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宪法与美国宪法对人权保障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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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现行宪法的比较浅析

中美现行宪法的比较浅析

中美现行宪法的比较浅析下文为大家整理带来的中美现行宪法的比较浅析,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一、中美宪法的主要共同之处(一)都体现阶级性宪法虽然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但本质上也是一种法,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法不过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维护统治秩序的暴力工具。

中国现行宪法(以下简称中国宪法)主要体现的是人民的意志。

美国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是资本主义经济,美国现行宪法(以下简称美国宪法)主要体现的是资产阶级的意志,无论美国怎样标榜它是是超阶级的都不能改变这一事实。

当然国家除了有阶级统治职能外还有社会管理职能,否则统治便不能维持下去,因此宪法除了有阶级性之外还有社会性。

(二)都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中国《宪法》的序言写道: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美国《宪法》第六条规定:本宪法及依照本宪法所制定之合众国法律以及根据合众国权力所缔结或将缔结的一切条约,均为全国的最高法律;即使与任何一州的宪法或法律相抵触,各州的法官仍应遵守。

任何一州宪法或法律中的任何内容与之抵触均不得违反本宪法。

上述参议员和众议员、各州议会议员以及合众国政府和各州一切行政、司法官员均应宣誓或郑重声明拥护本宪法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宪法都是中美两国的根本大法,至高无上,神圣不可侵犯。

(三)都保障人权、自由权、平等权、选举权、私人财产权等主要权利中美现行宪法都明确尊重并保障人权、自由权、平等权、选举权、私人财产权等主要权利,确保公民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但由于人权、自由权、平等权、选举权、私人财产权等权利都具有阶级性,中美的这些权利会略有不同。

例如人权,中美就有很大分歧。

对私有财产的认识也有不同。

美国是资本主义国家,它主要保护的是个人私有财产,认为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而我国在认为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同时,更加认为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与西方宪政的本质区别

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与西方宪政的本质区别
与西方宪政模式不同,我国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它建立在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之上。政体是议行合一的人民代表大会制。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充分反映广大人民的意愿又有利于形成全体人民的统一意志,既能保证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又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选举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种民主形式;中国共产党通过群众路线,将人民大众组织起来管理国家,则是民主的实质。前者为后者服务,后者决定前者的性质。党将人民大众组织和团结起来,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和法律,管理自己的国家,这就是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起来的人民民主。
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与西方宪政的本质区别
马钟成《 光明日报 》( 2014年11月15日 01 版)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我们讲的社会主义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与西方宪政有着泾渭分明、不容混淆的根本差异。划清两者之间的界限,才能保证依法治国、依宪执政沿着正确的轨道推进。
在美国宪政模式中,司法机构的确独立于人民,但是并不独立于大财团。美国建国以来,联邦最高法院要么被大资本要么被奴隶主所控制(如1836年—1864年的《托尼法案》就公开判定美国的自由黑人不是宪法中所言的公民),以保障个人权利为名维护少数人利益。南北战争以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就一直是大资本的代理人。即便是从垄断财团内部来说,联邦最高法院也并非政治中立和独立的机构,其基本规律是垄断财团中哪个党派派别势力大,它就倾向于谁。
二、政治主体和利益主体上的差异
在自由主义和宪政理论看来,社会中并非由阶级和人民构成,而只是诸多利益不同的群体、团体、阶层或个体。为解释个体权利的来源,自由主义不得不援引神权或自然法理,认为上帝或自然法赋予了每个个体不可剥夺的神圣权利。因为个体、群体之间的利益都是不同的,甚至是对立冲突的,这就需要多个政党代表不同个体、集团的利益,实现自由竞争、轮流坐庄,以此保障个人权利——主要是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种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的宪政理念,必然派生出多党竞争制、三权分立、军队非党化、司法独立等制度架构。

中美宪法的不同

中美宪法的不同

中美宪法的对比列宁说:宪法是什么?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每个国家都有宪法,因为每个国家都是依据某些原则和规则进行运转的。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保障人及人的权利的根本大法。

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国家内部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的变化对宪法的发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同时国际关系也对宪法发展趋势有所影响。

中国的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我周宪法分为序言部分和正文部分,一共有四章,共计一百零六条。

美国的宪法:1787制定的美国宪法是世界第一部成文宪法。

1776年第二届大陆会议通过的《独立宣言》是世界宪政史上重要的历史文献,马克思称之为世界上的“第一个人权宣言”,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制定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由序言和7条宪法正文组成,它以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以“三权分立”和联邦制为原则的国家制度,建立了资产阶级民族共和政体。

1791年通过了一条由10条宪法修正案组成的《权利法案》,才明确、详细列举了公民的基本权利。

一、中美宪法从根本上的不同1理论根基的不同。

宪法的理论根基是指建立宪法时,作为根本出发点的基础理论。

基于不同的理论根基,会产生不同的宪法,最终建立完全不同的法律制度。

美国宪政理念是建立在自由主义基础上,强调的是维护和保障个人的权利,它将宪法和法律视为自由的保障。

美国宪政经济学的代表人物布坎南,吸收了亚当·斯密关于“经济人”的假设。

认为在制定宪法的时候一定要以“人性恶”为假设.通过制定规则来弥补人性的弱点.从而保证权利能够得到正确的运用。

比较分析中美宪法之差别

比较分析中美宪法之差别

比较分析中美宪法之差别哈尔滨金融学院知识产权二班乔茵20152069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美利坚共和国宪法》属于不同的法系,具有截然不同的法律特色。

通过对比两国宪法的异同分析各自的优劣,取长补短,扬长避短。

不断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有利于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国家。

