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刑诉、行政诉讼详解
行政、刑诉、民诉、商经思维导图(1)
吻i正、书证、视昕资料、电子数据、证人iiEf;、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助垃笔录等和民诉几于-致,一般不会在行政法中寺E要附身份证明,否则无娘由执法λ蛊+当事λ签各{双万签各),当事λ炬签的注明颐囡(不需屡见证λ},有翼他λ在场可自翼签吕-股!£i其书面现场笔录即可,但当事人奇异议时,可以要求锢关行政执法λ员出庭说明的,i圭院可以准许(此处是出庭说明,而不是证人道b')|锢对λ行为一行政机关烟阳一倒行政行为一副一起诉卜L旦旦旦锻音乐组证明行政行为古洼的举证货侄[证据、依据、结论古法}\ \、、涉及国凉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λ古法权益[利益]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Jl: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侬职眼睛跟的证据军匮旺,可由啤瞌道行说陌芥昕颐当事人霞见//由国家高关部门保存须由法院调取的证据I 涉E国家秘密、商业秘岳、个人隐私的证据[秘密]\\掖告不可申谴法院洞殴证据\\法院不予惆取的,可以申请司怯2议-次、、~一侬申遭酒踵的证据自当事λ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将为定票根据ι但当事λ在庭前证据川←O j -般原谊规则交换过程中没再争议并记录,a嚣的证摇除外』1对第-审认定的证据仍有争议的1法庭也应当进行质证踉λ因同-行政行为;;Ji因罔类行政行为起诉的案件,法院认为可以古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回g I法院同窟+当$λ罔);;]不仅E于诉讼代表λ,也E于奠他当事λ榄告纠正违法行为莺茜依法履行职壁而使检察院的话讼浦求主部实现,检察院应当恨诉,法院应当裁定准许[不懂1位察院变更诲讼晴求,ill 求确认原行为连藩,法院应当判决确认违法法院可以将判决结果告知但耐班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富真他相关的职能部门I注m不是检察院密切,而是法院告知①,去律规定该民币争议邵耍行政机关先行处理②行政立案违反民!J J 诉讼昔日岱姐或协议TI细③约定仲裁或者已经提起民事诉讼对行政诉讼础诉,对已经挺起的一并审理相关民币争议不1世诉的1法院应当继续审理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特殊程序国家赔偿一细It行政行为的附带审查赔偿'fj式与计�标准附带性(不可单独起诉)规范性文件必须与辙诉行政行为主闯贝菁英联性非正式立法,即规!;!以下(不吉规章}的真他组范性宜件(固务院的除外}田间忖应当在第-审开庭前提出,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在法庭调E 中提出|1法院发现立件可能环合法,应当昕取立件制定机关的忽见2制定机关申洒出庭陈述怠见的,法院应当佳许3来陈述意见或者来呢供证明材料的,不能阻止法院对规范性文种进行审E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古洼的依据[但法院无仅噩撞处理)不适用叫在翩翩申予以阐明备黑间向制定机提提出修改或者废止的司法回议多部门联合制定。
三大诉讼法比较图谱
三大诉讼法比较图谱地域管辖的确定原则管辖权的转移民事诉讼法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民诉法》第39条)行政诉讼法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
(《行诉法》第23条)刑事诉讼法依法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不能制定下级人民法院管辖。
(《六部门规定》第5条)特别注意:《刑诉若干解释》第4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人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依法审理,不再交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注意:“可以”,而不是“应当”)诉讼参与人民事诉讼法1、重大涉外案件;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如专利纠纷案件等。
(参见《民诉法》第19条,《民诉意见》第1条、第2条)行政诉讼法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行诉法》第14条)刑事诉讼法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刑诉法》)诉讼参与人刑诉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员、翻译人员民诉(诉讼参加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员、翻译人员。
(两者相同)行诉当事人民诉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诉讼代表人行诉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刑诉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法定代理人民诉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刑诉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诉讼民诉法定诉讼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指定诉讼代理人行诉与民诉相同。
三大诉讼法比较图表(民诉,行诉,刑诉)
期间
回 避 决 定
行政诉讼法 勘验人
民事诉讼法 审判人员、“书翻鉴”、 检侦人员
刑事诉讼法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其近亲属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是本案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 该法官所任职法院案件的诉 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在收到决定后 5 日内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一次(不是向上级)
回避的 复议
回避效 果
被决定回避的人员,可以在恢复庭审前申请复议一次。 对于不属于法定情形,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应当在 3 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除需要采取紧急措施
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近亲属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可以做的人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和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司法机关的现职人员本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其他法院的可以与本案的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法官检察官离任两年后离任后不得在原单位担任配偶子女不得在本单位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或其所在单位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不能作的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代表人诉讼中的代表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可以委托的人注意
讼人、第三人
第三人、诉讼代表人
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异同
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异同?三大诉讼法是司法考试的一个重要部分,它们之间有很多的相似之处,考生可以通过对比记忆很快地掌握。
(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刑事诉讼:1.危害国家安全案;2.可能判处无期、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3.外国人犯罪的案件。
民事诉讼1.重大涉外案件(标的大或案情复杂或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众多);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3.最高法院确定由中级法院管辖(海事海商,专利纠纷,重大涉港澳台民事案件,标的大或诉讼单位属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经济纠纷)。
行政诉讼:1.确认发明专利权案(专利申请案,宣告专利无效或维持案,强制许可案);2.海关处理案(纳税和行政处罚案);3.对国务院各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4.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被告为县级以上政府且基层法院不适宜审理,共同诉讼、集团诉讼,重大涉外行政,涉港澳台,其他)。
二)地区管辖刑事诉讼:1.犯罪地(即犯罪行为发生地)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居所地)为辅;2.最初受理的法院审判,主要犯罪地法院审判为辅;3.特殊情况的管辖。
民事诉讼:1.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一般原则,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例外;2.离婚管辖的特别规定;3.特殊地域管辖(9种);4.专属管辖:不动产,港口,被继承人死亡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
行政诉讼:1.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经复议改变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或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3.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三)管辖权向下转移刑事诉讼:不能民事诉讼:能(四)受理及向被告人(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的期间刑事诉讼:1.公诉(普通程序):7日内决定受理,将检察院起诉状副本开庭前10日送达被告人并告知可委托辩护人;2.公诉(建议按简易程序):3日内受理;3.自诉:2至15日受理。
解析三大诉讼(教学设计)高二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2)
9.2解析三大诉讼(教学设计)【教学目标】1.诉讼的含义和地位;2.诉讼的特点;3.诉讼的主要类型;4.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的主要区别。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认同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权威。
