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指称意义和话语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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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词语意义一般分为两种:

指称意义(reference)和蕴涵意义(connotation )。指称意义讲的是词的字表意义,是语言交际中出现最早而且是使用频率最高的意义,是人们用来表达思想用的最基本意义。虽然各个国家风土人情、社会习俗、思维方式、意识形态有差异,但他们使用的不同语言在很大的程度上是具有共性的。例如,英语spring(n):Season of the year in which vegeta-tion begins,汉语“春天”:一年四季第一季,生机盎然。Spring 和春天都是指一年中同一个时间段,也都含有大地复苏、万物更新的景象,Spring 和春天的指称意义完全一样。这个实例说明了各个民族所使用的语言不一样,但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是基本相同的。本文讲的语义问题,主要讨论的是词汇(lexical)语义问题,就是词在不同的语境、不同的搭配(collocation )、不同

的话语(utterance )中具有歧义(anbuguity),或是具有模糊(vague )意义。这种意义模糊或具有歧义与词语的蕴含意义截然不同。本文就词的指称意义与句义两者之间的关系同时也展开了讨论。

二、指称论的解释

语言学家认为,语言与现实之间存在着直接关系,人们利用语言时,常常用词语来指称事物[1]。我们

说话中用的词语和句子具有意义,

因为这些词语和句子与我们周围的事物存在有指称关系。任何语言中都

有一些语项(linguistic expression )具有潜在的指称功能,这就叫做指称语(referring expression ),用来所指事

物(referent)。

例1:He felt a reproach in her gaze .[2].

这句中“reproach”不是用一个“责备”可以解释得了的。塞尔把这种语言行为定性为表情行为(expres-sives)。表情行为就是“基本条件是说话人表达某种心

理状态,真诚条件是反映出对听话人的态度,合适方面/先决条件是假定词语间与世界相符,命题条件是对某种事态的描写”(Ditto:F28)。表情行为归属于塞

尔对言语行为分类中的施事行为,我们也可以称之为施为用意。词语的这种指称意义取决于受话人对其词语的领悟以及对指称语潜在的指称功能的理解。

(一)带有指称意义的词语界别

从词类来看,词分为动词、名词、代词、形容词、副词、介词、连词等,但不是上述所有词类都带有指称意义的。词语中有些语项从不用来指称,像我们在英语里常见的not;very;really;so;however;maybe;perhaps

等。这些词语只能将其意思归属于所在句中,也只是

帮助句义外延(denote )他们本身在客观世界里确定不了其实体(entity)的身份。像“not”等上面所提到的这类

词语在句中只是内在的非指称词项。名词性词(nom-inal )讲的是指称物体的名字以及名词短语等。名词性词包括名词、形容词、代词,是语言单位,最能揭示语言这一功能。我们问到“他怎么样”时,用形容词“好”来回答,就能把话语表达到详尽透彻,也就是“他很好”,这个“好”字确认了“他”这一实体的状况。名词用作指称词最为常见,table 指的是桌子,mirror 指的是镜子等。说话人用它时才具有指称意义,如果说话人不用它时,它就无指称意义。

例2:a)He had once had an operation for mastoid.[2]

b)An operation for appendicitis is a simpler opera-

tion.

我们不能将a)中的operation 和b )中的两个oper-ation 混为一谈。两者之间有着严格的区别,虽说它们

都是名词性词,

但a)中的operation 是说话人指那次单个性手术,是一个特定的指称词,

认定了事物实体。b)论指称意义和话语间关系

焦煜霞

(安徽艺术学院,安徽合肥230000)

摘要:本文从指称论角度论述指称意义和话语之间的关系,首先指出哪些词可用作指称语,然后阐述了指

称语的不变性和可变性。通过这种讨论,本文进一步分析了句义和指称语之间的关系,

从而更明确了指称语在话语中重要作用。关键词:指称意义;实体;外延意义;可变性;不变性;关连性中图分类号:H3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44X (2012)13-0033-04

作者简介:焦煜霞(1968-),女,讲师,研究方向为英语语言文学。收稿日期:2012-10-17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ducation

2012年冬之卷第29卷第13期

Win.2012Vol.29No.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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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中的operation是一个不确定的指称词,该名词性词是一个非指称词(non-referring expression),具有全称解释(generic interpretation)。正是有了指称词和非指称词的存在和理解,一些句子也就很容易产生歧义。

