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标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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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开挖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三篇)

土方开挖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三篇)

土方开挖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在土地上进行挖掘、开挖和切割等作业的工程,包括基坑开挖、河道整治、山体开挖等。

土方开挖工程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和人员安全,为了保证土方开挖工程的安全可靠进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安全监理人员的职责1. 安全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和技术能力,具备相关工程安全监理经验,熟悉土方开挖工程的施工技术规范和安全标准,并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

2. 安全监理人员应对土方开挖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进行审核,保证施工组织设计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并对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3. 安全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对施工中的土方开挖工程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监督验收。

4. 安全监理人员应积极参与土方开挖工程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工作,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可控。

5. 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记录施工中的安全问题和事故情况,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报告,做好相关的统计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审核1.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是土方开挖工程施工的指导和依据,安全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施工方法和工艺的合理性和可行性;(2)施工作业的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的完备性和有效性;(3)施工现场条件和环境的要求;(4)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岗位责任的分配;(5)临时工程设施的设置和管理。

2. 安全监理人员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进行适当的修改和补充,并进行记录和报告。

四、施工技术措施的监督检查1. 安全监理人员应对施工中的土方开挖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的设置;(2)施工材料、设备和机械的合格性和完好性;(3)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和安全防护;(4)施工现场的通风、照明和防火措施;(5)施工现场的临时施工道路和通道的保持;(6)施工现场的扬尘、噪音和振动等环境污染控制措施。

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三篇)

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三篇)

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类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包括土方开挖、填筑、边坡工程等。

第三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合同精神,保护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具备监理资质,并按照规定进行注册备案。

第五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和设施,能够满足监理任务的需求。

第六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为施工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促进施工单位的技术进步和质量提升。

第七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及时向施工单位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参与沟通和协调工作。

第八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依法履行监理责任,认真审查施工图纸及技术方案,监督施工现场的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施工前准备第九条土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提供施工图纸、技术方案等文件给监理单位进行审查。

第十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对施工图纸、技术方案等文件进行仔细审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资质审查,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和安全培训。

第十二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与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工程施工计划和安全生产计划,并进行备案。

第十三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参与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确保施工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施工过程监理第十四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的材料进场,确保质量合格,并做好记录。

第十六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和机械,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监督施工单位的土方开挖、填筑等工艺操作,确保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八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四篇)

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四篇)

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一、绪论本细则旨在规范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工程质量,保障工程顺利进行。

二、监理资格要求1.监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关工程背景知识,并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监理人员应熟悉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了解工程施工的技术要求。

三、监理工作内容1.施工图纸审核监理人员要仔细审核施工图纸,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包括支护结构、降水设施等。

2.施工方案审核监理人员要详细审查施工方案,包括基坑开挖、支护设施的安装、降水施工等内容,确保方案合理可行。

3.施工现场巡查监理人员要定期到深基坑施工现场进行巡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落实,隐患得到及时解决。

4.施工日志记录监理人员要每日记录施工现场的情况,包括人员组织、安全检查、施工进度等,以便后期审查和分析。

5.质量验收监理人员要对施工过程中的重要节点进行质量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四、安全监控措施1.作业许可制度深基坑施工现场必须实行作业许可制度,未经监理人员的许可,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2.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应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详细说明施工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

3.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警示标识、护栏、安全网等,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4.安全培训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增强安全管理能力。

5.安全应急预案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明确不同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五、降水工程安全监理要点1.降水设备选择监理人员要审查施工方案,确保降水设备的选择和布置符合工程要求,并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2.降水施工监控监理人员要随时监控降水施工的过程,确保施工过程中的降水设备正常运行,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异常情况。

3.降水效果评估监理人员要对降水施工后的效果进行评估,如降水深度、降水速度等,确保达到设计要求。

基坑开挖与支护监理控制细则范本(2篇)

基坑开挖与支护监理控制细则范本(2篇)

基坑开挖与支护监理控制细则范本一、前言基坑开挖与支护是建筑工程中的重要环节,为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和安全性,监理控制必不可少。

本文将就基坑开挖与支护的监理控制细则进行详细说明,以供相关工程监理人员参考。

二、基坑开挖监理控制细则1. 开挖前,应与项目相关方进行沟通,了解工程开挖的整体计划和设计要求,并进行相应的文件核对与记录。

2. 进行开挖前的现场勘察,包括地质勘察和环境勘察,对地质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并进行相应的记录与报告。

3. 确定开挖所需施工设备和工具,并对其进行检验和验收,确保设备的完好和安全性。

4. 对开挖现场进行标示和警示,确保工人和其他人员能够明确识别危险区域,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5. 进行开挖工程现场布置,包括设置围挡、固定挡土墙、搭设施工平台等,确保施工场地的安全和有序进行。

