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投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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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后期管护合同3篇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后期管护合同3篇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后期管护合同3篇篇1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后期管护合同一、合同目的为了保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后期管护工作,确保项目建成后能够正常运行和维护,特制定本合同。

二、合同签订方甲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发起者(以下简称合同甲方)。

乙方:具备城乡建设用地管护资质、经验丰富的专业机构(以下简称合同乙方)。

三、合同内容1. 合同甲方应当根据项目规划要求,将项目建成后的管护工作交由合同乙方进行负责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植物养护、灌溉、清洁卫生等。

2. 合同乙方在承接管护任务后,应认真履行合同义务,按时按质完成管护工作,并保证项目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3. 如有突发事件或设施设备出现故障,合同乙方应及时通知合同甲方,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维修和处理。

4. 合同甲方有权对合同乙方进行监督和检查,检查结果应当及时向合同乙方反馈,并要求合同乙方进行整改。

5. 合同乙方在合同期限届满后,如果需要继续进行管护工作,应重新与合同甲方协商签订新的合同。

6. 本合同的生效期限为_____年,具体细则和标准由双方当事人另行约定。

四、合同违约责任1. 合同乙方因故不能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导致项目设施出现损坏或无法正常运行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2. 合同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管护费用,导致合同乙方无法正常开展管护工作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并支付滞纳金。

3. 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达成一致,或对合同内容有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五、合同解除1. 任何一方当事人有违反本合同内容且严重影响项目正常运行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违约方提出赔偿要求。

2.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签订解除协议。

3. 合同期限届满且未续约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六、其他事宜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2.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湖北)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湖北)
(国土资发〔2008〕138号)
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内涵
(二)目的和作用
为地方经济和城镇建设争取发展空间 促进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 优化土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度
(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概念
1.挂钩项目区的基本概念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包含三个部分,即拆旧区、还 建区和建新区。
2007年7月13日,《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 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169号)
2008年6月27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 (国土资发〔2008〕138号)
2006年6月13日《湖北省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 用地减少挂钩试点管理办法》(鄂国土资发〔2006〕54 号)
趋势,也是提高区域竞争力的重要动力源。在统筹城乡发展原则的指导下, 建新区应安排在最能促进或带动城镇和工业发展的地域,实现土地效益的最 大化。
有利于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原则。在追求土地效益最大化的同时,必须充分考
虑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尽量满足新农村建设的用地需求,安排好农村基础设 施和必要的产业发展用地,实现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改善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环境。
建新区 建新区是指拆旧区面积减去安置区面积后,节余的数量拟用于 城镇建设的部分。
(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概念
2.挂钩周转指标的概念
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周转 指标,是指国家和省为了控制挂钩规模和周期,批准 并下达给有关县(市、区)一定时期内的一定数量的 用地规模。
周转指标专项用于挂钩项目区内建新地块面积的规模 控制,并在规定时间内用拆旧地块复垦出来的农用地 面积归还,归还的面积数不得少于下达的周转指标, 质量不得低于建新地块占用的土地质量。

自愿放弃增减挂钩项目搬迁承诺书

自愿放弃增减挂钩项目搬迁承诺书

自愿放弃增减挂钩项目搬迁承诺书
部门:
本人已悉知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支持脱贫攻坚拆旧建新奖励补助的相关政策,因
等原因,本人自愿放弃享受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期间对我户(建新安置补助40000元/户,自愿主动拆除旧房的给予奖励2000元/户;进城购买商品房自行安置,无需建新安置的给予不超过安置补助25000元/户,自愿拆除旧房退出宅基地的给予奖励2000元/户;按国家规定的“一户一宅”政策,属于“一户多宅”的不予补助,拆除项目区旧房退出宅基地的给予补助2000元/户)的补助,并做以下承诺:
一、放弃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期间对我户的奖励补助,所造成的一切利益损失由我本人承担。

二、本人承诺以后不会因放弃享受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对我户的奖励补助,对村两委及乡人民政府提出诉讼或无理要求和无理上访。

