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艺术团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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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为加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深化学生社团学习与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教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社团指导和管理的通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是指由我校在校学生依据共同的兴趣爱好自愿组成,按照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学生社团是高等教育育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有效载体,是引导学生适应社会、促进学生成长就业的有力根据地,应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以及维护学校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三条社团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第四条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安定团结,并有助于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与安定和谐的校园氛围。

第五条共青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团委)受学校党委委托,在学校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支持下,负责对学生社团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学生社团所有成员应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正式学籍的在校生。

第七条本条例适用范围为在校团委正式登记注册的社团及其举办的所有活动。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第八条学生社团共分为科技类、实践类、人文类、艺术类、体育类五类社团,各类社团登记成立时,均须按照以上类别向校团委进行申请,一个社团只能申请进行一种类别登记。

第九条申请成立的筹备社团一般不直接成为正式社团,首先申请成立预备社团,预备期为一个学期,预备期满后,通过现任社团负责人本人书面申请,指导教师和指导单位推荐,经校团委考查通过,方可成为正式社团。

学生艺术团规章制度

学生艺术团规章制度

学生艺术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艺术团的管理,保障艺术团的健康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艺术团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艺术兴趣、发展学生艺术才能、提高学生艺术素质的重要载体。

艺术团活动旨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第三条学生艺术团的活动应坚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向,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倡导高雅艺术,积极传播正能量,为学生提供展示才华的平台,为社会培养具有艺术特长的人才。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生艺术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若干名,负责艺术团的全面工作。

团长由校领导任命,副团长由团长提名,校领导批准。

第五条学生艺术团设立各个艺术门类的小组,如舞蹈组、声乐组、器乐组、戏剧组等,各小组设组长一名,负责组织本小组的活动。

第六条学生艺术团的成员由热爱艺术、具有一定艺术特长的学生组成。

成员的选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选拔结果报校领导批准。

第三章活动管理第七条学生艺术团的活动内容包括排练、演出、比赛等,活动安排应合理,保证成员的学习和休息时间。

第八条学生艺术团的活动地点、时间、内容应向学校备案,如需外出演出的,应提前向学校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学生艺术团成员应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向组长请假。

组长应在活动前将请假情况报团长。

第十条学生艺术团的活动成果应定期向学校汇报,并向全校师生展示。

第四章成员管理第十一条学生艺术团成员应遵守艺术团的规章制度,服从团长和组长的领导,积极参加艺术团的各项活动。

第十二条学生艺术团成员应尊重艺术指导教师,认真听取指导意见,不断提高自己的艺术水平。

第十三条学生艺术团成员应互相尊重,团结协作,共同进步。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四条对在艺术团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成员,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艺术团规章制度、影响艺术团声誉的成员,团长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撤销其在艺术团的职务。

2024年艺术团规章细则

2024年艺术团规章细则

2024年艺术团规章细则____年艺术团规章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艺术团的日常管理, 加强艺术团成员的纪律意识, 维护团队形象, 特制定此规章细则。

第二条艺术团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细则, 必须服从艺术团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的领导, 坚决执行各项任务。

第三条艺术团成员应时刻以团队利益为重, 充分发扬团结合作的优良传统, 营造积极、向上的艺术团氛围。

第四条艺术团全体成员应积极关心国家大事, 自觉爱护国家荣誉和形象, 不得有任何危害国家利益的言论和行为。

第二章: 入团及考核第五条艺术团成员均为本校学生, 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 并通过严格的选拔考核程序才能加入艺术团。

第六条艺术团成员入团后应进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 试用期满后经过集体投票决定是否正式留任。

第七条试用期内, 艺术团成员应积极参加团队活动, 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 并接受艺术团培训。

第八条试用期内, 艺术团成员如有违反规章细则或履行职责不力的行为, 经全体成员投票表决, 可予以解聘。

第三章: 工作职责第九条艺术团成员应积极参加艺术团活动, 如演出、排练、训练等, 并严格按照指导教师和负责人的要求完成任务。

第十条艺术团成员应保持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不得有任何不良行为和不正当娱乐活动。

第十一条艺术团成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形象, 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舞弊和作弊行为。

第十二条艺术团成员应主动参加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不断提高自己的艺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四章: 纪律要求第十三条艺术团成员应按时参加例行团队会议,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 应提前请假并经过批准。

第十四条艺术团成员在参加艺术活动期间, 必须服从指导教师和负责人的指挥, 不得擅自离队或迟到早退。

第十五条艺术团成员不得在演出或排练过程中有任何形式的饮酒、吸烟和嗑药行为, 严禁赌博。

第十六条艺术团成员应保持团队间友爱互助的精神, 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欺负、歧视和冷落行为。

第五章: 团队精神第十七条艺术团成员要注重团队意识, 共同为团队的发展和进步努力, 不得以自我为中心。

大学生艺术团的规章制度

大学生艺术团的规章制度

大学生艺术团的规章制度尊敬的各位团员: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大学生艺术团,提高团队的艺术素质和组织效能,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请各位团员严格遵守,共同营造良好的团队氛围。

第一章团队管理1. 团队组织1.1 大学生艺术团设团委会和部门,分别由主席团和部门负责人组成。

1.2 团委会负责制定团队年度计划、组织中心活动和管理团队资源。

1.3 各部门负责具体艺术项目的策划和执行。

1.4 团委会和部门负责人由全体团员通过选举产生。

2. 团队文化2.1 团员应积极倡导团队精神,互相尊重、理解和支持。

2.2 团队应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促进成员之间的相互交流和合作。

第二章团队成员权利和义务3. 团员权利3.1 团员有权参与团队的艺术活动和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3.2 团员有权享受团队提供的艺术培训和学习机会。