6. 对开挖工程进行日常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进行记录和报告。

7. 严格控制开挖工程进度,确保按照施工计划和设计要求进行,不得擅自更改或延期。

8. 根据不同地质情况调整开挖方式和施工方法,确保开挖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三、基坑支护监理控制细则1. 支护设施的材料和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监督施工方进行材料验收,并对支护构造进行检查和调整。

2. 监理人员应对基坑支护的施工进行日常巡视,保证支护工程的施工质量。

3. 对支护工程的施工进度进行控制,及时调整施工计划,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4. 对开挖过程中遇到的地质问题进行及时记录和报告,并与设计方和施工方进行沟通,共同制定解决方案。

5. 监督支护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包括施工现场的警示和设备的安全使用,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

6. 对支护工程的验收进行监督,并进行相关记录和报告,确保支护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四、总结基坑开挖与支护的监理控制是保证工程施工安全性和质量的重要环节。

本文从开挖和支护两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细则说明,包括开挖前的准备、现场勘察、施工设备的验收和检查、保护现场布置等。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4篇)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4篇)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是建筑施工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程,必须进行安全监理以确保工程的安全进行。

下面是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的实施细则:1.监理机构的责任(1)制定完善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监理方案,包括监理的任务、内容、时间计划等。

(2)组织监理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和检查,确保施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3)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4)定期提交监理报告,汇报工程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改进措施。

2.监理人员的要求(1)监理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资格证书,具备工程监理经验。

(2)监理人员必须熟悉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的施工工艺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3)监理人员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有效的协作和沟通。

3.基坑支护监理内容(1)基坑支护设计文件的审查,包括施工图、设计计算书等。

(2)基坑开挖工程的监督和检查,包括地面平整度、基坑尺寸控制等。

(3)基坑支护工程的监督和检查,包括支护结构的施工质量、材料的使用等。

(4)基坑降水工程的监督和检查,包括降水设备的安装和运行情况等。

4.安全监测和控制(1)对基坑支护工程的安全监测,包括地下水位、土体位移等的监测。

(2)对基坑降水工程的安全监测,包括降水设备的运行情况、降水效果等的监测。

(3)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隐患,确保工程的安全进行。

以上是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的实施细则,监理人员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的安全质量。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的安全监理,确保施工过程中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的安全,保证施工质量。

第三条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的安全监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保护环境”的原则。

第一节:土方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节:土方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土方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土方开挖(1)预控1)在土方开挖前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系统。

2)了解施工单位土方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及弃土场,熟悉采用的开挖方法和开挖顺序,以及与之相配合的地下水控制措施,做到心中有数。

3)督促并监督施工单位做好施工材料准备及技术措施准备。

(2)施工过程监理1)在基坑边缘堆置的土方和建筑材料,或沿挖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应距基坑上部边缘不少于2m,弃土堆置高度超过1.5m,并且不能超过设计荷载值;在垂直的坑壁边,此安全距离还应适当加大,软土地区应禁止在基坑边堆置弃土。

2)施工中机具停放的位置应平稳,大、中型施工机具距坑边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支撑情况、土质情况等,经计算确定。

对机械行走的上下坡道应加固,在基坑顶部周边应设有安全维护栏杆和必要的安全标志,严禁从基坑顶乱扔物体、工具入基坑内。

3)在开挖过程中施工单位应随时做好坑内明排水,并经常检查降水是否正常,水位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是否引起周围建筑物下沉变形或基底隆起等事故。

如在恶劣的季节开挖,施工单位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同时坑面、坑底排水系统应良好.如在潮汛期开挖土方,应有防洪措施,防止坑外水侵入坑内;冬季开挖时,须防止基土受冻,如设有围护结构但须隔一段时间方施工基础时,施工单位应留置适当厚度的土或其他保温材料覆盖.4)基坑开挖时必须遵循“由上而下,先撑后挖,分层开挖”的基本原则。

基坑支护施工单位与挖土单位应密切配合,坚持先撑后挖,严禁先挖后撑,后边挖边撑,或超挖等做法。

在开挖支撑部位时,应快挖快撑,一般应先开挖支持位置的土方,待支撑部位好后,在开挖其他土方。

5)采用机械开挖基坑时,应根据土质情况和挖土机械的类型,在基坑底保留150㎜~300㎜土层不宜机械开挖,宜由人工开挖修整,以保持坑底土体的原状结构。

6)无论采用机械开挖还是人工开挖,挖土单位到要保护测量坐标、水准点,以及监测埋设的仪器与元件;开挖过程中严禁碰撞、损坏围护结构、支撑、工程桩和止水帷幕、降排水设施;对周围的电讯、电缆、煤气、供排水管道等重要地下设施,必须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防止损坏而造成事故。

