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考试案例分析题解析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案例题解析】

★某县烟草专卖局发现张某销售某品牌外国香烟,执法人员表明自己身份后,制作了现场笔录。因张某拒绝签名,随行的电视台记者李某作为见证人在笔录上签名,该局当场制作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30条外国香烟。张某不服该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诉讼中,烟草专卖局向法院提交了现场笔录、县电视台拍摄的现场录像、李某的证词。

1、若张某有证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在开庭审理前提供证据

B 在人民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

C 因正当事由申请延期提供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供

D 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答案】A B C D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七条第一款:“原告或者第三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因正当事由申请延期提供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供。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原告、第三人的举证期限

(1)一般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

(2)延期提供:因正当事由申请延期提供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供

(3)补充提供:原告或者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无正当事由为提供而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接纳。

(4)不提供或逾期提供的法律后果:原告或第三人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2、关于本案中现场录像的提供要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应当提供原始载体

B 既可以提供原始载体,也可以提供复制件,二者效力等同

C 应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

D 若同时还提供有关录音资料的,应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

【答案】A C D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二)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

(三)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

3、关于李某证词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A 写明李某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B 有李某的签名,不能签名的,应当以盖章等方式证明

C 应当注明出具日期

D 应当附有证明证人身份的证件之复印件

【答案】A B C D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人证言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写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二)有证人的签名,不能签名的,应当以盖章等方式证明;

(三)注明出具日期;

(四)附有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证人身份的文件。

4、关于本案中所制作之现场笔录的说法正确的有

A 只须有执法人员签名即可

B 应当载明时间、地点或事件等内容

C 当事人不能签名或拒绝签名的,必须注明原因

D 现场笔录的制作形式依据具体之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作

【答案】B C D (?D项不确定,做题的时候验证一下对错)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现场笔录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关于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B 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自行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根据

C 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根据

D 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

【答案】ABCD

【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

第三十条下列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根据:

(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自行收集的证据;

第三十一条未经法庭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据

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

根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