三、村委会及乡人民政府相关人员已将相关政策传达到我户。

本人真实自愿放弃享受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期间对我户的奖励补助。

承诺人: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
年月日。

巴中市恩阳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投资协议

巴中市恩阳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投资协议

巴中市恩阳区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投资协议书甲方:巴中市国土资源局恩阳分局乙方:四川新基石建筑工程甲方经过公开比选,依法确定乙方为项目投资实施单位。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要求和县政府会议精神,在平等协商基础上,就项目投资实施签订以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范围及规模(一)项目范围:《相关四川省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计划批复》(川国土资函[ ]1443号文件)同意巴中市恩阳区双胜乡阳合村、中华村、红岩村、古楼垭村、金土村区域,项目城镇建新区在恩阳城区计划有条件建设区部分土地,(二)项目规模:该项目同意挂钩周转指标为747.1747亩,项目总投资约22459.04万元。

(具体范围、面积、投资额以省国土资源厅批复文件为准)。

(三)如项目计划方案有变更,以省国土资源厅同意变更方案为准。

乙方实施项目不得突破省国土资源厅同意范围及规模;如乙方未按计划确定确定农户及地块进行实施,造成复垦土地面积及指标不被省国土资源厅验收认可,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二条项目实施期限该项目自协议签署生效后两年内实施完成(以取得省国土资源厅挂钩指标验收合格证为准)。

第三条项目投资及实施方法甲方是项目实施责任主体,经过公开招商,引进乙方投资实施项目工程,乙方负责项目投资、项目实施和设计变更、完工验收等全部工作。

项目实施完成后,甲方依据国土资源厅核发挂钩指标验收合格证书,按第六条确定单价,向乙方回购城镇建新区可用挂钩周转指标。

该项目在不突破经省国土资源厅立项同意(或变更批复)确定拆迁农户名单、复垦地块、挂钩指标总额,不降低第四条确定补助(赔偿)标准前提下,不设定项目投资总额,项目直接工程费用由乙方全额投资,自负盈亏。

乙方负责实施项目建设包含旧房拆除、土地复垦、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等全部工程,且必需和项目区农户及农村集体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当地群众愿意实施部分工程,优先交由群众自行实施。

对农户补助资金及工程建设资金,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乙方必需按第四条确定项目赔偿(补助)标准及支付进度,立即足额拨付项目区农户及相关单位,资金拨付必需接收甲方监督;工程建设除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乙方直接向农户收取。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资金管理规定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资金管理规定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资金管理规定一、总则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为了规范增减挂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增减挂钩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资金来源增减挂钩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土地出让收入:通过出让建新地块所获得的土地出让金,按照一定比例计提用于增减挂钩项目。

2、财政预算安排:各级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安排的专项用于增减挂钩项目的资金。

3、社会资本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增减挂钩项目,通过合作、投资等方式提供的资金。

4、其他合法渠道筹集的资金:如金融机构贷款、土地指标交易收益等。

三、资金使用范围增减挂钩资金应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拆旧区的土地复垦费用,包括土地平整、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土壤改良等。

2、农民安置补偿费用,包括房屋拆迁补偿、过渡安置费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等。

3、建新地块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如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等。

4、项目规划、设计、评估、监理等相关费用。

5、其他与增减挂钩项目直接相关的必要支出。

四、资金管理原则1、专款专用原则:增减挂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用于其他与项目无关的支出。

2、预算管理原则: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和预算安排使用资金,严格控制支出规模。

3、效益优先原则:资金使用应注重提高效益,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

4、公开透明原则:资金的收支情况应定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五、资金预算编制与审批1、项目实施单位应根据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方案和工作任务,合理编制资金预算,明确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和金额。

增减挂钩_框架协议_范本

增减挂钩_框架协议_范本

增减挂钩框架协议范本甲方(以下简称“转让方”):乙方(以下简称“受让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指标概述1.1 转让方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产生节余指标xx亩。

1.2 受让方因发展需要,同意购买转让方持有的节余指标xx亩。

二、指标转让2.1 转让方同意将持有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xx亩,以总价人民币xx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

