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检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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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检修规程
目录
第一章设备检修通用规程 (3)
第二章双梁电动抓斗吊车检修规程 (25)
第三章皮带运输机检修规程 (29)
第四章离心式鼓风机、通风机检修规程 (32)
第五章液力偶合器检修规程 (38)
第六章余热炉锅检修规程 (40)
第七章单吸离心式多级泵检修规程 (47)
第八章高压静电除尘器检修规程 (51)
第九章螺旋运输机检修规程 (54)
第十章圆筒冷却机检修规程 (56)
第十一章球磨机检修规程 (58)
第十二章布袋收尘器检修规程 (61)
第十三章搅拌机检修规程 (63)
第十四章浓密机检修规程 (65)
第十五章离心式水泵检修规程 (67)
第十六章厢式压滤机检修规程 (69)
第十七章电动单梁起重机、电动葫芦检修规程 (71)
第十八章回转窑检修规程 (75)
第十九章罗茨风机检修规程 (80)
第二十章剪板机检修规程 (83)
第二十一章工频感应电炉检修规程 (85)
第二十二章锌直线铸锭机检修规程 (87)
第二十三章螺杆式空气压缩机检修规程 (89)
第二十四章活塞式空压机检修规程 (92)
第一章设备检修通用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检修的总则、检修装配质量标准、零件修理、更换标准和试运行与验收。
本标准适用于设备检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依照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095~1101-79 平键及半圆键公差
GB50231-98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程
GBJ211-87 工业炉窑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设备检修规程
3 总则
3.1 本标准包括检修通用技术规定标准及分类设备的专业技术规定标准。在检修中除应执行本标准通用规定标准外,尚应按分类设备各篇的技术规定标准执行。
3.2 本标准未提到的技术要求,如零件制造,部件配合等均应按有关设备的技术文件(出厂讲明书、制造图、装配图和技术要求等)的规定执行。
3.3 本标准在应用中如发觉错误或不切实际之处可提出修改意见,以便修
正。
3.4 本标准规定的检修周期,一般是指设备实际开动台时的累计数。
3.5 本标准规定的检修内容,小修应包括维护内容,中修应包括小修内容,大修应包括中修内容。
3.6 在大修时应有打算地对设备进行技术改造。
3.7 设备检修的施工除应按本标准规定执行外并应执行有关安全规程的规定。
3.8 利用建筑结构作为起吊搬运设备的承力点时,必须符合结构同意的负荷量。
3.9 设备检修施工过程中,应对每道工序进行检验和记录,作为验收依据。
3.10 本标准中炉窑的耐火材料砌筑的检修内容和检修质量标准未列出,请参照GBJ211-87《工业炉窑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11 供电设备的检修规程按《电气设备检修规程》执行。
3.12 分类设备检修规程中未包括电动机的检修周期与内容,请参照本通用规程
4.16执行。
4 检修装配质量标准
4.1基础、设备找正
4.1.1 设备基础的尺寸、位置等应符合文件要求,其施工质量应符合GB50231-98《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程》(见表1)。
表1
4.1.2 基础应紧固、无裂纹、油浸及腐蚀等现象。
4.1.3 平面位置安装基准线对基础实际轴线距离的允差为20mm。
4.1.4 设备吊装前,必须将设备底座面的油污、泥土等脏物和地脚螺栓预留孔的杂物除去。灌浆处的基础或地坪表面应凿成麻面,被油沾污的混凝土应凿除,以保证灌浆质量。
4.1.5 设备上定位基准的面、线或点对安装基准线平面位置和标高允差,一般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定位基准对安装基准的位置和标高允差
4.2 地脚螺栓、垫铁和灌浆
4.2.1 安设地脚螺栓应符合下列要求:
4.2.1.1 地脚螺栓的铅垂度不应超过10mm/m。
4.2.1.2 地脚螺栓离灌浆孔壁的距离应大于45mm。
4.2.1.3 地脚螺栓的底端不应触及孔底。
4.2.1.4 地脚螺栓上的油污应清除洁净,但螺纹部分应涂油脂。
4.2.1.5 螺母与垫圈间和垫圈与设备底座间的接触应良好。
4.2.1.6 拧紧螺母后,螺栓必须露出螺母1.5个~5个螺距。
4.2.2 拧紧地脚螺栓应在混凝土达到规定强度的75%后进行。
4.2.3 采纳带槽锚板的活动地脚螺栓应符合下列要求:
4.2.3.1 活动锚板设置应平正稳固。
4.2.3.2 螺栓末端的端面上应标注螺栓矩形头的方向。
4.2.3.3 基础表面上应标明锚板容纳螺栓矩形头的槽的方向。
4.2.3.4 拧紧螺母前,应依据标记将螺栓矩形头正确地放入锚板槽内。4.2.4 如设备负荷由垫铁组承受,垫铁组的位置和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4.2.4.1 每个螺栓近旁至少应有一组垫铁。
4.2.4.2 相邻两垫铁组的距离不超过500mm。每一垫铁组的面积应能够承受设备的负荷。其面积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R
10×
Q
Q
C
≥
A
4 2
1)
+
(
式中:A——垫铁面积,cm2;
C——安全系数,可采纳1.5~3;
Q1——由于设备等的重量加在该垫铁组上的负荷,N;
Q2——由于地脚螺栓拧紧后,所分布在该垫铁组上的压力,N(可采纳地脚螺栓的许可抗拉强度);
R——基础或地坪混凝(土)的单位面积抗压强度,MPa(可采纳混凝土设计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