3.3 团员有权获得团队内部资源和支持。

4. 团员义务4.1 团员应服从团队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4.2 团员应积极参加团队活动和排练,提高个人艺术水平。

4.3 团员应保护团队的形象,不得从事损害团队声誉的行为。

4.4 团员应遵守团队内部的纪律和规定。

第三章活动安排5. 活动策划5.1 团队将定期组织各类艺术演出、展览和比赛。

5.2 团委会和各部门应提前组织会议,制定详细的活动策划和安排。

6. 活动参与6.1 团员应按时参加团队活动和排练,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应提前请假。

6.2 团员参加外部演出或比赛时,应积极准备,确保团队形象和个人能力的展示。

第四章行为准则7. 服装和形象7.1 团队成员在公开场合应着装整齐、得体,并保持个人仪表的良好形象。

7.2 团队成员应以积极向上的态度出现在各类演出和展览中。

8. 沟通和合作8.1 团队成员应加强沟通,积极合作,共同完成各项任务。

8.2 团队成员应尊重他人观点,避免争吵和冲突。

第五章惩罚与纪律9. 违纪处理9.1 如有团员违反本规章制度,将经团委会讨论后给予相应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时停权等。

大学生艺术团的规章制度

大学生艺术团的规章制度

大学生艺术团的规章制度大学生艺术团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为了保证艺术团的正常运转,提高艺术水平,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总则1、大学生艺术团是以服务学校师生、繁荣校园文化为宗旨的学生艺术团体。

2、艺术团成员应具备较高的艺术素养和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参与艺术团的各项活动。

二、组织机构1、艺术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若干名,负责艺术团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

2、设立各艺术门类的负责人,如舞蹈队队长、合唱队队长等,负责本队的训练和演出安排。

三、成员选拔与录用1、每学年面向全校学生进行招新,凡热爱艺术、具有一定艺术特长的同学均可报名。

2、选拔过程包括面试、才艺展示等环节,由艺术团指导老师和团内干部共同评定。

3、被录取的成员应填写相关信息表格,成为正式团员。

四、成员权利与义务(一)权利1、有参与艺术团内各项活动的权利。

2、有接受艺术培训和指导的权利。

3、对艺术团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二)义务1、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

2、按时参加排练和演出,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

3、爱护艺术团的公共财物,维护艺术团的形象和声誉。

五、排练制度1、各队应制定详细的排练计划,保证排练时间和质量。

2、排练时应保持专注,认真完成训练任务。

3、尊重指导老师和队友,不得在排练场大声喧哗、打闹。

六、演出制度1、参加演出的成员应提前做好准备,包括服装、道具等。

2、演出时要发挥最佳水平,展现艺术团的良好形象。

3、遵守演出场地的规定和要求,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

七、考勤制度1、建立考勤表,对成员的排练和演出出勤情况进行记录。

2、迟到、早退三次视为一次缺勤,缺勤次数达到一定数量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3、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活动的,应提前向负责人请假并说明原因。

八、奖惩制度(一)奖励1、对在排练、演出中表现优秀的成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如颁发荣誉证书、奖品等。

2、为艺术团做出突出贡献的成员,在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大学生艺术团管理规章制度

大学生艺术团管理规章制度

大学生艺术团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生艺术团的管理,提高艺术团成员的艺术素养和综合素质,促进校园文化的繁荣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大学生艺术团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由校团委具体指导,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艺术修养、展示大学生风采为目的的学生艺术团体。

第三条大学生艺术团遵循“自愿参加、全面发展、注重个性、服务校园”的原则,为全体成员提供展示自我、锻炼自我、提升自我的平台。

第四条大学生艺术团实行团长负责制,团长由校团委任命,负责艺术团的整体工作。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大学生艺术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若干名,负责艺术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艺术团下设若干表演队伍,如舞蹈队、合唱队、器乐队等,各队伍设队长一名,负责队伍的日常训练和演出工作。

第七条艺术团设指导教师一名,负责艺术团的整体艺术指导和排练工作。

第三章团员管理第八条团员资格:凡我校在籍学生,热爱艺术,有一定的艺术特长,愿意参加艺术团的活动,遵守艺术团章程的,均可申请加入艺术团。

第九条团员权利:(一)参加艺术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二)对艺术团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四)优先参加艺术团组织的演出和比赛。

第十条团员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二)遵守艺术团章程,服从艺术团管理;(三)积极参加艺术团的训练和演出活动;(四)维护艺术团的形象和声誉。

第四章训练管理第十一条艺术团每周定期组织训练,团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第十二条训练期间,团员应遵守训练纪律,服从指导教师和队长的安排,认真完成训练任务。

第十三条团员在训练中应注重团队合作,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第十四条艺术团定期组织演出和比赛,团员应积极参与,展示艺术才能。

第五章活动管理第十五条艺术团在举办各类活动时,应提前制定活动方案,报校团委审批。

第十六条艺术团活动应遵循安全、有序、节约的原则,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艺术团在举办活动时,应充分调动团员的积极性,发挥团员的创造性,提高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大学生艺术团的规章制度

大学生艺术团的规章制度

大学生艺术团的规章制度大学生艺术团是高校提供给艺术爱好者展示才华、培养艺术素养的重要平台。

为了规范团员们的行为,确保团队的正常运作,制定一套艺术团规章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旨在介绍大学生艺术团的规章制度,以提供给各位团员参考并遵守。

一、入团条件1.1 任何在校大学生均可参加艺术团的招募选拔。

1.2 志愿者团员需具备对艺术的热情和才华,并经过选拔进入团队。

二、团队管理2.1 团长和副团长由所有团员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连任一届。

2.2 团长负责整体团队的管理和决策,副团长协助团长工作。

2.3 团内设立部门,如演唱组、舞蹈组、音乐组等,每个部门设立负责人,由团长任命。

三、团队活动3.1 艺术团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大型演出,团员需要参加并积极备战。