施工排水、降水安全监理实施细则(3篇)

施工排水、降水安全监理实施细则(3篇)

施工排水、降水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排水、降水安全监理工作,预防和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排水、降水事故,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的施工排水、降水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施工排水、降水安全监理工作要遵循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到科学规划、合理设计、严格监管、保障施工安全。

第四条施工排水、降水安全监理工作要充分发挥监理机构的作用,监督施工方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排水、降水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施工排水、降水安全监理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关专业资质的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进行,并且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保证工作水平和质量。

第二章施工排水、降水安全监理工作的基本要求第六条施工排水、降水安全监理工作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一)科学规划:在施工前期进行规划,确定排水、降水方案,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和施工工艺。

(二)合理设计: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采用合理的设计方案,确保排水、降水系统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三)严格监管:监理人员要经常在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排水、降水工作符合要求。

(四)保障施工安全: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做好排水、降水设施和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施工期间的排水、降水工作安全可靠。

第七条施工排水、降水安全监理工作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资料调查:对施工现场的地质地貌、水文地质、气象条件等进行调查研究,了解环境及其变化特点。

(二)方案审查:对施工方提出的排水、降水方案进行审查,判断其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监理检查:对施工方的排水、降水工作进行实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四)成果评估:对施工方完成的排水、降水工作进行评估,判断其质量和安全性。

第三章施工排水、降水安全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第八条施工排水、降水安全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制定工程排水、降水方案。

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xxxxxxx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编制人:审核人:四川省中xxxxx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二0一六年月日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本工程基坑支护开挖深度大于5m。

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施工单位须组织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会。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必须提交论证报告。

xxx项目由xxx置业有限公司兴建,该项目位于xxx 江安河村,xxxxxxx。

项目用地面积xxxxxxm2,总建筑面积133370.850m2,拟建建筑为1~2F商业楼和18栋8层的住宅,均设一层地下室。

基坑开挖深度4.5~6.5m。

根据相关规范基坑安全等级为二级。

4、工程期限:总工期744天。

二、监理依据1、《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4、《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93-15、《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20026、《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18-20037、《钢筋焊接接头实验方法标准》 JGJ/T27-2001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2011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110.《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11、《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12、《建筑工程监理规程》GB50309-2013三、监理控制要点3.1要十分重视地质勘察工作监理工程师要认真阅读工程的地质勘察报告,了解基坑开挖所在地的地形、地貌和地质特点,分析可能导致边坡土体滑坡的各种因素,对影响边坡稳定性的关键地段、重要地层和土质指标做到心中有数。

由于地质勘察资料不一定很详细而且可能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监理工程师在基坑开挖中还要经常对比现场的地质情况,与地质报告差异很大时要及时告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通知勘察和设计单位,查看是否需要调整方案。

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确保工程施工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

2. 土方开挖2.1 施工方应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土方开挖工程。

2.2 在土方开挖前,监理人员应对施工方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确保符合规范和要求。

2.3 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对土方开挖的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2.4 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如遇特殊地质情况或环境条件变化,监理人员应及时与设计单位和施工方进行沟通,并提出相应的调整方案。

3. 基坑支护3.1 基坑支护工程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3.2 监理人员应对基坑支护工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支护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3 施工方在进行基坑支护施工前,应向监理人员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并经监理人员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3.4 监理人员应及时进行现场检查,核实支护结构的施工质量和进度,及时发现和整改施工中的问题。

4. 降水工程4.1 降水工程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4.2 施工方在进行降水工程施工前,应经过监理人员的审查和批准。

4.3 监理人员应对降水工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4.4 施工方应按照设计要求和监理人员的要求进行降水工程的施工,如遇到问题或困难,应及时向监理人员报告,并协商解决方案。

5. 施工安全与质量控制5.1 监理人员应加强对施工安全的监督和管理,督促施工方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安全施工。

5.2 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3 监理人员应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5.4 如发现施工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监理人员应及时向施工方发出整改通知,并跟进整改情况。

6. 现场记录和报告6.1 监理人员应详细记录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的施工情况和工程质量信息。

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 前言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是建筑工程中不可避免的一项工程。

为了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有效和高质量,监理人员需要制定实施细则。

本文制定的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旨在规范监理人员对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的监督管理。

下文将从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三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2. 土方开挖2.1 土质勘察在进行土方开挖前,必须进行土质勘察,确定土层和岩层的性质,提供土方开挖的技术参数和安全措施,以避免开挖过程中发生意外。