2.2 受让方同意购买并支付转让方持有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xx亩的转让价款。

三、转让价款的支付及结算3.1 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款的50%作为预付款。

3.2 转让方在收到预付款后,应向受让方提供相关指标证明文件。

3.3 指标转让完成后,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剩余的转让价款。

四、指标转让的时间及流程4.1 双方应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x个月内完成指标的转让手续。

4.2 转让方应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x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提供指标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

4.3 受让方应自收到转让方提供的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之日起xx个工作日内,完成指标转让的审批手续。

五、违约责任5.1 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6.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转让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7.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7.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上为增减挂钩框架协议范本,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在签订协议时,请注意核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运作模式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运作模式

资金保障
设立专项资金
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增 减挂钩项目的实施,包括对项目前期 调研、拆迁安置、土地复垦等的费用 补贴。
引入社会资本
政府可以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引入 社会资本参与增减挂钩项目,共同分 担项目成本和风险。
技术支持
强化技术培训与指导
政府应加强对参与增减挂钩项目人员的培训与指导,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技术水 平,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定义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将拟整理复垦为农用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 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 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 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 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 ,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 标。
03
增减挂钩运作模式的实施流程
制定增减挂钩计划
确定挂钩目标和规模
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 定增减挂钩的目标和规模。
制定挂钩计划方案
包括挂钩项目区划定、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安排、土地 流转与开发利用计划等。
报批与公布
将挂钩计划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公布实施,并向社会 公开。
土地整理与复垦
土地流转与收益分配
土地流转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 挂钩运作的重要手段,通过土 地使用权的流转实现土地资源
的优化配置。
收益分配是土地流转过程中 的关键问题,应遵循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各
方利益均衡。
政府应制定合理的土地流转和 收益分配政策,鼓励农民自愿 流转土地,促进城乡一体化发
展。
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
05
增减挂钩运作模式的挑战与对 策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异地使用协议书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异地使用协议书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异地使用协议书甲方(挂钩周转指标使用方):乙方(挂钩周转指标提供方):XX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土资源部、XX省国土资源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助推XX县脱贫攻坚,帮助贫困地区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异地有偿使用达成以下意向协议:一、乙方同意将XX县增减挂钩项目验收的城镇建新区可使用挂钩周转指标以有偿调剂方式提供给甲方使用,甲方按照本协议向乙方支付挂钩周转指标使用费。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预挂指标面积亩。

其中水田亩,旱地亩,其他农用地亩。

实际以省国土资源厅验收证书载明面积为准。

三、根据XX县人民政府和所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明确的原则,甲方按照水田万元/亩,旱地23万元/亩,其他农用地万元/亩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挂钩周转指标使用费,具体以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的预支指标载明的面积为准。

四、乙方承诺在2017年10月底前向省市国土部门提交城镇建新区可使用挂钩周转指标验收申请。

乙方负责提供指标异地使用的相关材料,并对提供的验收证书有效性负责。

五、甲方应在省国土资源厅下达预支指标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挂钩周转指标使用费总额的50%,并及时使用指标进入用地报卷系统,在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审批同意列抵指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挂钩周转指标使用费。

甲方付款逾期的,乙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挂钩周转指标使用费总额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六、本次指标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如省市相关部门报批税费等均由甲方承担,政府优惠政策除外。

七、甲方依据本协议应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应以银行转账方式直接支付到乙方指定的以下账户内:开户行:账号:八、乙方应将甲方支付的挂钩周转指标使用费全部用于与增减挂钩和精准扶贫有关的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九、因甲方原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因乙方原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后期管护合同2篇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后期管护合同2篇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后期管护合同2篇篇1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后期管护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需对项目实施后的土地进行后期管护管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项目的后期管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后期管护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项目区域的生态环境得到妥善保护,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合同范围本合同涉及的土地范围包括甲方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全部地块。

乙方负责提供后期管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整理、绿化养护、环境监测、设施维护等。