科学精神:掌握诉讼的科学内涵,掌握诉讼的类型。
法治意识:学以致用,增强法治意识,把法治作为学习、生活、工作的准则和指南。
公共参与:积极利用法律办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教学重点】诉讼的含义、特点。
【教学难点】诉讼的类型。
【教学方法】合作探究法、讲授法、情境探究法。
【教学过程】一、导入新课播放视频《我国公益诉讼制度实践与成效》二、新课讲授议题一:诉讼及其特点议学情境:近日,一则新闻令人咂舌,一位63岁的阿姨,被美容院套路,十个月的时间花掉了544万,陷入了家庭危机。
起初发现,还是因为王先生和爱人陈女士对账,王先生发现家里的积蓄凭空消失了,在他的再三逼问下,妻子才说:“我们没有钱了,因为我做美容了。
”自2021年6月起,陈女士在一家美容院,累计消费544万元。
得知消息后,陈女士的家人,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报警求助。
因为他们的母亲陈女士,不但不肯说出实情,反而袒护那家美容院,阻拦者不让报警,说别人(美容院的人)对她挺好的。
到了美容院,警方想让美容院提供消费明细、病历单等,美容院却拒不提供,说已经丢失。
美容院说,陈女士有炎症,需要进行一系列的身体调理,最后通过明细得知,陈女士最大的当日消息,高达79万元。
警方告诉陈女士,她是被骗了,被美容院洗脑了。
她才追悔莫及,说这笔钱原本是卖房子的钱,是给老公治病用的,老公是癌症病人,如今却这样打水漂了,说对不起老公,对不起儿子。
议学任务:如果你是陈女士,你会采取哪种方式维权?学生讨论回答:教师总结:1、诉讼:(1)含义:诉讼又称“打官司”,就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2)地位: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3)特点: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
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比较表格全部
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比较表格全部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地域管辖1、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改变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或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3、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冲突解决:最先收到起诉状法院1被告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为一般原则;原告所在法院管辖为例外规定;22-232民事诉讼中有大量的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24-35条离婚管辖的特别规定;特殊地域管辖9种;专属管辖:不动产;港口;被继承人死亡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对于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时的冲突解决:最先立案法院1犯罪地法院即犯罪行为发生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法院包括户籍所在地、居所地管辖为辅;2最初受理地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法院管辖为辅;3刑事诉讼中也有一些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被告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学习工作地冲突解决:最先受理法院管辖异议接到应诉通知10日内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管辖权向下转移能..上级法院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法院审判能..上级法院有权审理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有上级法院审理..不能..依法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不能指定下级法院管辖..注: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院提起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中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依法审理;不再交基层法院审理..起诉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公诉: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按审判管辖规定;向法院提起公诉..自诉:1属于刑诉法170条规定的案件;2属于本院管辖的;3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反诉条件无1、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2、须在本诉进行中受理后至辩论终结提出;3、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诉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1、对象是本自诉案的被告人;2、反诉的内容与本案有关;3、反诉的案件属于: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4、反诉应在诉讼过程中即最迟在自诉案4、须与本诉适用同一诉讼程序;5、须反诉与本诉间存在牵连关系..件宣告判决以前提出..受理及向被告人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的期间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决定立案;5日内发送应诉通知书;7日内不能决定是否立案时;应先立案;不立案也不裁定时;当事人向上一级法院申诉或起诉;符合条件的应受理..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人..被告收到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收到后5日内送达原告..1、公诉普通程序:7日内决定受理;将检察院起诉状副本开庭前10日送达被告人并告知可委托辩护人;2、公诉建议按简易程序:3日内受理;3、自诉:2至15日受理..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无1、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2、不适用简易程序: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2已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3发回重审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1、同时具有: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所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管、单处罚金;检察院建议或同意适用简易程序;2、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3、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二被告人、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三被告人系盲、聋、哑人的;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的情形无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化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并组织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同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算..1、公诉案被告人不构成犯罪;2、公诉案被告人应当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3、公诉案被告人当庭翻供;否认犯罪事实;4、事实不清;证据不足;5、其他..审理期限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提交答辩状10日收到之日起15日内不提交答辩状;但被告及辩护人在开庭前5日提供有关材料诉讼参与人诉讼参加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员和翻译人员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勘验、翻译人员当事人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诉讼代表人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法定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亲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权或监护关系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诉讼代理人法定诉讼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指定诉讼代理人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自诉案件: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附带民事: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近亲属范围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注:刑诉中的近亲属往往与辩护人的资格结合在一起..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可以成为辩护人..一审审限立案之日起3个月;有特殊情况要延长的;由高院批准高院要延长的;由最高院批准..基层申请延长的;报请高院;同时报中院备案..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特别程序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要延长的;报请本院院长批准;最长不超过6个月;还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立案之日起3个月;不得申请延长..发回重审和再审不得适用30日;从立案之日或公告期满之日选民资格案除外A:公诉和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刑诉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交通不便边远地区;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涉及广;取证难的重大复杂案件规定的情形;经高院批准决定;可再延长1个月;B: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6个月;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3个月..