2.2 土方开挖操作在进行土方开挖操作时,监理人员应对土方开挖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其持证上岗,掌握土方开挖的技术操作过程和安全措施。

同时应对土方开挖过程中的挡土墙、桥墩、管道等建筑物进行保护。

2.3 土方开挖质量监督监理人员应对土方开挖进行全过程监管,检查土方开挖的质量、进度和安全措施。

在开挖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督促。

3. 基坑支护3.1 支护形式选择在基坑支护施工前,必须进行基坑支护勘察,确定基坑形状、基坑周围建筑物的位置和深度,选择适当的支护形式,以确保基坑施工安全和质量。

3.2 支护材料质量监督监理人员应对支护材料进行质量检查,检查支护钢材的强度和焊接质量,检查混凝土强度和硬度,确保支护材料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3.3 支护施工质量控制监理人员应对支护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监控,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严格遵守,并监测支护的变形情况,经常测量支护杆的长度和弯曲度,并对支护过程中的各项问题及时解决。

4. 降水工程4.1 降水系统设计合理性审查监理人员应审查降水系统设计方案,核对降水系统能否满足建筑工程施工的需要,包括临时降水和永久性降水工程。

应拟定验收规范,严格掌控验收指标,确保降水工程质量。

4.2 降水系统施工质量控制监理人员应对降水系统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

应对管道连接处的焊接或接头进行质量检查,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常规检查,确保施工过程安全、质量。

基坑开挖支护降水监理实施细则

基坑开挖支护降水监理实施细则

基坑开挖支护降水监理实施细则一、开挖阶段开挖阶段是指基坑开挖前准备工作、开挖过程和开挖完毕后的验收工作。

1.基坑开挖前准备工作(1)确定开挖目标、范围和设计要求。

(2)制定开挖计划和施工方案,包括开挖的方法、工期等。

(3)准备开挖所需的设备、材料和人力资源。

2.开挖过程(1)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开挖,控制土方开挖的深度和坡度。

(2)及时处理遇到的地下障碍物,如管线、桩基等。

(3)注意开挖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如设置警示标志、警示线等。

3.开挖完毕后的验收工作(1)检查开挖的质量和尺寸,确保符合设计要求。

(2)修正和完善开挖工程的相关文件和记录。

二、支护阶段支护阶段是指对基坑进行支护和保护的具体措施。

1.支护方案的制定和实施(1)根据开挖深度和土质情况,制定支护方案,选择适合的支护结构和材料。

(2)严格按照支护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支护工程的安全和稳定。

2.支护工程的质量监督(1)持续对支护工程的施工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达标。

(2)对支护工程的参照规范、技术标准等进行检查和评估。

三、降水监理阶段降水监理阶段是指对基坑降水工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过程。

1.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审核(1)审核降水设计方案,确认设计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审核降水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顺利进行。

2.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1)监督施工过程中的降水控制,确保降水工程的顺利进行。

(2)检查降水工程的施工质量,如泵站的设备运行状态、管道的连接情况等。

3.施工完成后的验收和评估(1)对降水工程的施工效果进行验收,确保达到设计要求。

(2)评估降水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施工管理水平,总结经验和教训。

综上所述,基坑开挖、支护、降水监理的实施细则包括开挖阶段的准备工作、开挖过程和验收工作,支护阶段的支护方案和质量监督,以及降水监理阶段的审核、监督和评估等。

只有通过规范的实施和有效的监理,才能确保基坑工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3篇)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3篇)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的安全监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的安全监理,包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

第三条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应坚持科学、公正、严谨和独立的原则,确保监理结果真实可靠。

第四条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和执业资格,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规范。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规范的要求,配备合格的监理人员,并为监理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便利条件。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和管理制度,配备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并向建设单位报备监理人员名册。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协作,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监理内容第八条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对施工方案和设计文件的审查,主要包括基坑支护方案、降水方案、施工工艺及施工组织设计等。

(二)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基坑开挖、支护结构、降水设备和施工工艺等。

(三)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质量控制进行监督,确保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四)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五)对工程验收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工程验收的合法、合规和可靠。

第九条监理人员应编制监理计划和监理方案,并进行监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条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监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提出监理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监理人员应认真记录监理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并形成监理报告。

第三章监理责任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对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的安全进行全程监理,并对监理结果负责。

第十三条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规范和职责,认真履行监理义务,确保监理工作真实、客观和准确。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为监理人员提供必要的配合和支持,及时处理监理人员提出的问题和意见。

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安全监理细则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是建筑施工中的重要环节,也是施工过程中安全风险高发的部分。

为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需要进行有效的监理工作。

下面将详细介绍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1. 施工前准备工作1.1 施工前,监理人员要与施工单位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和措施、安全设备的使用、防护措施等,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1.2 检查施工单位的资质,包括施工人员的证书、设备设施的合格证明等,确保施工单位有能力进行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