三、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

合同期满,如双方继续合作,可续签合同。

四、甲方职责1. 甲方负责提供项目实施的相关资料,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甲方应明确项目后期管护的要求和标准,及时向乙方提出相关要求。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后期管护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乙方职责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制定后期管护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2. 乙方应确保后期管护工作的质量,按照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开展工作。

3. 乙方应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

4.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资料和物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

5. 乙方有权获得合理的后期管护费用。

六、后期管护费用及支付方式1. 后期管护费用按照______元/年的标准计算,总计______元。

2. 甲方应在每年度结束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后期管护费用。

3.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后期管护工作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甲方有权扣减相应的后期管护费用。

七、违约责任1.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后期管护工作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货币化安置协议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货币化安置协议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
货币化安置协议
甲方: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川国土资发[2017]90号)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文件精神,为保证项目顺利推进,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助达成如下协议:
一、安置方式
乙方自愿申请参与“增减挂钩项目”,放弃在规划的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进行实物安置,采用货币化方式进行安置,并同意将房屋(含房屋、院坝、附属林盘等)拆除复垦。

二、安置补助方式
具体安置补助标准及补助费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根据政府制定的项目相关赔偿文件执行。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甲方应严格按本协议约定,在乙方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后,安置足额支付补助费。

2、乙方责任:按时全部拆除旧房、清除地上附着物。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待项目实施后双方再另行签订详细搬迁安置协议,以约定具体补助明细和甲乙双方应尽义务及所承担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村民委员会(盖章)
乙方(户主签名按手印):
年月日。

土地增减挂钩实施合同范本

土地增减挂钩实施合同范本

土地增减挂钩实施合同土地增减挂钩实施合同范本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

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土地增减挂钩实施合同范本,欢迎大家分享。

土地增减挂钩实施合同1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20xx)193号令和省国土资源厅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快美好乡村建设和保障霞西镇用地发展需求,积极探索解决农转用指标瓶颈制约的新思路,甲乙双方拟合作实施霞西镇建设用地置换项目。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区:位于宁国市霞西镇境内朱村主地质灾害搬迁点,面积约为()亩,具体以国土部门批准确认文件为准。

二、执行技术标准:所有技术标准严格按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要求执行。

三、项目申报:以甲方的名义申报立项,生产的指标纳入市政府所下达的甲方应完成的任务。

本协议总价款按项目区经上级国土部门验收确认后的新增农用地周转指标面积计算。

四、项目由乙方负责的主要工作包括:项目的选址、测绘以及项目前期的.可研报告、规划设计编制和预算编制;实施项目区的施工以及项目区在严格按照批准方案施工后由乙方确保顺利通过省级有关部门的验收,以上工作由乙方全额投资。

五、增减挂任务下达:由市政府下达任务,实施资金分两块,一式每亩五万元的施工费(含是国土资源局项目报批、验收费用2000元,此费用实际发生时,协商解决);一是乡镇完成任务奖,每亩两万元,有宁国市人民政府按面积给予奖励。

此款由宁国市政府全额支付。

六、资金分配:因本协议所实施的项目区的拆迁安置区已由甲方提前实施,所以在支付乙方总费用之前,甲方扣除每亩1.3万元的拆迁费用,剩余每亩3。

7万元支付给乙方(其中乙方施工直接施工费用每亩1.9万元,村组协调费用。

青苗补偿费及测绘费用攻击1.8万元)。

七、资金给付方式:甲方应在市政府资金兑现后十五日内按照第六条规定的施工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完成任务奖金归属于乡镇所有。

增减挂钩项目管理制度范本

增减挂钩项目管理制度范本

增减挂钩项目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项目的管理,保障耕地资源,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挂钩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监管和验收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挂钩项目应遵循科学发展观,坚持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的原则,实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目标。

第二章项目申报与审批第四条挂钩项目申报应由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向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提出。

申报材料应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区规划、拆旧建新地块选址合理性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性证明、建新地块不含基本农田的证明、拆旧区复垦方案可行性报告等。

第五条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项目可行性、规划合理性、土地利用合规性、环境影响等方面。