(二)指称语的不变性和可变性

指称语的不变性(constant)和可变性(variable)是有条件的。就专有名词而言,有的世界上只指唯一物称的名称,还有的专有名词可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事物的名词。像the Pacific Ocean、Nile、the Alps等都是专有名词(proper noun),无论跨越怎样的话语辖域,它们所确认的实体分别还是太平洋、尼罗河、阿尔卑斯山脉。还有一些专有名词则由话语语域(register)来取决于所指实体。Cambridge,一为美国马萨诸赛州内的“坎布里奇”。二为英国的地名,译为“剑桥”。San Fran-cisco在阿根廷译为“圣弗朗西斯科”,而在美国则是“旧金山市”。像这类具有几层意思的专有名词在英语里也是时而可见的,这种指称语具有一定的可变性。它们所指称的实体要依据语境来决定。当说话人讲“He lives in San Francisco in Argentina”时,这时的San Francisco就指圣弗朗西斯科。这个San Francisco与事实相符,跟事实相符就是说在某个特定的情景里存在一个叫“San Francisco”的实体,即“他住在阿根廷的圣弗朗西斯科”。我们是利用蒙太古的语义学中的真值条件来认为这句的意思。知道了句子的真值条件,如果还说不能知道句子的全部意思,至少也懂得了相当一部分的意义[3]。带有可变性的指称语包括的面较广,一是代词像you、I、she等,一是名词也是在多数情况下是不定性指称语,动词用作指称语时也具有不变性和可变性,甚至不少拟声词(onomatopoeia)有时也有指称不变性和可变性。

1.代词用作指称语时的不变性和可变性

英语中表示名称和物体的代词时,很多情况下无法确定它们所指事物,这时它们属于可变性指称语。当它们用在一定的话语语境中才是不变性指称语,用来确认某个或某些实体。

例3:a)They say it’s going to be another cold winter.[2]

b)Don’t eat the cakes;they are for the visitors.[2]

例3中a)句和b)句各有一个“they”。在a)句中,我们无法考证这句中“they”指什么人,只能理解为“有人”或“人们”。如果译成“他们”,这就与指称论相悖。但在例3b)中,“they”处于一个相对明确的语境中,受话者知道这个“they”指的是cakes。这是因为b)句中的前个分句已给后个分句中的“they”限定了范围。“我们依赖语境来判断这类指示语是由于我们依据空间指示现象(Spatial deixis)的理论来确定所指实体”[1]。“they”所指的实体只能是“the cakes”。对指称语的理解一定要特定的语境,结合词语的搭配关系,进行全面、周密的分析,词语的义项就会单一、明朗起来了。我们

说依据语境,就是从限制的角度来确定话语意义。以they chomsky为代表的语言学家是从选择限制的角度来研究搭配的。词语搭配也就是在很大范畴内隶属于语境。词语搭配取决于两点:一是词汇的语义特征,一是语法规则。此处所说的指称意义是借语法手段,固定语境的搭配而确定下来的话语指称意义。

2.名词用作指示语时的不变性和可变性

我们在本节开头提到的专有名词作指称语时给了一些诠释。一般名词用作指称语,在一定语境里具有指称的不变性,但名词指称语的可变性在很多名词上都旁见侧出。指称论把词语与其所指事物之间的关系视为意义。我们使用语言时,常用词语来指称事物,词语或句子之所以有意义是因为它们与世界上的事物之间存在着指称关系,这种关系体现在名词上尤为明显。

例4:Wake up,woman,you can’t sleep all day.[2]

句中woman就是一个呼唤语,无“妇女、”“女人”之意,相当于“喂”或“伙计”等,它所指的实体是在熟睡中的那个人,此人不一定是女的,或许是个男的。此句中的“woman”这种用法是用于词语与其外延的关系才使我们这样理解它的这种外延意义(denotation)。蒙太古语义学理论提出理解词义的三个环节,在第二环节中告诉我们,当我们理解句义时,“要仿模句子所描写的情景建造一个模式,再把逻辑公式中的符号和被描写的情景联系起来,建立逻辑语言的语义。”[1]根据外延论,例4这句中woman的语义外延是与句子所描写的情形相符。用蒙太古的外延论理解例4句中的“woman”一词的意思,我们确信我们的理解是正确的。

3.拟声词可用作指称语

拟声词指模仿人类、动物、自然现象,机器或工具等物品或动作所产生的各种声音。英语中有些词语有模仿动物叫声的,有模仿金属响声的,有模仿液体声的,还有模仿人发声的。我们说拟声词可用作指称语,不是说将拟声词用来确认一个实体,而是通过某一拟声词来判断这是何种实体发出的声音,来确定哪是一实体。

例5:Do you hear miaow,grunt,hiss in the garden?

我们通过“miaow”,“grunt”和:“hiss”声就能确认园子里有个猫,猪和一条蛇这三个实体。我们用例5只是想说明不仅名词、代词等能用作指称语,不少动词,甚至很多拟声词也间接地具有这种功能。例5中的拟声词用的是拟声词名词,同样拟声词动词也是有其功效。动词的指称意义指的是动词报告事件发生的能力。“一个动词如果能够报告一个事件的发生,则动词具有指称能力或指称意义,如果不能报告事件的发生,则没有指称能力或指称意义[4]。”听到某个拟声动词的声音就能报告是何种动物或物体的动作在发生,从而就能确认是何种实体,所以我们说拟声动词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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