关键词:中美宪法差异政治是一个共同体面对一系列重大问题并在互相冲突的价值上进行选择的过程。

通常承担七象征功能和基础职能的是宪法。

因此,宪法比较必须有两个标准:一个用于表明那些恒久不变的根本性问题的共同点,另一个用于显示那些因社会变迁而不断变化这得宪法条文的差异性。

一、理念差异美国宪法理念吸收了亚当·斯密的关于经济人的假设,认为:“每一个个体都是理性的,都会在有约束的条件下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所以每个人在追求自己利益的过程中,都会选择有利于自己的规则。

”1这种观点基于“人性恶”认为人性的缺点决定了无论将权利交到谁的手里都不能保证绝对的公平正义。

因此人治是不可靠的,必须坚持法治。

通过建立一个公平完整的制度来制约权力,防止权力的滥用,保障行政效率。

此外,早期的美国宪法理念受洛克以及孟德斯鸠的分权学说。

通过权力制衡来限制政府的权利从而满足资产阶级社会各集团的利益。

所以美国宪法的理念是民主共和,人权对政治权力的限制。

它指导着美国宪法对国家权力的配置、运行和宪法的实施。

我国宪法则认为政府是服务于人民的,每个人都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服务于社会的,这是人性善的假设。

受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影响。

二、文字表述差异宪法语言是经验性的、高度精炼的、被注定的,是整个民族精神的流淌。

美国宪法非常概括,文本制定具有相当的弹性。

它就使自己可以根据时代的发展要求来做相应的解释适应时代的不断变化。

因此美国宪法具有很强的灵活性。

规定多为规定性内容。

中国宪法文本的文字规定较为精准具体操作主要依赖于上级的明令指示和相关文件,下级很少会怀疑上级行为的动机,更不会直接察看当事人的行为是否违宪。

在人权领域,中国和另一个国家相比如何?

在人权领域,中国和另一个国家相比如何?

在人权领域,中国和另一个国家相比如何?人权是衡量一个国家发展水平、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因此人权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中国作为一个大国,其在人权保护方面的表现备受瞩目。

那么中国在人权领域与另一个国家相比又如何呢?一、中国与美国相比中国和美国是两个大国,在人权领域的差距和问题也相对明显。

首先,美国对于宗教和言论自由的保护是其一大特点,而在中国这方面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限制。

其次,中国在对待少数族裔和维权人士的问题上比较严峻,而美国对此问题处理相对更为人性化。

具体来看,美国的宪法保障了民众的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不允许对言论自由进行限制,也不允许任何一方利用媒体操控大众思想。

而在中国,虽然宪法也保障了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但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起来存在诸多限制。

比如在特定时刻,政府会关闭社交媒体,删除有关不良新闻报道,并对针对特定敏感话题的讨论进行审查。

在对待少数族裔和维权人士的问题上,美国相对更为人性化。

在美国,黑人、拉美裔、原住民等少数民族得到了相应的关注和保护。

而在中国,对于少数民族的语言、习俗和信仰等多元化文化正在逐渐被同化和消失。

此外,在中国维权人士的问题上,政府往往采取强制性手段,对维权人士进行逮捕和刑拘,导致国际社会对中国人权的质疑和批评声音不断。

二、中国与日本相比中国与日本因为历史问题和领土争端等问题一直存在着摩擦,那么在人权领域上两国各自有何表现呢?首先,日本对于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执行相对较为严格,将人权保护落实到了具体行动和实践中。

而在中国,法律之间的衔接和配合不够到位,有一定的执行难度或存在一些漏洞。

其次,在日本的法院审判中,涉及人权的案件比较多,且公正程度较高。

而在中国,涉及人权的案件数量较多,但实际上却受到了一些权力干扰和影响。

此外,在对待难民和移民群体的问题上,日本显得相对冷漠,对于这些群体的保护和关注不够,而在中国这一方面的相关政策则表现出更多的人文关怀和主动作为。

三、中国与德国相比中国和德国在人权保护方面具有哪些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呢?首先,德国和中国在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共性,都拥护民众基本的言论自由权利。

美国宪法与中国宪法根本区别

美国宪法与中国宪法根本区别

美国宪法与中国宪法的根本区别
刘彤
美国法律的来源于英国法,后根据美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做了很多的改变,美国在自己建国初期就制定了属于自己的联邦宪法,每个州之间与联邦之间有属于的法律体系,随着美国法律制度的发展逐渐形成了四个时期:1.殖民地时期的美国法;2独立战争后的美国法;3.南北战争后的美国法;4.现代美国法。

美国法律是以英国法律为中心,主要以程序诉讼主义为特点,同时也拥有自己的特点,美国在建国初期的时候就制定了联邦宪法,每个州和联邦都有属于自己的法律体系,联邦会在国防、外交等方面,没有统一的立法权;刑事和民事商业方面的立法权都会属于每个州。

各州的宪法或法律如果与联邦的宪法,法律或订立的条约相抵触前者均无效;联邦政府的权力及其行使,虽然不能渊源于宪法规定,无须像联邦条例规定取得各州同意,但也不能妨碍和限制各州权力的行使,各州在其范围内享有充分的管理权,各州政府的职能有完整运转的自由;各州只能在不违反联邦宪法、法律和条约的前提下行使其保留权力,但联邦政府也必须在确认各州自主的基础上行使其权力。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在1954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的本质在于,它是一切力量的集中体现,是统治阶级根本意志和根本利益的集中反映,主要表现在:1.宪法是阶级斗争结果和总结;2.宪法规定了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3.宪法
随着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美国宪法和中国宪法的相同之处同时具备:人民民主权、基本人权、法治;不同点则在权利制约原则方面,西方实行的是比较严格三权分立,而我国则强调的是机关之间的分工与制约,法律规定与实践运行是存在巨大差异的,不能因为实践中这些原则没有得到贯彻和执行而否认其宪法的存在。