初审合格的,予以立项。

第六条项目立项后,应进行项目区规划编制、土地整理、拆旧建新等工作。

项目实施期间,应严格按照项目规划和设计方案进行,确保项目质量。

第七条项目实施完成后,应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的,予以备案;不合格的,责令整改。

第三章挂钩周转指标管理第八条挂钩周转指标是用于调控挂钩项目实施进度的工具。

指标的安排应根据项目区建新拆旧规模、实施进度和计划目标进行。

第九条挂钩周转指标由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下达给下级国土资源部门。

下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挂钩项目实施进度和指标使用情况。

第十条挂钩周转指标可进行区域间调剂。

调剂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调剂资金合理使用。

第四章资金保障与管理第十一条挂钩项目资金来源包括中央和地方财政投资、项目区自筹资金等。

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财政投资预算和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项目区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跨县级行政区域设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管理规定》的通知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跨县级行政区域设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管理规定》的通知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跨县级行政区域设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5.08.04•【字号】川国土资发〔2015〕53号•【施行日期】2015.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跨县级行政区域设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5〕53号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优化增减挂钩试点改革,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根据《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改革的意见》(川办发〔2015〕69号)要求,省国土资源厅研究制定了《四川省跨县级行政区域设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2015年8月4日四川省跨县级行政区域设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改革,加大对我省扶贫开发和生态移民搬迁工作的支持力度,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2014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函〔2014〕474号,以下简称474号文)、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支持乌蒙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的若干意见>的函》(国土资函〔2014〕569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四川省巴中市扶贫攻坚意见的函》(国土资厅函〔2014〕958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土资源部474号文下发后,四川省内跨县级行政区域设置的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的申报、实施、管理和监督,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跨县级行政区域设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是指拟复垦为耕地的拆旧区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建新区(部分或全部)分别位于省域范围内不同县级行政区域内,共同组成拆旧建新项目区。

土地增减挂钩

土地增减挂钩

一、增减挂钩项目合同土地复垦项目勘察、设计及估量编制合同书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委托方(以下称为甲方):受托方(以下称为乙方):签署日期:甲方拜托乙方肩负编制工作,经两方磋商一致,签署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例和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方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估量定额标准》。

第二条复垦规划设计及估量编制工作采纳的主要技术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迫性条则》;《土地开发整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及其引用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估量定额标准》、重庆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有关管理规定。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复垦规划设计及估量编制依照:为保证工作顺利如期展开,甲方需要向乙方供给有关该项目的有关依照。

县XX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行规划及对于本项目入库的有关批复文件。

实测的项目区1:10000地形图和1:10000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拆旧区农民拆迁意向检查表格;土地资源检查报告和土地利用现状及更改资料。

项目所在地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和土地整理规划及有关部门规划。

项目所在地有关土地整理的政策、法例及有关规定;有关项目建设的地方性规定及标准。

项目区的气象、水文、地质等基础技术资料,项目区社会经济资料。

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信息及拆迁赔偿标准文件。

其余有关资料。

第四条甲方责任与义务甲方应实时向乙方供给成就编制所需的资料,并对所提交资料的完好性、正确性、时效性负责。

甲方供给的图纸应知足乙方工作要求。

甲方供给的所有资料在年代日前供给,如因甲方供给资料不实时,项目提交成就时间挨次顺延。

甲方更改拜托项目内容或因其余甲方原由,以致乙方工作返工的,两方应另行磋商签署增补协议。

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并负责和项目地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有关的协调。

甲方负责工作过程中的项目论证、评审组织工作,出拥有关的证明、文件。

财政部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有关财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综[2014]7号

财政部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有关财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综[2014]7号

财政部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有关财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有关财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综[201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2006年以来,经国土资源部批准,各地陆续开展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以下简称增减挂钩)工作,对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缓解土地供需矛盾、保护耕地资源、统筹城乡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等规定,现就增减挂钩中有关财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增减挂钩相关收入征管,落实“收支两条线”政策在实施增减挂钩中,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供应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形成的土地出让收入,包括利用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供应土地形成的土地出让收入,均应当按照国办发〔2006〕100号文件规定,就地全额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照不同供地方式分别填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03014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的相应目级科目。

