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协议III
巴塞尔协议三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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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协议三主要内容巴塞尔协议三是指自2022年开始执行的《巴塞尔协议III》,是国际银行业监管委员会(BCBS)为加强全球银行业监管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该协议的三大主要内容涵盖了资本充足性要求、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和杠杆比率要求。
下面将逐步深入探讨这三个内容,以帮助读者全面理解巴塞尔协议三的重要性和影响。
一、资本充足性要求资本充足性是衡量银行风险承受能力的重要指标,也是预防金融风险发生的核心措施。
《巴塞尔协议III》明确规定了银行的资本充足性要求,通过设立全球统一的资本充足性比率标准,确保银行业以强健的资本基础运营,并在面对市场动荡时能够有效承受冲击。
该协议要求银行依照一定的比例将核心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进行比较,以确保核心资本占比达到要求水平,同时有效控制银行过度依赖债务融资的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流动性风险是银行面临的重要挑战,尤其在金融危机期间,流动性紧缺往往会导致银行无法继续运营。
《巴塞尔协议III》致力于规范银行处理流动性风险的能力,要求银行建立强大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框架,确保在极端市场环境下能够持续提供流动性支持。
该协议要求银行依据一系列指标和要求,包括流动性缓存和流动性覆盖率等,以确保银行在面临流动性压力时能够及时应对,并有效规避潜在的流动性风险。
三、杠杆比率要求杠杆比率是衡量银行债务杠杆程度的指标,能够有效防止银行承担过多风险而导致系统性金融危机。
《巴塞尔协议III》规定了银行的杠杆比率要求,通过设定银行的资本与风险暴露的比例限制,以限制银行债务杠杆过高的风险,确保银行有足够的资本储备来应对财务风险。
杠杆比率是一种简单易行的指标,能够让监管机构和市场更好地了解银行的杠杆情况,便于预防金融风险。
巴塞尔协议三通过明确资本充足性要求、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和杠杆比率要求,为全球银行业的监管提供了规范化的指导,并以此来维护金融稳定和防范金融风险。
巴塞尔协议三的实施对于银行业和整个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巴塞尔协议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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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协议III1. 简介巴塞尔协议III (Basel III)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金融稳定理事会(FSB)于2010年共同制定的一项全球金融监管准则。
该协议旨在改善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性、风险管理能力和监管措施,以提高全球金融体系的韧性和稳定性。
2. 背景巴塞尔协议III的制定是对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一项应对措施。
在危机爆发之后,全球金融体系遭受严重冲击,许多金融机构陷入困境,导致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和信用风险的增加。
为了防止类似危机再次发生,国际监管机构开始重新审视金融监管框架,并决定加强监管要求。
3. 主要内容巴塞尔协议III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资本要求协议规定了金融机构必须具备一定比例的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
核心资本包括普通股和可新增的优先股,而附属资本则包括永续债券和优先债券等。
要求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达到一定水平,以应对风险的发生。
3.2 流动性要求协议要求金融机构具备一定水平的稳定的流动性储备,以防止在短期内无法满足客户的提款需求。
金融机构需要根据其资产负债表的风险特征,制定相应的流动性风险管理计划,并向监管机构进行报告。
3.3 杠杆率要求协议引入了杠杆率要求,以限制金融机构的借贷杠杆比例。
借贷杠杆比例是指金融机构在资本不足情况下能够借入的资金数量。
通过限制杠杆率,可以减少金融机构的风险敞口,降低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
3.4 市场风险要求协议要求金融机构根据其市场风险敞口的大小,为市场风险保留足够的资本。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在金融市场上投资所面临的价值损失风险,包括利率风险、股票价格波动风险等。
4. 实施日期与影响巴塞尔协议III的实施日期为2013年1月1日。
该协议对全球金融机构的运营方式和风险管理产生了重大影响。
实施巴塞尔协议III的结果,各国金融监管机构纷纷加强了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要求金融机构提高核心资本和流动性水平,限制杠杆率,并建立更为严格的市场风险管理要求。
巴塞尔协议3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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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协议3全文介绍巴塞尔协议3(Basel III)是一个国际上的银行监管规范,旨在增强银行的资本充足性和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
该协议于2010年12月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是对前两个巴塞尔协议(巴塞尔协议1和巴塞尔协议2)的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背景巴塞尔协议3的制定是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应对措施之一。
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许多银行陷入资本不足的困境,无法应对金融市场的风险。
因此,国际社会开始呼吁改革银行监管制度,以防范未来类似的金融危机。
巴塞尔协议3作为回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强化银行资本和风险管理。
核心要点1. 资本要求巴塞尔协议3规定了更严格的资本要求,以确保银行有足够的资本来应对损失。
