%计算缴纳。
三、教育费附加(惠州市按营业税的3%征收,地方教育附加按营业税的2%征收)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依据按教育费附加率3%,地方教育费附加率2%计算缴纳。
四、堤围防护费(按营业额的1‰征收)按实际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一计征。
五、企业所得税(惠州核定征收率为营业收入的2.5%,税率25%,应税所得率10%)企业或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分别按如下办法缴纳企业所得税:(1)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业户采取查帐计征办法纳税,适用税率为2 5%(2)帐册不健全、不能正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业户采取核定征收率的方法纳税。
六、个人所得税(1)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分别按如下办法缴纳个人所得税:①能正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业户,采取查帐计征方法纳税,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5%-35%。
②帐册不健全、不能正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业户采取核定征收率的方法纳税。
(2)企业、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支付给职工的工资、薪金以及支付给为其提供劳务的个人的报酬应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七、印花税(按营业收入的0.3‰征收)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包括在境外书立、境内使用)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应依法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建筑行业增值税计算方法
建筑行业增值税计算方法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建筑企业面临着越来越复杂的财务管理问题。
其中,增值税是建筑企业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税种。
如何正确计算和申报增值税,是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的关键之一。
本文将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介绍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和注意事项。
一、建筑行业增值税的基本规定增值税是一种按照商品和服务增值额计算并征收的税种,适用于在境内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
建筑行业作为典型的劳务型企业,其增值税的计算方法与其他行业有所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的规定,建筑服务业增值税纳税人应按照销售额的17%计算缴纳增值税。
同时,建筑服务业纳税人还可以享受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优惠政策。
二、建筑行业增值税的计算方法1. 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建筑行业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销售额× 17% - 进项税额其中,销售额指建筑企业销售服务所得的全部收入,包括税额在内。
进项税额指建筑企业在购买服务过程中支付的增值税,可以通过发票等方式进行证明。
2. 进项税额的抵扣建筑企业在购买服务时支付的增值税可以抵扣。
但是,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进项税额必须与销售额相符。
即,只有在购买服务时支付了增值税,才能在销售服务时抵扣。
(2)进项税额必须符合国家税务局的规定。
即,进项税额必须是符合国家税务局规定的票据,并且必须与实际购买服务的内容相符。
(3)进项税额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申报。
即,进项税额必须在当期申报期限内申报,否则将无法享受抵扣优惠。
3. 增值税的申报和缴纳建筑企业应按照规定时间向国家税务局申报增值税,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
具体申报和缴纳的时间以当地国家税务局的规定为准。
三、建筑行业增值税的注意事项1. 合理使用增值税优惠政策建筑企业应充分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减少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金额。
比如,可以通过合理抵扣进项税额、申请增值税退税等方式降低税负。
2. 防范增值税风险建筑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防范增值税风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2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6年7月22日)国税发[1996]1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为了加强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税收征管,我局制定了《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附件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安装业,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从事建筑安装业的工程承包人、个体户及其他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其从事建筑安装业取得的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承包建筑安装业各项工程作业的承包人取得的所得,应区别不同情况计征个人所得税:经营成果归承包人个人所有的所得,或按照承包合同(协议)规定、将一部分经营成果留归承包人个人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以其他分配方式取得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从事建筑安装业的个体工商户和未领取营业执照承揽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建筑安装队和个人,以及建筑安装企业实行个人承包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经济性质的,其从事建筑安装业取得的收入应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建筑工程类施工企业税率(3篇)
第1篇一、增值税税率1. 增值税是建筑工程类施工企业应缴纳的主要税种之一。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建筑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
2.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其增值税税率通常为3%。
3.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企业购进材料、设备租赁等行为产生的进项税额,可以用于抵扣销项税额,从而降低企业的税负。
二、营业税税率1. 营业税是建筑工程类施工企业应缴纳的另一个重要税种。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营业税税率为3%。
2. 营业税的计算方法为:应纳营业税额 = 营业额× 营业税税率。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1.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建筑工程类施工企业在缴纳营业税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的附加税。
2.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不同而有所区别:a. 市区:税率一般为营业税的7%。
b. 县城镇:税率一般为营业税的5%。
c. 不在市县城的:税率一般为营业税的3%。
四、企业所得税税率1. 企业所得税是建筑工程类施工企业应缴纳的另一个重要税种。
2. 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3.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为: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 企业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税率。
五、个人所得税税率1. 个人所得税是建筑工程类施工企业员工应缴纳的税种。
2. 个人所得税税率根据收入水平和税法规定而有所不同,通常分为7个档次。
3.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为: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薪金所得 - 起征点,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总之,建筑工程类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了解并遵守各项税率规定。
企业可以通过合理规划、优化成本结构、提高管理水平等方式,降低税负,提高企业竞争力。
同时,企业还需密切关注国家税法政策的调整,确保合规经营。
第2篇一、增值税税率增值税是我国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建筑工程类施工企业来说,增值税税率分为以下几种:1. 基本税率: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建筑工程施工税法