1.3 检查施工方案,包括土方开挖计划、基坑支护方案等,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同时提出必要的改进意见。

2. 施工现场管理2.1 检查施工现场的布置情况,包括施工道路、施工场地、临时设施等,确保施工现场有足够的通行空间,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2 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完善的现场安全管理机制,包括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记录安全问题和事故的处理等。

2.3 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包括施工道路的划分、施工区域的隔离、人员的防护措施等,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 土方开挖作业监理3.1 检查开挖场地的地质条件,了解地质情况对土方开挖的影响,并与设计单位协商确定土方开挖的措施和方法。

3.2 监督土方开挖过程中的支护措施,包括土方开挖前的预支撑、土方边坡的支护等,确保土方开挖过程中不发生坍塌和滑坡等事故。

3.3 检查土方开挖机械的运行情况,包括机械设备的完好性、操作人员的技能等,防止机械故障和操作不当引发事故。

4. 基坑支护施工监理4.1 检查基坑支护材料的合格证明,包括钢板桩、挖设支撑等,确保所选用的材料符合规范要求。

4.2 监督基坑支护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工艺,包括支撑结构的搭设、支撑材料的连接等,确保支护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4.3 检查基坑降水的排水设施,包括抽水设备的选择、井道的设置等,确保基坑的排水畅通,防止水灾事故的发生。

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监理实施细相信很多人对于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都是比较熟悉的,这都是工程人经常会见到的,那么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专业工程的特点本工程概况根据周围环境、场地地质条件(区域气象条件、位置与地形地貌、岩土分布与特征及水文地质条件等)、基坑开挖深度、降排水条件、基坑侧壁安全等级等综合考虑,基坑支护构造形式采用排桩加锚杆加阻水帷幕和悬臂桩支护型式。

截水帷幕施工完毕,土方开挖前在基坑范围内布置降水井(采用管井)降水,基坑开挖后采用明排水。

土方开挖与锚杆工程交替开展,土方分层开挖,采用机械开挖基底预留20Omm厚土层由人工开挖至设计标高。

基坑规模:长约210m,宽约100m,开挖深度;#楼区域为5.6队;#楼区域为5.8m,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已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并按照专家论证意见开展了修改、补充、完善。

基坑较深且基底标高存在高差,在电梯井及集水井部位开挖深度要加大;二期车库与一期车库需要连接,连接部位的降水与支护需要着重考虑;基坑东南侧要考虑地下管网;大面积降水,要考虑东侧原有住宅小区的安全;涉及的工序多,如:基坑降水、排桩支护、锚杆施工、旋喷桩施工等,要考虑各工序的有序开展,需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采取保证施工质量、安全、工期、进度等有效措施;本工程处于市中心,人员密集、交通拥挤,要考虑降低噪音、防止扬尘、不扰民等文明施工措施。

二、监理工作流程(1)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重点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组织架构、资源配置、工作制度及措施等是否与工程规模及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组织机构设置是否合理;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资格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数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本工程要求;3)项目管理部各职能部门及人员职责权限是否明晰、制度是否完善;4)是否对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开展区分、评价和论证,并制定相应的有针对性的预防和控制措施;5)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及职能部门或责任人是否明确,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6)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验收规定。

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4篇)

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4篇)

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的施工安全,规范监理工作,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履行监理职责。

第四条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应遵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执行。

第五条监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职责:1.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2. 监管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预防和控制施工风险。

3. 检查施工单位的材料、设备和施工方案的合规性。

4. 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第二章安全监理的组织和管理第六条监理人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取得相应的监理资质证书,并遵守相关监理规定。

第七条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的监理应由具备相应专业背景和经验的监理人员担任。

第八条监理人员应认真了解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案、工艺要求等,并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评估。

第九条监理人员应参与工程的设计审查,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第十条监理人员应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工程建设的流程、控制点和关键工序,并明确安全措施和监控要求。

第十一条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材料、设备等是否合格,并确保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

第十二条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制定和执行施工方案、安全计划和应急预案,并检查相应的施工记录。

第十三条监理人员应协助业主对施工单位进行评估和考核,并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监理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进行监理,并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三章安全监理的职责和要求第十五条监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职责:1. 制定监理计划,明确监理任务和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

2. 建立监理档案,详细记录工程的监理过程和问题处理情况。

3. 指导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监理细则

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监理细则

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监理细则一、前言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是建筑工程中重要的基础工程之一。

为确保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的安全、稳定和质量,必须进行严格监理。

本细则旨在规范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监理内容,明确监督、检查、验收及报告的具体程序和要求。