受理后20日调解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诉讼案件可以适用调解..1调解在民事诉讼中是一项基本原则;在自愿和合法的基础上;只要案件性质适合调解;人民法院都可以进行调解..可以——选择2对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必须首先进行调解..应当3下列简单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1、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2、劳务合同纠纷;3、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4、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5、合伙协议纠纷;6、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1、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可以进行调解;2、对刑诉法第170条前两项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自诉可调解;3、对公诉、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自诉;不适用调解..作出判决的期限一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二审: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普通程序: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有特殊情况;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报上级法院批准;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和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法定情形之一的;经高院批准或决定2个月内..特殊情况需延长;须经高院或最高院批准.. 2、简易程序: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3、对判决的上诉案件: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由本院院长批准延长;4、对裁定的上诉案件: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没有可以延长的规定可再延长1个月;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6个月;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3个月;简易程序:20日..判决上诉、抗诉和裁定上诉、抗诉的案件:1个月;至迟不超过1个半月;有法定情形之一的;经高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1个月;最高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其延期由最高院决定..送达判决书时间人民法院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宣判后10日内向当事人送达判决书..人民法院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5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上诉期限判决:15天;裁定:10天;法律规定当事人只能对“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3种特定裁定上诉;对其他民事裁定不准上诉..判决:15天;裁定:10天;法律规定当事人只能对“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3种特定的裁定上诉;对其他民事裁定不准上诉..同行诉法判决:10天被害人5日内请检察院抗诉;裁定:5天;对附带民事判决或裁定上诉期限按刑事部分确定期限;原审附民事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按民诉规定..上诉主体一审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1、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2、诉讼代表人;3、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一审判决承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2、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3、附民诉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对附民诉部分有上诉权;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刑事判决不服;只能请求检察院抗诉..上诉限制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发生法律效力法律规定当事人只能对“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提起上诉;对其他民事裁定不能上诉..法律没有规定限制可以提起上诉、抗诉的刑事裁定的种类..二审审限2个月;有特殊情况要延长的;由高院批准高院要延长;由最高院批准..1、不服判决: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需延长;报请本院院长批准;2、不服裁定: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没有特殊情况延长的规定..1、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2、有刑诉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经高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1个月最长计75天;3、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由最高法院决定..二审范围对原审法院的裁判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第二审审理应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当事人没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除外..二审法院应当就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二审审判原则应当对原审法院的裁判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范围限制..二审被诉行政机关不得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他人利益除外..1、二审就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抗诉范围限制;2、上诉不加刑检察院抗诉、自诉人上诉除外..二审维持原判的形式判决判决裁判当事人提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法律对申诉和提起再审没有期限规定再审审限按一审程序审理的;3个月作出裁判;有特殊情况要延长的;由高院批准高院要延长;由最高院批准..按二审程序审理的;2个月作出裁判;有特殊情况要延长的;由高院批准高院要延长;由最高院批准..再审原是一审终结的用一审程序;原是二审终结的;用二审程序;提审的;按二审程序..3个月审结: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3个月..申诉期限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2年为不变期间..刑罚执行完毕2年内..不予受理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不予受理可以对同一请求再次起诉..但离婚和好与维持收养关系无新情况在6个月内不得再起诉..因未交纳受理费而再次起诉或上诉并交纳费用的应受理..自诉案件除因证据不足撤诉的外;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裁定驳回起诉..有新证据的;应当受理..调解结案后反悔的;不再受理..中院管辖1、确认发明专利权案专利申请案;宣告专利无效或维持案;强制许可案;2、海关处理案纳税和行政处罚案;3、对国务院各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4、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被告为县级以上政府且基层法院不适宜审理;共同诉讼、集团诉讼;重大涉外行政;涉港澳台;其他..1、重大涉外案件标的大或案情复杂或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众多2、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包括:海事、海商案件;专利纠纷案件;涉港澳台重大民事案件;标的大或诉讼单位属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经济纠纷..1、危害国家安全案件..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3、外国人犯罪的案件..再审对原判决的态度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不能停止原判决的执行..证据形式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三被害人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录;七视听资料..直接证据能够单独地、直接地证明事实的证据能够单独的直接指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单个证据无法证明待证事实;需要通过与其他证据联系在一起;才可能证明待证事实..不能单独直接指明案件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才能证明的证据..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1、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方式取证;2、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证..如在他人家里安装窃听器等所获取的一切证据民事证据规定68条严禁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式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高法解释31条调取证据质证依申请调取的证据由当事人质证;依职权调取的证据可由法庭进行说明并听取当事人意见无须质证审判组织1、不适用独任制..2、由审判员、陪审员组3人以上的合议庭1、简易程序独任制..2、特别程序独任制;但选民案、重大疑难案除外..3、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数目为单数..4、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数目为单数..5、再审案件另行组成..1、简易程序:可由1人独任..2、普通程序:由审判员3人或审判员、陪审员3人组成合议庭..3、上诉或抗诉:审判员3—5人组成合议庭..4、高院、最高院审理一审案件;由审判员3—7人或审判员、陪审员3—7人组成合议庭..5、死核、死缓复核:由最高院、高院审判员3人组成..