首先,对风险加权资产计量的方法进行了改进,旨在更准确地反映银行资产的风险水平。
其次,规定了更高的最低资本要求,包括最低的核心一级资本比率和总资本比率。
2. 流动性风险管理巴塞尔协议3要求银行制定和实施更加严格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
银行需要具备足够的流动性资产,以应对紧急情况下的资金需求。
此外,银行还需要进行定期的压力测试,以确保其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的有效性。
3. 杠杆比率巴塞尔协议3引入了杠杆比率作为一种更简单的资本要求衡量指标。
杠杆比率是银行核心一级资本与风险敞口的比例。
该指标旨在衡量银行的杠杆风险水平,以防止过度借贷。
4. 缓冲储备巴塞尔协议3要求银行建立缓冲储备,以应对经济衰退期间的损失。
缓冲储备由国际流动性缓冲储备和资本缓冲储备两部分组成。
国际流动性缓冲储备用于应对流动性风险,而资本缓冲储备用于应对信用风险。
影响巴塞尔协议3的实施对金融体系和全球经济有着重要的影响。
首先,它有助于提高银行的资本充足性和稳定性,减少金融风险,防止金融危机的发生。
其次,巴塞尔协议3的推行可能会导致银行的成本上升,因为它要求银行持有更多的资本和流动性资产。
但与此同时,这也可以促使银行更加谨慎和适度的风险管理,从而提高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巴塞尔协议三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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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协议三的主要内容巴塞尔协议三是国际上关于银行监管和风险管理的重要协议,旨在提高银行业的资本充足性和风险管理水平,以保护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和健康发展。
该协议于2001年12月发布,是对前两个巴塞尔协议的重要补充和完善,对全球金融体系具有深远的影响。
巴塞尔协议三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本要求、杠杆比率、流动性风险监管、反周期性资本缓冲、计量金融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方面的规定。
其中,资本要求是协议的核心内容之一,它要求银行必须保持一定比例的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总额相匹配,以确保银行在面临风险时有足够的资本进行抵御。
此外,协议还规定了杠杆比率,以限制银行的杠杆交易,防止过度杠杆化带来的风险。
另外,巴塞尔协议三还对流动性风险进行了监管,要求银行必须具备足够的流动性储备,以确保在面临流动性挑战时能够及时偿付。
同时,协议还引入了反周期性资本缓冲机制,要求银行在经济景气时增加资本储备,以抵御经济下行时可能出现的风险。
在风险管理方面,巴塞尔协议三对金融风险进行了全面的计量和监管,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银行必须对各类风险进行有效的监控和管理,确保自身在面临各种风险时能够及时做出反应,降低可能的损失。
总的来说,巴塞尔协议三通过对资本要求、流动性风险、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规定,提高了银行业的资本充足性和风险管理水平,有助于提升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同时,协议的实施也对银行业的经营模式和风险管理理念提出了新的挑战,要求银行在经营中要更加注重风险防范和资本管理,以适应新的监管要求和市场环境。
总之,巴塞尔协议三的出台和实施,标志着国际金融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深化,对于提高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银行业应当认真遵守协议的规定,加强风险管理,提高资本充足性,以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各种挑战和风险。
巴塞尔协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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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协议三巴塞尔协议三(Basel III)是全球银行业监管机构为了应对金融危机所制定的一系列指南。
巴塞尔协议三重点关注银行风险管理、资本充足率、流动性风险管理和杠杆率等方面,以期建立更加健壮的金融体系。
以下是对巴塞尔协议三的详细解读。
巴塞尔协议三简介巴塞尔协议三,又称为巴塞尔III,是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制定的一个重要协议。
该协议的主要目的是增强银行业的资本充足性、风险监管和监管合作。
同时,该协议还致力于减少银行业内的风险和改善金融市场的透明度。
巴塞尔协议三是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期间制定的,因此其重点关注银行风险管理、资本充足率、流动性风险管理和杠杆率等方面。
该协议的实施对世界各国监管机构和银行业都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它可以加强银行监管,降低银行股东和客户的风险敞口和风险性,从而提高整个金融行业的稳定性和透明度。
巴塞尔协议三的主要内容巴塞尔协议三的内容非常丰富,包括了文章头部提到的银行风险管理、资本充足率、流动性风险管理和杠杆率等方面。
下面我们将依次对这些方面进行解读。
1. 银行风险管理银行风险管理是巴塞尔协议三要求银行业必须重视的一方面,它包括了银行的风险管理结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等方面。
首先,银行必须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并将此机制纳入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其次,银行需参考自身的组织结构和业务特点,确定风险管理的目标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方法和控制手段。
银行在风险识别方面需对各类风险进行细致的分类和描述,并对这些风险的趋势进行预测。
针对不同的风险类型,银行需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计划,并合理分担风险。
银行在风险评估方面要根据风险类型分类,考虑不确定性和风险程度等因素,对风险进行权衡和评估。
风险评估结果将直接决定银行应采取哪些风险控制和防范措施。
最后,银行需建立完善的风险监督和控制机制,对风险进行检测和监测。
只有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才能提高银行风险管理的水平和效果。