3.2 团队每周至少举行一次例会,讨论团内事务、审议活动安排等。

3.3 团内成员可根据个人兴趣和特长,自发组织小规模的演出或活动。

四、团队纪律4.1 团队成员应尊重团队领导和老师的指导,服从管理。

4.2 团员需有较高的纪律意识,准时参加团队活动并完成团队任务。

4.3 团内成员之间应保持友好关系,建立和谐的团队氛围。

五、团队表现5.1 团员需遵守团队形象规定,统一穿着艺术团的服装。

5.2 在演出或活动中,团员应保持良好的形象仪态,展示专业水准。

5.3 团队的表现和成绩将被纳入个人综合素质评价中,对个人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将起到积极的加分作用。

六、违纪处分6.1 团员如有违反团队规章制度的行为,将视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和开除团籍等。

6.2 多次违反纪律的团员将面临更严厉的处分,如停止参加演出和活动等。

七、修改与补充7.1 如需对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需经团支部和团委的审议和批准。

7.2 团员有权向团支部反映规章制度中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八、免责声明8.1 艺术团的活动中,团员需承担个人风险引发的身体伤害和财产损失,艺术团及学校不承担责任。

8.2 参加艺术团活动即视为团员已阅读并同意遵守规章制度中的规定。

大学生艺术团的规章制度

大学生艺术团的规章制度

大学生艺术团的规章制度大学生艺术团的规章制度是为了管理和组织艺术团队的日常活动,促进团队的发展和成长,确保团队的运行和表演活动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大学生艺术团的规章制度的一些常见要素:1. 团队目标和使命:- 团队目标:明确团队的发展目标和表演活动的目标,例如参加比赛、演出和展示等。

- 团队使命:明确团队的使命和宗旨,例如提高艺术水平、传播文化、培养艺术人才等。

2. 组织架构和职责:- 团队成员:规定团队成员的入团条件和退团条件,例如艺术水平要求、行为规范等。

- 领导层:指定团队的负责人和管理层,定义他们的职责和权限。

- 分工合作:明确不同成员在团队中的角色和责任,例如指导教师、财务负责人、活动策划人员等。

3. 日常活动管理:- 活动安排:制定每周、每月或每学期的活动计划,包括排练、训练、会议和演出等。

- 出勤规定:规定成员的出勤要求,例如每周必须参加多少次活动。

- 违纪处罚:设立违纪处理机制,对违反纪律和规章的成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4. 经费管理:- 资金来源:明确团队的经费来源,例如学校拨款、演出收入、赞助款项等。

- 经费使用:规定经费的使用范围和用途,例如购买器材、支付差旅费等。

- 财务报告:要求团队进行经费收支的记录和报告。

5. 学术和艺术传承:- 学习培训:规定团队成员的学习和培训要求,例如参加艺术课程、实践训练等。

- 演出要求:制定团队成员在演出中的表演规范和标准。

- 传承和交流:促进团队成员之间的艺术交流和经验传承,例如举办工作坊和交流活动等。

这些规章制度为大学生艺术团提供了一套明确的准则和行为规范,帮助团队运行和发展。

通过遵守规章制度,团队成员能够更好地协作、提高艺术水平,并为观众带来优秀的表演作品。

同时,规章制度也能够维护团队的声誉和形象,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认同感。

进一步讨论:大学生艺术团的规章制度不仅是为了规范团队的运作,还为团队成员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发展平台。

以下是一些深入讨论和内容扩展:1. 入团条件和退团条件:规定团队成员的入团条件有助于筛选具有艺术才华和激情的成员,提高团队的整体水平。

大学生艺术团规章制度

大学生艺术团规章制度

大学生艺术团规章制度1大学生艺术团是校园文化传播的重要载体,是展示我校学生艺术才华的舞台。

为了规范艺术团的管理,提高艺术团的整体素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1凡我校学生,具备一定艺术特长并热爱艺术,愿意为校园文化发展做出贡献,均可申请加入艺术团。

2成员应遵守学校各项规定,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3成员应积极参与艺术团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1各部部长应提前通知成员排练时间、地点及内容,确保排练效果。

2排练期间,成员应认真投入,不得做与排练无关的事。

3若需请假,应提前告知部长,并由部长汇报给团长。

1艺术团成员参加各类演出时,必须遵守演出纪律,服从安排。

2演出前,相关人员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确保演出的顺利进行。

3演出期间,成员应保持服装整洁,表演准确,与团队成员密切配合。

1艺术团场地使用需遵循学校规定,确保场地安全和卫生。

2艺术团的器材设备应妥善保管,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

1艺术团将根据成员的参与度、表现力等方面进行定期考核,作为奖惩的依据。

2对于表现优秀的成员,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荣誉。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成员,将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1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未尽事宜,由艺术团团长解释并制定补充规定。

2本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大学生艺术团所有。

大学生艺术团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校团委直接管理的学生文艺团体。

以“提高广大同学的审美情趣和文化艺术修养,促进校园文化建设”为宗旨,以“繁荣校园文化,丰富课余生活”为目的。

大学生艺术团主要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采用“优胜劣汰”的选拔原则,实行岗位聘任制。

大学生艺术团设有团长、副团长、舞蹈队、歌唱队、曲艺队、器乐队、秘书处、宣传队等机构。

凡在编的在校大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承认并遵守本章程,愿意参加大学生艺术团的各项活动并按时参加排练、演出等,均可报名加入。

(二)享受大学生艺术团提供的各种锻炼机会;(三)对大学生艺术团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大学艺术团的规章制度