中外宪法的比较

中外宪法的比较

中外宪法的比较——中美宪法的差异主要内容:中国宪法和美国宪法存在诸多的差异。

除了产生的历史背景条件和政权性质不同外,还有在创立的方式过程、宪法的实效、修改要求和公民权利方面存在很多的差异。

比较两者,可以让我们学习借鉴他山之石。

关键词:宪法创设,宪法实效,宪法修改同样为宪法,各国宪法存在着各式各样的差异,当然它们之间同样有着共同性。

首先在于各国宪法,无论是民主共和制还是君主立宪制的国家,宪法都是在人民取得政权后,通过制宪程序,把公民权利制约国家权力的意志,用宪法形式固定下来。

所以各国的宪法的基点都是人民掌握了国家政权,宪法只是这个民主事实的记载和表达。

虽然宪法是民主事实的法律化和保证书,即各国的立宪基础是一样的。

但是各国的宪法上的差异是存在的,无论在实体方面还是在程序方面,甚至在表现形式上都存在不同。

例如,英国没有成文宪法,没有形式上称为宪法的法律,只有实际中起着宪法效力的宪法性文件。

而美国虽然和英国同为英美法系,法律传统源自英国,但美国有成文宪法,而且是世界上首个制定成文宪法的国家。

另外,不同的宪法反映的时代背景、阶级力量对比、和时代主题等等都不同。

1919年的德国的《魏玛宪法》被称为是现代宪法的开端,它是在德国废除君主制,建立共和国后在魏玛制定的一部反映建立共和,保护人民权利的现代宪法。

这与美国1787年制定的宪法在规定受保护的公民范围上是不同的,美国当时规定的公民范围不包括黑人奴隶。

这是其宪法在人权保护范围方面的缺陷,反映了美国当时的民主和人权发展程度时代局限性。

各国的宪法由于各自的传统、地理环境、历史背景和宪法理念等等的不同,导致不同国家的宪法呈现纷繁多样的情况。

今天、这里、本文主要想探讨和评述的主要是中国和美国宪法之间存在的差异。

中美两国由于政治制度、历史文化传统和经济背景等等的不同,在宪法的制定、内容、实施和修改变迁等等方面都存在差异。

下面本文将作一点试评(一)宪法的产生过程不同。

美国是在反抗英国的殖民统治的独立革命过程中诞生的。

美国宪法与公民权利及对中国宪法中公民权利规定的思考

美国宪法与公民权利及对中国宪法中公民权利规定的思考

美国宪法与公民权利及对中国宪法中公民权利规定的思考王浩[摘要]1787 年的美国宪法颁布至今已有200 多年了, 除了续加的26 条宪法修正案外, 宪法本文并没有什么变化。

根据西方宪法理论, 一般认为, 宪法具有制约政府权力、保护公民权利的功效。

美国联邦政府建立之后, 有关公民权利的规定, 主要有联邦宪法、权利法案等。

中国宪法中关于公民权利之规定不能在现实生活中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从而也昭示了公民宪法权利救济制度建立的必要性。

[关键词] 美国宪法权利法案公民权利中国宪法一.美国宪法中公民权利的体现《独立宣言》:《独立宣言》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宣言, 在宪法的七条原文中没有得到反映, 宪法也没有一个单独的、系统规定公民权利的权利法案, 但对公民权利也有一些零散的规定。

在司法程序方面, 规定“人身保护状的特权, 除遇有内乱或外患为公共安全所需要者外, 不得中止”(宪法第1 条第9 节第2 款) ; “联邦不得通过剥夺公权和追溯既往的法律” (宪法第1 条第9 节第3 款) 、“各州亦然”; “除弹劾案外, 采用陪审制及在犯罪行为发生的州内进行审判”(第3 条第3 款) , 在宗教信仰方面, 就公职人员任用的条件, 规定“宗教的宣誓不能成为在联邦有资格接受任何职位或公共信任的条件(第6 条第3 款) 。

宪法反对贵族制, 主张社会平等, 因而规定“联邦不得授予贵族称号” (第1 条第9 节第8 款) 。

保障财产权是制宪的主要目的之一, 所以宪法明文规定“任何一州不得通过损害契约义务的法律” (第1 条第10 节第9 款) : “联邦议会宣布叛逆罪的惩罚, 除当其本人生存期间外, 不得有没收处分” (第3 条第3 节) 等。

同时, 反映制宪过程中南北双方在黑奴问题上的妥协, 宪法又默认了南方的蓄奴制度, 把黑人排除在美国公民之外, 直接违背了《独立宣言》关于“人类生而平等”等庄严宣示。

宪法规定,“在1808 年以前不能禁止准予入境的人(黑奴) 入境, 但对其应课以每人不超过10 元的税金”等。

美国地方宪法中的人权保障问题研究

美国地方宪法中的人权保障问题研究

美国地方宪法中的人权保障问题研究美国目前的人权保障是两套并行的模式,即公民受到宪法条款的双重保护。

但是在具体的权利保护中,各州又有各自独特的特点,这一特点反映到案例法中,由法官对此进行宽泛性的解释,对州宪法中权利的内容做了更为丰富的诠释。

本文将以联邦主义下州宪法的历史发展为线索,分析不同地理模式下州宪法的特点以及州最高法院在宪法解释中的作用,以一些州有代表性的权利保护模式为范本,探讨其在言论和新闻自由、社会福利与司法补救保障、隐私权等具体案件中的运用以及州宪法的权利保护基本性和特殊性结合的问题。

标签:州宪法;基本权利;权利法案;人权保障一、美国州宪法关于人权保护问题的历史发展美国宪法的发展史就是一部同国家命运、人民权利紧密相连的历史。

自从《五月花公约》宣称为了良好秩序和保护生命而结成公民的政治实体以来,人权保障一直是美国宪法的核心命题甚至是建国之本,从这个角度出发,美国宪法也是人权保障的范本之一,因为它将人的生命自由、正当程序、言论和宗教自由、要求陪审团审判、禁止酷刑等人权的基本精神融入了最高层面的价值上的保护。

