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性能抗震设计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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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能抗震设计总结

一. 基本框架

1. 选择性能目标;

2. 确定结构可能的破坏状态;

3. 完成结构的常规抗震设计,确定相应的抗震等级、构件承载力

和构造;

4. 进行结构在不同大震强度下的弹性和弹塑性分析;

5. 判断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二. 基本步骤

1. “性能目标”的确定

性能1~性能4;《抗规》附录M ,表M.1.1-1。

2. 具体的基于性能抗震设计方法

2.1 结构的震后性能状况,完好,基本完好,轻微损坏,中等破坏,接近严重破坏;有以下设计控制方法:

● 完好,即所有构件保持弹性状态:

1) 承载力按计入抗震等级调整地震效应的设计值复核,设计值

满足抗震承载力要求,RE R S γ/≤;

2) 层间位移满足多遇地震下的位移角限值(以弯曲变形为主的

结构宜扣除整体弯曲变形),][e u u ∆≤∆;

● 基本完好,即构件基本保持弹性状态:

1) 承载力按不计抗震等级调整地震效应的设计值复核,基本满

足抗震承载力要求,RE R S γ/≤',S '不含抗震等级的调整系数;

2) 层间位移可略微超过多遇地震下的位移角限值,][e u u ∆≈∆; ● 轻微损坏,即构件可能出现轻微的塑性变形,但不达到屈服状

态:

1) 承载力按标准值复核,即按材料强度标准值计算的承载力大

于地震作用标准组合效应,k R S ≤,S 不含抗震等级的调整系

数;

2) 层间位移值:][2e u u ∆≤∆;

● 中等破坏,部分(30%以下)结构构件出现明显的塑性变形,

但总体上控制在一般加固即可恢复使用的范围;

1) 承载力按极限值复核,即按材料强度最小极限值计算的承载

力大于地震作用标准组合效应,k R S ≤,S 不含抗震等级的调

整系数;

2) 层间位移值:][3e u u ∆≤∆;

● 接近严重破坏,结构多数(50%以上)关键的竖向构件出现明

显的残余变形,部分水平构件可能失效需要更换,经过大修加固后可恢复使用;

1) 承载力按极限值复核,即按材料强度最小极限值计算的承载

力大于地震作用标准组合效应,k R S ≤,S 不含抗震等级的调

整系数;

2) 层间位移值:][9.0p u u ∆≤∆;

2.1.1 不同性能要求的构件承载力验算,分为设计值、标准值和极限

值;中震和大震均不考虑风荷载效应组合。

1) 设计值复核A ,

()RE EK E GE G R I S S γζλγγ/,,≤+

计入作用分项系数、抗力的材料分项系数、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和不同抗震等级的内力调整系数;

2) 设计值复核B ,

()RE EK E GE G R I S S γζγγ/,≤+

计入作用分项系数、抗力的材料分项系数、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不计入不同抗震等级的内力调整系数;

3) 标准值复核,

()k EK GE R I S S ≤+ζ,

不计入作用分项系数、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和内力调整系数,材料强度取标准值,对于地震作用标准值,当考虑双向水平地震和竖向地震的组合时,双向水平地震作用效应按1:0.85的平方和方根组合()85.0(,)85.0(2222x y EK y x EK S S S S S S +=+= 较大者),水平与竖向的地震作用效应按1:0.4组合,大跨度空间的屋盖按0.4:1组合;

4) 极限值复核,

()u EK GE R I S S ≤+ζ,

不计入作用分项系数、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和内力调整系数,材料强度取最小极限值;混凝土强度最小极限值取立方体强度的0.88倍(例:C30的MPa f cu 4.263088.0=⨯=),钢筋强度最小极限值取屈服强度标准值的1.3倍(例:HRB400的MPa f f yk yu 5204003.13.1=⨯=⨯=),钢材强

度最小极限值取屈服强度标准值的1.35~1.5倍(ak u f f 5.1~35.1=),不同的钢材有所差异;

对于地震作用标准值,当考虑双向水平地震和竖向地震的组合时,双向水平地震作用效应按1:0.85的平方和方根组合()85.0(,)85.0(2222x y EK y x EK S S S S S S +=+= 较大者),水平与竖向的地震作用效应按1:0.4组合,大跨度空间的屋盖按0.4:1组合;

2.2 对应不同性能要求的结构构件细部构造的抗震等级:

● 性能1:构造抗震等级,基本抗震构造,按常规设计的有关规

定降低二度采用,但不得低于6度,且不发生脆性破坏(《抗规》3.5.4-2)。

● 性能2:构造抗震等级,低延性构造,按常规设计的有关规定

降低一度采用,当构件的承载力高于多遇地震提高二度时,可按降低二度采用,均不得低于6度,且不发生脆性破坏(《抗规》3.5.4-2)。

● 性能3:构造抗震等级,中等延性构造,当构件的承载力高于

多遇地震提高一度时,可按常规设计的有关规定降低一度采用且不得低于6度,否则按常规设计的规定采用。

● 性能4:构造抗震等级,高延性构造,仍按常规设计的规定采

用。

● 解释:根据抗震能力的等能量原理,当承载力提高一倍时,延

性要求减少一半,故构造措施所对应的抗震等级大致可降低一

度采用。延性的细部构造,对混凝土构件主要指箍筋、边缘构

件和轴压比等构造,不包括影响正截面承载力的纵向受力钢筋

的构造要求;对钢结构构件主要指长细比、板件宽厚比、加劲

肋等构造。

3.抗震性能化设计的合理性判断

借助于理想弹性假定的计算结果,从以下5个内容进行综合判断分析:

1.结构弹塑性模型在弹性阶段的主要计算结果应与多遇

地震分析模型的计算结果基本相同,两种模型的嵌固

端、主要振动周期、振型和总地震作用应一致;

2.弹塑性阶段,结构构件和整个结构实际具有的抵抗地震

作用的承载力是客观存在的,在计算模型合理时,不因

计算方法、输入地震波形的不同而改变;整个结构客观

存在的,实际具有的最大受剪承载力(底部总剪力)应

控制在合理的、经济上可接受的范围,不需要接近更不

可能超过按同样阻尼比的理想弹性假定计算的大震剪

力;

3.进入弹塑性变形阶段的薄弱部位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塑

性变形集中,该楼层的层间位移(以弯曲变形为主的结

构宜扣除整体弯曲变形)应大于按同样阻尼比的理想弹

性假定计算的该部位大震的层间位移;

4.对薄弱部位的判别一般应相同,可借助于上下相邻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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