大学艺术团的规章制度

大学艺术团的规章制度
《大学艺术团的规章制度》
第一条艺术团的性质
1. 大学艺术团是由对艺术有浓厚兴趣和一定艺术特长的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的集体,其宗旨是提高团员的艺术修养和团结合作能力,展示校园文化风采。

第二条团员的资格
1. 全日制在校学生可以自愿申请加入艺术团。

2. 要求团员具有一定的艺术特长,并且能够积极配合团队合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三条艺术团的分支
1. 根据团员的兴趣爱好和特长,艺术团可以分为音乐团、舞蹈团、戏剧团等分支。

第四条团队建设
1. 艺术团要注重团队建设,促进团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组织定期训练和排练活动,提高团队整体实力。

2. 鼓励团员参加各类比赛和演出,提高团队的知名度和成就感。

第五条活动安排
1. 艺术团要定期组织各种校园文化活动,如音乐会、舞蹈晚会、话剧表演等,展示团队实力和风采。

2. 参加校园各类文艺比赛和演出,为学校争取荣誉和声誉。

第六条管理机构
1. 艺术团要设立团委会,由团员选举产生,负责团队的日常管理和活动安排。

2. 团委会负责制定团队的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对团员进行考核和评定。

第七条纪律要求
1. 所有团员要严格遵守团队的纪律规定,服从团委会的管理和安排。

2. 要爱护团队的财产和设备,保持良好的团队形象。

第八条惩罚措施
1. 对于违反团队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团员,团委会有权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警示谈话、取消团员资格等。

以上就是大学艺术团的规章制度,希望所有团员能够共同遵守,并且为团队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大学生艺术团的规章制度

大学生艺术团的规章制度

大学生艺术团的规章制度一、团队宗旨大学生艺术团是由热爱艺术的学生组成的文艺组织,旨在通过团队合作和艺术表演,丰富大学生们的文化生活,培养他们的艺术素养和综合能力。

团队成员应秉持团队精神,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二、团队成员资格1.任何对艺术有浓厚兴趣、愿意积极参与团队活动的在校大学生均可申请加入。

2.申请入团的学生需通过严格的选拔程序,如面试、演出和考核等环节。

3.入团学生应具备较好的专业素质、团队合作意识和较高的执行力。

三、团队管理1.团委成员为了确保团队的持续运作和进一步发展,在团委成员中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等干部,负责团队的日常管理和决策事宜。

2.团员义务(1)参加团队例会、排练和演出等相关活动,积极参与团队的组织和筹备工作。

(2)尊重团队成员,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氛围,互相尊重、关心和帮助。

(3)服从团委的工作安排,完成分配的任务并按时提交。

3.团队活动团队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大型文艺演出,鼓励团队成员组织小型演出、参与校内外文艺活动以及参赛等,提高团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团队纪律1.出勤制度(1)团队每周组织一次例会,参加者必须按时出席,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需提前请假。

(2)演出排练期间,团队成员应全程参与,不能擅自缺席。

2.团队形象(1)团队成员在彩排、演出等场合,需穿着整齐、干净的服装,严禁穿着不雅观、不符合场合要求的服饰。

(2)团队成员需要保持良好的仪表和形象,积极参与身体锻炼,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3.遵纪守法团队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严禁参与任何违反校纪和社会公德的行为,以充分展示团队的正面形象。

五、奖惩制度1.表现优秀者将受到公开表彰,并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2.对于违反团队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包括口头警告、暂时停止参加活动、记过、通报批评等。

3.对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将按照校规校纪和相关法律予以处理。

六、团队活动经费管理1.团队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拨款、赞助和团队自筹等途径。

艺术团规章细则

艺术团规章细则

艺术团规章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各项活动的进行,加强团队管理,提高成员的素质, 维护艺术团的正常运作,特制订本规章细则。

第二条艺术团是一个以艺术为特色的学生团队,旨在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促进成员艺术素质的提高和交流活动的开展。

第三条艺术团遵循学校的教育方针,弘扬艺术文化,培养成员的创新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四条艺术团的任何活动都必须符合学校的相关政策,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五条艺术团成员应遵守公共道德规范,维护艺术团的形象,并为团队的集体荣誉和利益负责。

第六条艺术团成员应密切关注和配合艺术团的工作,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努力为艺术团做出贡献。

第二章入团与退出第七条入团条件:1. 具备相应的艺术特长或潜力;2. 必须是在校学生,并对艺术团的活动有充分的认同。

第八条入团程序:1. 申请入团;2. 通过入团考核;3. 成为正式成员。

第九条退出条件:1. 不再具备艺术特长或潜力;2. 不配合团队的正常运作;3. 违反团队规章。

第十条退出程序:1. 主动申请退出;2. 经艺术团成员讨论通过;3. 执行退出程序。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十一条艺术团设有团长、副团长、部长和普通成员。

第十二条团长:1. 主持团队的工作,负责艺术团的日常管理;2. 组织和安排各项活动;3. 代表艺术团与学校和其他团队进行交流。

第十三条副团长:1. 协助团长完成工作任务;2. 负责市场拓展和资源整合;3. 代替团长处理相关事务。

第十四条部长:1. 负责一个具体的部门的管理和运作;2. 组织成员进行专业训练和表演;3. 辅助团长和副团长的工作。

第十五条普通成员:1. 积极参与各项活动;2. 遵守团队规章;3. 提升个人艺术素质。

第四章工作规范第十六条艺术团的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每月评估一次。

第十七条艺术团成员应按时参加各项活动,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需提前请假。

第十八条必须保证艺术团活动的安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都将得到严厉处理。

艺术团管理规章制度

艺术团管理规章制度

艺术团管理规章制度一、组织与管理1. 艺术团的管理机构包括团委会、指导老师和各个分队长。

2. 团委会成员由艺术团成员选举产生,每个分队需派代表参与选举过程。

3. 指导老师由学校指定,并对艺术团日常管理、训练和活动提供支持和指导。

4. 分队长由各个分队成员推选产生,负责分队内部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二、成员要求1. 招收新成员时,艺术团要公开招募,经过面试和选拔,择优录取。