在联邦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做纲要列举的同时,50个州的宪法为《权利法案》中列举的公民基本权利做了更为普遍和细致的规定,贯穿了《权利法案》的基本精神,甚至超越了联邦宪法的层面,对某些特殊权利做了更大力度的保护和更为精确的解释。

因此,美国宪法建立在天赋人权、争取自由的基础上,而州宪法为人权的保障开辟了先河。

自1776年6月开始,各殖民地以不同的方式开始起草和建立州宪法,这个过程一直延续到1790年,其中,新罕布什尔州在1776年率先制定了州宪法,随之掀起了各州立宪的高潮。

早期的各州宪法风格不一,并在人权保护的立场上也不相同,但是确立了一个基本原则:即个人权利保护原则,在宪法的序言中,无一不宣称立宪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州民的基本权利。

(一)早期各州宪法中《权利法案》的发展和态势自独立战争之后,各州起草了州宪法并充分体现了《独立宣言》的民主精神。

美国人权与宪法、宪政的关系

美国人权与宪法、宪政的关系

美国人权与宪法、宪政的关系作者:尹杰王明悦来源:《今日财富》2017年第01期一、人权、宪法、宪政之间的关系人权是指人生来就应该享有的自由、平等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这一意义表明人权实质上可以看成一种要求权。

从法律性和道德性上把它归为两个层次。

道德性的人权是法律性的人权基础,宪法对公民权利的规定中体现了法律性的人权。

国家法律体系的根本法宪法,就是保障人权的根本法。

组织社会生活按照宪法所规定的原则,使得某类政治制度的实践建立并推动落实。

从三者的关系来看,根据人权实现的程度可分为应有权利、法定权利和实享权利。

从应有权利向法定权利的转化是宪法完成的任务,而从法定权利向实享权利的转化是宪政所完成的,由于宪法在实际运用中体现宪政,不违背宪法为原则,保障人权为根本目的是应该落实的。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国家权力保障宪政的实施,需以个人自由权利的丧失为代价换来国家权力的加强。

假如过分地强调个人权利会使国家权力受到影响,国家政策的实施难度进而增大;因此,宪政在实施过程中困难的问题就在于如何平衡国家权力和个人权力之间的关系。

二、美国的宪法与人权列宁指出:“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在人权的保障体系中,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保障是首要的、并且是最富有成效的。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将人权提到纲领性文件和根本法地位的国家。

马克思称美国1776年《独立宣言》为“第一个人权宣言”。

自1776年以来,“人人生而平等”作为美国立国的基本原则,不仅体现人们的信念和理想,也揭示出人权的重要地位,它体现了平等是人权的形式要素,从根本上排斥神权、王权等特权,彻底摧毁了封建专制主义的理论根基;同时,保障人权也成为宪法和政府的根本目的。

然而,美国人权实现过程中宪法的巨大遗憾在于《独立宣言》中对奴隶、黑人和印第安人带有明显的种族歧视倾向。

规定了国家主权归属和和政府结构问题的《联邦条例》,并没有涉及人权的内容。

1787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对个人权利保障并不包含在新政府上层结构所关心的联合问题中。

美国宪法和中国宪法的比较

美国宪法和中国宪法的比较

形式上的明显的差别是:中国宪法长而无当而美国宪法言简意赅。

内容上的明显的差别是:它们在依法治国中的功用和效能迥异。

第一,美国宪法是由国会制定的,也就是说立法权在国会。

而中国先后进行过四次修改的现行宪法,虽然是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也就是说虽然是由人大这个立法机构制定的,但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党领导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法律更多体现的是党的意图,而不是人大或人民的意志。

在这里,法律既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更是统治集团意志的体现。

第二,美国宪法制定的目的有两个,一个是限制政府的权力,一个是保障公民的自由。

它体现的制宪精神就是自由。

其核心就是分权与制衡。

防止任何部门的权力过于集中;尊重各州自治范围与能力,并防止联邦政府的权力过于强大而影响人民权益;代表不仅需权衡国家整体利益,更重要是反映地区选民的意见等等。

而中国宪法着眼于对下治理,不管人治还是法治,都是着眼于治理人民。

是让人民服从法律,而不是让政府遵守法律。

更多地强调的是人民的义务,而不是保障人民的权利。

第三,美国宪法是宪政的根本依据,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任何组织和个人抱括政党和总统,都必须信守和遵从宪法,在法律的框架内活动和行权。

各党派、各权力机构以及联邦与各州出现重大纷争而无法解决时,各方只能诉诸于法律,必须服从最高法院的裁决。

而最法院是宪法和法律的象征,服从最高法院的裁决,实际也就是服从宪法和法律。

而中国实行的并不是宪政体制,宪法虽然被称作国家根本大法,但因为国家是在政党的领导下,而政党与政府实际上又是一体化,所以宪法并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评论(14)|562007-03-20 22:32PAS0N|三级差异大了,最本质的差异在于美国施行代议制民主,三权分立,中国施行人民民主专政,实行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

评论|22007-03-20 22:36甚知|五级两个国家的信仰不一样宪法的依据有很大的不同。

评论|02009-04-18 10:49angellovespiri|四级六、中美宪法的比较“政治是一个共同体面对一系列重大问题并在互相冲突的价值上进行选择的过程”[11] 。