2. 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是巴塞尔协议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巴塞尔协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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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协议三简介巴塞尔协议三(Basel III)是国际上普遍接受的金融监管框架,旨在加强银行体系的抗风险能力和稳定性。
该协议于2010年由巴塞尔银行监督委员会(BCBS)发布,并于2013年开始逐步实施。
本文将介绍巴塞尔协议三的背景、主要内容以及对金融体系的影响。
背景巴塞尔协议三是巴塞尔银行监督委员会继巴塞尔协议一(Basel I)和巴塞尔协议二(Basel II)之后制定的金融监管框架。
巴塞尔协议一于1988年发布,主要针对资本充足率进行规定,强调了资本的重要性。
巴塞尔协议二于2004年发布,重点放在了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的监管上。
然而,在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巴塞尔协议二被认为存在着某些缺陷,因此,巴塞尔银行监督委员会开始制定更为严格的巴塞尔协议三。
主要内容巴塞尔协议三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资本要求巴塞尔协议三对银行的资本要求进行了进一步的加强。
其中,核心资本充足率要求银行至少有4.5%的比例,而资本充足率要求银行至少有8%的比例。
此外,协议还规定了逆周期缓冲区和系统重要性附加的资本要求,以提高银行应对风险的能力。
2. 流动性要求巴塞尔协议三增加了对银行流动性的要求。
银行需要满足净稳定资金比例(NSFR)和流动性覆盖率(LCR)的指标,以确保银行在流动性紧缩时仍能够履行支付义务。
3. 风险管理和监管工具巴塞尔协议三进一步完善了风险管理和监管工具。
协议要求银行建立更为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并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进行更为细致的监管。
4. 审慎性巴塞尔协议三强调了银行的审慎性。
协议要求银行对于重大交易和风险暴露进行更为深入的审慎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以降低风险。
对金融体系的影响巴塞尔协议三的实施对金融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提高了银行的抗风险能力。
通过加强资本要求和流动性要求,巴塞尔协议三使得银行更加稳健,并能够更好地应对金融风险。
2.改进了风险管理和监管工具。
协议要求银行建立更为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了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的监管,提高了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巴塞尔协议三的基本框架
![巴塞尔协议三的基本框架](https://img.taocdn.com/s3/m/62e1feb4f71fb7360b4c2e3f5727a5e9856a2739.png)
巴塞尔协议三的基本框架
巴塞尔协议三(Basel III)是国际上针对银行业的资本充足性
和风险管理的一项重要框架。
以下是巴塞尔协议三的基本框架:
1. 资本充足性:巴塞尔协议三要求银行必须维持一定比例的资本充足率,以应对风险和保证金涨落。
具体而言,协议规定了两个重要的资本充足率指标:核心资本充足率(CET1)和总
资本充足率(TCR)。
2. 增加资本要求:协议要求银行加强资本保障,降低风险,增加监管资本和流动性要求。
具体措施包括提高核心资本要求、引入资本长期缺失率要求、限制或削减风险权重。
3. 流动性管理:协议对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其中包括提高流动性缺口覆盖率、引入紧急融资水平等方面的要求。
4. 杠杆比率:协议引入了杠杆比率作为衡量银行的综合风险暴露程度的指标,要求银行维持一定比例的核心资本与非风险调整资产的比率。
5. 建立监管措施:协议要求各国监管机构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确保银行能够遵守巴塞尔协议三的要求。
这可能包括设置更严格的资本监管、风险管理和流动性管理要求等。
总体来说,巴塞尔协议三旨在提高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降低系统性风险,并增强对金融危机的抵御能力。
巴塞尔协议iii杠杆率公式
![巴塞尔协议iii杠杆率公式](https://img.taocdn.com/s3/m/c0fe1d4abc64783e0912a21614791711cc7979ee.png)
巴塞尔协议iii杠杆率公式巴塞尔协议 III 中的杠杆率公式是金融监管领域的一个重要概念。
咱们先来说说啥是巴塞尔协议 III 哈。
它就像是金融世界的一套“游戏规则”,为了让银行们别玩得太“过火”,保证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
而杠杆率公式就是这套规则里的一个重要工具。
杠杆率公式简单来说,就是用来衡量银行的杠杆水平的。
它就像一把尺子,能测量出银行是不是借了太多的钱来搞业务。
公式是这样的:杠杆率 = 一级资本净额 / 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100% 。
这里的一级资本净额,就是银行的核心资本,是银行最坚实的“后盾”。
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呢,包括了银行的各种资产,不管是在表内明明白白能看到的,还是那些藏在表外不太容易发现的。
给您举个例子哈。
比如说有一家银行,它的一级资本净额是100 亿,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是 1000 亿。
那按照杠杆率公式一算,杠杆率就是 10%。
可别小看这个公式,它作用大着呢!如果一家银行的杠杆率太低,那就说明它借的钱太多,风险就大。
监管部门一看,就得让银行赶紧调整,多准备点资本,少借点钱,免得哪天资金链断了,引发金融危机。
在实际操作中,计算这个杠杆率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
银行的业务那么复杂,各种资产的分类、计量都得搞清楚,一个不小心算错了,那可就麻烦啦。
而且,这个杠杆率公式还会影响银行的经营策略。
有些银行为了达到监管要求,就得调整自己的资产结构,不能一味地追求高杠杆、高利润,得更加注重风险控制。
巴塞尔协议 III 中的杠杆率公式,就像是给金融世界安装了一个“安全阀”,虽然有时候会让银行觉得有点“束缚”,但从长远来看,是为了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总之,巴塞尔协议 III 的杠杆率公式虽然看起来有点复杂,但对于保障金融稳定可是功不可没呢!。
巴塞尔协议iii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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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协议iii的主要内容