建筑工程施工税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税收管理,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建筑工程施工税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的纳税人。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税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等税种。
第四条纳税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第五条国家对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具有重要作用的设备和材料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第六条审计机构对建筑工程施工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不合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七条建筑工程施工税应当按照国家税收政策,合理确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保障税收的正常收纳。
第八条建筑工程施工税的征管工作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加强税收知识普及,提高纳税人的履税意识。
第九条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建筑工程施工税,对于擅自少缴或者不缴税款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对于纳税人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税务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增值税第十一条建筑工程施工活动中涉及的增值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施工增值税税率根据不同工程性质和工程规模确定。
第十三条纳税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报增值税并及时缴纳。
第十四条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当真实可靠,如有虚假信息,将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五条纳税人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若涉及转让增值税发票,应当依法报备并按照税法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
第十六条增值税税率的调整应当依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未纳税人应当按照税法规定的程序,及时办理增值税纳税资格认定手续。
第十八条增值税征收管理应当根据国家经济发展和税收政策的需要,不断完善和改进。
第十九条增值税征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增值税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税款的正常纳缴。
第二十条纳税人应当妥善保管增值税发票等相关税务凭证,接受税务机关的稽查审核。
建筑业需要交哪几种税
建筑业需要交哪几种税?税率分别是多少?1、营业税:税率3%。
2、城建税:按营业税的5%计税。
3、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的3%计税4、企业所得税:按调整后利润总额计算纳税额。
税率:3万元(含3万元)以下税率18%,3万--10万元(含10万元)税率27%,10万元以上33%。
5、房产税:计税依据有两种(1)按房产原值计算: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0%至30%)*1.2%(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算: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6、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土地面积计算。
税率:大城市0.5元至10元;中等城市0.4元至8元;小城市0.3元至6元。
7、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是以应税车船为征税对象的计量标准为计税依据,实行定额征收。
8、印花税:印花税共有13个税目,如: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借款合同、营业帐簿等。
税率分为;(1)比例税率:万分之0.5、万分之3、万分之5、千分之1。
(2)定额税率:按件贴花,税额5元。
9、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工资、薪金。
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45%。
建筑业需要交哪几种税?建筑企业分包单位的营业税由总包单位代扣代缴,A公司的营业税应该由你们一起交了,A公司和你们一起去税务局开税务分割单,A公司拿着税务分割单和你们的缴税证明就可以去税务局开发票,不需再交钱,他们应该承担的税款在你们给他们付款的时候扣下来,例如,一个工程,你们签2000万,其中1000万分包给A公司做,营业税及附加3.41%,你们给税务局交68.2万,A公司只要拿总包的完税证明去税务局开分割单,不需再交,但你们付A公司款只有1000-34.1=965.9万,相当于这1000万的税最终还是A公司交的。
税率分别是多少?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的地方所得税。
另外,再征收3%的地方所得税(浦东新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在2000年前免征地方所得税)。
建筑合同工程怎么交税
建筑合同工程怎么交税我们需要明确建筑合同工程税务处理的基本框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体系中,建筑服务通常需要缴纳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
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还可能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相关税费。
我们将通过一个虚构的建筑合同工程案例来具体说明税务处理的过程:假设某建筑公司A与业主签订了一份建筑合同,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该工程为一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计算:根据当前税法规定,建筑业增值税率为9%。
因此,建筑公司A需要对1000万元的合同金额按照9%的税率计算增值税,即90万元。
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这些通常是按照增值税额的一定比例来计算的。
2. 企业所得税的处理:如果建筑公司A是一个一般纳税人,那么在扣除成本、费用以及税金后的利润部分,需要按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具体的应纳税所得额需要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来确定。
3. 个人所得税的处理:如果工程项目中涉及到个人承包或者劳务分包,那么相关的个人可能需要根据其收入情况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根据个人的收入水平和税法规定而定。
4. 发票开具与税务申报:在完成税务计算后,建筑公司A需要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开具相应的发票,并进行税务申报。
发票的开具应当反映实际的交易情况,包括合同金额、税额等关键信息。
5. 遵守税务法规与合规操作:在整个税务处理过程中,建筑公司A必须遵守国家的税法法规,确保所有的税务操作都是合法合规的。
这包括但不限于及时申报税款、准确计算税额、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等。
建筑合同工程的税务处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多种税费的计算与申报。
建筑企业和个人在进行工程项目时,应当充分了解相关税法规定,合理规划税务事宜,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同时也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南通市市区建筑业税收管理办法
南通市市区建筑业税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市市区(含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下同)建筑业税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市政府《关于实行市区财政体制改革的通知》(通政发[2004]93号)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建筑业,是指建筑安装工程作业,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
市政建设工程、水利建设工程、交通港口建设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人防建设工程以及居民建房、家庭装修等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凡在市区范围内从事各类建筑工程作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工程建设单位以及税款委托代征单位均为本办法的管理对象。
第四条对在市区范围内的从事各类建筑工程作业应缴纳的各项地方税收,除企业所得税按税法规定由公司集中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外,其他税种如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以及对外地建筑安装企业按工程收入附征的个人所得税、综合基金等,统一按建筑工程项目所在地实行属地征管。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相关职责第五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各部门间的协作,按通政办发[2005]28号文件精神成立专门的税收管理机构:(一)由市地税局、财政局、建设局等部门负责人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税收属地征管中各部门的领导、协调与配合。