2. 艺术团成员需具备一定的艺术才能和专业素养,能够配合团队合作。

3. 成员应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道德修养,严禁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和道德行为准则。

4. 成员需签订活动参与承诺书,主动参与团内各项活动。

三、团队训练1. 艺术团成员应参加每周固定的训练,按时到达训练场地,严禁迟到早退。

2. 训练内容包括艺术技巧提升、团队合作能力培养以及演出节目的编排和排练等。

3. 训练期间,成员应集中精神,积极参与训练,服从教练和指导老师的指导。

4. 艺术团成员有义务根据训练计划进行个人练习,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

5. 训练期间,不得使用手机等带有娱乐功能的设备。

四、团队演出1. 艺术团每学期会举办演出活动,成员应积极参与,为艺术团的形象和声誉努力。

2. 演出节目应经过指导老师和团队成员的共同商议和决定,并定期进行评估和完善。

3. 在演出活动前,艺术团成员需进行充分的排练,确保演出的艺术质量。

4. 在演出期间,成员应保持良好的形象,遵守演出规则和纪律,严禁在台上出现失误或懈怠现象。

5. 任何成员不得擅自退出演出,需提前请假并得到团委会的批准。

五、纪律与处分1. 艺术团成员应遵守学校和艺术团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循团队的内部纪律。

2. 严禁在团队内部进行人身攻击、谩骂、诽谤等行为,尊重他人的权益。

3. 成员应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不得私自独立行动或损害团队利益。

4.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或道德行为准则的成员,将依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可采取口头警告、降级处理等。

大学艺术团管理规章制度[1]

大学艺术团管理规章制度[1]

大学艺术团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大学艺术团的管理,提高团队的组织能力和艺术水平,特编制本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机构2.1 艺术团指导委员会艺术团指导委员会是大学艺术团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学校领导、专业教师和艺术团负责人组成。

艺术团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艺术团的发展方向和中长期规划,审批艺术团的重大决策和活动计划。

2.2 艺术团负责人艺术团负责人由学校任命,负责艺术团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

艺术团负责人应具备丰富的艺术素养和管理经验,能够组织和指导团队成员进行艺术创作和演出。

2.3 艺术团干部艺术团干部由学校选拔产生,负责协助艺术团负责人进行团队管理和活动组织。

艺术团干部应具备艺术才华和组织能力,能够积极参与艺术团的演出和创作工作。

2.4 团员艺术团的团员由学校招募,艺术团无论是舞蹈、音乐还是戏剧等各个艺术领域都欢迎有兴趣和潜力的学生加入。

团员应积极参与团队的排练和演出,并遵守团队的管理规定。

三、团队管理3.1 团队活动计划艺术团负责人和干部应定期制定艺术团的活动计划,并报告艺术团指导委员会审批。

活动计划应包括演出、排练、培训等内容,确保团队的艺术水平得到提高。

3.2 团队内部协作艺术团的团员应积极参与团队的排练和创作工作,团队成员之间应互相合作,相互尊重,共同促进团队的进步。

3.3 艺术团培训艺术团负责人和干部应定期组织艺术培训活动,提升团队成员的艺术水平和表演技巧。

培训可以包括专业老师的指导、学科讲座、团队讨论等形式。

3.4 活动经费管理艺术团负责人和干部应统筹管理团队的活动经费,确保经费使用合理和透明。

经费使用应根据活动计划和需要进行预算和审批。

四、团队活动4.1 演出策划艺术团负责人和干部应根据团队的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精心策划团队的演出活动。

演出的选择、创意和宣传等环节应经过认真的讨论和决策。

4.2 活动宣传艺术团负责人和干部应负责团队活动的宣传工作,包括制作海报、宣传册和在校内外媒体发布活动信息等。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第二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是指我校具有相近爱好的学生,为增长知识、锻炼能力、丰富和活跃课余文化生活,自愿成立的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必须遵守我国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成员,应当是具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高职学生以及留学生。

第五条共青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团委)受学校党委委托,在学校教务处、保卫处、体育部、后勤集团等职能部门的配合、支持下,直接对学生社团进行管理。

第六条学生社团成立、变更、解散、组织、活动、宣传、财务、奖惩均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变更和注销(一)社团成立第七条学生社团共分为科技类、实践类、人文类、艺术类、体育类等五类社团,各类社团登记成立时,均须按照以上各类进行申请,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申请登记。

第八条申请成立的社团一般不直接成为正式社团,首先申请成立预备社团,预备期为一个学期,预备期满后,方可申请成为正式社团。

预备期满的社团,通过现任会长本人书面申请,指导单位推荐,经校团委考查通过,方可成为正式社团。

第九条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由10名以上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3)有固定的社团指导教师、有固定的指导单位;(4)有规范的章程。

第十条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

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其全称应冠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字样。

第十一条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当向校团委提交下列材料:(1)筹备申请书:说明社团成立的必要;区域性、重复性或与北航整体校园文化不符的社团原则上不具备成立条件;(2)章程草案;(3)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身份证明;(4)指导教师基本情况、身份证明;(5)指导单位情况说明。

大学生艺术团的规章制度

大学生艺术团的规章制度

大学生艺术团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培养艺术人才,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大学生艺术团是由学校组织的非营利性组织,旨在展示大学生艺术才能,丰富校园文化多样性。