巴塞尔协议III是一份监管协议,旨在加强全球金融系统的透明度和风险管理。
以下是巴塞尔协议III的主要内容:
1. 标准银行工具:协议规定了一系列银行工具的标准,以确保银行能够以透明和可解释的方式使用资金。
这些工具包括加权风险资本要求(WCR)、资本比率规则(CRR)和流动性比率规则(LBR)等。
2. 透明度要求:协议要求银行提供更加详细的财务报表和披露
信息,包括财务报表、风险指标和交易报告等。
3. 资本要求:协议规定了一系列银行资本的要求,包括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WBR)和核心资本充足率(CRR)等。
4. 监管者的角色:协议规定金融稳定委员会(FSOC)作为监管者
的角色,负责制定和执行规则,确保银行遵循透明和风险管理的措施。
5. 欧洲复兴开发银行(ERDF):协议还加入了欧洲复兴开发银行(ERDF)的参与,旨在支持欧洲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巴塞尔协议III旨在加强全球金融系统的风险管理和透明度,帮助银行更好地管理风险并提供更好的服务。
巴塞尔协议3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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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协议3的主要内容
巴塞尔协议 3 是指巴塞尔委员会在 2010 年发布的一份旨在加强全球银行资本管理的协议。
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1. 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要求。
巴塞尔协议 III 对于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的最低要求有所提高,引入了资本留存资本,提升银行吸收经济衰退时期损失的能力,建立与信贷过快增长挂钩的反周期超额资本区间,对大型银行要求更高。
2. 扩大资本框架的风险覆盖面。
巴塞尔协议 III 要求银行建立更广泛的资本框架,包括核心资本、其他资本和储备资本,以更好地覆盖银行面临的各种风险。
3. 引入杠杆率作为新资本协议的补充措施。
巴塞尔协议 III 要求银行计算杠杆率,以衡量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可靠性。
4. 在经济上行期建立超额资本用于经济下行期吸收损失。
巴塞尔协议 III 规定银行必须在经济上行期积累超额资本,以便在经济衰退时期吸收损失。
5. 建立适用于国际活跃银行的全球流动性最低标准。
巴塞尔协议 III 要求国际活跃银行建立全球性的流动性标准,以确保银行拥有足够的流动性资产来应对流动性需求。
巴塞尔协议 III 是一项全球性的监管规定,旨在加强全球银行资本管理,提高银行风险承受能力,确保银行体系的稳定性。
巴塞尔协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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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协议三巴塞尔协议是指1996年巴塞尔银行间清算银行基础资本协议(Basel Capital Accord)的第三个修订版,简称巴塞尔协议III,它是一个国际金融监管框架,旨在提高银行业的资本充足度以及减少风险。
巴塞尔协议III的主要目标是改善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并增强它们抵御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
该协议设立了一个全球最低资本要求,要求金融机构必须拥有一定比例的资本作为其风险暴露的抵押。
首先,巴塞尔协议III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资本要求。
根据协议,金融机构必须至少保持8%的核心净资本占其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
这一比率的提高意味着金融机构需要更多的资本来抵御可能的风险。
此外,协议还要求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性进行分类,将不同类别的资产赋予不同的风险权重。
这项措施使得金融机构必须对高风险资产进行更多的资本储备,以减轻可能的损失。
其次,巴塞尔协议III要求金融机构确保其资本具有可抗冲击的特性。
协议规定,金融机构必须建立一个资本缓冲区,以应对可能的金融市场冲击和风险暴露。
该缓冲区包括资本保证储备和流动性储备。
资本保证储备旨在确保金融机构在面临损失时能够承受压力,并保持业务连续性。
流动性储备则旨在确保金融机构能够满足紧急资金需求,以避免可能的流动性危机。
此外,巴塞尔协议III还强调了金融机构的透明度和公开度。
协议要求金融机构向监管机构和市场披露更多的信息,使得其风险情况和资本状况能够被透明监管。
这将有助于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并提高投资者的信心。
总的来说,巴塞尔协议III是一个重要的国际金融监管框架,旨在提高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度和风险管理能力。
通过加强资本要求、建立资本缓冲区和加强信息透明度,协议有助于减少金融机构的风险暴露,提高金融市场的稳定性。
然而,巴塞尔协议III的实施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如资本成本的增加和监管执行的困难。
因此,持续改进和强化金融监管机制仍然是金融稳定的重要任务。
巴塞尔协议3主要内容
![巴塞尔协议3主要内容](https://img.taocdn.com/s3/m/7bce6c21dcccda38376baf1ffc4ffe473268fd7f.png)
巴塞尔协议3主要内容
巴塞尔协议3(Basel III)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与国际清算银行(BIS)于2010年12月通过的一项金融监管框架。
它的目标是提升全球金融体系的稳定性,预防金融危机的发生,并加强银行业的监管。
巴塞尔协议3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资本要求的提高:巴塞尔协议3要求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达到更高的水平。
资
本充足率是指银行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用于衡量银行资本的健康程度。
通过提高资本充足率,巴塞尔协议3旨在确保银行具备足够的资本储备,以抵御潜在的风险和压力。
2. 流动性要求的加强:巴塞尔协议3对银行的流动性要求也有所提高。
流动性
是指银行在面临流动性压力时能否及时偿还债务的能力。
协议要求银行建立更加稳健的流动性管理框架,以确保其在恶劣市场条件下依然能够满足付款和偿还债务的需求。
3. 杠杆比率的引入:巴塞尔协议3引入了杠杆比率作为监管要求的新指标。
杠
杆比率是指银行的核心资本与风险暴露之间的比率,用于评估银行债务与资产的比例。
这一指标旨在补充资本充足率的不足,确保银行在面临未被充分覆盖的风险时仍具备足够的资本支持。
总的来说,巴塞尔协议3旨在提高全球金融体系的韧性和稳定性,通过加强银