(二)“联席会议”下设“项目税收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项目办”,设在市地税局内),由市地税局征管处、财政局预算处以及市建设局建管处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交办事项,定期向“联席会议”成员汇报建设工程项目税收征管情况,组织日常工作的开展以及相关信息的传递。
(三)崇川区、港闸区和开发区由区政府(区管委会)牵头,各区财政局及相应的地税征管分局和市建管处等部门组成“区项目税收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项目办”)。
“区项目办”由各区财政局负责日常工作,接受“市项目办”业务指导,具体负责:1、本地区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信息的接受、登记和核对;2、建筑业通用发票的购领、开具和缴销;3、完税证的领用、开具和结报;4、按照委托代征税款协议进行税款的代征和缴纳;5、项目登记、税款代征等相关信息的上报与传递;6、建设工程项目的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建筑公司纳税标准
建筑公司纳税标准建筑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业类型,其纳税标准相对较为复杂。
在中国,建筑公司纳税标准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多个方面。
下面将从这几个方面对建筑公司的纳税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是增值税。
建筑公司作为一种生产性企业,其主要产品是建筑工程和工程设计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建筑公司应当按照法定税率缴纳增值税。
具体来说,对于建筑工程,按照实际发生的增值税额进行计算;对于工程设计服务,按照服务费用的3%进行计算。
建筑公司在缴纳增值税时,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不得逃避缴纳。
其次是企业所得税。
建筑公司的企业所得税主要是指其从事的建筑工程和工程设计服务所得的利润所需要缴纳的税款。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建筑公司应当按照法定税率对其企业所得税进行缴纳。
具体来说,建筑公司应当在每年的3月31日前,向税务机关申报上一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地缴纳税款。
最后是土地增值税。
在进行土地开发和房地产开发时,建筑公司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法》,对于建筑公司从事的土地开发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取得的土地增值收益,应当按照法定税率进行缴纳土地增值税。
具体来说,建筑公司应当在取得土地增值收益后的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土地增值税。
综上所述,建筑公司的纳税标准涉及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多个方面。
建筑公司在纳税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不得逃避缴纳。
同时,建筑公司在纳税过程中,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合理规划税务筹划,降低纳税风险,确保纳税合规。
希望建筑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规,做好纳税工作,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费用税率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费用税率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于施工劳务所产生的费用所应缴纳的税费比率。
在我国,施工劳务费用税率主要包括营业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
一、营业税营业税是指在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等营业活动中,按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建筑业的营业税税率为3%。
二、增值税增值税是指在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应税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活动中,增值额与销售额的差额按规定的税率征收的一种税。
自2019年4月1日起,建筑服务适用9%的增值税税率。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指在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等营业活动中,按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征收的一种税。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为7%。
四、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是指在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等营业活动中,按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征收的一种费。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教育费附加的费率为3%。
五、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是指在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等营业活动中,按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征收的一种费。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地方教育附加的费率为2%。
六、其他税费除了上述税费外,建设工程施工劳务费用还可能涉及其他税费,如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1.印花税:印花税是指在签订合同、开立账簿、领受权利许可证照等活动中,按税法规定应纳税的文件、证照、账簿、合同等凭证贴花的税。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建筑工程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
2.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取得的所得,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的一种税。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3.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取得的所得,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的一种税。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分为7个级距,分别为3%、10%、20%、25%、30%、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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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业营业税(一)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3号)4.《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安装工程营业税计税营业额涉及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与材料划分问题的公告》(苏地税规〔2011〕11号)5.《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建筑业项目营业税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苏地税规〔2011〕12号)(二)税目及税率1.税目建筑业,是指建筑安装工程作业,建筑业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
(1)建筑建筑,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在内。
(2)安装安装,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及其他各种设备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和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在内。
(3)修缮修缮,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4)装饰装饰,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使之美观或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5)其他工程作业其他工程作业,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以外的各种工程作业,如代办电信工程、水利工程、道路修建、疏浚、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平整土地、搭脚手架、爆破等工程作业。
2.税率建筑业税目适用3%营业税税率。
(三)计税营业额1.建筑业营业额基本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2.建设方提供的设备如何鉴别(1)设备按生产和生活使用目的分为建筑设备和工艺设备;按是否定型生产分为标准设备和非标准设备。