第三条:大学生艺术团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管理制度,发扬积极向上的艺术精神,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条:大学生艺术团由学生自愿组建,分为音乐、舞蹈、戏剧和美术四个分团,每个分团设有指导老师和学生干部。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大学生艺术团设立团委会和各分团,团委会由团长、副团长、秘书长和部长组成,负责管理和协调各分团的工作。

第六条:各分团由团委会委派指导老师和相应的学生干部组成,负责分团内部的日常管理和艺术指导。

第七条:大学生艺术团每学年根据需要进行选拔工作,选拔出优秀的学生组成团员队伍。

第三章团员管理第八条:大学生艺术团团员必须是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具备良好的品德素养和较高的艺术修养。

第九条:团员应参加所有团内和校内艺术活动,服从团委会和分团的组织安排,积极参与排练和演出。

第十条:团员需保持良好形象,严禁在公共场合出现不当言行,影响团队形象。

第十一条:团员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将追究相应的法律和学校纪律责任,必要时开除出团。

第四章分团规定第十二条:音乐分团负责组织和演出各类音乐节目,定期进行音乐培训和排练。

第十三条:舞蹈分团负责编排和表演各类舞蹈节目,提供舞蹈培训和技巧指导。

第十四条:戏剧分团负责排演和演出各类话剧、戏剧节目,开展演技培训和舞台表演训练。

第十五条:美术分团负责组织和展示学生的美术作品,举办美术展览和相关活动。

第五章活动管理第十六条:大学生艺术团每学年定期组织艺术展演、比赛和文艺晚会等,团员应积极参与。

第十七条:大学生艺术团定期进行团队建设和培训活动,提升团队凝聚力和艺术水平。

第十八条:大学生艺术团严禁利用艺术团名义谋取利益,团员不得擅自接受演出和表演酬劳。

第十九条:大学生艺术团应遵守学校的活动管理规定,提前申请活动场地和演出时间。

大学生艺术团团员管理办法

大学生艺术团团员管理办法

大学生艺术团团员管理办法
我校大学生艺术团自成立以来,在学校领导的关心及辅导教师的精心辅导下,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在各类比赛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同时广泛参与各类演出,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团员的专业水平,成为学校宣传的一道亮丽的窗口。

本学期大学生艺术团自活动以来,经过专业教师的考核和精心挑选,共有233名同学参加了14个部的活动,由于涉及人数多,为管理带来了诸多不便,为了提高大学生艺术团的整体艺术水平,使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引导广大艺术团团员健康成长成才,本着对学校、对学生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此管理办法,希望广大艺术团团员认真遵守。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有吃苦奉献精神。

2、加强基础课和专业课学习,完成学校规定课程并取得优异的成绩。

3、服从管理,认真完成训练、演出任务,为构建和谐校园服务。

4、团员要尊重辅导教师,团员之间互帮互教、团结友爱。

5、爱护乐器、服装,保持活动场所卫生,活动过程中要注意人身安全。

6、遵守法律,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大学生艺术团章程。

7、大学生艺术团团员未经校团委批准不得擅自离团或退团。

8、因事、因病无法参加排练或演出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前请假。

临沂师范学院费县分校团委
大学生艺术团
2007年11月8日。

大学生艺术团管理制度

大学生艺术团管理制度

大学生艺术团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促进学生艺术活动的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审美水平,充分展现大学生的艺术才华,各高等学校积极建设大学生艺术团队,进行全方位的文艺活动。

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大学生艺术团,制定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大学生艺术团的管理,明确大学生艺术团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确保大学生艺术团的良好运行。

二、组织机构1、大学生艺术团是学校内组织的团体,可以是综合性艺术团队或单一艺术形式的团队。

2、大学生艺术团委员会是大学生艺术团的最高领导机构,由大学生艺术团各剧种的负责人组成,领导大学生艺术团各项工作,私人职责是制定大学生艺术团各个剧种的年度工作计划,做好经费申请和使用计划,组织各个剧种的排练、演出、比赛等各项活动。

3、大学生艺术团各剧种的负责人是大学生艺术团下设机构,由各剧种的技术指导、教师指导和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管理各个剧种的分团,并及时汇报工作情况和特殊需求。

4、各个分团是大学生艺术团下设机构,由不同年级、专业和不同艺术团体人员组成,负责各自艺术形式的排演、表演、参赛等义务,组织好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三、主要职责1、大学生艺术团委员会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及预算,审核工作进展情况,并定期进行总结评估,向上级组织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组织培训、比赛、巡回演出和文艺交流活动。

保证各个剧种的艺术水准和节目质量,策划和组织文艺活动,提高大学生艺术素养和文化品位。

负责市场推广及公共关系工作,提高社会知名度和形象。

2、大学生艺术团各剧种负责人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预算,负责剧种的艺术指导、技术支持并跟踪进度。

安排分团演出、比赛和文艺活动,并保证节目质量和艺术水准。

协调分团之间的关系,提高团队凝聚力,加强组织管理,创建健康良好的艺术氛围。

3、各个分团执行下发的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好分团内的排练、表演、比赛等义务。

充分发挥自己的艺术特点和风格,创作和演绎有吸引力的节目。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艺术团管理办法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艺术团管理办法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艺术团管理办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艺术团管理办法为培养学有特长的复合型人才,充分发挥艺术特长生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规范对艺术团的管理,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适用于所有参加艺术团的团员,包括具有艺术特长、经各项考核加入北航学生艺术团、具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籍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以及其他在校非特长生。