行的资本、流动性和杠杆比率要求来减少潜在的金融风险。
这一全球标准的实施对于确保金融机构的安全和稳健运营非常重要,同时也有助于维护全球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巴塞尔协议3三大支柱
![巴塞尔协议3三大支柱](https://img.taocdn.com/s3/m/68bffc05bf1e650e52ea551810a6f524cdbfcb52.png)
巴塞尔协议3三大支柱巴塞尔协议3(Basel III)是国际金融监管机构为了应对金融危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旨在提高银行业的资本充足率、稳定性和透明度。
巴塞尔协议3的三大支柱是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和市场纪律,本文将对这三大支柱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资本充足率是巴塞尔协议3的第一大支柱。
资本充足率是指银行的资本与风险资产之比,它反映了银行的偿付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
根据巴塞尔协议3的规定,银行需要维持一定比例的资本充足率,以确保在面临风险时能够保持稳健的资本水平。
这样可以降低银行破产的风险,保护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也有利于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
其次,监管要求是巴塞尔协议3的第二大支柱。
监管要求包括了对银行资产负债表和风险管理的监管规定,以及对银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的要求。
通过监管要求,监管机构可以对银行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银行遵守法规,保持良好的经营状况,防范金融风险。
同时,监管要求也可以促使银行改善风险管理能力,提高经营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
最后,市场纪律是巴塞尔协议3的第三大支柱。
市场纪律要求银行应当对自身的风险承担负责,保持透明度,向市场公开相关信息,让市场参与者能够充分了解银行的风险状况和经营状况。
这样可以促使银行更加谨慎地管理风险,避免过度风险暴露,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
同时,市场纪律也可以促使市场参与者更加理性地对待银行的风险,减少市场波动,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总之,巴塞尔协议3的三大支柱——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和市场纪律,共同构成了一个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
通过这三大支柱的规范和要求,可以有效地提高银行业的稳定性和透明度,降低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
同时,也可以促使银行更加谨慎地管理风险,提高经营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
巴塞尔协议3的实施对于维护金融稳定和促进金融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巴塞尔协议iii的主要内容
![巴塞尔协议iii的主要内容](https://img.taocdn.com/s3/m/99295f78842458fb770bf78a6529647d26283465.png)
巴塞尔协议iii的主要内容巴塞尔协议III(Basel III)是全球银行业监管机构对于金融危机后出台的一项重要监管规定。
该协议于2010年12月16日发布,并于2013年开始实施。
该协议旨在防止类似2008年的金融危机再次发生。
巴塞尔协议III的主要内容是对银行的资本充足性、资产质量和流动性等方面进行监管,最终实现金融稳定和风险控制。
资本充足性是指银行的资本充足比率,即银行自有资本与风险权重资产的比例。
根据巴塞尔协议III,银行必须将自有资本从8%提高到10.5%,以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
此外,巴塞尔协议III还规定了更严格的资产风险权重计算方法,使银行更加准确地计算风险敞口。
资产质量是指银行的资产质量状况,巴塞尔协议III要求银行更严格地识别、计量和报告风险敞口,特别是不良贷款的风险。
银行必须制定更严格的风险管理计划,并在风险暴露上有更多透明度。
流动性是指银行的运营流动性和融资流动性,巴塞尔协议III要求银行采取有效措施来确保流动性充足、稳定和可预测。
例如,在应对流动性风险上要加强管理和监控,提高资金融通能力,加强应急准备。
此外,巴塞尔协议III还规定了最终期限相对较长的风险暴露占比不能超过总风险暴露的25%,这意味着银行需要更好地管理长期债务和资产。
总体而言,巴塞尔协议III的监管措施是为了加强银行的资本准备和风险管理,防止金融风险对整体经济产生影响。
不过,巴塞尔协议III的实施也面临一些挑战,例如监管和执行成本的增加,对银行资本市场和流动性的负面影响等。
巴塞尔协议III的实施也促进了银行业的进一步国际化和标准化,有助于加强不同国家和地区银行监管的协调和合作。
最终,全球银行业的经济稳定和风险防范能力将更加强大和有效。
巴塞尔协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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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协议3
巴塞尔协议3(Basel III)是一项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制定的国际银行监管框架,旨在加强全球银行业的资本和流动性规定,以强化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巴塞尔协议3于2010年12月发布,是对巴塞尔协议1和2的修订和加强。
它主要针对三个方面进行了改进:
1. 资本要求:巴塞尔协议3增加了银行的资本要求,以确保银行拥有足够的资本来抵御风险。
新的资本要求包括基本资本率、资本缓冲区和总资本率等指标。
银行需要提高自己的资本储备,以应对潜在的风险。
2. 流动性要求:巴塞尔协议3引入了新的流动性要求,要求银行根据其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特征来管理其流动性风险。
它要求银行拥有足够的流动性资产,以应对紧急情况和市场冲击。
3. 杠杆率:巴塞尔协议3引入了新的杠杆率要求,要求银行在不考虑风险权重的情况下,维持一定的资本储备。
这
有助于防止银行通过高风险激进行为来获取利润,从而增
加金融体系的稳健性。
巴塞尔协议3的实施对全球银行业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它
有助于提高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减少系统性风险,增强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然而,一些人认为,巴塞尔协议3的实施对一些中小型银行和新兴市场银行来说可能是一项