增减挂钩地区试行土地节余指标交易流转的,其土地节余指标交易流转收入应当作为土地出让收入的一部分,全额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缴库时填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103014899其他收入”科目。

市县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加强增减挂钩相关收入征收管理,确保相关收入及时足额缴库,不得随意减免或返还相关收入,也不得账外设账、截留、挤占和挪作他用。

土地增减挂钩

土地增减挂钩

一、增减挂钩项目合同土地复垦项目勘测、设计及预算编制合同书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委托方(以下称为甲方):受托方(以下称为乙方):签订日期: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编制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和规章;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1.3《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

第二条复垦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土地开发整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及其引用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重庆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相关管理规定。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复垦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依据:为保证工作顺利按期开展,甲方需要向乙方提供有关该项目的相关依据。

3.1XX县XX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及关于本项目入库的相关批复文件。

3.2实测的项目区1:10000地形图和1:10000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3.3拆旧区农民拆迁意愿调查表格;3.4土地资源调查报告和土地利用现状及变更资料。

3.5项目所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理规划及相关部门规划。

3.6项目所在地相关土地整理的政策、法规及相关规定;有关项目建设的地方性规定及标准。

3.7项目区的气象、水文、地质等基础技术资料,项目区社会经济资料。

3.8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信息及拆迁补偿标准文件。

3.9其它有关资料。

第四条甲方责任与义务4.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成果编制所需的资料,并对所提交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时效性负责。

甲方提供的图纸应满足乙方工作要求。

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在年月日前提供,如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项目提交成果时间依次顺延。

4.2甲方变更委托项目内容或因其它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工作返工的,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4.3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并负责和项目地有关部门的联络和相关的协调。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资金管理办法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资金管理办法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资金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资金(以下简称“增减挂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增减挂钩资金,是指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以下简称“增减挂钩项目”)获得的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资金。

第三条增减挂钩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专款专用、收支平衡、公开透明、绩效优先的原则。

二、资金来源第四条增减挂钩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1、土地出让收入:通过增减挂钩项目整理出的建设用地出让所获得的收入。

2、耕地开垦费:按照规定收取的用于开垦新耕地的费用。

3、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按照相关规定征收的用于新增建设用地的费用。

4、其他相关资金:如上级财政补助、社会资金投入等。

三、资金使用范围第五条增减挂钩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农村居民点拆旧补偿:对农村居民因拆除旧房给予的合理补偿。

2、农村土地复垦: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设施建设等。

3、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新建或改善农民集中居住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4、生态环境修复:对因项目实施造成的生态破坏进行修复和保护。

5、项目管理费用:包括项目的规划设计、论证评审、监理监测等费用。

第六条严禁将增减挂钩资金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偿还债务、发放人员工资和福利等与项目无关的支出。

四、资金预算管理第七条建立增减挂钩资金预算管理制度。

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计划,编制年度资金预算。

第八条资金预算应当包括项目的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收入预算要充分考虑土地出让市场行情、政策调整等因素,合理预测收入规模;支出预算要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范围,科学安排各项支出。

第九条资金预算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五、资金核算管理第十条设立增减挂钩资金专户,对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

第十一条增减挂钩资金的收支应当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核算,确保账目清晰、准确。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资金管理办法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资金管理办法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资金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城乡建设用地合理布局和节约集约利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资金(以下简称“挂钩资金”),是指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以下简称“挂钩项目”)获得的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资金。

第三条挂钩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专款专用、收支平衡、公开透明、规范管理的原则。

二、资金来源第四条挂钩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1、挂钩项目区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后,经批准可用于建设用地指标出让所获得的收入。

2、耕地开垦费中按规定比例提取的部分。

3、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按规定比例安排的部分。

4、其他与挂钩项目相关的合法资金来源。

第五条挂钩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挂钩项目区的农村居民点拆旧、复垦费用,包括房屋拆迁补偿、土地平整、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田间道路建设等。

2、挂钩项目区的农民安置补偿费用,包括住房安置、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

3、挂钩项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包括道路、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