当代世界人权的发展以及中西方人权的比较

当代世界人权的发展以及中西方人权的比较

当代世界人权的发展以及中西方人权的比较摘要:几百年前法国颁布《人权宣言》以法律形式规定“人生而平等,人的权利神圣不可侵犯”。

资本主义社会发展至今,人权观不断完善,在资本主义社会几百年间人享有的权利越来越多,也日趋完善。

当西方大国以人权为由指责中国的事物,当眼下美国法国等大国以人权为由横加干涉利比亚内政时,我们不仅要问自诩为人权很完善的美国怎么以武力干涉他国内政呢?于是了解世界人权发展史和对比中西方人权观就显得很重要了。

关键字:人权、人权观人权的概念人权(基本人权或自然权利)是指“人,因其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

它主要的含义: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合乎人权的对待。

被多数国家认同的人权立法包含如下:安全的权利:有关禁止犯罪行为,如谋杀、屠杀、酷刑和强奸。

自由的权利:有关自由的范畴,如: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以及宗教信仰的自由[1]。

政治的权利:有关人民的自由参政权,如抗议或入党。

诉讼的权利:有关防止滥用法律制度,如监禁审讯、秘密审讯和过度惩罚。

平等的权利:有关公民的平等, 在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福利(经济)的权利:有关提供教育和免于遭受严重的贫穷和饥饿。

民族的权利:有关群体免受种族屠杀和其建立民族国家之权利世界人权的发展一、早期人权观念的出现(14--16 世纪):在被称为人类历史上 " 黑暗的千年 " (约公元 395--1500 年),欧洲大陆处在封建王权和宗教神权统治之下,人们的理性和人性受到极大的压抑,广大人民毫无人权可言。

14 、 15 世纪,随着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封建制度内部开始形成,资产阶级逐渐以新的面目出现,并提出自己的要求,兴起了一场实质上是在意识形态领域反对封建主义和基督教神学体系的伟大革命运动 -- 文艺复兴运动。

正是在这个运动中, " 人文主义 " 成为核心思潮并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 " 人权 " 这个概念。

中国宪法和美国宪法的研究比较

中国宪法和美国宪法的研究比较

中国宪法和美国宪法的研究比较在这个暑假通过对宪法的学习已经通过网络的便利查找了有关中国和美国的宪法,对这两个国家的宪法有了初步的了解。

对比中美两国的宪法,我们可以发现这其中存在着一些显著的差异。

1.中国宪法的精髓在于集体政治,权利统一,控制人民思想和保障党的绝对领导。

一党执政、维护意识形态,无情专政是中国宪法的主要特色。

相比较美国,区别在于美国是分权治之,美国宪法的精髓在于三权分立,行政,立法,司法三权的相互制约,防止权利的滥用和独裁的出现。

2.在宪法结构上,美国宪法是“三权分立”原则的具体应用,仅仅对国会、总统、法院的产生和权限做了规定。

加上几条说明性条款,美国宪法总共只有7条,五千言。

美国宪法的《序言》不足100字,精要的体现了美国宪法的精神:“我们美利坚合众国的人民,为了构建一个完善的城邦,为了树立正义,使人民生活安宁,共同防御外敌,增进全民的福祉,并确保我们及我们的子孙能安享自由带来的幸福,共同决定制定本部宪法”。

核心关键词为:人民、正义、幸福。

然而中国宪法内容庞杂,不仅具体规定了国家各个机构的产生,还规定了意识形态、经济模式、领导阶级、人民权利等内容。

中国宪法多达138条,一万六千余字。

中国宪法的《序言》将近1800字,描述了1840年以来中国人民的奋斗史。

提到了孙中山、毛泽东、邓小平、阶级斗争、党的领导、台湾问题、民族问题、社会主义建设、外交原则等各个方面的内容。

核心关键词为:革命、斗争、共产党领导。

3.在宪法修改上,200多年来,美国宪法未改一字,仅仅附加了27条宪法修正案,表明了美国宪法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建国60多年,制定和施行了四部宪法。

即1954、1975、1978、1982宪法。

1982宪法颁行后,又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度修正宪法。

中国宪法的频繁更改,表明中国宪法文本的不稳定性、不完善性、随意性。

对于中国宪法更改如此频繁有一下几点原因:第一,中国是目前算的上民主的唯一的社会主义国家。

中国和美国的司法制度的区别是什么?

中国和美国的司法制度的区别是什么?

中国和美国的司法制度的区别是什么?在全球范围内,中国和美国的司法制度是最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两个体系。

然而,两个体系在很多方面存在着显著的不同点和差异。

本文就中国和美国的司法制度的区别作出详细的说明。

一、审判权和审查权的差异中国和美国的司法制度的最显著的不同之一就是审判权和审查权的差异。

在中国,全社会认为审查权较强,而在美国,则更加看重审判权。

这是由于两个国家的政治和文化背景不同而带来的影响。

在中国,行政机关对司法系统的影响力相对较大,往往由政治手段来约束司法的独立性和独立判断权。

而在美国,宪法对司法系统的制度设计非常明确,明确规定法官要独立于行政和立法机关,保证司法独立性。

二、司法程序的不同中国和美国还存在着司法程序的显著不同。

在中国,审判程序相对复杂,并且需要满足各种条件和规定。

但是建立在这些规定之下,致力于确保司法公正的基础框架是比较强大的。

美国使用刑事诉讼机制处理刑事案件,而民事案件则使用民事诉讼机制。

无论是刑事还是民事诉讼,美国的程序都相对简单、灵活、灵敏、快速和公开,以求尽快解决争端,并确保法律制度的公正性和公正性。

三、保护人权的差异人权是所有政府、机构和团体的基本职责和义务。

中国和美国在保护人权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在中国,我们非常注重社会稳定和整体发展,以维护稳定和社会检查为重点,这在一定程度上是用来保护公民权益的。