挑战,因为它增加了它们的资本和流动性要求。
金融风险管理第12章-巴塞尔协议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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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巴塞尔协议III对大额风险暴露的监管
银行因为风险敞口集中 于单一交易对手而倒闭
➢ 1984年英国的马修银行案 ➢ 1990年代末的韩国银行危机
由于个别交易对手方 的突然违约
➢ 1982年的拉美债务危机 ➢ 1984年英国的庄信万丰银行
破产 ➢ 20世纪90年代初的瑞士银行
杠杆率=(一级资本–资本扣减项)/表内外风险暴露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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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巴塞尔协议III对大额风险暴露的监管
大额风险暴露的监管的历史沿革
➢ 1991:《大额信用风险暴露的测度与 控制》
➢ 1999:《从亚洲危机中汲取的监管教 训》
➢ 2013年3月:《大额风险暴露的测度 与控制监管框架》(征求意见稿)
金融体系内的资产 金融体系内的负债 银行发行证券余额
托管资产 支付活动
在债券和股权市场上的承销交易
复杂性 (20%)
托管资产 支付活动 在债券和股权市场上的承销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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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 10% 10%
20% 6.67% 6.67% 6.67% 6.67% 6.67%
6.67% 6.67% 6.67% 6.67%
12.7 巴塞尔协议III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
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
政策措施
如果某家银行超过了巴塞尔委员会设施的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最
低分数基点(130基点),则该银行将被列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 ,从而对其有更高的损失吸收要求,即附加的资本要求。
表12-10 系统重要性分组及对应的附加资本要求
式衡量银行的表 内外风险的资本 充足率的标准 ➢ 资本及资本金/风 险资产比率
巴塞尔协议II
巴塞尔协议一二三的联系和区别
![巴塞尔协议一二三的联系和区别](https://img.taocdn.com/s3/m/805aa228001ca300a6c30c22590102020740f2f8.png)
巴塞尔协议一二三的联系和区别巴塞尔协议是指国际银行业监管委员会(BCBS)制定的一系列金融监管标准,旨在加强全球银行体系的稳定性和抵御金融风险。
这些协议分别是巴塞尔协议I、巴塞尔协议II和巴塞尔协议III。
下面将分别探讨这些协议的联系和区别。
这三个巴塞尔协议都是为了解决银行业面临的各种风险问题而制定的。
巴塞尔协议I于1988年发布,是第一个被广泛接受的国际银行监管标准。
它主要关注银行资本充足度的问题,规定了银行的风险资本应占其风险敞口的最低比例。
巴塞尔协议II于2004年发布,旨在进一步完善资本充足度的要求,并引入了更为细致的准则,如金融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巴塞尔协议III于2010年发布,对危机后的金融体系进行改革,增加了流动性益处和诸多流动性指标的要求。
这三个巴塞尔协议之间的联系在于它们都试图通过提高银行资本充足度来增强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巴塞尔协议I提出了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巴塞尔协议II进一步明确了资本计算的方法,并引入了新的资本要求,如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资本计算。
巴塞尔协议III强调了流动性风险的重要性,并在资本充足率要求之外,加强了银行流动性管理的要求。
巴塞尔协议III相比于前两个协议在风险管理和监管方面更加全面和细化。
巴塞尔协议III针对信用评级的问题,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规定银行应该对自己的资产进行逐笔评级,并根据评级结果计算风险资产。
此外,巴塞尔协议III还加强了监管对杠杆比率和流动性风险的关注,要求银行进行更为严格的报告和监控。
巴塞尔协议I、II和III之间的区别在于不同协议对资本要求、风险管理和监管等方面的要求不同。
协议I更多关注资本充足度的问题,协议II将风险管理的范围扩大,并引入了更多的要求。
协议III在危机后对金融体系的监管要求更为严格,包括对流动性风险的关注、对资产负债表杠杆比率的控制等。
此外,协议III还在风险管理和监管方面提供了更多的指导和准则。
总结起来,巴塞尔协议I、II和III是一系列国际银行监管标准,旨在加强全球银行体系的稳定性和抵御金融风险。
巴塞尔协议iii主要内容
![巴塞尔协议iii主要内容](https://img.taocdn.com/s3/m/05863f7dc4da50e2524de518964bcf84b8d52d62.png)
巴塞尔协议iii主要内容1.1 合同主体本合同的双方主体分别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11 甲方权利与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巴塞尔协议 III 的相关规定。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以帮助乙方理解和落实巴塞尔协议 III 的要求。
1.12 乙方权利与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清晰明确的巴塞尔协议 III 解释和指导。
乙方有义务严格按照巴塞尔协议 III 的要求,调整和优化自身的金融业务和风险管理策略。
乙方应建立有效的资本充足率评估和管理体系,确保资本充足率符合巴塞尔协议 III 的标准。
乙方需要加强风险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管理,制定并执行严格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
1.2 合同标的本合同的标的是巴塞尔协议 III 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在双方合作中的应用和执行。
巴塞尔协议 III 主要包括以下关键内容:1.21 提高资本质量和数量要求,明确了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的定义和构成,要求银行拥有更高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1.22 引入杠杆率监管标准,作为风险资本要求的补充,以控制银行体系的杠杆化程度。