4、挂钩项目的规划设计、论证评估、竣工验收等相关费用。

5、与挂钩项目相关的其他必要支出。

第六条严禁将挂钩资金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偿还债务、发放人员工资和福利、购置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等与挂钩项目无关的支出。

四、资金预算管理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挂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需求,合理安排资金预算。

第八条项目实施单位应当根据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资金预算,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第九条资金预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

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预算,及时拨付挂钩资金。

第十一条项目实施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挂钩资金,并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台账,如实记录资金收支情况。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管护合同5篇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管护合同5篇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管护合同5篇篇1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管护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顺利进行,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项目的管护工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项目区域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旨在通过土地整理、复垦、绿化等措施,实现城乡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改善。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乙方应当积极改进。

3. 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合同约定的管护费用。

4. 甲方应协助乙方解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1. 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履行管护职责,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2. 乙方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护方案,并组织实施。

3.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4.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的合理建议和意见。

5. 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确保项目安全。

第四条项目管护内容和标准1. 护内容:土地整理、复垦、绿化、设施维护等。

2. 护标准:土地平整、无杂草、设施完好、环境整洁等。

第五条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到期后可续签。

第六条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管护费用。

2. 支付方式:采用______方式支付,每______支付一次。

3. 甲方在支付费用时,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第七条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 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管护职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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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投资协议书
甲方:巴中市国土资源局恩阳分局
乙方:四川新基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通过公开比选,依法确定乙方为项目投资实施单位。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县政府会议精神,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项目投资实施订立如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范围及规模
(一)项目范围:《关于2012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规划的批复》(川国土资函[2012]1443号文件)批准的巴中市恩阳区双胜乡阳合村、中华村、红岩村、古楼垭村、金土村区域,项目城镇建新区位于恩阳城区规划的有条件建设区的部分土地,(二)项目规模:该项目批准的挂钩周转指标为747.1747亩,项目总投资约22459.04万元。

(具体范围、面积、投资额以省国土资源厅批复文件为准)。

(三)如项目规划方案有变更,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的变更方案为准。

乙方实施项目不得突破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的范围及规模;如乙方未按规划确定确定的农户及地块进行实施,导致复垦土地面积及指标不被省国土资源厅验收认可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条项目实施期限
该项目自协议签订生效后两年内实施完成(以取得省国土资源厅挂钩指标验收合格证为准)。

第三条项目投资及实施方式
甲方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通过公开招商,引进乙方投资实施项目工程,乙方负责项目投资、项目实施以及设计变更、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

项目实施完成后,甲方依据国土资源厅核发的挂钩指标验收合格证书,按第六条确定的单价,向乙方回购城镇建新区可用挂钩周转指标。

该项目在不突破经省国土资源厅立项批准(或变更批复)确定的拆迁农户名单、复垦地块、挂钩指标总额,不降低第四条确定的补助(补偿)
标准的前提下,不设定项目投资总额,项目直接工程费用由乙方全额投资,自负盈亏。

乙方负责实施项目建设涉及的旧房拆除、土地复垦、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等全部工程,且必须与项目区农户及农村集体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当地群众愿意实施的部分工程,优先交由群众自行实施。

对农户的补助资金及工程建设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乙方必须按第四条确定的项目补偿(补助)标准及支付进度,及时足额拨付项目区农户及相关单位,资金拨付必须接受甲方监督;工程建设除补助资金外的不足部分,由乙方直接向农户收取。

项目区各类工程,必须经请县国土、住建、规划、农业等部分验收,并接受省国土资源厅终验。

第四条项目补助标准及支付进度
项目区各类补助,严格按《射洪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射府发[2012]6号)执行。