二、监理内容1.土方开挖前的准备工作(1)开挖设计文件的审查;(2)现场勘查并报告土层地质情况和地下设施位置;(3)开挖施工方案和现场组织设计的审查;(4)检查现场施工前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5)现场监督进场设备检查、试验和检测;(6)其他必要的准备工作。

2.土方开挖施工监理(1)监督开挖施工的顺序、深度和斜面;(2)检查土方开挖的质量和效率,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3)监督土方运输和堆放的质量和工艺标准;(4)追踪开挖的进度,及时发现和协调施工现场的问题;(5)检查开挖场地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时处理安全隐患;(6)其他必要的监督事项。

3.基坑支护施工监理(1)监督基坑支护图纸和文件的审查;(2)监督基坑支护技术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3)监督各种支护结构、材料和构件的制造和质量检验;(4)监督支护钢筋的焊接、连接和固定等施工工艺;(5)检查支护结构的质量和效果,及时处理问题;(6)监督基坑排水、降水、防渗和加固等施工工艺;(7)检查基坑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时处理安全隐患;(8)其他必要的监督事项。

三、监理程序1.施工前监理程序(1)明确土方开挖内容和技术要求;(2)组织开挖和基坑支护技术文件的审查;(3)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检查;(4)检查开挖和支护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5)组织现场勘查。

2.施工中监理程序(1)组织现场监督和施工现场检查;(2)检查土方开挖和基坑支护的加固质量;(3)开展现场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4)纠正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协调相关专业;(5)开展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现场安全隐患。

3.施工结束监理程序(1)组织验收并提交验收文件;(2)编制验收报告。

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监理实施细则

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监理实施细则

基坑支护、降水及土方开挖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天津三诚里工程位于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与洪泽南路交口东南。

三诚里项目用地面积约13.9万平米,总建筑面积约48.78万平米。

地上建筑面积约31.78万平米;地下两层,局部一层,地下建筑面积约17万平米。

结构形式主要为框架、框筒、框剪和剪力墙结构。

本工程基坑占地面积约8.5万m2,周长约1200m,形状近似矩形,基坑原场地为旧厂房,现已拆除,场地基本平整。

基坑主要有四种开挖深度,分别为-6.6m、-7.2m、-10~-10.65m、-12m、-13.65m。

二、监理依据:1.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4.《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5.《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6.《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T8)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8.《天津市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建质安总【2012】11号文件)9.《天津市加强建筑工程变形观测控制的规定》(建质安管[1999]529号文件)10.《天津市建设工程基坑降水计土方开挖方案论证文件编制标准》11 . 岩土工程技术规范 DB29-2012.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现场环境勘察资料13 . 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14. 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15. 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三、设计概念:本工程基坑支护设计分为东、西两个区段,西区(非地铁影响区域)主要采用放坡开挖。

东区(地铁影响区域)采用放坡+角撑的支撑方式,局部采用放坡+抗滑桩。

四、基坑工程的难点、重点和关键点简要分析:1 土方开挖量大,约100万方,如何合理组织及按期完工是本工程的重点亦是难点。

2本工程开挖深度最深达13.65m,属一级基坑;3 开挖深度范围中含有淤泥层;4地下可见水位埋深在1m~1.8m之间;第一承压水层埋深在19m。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模版(四篇)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模版(四篇)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模版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是建筑施工中非常关键的一环,尤其是在地下工程建设中,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的安全监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的实施细则,并提供一个模版供参考,详细说明了监理工作的内容和要求。

一、基本原则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的基本原则如下:1. 安全第一:以保障工程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2. 法律遵守:遵守国家有关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的法律法规。

3. 预防为主:通过监理工作,预先识别和排除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4. 全过程监管:对工程施工的起、承、转、藏各个阶段都进行全方位监管。

5. 高质量监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

二、监理内容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监督施工方制定的基坑支护和降水方案,并对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估。

2. 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施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基坑边坡支护、地下水排泄、通风降温等。

3. 监督施工单位开展基坑支护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土层勘探、施工场地勘察等。

4. 监督施工单位的人员组织和管理,保障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经验和操作能力。

5. 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措施得以有效实施。

6. 监督施工单位开展降水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地下水位控制和排水设施的可靠性。

7.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基坑支护施工和降水工程的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监理要求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的要求如下: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工程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熟悉相关的法规和规范要求。

2.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施工现场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并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3. 监理人员应正确理解和判断施工单位提供的各种资料,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4. 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反馈工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的问题和争议。