1.23 建立流动性监管标准,包括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例,以确保银行在压力情况下具有足够的流动性。
1.24 加强宏观审慎监管,关注系统性风险,建立逆周期资本缓冲机制等。
1.3 违约责任1.31 若甲方未履行向乙方提供必要指导和支持的义务,导致乙方在执行巴塞尔协议 III 过程中出现问题或遭受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32 若乙方未按照巴塞尔协议 III 的要求调整业务和管理策略,导致资本充足率不达标、风险管理不善或出现流动性问题等,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1.33 若双方任何一方故意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巴塞尔协议 III 的相关约定,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可能面临法律诉讼。
巴塞尔协议3
![巴塞尔协议3](https://img.taocdn.com/s3/m/ea547126591b6bd97f192279168884868762b8bf.png)
巴塞尔协议3巴塞尔协议3(Basel III)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主要监管机构(如欧洲银行业监管机构和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共同制定的银行监管标准。
该协议旨在加强银行资本和流动性管理,以减少未来可能发生的金融危机,提高银行的稳健性和抗风险能力。
巴塞尔协议3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资本充足率要求巴塞尔协议3规定,银行必须保证其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7%,其中包括一个新增的资本缓冲区,大小为银行风险加权资产的2.5%。
这意味着银行必须持有足够的资本,在面对不利经济环境和市场风险时能够保持稳健。
2.流动性要求巴塞尔协议3要求银行保持足够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以便在金融危机时能够满足客户需求并不断提供贷款。
协议要求银行进行压力测试,以确认其能够在恶劣情况下依然保持足够的流动性。
3.杠杆比率要求巴塞尔协议3还规定了杠杆比率要求,即银行的负债总额不得超过其资本总额的3%以上。
这个规定确保了银行在承担风险时具有更高的资本质量,同时也控制了银行过度借贷的风险。
4.市场风险管理要求巴塞尔协议3要求银行按照风险加权资产计量方法管理市场风险,即将各类资产分类,根据不同资产的风险程度确定其权重,以便银行更准确地度量和管理风险。
5.透明度和监管要求巴塞尔协议3还规定了银行公开透明度的要求,包括银行应该按照规定提供足够的信息以便市场了解其风险度量和管理的情况。
同时,协议也强化了监管机构的角色和责任,对银行的监管更加严格和有效。
总之,巴塞尔协议3的重点在于加强银行资本和流动性管理,降低银行的系统性风险,提高银行的稳健性和抗风险能力。
这对于金融市场和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巴塞尔协议3主要内容
![巴塞尔协议3主要内容](https://img.taocdn.com/s3/m/fd414812bc64783e0912a21614791711cd79794f.png)
巴塞尔协议3主要内容引言巴塞尔协议是国际上银行业监管的重要准则之一,旨在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可靠性。
巴塞尔协议3(Basel III)是巴塞尔协议的最新版本,于2010年12月17日发布,并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本文将全面、详细地探讨巴塞尔协议3的主要内容。
一、资本要求1.1 核心一级资本比例巴塞尔协议3对银行的资本要求进行了进一步加强。
其中,核心一级资本比例是衡量银行资本充足程度的重要指标。
巴塞尔协议3规定,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比例必须达到4.5%,并在经济压力测试下保持充足。
1.2 资本缓冲区为了进一步增强银行的资本充足性,巴塞尔协议3引入了资本缓冲区的概念。
资本缓冲区分为两个层次:资本保护缓冲和计数缓冲。
资本保护缓冲要求银行将核心一级资本比例提高至7%,以应对潜在风险。
计数缓冲要求银行额外保持 2.5%的资本,用于覆盖系统重要性银行所面临的风险。
1.3 杠杆率要求巴塞尔协议3还引入了杠杆率要求,旨在限制银行过度借债。
杠杆率是指银行的资本与其风险资产的比例。
巴塞尔协议3规定,银行的杠杆率必须达到3%,以确保其资本充足性。
二、流动性要求2.1 流动性覆盖率巴塞尔协议3对银行的流动性要求进行了加强。
其中,流动性覆盖率是衡量银行流动性充足程度的指标。
巴塞尔协议3规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必须达到100%,以确保其能够应对恶劣市场条件下的流动性压力。
2.2 流动性缓冲区为了增强银行的流动性充足性,巴塞尔协议3引入了流动性缓冲区的概念。
流动性缓冲区要求银行额外保持高质量流动性资产,以应对紧急情况下的流动性需求。
银行必须逐步建立流动性缓冲区,直到达到100%的流动性覆盖率要求。
三、风险管理要求3.1 市场风险巴塞尔协议3对银行的市场风险管理要求进行了加强。
银行必须采取适当的风险管理措施,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建立风险监测和控制系统等,以应对市场风险的挑战。
3.2 信用风险巴塞尔协议3还对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要求进行了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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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行长和监管当局负责人集团1宣布较高的
全球最低资本标准
国际银行资本监管改革是本轮金融危机以来全球金融监管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9月12日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央行行长和监管当局负责人会议就资本监管改革一些关键问题达成了共识。
这些资本监管改革措施一旦付诸实施将对全球银行业未来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
一、会议的基本内容
作为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中的监管机构,央行行长和监管当局负责人集团在2010年9月12日的会议上2,宣布加强对现有资本金要求的持续监管,并对在2010年7月26日达成的协议进行充分认可。
这些银行资本改革措施和全球银行业流动性监管标准的推行,履行了全球金融改革核心议程的诺言,并且将在11月份韩国首尔召开的G20领导峰会上提交。
巴塞尔委员会一揽子改革中,普通股(含留存收益,下同)将从2%增至4.5%。
另外,银行需持有2.5%的资本留存超额资本以应对未来一段时期对7%的普通股所带来的压力。