①建筑设备:房屋建筑及其配套的附属工程中电气、采暖、通风空调、给排水、通信及建筑智能等为房屋功能服务的设备。
②工艺设备:为工业、交通等生产性建设项目服务的各类固定和移动设备。
③标准设备: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产品标准进行批量生产并形成系列的设备。
④非标准设备: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非批量生产的,一般要进行专门设计,由设备制造厂家或施工企业在工厂或施工现场进行加工制作的特殊设备。
(2)材料: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经过工业加工的原料和设备本体以外的零配件、附件、成品、半成品等。
允许扣除的设备价值、数量分别以销售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上注明的实际采购价、工程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对于难以统一确定组成范围或成套范围的设备,应以设备制造厂文件上列明的清单项目确定设备范围。
3.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如何确定营业额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应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出具的纳税人属于从事货物生产的单位或个人的证明,并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4.建筑业总承包纳税人的营业额如何确定纳税人应将工程分包项目单独设置明细帐,分项目单独核算。
纳税人将建筑业项目进行分包时,如果当期计算的营业额为负数,可以结转以后纳税后一次纳税申报时纳税人的营业额为负数,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但退税数额不得超过纳税人的已纳税款。
5.装饰劳务的营业额如何确定装饰劳务的计税营业额应包括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四)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
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应用示例:2011年12月,甲工业企业与乙建筑企业签订厂房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金额2000万元。
另外,合同约定通风空调系统及部分建筑材料由甲工业企业提供,价值分别是200万元和100万元。
乙建筑企业营业税应该如何计算?分析:乙建筑企业计税营业额2000+100=2100万元。
无论建设方、施工方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如何结算,施工方缴纳建筑业营业税的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即建设方甲工业企业提供的建筑材料100万元应计入乙建筑企业的计税营业额、提供的价值200万元的通风空调系统不计入乙建筑企业的计税营业额。
因此,乙建筑企业应按2100×3%=63万元计算缴纳建筑业营业税。
二、建筑业城市维护建设税(一)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10〕35号)3.《江苏省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苏政发〔1985〕60号)4.《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问题的批复》(苏地税函〔2004〕227号)(二)纳税义务人境内所有缴纳建筑业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是建筑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
(三)计税依据建筑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款为计税依据。
(四)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三、建筑业印花税(一)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2.《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苏地税函〔2004〕52号)(二)税目税率建筑安装业适用“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税目,合同双方各按工程结算收入的万分之三计算缴纳印花税。
其他税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建筑业房产税(一)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2.《江苏省房产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二)计税依据及税率对建筑企业的房产,房产税有两种计税方式:房屋自用的以房产原值(含地价款)减除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房屋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
五、建筑业城镇土地使用税(一)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3.《江苏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实施办法》(苏政发〔2008〕26号)(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实际占用土地面积而征收的一种税。
自2007年1月1日起,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六、建筑业个人所得税(一)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27号)3.《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地税发〔2007〕71号)4.《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比例问题的公告》(苏地税规〔2011〕5号)(二)基本规定从事建筑安装业的工程承包人、个体户及其他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其从事建筑安装业取得的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承包建筑安装业各项工程作业的承包人取得的所得,应区别不同情况计征个人所得税:经营成果归承包人个人所有的所得,或按照承包合同(协议)规定、将一部分经营成果留归承包人个人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以其他分配方式取得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2.从事建筑安装业的个体工商户和未领取营业执照承揽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建筑安装队和个人,以及建筑安装企业实行个人承包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经济性质的,其从事建筑安装业取得的收入应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从事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其他人员取得的所得,分别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异地从事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纳税人的特殊规定在江苏省境内异地从事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在工程作业所在地扣缴(缴纳)个人所得税,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不得重复征收。
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有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1.异地从事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的单位和个人,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能够准确、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的,经工程作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定同意,其应扣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实行查帐征收。
2.对于未设立会计账簿,或者不能准确、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和个人,其个人所得税由主管税务机关实行核定征收。
其中采取按工程价款的一定比例核定征收税款办法的,核定征收的比例不低于工程价款的0.8%。
七、建筑业企业所得税(一)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747号)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6.《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苏国税发〔2008〕42号)7.《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国税发〔2010〕108号)(二)企业所得税预缴1.基本规定(详见下表)2.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的特殊规定(1)跨省省外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2)省内跨地区省内总机构直接管理的在省内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暂不就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其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汇总到总机构统一核算,由总机构按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