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5、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持,专职(兼职)安全监理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6、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工程变化的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适用范围:本细则主要适用于开挖深度在5米以上的基坑、沟槽,或开挖深度未超过5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为复杂的土方开挖与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监理。
根据勘察单位所提供的号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显示:
勘察深度范围内土层分布为①土,②土,③土,④土。持力层为土,承载力标准值为KPa,压缩模量为;
地下水位高程为m,水质对混凝土有无腐蚀作用;
场地地震评价:地震烈度为8度,有无土层地震液化现象;
工程地质勘探结论与建议:本次勘察表明,拟建场地无不良地质作用,适宜本工程建设。
1.2.3电气设计
动力及照明系统:
防雷接地系统:
其他:电话、电视等与地基基础施工有关的系统工程。
1.2.4给排水、暖通及工艺管道设计
给水系统:冷水、热水、消防水
排水系统:污水、雨水
中水系统:绿化喷灌
能源动力系统:燃气、供热等与地基基础施工有关的室外系统工程
构筑物:
1.2.5其它:
1.3专项施工概况:
1.1.7本分项工程主要施工方法:
1.1.8工程的特点及难点:
重点分析本项施工可能给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利因素和不良地质情况对施工进度、质量及安全的影响等。
1.1.9特殊要求:
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的特殊要求,以及与相关系统配套工程的配合协调要求等。
1.1.10其它:
1.2工程设计概况:
1.2.1建筑设计
(应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对专项工程进行分项工程验收评定、子分部工程验收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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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标准版)一、专业工程的特点本工程概况根据周围环境、场地地质条件(区域气象条件、位置与地形地貌、岩土分布与特征及水文地质条件等)、基坑开挖深度、降排水条件、基坑侧壁安全等级等综合考虑,基坑支护结构形式采用排桩加锚杆加阻水帷幕和悬臂桩支护型式。

截水帷幕施工完毕,土方开挖前在基坑范围内布置降水井(采用管井)降水,基坑开挖后采用明排水。

土方开挖与锚杆工程交替进行,土方分层开挖,采用机械开挖基底预留200mm厚土层由人工开挖至设计标高。

基坑规模:长约210m,宽约100m,开挖深度#楼区域为5.6m、#楼区域为5.8m,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已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并按照专家论证意见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

基坑较深且基底标高存在高差,在电梯井及集水井部位开挖深度要加大;二期车库与一期车库需要连接,连接部位的降水与支护需要着重考虑;基坑东南侧要考虑地下管网;大面积降水,要考虑东侧原有住宅小区的安全;涉及的工序多,如:基坑降水、排桩支护、锚杆施工、旋喷桩施工等,要考虑各工序的有序进行,需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采取保证施工质量、安全、工期、进度等有效措施;本工程处于市中心,人员密集、交通拥挤,要考虑降低噪音、防止扬尘、不扰民等文明施工措施。

二、监理工作流程(1)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重点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组织架构、资源配置、工作制度及措施等是否与工程规模及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组织机构设置是否合理;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资格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数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本工程要求;3)项目管理部各职能部门及人员职责权限是否明晰、制度是否完善;4)是否对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进行辨别、评价和论证,并制定相应的有针对性的预防和控制措施;5)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及职能部门或责任人是否明确,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6)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验收规定。

其中,项目监理机构主要从以下两方面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1)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的执业资格证书,资格等级应与承包工程的规模相适应,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配备应符合相关规定。

(2)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项目监理机构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报送的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机械设备(包括租赁设备)管理制度、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操作规程等。

(3)审查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开工条件项目监理机构重点审查以下内容:1)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3)进场机械、设备的验收手续;4)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5)应急救援物资的准备与落实情况;6)安全教育及交底情况;7)临时用电验收情况。

(4)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1)对编审程序进行符合性审查,即项目监理机构在审批专项施工方案前,应首先审查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批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符合规定的,进行实质性内容审查。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重新报审,符合规定后再行报审。

2)对实质性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即项目监理机构对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查。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技术、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计算书及相关图纸等内容,其中,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又包括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措施,其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对于施工单位报审的安全技术措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要求其重新编制、报审。

3)针对性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应针对工程特点以及所处环境等实际情况,编制内容应详细具体,明确操作要求,应包括安全技术和保证措施、应急救援预案和文明施工措施。

(5)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1)督促施工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落实深基坑工程各工序及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同时加强监理旁站,巡视的检查力度,发现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及时签发监理通知责令整改,要求施工单位按专项方案实施,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2)定期组织有关各单位参加的安全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责令其停止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将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3)在深基坑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事故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的向负责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同事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

(6)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运行1)检查施工单位(总包、分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符合性和有效性;2)检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情况;3)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

三、监理工作要点1、深基坑施工前的控制要点(1)监理工程师要认真阅读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了解基坑开挖地段的地形、地貌和地质特点。