但是,人权问题在中国政治体制中不如美国那样特别重要。

美国政治体制中非常重视人权的保护和尊重。

美国的宪法保护了每个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而人权的利益超过了政治力量的利益和初衷。

因此,在美国,人权问题是成为司法权的优先考虑因素。

四、对应权利和义务在司法过程中,权利和义务也是区别中国和美国的司法体系的一个重要节点。

在中国,被告的权利表面上得到了充分保护,但在实际中,司法程序中的可能存在一些具体的问题。

这可能与中国当前政治环境、文化背景、社会制度等诸多因素有关。

在美国,权利和义务概念协调,具有很高的实效性。

从_权利法案_看中美法律文化的几点差异_罗淑宇

从_权利法案_看中美法律文化的几点差异_罗淑宇

众所周知,《权利法案》是美国历史上一部重要的宪法性法律文件,它是一个对公民的基本权利进行保护的法案,从美国建国后不久制定到现在一直沿用200多年。

这部法典凝聚了美国立法之精华,体现了美国法律文化的基本特点,对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中美法律文化的巨大差异。

一、法典编纂的形式和理念不同美国法律是典型的普通法系,法典编纂采取的是一种概括性的归纳总结的方式,在判决中给法官的创造型活动留下了很大的发挥空间。

如《权利法案》第9条规定:“本宪法对某些权利的列举,不得被解释为否定或轻视由人民保留的其他权利。

”由此可见,除了宪法名文规定的权利受到保护外,没有规定的其他公民权利也一样受到保护,这就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公民的权利不应受到不法的侵害,也给法官在判案当中如何确定其他权利的范围留下了广阔的空间。

与此同时我们再看看我国宪法第34条关于公民选举权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这一规定可谓详细,把9种不受限制的情况一一进行了列举,以防止出现以上情况来限制公民的选举权。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差异,是由多种原因决定的:1.中国法基本上继承大陆法系的传统,而大陆法系法典的起草者深受理性主义和自然法理论的影响,认为一部完整、至善的法典通过单纯的推理就可以普遍适用于解决一切案件和满足法官的所有需求。

人类的理性可以发现蕴含着绝对真理的普遍规则,“只要通过理性的努力,法学家们便能塑造出一部作为最高立法智慧而由法官机械的运用得完美无缺的法典”[1](p13)。

2.在中国立法权和司法权是严格区分的,法律是由立法机关进行立法,法院仅仅是适用法律的机关。

这就要求法典必须完整、连贯和清晰,制定完整而系统的法典。

如果当法官裁断案件而有欠缺立法条文时,他实质上就是在创制法律,这就会有损分权原则。

论美国人权与宪法、宪政的关系

论美国人权与宪法、宪政的关系

推 动 某 类 政 治 制度 的 实 践 。
在 三 者 的关 系 中 , 据 人 权 实 现 的 程 度 可 分 为 应 根
有权利 、 法定 权 利 和 实 享 权 利 。宪 法完 成 的 是 从 应 有
权 利 向法 定 权 利 的转 化 , 政 完 成 的是 从 法 定 权 利 向 宪
原 则 性 问 题 : 平 等 是 人 权 的 形 式 要 素 , 权 平 等 从 即 人 根 本 上 排 斥 神 权 、 权 等 特 权 ; 法 和 政 府 必 须 以 保 王 宪 障人 权 为 根 本 目的 。然 而 《 立 宣 言 》 独 中关 于 人 权 的
本 目的 。然 而 在 现 实 生 活 中 , 政 的实 施 得 到 国 家 权 宪
力 的 保 障 , 国 家权 力 的 加 强 是 以个 人 自 由权 利 的 丧 而 失 为 代 价 的 。如 果 过 分 地 强 调 个 人 权 利 会 使 国 家 权
力 受 到 影 响 , 而 增 大 国家 政 策 的 实 施 难 度 , 进 国家 权
仅 揭 示 出人 权 的重 要 地 位 , 且 也 揭 示 出 两个 重 要 的 而
权 直 接 体 现在 宪 法 对 公 民 权 利 的规 定 中 。宪 法 作 为 国 家 法律 体 系 的 根 本 法 应 成 为 保 障 人 权 的 根 本 法 。
宪 政 是 按 照 宪 法所 规 定 的 原 则 组 织 社 会 生活 , 立 并 建
规 定 实 际 上 并 不 包 括 奴 隶 、 人 和 印 第 安 人 , 有 明 黑 带 显 的种 族 歧 视 倾 向 , 种 局 限性 是 美 国人 权 实 现 过程 这 中宪 法 的严 重 失 败 和 巨 大 遗憾 。

确权与正义:《美国宪法》中的人权与社会公正

确权与正义:《美国宪法》中的人权与社会公正

确权与正义:《美国宪法》中的人权与社会公正1. 引言美国宪法是一部具有重要影响力和历史意义的法律文件。

作为美国政府和法律体系的基石,它确立了重要原则,如人权和社会公正。

本文将探讨《美国宪法》中关于人权和社会公正的相关内容。

2. 人权保障2.1 宪法中的基本人权•第一修正案:言论自由、宗教自由、集会自由、新闻自由等。

•第四修正案:禁止非合理搜查和逮捕。

•第五修正案:保护被告免受非法起诉和强制自证。

2.2 宪法修正案对弱势群体的保护•第十四修正案:扩大平等保护范围,禁止州级政府歧视。

•市民权法案:联邦层面上禁止种族歧视。

3. 社会公正追求3.1 平等机会原则•就业机会均等保障(Race to the Top计划)•公共教育平等机会(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3.2 公共福利原则•福利援助计划(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安全法与福利制度3.3 司法体系中的公正•法庭公正和平等对待(巴特维尔诉佛吉尼亚州民事权益局案)•公义与赔偿(哈林根诉維尔胡文周围租房有限合伙企业案)4. 持续发展和挑战4.1 宪法修正案的发展•第十九修正案:妇女选举权。