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审判长书记员审判长回避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回避事由1、与本案有利害关系..2、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到公正处理案件的..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到公正处理案件的..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2、本人或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到公正处理案件的..回避决定及被申请人员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工作是否应停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其他人员”包括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行政复议案件中不服决定申请复议的;复议期间不停止参与本案工作院长回避由本案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回避;由同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员的回避;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对出庭的检察人员、书记员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指派该检察人员出庭的人民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法院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其回避问题由法院院长决定..要求公安机关负责人回避;应当向公安机关同级的检察院提出;由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案件的工作即:开始先暂停;复议不停止;侦查不停止回避复议无明确规定法院对回避申请3日内决定;申请人不服决定;申请复议一次;法院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驳回申请决定后;不服决定;5日内申请复议一次;有权机关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不公开审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不公开..1、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2、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1、有关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2、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一律不公开;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一般也不公开;3、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商业秘密的;应当决定不公开..是否准许撤诉在宣判前;原告自愿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也可以裁定不予准许;不准许原告撤诉的;可以在原告拒不到庭时作出缺席判决1公诉案件:在宣判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诉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准许;也可以裁定不予准许;2自诉案件:在宣判前;自诉人出于自愿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按撤诉处理原告未按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经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在按撤诉处理后;原告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1、原告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2、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3、原告或上诉人未按时交纳诉讼费的..注:原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1、自诉案件的原告经两次传唤不到庭的..2、自诉案件的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3、公诉案件检察院在补充侦查期间内没有提请法院恢复法庭审理的..4、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撤诉后能否1、原告撤诉后以同一1、撤诉或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1、公诉:法院裁定准许检察院抗诉的;没再次提起起诉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不予受理;2、但未按期交受理费而按撤诉处理的;原告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并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应予受理..请求再次起诉;法院应受理;2、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受理被告不受此限..有新事实、证据;检察院重新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2、自诉: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法院不予受理..申请恢复诉讼的期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法院决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五日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延期审理无明确规定1. 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2. 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3. 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4. 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1、需要重新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勘验的..2、检查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1个月补充完毕;3、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审判的..4、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律师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5、辩护人依照有关规定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准许;如果被告人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延期..6、检察院变更、追加起诉而需要给辩护人必要的时间准备辩护意见的..中止诉讼中止审理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其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理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行诉法加:发现裁判文书或者裁决文书认定的事实有重大问题的;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1、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期内无法继续审理的..2、由于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3、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下落不明的..4、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因情况不再适用简易程序的..终止审理1、原告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近亲属放弃诉讼权利;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1、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法考考试科目介绍
法考共包含8个科目,分别是:刑法、民法、刑诉法、民诉法、商经法、行政法、理论法、三国法。
每个科目内容虽不同,但有些共同点~之间的知识点是相通的。
一、刑法1、在法考中,刑法在客观题部分的分值在35分左右,主观题部分的分值在30分左右,是法考中分值较高的学科之一。
2、从刑法体系来看,分为总则和分则,二者相互联系、缺一不可。
总则部分包含三部分内容——概述、犯罪论、刑罚论,其中犯罪论是总则的核心,也是刑法学的核心,需要多加把握。
分则按照所侵犯的法益不同分为十个章节,其中难点、要点主要集中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以及贪污贿赂罪以及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罪名中。
相对其他学科,刑法需要记忆的内容较少,但是需要理解的内容非常多。
3、刑法的学习要求建立知识框架体系,深入思考和理解基础理论,仔细辨析相似罪名,揣摩法条的深层含义,用理论联系案例并将理论、法条、案例融会贯通,才能达到合格的刑法水平。
二、民法1、分值地位高,客观题近几年考察分值都在45分左右。
2、知识点庞杂,包括民法总则、物权法、债法总论、合同法、人格权法、婚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其中包含众多细碎概念和具体规则。
3、侧重点突出,客观题考试中,总则主要考查自然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物权主要考查占有、物权请求权、物权变动、善意取得、担保物权;合同主要考查合同相对性、代位权与债权人撤销权、合同的解除、违约责任、买卖合同、借款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保证;侵权责任主要考查各类具体的侵权行为。
4、注重案例思维,题目所涉及主体法律关系较为复杂,需要考生耐心细致分析、准确判定法律关系。
三、行政法1、复杂的外表,简单的本质行政机关与行政行为离普通人的日常生活是有距离的,我们很难用生活常识理解行政法律关系,因此“入门难”是行政法的学科特点。
有人想到行政法,就想到成百上千部法规,但其实法考中行政法知识并不繁杂,我们只用掌握宏观的制度体系即可,整体来看,法考中的行政法是一门较为浅显的学科。
2020年法考备考资料·民诉刑诉易混考点 (讲义版)
