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交底]水泥搅拌桩工程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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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搅拌桩监理交底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设单位:
4、设计单位:
5、勘察单位:
6、施工单位:
7、建筑规模:
8、监理周期:工程总工期:个月
9、质量目标:使分项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施工合同要求,从而使分部工程
质量达到优良。
10、安全目标:安全文明施工,杜绝安全事故,达到标化工地的要求。
11、工期目标: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方法,确保合同工期的实现。
12、监理工作范围:施工阶段的“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
二、工程开工前的必备条件
1、经业主批准的开工报告。审核总承包单位提出的桩基施工分包单位的资质,未经监理批准业主同意,不得分包。
2、经监理审查业主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着重于质量保证体系及符合规定的上岗人员名单。
3、各种材料的质保单,包括:钢材质保单、抽样送检报告单、水泥复试报告单以及有关的砂石料等原材料质量认证。
4、经委托有相关资质的试验室试配的砼级配报告单。
5、桩基图纸交底、会审纪要。
6、试打桩,按照经设计、监理、业主认可的试打桩纪要,确定桩长及嵌岩控制标准并严格执行。
7、桩基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桩位施工图,定位记录及技术复核,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材料、构配件、设备质保单,材料登记证、试验报告。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证。并填写监理资料承包单位用表: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工程开工报审表、承包单位报审表、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报审表、施工测量放线报审表——工程报验申请表、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等。经监理人员对桩机的安装,桩位的复测及资料的审核等方面检查后,认为已具备开工条件,会同甲方、设计、勘察、质监等部门方可同意试桩。
三、搅拌桩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监理工作流程图
四、质量控制点的设置
深层搅拌桩质量控制点设置见表4。
搅拌桩质量控制点的设置位置表4
五、施工质量预控制
在施工准备阶段,应做好如下工作:
1、研究设计方案和地质勘察报告、桩位平面布置图、桩基结构施工图,
对设计图纸提出问题和意见;
2、审查承包商技术资质,对承包商选择的分包施工单位须经监理工程
师审查认可后,方能进入现场施工;
3、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准备工作,包括施工许
可证、技术准备、现场准备、机械设备及材料准备等;
4、对施工中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审核其试验报告及技术
签定书,未经试验或无技术鉴定书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等不得在工程中应用;
监理工程师应针对所设置的控制点,事先分析施工中可能产生的事故隐患,提出相应的对策,采取质量预控措施,如表5所示。
搅拌桩质量预控表表5
原材料进场应有进场原材料报验单、建材使用认证证书、水泥质量证明书等;原材料使用前应有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等;施工时填写施工记录等。
六、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桩位复核,在打桩前认真对桩位进行复核。并提醒承包商,在打桩过程中,随时校正桩位,纠正因打桩引起的位移偏差。桩架就位应保证稳固可靠,严控垂直度。严格要求施工方做好自检自复工作并埋设好主轴线的保护桩。
2、成桩过程各道技术环节采用《水泥搅拌桩施工监理记录表》进行全过程跟踪记录、检测并由当班监理人员签名
3、搅拌桩施工过程质量监理
①、搅拌桩施工过程监理如表6所示。
搅拌桩施工过程质量监理表6
②、施工中出现下述情况时,监理工程师依据监理合同规定形式,报业主同意后下达停工令:
(1)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提出后承包商仍不采取改进措施者,或采取改进措施不力,未能扭转这种情况者;
(2)隐蔽工程作业未经现场监理人员及有关质检单位查验自行封闭、掩盖;
(3)对已发生质量事故未进行处理和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就继续作业;
(4)使用没有产品质量合格证的工程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
(5)未经业主审查同意而擅自变更设计或修改图纸进行施工,或设计图纸未经业主批准就进行施工者;
(6)未经技术资质审查的人员或不合格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7)擅自使用未经监理单位审查认可的分包商进场施工;
(8)施工过程发生坍孔、周边建筑物变形或基坑变形较大,影响到工地安全和周边民房安全。
承包商必须对存在的施工质量问题认真整改,并填写复工申请,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方可签发复工令。
七、竣工后质量控制
1、按表7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方法,对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搅拌桩质量评定标准表7
2、成桩后7天内不得开挖。
八、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责成承包商及时写出事故报告并提出处理方案,经审批后,监督其实施。
对于重大施工质量事故,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发出监理通知单,通知承包商,并向业主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以便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共同研究处理。及时填写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及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
九、进度、安全监理
本细则未列之施工测量、施工进度。控制、合同项目验收等内容,按相应监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执行。
十、资料的归档整理
施工单位应有完整的施工原始记录、试验数据、分项工程自检数据等质量保证资料,并及时提交齐全、真实和系统的施工资料和图表。施工中每天的各类资料必须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和监理组都应配有专门的资料员,来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原始记录要真实可靠,实事求是地反映工程施工和质量的实际情况,不准弄虚作假伪造资料;资料的填写和归档整理要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使用碳素墨水和蓝黑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楚,签字要完整;表式要按统一的表式填写完整,并符合有关竣工资料文件规定的要求。同时,监理组也应当提交齐全、系统的监理抽检资料。
交底单位:
施工单位(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