•第二十六修正案:18岁以上公民选举权。

4.2 还需努力的领域•性别、种族和性取向平等的挑战。

•政治腐败和金钱在政府中的影响。

5. 结论《美国宪法》确立了人权与社会公正的重要原则,并通过一系列宪法修正案确保这些原则得到实施。

然而,仍存在一些挑战需要克服。

只有不断推动进步并解决新出现的问题,才能使《美国宪法》真正实现确权与正义的目标。

世界各国的法律制度比较

世界各国的法律制度比较

世界各国的法律制度比较概述:法律制度是一个国家司法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决定了社会秩序和公正。

世界各国的法律制度因历史、文化和政治等因素的影响而存在着差异。

本文将比较并探讨一些国家的法律制度,旨在了解不同法律制度之间的异同以及对社会的影响。

美国的法律制度:美国采用的是联邦制度,其法律体系由联邦法和州法构成。

美国宪法是最高法律,规定了政府和个人的权力和责任。

联邦法律由国会制定,并适用于全国范围。

州法在各州具有较大的自主权,例如刑法、家庭法和房地产法等。

此外,美国以案例法为基础,判例法在法律解释和判决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英国的法律制度:英国采用的是英国普通法制度,也被称为判例法制度。

英国没有宪法法典,而是依靠一系列的法律和法规进行治理。

英国司法体系由最高法院、上议院和下议院构成。

判例法是英国法律体系的核心,法官的判决在相似案件中具有约束力。

英国法律体系重视法官的职业素养和人权保护。

德国的法律制度:德国采用的是民法制度,以立法为核心。

德国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和法律基础,同时也保障了人民的基本权利。

德国有联邦和州两级法律体系。

联邦法适用于全国,而州法在各州具有自主权。

德国法律体系强调权力的平衡和法治原则,注重合法性和正当程序。

中国的法律制度:中国采用的是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以宪法为核心。

中国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政治体制和权力机构。

中国的法律体系由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部分组成。

立法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其常务委员会行使。

中国法律体系强调集中统一的特点,注重维护社会稳定和公正。

日本的法律制度:日本采用的是民法制度,深受德国法律体系的影响。

日本宪法规定了政治和法律的基本原则。

日本有国家级和地方级的法律体系,国家级法律适用于全国范围。

日本法律体系注重法规的明确性和严谨性,法律解释由法官和专业法律学者共同参与。

法律制度的影响:不同的法律制度对社会和经济发展产生了不同的影响。

采用判例法制度的国家注重个案解决和法官的裁量权,而采用民法制度的国家注重立法和具体规定。

宪法练习题答案

宪法练习题答案

宪法练习题一、选择题A. 法律B. 行政法规C. 地方性法规D. 宪法2. 我国现行宪法是哪一年颁布的?A. 1982年B. 1992年C. 2002年D. 2012年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 国务院C. 最高人民法院D. 最高人民检察院4.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谁?A. 全体公民B. 全体人民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D. 中国共产党A. 社会主义制度B. 资本主义制度C. 计划经济D. 市场经济二、填空题1.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__________的社会主义国家。

2.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__________的法律效力。

4.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__________。

5.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障和发展__________,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

三、判断题1.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他法律都必须与宪法保持一致。

()2. 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

()3. 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所有问题。

()4.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5.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四、简答题1. 简述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2. 请列举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3. 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4. 请解释宪法宣誓制度的意义。

5. 简述我国宪法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规定。

五、案例分析题1. 某市人民代表大会在制定一项地方性法规时,规定了一项与宪法相抵触的条款。

根据宪法规定,这项地方性法规的条款应当如何处理?2. 甲是一名公民,其言论自由在网络上受到限制,理由是涉嫌诽谤政府。

请根据宪法的相关规定,分析甲的言论自由是否受到不当限制。

3. 某地方政府为了推动经济发展,决定征用农民的土地用于建设工业园区。

在征用过程中,未给予农民合理补偿。

请根据宪法的相关规定,分析该政府的做法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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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宪法与美国宪法对人权保障的比较2011年4月8日,美国国务院发表向美国国会提交的《2010年人权国别报
告》。

在这份报告中,美国不改以往的颐指气使的偏见与傲慢,对中国人权状况表示“堪忧”。

其报告称,美方看到中国人权负面趋势变得更加“恶化”。

4月10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2010年美国人权纪录》以回应美国国务院8日发表的《2010年人权国别报告》对中国人权状况的职责,人权纪录说,《2010年国别人权报告》再次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1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人权状况进行歪曲指责,却对自身糟糕的人权状况熟视无睹,很少提及。

这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针对美国一年一度的国别人权报告连续第12年发表美国的人权纪录,目的在于“敦促美国正视自身的人权问题”。

人权纪录说,美国是世界上暴力犯罪最严重的国家,公民的生命、财产和人身安全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美国政府侵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情况相当严重。

美国失业率居高不下,贫困人口比例创新高,饥饿人口大幅增加,无家可归者激增。

种族歧视在美国根深蒂固。

美国的妇女儿童权利状况堪忧。

要求美国停止利用人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的霸道行径。

所谓人权是指人生来就应该享有的自由、平等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从这一意义上讲人权归根结底是一种要求。

它可分为法律性和道德性两个层次。

法律性的人权应该以道德性的人权为基础,法律性的人权直接体现在宪法对公民权利的规定中。

宪法作为国家法律体系的根本法应成为保障人权的根本法。

所谓人权,即自由权、生存权、安全权和平等权这四类。

而宪法最根本的目的应该是保护公民的人权,至少是基本人权。

所以美国《独立宣言》明确宣布:“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边被赋予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法国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则以更大的激情宣布:“在权利面前人们生来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这些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