民诉、刑诉易混考点对照讲解主讲人:向高甲NO.1基本概念NO.2基本原则NO.3辩论原则V S辩护原则2 / 2抗诉 抗诉 (3)辩论的阶段并不限于法庭辩论阶段。
民诉辩论原则 主体双方当事人。
内容实体内容、程序内容。
阶段 诉讼全过程,一审、二审、再审均可。
(例外:执行阶段、 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不适用辩论原则)A 当事人辩论权的行使仅局限于一审程序中开庭审理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B 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起诉状和答辩状是其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C 证人出庭陈述证言是证人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D 特别程序不适用辩论原则【小试牛刀】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刑诉 题)A 在任何情况下,对任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者剥夺其辩护权B 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基本的诉讼权利,有关机关应当为每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免费提供律师帮助C 为保障辩护权,任何机关都有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帮助的义务D 辩护不应当仅是形式上的,而且应当是实质意义上的NO .4 检察监督原则刑诉 监督范围公、检、法的各项刑事诉讼活动(立案、侦查、审判、执行) 监督方式纠正意见、检察建议、抗诉、立案侦查 抗诉对象判决、裁定 抗诉种类二审抗诉、再审抗诉 再审监督上抗下 民诉 监督范围法院的民事诉讼活动。
(监督审判及执行活动,不监督仲裁活动) 监督方式抗诉或者检察建议 抗诉对象判决、裁定、调解书 抗诉种类 仅有再审抗诉再审监督 上抗下或者向同级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已经生效【小试牛刀】关于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下列选项正确的是?(请从民诉、刑诉分别作答) A 甲县检察院认为甲县法院的生效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向其提出检察建议B 乙市检察院就合同纠纷向仲裁委员会提出检察建议,要求重新仲裁C 丙县检察院认为丙县法院一审未生效裁判有错,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二审抗诉D 丁县检察院认为丁县法院调解书损害了公共利益,有权提出再审抗诉出庭支持抗诉移送 抗 诉 抄送 一审未生效 文书同级送E 戊市检察院认为其下级法院的生效判决有错,有权向戊市中院提出再审抗诉NO.5调解原则A 实现担保物权的程序B 请求确认调解协议效力C李某诉张某离婚纠纷一案D向某和王某侵权纠纷案,法院执行过程中【小试牛刀】下列哪些案件法院审理时可以调解?(刑诉题)A 《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B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C 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后被害人提起自诉的强奸案件D 刑事诉讼中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NO.6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的特殊情形诉、刑诉分别判断)NO.7和解的范围A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既可以调解也可以和解B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既可以调解也可以和解C 公诉转自诉案件既可以调解也可以和解D 刑事诉讼中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既可以调解也可以和解NO.8和解的法律效果是?(民诉题)A.当事人无权向法院中请撤诉B.因当事人巳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应者裁定终止诉讼程序C.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D.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小试牛刀】甲过失致乙死亡,人民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起诉甲,死者父母与甲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
有关诉讼的知识点总结
一、诉讼的概念和基本特征1. 诉讼的概念诉讼是指当事人通过司法机关进行的争议解决程序。
它是指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争议,当事人请求法院或其他司法机关以解决纠纷和争议的一种程序。
诉讼是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纠纷和争议的正当方式,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
2. 诉讼的基本特征(1)法定程序性:诉讼必须在法定程序下进行,当事人不能自行决定争议的解决方式,必须依法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请求,并接受司法机关的处理。
(2)法律性质:诉讼是国家对纠纷和争议进行处理的手段,它是国家权力的运用,必须在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下进行,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
(3)异议处理: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有权对与自己利益有关的法院所作的决定提出异议。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也会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诉讼的程序和原则1. 诉讼程序诉讼程序是指诉讼活动由一系列程序组成,包括诉讼请求的提出、受理、审查、庭审、判决等一系列环节。
诉讼程序是司法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审查、处理的一种制度安排,是一种有机的结合了法定程序和法律程序的制度。
2. 诉讼原则(1)平等原则:诉讼平等原则是指在诉讼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当事人应当是平等地享有诉讼权利,法院和其他司法机关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当不偏不倚地对待当事人,保障当事人的平等地位。
(2)合法原则:诉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法院和其他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应当坚持法律原则,依法审理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公正原则:诉讼活动必须是公正的,法院和其他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应当秉持公正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审理。
(4)追求真相原则:诉讼活动应追求真相,法院和其他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应当依法收集证据,审查证据,查明事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 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指当事人因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发生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申请解决争议的活动。
行政诉讼法简答、名词解释
行政诉讼法简答、名词解释第一章行政诉讼法概述名词解释: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组织或个人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国家审判机关提起诉讼,由国家审判机关行使行政审判权解决行政争议的司法活动。
简答题:一、行政诉讼及其特征: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组织或个人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国家审判机关提起诉讼,由国家审判机关行使行政审判权解决行政争议的司法活动。
特征: 1、行政诉讼的一方当事人是行政主体2、行政诉讼解决的是行政争议3、行政诉讼是法院行使行政审判权的活动4、行政诉讼的目的是为行政相对人提供行政法律救济,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二、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的区别:1、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
提起刑事诉讼的主体是犯罪行为的被害人(自诉),或者检察机关(公诉),而行政诉讼提起诉讼的主体是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诉讼的目的不同。
刑事诉讼的目的是为了查明案件真实情况,判断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行政诉讼的主要目的是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提供司法救济,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政。
3、诉讼的结果不同。
刑事诉讼的结果是法院刑事审判庭作出是否犯罪和是否处以处罚的判决,行政诉讼的结果往往是法院的行政审判庭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与否、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判决。
第二章行政诉讼范围名词解释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又称“行政审判权范围”或“可诉行为范围”,是指法院受理行政争议案件的界限,即可受理什么样的案件,不能受理什么样的案件,哪些行政活动应当由法院审查,哪些不能被审查。
简答题:一、行政诉讼法院应予受理的案件范围1、行政处罚案件。
包括人身罚、财产罚、资格罚、行为罚。
2、行政强制措施案件3、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案件4、行政许可案件5、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6、抚恤金案件7、违法要求履行义务案件8、其他侵犯人身权、财产权案件二、行政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范围1、国家行为2、抽象行政行为3、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5、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6、行政机关的调解行为和仲裁行为7、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8、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9、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第三章行政诉讼的管辖名词解释1、判的组织体制、公民诉讼保护、宪政分权体制等问题的中重要诉讼法律制度2、级别管辖:是不同审级的人民法院之间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划分。