(一)补助标准
1、旧房拆除补助:参照农户的合法建筑面积,钻混结构:元/平方米;砖木结构:元/平方米;土木、木结构:元/平方米。

2、地上附着物、构筑物补助:按元/户包干。

3、土地复垦费:按新增耕地面积元/平方米计算,新增耕地以省国土资源厅终验合格的面积为准。

乙方自行组织复垦,确保验收合格。

4、农户新房建设补助:一律按家庭人口的给予元/人补助,家庭人口以项目开工日期公安部门认定的人口数为准。

5、安置过渡费:新房建设期间,确需过渡的,以农户原有旧房建筑面积,每月给予元/平方米安置补助,过渡期不得超过个月。

6、农民集中居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按元/户计算。

7、农民集中居住区调地费:按该乡镇每亩耕地统一年产值的倍给予补偿,即元/平方米
8、农民集中记住区规划设计费:按每个新村点元预算。

(二)支付进度
1、农户与乡镇政府签订旧房拆除协议,旧房全部拆除,经验收合格后,支付拆旧补助的;挂钩项目经省国土资源厅终验后,支付拆
旧补助的。

2、农户旧房拆除,开展土地复垦工作后,支付复垦补助资金的;复垦耕地经县、市国土局、农业部门初验合格后,支付复垦补助的;经省国土资源厅终验后,支付复垦补助的。

3、农户启动新房建设,完成一层建筑盖板后,支付新房建设补助资金的,新房经县住建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支付,挂钩项目经省国土资源厅终验合格后,支付剩余的。

第五条甲乙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拥有整个项目工程建设的决定权、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权、挂钩指标取得土地收益的处置权。

2、甲方应为乙方投资实施项目提供一切便利,包括提供项目立项的全套资料,协助乙方进行项目表更、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对项目工程进行质量监督、资金审计,并对项目进行初验,协助乙方编制竣工资料,申请市、省国土资源部门进行项目终验。

3、甲方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及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配合乙方协调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群众宣传发动、补助资金核算、规划方案评审、集中居住区调地、调处农户间纠纷等工作。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负责督导乙方及相关部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尊重群众意愿,杜绝违背群众意愿及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件发生。

5、项目竣工后,甲方必须按协议约定及时回购乙方所取得的城镇建新区挂钩周转指标。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是项目工程的投资及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的全部投资及工程建设,并享有按协议约定获取投资回报的权利。

2、乙方负责与相关部门、拆旧区农户共同核实农户旧房建筑面积、土地复垦面积、户籍人口等,测算补助资金。

负责编制项目变更设计方案,组织项目工程建设,开展竣工测量,编制竣工资料,逐级申请县、市、省国土资源部门验收,直至获取验收合格证书。

3、乙方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及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

如发生质量及安全事故,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尊重群众意愿,不得强迫项目区农户参与或放弃项目实施,乙方不得降低或变相降低补助资金标准,不得与民争利。

5、项目终验合格后,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完成城镇建新区指标交易工作,便于甲方开展城镇建新区建设。

第六条协议金额及支付方案
(一)协议金额
甲乙双方协定的城镇建新区挂钩周转指标回购单价为:(人民币)。

(二)资金支付方案
1、直接工程费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应按第四条确定的补助标准和支付进度,及时到位项目资金,组织工程建设。

乙方在约定工期(两年)内完成项目,甲方应在项目经省国土资源厅终验取得合格证书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回购城镇建新区挂钩周转指标,并支付指标回购资金总额的;其余资金(总资金的)在一年内付清,并按同期银行基准利率向乙方支付其余资金的利息;项目工期超过两年,甲方在取得合格证书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回购城镇建新区挂钩周转指标,并支付指标回购资金总额的;其余资金(总资金的)在一年内付清,不计息。

2、其他费用
该项目其他费用包括项目前期工作和立案经费、变更设计费、县乡工作经费、工程监理费、竣工测量及资料编制费、竣工验收费等,由县财政直接投入。

该项目全部竣工测绘及资料编制、竣工验收等工作由乙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完成,预算总费用为万元。

项目经省国土资源厅终验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项目如需变更设计,甲方可委托乙方完成,双方另行协议。

第七条违约责任
协议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协议规定的标准及时限,及时履行项目投资及指标回购义务,且不得单方面终止执行协议。

如乙方违约,赔偿
对方全部损失并支付违约金元。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协议签订及生效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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