第一章内部组织第一条学生艺术团组织机构学生艺术团设艺术团带团老师一名,由校团委老师担任。

学生艺术团设团长一名,团工委书记一名,副团长一名,辅导员一名。

学生艺术团设舞蹈团、行进管乐团、合唱团、民乐团、交响乐团、管乐团、话剧团、踢踏舞团,各团设团长一名。

学生艺术团设若干工作组,包括服装组、财务组、设备组、资料组、活动组、演出策划组、宣传信息组,各组设组长一名。

第二条学生艺术团各机构职能学生艺术团带团老师:负责艺术团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对艺术团的建设与发展的指导工作;团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主要干部的培养、任免、监督、考核工作;协调艺术团与其它社团组织、学校各机关团体的合作关系工作;负责艺术特长生的管理工作。

学生艺术团团长:协助艺术团带团老师负责艺术团的日常演出和训练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各分团的业务活动;管理好学生艺术团的服装、团团长、团工委书记、副团长、辅导员共同讨论决定并任免。

第四条各分团组织机构各分团设带团老师一名,艺术指导教师若干名。

各分团设若干名团干部以组织团内的各项工作,团干部应包括分团长、声部长、年级组长、考勤员、乐谱管理员、服装管理员、公物及乐器管理员、宣传员等。

学生艺术团各分团团长可根据本分团的需要及特点自行增减。

第五条各分团的各个机构职能分团带团老师:负责该分团的日常管理工作;把握该分团的发展方向;分团艺术指导教师:指导该分团进行排练、演出;提高该分团的艺术水平。

分团长:直接管理团内各项事务,并保持与带团老师、艺术指导教师及校团委的及时有效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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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艺术团管理办法为培养学有特长的复合型人才,充分发挥艺术特长生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规范对艺术团的管理,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适用于所有参加艺术团的团员,包括具有艺术特长、经各项考核加入北航学生艺术团、具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籍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以及其他在校非特长生。

第一章内部组织第一条学生艺术团组织机构学生艺术团设艺术团带团老师一名,由校团委老师担任。

学生艺术团设团长一名,团工委书记一名,副团长一名,辅导员一名。

学生艺术团设舞蹈团、行进管乐团、合唱团、民乐团、交响乐团、管乐团、话剧团、踢踏舞团,各团设团长一名。

学生艺术团设若干工作组,包括服装组、财务组、设备组、资料组、活动组、演出策划组、宣传信息组,各组设组长一名。

第二条学生艺术团各机构职能学生艺术团带团老师:负责艺术团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对艺术团的建设与发展的指导工作;团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主要干部的培养、任免、监督、考核工作;协调艺术团与其它社团组织、学校各机关团体的合作关系工作;负责艺术特长生的管理工作。

学生艺术团团长:协助艺术团带团老师负责艺术团的日常演出和训练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各分团的业务活动;管理好学生艺术团的服装、财务、设备。

学生艺术团团工委书记:协助艺术团带团老师做好团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了解团员的学习、生活情况,解决团员在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组织艺术团全团的各类大型演出和活动;做好学生艺术团的宣传工作。

学生艺术团副团长:负责协助艺术团团长组织日常演出和训练以及艺术团的其它各项工作。

学生艺术团辅导员:负责协助艺术团团工委书记做好团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大型演出的组织工作;协助艺术团团工委书记解决团员的生活、学习困难。

学生艺术团各工作组组长:负责整个学生艺术团相应的服装、财务、设备、资料的管理工作;大型演出和活动的策划和管理工作;艺术团的宣传工作。

各分团团长:负责本团日常的训练、演出、业务、组织建设、感情建设和常务性工作,制定训练计划。

第三条学生艺术团干部的选拔与任命学生艺术团带团老师由校团委任命。

学生艺术团团长、团工委书记、副团长、辅导员由校团委主管领导、艺术团带团老师讨论决定并任免。

学生艺术团各团分团长由学生艺术团带团老师与学生艺术团团长、团工委书记、前任分团团长讨论推荐,由校团委主管领导决定并任免。

学生艺术团各工作管理小组组长由学生艺术团带团老师与学生艺术团团长、团工委书记、副团长、辅导员共同讨论决定并任免。

第四条各分团组织机构各分团设带团老师一名,艺术指导教师若干名。

各分团设若干名团干部以组织团内的各项工作,团干部应包括分团长、声部长、年级组长、考勤员、乐谱管理员、服装管理员、公物及乐器管理员、宣传员等。

学生艺术团各分团团长可根据本分团的需要及特点自行增减。

第五条各分团的各个机构职能分团带团老师:负责该分团的日常管理工作;把握该分团的发展方向;分团艺术指导教师:指导该分团进行排练、演出;提高该分团的艺术水平。

分团长:直接管理团内各项事务,并保持与带团老师、艺术指导教师及校团委的及时有效的沟通。

声部长、年级组长:直接受分团长领导,负责各自声部或年级内的具体事务。

考勤员:负责团内成员的各项出勤情况的记录与管理,并定期向分团长汇报。

乐谱管理员:负责团内所有乐谱的复印、分发、保管及整理工作。

服装管理员:负责团内服装的保管以及演出活动时的分发、回收等管理工作。

公物及乐器管理员:负责团内公有乐器及其他公有财物的管理。

宣传员:负责为该分团制作宣传海报、设计宣传材料、拟写新闻报道等。

第六条各分团干部的选拔与任命学生艺术团各分团的带团老师和艺术指导教师由校团委主管领导和艺术团带团老师任命。

学生艺术团各分团团干部由各分团长任命。

第二章学生艺术团团员管理制度第七条艺术特长生是学生艺术团团员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具有艺术专长,享受特殊招生政策入学,具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籍的在校学生。

艺术特长生入学后自动转为学生艺术团团员,由校团委负责艺术特长生的管理工作。

北航的在校学生可以通过艺术团招新等形式进入学生艺术团,成为北航学生艺术团团员。

第八条艺术团团员应自备乐器(器乐类),以用于在校期间的各类演出。

艺术团团员必须遵守学生艺术团内各项规定,服从艺术团的安排,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业务学习、训练和演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缺席。