民事诉讼、刑事自诉与行政诉讼
民事诉讼、刑事⾃诉与⾏政诉讼 ⼀、⾃诉案件 ⾃诉案件指被害⼈、或其法定代理⼈、近亲属为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提起⾃诉,被害⼈或其法定代理⼈、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书⾯或⼝头的⽅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民法院提出。
⾃诉⼀般⽤书⾯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诉状。
但是,⾃诉⼈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头告诉,由⼈民法院⼯作⼈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诉⼈宣读,⾃诉⼈确认⽆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诉⼈、被告⼈、代为告诉⼈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地、⽂化程度、职业、⼯作单位、住址; (⼆)被告⼈犯罪⾏为的时间、地点、⼿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三)具体的诉讼请求; (四)致送的⼈民法院的名称及具体时间; (五)证⼈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如果被告⼈是3⼈以上的,⾃诉⼈在告诉时需按被告⼈的⼈数提供⾃诉状副本。
⼈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诉状或⼝头告诉第2⽇起15⽇内作出是否⽴案的决定,并书⾯通知⾃诉⼈或带为告诉的⼈,对于已经⽴案的,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诉案件,如果⾃诉⼈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诉⼈撤诉或裁定驳回起诉。
但当⾃诉⼈⼜提出新的⾜以证明被告有罪的证据⽽再次起诉时,⼈民法院应当受理。
⼆、民事诉讼,刑事⾃诉,⾏政诉讼有何不同 (⼀)、案件性质不同,⾏政诉讼解决的是⾏政主体与⾏政相对⼈之间的⾏政争议;民事诉讼解决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争议;刑事诉讼解决的是被告⼈的犯罪和刑罚问题。
(⼆)、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政诉讼由⾏政相对⼈,利害关系⼈提起,⾏政主体没有起诉权和反诉权;民事诉讼双⽅当事⼈都有权提起,并互有反诉权;刑事诉讼⾃诉案件由受害⼈提起,公诉案件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
(三)、起诉的先⾏条件不同,⾏政诉讼要求存在某个⾏政⾏为为现⾏条件;民事诉讼不需要现⾏条件;刑事诉讼要求被告涉嫌犯罪为前提。
诉讼的分类
诉讼的分类
诉讼是指当一方发现另一方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其他合同条款时,采取法律行动来保护自身利益或者捍卫公正的过程。
在不同的法律体系中,诉讼一般被分为几大类。
第一类是民事诉讼,它是当两方之间发生法律关系时,发生纠纷时展开的诉讼案件。
这种诉讼的主要任务是要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有关责任的归属,以此来实现社会正义。
在民事诉讼中,原告和被告可以是个人、公司、组织等。
第二类是刑事诉讼,它是当有人违反刑法而受到审判时,开展的诉讼行为。
它的主要任务是要确定犯罪行为及其责任,而不是权利义务关系。
在刑事诉讼中,原告和被告只能是政府机构,而不能是个人或者公司。
第三类是行政诉讼,它是当行政机关或者部门做出强制或者权威性行政判决,而被告认为有违法的行为时,展开的诉讼案件。
主要的任务是让有争议的行政活动重新审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以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最后是军事诉讼,它是当军人犯有触犯军法律行为时,开展的一种诉讼案件。
其主要任务是为军事活动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并依据军法的规定,维护军队的纪律。
诉讼是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环节,它可以有效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而对于对方的违法行为也可以提出严肃的处罚,从而维护社会的和谐秩序。
因此,为了避免纠纷,双方在发生任何纠
纷时,都要根据以上不同类型的诉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构成,以避免纷争出现在社会中。
诉的概念和分类
诉的概念和分类概念:诉是指在司法程序中向法庭或相应的司法机构提出的请求或申诉。
诉是管理社会纠纷的方式,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公正和秩序。
法院是一个独立的、有权的、有责任的司法机关,可以在诉讼程序中对争议进行公正的解决。
在大多数国家,诉可以相互区分为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
分类:一、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是指监察机构或公安机关采取法定手段,收集证据,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经过检察院审查,依照法定程序,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的诉讼行为。
刑事诉讼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利益,对违反社会法律的人进行惩罚,以保证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二、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指当事人对民事纠纷提起的诉讼。
民事诉讼包括民事侵权纠纷、合同纠纷、财产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
民事诉讼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民事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的诉讼。
行政诉讼的主要特点是针对行政主体的不当行为及其后果,要求行政主体予以撤销、改正或赔偿;在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不仅承担被告的角色,而且承担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职责。
四、宪法诉讼宪法诉讼是相对特殊的诉讼形式,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合法权利受到违法侵害而直接向宪法法院提起的诉讼。
在宪法诉讼中,法院需要判定是否符合宪法法律原则,以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总结:诉作为一种法律手段,为人们解决各种纠纷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通过上述对不同类型的诉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是最常见的诉方式。
但在特殊情况下,行政诉讼和宪法诉讼也是重要的诉方式。
通过认识不同类型的诉,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司法应用的范围和方法。
同时,了解关于不同类型的诉的法律知识也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区别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区别关键词刑事诉讼行政诉讼一、美国的令状主义模式1.令状主义模式概述令状主义,是指执行侦查职能的官员在执行逮捕、搜查、扣押、监听等强制侦查行为时,原则上必须有法官或其他中立的官员签发的令状才能进行的原则①。
1791年美国宪法第四条修正案“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
除依照合理根据,以宣誓或代誓宣言保证,并具体说明搜查地点和扣押的人或物,不得发出搜查和扣押状。
”被认为是美国令状主义原则确立的宪法依据。
2.令状主义模式的积极意义一方面,令状主义具有监督执法的意义,通过令状这一法定形式督促侦查机关只有在具备足够的法定材料,有了足够的怀疑以后才开展对涉案当事人的强制侦查措施,因为只有在具备“合理根据”的情况下,法院才会批准令状。
另一方面,它也具有保障人权的意义,相比由侦查机关单方面决定相对人的命运,中立第三方的法院的参与也有利于保障公民的人权,以避免侦查机关在决定有关事项时存在立场上的偏私。
3.令状主义模式的局限令状主义的局限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它可能被“形式化”,因为案件繁多,司法资源有限,再加之实际情况被侦查机关所挟持,呈现给法官的只是书面纸质的东西,法官难免由于无法了解真相而急急作出判断。
第二,签发令状这一程序只能进行事先的监督,而签发令状以后的情况法官无法掌控。
第三,针对令状本身的救济制度也需完善。
二、俄罗斯的司法审查模式1.司法审查模式的基本概况司法审查模式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法院对侦查机关“强制处分”行为的决定权。
根据《俄罗斯联邦刑事诉讼法典》第101条的规定,法院有权对包括羁押、延长羁押期限、停职、扣押财产、金钱处罚等在内的对当事人的权利具有比较严重的影响的强制处分行分作出裁定。
而其它强制处分行为可由侦查机关或法院决定。
二是法院受理对侦查机关人员行为的申诉②。
根据第123条和125条的规定,对于侦查中“可能损害刑事诉讼参加人宪法权利和自由”的强制措施,刑事诉讼参与人可以向审前调查进行地的法院提起对这些行为的司法审查。
简述诉的分类
简述诉的分类诉是一种表达不满、不平或请求正义的方式,它可以通过不同的分类来更好地理解和解决问题。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诉的分类:1. 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是指由公诉机关或被害人提起的对犯罪行为的追究和审判。
在刑事诉讼中,法院根据刑法规定的罪名来判断被告人的有罪或无罪,并做出相应的判决。
2. 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指民事纠纷当事人通过法院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断争议的事实和权利,并做出相应的判决或裁定。
3. 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不服,向行政机关所属的法院提起的诉讼。
在行政诉讼中,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并做出相应的判决。
4. 劳动争议诉讼:劳动争议诉讼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而产生的争议,通过劳动争议解决机构或法院解决的一种方式。
