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内容及相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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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9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内容及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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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市级”考核形式是指各市(州)依据“自查”考核事项报送自查材料,其中“市级”空白项不作要求可自行掌握。
(2)“省级”考核形式是指考核工作组对各地“四不两直”考核事项进行日常检查,对“自查”考核事项进行资料核查或内容抽查,核查或抽查以“四不两直”或评估形式进行。
(3)内陆河地区指酒泉市、嘉峪关市、张掖市、金昌市、武威市等5个地级行政区,其他市州为黄河长江地区。
(4)严重缺水地区为我省内陆河和黄河流域。
(5)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情况依据附表4进行统计与报送,并提供相关数据来源、情况说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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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自查报告编制提纲
一、概述
概要说明基本市情、2019年度水情、2019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情况。
二、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度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用水效率控制目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目标等目标完成情况初步结果。
三、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
依据附件1中“自查”考核事项,逐项说明2019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及自查情况。
四、成效及经验
总结2019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成效及经验。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主要不足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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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自查报告相关支撑材料要求
支撑材料所需数据由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提供,并统筹核实。
一、目标完成情况
2018年度、2019年度用水总量控制和用水效率控制目标完成情况基础数据按照附表1和附表2完整填报,2018年度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基础数据按照附表3完整填报,2019年度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数据填报要求另行通知。其中:
1.用水总量依据国家批准的用水统计调查制度有关规定统计核定。
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依据《全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技术指导细则》(办农水〔2013〕248号)测算。
3.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依据《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技术方案》(修订稿)(办资源〔2016〕91号)测算。
二、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
依据附件1中“自查”考核事项,逐项说明工作完成情况(每项说明控制在500字之内),并提供支撑材料(主要包括
年度工作部署、组织实施、实施成效等),列出清单,支撑材
料有效期截至2019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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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考核赋分标准
一、目标完成情况
1.用水总量控制目标(10分)。当年用水总量折算成平水年用水总量进行考核。年度用水总量小于等于年度目标值者,得分10分。
2.用水效率控制目标(内陆河12分、黄河长江9分)
(1)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指当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的百分比。降幅达到年度目标值者,内陆河得分4分,黄河长江得分为3分。
(2)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指年度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的百分比。降幅达到年度目标值者,内陆河得分4分,黄河长江得分为3分。
(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指标。达到年度目标值者,内陆河得分4分,黄河长江得分3分。
3.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目标(内陆河6分、黄河长江9分)。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年度目标值的市州,内陆河得分6分,黄河长江得分为9分。对于没有国家重要水功能区的嘉峪关市和金昌市,按以上计算方式考核省政府批复水功能区达标情况。
二、节约用水管理
4.国家节水行动方案(2分)。市级印发并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得分1分;市级建立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得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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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5.用水强度控制实施(4分)。市县两级分解并落实用水强
度控制指标,得分1分;市县两级年初下达用水户用水计划并
严格执行,得分1分;当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较上年下降,得分1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且当年利用
量较上年增加,得分1分。
6.节约用水攻坚战(4分)。落实用水定额管理工作,得分
1分;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得分1分;组织实
施高校节水工作,签订并落实节水合同,得分1分;开展水利
行业节水机关建设,制定并落实了实施方案,得分1分。
7.节水监管(3分)。开展节水监督检查工作,并对自查和
抽查发现问题落实整改,得分1分;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并接入省级平台,且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正常,得分1分;严重缺水地区将节水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政绩考核,得分1分。
8.节水型社会建设(5分)。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任务,并通过验收,得分1分;制定出台并落实市级节水法规
规章,得分0.5分;制定出台并落实市级节水规划,得分0.5分;开展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节水型单位建设,得分1分;开
展高耗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设,得分1分;开展节水型灌区建设,得分1分。
9.节水宣传教育(3分)。组织开展节约用水攻坚战“四个一”宣传工作,得分1分;开展“节水大使”等节水主题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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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活动,得分1分;在关键时间节点或重要节日面向社会开展节水宣传工作,得分1分。
三、取用水监管
10.水量分配与调度(2分)。落实已批复的跨省重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并达到相应控制目标,得分0.5分;开展了跨市县河流水量分配工作,得分0.5分;落实跨省重要江河流域和跨流域调水工程水量调度方案(无此任务的,考核市级区域内江河流域或重大调水工程水量调度工作),严格执行调度计划,建立健全管理措施,得分1分。
11.取水口监管(9分)。严格落实水资源论证制度和取用水日常监管,依法开展取水许可审核和审批,得分3分;规范应用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取水许可登记子系统办理取水许可,建立取水许可、取用水统计及取水工程(设施)的台账档案,实行用水计划管理,严格落实计量管控,得分2分;对国家和省级暗访发现的取用水问题完成整改,得分5分。
12.用水总量管理(2分)。当年市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的相关规划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并符合“四定”要求,得分0.5分;市县分解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得分0.5分;实行超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或水资源过度开发地区取水许可限批措施,得分1分。
13. 水价改革与水资源有偿使用(2分)。完成国家或省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得分0.5分;落实水资源费征缴制度,得分0.5分;地下水超采区实行差别化水资源费,得分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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