第九条艺术团团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参加学生艺术团以外任何部门组织的演出、比赛。

在由校团委批准或组织参加的演出、比赛中获得的报酬、奖金和奖品由艺术团统一安排,对于在相关比赛中为学校赢得荣誉的同学,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十条学生艺术团有权要求团员转项和兼项,对于跨团复用人员应服从所在分团管理。

第三章学生艺术团排练场地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学生艺术团的排练场地是艺术团的重要活动场所,排练场地的整洁,卫生和安全是至关重要的问题。

各分团分团长有责任和义务维护该团所在排练场地的安全与整洁。

第十二条各分团长要按照既定的排练计划联系并安排好排练场地,并做好场地的维护工作。

第十三条各分团长要切实做好排练场地内的乐器、谱台、桌椅以及其他公共财产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以免丢失和损坏。

第四章学生艺术团考勤制度第十四条学生艺术团各分团须设立专职考勤员,负责记录艺术团团员所有排练演出的出勤情况。

如查出考勤作假或故意隐瞒情况的行为,将视情况追究各分团团长和考勤员的责任。

第十五条艺术团团员必须在排练开始前15分钟到达排练场地,做好排练准备。

第十六条以学期为单位,艺术团团员在参与排练或演出时无故迟到、早退、缺席一次的,由分团团长给予其口头警告;无故迟到、早退、缺席两次及以上的,由学生艺术团团长给予其书面警告;书面警告后若仍未有改过表现的,经学生艺术团讨论决定,取消该艺术团团员当年一切学分及成绩上的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学生艺术团团员确实有困难不能或不能按时参加排练的,须由本人向分团长请假,得到分团长同意后,请假方有效。

请假不得采用请人带假、事后请假的方式。

艺术团团员确实有困难不能参加演出或不能按时参加演出的,须由本人直接向艺术团团长请假。

第十八条以学年为单位,受到书面警告处分的艺术团团员不得参评该年度优秀学生干部及三好学生;出勤率低于80%的团员,取消该艺术团团员该学年内一切学分及成绩上的优惠政策。

因大病及其他特殊原因经学生艺术团批准的除外。

第十九条艺术团团员的请假如经核实与事实不符,一律按无故缺席处理。

第二十条艺术团团员的排练演出活动如果与自己所在院系的活动相冲突,应首先服从艺术团安排,需要协调的可由校团委与相关院系进行协调。

第五章学生艺术团文化课成绩及学分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艺术团的所有成员,如当学期在学生艺术团无任何违纪行为且表现优秀,经学生艺术团确认后,报请教务处将其60分以下50分(含)以上的科目,期末综合成绩提为60分。

第二十二条艺术团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学生艺术团的各项排练演出活动以艺术实践课程的形式列入艺术团学生培养计划。

本科生每个学期个学分,七个学期共计个学分。

该课程由学生艺术团根据艺术团学生的综合表现确定具体成绩,于大四下学期统一报送至教务处。

艺术实践课程学分可以代替培养计划中的全校公共选修课学分。

艺术实践课程学分是艺术特长生的必修学分,如未能修满,则未达到毕业要求,学校可先发给结业证书离校。

结业后可重修艺术实践课程学分,合格后换发毕业证书。

艺术团团员在校期间如违反考勤制度和其他相关规定且情节严重的,经学生艺术团讨论决定,当年艺术实践课学分以不及格处理。

第六章学生艺术团公共财产管理制度第二十三条学生艺术团的服装、乐器以及各种设备是学校的公共财产,应严格的管理。

学生艺术团团长、各分团团长以及学生艺术团相应的工作组组长有义务监督艺术团公共财产的管理。

对于租借给其他社团组织和个人的服装,乐器等财产,要做好登记,归还时应严格检查财产是否完整和有无破损等现象。

第二十四条学生艺术团各分团团长有义务监督该分团团员对艺术团公共财产的管理与使用情况,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七章学生艺术团奖励制度第二十五条日常表现突出的艺术团团员有资格参加校级“三好学生”的评选,在团内担任团干部且工作成绩突出的艺术团团员可参加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日常表现优异、排练出勤率高并且该学年没有不及格科目的艺术团团员有资格参加“学艺双馨”奖的评选。

第二十六条各分团设立突出贡献奖、全勤奖、业务优秀奖、学习优秀奖、突出进步奖、优秀干部奖、标兵模范奖等奖项。

每学期开学由分团长为该分团上学期的获奖团员颁奖。

第二十七条各分团奖项的奖品或奖金由学生艺术团统一安排。

第八章学生艺术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制度第二十八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制度是学生艺术团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推进学生艺术团领导干部梯队建设的重要政策,凡在学生艺术团服务三年以上,品德端正,未受过任何形式的处分,学习成绩良好的学生艺术团团员,可参加学生艺术团组织的综合测试,成绩优秀者可以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资格。

第二十九条由校团委负责选拔品德优秀,组织管理能力突出,业务能力良好的艺术团团员参与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第三十条学生艺术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与评选的资格标准:(1)品德端正,品行良好,一贯表现突出,在各届团员中有良好的声誉。

(2)组织管理能力较强,曾参与过大型演出的组织协调工作,有较多的演出和排练管理经验。

(3)业务能力较好,能够对所在分团的艺术水平的进步起到关键作用。

(4)需在艺术团服务三年以上,未受任何形式的处分。

(5)学习能力较强,综合成绩排名在全班50%以内。

(6)对于特别优秀的学生艺术团团员,经校团委主管领导和学生艺术团带团老师同意,可不受综合成绩排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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