”它还强调指出:“凡权利无保障……的地方,即无宪法。

”从西方政治制度两个代表的最初形态中我们就可以看处,宪法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而存在的,而公民的合法权益中最根本的当然就是人权了。

总而言之,宪法是为了给人权一个法律上的强制保障而存在的。

任何违反了人权的行为即是违反了宪法的。

宪法历来被称为人权保障书,既是对已有人权的确认,也是人权事业进一步发展的保障,近现代人权事业的任何进步都会在宪法中得到体现和反映,而宪法的进步又推动着人权事业的发展。

可以说,人权与宪法相伴相随、密不可分。

列宁指出:“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 在人权的保障体系中,宪法保障是首要的、也是最富有成效的。

因为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权威和最高的法律效力。

没有宪法保障,任何人权保障都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将人权提到纲领性文件和根本法地位的国家。

1776年公布的美国的《独立宣言》,被马克思称之为“第一个人权宣言”。

1789年8月法国制宪会议通过了第一个直接以“人权”为名的《人权宣言》。

以后随着资产阶级革命在其他国家的胜利,这些国家的宪法也大都将“人权”称作“公民权利”加以确认。

而人权一词直到1948年在《世界人权宣言》中才首次得到国际社会的公认。

美国近来对宪法10条修正案包括:第一条:言论、宗教、和平集会自由.第二条:持有与佩戴武器的权利.第三条:免于民房被军队征用. 第四条:免于不合理的搜查与扣押.第五条:正当程序一罪不能两判、禁止逼供、禁止剥夺私人财产.第六条:未经陪审团不可定罪以及被控告方的其他权利.第七条:民事案件中要求陪审团的权利.第八条:禁止过度罚金与酷刑.第九条:未被列入的其他权利同样可以受到保护.第十条:人民保留未经立法的权利等等。

这些宪法对人权保障的修正,都深化与加深了宪法法律对美国公民权利的保障!
自建国几十年来我国人权宪法保障取得了较大的成就。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一次将人权明确载入宪法,提出了“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 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一次写入宪法,在中国的人权发展史上具有开创性和历史性的重要意义,是人权发展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这对我国人民的思想观念、社会生活乃至国家的政治制度、立法执法、对外关系将产生深远影响。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宪法的修正案被正式写进了宪法。

这样修改,主要基于两点考虑:一是,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这次把它写入宪法,可以进一步为这一方针的贯彻执行提供宪法保障。

二是,党的十五大、十六大都明确地提出了…尊重和保障人权‟。

在宪法中作出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宣示,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有利于推进我国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有利于我们在国际人权事业中进行交流和合作。

的确,将人权保障写进宪法意义重大。

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一次写入宪法,这件事在中国的政治生活当中是一件大事情,在中国的人权发展史上具有开创性和历史性的重要意义,是人权发展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

它反映了我国思想领域的进步,宪法观念的进步。

民主人权思想源于西方,但我们东方也有民主人权思想的萌芽,这个萌芽的确被我们东方几千年的封建集权所压制,但在近代我们痛定思痛进行划时代的革命,彻底推翻了过去的三座大山,西方先进思想为我们做出了贡献。

我们用西方辩证的否定,有扬有弃的思想进行民主人权建设,这便是所谓的拿来主义,这样与自己实际相结合的办法才是保证民主生根发言有生命力的办法。

据我看来,东西方文化的不同,不可能产生完全相同的民主人权模式,西方的人权注重个性的解放,东方的人权则更强调群体性,西方的个性化人权有社会契约文化做基础,所以才能够形成稳定的人权民主模式,而东方的契约化意识相对不足,不适合做与西方同样的个性化的释放。

东方更强调群体意识,讲求仁和义,这主要都是对群体而言的,所以产生了东西方人权民主不同的特点。

最大的不同之特点是东方的人权民主更注重…适生‟,西方的人权民主更注重…顺欲‟。

就是东方的民主人权更注重适合人类生存方面,而西方更注重顺应人类欲望方面。

西方的代表美国,犯罪率全世界之冠,人民的生命财产权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个性化的人权自由反而助长了犯罪的泛滥,契约精神也无法有效制约不负责任的犯罪行为,在中国绝对比在美国更安全、更安心。

再说政治上的人权民主,西方的优点在充分出版、发表观点自由,但实质上西方的人权民主是金钱上的民主,由于受钱的制约使你们的民主实质上成了少数人的民主,并不是全体国民平等的民主,在我看来,尽管西方的民主理论很好,但实际上是少数强权统治阶级的仁义,并没有做到兼爱。

今天的中国人民依照宪法所享有的广泛人权是前所未有的。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现行宪法对公民基本人权的规定仍然存在不少有待完善之处。

我国的宪法对人权的保障任有许多不足,这些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在政治权利和自由方面,一是宪法没有确认公民的知情权。

二是公民的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难以实现。

虽然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权利,但缺乏可操作性,未能给公民提供切实可行的言论自由的实现形式。

三是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自由受到严格限制。

在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方面,我国宪法未能确认公民的迁徙自由权。

在社会经济权利方面,我国宪法缺乏对贫困者的特殊保护规定。

在环境权方面, 环境权尚未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被引入宪法。

所以说,要实现我国宪法对人权的切实保护,就必须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从我国的现实国情出发,扩展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的范围,完善公民基本权利义务体系,健全公民权利限制原则,丰富公民社会经济权利的内容,尤其要注重制定与宪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建立与完善违宪审查制度与宪法诉讼制度,以使宪法所确认的公民的基本权利落到实处。

参考数目:《西方宪法史》何勤华北京大学出版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3年版
《2010年美国人权纪录》2011年
《中美人权的保障》人民日报2004.7.20
《论美国人权与宪法、宪政的关系》北京科技大学学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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