在劳动争议诉讼中,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判断争议的事实和权益,并做出相应的裁决或判决。
5. 知识产权诉讼:知识产权诉讼是指因对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而产生的争议,通过法院解决的一种方式。
在知识产权诉讼中,法院根据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判断侵权行为的事实和权益,并做出相应的判决或裁定。
6. 环境保护诉讼:环境保护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环境污染等环境问题提起的诉讼。
在环境保护诉讼中,法院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判断环境问题的事实和责任,并做出相应的判决或裁定。
7. 人权诉讼:人权诉讼是指对侵犯人权行为提起的诉讼。
在人权诉讼中,法院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际人权公约的规定,判断侵权行为的事实和责任,并做出相应的判决或裁定。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诉的分类,每种分类都有其特定的法律程序和规定。
通过诉,我们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实现法律的公正适用。
无论是哪种类型的诉,都需要我们理性、公正地对待,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三者的不同之处是什么
民事诉讼,⾏政诉讼,刑事诉讼三者的不同之处是什么
民事诉讼是诉讼的基本类型之⼀。
法院在当事⼈和其他诉讼参与⼈参加下,审理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由这种活动所产⽣的诉讼关系的总和,民事诉讼、⾏政诉讼、刑事诉讼三者的不同之处是什么?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民事诉讼,⾏政诉讼,刑事诉讼三者的不同之处是什么
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争议;⾏政诉讼所要解决的是国家⾏政机关的具体⾏政⾏为是否合法、正确问题;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涉嫌犯罪的⼈是否确实犯罪和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问题。
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
民事诉讼中双⽅当事⼈都可以提起诉讼,原告起诉后,被告可以反诉;⾏政诉讼只能是由⾏政管理的相对⼈提起诉讼,⾏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不能反诉;刑事诉讼除⾃诉案件由⾃诉⼈提起诉讼外,均由⼈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举证责任不同。
在民事诉讼中,谁主张权利谁负责举证;在⾏政诉讼中,只由被告(⾏政机关)负举证责任;
在刑事诉讼中,公诉⼈负有提供被告⼈有罪的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被告⼈不负举证责任,但可以提出⾃⼰罪轻或⽆罪的材料为⾃⼰辩护。
适⽤的法律不同。
民事诉讼主要适⽤《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政诉讼主要适⽤⾏政法律、法规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主要适⽤《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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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
第一章概论
1,刑事诉讼:即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依照法律的规定程序,追诉犯罪,解决被追诉人的刑事责任的活动。
2,刑诉的特征:A由国家专门机关主持进行
B公安司法机关行使国家刑法权的活动
C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
D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进行
3,死刑复核程序只适用于判处死刑的案件
审判监督程序只适用于已经生效的裁判
4,刑诉法在性质上是基本法。
程序法,公法
5,渊源;宪法,刑事法典,有关法律规定,司法解释,行政法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国际条约。
6,刑诉,民诉和行政诉讼的区别:
第二章刑诉的历史
1,弹劾式诉讼:A控审分离B审判以言辞辩论的方式进行,发挥争讼双方的作用C法官处于消极的仲裁的地位,只听取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情况,证据,认定案件的事实和作出判决D当无法判决时,法官求助与神明。
2,纠问式诉讼:A法官主动依职权追究犯罪B控审不分,集法官一身C国家官吏可以主动发现和追究犯罪D审判一般秘密进行e原被告没有诉讼主体地位。
3,职权主义诉讼:A法官推进诉讼进程B法官主动调查证据,主动询问以及其他可以证明的方法C实行不变更原则,案件一旦诉至法院,不能撤回,诉讼的终止以法院判决为准。
第一讲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的关系
区
解决民事争议,其目的是保障 解决的是行政争议, 目的是审 打 击 犯 罪 和 保 障 人
当事人民事权益的实现。 任务、
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为行政 权。 相对人提供法律救济。 保护公
目的
民的合 法 权 益, 维 护 和 监 督 行
别
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3
续表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当事人的 诉讼权利
( 二)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的关系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行政诉讼所解决的相当一部分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 司法机关在解决被
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交织在一 发现本案涉及犯罪需要追究刑事 告人的刑事责任的 联
起,因此成为解决民事争议的 责任的,如果刑事责任涉及的案件 同时, 可 附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 审。 针对刑事责任的
审理对象 及判决
确认 判 决、 给 付 判 决 和 变 更 判 决,可 以 直 接 决 定 当 事 人 的 民 事权利义务。
性,有权作出维持、 撤销判 决、 强制履 行 和 有 限 的 变 更 判 决, 但通常不对当事人在行政法上
的意见( 以下简称枟民诉法意见枠);
法枠、枟 人民检察院组织 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
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 法枠 中 有 关 审 判 组 织、 法枠 ( 以 下 简 称 枟 国 家 赔 偿
法 执行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枠 的若干 审判程序以及法律监督 法枠)、枟监狱法枠、枟律师法枠;
义务
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完 全对等。 被告有反诉权。 当事 人都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义 务。
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并 不完全对等,如公民、法人或其 他组织享有起诉权, 而作为执 行公务行使职权的行政机关就 无起诉权, 也无反诉权。 被告 行政机关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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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上级法院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法院审判
能。上级法院有权审理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有上级法院审理。
不能。依法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不能指定下级法院管辖。
注: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院提起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中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依法审理,不再交基层法院审理。
起诉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没有规定限制可以提起上诉、抗诉的刑事裁定的种类。
二审审限
2个月,有特殊情况要延长的,由高院批准(高院要延长,由最高院批准)。
1、不服判决: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需延长,报请本院院长批准;
2、不服裁定: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没有特殊情况延长的规定。
1、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受理后20日
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诉讼案件可以适用调解。
(1)调解在民事诉讼中是一项基本原则,在自愿和合法的基础上,只要案件性质适合调解,人民法院都可以进行调解。(可以——选择)
(2)对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必须首先进行调解。(应当)
(3)下列简单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
诉讼代理人
法定诉讼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指定诉讼代理人
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
自诉案件: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附带民事: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近亲属范围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普通程序
简易程序
特别程序
普通程序
简易程序
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要延长的,报请本院院长批准,最长不超过6个月,还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立案之日起3个月,不得申请延长。
发回重审和再审不得适用
30日,从立案之日或公告期满之日
选民资格案除外