分析可能对影响边坡的关键地段、重要地层及土质指标做到心中有数。

(2)审查施工单位深基坑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包括安全管理,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方案是否按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3)检查施工单位现场专职安全员到岗就位情况。

(4)审查进场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资料试验检测报告,重要材料要现场抽样送检。

(5)审查施工机械是否满足施工进度要求,进场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转。

2、基坑降水控制要点(1)施工期间施工降水要连续不断,直至地下顶板浇筑完成。

(2)降水排水机械必须有专人负责,严禁非电工人员操作。

(3)降水期间,必须由监测单位对邻近建筑物等进行沉降、变形观测,如遇异常,必须立即分析原因,采取防护、控制措施。

3、土方开挖控制要点(1)土方工程应严格按照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施工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机械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1)挖掘机挖土作业时,其最大开挖高度和深度,不应超过机械本身性能规定。

(2)土方开挖应分层进行,与锚杆施工交替进行。

各层开挖深度由专职测量员跟踪控制。

(3)土方开挖前,必须会同有关单位对邻近建筑物、管线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整个施工期间,加强监测其沉降和位移、开裂等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与设计、建设等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处理。

(4)施工期间,应对开挖范围内存在的各种障碍物,如沟渠、管线,凡影响施工的均应拆除、清理和迁移。

(5)深基坑四周要设置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设置爬梯。

(6)夜间施工要合理安排施工项目,防止土方超挖,施工现场要根据需要设置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设置红灯警示标志。

(7)土方开挖应从上至下分层开挖,并按照设计要求的开挖深度进行开挖。

(8)土方开挖要注意对排桩、锚杆的保护,避免挖机碰撞而产生破坏。

(9)开挖过程中,要加强巡视检查力度,如发现坡体有裂纹或局部坍塌现象,要及时采取措施。

(10)施工现场发现危及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隐患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排除隐患后方可恢复施工。

(11)基坑支护结构必须在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严禁提前开挖和超挖。

4、基坑支护控制要点(1)基坑支护应保证基坑周边建(构)筑物、管线、道路等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保证主体地下结构的施工空间。

(2)当基坑开挖面上方的锚杆、土钉、支撑与混凝土腰梁未设置完成,且未达到开挖要求的强度或承载力,以及未按设计要求施加预加力时,严禁超挖土方。

(3)采用锚杆或支撑的支护结构,在未达到支护结构设计规定的拆除条件前,严禁拆除锚杆或支撑。

(4)基坑周边施工材料、设施或车辆荷载,严禁超过设计要求的地面荷载限制。

(5)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提高监测频率:1)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2)监测数据变化较大或者速率加快;3)存在勘察未发现的不良地质现象;4)进行超深、超长开挖,或未及时加撑等违反设计工况施工;5)基坑及周边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以及市政管道出现泄漏问题;6)基坑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大或超过设计限值;7)支护结构出现开裂;8)周边地面突发较大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9)邻近建筑突发较大沉降、不均匀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问题;10)基坑底部、侧壁出现管涌、渗漏或流沙等现象。

(6)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报警,并应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中的保护对象采取应急措施。

1)监测数据达到监测报警值的累计值;2)基坑支护结构或周边土体的位移值突然明显增大或基坑出现流沙、管涌、隆起、陷落或较严重的渗漏等。

3)基坑支护结构的支撑或锚杆体系出现过大变形、压屈、断裂、松弛或拔出的迹象;4)周边建(构)筑物的结构部分、周边地面出现较严重的突发裂缝,或危害结构的变形裂缝;5)周边建筑变形突然明显增长或出现裂缝,周边管道泄漏等。

(7)巡视检查以下内容:1)周边道路、地面裂缝、沉降;2)桩后土体裂缝、沉陷;3)止水帷幕开裂、渗漏;4)周边建(构)筑物裂缝;5)场地地表水、地下水排放的状况是否正常;6)基坑顶面周边超载情况;7)监测设施是否完好。

四、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一)监理工作方法:1、审查核验项目监理机构重点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及资料。

1)开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2)审查深基坑开挖支护方案编制是否合理,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按照要求编制、审批,方案必须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出具论证报告。

3)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审查总、分包单位资质及人员资格、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及其合法有效性、安全生产协议;4)负责审核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等;2、巡视检查1)施工作业是否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是否有违反强制性标准情况;2)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到岗工作情况;3)施工现场与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的相符情况;4)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按照项目监理机构的指令整改情况;5)项目监理机构签发的工程暂停令实施情况;6)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时加大巡视检查力度,并填写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巡视检查记录;7)对施工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进行抽查,并加强节假日、季节性、灾害性天气期间以及建设主管部门有规定要求时的抽查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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