此次资本改革巩固了央行行长和监管当局负责人在7月份达成的关于强化资本约束和在2011年底前提高对市场交易、衍生产品和资产证券化的资本需要。
此次会议达成了一个从根本上加强全球资本标准的协议。
这
1央行行长和监管当局负责人集团是巴塞尔委员会中的监管机构,是由成员国央行行长和监管当局负责人组成的。
该委员会的秘书处设在瑞士巴塞尔国际清算银行。
2巴塞尔银行监督委员会提供了有关银行监管合作问题的定期论坛。
它旨在促进和加强全球银行监管和风险管理。
些资本要求将对长期的财政稳定和经济增长有重大的贡献。
安排资本监管过渡期将使银行在满足新的资本标准的同时,支持经济复苏。
更强的资本定义,更高的最低资本要求和新的超额资本的结合将使银行可以承受长期的经济金融压力,从而支持经济的增长。
二、增加的资本要求
(一)最低普通股要求。
根据巴塞尔委员会此次会议达成的协议,最低普通股要求,即弥补资产损失的最终资本要求,将由现行的2%严格调整到4.5%。
这一调整将分阶段实施到2015年1月1日结束。
同一时期,一级资本(包括普通股和其他建立在更严格标准之上的合格金融工具)也要求由4%调整到6%。
(附件一概述了新的资本要求)
(二)建立资本留存超额资本3。
央行行长和监管当局负责人集团一致认为,在最低监管要求之上的资本留存超额资本将应达到 2.5%,以满足扣除资本扣减项后的普通股要求。
留存超额资本的目的是确保银行维持缓冲资金以弥补在金融和经济压力时期的损失。
当银行在经济金融出于压力时期,资本充足率越接近监管最低要求,越要限制收益分配。
这一框架将强化良好银行监管目标并且解决共同行动的问题,从而阻止银行即使是在面对资本恶化的情况下仍然自主发放奖金和分配高额红利的(非理性的)分配行为。
(三)建立反周期超额资本4。
反周期超额资本,比率范围在0%-2.5%的普通股或者是全部用来弥补损失的资本,将根据经济环境建立。
反周期超额资本的建立是为了达到保护银行部门承
3 本文将the capital conservation buffer译为资本留存超额资本。
4 本文将A countercyclical buffer译为反周期超额资本
受过度信贷增长的更广的宏观审慎目标。
对任何国家来说,这种缓冲机制仅在信贷过度增长导致系统性风险累积的情况下才产生作用。
反周期的缓冲一旦生效,将被作为资本留存超额资本的扩展加以推行。
(四)运行期限规定。
上述这些资本比例要求是通过在风险防范措施之上建立非风险杠杆比率。
7月,央行行长和监管机构负责人同意对平行运行期间3%的最低一级资本充足率进行测试。
基于平行运行期测试结果,任何最终的调整都将在2017年上半年被执行,并通过适当的方法和计算带入2018年1月起的最低资本要求中。
(五)其他要求。
对金融系统至关重要的银行应具备超过今天所提标准的弥补资产损失的能力,并继续就金融稳定委员会和巴塞尔委员会工作小组出台的意见进行进一步讨论。
巴塞尔委员会和金融稳定委员会正在研发一种对这类银行非常好的包括资本附加费,核心资金和担保金在内的综合的方法。
另外,加强制度决议的工作还将继续。
巴塞尔委员会最近也发表了一份咨询文件,建议确保监管资本在非正常环境下的损失弥补能力。
央行行长和监管机构负责人赞同加强非普通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工具的损失弥补能力。
三、过渡时期安排
自危机开始,银行为提高资本水平已经采取了很多努力。
但是,巴塞尔委员会的综合定量影响研究结果显示,截至2009年底,大型银行从总体上考虑仍需要相当大量的额外资本才能满足新的监管要求。
那些对中小企业贷款尤为重要的规模较小的银行,大部分已经满足了更高的资本要求。
央行行长和监管当局负
责人还就执行新的资本标准做出了过渡性的安排。
这将有助于确保银行通过合理的收益留存和提高资本金以满足更好资本金管理要求的同时,仍能通过信贷投放支持经济的发展。
过渡时期的安排在附件二中有概括,包括:
(一)2013年达到的最低资本要求。
在巴塞尔委员会各成员国国内执行新的资本监管要求将从2013年1月1日开始,各成员国必须在执行之前将关于资本新的要求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确立。
自2013年1月1日起,银行应符合以下新的相对于风险加权资产(RWAs)的最低资本要求:
3.5%,普通股/风险加权资产;
4.5%,一级资本/风险加权资产;
8.0%,总资本/风险加权资产。
(二)普通股和一级资本过渡期要求。
最低普通股和一级资本要求将在2013年1月至2015年1月逐步实施。
到2013年1月1日,最低普通股要求将由2%提高到3.5%,一级资本将由4%提高到4.5%。
到2014年1月1日,银行将必须达到普通股4%和一级资本5.5%的最低要求。
到2015年1月1日,银行将必须达到普通股4.5%和一级资本6%的最低要求。
总资本一直要求保持8%的水平,因此不需要分阶段实施。
8%的总资本要求和一级资本要求之间的区别在于二级资本和更高形式的资本。
(二)扣减项比例过渡期安排。
监管的调整(即扣减项和审慎过滤器),包括金融机构超过资本总额15%的投资、抵押服务权、所得税时间上有差异的递延资产,从2018年1月1日起,将完全从普通股中扣除。
特别是,监管调整将从2014年1月1日从普通股中减去扣减项的20%,到2015年1月1日的40%,
到2016年1月1日的60%,2017年1月1日的80%,最后到2018年的1月1日100%。
在这段过渡时期,其余未从普通股中扣除的资本将继续视同为资本。
(三)资本留存超额资本过渡期安排。
将在2016年1月到2018年1月间分阶段实施,并从2019年正式生效。
在2016年,计提风险加权资产的0.625%,随后每年增加0.625个百分点,直到达到2019年的风险加权资产的2.5%。
经历过信贷过度增长的国家应尽快考虑建立资本留存超额资本和反周期超额资本。
国家有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缩短这一过渡期。
那些在过渡阶段已经满足最低比例要求,但是普通股(最低资本加上资本留存超额资本)仍低于7%的银行,应该实行审慎地实行收益留存政策以使资本留存超额资本达到合理的范围。
(四)资本中需要取消的项目过渡期安排。
现有的政府部门的资本注入将到2018年1月1日后被取消。
从2013年1月1日起,不再作为核心资本或者附属资本的非普通权益的资本工具将通过10年逐步取消。
从2013年1月1日起,在确定这类资本工具的名义价金融工具的增值部分的计算将在其到期后逐步取消。
不符合核心资本条件的资本工具将自2013年1月1日起从核心资本中扣除。
然而,同时满足下面三个条件的金融工具会不包括在上述扣除对象之中:一是由非关联股份公司发行;二是作为资本符合现行的会计标准;三是在现在银行法律下,被承认可以作为核心资本。
仅有那些在本文发表之前的金融工具符合上述过渡时期的安排。
(五)监督检测期安排。
央行行长和监管当局负责人集团于2010年7月26日发表了对资本充足率比例的阶段性安排。
监督
性监测期间开始于2011年1月1日,并行运行期从2013年1月1日一直持续到2017年1月1日。
披露资本充足率和资本构成将于2015年1月1日开始。
基于并行运行期的结果,任何最终调整都将在2017年上半年执行,并在采取适当的方法和计算的情况下,作为2018年1月1日正式执行时的最低资本要求。
(六)对LCR和NSFR的时间安排。
在2011年观察一段时间后,流动资金覆盖率(LCR)将于2015年1月1日被引入。
修订后的净稳定资金比率(NSFR)将变动到2018年1月1日执行的最低标准。
巴塞尔委员会将实施严格的报告程序,以监测在过渡时期的资本充足率比例,并会继续检验这些标准对金融市场、信贷扩张和经济增长以及解决意外事件的意义。
附件一资本划分框架
附件二:阶段性实施安排
附件一资本划分框架
资本要求和超额资本(所有数字用百分比表示)
*普通股或其他完全损失弥补资本
附件二阶段性实施安排(阴影部分表示过渡期)(所有数据都从1月1日起)
巴塞尔协议III 原文来自于:。