A:公诉和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刑诉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交通不便边远地区;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涉及广,取证难的重大复杂案件)规定的情形,经高院批准决定,可再延长1个月;B: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6个月,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3个月。
反诉条件
无
1、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
2、须在本诉进行中(受理后至辩论终结)提出;
3、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诉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
4、须与本诉适用同一诉讼程序;
5、须反诉与本诉间存在牵连关系。
1、对象是本自诉案的被告人;
2、反诉的内容与本案有关;
3、反诉的案件属于: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按二审程序审理的,2个月作出裁判,有特殊情况要延长的,由高院批准(高院要延长,由最高院批准)。
再审原是一审终结的用一审程序;原是二审终结的,用二审程序;提审的,按二审程序。
3个月审结: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3个月。
申诉期限
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2年为不变期间)。
刑罚执行完毕2年内。
(3)发回重审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
1、同时具有: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所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管、单处罚金;检察院建议或同意适用简易程序;2、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3、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不予受理
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不予受理
可以对同一请求再次起诉。(但离婚和好与维持收养关系无新情况在6个月内不得再起诉。)(因未交纳受理费而再次起诉或上诉并交纳费用的应受理。)
3、对公诉、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自诉,不适用调解。
作出判决的期限
一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
二审: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内。
特殊情况需延长,须经高院或最高院批准。
1、普通程序: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有特殊情况,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报上级法院批准;
4、反诉应在诉讼过程中即最迟在自诉案件宣告判决以前提出。
受理及向被告人(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的期间
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决定立案,5日内发送应诉通知书;7日内不能决定是否立案时,应先立案;不立案也不裁定时,当事人向上一级法院申诉或起诉,符合条件的应受理。
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人。被告收到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收到后5日内送达原告。
2、简易程序: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
3、对判决的上诉案件: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由本院院长批准延长;
4、对裁定的上诉案件: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没有可以延长的规定)
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和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法定情形之一的,经高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1个月;
(同行诉法)
判决:10天(被害人5日内请检察院抗诉);裁定:5天;对附带民事判决或裁定上诉期限按刑事部分确定期限;原审附民事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按民诉规定。
上诉主体
一审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1、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
2、诉讼代表人;
3、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一审判决承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人民法院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5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
上诉期限
判决:15天;裁定:10天;法律规定当事人只能对“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3种特定裁定上诉,对其他民事裁定不准上诉。
判决:15天;裁定:10天;法律规定当事人只能对“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3种特定的裁定上诉,对其他民事裁定不准上诉。
(2)民事诉讼中有大量的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24-35条)(离婚管辖的特别规定;特殊地域管辖9种;专属管辖:不动产,港口,被继承人死亡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
对于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时的冲突解决:最先立案法院
(1)犯罪地法院(即犯罪行为发生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法院(包括户籍所在地、居所地)管辖为辅;
二审法院应当就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
二审审判原则
应当对原审法院的裁判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范围限制。
二审被诉行政机关不得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
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他人利益除外。
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2、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
3、附民诉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对附民诉部分有上诉权;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刑事判决不服,只能请求检察院抗诉。
上诉限制
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规定当事人只能对“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提起上诉,对其他民事裁定不能上诉。
2、有刑诉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经高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1个月(最长计75天);
3、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由最高法院决定。
二审范围
对原审法院的裁判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
第二审审理应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当事人没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除外。
1、二审就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抗诉范围限制;
2、上诉不加刑(检察院抗诉、自诉人上诉除外)。
二审维持原判的形式
判决
判决
裁判
当事人提起再审
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
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
法律对申诉和提起再审没有期限规定
再审审限
按一审程序审理的,3个月作出裁判,有特殊情况要延长的,由高院批准(高院要延长,由最高院批准)。
1、公诉(普通程序):7日内决定受理,将检察院起诉状副本开庭前10日送达被告人并告知可委托辩护人;
2、公诉(建议按简易程序):3日内受理;
3、自诉:2至15日受理。
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
无
1、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
2、不适用简易程序:
(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
(2)已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
1、公诉案被告人不构成犯罪;
2、公诉案被告人应当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3、公诉案被告人当庭翻供,否认犯罪事实;
4、事实不清,证据不足;5、其他。
审理期限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
提交答辩状
10日
收到之日起15日内
不提交答辩状,但被告及辩护人在开庭前5日提供有关材料
诉讼参与人
(诉讼参加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员和翻译人员
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一)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
(二)被告人、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
(三)被告人系盲、聋、哑人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
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的情形
无
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化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并组织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同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